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毕业两年,但两年都在艰苦地区工作可以申请学费代偿吗
不可以,学费代偿只面向应届毕业生。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08〕1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本办法中高校毕业生是指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代偿条件
不予受理以下明显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1、就业单位地区非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
2、服务年限不足三年;
3、定向生和委培生(含国防生)。
基层单位的界定 基层单位包含两类:
第一类是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指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乡镇企业等。县城中学、县城医院等属于代偿申请范围,但县政府所属的部、局、委、办等机关单位除外。
第二类是工作现场地处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
产第一线,主要指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考虑到上述行业分布广,地区跨度大及流动作业性强等特点,
工作现场可以适当放宽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政府所在地。
对于化工、电力、航天、邮政、交通、机械制造、冶炼加工、土建施工、高新科技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代偿申请人应出具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乡镇以下的相
关就业证明,即上述行业工作现场不包含县政府所在地。 通讯、金融、烟酒等行业不属于代偿申请范围。
㈡ 请教关于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问题,请大哥大姐指点谢谢!
主要是跟你的毕业学校联系,你的条件好像有点和规定不符,请参考以下文件: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以下程序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一)高校毕业生本人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向学校递交《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和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
(二)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在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毕业后的还款计划书时,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如果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不需自行向银行还款。
(三)高校根据上述材料,按本办法规定,审查申请资格;在每年6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相关材料集中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对存在“二次定岗”的毕业生,高校应在毕业生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经审查后,最迟于当年12月底前将申请材料集中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收到高校申请材料后一个月内,将审批确定的获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学生名单通知有关高校及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同时将有关审批文件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㈢ 我在校期间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现在已经毕业并工作一年多了,我现在是一名大学生村干部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条件:
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三)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具体的你可以看看:http://www.edai.net/zhxdk/54603.html
㈣ 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 【如果我到西部地区工作,国家帮我还钱,我还拿工资!】有这么好的事么
在网上搜索 财教〔2009〕15号 那上面有对条件的具体说明。 每年六月和十二月有两次申请机会,请向本校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如果没有中心,应该是向学生工作管理部门申请。
㈤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如何申请请看最详细的流程详解!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流程其实非常简单,申请代偿的毕业生只要具备好相应的申请资料、满足申请条件就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如何申请?下面就给大家说说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流程。㈥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条件有哪些主要满足以下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不是每个学生都可以申请的,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可以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根据政策的规定,成功申请到代偿以后,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㈦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规定: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所以按照规定你朋友助学贷款还是会由国家代偿的
㈧ 助学贷款已还还能申请代偿吗
法律分析: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一般是可以的,具体需要咨询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代偿制度】
从2006年起,在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习期间获国家助学贷款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县以下)从事一线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中央财政代为偿还。
㈨ 助学贷款 代偿
若毕业之前 贷款 没有还清,是不是拿不到毕业证?——毕业就是毕业,有毕业证和学位证,学校没有权利扣留。如果学校不给或者有条件给,都是违规的。另一点,助学贷款是国家给的,学校只有协助催收的作用,真正催收是银行。一般来讲,毕业了就开始要归还助学贷款的利息,本金一般是4年后还清。具体可以问问学生处,他们比较清楚。学生处不清楚,就职业问贷款银行。
大学期间的贷款,如果在毕业之前还清,是否可以申请代偿?——还清了还怎么代偿呢?代偿是没有还清的情况,国家根据你的工作情况,符合政策的,就由国家给你还这笔贷款。
最后,助学贷款虽然有国家旗号,但毕业工作了,就和普通的商业贷款没啥区别,不按照要求归还本金和利息,就要被央行列入信用不良,征信受到影响。以后再贷款买房买车,甚至做生意,就贷不到了……
㈩ 如果签的工作单位在东部地区,但是实际工作在新疆工作部,石油工作一线,可不可以申请助学贷款代偿呢
可以,这个已经申请过了,批了了。我是零九年参加的工作
他有五张表,其中有一张你填的时候要注明具体的分公司具体的工作地点,这个一定要写清楚,一定要注明在山区还是在沙漠腹地,千万别写城市,就可以了,不用跟银行联系,楼上的不要误导人,这个基本上是学校管的
有先例,我的户口就是在乌鲁木齐的,我们这里有一批户口还是在北京的,都申请下来了。不是分公司也没有关系,你在这里工作肯定有个组织吧,比如说采油队、站队这类的,有这里的公章,就可以了。其实主要也就是要的那个公章,证明你确实在这里,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