Ⅰ 谈一谈农村信用社如何强化对不良贷款的管理及清收盘活工作
谈一谈农村信用社如何强化对不良贷款的管理及清收盘活工作
这是一个比较大的课题,不是一、两句就能说清的。
对于不良贷款的管理,个人认为:一是要建好台账;二是要做好保全工作,为以后的清收作准备;三是要加强动态管理,经常关注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
对于清收与盘活,个人认为:一是要逐笔逐户分析成因,因人而异抓清收;二是要采取灵活的清收策略,面对现实,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三是对有偿还能力而缺乏偿还意愿的,以强硬的措施,直至依法起诉;四是对有偿还意愿但暂无偿还能力或能力不足的,在完善手续、资料的情况下,可部分收回,借新还旧,制订还款计划,盘活贷款。
图文编辑 李采忠
Ⅱ 清收不良贷款措施及建议
措施与建议如下:
(一)实行责任清收。
严格落实贷款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新陈划段,落实责任。锁定基数,动态监控”的管理原则,对五级分类存量不良贷款实行新老划段管理,形成的不良贷款,要采取积极措施清收和处理,确保绝对额下降;对已落实责任、限期收回的要兑现处罚措施,坚决不能一拖再拖、姑息迁就,该停薪的停薪、该包赔的包赔、该下岗的下岗、该法办的法办。
(二)实行协调清收。
各社要及时与当地村委会或居民会,通过财政拨补、补贴及村社的财产进行抵债等方式,协调清收。
(三)实行依法清收。
对于有偿还能力但拒不还款的赖债户、非信益企业和个人,要依法起诉,运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贷款。
(四)实行启动清收。
要探索启动清收的办法,把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与提高支农服务水平结合起来,积极帮困扶贫,激活农户不良贷款。
(五)实行处置清收。
对表内外抵债资产,在妥善保管的前提下,采取转让、重组和租赁等方式积极、及早处置变现。
(六)在不良贷款清收过程中,各社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采取有效措施,只要措施依法合规,效果明显,有利于调动信贷营销人员的积极性。
如何防止不良贷款前清后增
(一)加强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尽最大限度清收不良贷款。
(二)加大不良贷款的责任追究力度,做到每笔不良贷款都能落实到人,并限期清收。
(三)加强内控制度的管理,以防止新增不良贷款。
(四)加大五级分类中关注类的贷款清收力度,并同时对正常类贷中可能形成不良类的正常贷款的进行监测,以防止新增不良贷款。
(五)对新发放的贷款,应加强管理,并做到合法合规,坚决杜绝以贷收贷,以贷收息,以防止不良贷款前清后增。
Ⅲ 浅析农业银行内部审计在案件防范中如何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发挥计算机辅助审计作用
农业银行电子化建设迅速发展,繁杂的手工审计越来越不适应当前审计工作的需要,已经成为阻碍和限制审计业务发展的瓶颈,同时,由于会计信息处理电算化具有的特征,使得一些传统的审计方法失效。因此,开展计算机审计已迫在眉睫,如何发挥计算机辅助审计的作用:一是加强对计算机审计软件和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的学习和运用,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审计工作质量,减少审计工作成本;二是加强审计人员的培训,使每个审计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和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对农业银行各项业务活动进行非现场审计;三是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提取审计疑点,采取非现场和现场审计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问题和案件线索,把一些案件苗头和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加快审计体制改革步伐
农业银行驻各地审计办事处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强化内控建设,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这个主题,加大监督力度,拓展监督领域,提高监督质量,在防范经营风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益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从审计办事处运作情况来看,各审计办事处与派驻行在人、财、物等方面的矛盾日益明显,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没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尤其是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审计揭示问题难、审计认定难、审计结果上报难、审计成果
利用难、对责任人处理难的现象,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审计效果不是很明显,审计作用不是特别突出。因此,加快审计体制改革步伐,理顺审计派驻机构与派驻行的关系,充分发挥审计部门在案件防范中的监督作用十分重要。
探索新的审计监督手段
农业银行内部审计是农业银行各项业务发展的“第三道防线”,为农业银行各项业务稳健经营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但是,审计部门作为事后再监督部门,已经与农业银行各项业务日益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在案件防范工作中,必须及时改变审计监督手段,前移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变事后审计为事前或事中审计,前置性地介入部分业务的审查,必要时也可以参与相关业务的事前或事中审查工作,同时也可以采取突击审计和接管审计等一些新的审计手段和审计方法。
加强审计工作质量的控制
审计质量控制是影响审计事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在审计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坚持以审计创新为动力,全面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才能有效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一是加强审前调查和审计方案的制定。
Ⅳ 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问题分析论文
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问题分析论文
一、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问题分析
1、内部审计机制不健全
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虽然也开展一段时间了,但是,并没有配套的内部审计机制,无法让银行内部的审计工作具有规范化与制度化的特点。因此,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与审计工作的标准有一定差距,甚至会导致现有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变得无法可依或者说有法不依。
2、内部审计技术较落后
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手段仍然使用传统的详细审计或个人经验审计,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和主观性,从而造成了银行内部审计周期长、成本高且效率低下,这与国际上当前通用的风险基础审计手段相比较为落后。这主要是由于当前农村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工作并没有充分利用好现代信息技术,这就使得内部审计技术显得有些滞后,审计方法也较为陈旧。
3、内部审计监督力量有限
虽然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网点众多,但是较为分散,一些工作人员甚至可以直接接触到现金和证券,从而导致银行的内部审计环节只要出现一个小纰漏,都有可能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不幸的是,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现有的内部审计力量不够强大,也缺乏必要的监督连续性,从而大大弱化了内部审计的效果。
4、内部审计范围较窄
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工作仍然停留在对一些问题的纠错查漏方面,尤其是对一些具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审计和调查,关注的是会计凭证等资料的真实与否,业务操作是否规范等问题,并没有涉及到对信贷资产质量等的审计,更不用说对银行内部深层次的管理制度、监督体系等作出一定的评价和建议,从而在面对日益扩大的银行业务时,其内部审计显得有些过于缓慢而无法覆盖到全面的银行业务范围。
二、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问题成因
1、内部审计定位有局限性
我国金融体系日益多元化的趋势不断加快,使得农村商业银行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但是,在这样的挑战背景下,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工作部门并没有强化合作意识,因此,内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所需的资金与设备等都无法很好的配套起来,审计人员也没有可靠的法律保障。这主要是因为银行的内部审计工作定位不够全面,还停留在较低的水平,只是把内部审计部门看作简单的检查与监督部门,并没有使其具备较高的权威性。
2、内部审计缺乏专业审计机构
农村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工作在形式上就没有设置专业的审计部门,当然无法合乎内部审计的规范要求。只是一些农村商业银行设置了审计委员会,但是,其实质仍然属于管理层管理,并没有获得实质上的独立性。一些银行还把审计与监察部门混同起来,使得内部审计工作缺乏必要的独立性。此外,一些农村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部门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关系,从而使得性质特殊、专抓短板的内部审计工作难以较为独立的开展工作。
3、内部审计内容有缺陷
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常常受到多种因素的限制,尤其是缺乏必要的审计权限,有时一些审计部门无法参加银行的管理会议,也较难获取相关的审计会议资料,也没有配套的奖惩细则,从而使得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往往出现某些缺陷或短板。因此,农村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工作模式仍然偏向于粗放式管理,并没有重视内部审计内容应当具有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而是仍然以传统的财务事项审计为主,而对其他一些领域缺乏必要的审计,进而影响了整个内部审计的效果。
4、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偏低
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人员数量不足,只有国外银行的五分之一,也没有达到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比例,那么,有限的内审人员无法完成较为繁重的内审任务。此外,农村商业银行是从农村信用社改制而来,其人事管理方面还有很多沿袭了信用社时代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缺乏高学历、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才,也没有提供多个机会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也没有确定的准入标准和考核机制,从而使得一些高能力的员工外流严重。加之农村商业银行建立时间偏短,内审人员使用现代化审计手段方面也存在不适应的地方,从而大大制约了内部审计价值的体现与提升。
三、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理论与实践创新的路径
针对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情况以及农村金融领域的改革,我国已经从国家政策层面推动了金融体系内部审计工作的创新与升级。作为银行内部控制的再控制过程,内部审计工作的创新与升级对于当前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具体来说,内部审计创新与升级能够促进农村商业银行达到外部监管要求,推动农村商业银行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满足利益相关者对农村商业银行的利益诉求,也是市场经济下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的理性选择。
1、更新内部审计观念
对于农村商业银行来说,其内部审计工作首先受到其内部审计理念的影响。鉴于当前农村商业银行对于内部审计的认识还不够到位,领导层与管理层对于内部审计工作还存在不够重视的现象。因此,农村商业银行必须首先树立起重视内部审计工作的理念,这是农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客观要求,是推动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和健全内部约束机制的重要环节,也有利于更好的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强化银行内部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有效推动农村商业银行与国际商业银行惯例接轨。
2、赋予内部审计新内涵
农村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工作往往存在短板现象,因此,应该将内部审计内容由财务审计转向经营审计,切实改进银行内部的经营管理工作,让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能转变为服务职能,从而引导其工作核心从单纯的财务审计转向管理审计和风险审计,并改进内部审计方法,尽量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与事后审计相结合的全过程审计,并不断创新风险管理机制,树立起正确的内部控制理念,真正了解内控的内涵,实现同步控制要求和授权控制要求,并引入客观评价体系,从而使得农村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工作变得更新、更全和更可靠。
3、提高内部审计地位
农村商业银行中不少人对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仍然停留在较低的层次和水平,因此,我们应该尽快重新定位并升级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对其工作性质、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并通过微观执行层来实现对宏观战略层的延伸与拓展,让银行全体职员参与进来,共同配合完成。这种定位的升级与创新也会推动银行内部审计工作改变自己的工作角色,提高自身的相对独立性,从而能够让其在形式上和实质性都保持必要的独立性,也会增加内审工作的权威性,有利于内审工作效率与效果的提高。
4、完善内部审计体制
农村商业银行应该尽快完善自身的公司治理机构,从而推动内部审计体制的改革与完善,这是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可以顺利实施的重要制度保障。那么,银行就应该逐步建立内部审计垂直管理体制,设立专门的审计部门,并让其具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产权制度,还要让董事会成为最终的责任人,确保内部审计工作有较强的独立性,从而让银行内部审计工作有更高的可信度与权威性。此外,农村商业银行可以选择人员派驻制度来进行内部审计人员的安排工作,让支行内部审计部门作为总行的派出机构,分割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部门可能存在的利益关系,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可靠性与合理性。
5、优化内部审计技术手段
农村商业银行应该加强银行审计的电子化,对有关信息进行优良管理,以计算机网络为技术条件,对银行业务实行再监督,并对银行内部审计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切实提升他们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从而使得内部审计流程变得更为现代化与规范化,有利于更好的确定审计中的重点与难点,提高审计效率与效果。农村商业银行在内部审计技术手段优化之后,还可以进一步拓展内部审计范畴,比如说,加强对创新业务的审计,注重将业务经营检查与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等。当然,这同时需要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他们应用计算机的能力,并注重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水平,可以因在制宜的制定和完善审计的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调整配备好内审领导班子,建立科学、有效的奖惩制度与激励约束机制,从而真正抓好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关。
总之,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农村信用社转化升级的产物,其还存在着不少急需改革的地方。其中,内部审计工作就是一个重要的改革环节。我们应该尽快转变内部审计理念,实现其定位、职能、范畴、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创新与升级,让农村商业银行在不长的发展时间内能够更好的提升自己的内部管理水平,发挥出内部审计应有的内部再控制作用。
;Ⅳ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措施
1、集中清收。近年来,我们一线信贷人员尽管非常尽职,他们说破了嘴,磨破了腿还是效果不佳,这是不良信用风气在作怪。我们可以采取集中人员清收的办法,利用宣传车,制造强大的清收声势,让那些赖账、逃债户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而主动归还贷款;
2、依法清收。依法清收是信用社必要而且十分有效的清收措施。笔者认为,在目前存在不良信用风气大气候下,对那些恶意逃债、赖账户,只有依法清收、杀一敬百,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依法清收也是对信贷人员工作质量的考验,从而堵塞违规、违法放贷的漏洞。我们要积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搞好依法清收工作。
3、登报清收;对那些恶意逃债户我们可以采取登报的方法,亮他们不守信用的像,让他们在社会上抬不起头来,处处受到鄙视,从而达到我们清收的目的。
4、张榜清收;对于那些赖账户,我们可以在其所住地采取张榜的方式,出他们不守信用的丑,让他们感到赖账让周围的人看不起,制造他们心里的压力,以促使他们归还欠款。逐步在社会上形成讲信用光荣,赖账可耻的风气。
补充:
1、加强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尽最大限度清收不良贷款。
2、加大不良贷款的责任追究力度,做到每笔不良贷款都能落实到人,并限期清收。
3、加强内控制度的管理,以防止新增不良贷款。
4、加大五级分类中关注类的贷款清收力度,并同时对正常类贷中可能形成不良类的正常贷款的进行监测,以防止新增不良贷款。
5、对新发放的贷款,应加强管理,并做到合法合规,坚决杜绝以贷收贷,以贷收息,以防止不良贷款前清后增。
Ⅵ 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的难点总结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信用社以往的不良贷款的清收势在必行,然而这过程中必定会存在很多的阻碍,为了能确保清收的顺利进行,根据我国法制建设的现状,特意对农村信用卡清收不良贷款的难点进行了粗浅的总结以捋清思路。
1、收小额贷款难
总额大、单笔金额小、户数多、分布广是农户不良贷款沉淀下来的几大特点,然而农村经济落后,城镇经济发达,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大大减小,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逐年增多,不少农户举家外迁,下落不明。
农村信用社人员少、时间紧、工作量大。不少信用社地处偏僻的山地丘陵地带,交通落后,存贷规模小、效率低,配备人员少,装备落后。加之通讯不畅、信息闭塞,小额农户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量大,难度高,清收工作困难重重。
2、处置抵贷资产难
贷款信用社通过协议或者人民法院裁定以资抵贷,高价取得抵贷资产后,不仅变现难,而且成本高,尤其是抵贷资产为房产的,变现成本更高。贷款信用社自行处理抵贷房地产,可省评估费和拍卖费。虽评估费、拍卖费可减,但交易税费难逃,需要交纳两次交易税费。
第一次是从债务人过户到贷款信用社,第二次是从贷款信用社过户到买受人。
3、法收贷难
贷款人采取各种措施,仍不能收回不良贷款本息时,在万般无奈之下,不得不采取最后一个手段:依法起诉。由于社会诚信不足,执法环境不畅,依法收贷呈现出成本高、效率低、执行难和举证难的特点。
1)成本高:依法收贷从起诉到执行需要缴纳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效率低: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收贷从提起诉讼到申请执行,应经立案、送达、交换证据、开庭审理、判决、上诉、申请执行等程序,少则半年,多则两三年,更有甚者遥遥无期。
3)执行难:依法收贷进入执行程序后,一方面债务人千方百计转移资产,逃避债务;另一方面想方设法打通执行关节,调动各种关系向执行人员施加压力。
4)举证难:一方面债务人转移、隐匿资产,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另一方面贷款信用社无法搜集、提供有关债务人财产线索的证据,人民法院无法执行。
4、债务人转移资产花样摆出
部分债务人通过各种手段取得贷款后,想尽一切办法转移资产,逃避债务。
债务人一般通过以下方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1)通过不正当交易和虚假交易将公司资产转移到关联公司和股东个人名下,造成公司经营困难、资不抵债,通过倒闭或破产,最终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
2)通过低价变卖财产,将资产转移到与债务人串通好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手中;
3)对大量到期债权不及时主张权利,导致债务人到期债权超过诉讼时效;
4)债务人贿赂与贷款信用社工作人员,内外串通。
Ⅶ 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统称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管理,提高不良贷款管理和清收处臵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XX省农村信用社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不良贷款是指按照XX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有关规定划分为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的贷款及表外不良贷款。
第三条 不良贷款管理是指根据不良贷款的内在特点,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与流程,对不良贷款移交、日常管理、清收处臵和监测、检查与奖惩等各个环节进行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贷款管理单位是指承担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等职责的农村信用社经营机构,包括县级联社公司业务部、个贷中心、营业部及基层信用社等。
本办法所称不良贷款管理单位是指承担不良贷款管理、清收处臵等职责的农村信用社经营机构,包括县级联社资产管理部及承担不良贷款管理处臵职责的贷款管理单位。
本办法所称还款义务人是指借款人、保证人以及依法承继其还款义务的个人或单位,如财产继承人、虚假出资或抽逃资金的企业股东、改制后具有债务承继关系的企业、企业开办单位等。
第五条 不良贷款管理遵循的原则:
(一)真实反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不良贷款的形态状况及不良贷款管理、清收处臵各环节的工作情况。
(二)依法合规。不良贷款管理、清收处臵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规定。
(三)尽职履责。不良贷款管理人员根据尽职管理要求,忠实履行工作职责,维护信用社权益。
(四)科学管理。科学合理设臵不良贷款的管理体系和业务流程,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处臵技术水平。
(五)优化处臵。合理把握处臵效率和效益的关系,通过处臵时机的选择、处臵方式的比较和定价机制的运用等,实现不良贷款处臵效益的最大化。
(六)信息保密。严格保密不良贷款管理、处臵相关信息,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和贷款损失。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资产管理部门。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和县级联社要设立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辖内经营单位或不良贷款较少的办事处也可设臵不良资产管理岗。
省、市、县各级资产管理部门作为不良贷款管理处臵的主管部门,分级负责制度制定、监督考核、统计监测、业务指导、资产保全、项目审查(咨询)等不良贷款管理工作。 县级联社资产管理部门同时负责全辖不良贷款的集中管理与清收处臵。不良贷款原则上应全部集中管理、集中处臵。小额个人类不良贷款也可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管理处臵方式。 不良贷款管理单位要根据本单位不良贷款规模,设臵不良贷款专职或兼职处臵岗。
第七条 不良资产管理委员会。县级联社设立不良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不良贷款管理处臵有关事项的审议。
第八条 大额不良资产处臵咨询委员会。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分别设立大额不良资产处臵咨询委员会,按照权限设臵审议不良贷款管理处臵咨询事项。
第九条 不良贷款责任认定与追究委员会。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县级联社分别设立不良贷款责任认定与追究委员会,逐级负责对不良贷款管理处臵过程中的失职行为进行责任认定与追究。
第三章 移交管理
第十条 经县级联社风险管理部门分类认定后,正常贷款转为不良贷款以及不良贷款转为正常贷款,均应进行贷款移交。正常贷款转为不良贷款的,由信贷管理业务条线移交给资产管理业务条线(以下称正移交)。不良贷款转为正常贷款的,由资产管理业务条线移交给信贷管理业务条线(以下称逆移交)。
第十一条 正移交的程序。不良贷款形成一个月内,完成正移交。
(一)县级联社信贷管理部门向资产管理部门提交不良贷款移交清单、不良贷款责任认定材料。县级联社分管主任负责监督。
(二)集中管理不良贷款的移交。
1、原贷款管理单位向县级联社资产管理部门提交不良贷款移交报告及档案资料清单;
2、县级联社资产管理部门对不良贷款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开展尽职调查;
3、按照档随账走的原则,根据账务划转情况交接档案原件或复印件;
4、县级联社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不良贷款的清收处臵责任人;
5、县级联社分管主任对上述移交负责监督。
(3)非集中管理不良贷款的移交。
1、非集中管理不良贷款在贷款管理单位内部岗位之间移交,由原贷款管理责任人制作移交清单,向不良贷款清收处臵责任人移交相关贷款资料;
2、不良贷款管理单位应对移交的不良贷款组织尽职调查;
3、对不能在一个月内移交的不良贷款,经贷款管理单位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迟移交,但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
4、本单位负责人对上述移交负责监督。
(四)不良贷款移交后,原贷款管理单位、贷款管理责任人要积极配合不良贷款的日常管理和清收处臵工作。
第十二条 逆移交的程序。不良贷款转为正常贷款的,要在一个月内完成逆移交。
(一) 县级联社资产管理部门向信贷管理部门提交贷款移交清单。县级联社分管主任负责监督。
(二)集中管理不良贷款的移交。
1、县级联社资产管理部门向贷款管理单位提交贷款移交报告和档案资料清单;
2、贷款管理单位对照档案资料清单进行核对,并对贷款进行实地调查;
3、贷款管理单位指定贷款管理责任人;
4、县级联社分管主任对上述移交负责监督。
(4)非集中管理不良贷款的移交。
1、不良贷款清收处臵岗制作贷款清单,向本单位指定的贷款管理责任人移交相关贷款资料;
2、本单位负责人对上述移交负责监督。
第十三条 贷款移交完成前,各相关单位对拟移交贷款的管理责任不变。县级联社信贷管理部门与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配合,避免因移交影响贷款管理工作。贷款移交后,接收单位负责人对接收的不良(正常)贷款管理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 不良贷款移交后,要及时将移交资料清单、尽职调查报告等相关信息录入信贷管理系统。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 县级联社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集中管理的不良贷款进行日常管理,对非集中管理的不良贷款要建立监测台账,制定清收处臵计划,并对辖内不良贷款管理单位进行业务考核及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实行不良贷款日常管理责任制。不良贷款清收处臵责任人是不良贷款日常管理的责任人,负责开展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十七条 实行不良贷款日常管理工作备忘制。 以工作日志、会议纪要、调查报告、专题报告等方式记录日常管理工作情况,及时反映和报告不良贷款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对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记录内容入档留存。
第十八条 不良贷款主债权及担保权利的日常维护,要围绕尽职催收、权利保全、现场检查、信息收集等工作进行。
(一) 尽职催收。定期向还款义务人催收不良贷款本息,督促其在催收通知书签章后作回执留存。
(二)权利保全。根据法律规定及时主张权利,确保不良贷款诉讼时效、保证及抵(质)押担保期间、申请执行期限、资产查封与续封期限等法律效力。
(三)现场检查。及时了解还款义务人生产经营状况及抵(质)押物情况,真实反映贷款风险变化。
(四)信息收集。密切关注还款义务人的动向,掌握其他债权人对其采取的维权措施等相关信息。
第十九条 系统业务信息的维护。及时将不良贷款日常管理获取的数据、信息等资料完整录入信贷管理系统,做好系统日常维护。
第二十条 档案管理。不良贷款管理处臵形成的资料要及时入档,加强管理,确保档案完整。
第五章 尽职调查与估值
第二十一条 尽职调查是以借款人某一时点的不良贷款为基数,对不良贷款进行全面调查,摸清不良贷款现状,掌握还款义务人的主体资格、有效资产和偿债能力,揭示不良贷款清收潜力。
第二十二条 正移交期间首次尽职调查后,公司类不良贷款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尽职调查,个人类不良贷款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尽职调查。对出现重大情况的贷款,要随时调查。定期进行的尽职调查由不良贷款管理单位组织实施,实行双人调查,清收处臵责任人为主调查人。不良贷款进行处臵时,县级联社资产管理部门成立项目小组,实施尽职调查,项目小组组长为主调查人。
第二十三条 不良贷款尽职调查采取现场调查与非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内容包括还款义务人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现金流量、或有负债、涉诉案件、还款意愿、贷款抵(质)押物情况等。
第二十四条 不良贷款尽职调查完成后,要形成书面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记录尽职调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还款义务人的各项信息,满足不良贷款估值、定价需要,为不良贷款处臵方式的选择和处臵时机的确定提供参考。尽职调查信息按要求录入信贷管理系统。
第二十五条 不良贷款尽职调查人员对尽职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
第二十六条 估值。估值是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不良贷款某一时点的价值进行内部估算的过程。不良贷款的估值应综合考虑还款义务人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偿债意愿、抵(质)押物的权属以及国家政策、地方经济环境、金融生态环境等因素。 不良贷款的估值参照省联社规定的不良资产定价有关方法,实行双人测算、交叉复核。
第二十七条 不良贷款的估值结果可用于不良贷款处臵预案的研究制定、处臵结果的分析评价、不良资产处臵损失的整体评测,也可作为贷款分类调整、减值准备计提的参考。
第六章 清收处置
第二十八条 不良贷款的清收处臵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规定,综合运用各种清收处臵方法和手段,实现不良贷款收回、风险化解以及损失核销等的经营行为。
第二十九条 实行不良贷款清收处臵责任人制度。不良贷款管理单位要根据规定对每笔贷款确定清收处臵责任人。清收处臵责任人应当密切监控还款义务人的还款能力变化,并结合日常管理及尽职调查时所掌握的情况,采取直接催收、账户扣收等方式清收处臵不良贷款。
第三十条 制定清收处臵预案。对新形成不良贷款,清收处臵责任人应当在移交后15个工作日内制定清收处臵预案,明确清收处臵期限、拟采取的方式等。对清收处臵预案要定期分析,及时调整,并选择有利处臵时机,启动清收处臵程序。
第三十一条 制定与实施清收处臵方案。不良贷款清收处臵条件成熟后,应根据拟定的处臵方式,成立项目小组,组织尽职调查,制定清收处臵方案,并根据权限设臵履行审查、审批程序。项目小组要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清收处臵方案,在规定的处臵时限内对不良贷款实施处臵。
第三十二条 不良贷款处臵方式包括直接追偿、依法诉讼、破产清偿、以资抵债、债务重组、债权转让、代理清收、资产臵换、呆账核销及损失退出等。选择不良贷款处臵方式应遵循成本效益和风险控制原则,综合考虑还款义务人的还款意愿、偿还能力、抵(质)押物变现及贷款风险情况,择优选取。不良贷款清收处臵可选择一种或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在同等条件下,现金清偿优先于非现金清偿。
(一)直接追偿。依据债权凭证,直接催收、扣划账户资金或督促还款义务人处臵有效资产,收回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清收处臵责任人应通过账户查询、电话短信、上门催收、预约面谈以及发送函件等方式,强制或敦促还款义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二)依法诉讼。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还款义务人履约。采取依法诉讼方式的,应按照省联社诉讼案件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诉前论证并按规定报批后实施,不得以诉讼代替日常催收。
(三)破产清偿。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企业法人进行破产重整或者破产清算。对进入破产程序的还款义务人,要积极参与破产重整或破产分配,根据重整协议和清算结果重组或清偿贷款。
(四)以资抵债。当还款义务人无力以货币资金偿还债务时,经各方(包括地方政府、自愿承接债务的主体等第三方)协商一致或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裁决,以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作价抵偿信用社债权。实施以资抵债应优先选择易保值、易变现的资产,尽快实现处臵回收入账,减少抵债资产损失。
(五)债务重组。在还款义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且贷款形成不良的情况下,依据各方(包括第三方)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对债务构成予以调整。包括修改合同条款、债务落实、债务承接、债务削减等方式。县级联社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拟重组不良贷款进行尽职调查、制定并组织实施债务重组方案,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贷款操作规定办理手续。对不良贷款实施债务重组时,应对还款义务人以及第三方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审慎确定重组方式和重组条款,落实有关担保措施,督促其履行约定义务。
(六)债权转让。合理确定不良资产债权处臵价格,通过拍卖、招标、竞价、协议等方式,将债权及相应权益转让给外部买受人。债权转让可以单笔转让,也可以将多笔不良贷款按相应的标准和条件进行组合,形成资产包整体转让。
债权转让程序应严格按照省联社债权转让办法执行,坚持公开操作、市场竞价的原则,审慎使用协议转让的处臵方式。
(七)代理清收。将不良贷款委托给具有清收处臵能力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社会中介机构或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受托人依据代理清收合同,依法对受托不良贷款进行清收处臵,并按约定收取酬金。委托代理清收期间,要及时了解代理人的清收进展情况,加强对代理行为的监控和督促,发现有损农村信用社利益的代理行为,应及时终止代理合同。
(八)资产臵换。在地方政府主导下,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等资产臵换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实现不良贷款批量处臵。用于臵换的资产必须是农村信用社真正拥有所有权、处臵权、收益权,且能按要求变现、足额抵顶债权的资产。臵换方案必须取得人民银行、监管、税务等部门的书面同意。
(9)呆账核销。对符合条件的损失类贷款,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核销。
呆账核销应提供符合核销认定条件的确凿证据,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按照内销外追的原则,对未依法终结债权与债务关系的贷款继续追索。
(十)损失退出。表外不良贷款符合绝对损失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认定,予以终结性退出。对已认定绝对损失退出表外核算的不良贷款,要建立退出台账,债权资料封存入档,永久保存。
第三十三条 处臵定价。不良贷款处臵基础价格应根据不良贷款债务人及其债务责任关联方的经营、财务、资产、信用和实物资产的属性、质量状况等,并充分考虑市场、政策等因素,选择适当的定价方法,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 第三十四条 处臵创新。结合本地实际,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创新不良贷款的清收处臵方式与手段。创新方式实施前,应向上级咨询备案。
第三十五条 不良贷款清收处臵还要坚持以下制度:
(一)审处分离。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实行不良贷款清收处臵与审查、审批相分离。
(二)集体审议与授权决策。决策人依据社员大会(股东大会)、理(董)事会的授权,对不良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处臵方案予以决策。
(三)关系人回避。与还款义务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在不良贷款处臵的各个环节,应予回避。
第七章 监测、检查与奖惩
第三十六条 建立不良贷款监测制度。省、市、县各级资产管理部门按照权限,对不良贷款形态结构、质量变化、权利保全、尽职调查、清收处臵等内容进行日常监测,并建立不良贷款清收处臵监测台账,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和评价不良贷款的变动和处臵情况,形成分析报告。各级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分析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七条 县级联社要定期对本单位不良贷款管理处臵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组织专项审计,发现违规操作和不尽职行为,要及时纠正、问责。办事处(市联社)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辖内县级联社不良贷款管理处臵工作情况的全面检查,对重大处臵项目应及时检查。省联社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
第三十八条 建立不良贷款管理处臵激励机制。不良贷款管理和清收处臵人员的薪酬分配与不良贷款清收处臵成效挂钩,对有功人员计酬奖励。
第三十九条 实行不良贷款管理处臵损失责任认定与追究制度。在申报呆账核销、抵债资产损失列支、利息减免及通过其他清收处臵方式将不良贷款纳入表外核算前,以及表外不良贷款形成处臵损失或认定绝对损失终结性退出前,均须对不良贷款的日常管理、尽职调查、清收处臵等环节进行合规检查,对因不尽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和追究,对尽职履责的责任人予以免责。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涉及的各环节业务操作要求,参照省
联社相关规定执行。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十一条 办事处(市联社)、县级联社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XX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制定,解释、修改亦同。
Ⅷ 如何加强不良贷款管理
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对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和管理:
1、全面落实清收管理责任。要按照“全面清理,见底见责,优劣搭配,全额到人,责任落实,挂钩考核”的总体要求,将每一笔不良贷款分清放款责任和清收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到每一位信贷人员,并制定相关奖惩办法,确保了每笔不良贷款有人管、有人收。
2、彻底进行不良贷款的风险排查。逐笔清查不良贷款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明确、债务人还款意愿和能力、债务人是否有有效资产、资产的处置可行性、责任追究、清收履职等情况。将不良贷款分为“可以收回、通过努力可以收回、暂时无法收回”三个类别,通过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分析不良成因,全面掌握不良贷款的风险状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清收计划,形成一份完整、翔实的分析报告。
3、完善不良贷款台账监测。进一步做好分类建立重点户清收台账、逐人建立清收考核台账,逐户制定清收处置预案,逐项落实清收计划,逐个下达清收任务,做到贷款管理分配到人,清收责任落实到人,绩效挂钩考核到人。
4、充分发挥专班力量清收。信用社主要应采取组成清收小组集中攻坚等措施攻克不良贷款大户,清收保全好信贷资产。特别是风险资产经营管理部应进一步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积极开展“三级一百户”不良贷款、依法起诉贷款和置换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工作,重点督促人民法院加大胜诉未结案件的执行力度。
5、灵活清收村组不良贷款。村组集体的特点是贷款额度大,拖欠利息多,跨度时间长,因而清收难度很大。在这类贷款的清收上,联社应要求信用社与村组干部搞好关系,主动向党政领导汇报反映信用社不良贷款现状和存在的困难,充分利用城郊村组土地出让、开发等契机,进一步加大对村组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工作的力度。
6、进一步强化贷后管理清收。加强信贷员贷后管理履责情况的落实检查,对每笔不良贷款要求信贷人员严格执行按月按季检查到位,收不到现金的收贷款
Ⅸ 浅谈农商行不良贷款清收方法及措施
第一篇:浅谈农商行不良贷款清收方法及措施 浅谈农商行不良贷款清收方法及措施
目前农商行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是重中之重,各家农商行都高度重视,如何做好不良贷款清收工作,使不良贷款清收有效落实、有效推进,确保不良贷款清收取得实效,谈谈我的粗浅认识及应采取以下方法。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掀起清收热潮。
清收不良贷款已进入“深水区”、“难攻段”全行上下要树立打“持久战”、“攻堡垒”的思想,大造宣传声势,大抓司法清收,重点突破违规违法贷款和大额贷款的清收,高速推进清收进程,形成你追我赶,互相竞赛的良好清收氛围。纷纷实行、“白+黑”工作制,全员总动员,挨户走、家家到,不放弃每笔不良贷款。要强化领导,创造显效清收成果,强化组织保障、服务保障、制度保障,攻坚克难,奋力拼搏,
二、领导牵头、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总行及各支行行长要身先士卒,明确清收范围、目标及清收对象,落实信贷外勤人员清收责任,下达清收计划,使得人人头上有任务、人人有压力,人人有动力,充分挖掘信贷外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清收贷款的主观能动性。
三、摸清情况、多措并举、攻坚克难。
一是摸清每笔不良贷款具体情况,认真分析,一户一策,,多措并举,针对不同的贷户制定不同的清收方案。
二是利用人脉,以“情”攻关。清收小组对清收对象逐一入户,上门讲政策、讲感情,一次没有看到人,就二次、三次继续上门,白天碰不着,就晚上上门。 三是以“理”收贷。以理服人,辅之以法律宣传,政策攻心,阐明“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信贷政策,进入失信黑名单给生活带来的困扰等。培育、唤醒群众诚实守信的良知,感化难缠户,软化钉子户。
四是强化以“责”收贷和“依法”收贷。对不讲信用、有意拖欠有钱不还的借款户,清收小组“先礼后兵”,讲明拖欠的后果及厉害关系,借助政府清收平台,并争取法律部门配合,大力打击逃废债务的行为,让他们感到强大的清收攻势,达到震慑效果。
五是“一户一计“收贷。对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困难户,制定不同的还款计划,签订催收通知和还款计划。
四:清收不良贷款给予奖励及表彰
合理的制定奖励标准,对清收的不良贷款人员给予奖励,,严格执行“谁收回谁收益”的分配原则。对清收效果好的给予表彰,总行按阶段进行总结.对完成阶段任务好的支行及清收能手给予重奖,奖的让人心动,对完成阶段任务差支行及责任人给予处罚,罚的让他心寒。
第二篇:农商行多措并举清收不良贷款 **农商行多措并举清收不良贷款自筹建农商行以来,**农商行高度重视不良贷款的清收和盘活,结合工作实际,内外兼修多措并举清收和盘活不良贷款,收到了明显成效。预防管理,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从源头上预防不良贷款的形成。加强内控管理,从源头上,从人员、从制度上、从机制上遏制不良贷款的形成,实行严格的小额贷款包包赔制,谁发放,谁负责,谁授权,谁负责,运用裂变率来主导信贷人员放款权限的有无,只要超过裂变率,给予下岗惩处,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实行谁发放的谁买单;实行信贷员客户经理级别制,明确责权利;加强信贷人员队伍建设,由于历史原因,**农商行信贷人员老龄化,文化水平偏低,近年来每年选派高学历、高水平、本乡本土的员工充实信贷队伍,并根据历史数据分析,男信贷员的不良率高于女信贷员的数据,选派女员工也成为趋势,逐步改变信贷员的结构和提高信贷队伍水平。自身清收,内部日常清收与建立专门的清收队伍并存,内部清收常态化。**农商行每次开支行行长例会,都会对各支行的不良贷款清收情况进行通报,及时了解基层不良贷款的清收情况及新增不良及其原因,督促落后,激励先进,加快清收,严防新增;落实谁经办谁负责,谁授权谁负责,一旦形成新增不良,由经办人员加强清收,遵循谁介绍谁担保谁使用谁还款的原则短时间内追回不良贷款,避免不良贷款进一步恶化呆账化;总行成立专门的不良贷款清收小组,在全辖范围内精心挑选责任心强、清收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清收小组,组织、协调、负责、指导全行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另外鼓励本行内满女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的临退信贷人员加入清收小组,责任细化,任务到人,确保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有序进行,制定专门的不良贷款清收奖励政策,向不良贷款要效益,解决了临退人员的工资,减轻了总行负担,同时又净化了信用环境;实行内部认购不良贷款,全员参与清收的机制。制定清收不良贷款目标任务,以支行为单位认购不良贷款,层层落实认购责任,建立完善的不良贷款认购与奖励办法,根据不良贷款的清收完成情况,奖优惩劣,实行差异化的返还机制,按月考核,按月兑现,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清收积极性。通过以上几种措施,实现内部清收常态化。借助外力,分类认定,分类处置。不良贷款认定后,区别每笔贷款的不良情况,细分不良贷款成因,划分为法院起诉类,公安局立案清收类,纪检委清收类等类型。根据分类情况,广泛收集信息,对于恶意逃债赖债的,但仍有经济实力偿还的,要加强与法院与法院执行庭的协调,通过司法途径集中向法院起诉,落实执行,既减少了诉讼成本,集中执行又加强了执行力度;对于伪造公章伪装公职人员骗贷的,提交公安局以伪造公章罪、诈骗罪立案处理,采取传唤、立案、刑拘、逮捕等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影响,取得了一定成效;对于公职人员自贷或担保的贷款,形成逾期或不良的,由纪检委牵头全力推动国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向其单位领导汇报、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向其讲清“三停”、“五不”的政策,即停职、停薪、停岗与不提拔、不任用、不评先、不加薪、不任职规定及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推动不良贷款的清收。加强信用工程建设,打造良好的金融信用环境。一方面,协调地方政府在金融环境建设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县域信用建设和社会信用环境的净化,引导企业和个人诚信守法,培育良好的信用意识,努力打造诚信社会。另一方面,借助金燕快贷通的发展,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方式,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并给予贷款支持,营造县域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不仅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而且营造了良好的金融信用环境。
第三篇:不良贷款清收措施 河东分社不良贷款清收措施
为提高农信社的信贷资产质量,确保农信社向农商行的顺利过渡,按时挂牌,结合我社实际,特制定以下清收措施:
对内的组织领导及考核:
1、强化对员工的责任考核,按职工所分管的片区建立分户清收台账;
2、加强对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将五级、四级分类的逾期贷款按月分解到旬、月,按旬未完成任务的及时预警提示,按月未完成任务的除按县联社下达的考核标准外,按社内的制定的细化标准考核;
3、加强劳动纪律考核,在不良贷款清收期间,无特别重要事务的,不得请假。
对外沟通与协调:
1、加强与村组、驻村干部及逾期借款人的联系,采取电话、上门等方式清收;
2、采取先易后难,整村推进,分户落实的方式清收;
3、对逾期贷款要认真进找原因,是内部原因造成贷款逾期的,必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是外部原因造成的要有的放矢制定的行之有效的清收方案;
4、将政策宣传、信用工程建设、农商行组建工作结合起来,与清收相互促进。
河东分社
二0一二年九月八日
第四篇:清收不良贷款 不良贷款清收
为全面做好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我县联社结合全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处置现状,高度重视,认真分析,仔细研究。现将具体分析情况及今后四个月重点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xx年xx月底,全县各项贷款余额为xx万元,按五级分类划分不良贷款余额xx万元,占比为xx%,其中:次级类贷款xx万元,可疑类贷款xx万元,损失类贷款xx万元。不良贷款余额较年初下降xx万元,占比较年初下降xx个百分点。
截止2009年xx月底,万元(含)以下不良贷款xx笔xx万元,其中:次级类贷款xx笔xx万元,可疑类贷款xx笔xx万元,损失类贷款xx笔xx万元。其中:按形成时间划分xx年以前xx笔xx万元,xx年xx笔xx万元,xx年以后xx笔xx万元;按表现形式划分:个人贷款集体用款xx笔xx万元,个人贷款企业用款xx笔xx万元,个人贷款政府用款xx笔xx万元,个人贷款他人用款xx笔xx万元,企业贷款个人用款xx笔xx万元。
二、清收措施
近年以来,我县农村信用社将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作为信贷管理工作的主线,按照“落实责任、创新办法、立足自身、不等不靠、借助外力、合理摆布”的工作思路,下大力气,狠抓“双降”工作。
一是结合本县实际,合理下达任务,对已形成的不良贷款逐笔分析和摸底,再根据实际情况梳成辫子,分类施策;
二是认真执行“xx”清收不良贷款办法,抓好新增贷款的源头管理,防范新的不良贷款的形成,杜绝前清后增;
三是采取分类清收与全面催收相结合、户户见面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班子成员包难户与信贷员大包干相结合等办法,有选择、有目标、有重点的予以清收;
四是大力推行“一元”、“十元”、“百元”、“千元”收贷法,做到天天收、月月收、季季收、年年收,清贷不止;
五是完善清收不良贷款的办法和制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清收奖励办法,做到重奖重罚,实行清收一笔,奖励一笔的办法,谁清收、谁受奖,充分调动清收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信贷人员的清非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是积极与县委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定期汇报当前工作重点及存在问题,取得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并积极与司法机关协调配合,加大依法清收力度和已诉未执结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有偿还能力,赖帐不还的不良贷款,进一步摸底排查,对那些不讲诚信,无视法律的贷款户依法强制还款,最大限度保全资产。
三、清收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用环境差使“赖债户”不良贷款清收难。信用环境差是“赖债户”存在的“温床”。“赖债户”中不乏公职人员,地方政府部门虽屡次下发文件以行政手段配合农信社清收,但许多涉贷单位对清欠工作大多存在“光打雷,不下雨”、走形式的现象,清收效果不明显。而非公职人员的“赖债户”则多存有侥幸心理,通过外出躲债、拒绝签字等方式逃避信用社债务。对于这些“老赖债户”,无论信贷员怎样软磨硬泡也无济于事。
二是缺乏政策扶持使农业经济组织不良贷款清收难。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农信社自主经营管理薄弱,各级政府行政干预致使农信社发放了一批低质量的农业经济组织贷款,如一些村办造纸厂、水泥厂等,随着这些经济组织的亏损、解体、倒闭,农信社的这部分贷款也由此沉淀下来。这部分贷款大多年限长、金额大、涉及面广,由于缺乏国家相应政策扶持,而使此类不良贷款清收盘活难度相当大。
三是农业经济的高风险性使小额不良贷款清收难。由于农户尚未形成规模化农业经营,个体抗风险能力小,一旦出现天灾人祸,债务往往难以偿还。市场经济的复杂化也使城市小个体户常常血本无归,无法按期归还债务。这部分不良贷款具有单笔金额小、户数多、分布广的特点,加上不少贷户外出务工、经商,有的还举家外迁、下落不明。要盘活此类不良贷款,如果单靠信贷员一户一户跑清收,工作量巨大,而且势必影响正常业务发展。
四、清收不良贷款对策
一是建立主责任人制度,严格责任界定。
主责任人制,即第一责任人制,是适应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展需要,在实行审贷分离、明确岗位职责和部门职责的基础上,针对有权决策人在决策各环节中的作用及行为而承担责任的管理制度。主责任人制的建立,是对信贷决策各环节有权决策人管理责任的进一步明确,有利于规范信贷决策行为,有利于克服多年来信贷业务逐级报批而由一人承担责任或名为集体承担责任而实际无人承担责任的弊端,是信贷管理制度的又一个创新。通过建立主责任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确保责任人严格认真履行职责,共同为信贷业务的稳健发燕尾服负责,共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负责,共同为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负责,建立有效的信贷风险监管机制。
二是强化制度制约,严格责任追究。
冷静分析多年来信贷管理不规范和“三违”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除信贷管理制
度本身不完善的原因外,还有一个比较突出的原因,那就是有章不循,违章不究或追究不严,使信贷人员存有侥幸心理和依赖思想,养成了一边纠改一边违章或只查违章不认真纠正的不良习惯,信贷业务处于一种放任发展的态势,可以说已经给我们带来了沉痛的教训。为了确保信贷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尽快改变信贷人员的惰性思维,必须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调查、审查、审批各决策环节有关人员的责任,规范主责任人的行为。
三是授权范围内的贷款追究体系。
贷款本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必须全额收回,到期未能及时回笼应查明原因,依据实际情况确认各自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收回的贷款可进行延期,如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不良贷款则要进行追究,出现一笔到期未收回贷款,信贷员承担80%的赔偿责任,信用社主管信贷的副主任负10%的赔偿责任,信用社主任负10%的赔偿责任(可从每月工资中扣发,或让信贷员交一定的保证金)。出现两笔到期未收回贷款除承担以上赔偿外,信贷员要停职清收,停职期间内只发生活费,三个月内如收不回,进行下岗清收。出现三笔以上到期未收回贷款,除进行经济赔偿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信用社正、副主任要给予记过处分。
四是超授权范围内的贷款追究体系。
信用社在进行审批超授权范围内的贷款,要经过的岗位有信贷员岗、审查岗、审批岗,如出现贷款未收回(除去不可抗力因素),信贷员负70%收回责任,审查岗负10%收回责任(审查主责任人负5%责任,其余负5%责任),审批岗负20%收回责任(审批主责任人员负10%责任,其余负10%责任),如出现一笔贷款未收回,根据以上责任划分各自承担相应责任,至贷款收回;如出现两笔贷款未收回,信贷员要停职清收,停职期间内只发生活费,三个月内如收不回,进行下岗清收;出现三笔以上到期未收回贷款,除进行经济赔偿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信用社正、副主任要给予记过处分,联社有关人员也要得到处分。
五是建立清收激励机制。
我县联社制定了《关于对不良贷款管理清收工作的实施细则》,建立了不良贷款的清收激励机制,明确了清收不良贷款的计酬办法,具体如下:
对收回1978年以前的不良贷款按收回利息的xx计发;对收回1979年—1985年以前的不良贷款按收回利息的x0%计发;对收回1986年—1996年的不良贷款按收回利息的x%计发;对收回1997年—2002年的不良贷款按收回利息的x%计发;对收回2003—2005年的不良贷款按收回利息的x%计发;对收回呆帐贷款、已置换的不良贷款、抵债资产处置后剩余部分的贷款按收回本息的x计发。上述奖励由信用社按月统计上报收回信息单,经县联社稽核部门审查,直接发给清收人。在清收过程中因贷户当时资金不到位,暂无法收回,但能于贷户签发催收通书并制定还款计划的每户奖励信贷员1元。
六是探索建立“黑名单”制裁制度。
“黑名单”制裁制度的建立,对于改善农村信用社的信用环境,增强贷款客户的信用意识,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对有不能按期还贷款、不及时结息、擅自改变贷款用途等不良行为的客户要全部用“黑名单”制度进行制裁。建议和专业银行及邮政储蓄强化沟通,建立网络互通、信息共享的信用平台,对有不良记录的客户不但要上农村信用社的“黑名单”,而且还要上到所有金融机构的“黑名单”。同样,对于一些在其他金融机构有不良记录的,我们农村信用社也对其以“黑名单”制度进行制裁,形成对不讲信用、恶意逃废债务的借款人“金融封杀”的强大态势,由此逐步改善金融系统的“信用环境”。
第五篇:不良贷款清收 不良贷款亦指非正常贷款或有问题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不良贷款是指出现违约的贷款。一般而言,借款人若拖延还本付息达三个月之久,贷款即会被视为不良贷款。银行在确定不良贷款已无法收回时,应从利润中予以注销。逾期贷款无法收回但尚未确定时,则应在帐面上提列坏帐损失准备。
逾期贷款
是指逾期(含展期后到期)不能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帐贷款)。 呆滞贷款
是指逾期(含展期后到期)2年(含2年)以上仍不能归还的贷款和贷款虽然未到期或逾期不到2 年但生产经
工行发布一季报 不良贷款率降至3.6% 营已停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不含呆帐贷款)。 呆帐贷款
是指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则通》的规定,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借款人遭到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以保险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贷款人依法处置贷款抵押物、质物所得价款不足以补偿抵押、质押贷款的部分;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贷款。
对于有偿还能力但拒不还款的赖债户、非信益企业和个人,要依法维权,运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贷款。对表内外抵债资产,在妥善保管的前提下,采取转让、重组和租赁等方式积极、及早处置变现。在不良贷款清收过程中,各社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采取有效措施,只要措施依法合规,效果明显,有利于调动信贷营销人员的积极性。加大不良贷款的责任追究力度,做到每笔不良贷款都能落实到人,并限期清收。对新发放的贷款,应加强管理,并做到合法合规,坚决杜绝以贷收贷,以贷收息,以防止不良贷款前清后增。打蛇打七寸”,攻其要害,借力生力,巧收不良贷款。对于部分关系贷款,摊派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特别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清收人员主动去所在部门交涉,并视借款人态度以及还款承诺等情况向其部门领导反映,借助所在单位领导的压力督促其还清不良贷款。
灵活清收,通过对担保人施加压力,力促以物抵债或变卖有效资产偿还贷款。借款人因经营不善,工厂倒闭,屡次催收均无果,经调查,担保人有代偿能力,可通过给担保人施加压力,促使贷款收回。借款人杨某某在我支行2007年6月30贷款4.9万元于2008年6月30到期后,无力偿还,一直欠息。清收人员了解到杨某某有2亩左右厂房一处系对外出租,同时担保人张某的结算帐户上有存款余额3万元左右,清收人员及时把相关信息提供了兰山区执行局并当时给予了查封。担保人感到了压力,主动跟借款人和清收人员联系,最后一致协商担保人张某买下了借款人杨某某的厂房,还清了该笔贷款,很好的盘活了该笔贷款。
通过法院,检察院等权力部门,依法扣划、查封等措施清收不良贷款。在清收过程中,对于多次催收不积极主动配合偿还不良贷款的贷户,可与其说明情况,采取诉讼、执行、逮人等手段强制收回贷款,借款人许某某2006年3月13日在我支行贷款27万元,于2006年9月13日到期,该笔贷款到期后,一直处于欠息收款。经支行研究决定直接将该笔贷款进行了诉讼,通过法庭从担保人吴某帐户上扣划了借款本金及所有欠息,保全了该笔贷款。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协议分期还款是良策。对于有些不良贷款户,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一次性偿还所有贷款不现实,根据借款人的信誉状况,与其签订分期还款协议,也不失为不良贷款清收的一个良策。借款人王某某在我支行借款4.7万元一笔,考虑到借款人实际情况,与其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每月还款1500元,到现在借款余额尚欠2.9万元。 )
“放水养鱼”盘活不良贷款。对于因资金周转困难形成的不良贷款,经信贷人员实地考察,考虑到借款人的经营项目有一定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可根据信用评定和资信评级适当给予信贷支持,帮助其发展项目,逐渐偿还贷款。例如,特别是养殖贷款,由于资金周转时间比较长,容易形成不良贷款,但有一定的市场前景,可考虑经营户的信用状况和养殖项目,适当给予一定的信贷资金扶持,帮助度过难关,从而更好的偿还贷款。
如何更好地催收不良贷款?
1、调查借款人实际还款能力(收入、支出、资产状况),确定是否有还款能力而没有还款意愿;如果有还款能力,加强追索,书面催收,如其仍不偿还,说明借款人主观上存在恶意拖欠的故意,因此最好的方法不是起诉到法院,而是通过公安局经济侦查部门追索;
2、如果借款人确实存在短期偿还能力不足问题,但是经营情况长期向好,则可以采取债务重组方式,重新确定还款期限,采用修生养息的方式培育第一还款来源,使得借款人通过自身努力提高经营成果偿还贷款;
3、如果借款人短、长期偿债能力都不足,而且也看不出其经营上有向好的趋势,要采取断然措施,保全其资产,扣押抵押物或者追索保证人的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