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子已经过户但是银行贷款没下来怎么办
购房者交首付的时候也就是需要签购房合同以及办理贷款手续的时候了,如果首付交了贷款办不下来,可以找银行业务员沟通,了解自己贷款迟迟批不下来的原因。
如果问题出在购房者本人的信用、流水、负债等情况,建议增加首付款数额,减少贷款的申请金额,将资料准备齐全后再向银行申请贷款。
按揭涉及两方主体:借款人和银行。对于银行而言,按揭是债权;而对于借款人来说,按揭是债务。根据转让主体不同,可以将转按揭分为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
债权转让指按揭在债权人之间的转让,即借款人将在甲银行办理的按揭转到乙银行;债务转让指按揭在债务人之间的转让,即原借款人将按揭转给新借款人。 香港地区的转按揭主要是债权转让,而我国内地现阶段的转按揭还仅限于债务转让。
⑵ 过完户贷款没下来房子属于谁
根据房地产法的规定过户后按揭虽没下来,但此时产权已经转移到购房者名下,房子应该属于购房者。
但是如果之后贷款无法办理,卖家是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房子还归到自己名下的。
拓展资料: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
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1]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契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2]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一、买卖: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 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 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 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二、出租:
(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二)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发展费、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按租金收入10%的综合征收 率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现行规定征收;
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房产过户的费用有下列几项,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一、政策性收费:
1、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X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X3% ;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X20% ;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X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X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X6元/平方米 ;
5、印花税:评估价X0.1% ;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X0.3% 。
二、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应支付的中介费:
1、交易中介费:成交价X1% ;
2、房产权证代办费:每证100元。
⑶ 房子过户了但是贷款没下来应该怎么做
首先你得思考一个问题,去银行办理贷款时,房子在谁名下?
如果房子在卖方名下,为什么可以用一套别人名下的房子贷款;如果房子在买方名下,买方不去办贷款事宜,或者贷款金额没有达到预期怎么办?
总结:买房不是简单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很多时候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意外,其实是一种常态。
在签合同时,就要考虑周全,精心设计条款。合同写得好,出了问题也能全身而退,或者至少损失控制到最小。写不好,赚钱的买卖变成倒亏。否则就是20%的违约金,动辄就是上百万,大意不得。
⑷ 房子过过户了贷款一直不放款怎么办
首先、遇到这种情况之后,大家先不要着急,第一时间要问清银行没有放款到底是什么原因。银行审批贷款有一个过程,一般情况下,如果买卖双方已经走到了过户这一步,那说明买房的人个人资信已经获得银行的认可,银行已经同意给他贷款,而且过完户之后,银行就会跟购房者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⑸ 房子过户了贷款还没下来,此时房子属于谁的
房子过户贷款还没下来,此时房子属于买受人,也就是购买房子的人。实际上,在房屋买卖中,在双方当事人签订了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后,办理过户登记前,合同就已经生效了,但是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移转,只有在办理了房屋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后房子的产权才转移。
每套商品房产权证的办理必须在开发商取得该套房屋所在整幢楼的大房屋产权证后才能进行分割。
买卖双方必须持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明、企业相关资料文件等先到房屋交易部门办理契税手续后,办理过户手续。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或由开发商代办。
房屋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对于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即为有效,不管不动产是否进行了登记。换言之,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而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
一定要二者区分开来,这也是导致以一房二买,一女二嫁的重要原因。如,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交付给乙,但没有进行登记。这时,丙听说甲要卖房子,于是也提出购买甲的房屋,甲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进行了房屋过户登记。
分析:根据上面的原理,甲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甲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因此,都是合法有效的。千万不要以为甲乙的房屋买卖合同没有进行房屋过户登记而认定合同无效。这是错误的,在本案中,两份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丙因为进行了登记,因此取得房屋所有权,而对于乙来说,只能根据合同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损失。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产权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所有权的转移
⑹ 二手房过完户贷款没下来房子属于谁
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属于买房的,因为已经办理过户登记。
1.从法律意义上,银行会审批你的贷款资格,出了同贷书,你就可以交首付了,就可以房产证过户了,房子就是你的了。你对房子就有所有权,原房东就无权再要钥匙了,你的房子你会把钥匙交给别人。
但是实际操作中,合同明显是偏向卖方的,一般合同都是约定卖方收到全款才交房给钥匙。而从房产证改名到银行放全款是需要时间的,特别是有公积金贷款的混合贷款,有时候要拖上2,3个月,这期间如果房子一直出租的,就有租金收入。相当于卖家拿你的房子出租了2,3个月赚钱。换做买方,肯定是不情愿的,但是卖方没有收到全款,就不想交房,也不想放弃租金收入。作为中介或者银行,肯定是偏袒卖方的,所以合同中一般都不会写明这期间租金收入归谁,写了就明显侵犯了买方的权益,但实际操作起来中介都是按交房才重新划定租金归属。
2.拓展资料:1.在买卖二手当中需很多要注意的内容,一定要尽可能规范的签订合同,只有这样才能在某一方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才可能用法律来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2.买卖二手房的时候,首先要做的就是互相核实身份,一定要选择信誉高、可靠的中介公司,双方的资金、房屋都要到这样的中介公司才能放心的交割,一定要确保交钱之后过户能顺利完成,过户后房屋和资金要做到两清。在有需要的时候还可以查看中介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有没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中介代理资质证书,这都是买卖二手房之前不可忽视的事项。
3.还需要核实交易房产产权是不是合法的,产权证上的名字和房主是不是一致,还有面积、土地、产权性质等放慢都要进行查验,如果是保障房那么操作起来的步骤会非常的繁琐,而且会牵扯到买房收益分配问题,最后会影响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问题。
4.已经到了签约过程的时候要注意,所有对交易关键性条约以及卖方的所有承诺都要在合同中体现出来,不能用口头约定代替,如果是口头的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就无法受到法律保护,没有证据可言,所以合同的内容要包括这几项:房屋面积和附属设施、付款方式、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交付期限、违约责任等等。
⑺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若已过户给买家,但银行不批贷款怎么办
正规的渠道情况下,这种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目前的二手房正常交易流程都是银行贷款审批通过后,买卖双方再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如果说银行的贷款并未审批通过,那么就不可能先去办理过户,在不专业的中介也不可能犯这个错误。
在你只有在银行审批贷款额度及期限通过之后,双方才会去办理过户手续,过完户,买方在拿新的房产证到银行办理实质的抵押登记,同时银行发放贷款,支付给卖方。也就是说过户在贷款审批之后,贷款没有审批,根本不会过户。
从上述分析,我们知道正常银行审批通过之后,双方才会去过户。理论上过完户,买方拿新的房产证到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时银行放款。但是在这个环节有两种可能银行会拒绝放款:一是银行在放款环节时发现买家当初提供贷款审批的资料存在作假情况,且情况较为严重,比如全套虚假的银行流水,比如虚假婚姻情况(假离婚骗作首套房多贷款),比如税务票据作假等等,这些严重的作假情况都可导致银行不放款;二是在放款环节时,买方在他行出现逾期欠息的情况或者存在大额民间借贷诉讼情况,此时买方的还款能力较贷款申请时发生严重的变化,为了控制信贷风险,银行就可能会拒绝本笔放贷。
其实这种情况在找正规房产中介的时候偶尔也是会出现的。但是都是谎话并非已真实过户,一般是因为卖房者和房产中介签署了该房产独家协议,签署独家协议后卖房者也就是在约定的时间内只能挂在这个房产中介卖房,不能再委托给其他中介来销售此房产,一般房产中介在约定时间内未销售出去卖房者房产的情况下,都会用这种手段来欺骗卖房这来拖延时间,要不卖房者就可以找其他房产中介销售此房产,其实房产中介自始至终都没有过户,如果真的先把房产过户给了买房者这样违规操作房产中介与购房者又不履行其签署的协议与合同属于侵占罪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如果遇到上述已经真实过户情况要如何处置?对于卖方而言,肯定很糟心,毕竟房子已经过户,但真的碰到这种情况,其实卖方是包赚不赔的,卖方可按照合同约定去主张要求买方全款购买,如果买房不全款,即构成违约,卖方只需要起诉买方,不仅可以收回房子还可以没收买房已经支付的首付款,包赚不赔。
⑻ 房子已经过户但是银行贷款没下来怎么办
那就很尴尬了,你可能买不成了。
⑼ 房子卖了,已经过户了,但是买方的银行贷款下不来,怎么办
1、建议自己咨询一下买方的贷款行,如果有银行的批贷通知单,需要买方筹集房款及赔偿违约责任,确定贷款是否批。
2、可以要求买方及中介公司履行合同,既然约定了日期拿房款,肯定也约定了每逾期一日赔偿多少违约金了,如双方仍推脱,可以到法院起诉中介及买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银行拒绝放款的原因
理论上过完户,买方拿新的房产证到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时银行放款。但是在这个环节有两种可能银行会拒绝放款:
1、一是银行在放款环节时发现买家当初提供贷款审批的资料存在作假情况,且情况较为严重,比如全套虚假的银行流水,比如虚假婚姻情况(假离婚骗作首套房多贷款),比如税务票据作假等等,这些严重的作假情况都可导致银行不放款。
2、二是在放款环节时,买方在他行出现逾期欠息的情况或者存在大额民间借贷诉讼情况,此时买方的还款能力较贷款申请时发生严重的变化,为了控制信贷风险,银行就可能会拒绝本笔放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