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资和公积金的发放不是一个单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工资和公积金的发放不是一个单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中心是允许公司找第三方公司代交公积金的, 不管是单位找的第三方还是自己找的, 贷款的时候只要有个公司给盖章就好。
贷款的条件是:
1、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
2、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
3、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
5、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
6、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② 买房贷款,收入证明和公积金缴纳单位不一样怎么办
必须一致的!
不行你就找销售给你做一个。销售都可以弄的。
③ 收入证明和公积金缴存证明单位不一致会不会影响贷款
以郑州市为例,会按缴存基数的1.2倍或郑州市最低收入标准认定收入。
收入证明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符的,提供银行代发工资流水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有效的收入认定辅助资料,不能提供辅助认定资料的,最高按缴存基数的1.2倍或郑州市最低收入标准认定收入。
配偶不是郑州住房公积金市级缴存户的,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情况证明和缴存明细记录;未参加公积金制度的,由单位出具证明。
(3)贷款工作证明和公积金支付单位不同扩展阅读:
备注
1.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时间偿还,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2.在中心同一公积金管理部门缴存并办理贷款的,申请贷款时或正常还款1期后可办理公积金自动冲还贷款业务(具体办理条件和要求查阅对应业务须知)。
3.申请地点:在郑州市区内购房的到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内各办事大厅办理;在上街区及县(市)购房的到对应分中心和管理部办事大厅办理。
4.受理时间:每月1-28日期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受理。
④ 我交公积金的单位和我自己上班公司的单位不一致,贷款怎么办、可以吗
可以,公积金交的是一个地方,所有单位的公积金都交到了社保局。贷款的时候正常贷就欧开了。
⑤ 我交公积金的单位和我自己上班公司的单位不一致,贷款怎么办、可以吗
这个没有关系,公积金中心是允许公司找第三方公司代交公积金的,
不知道你是单位给你交单位找的第三方还是你自己找的,
你这边不一样贷款的时候只要有个公司给你盖章就好啦,
然后人才代理的公司也把章子盖上就证明是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给你缴纳的公积金,
我的公积金以前是因为没有单位i在陕西甲乙HR交,我自己有公司但是交不了我就让我公司给我盖的章子,证明是他们委托就行。
⑥ 买房贷款,收入证明和公积金缴纳单位不一样怎么办
在审批贷款材料时需要出具收入证明的单位和公积金缴存单位一致,如果您的工资是甲公司发放的,公积金由乙公司代缴,就需要出具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缴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跟单位沟通一下,就可以出具该证明,证明两项收入均为本人就可以了~
⑦ 公积金贷款 收入证明和公积金交费单位不一致影响贷款
公积金还不支持异地贷款买房的,所以如果你在苏州买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只能是申请提取公积金,或者,你离职以后,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4.不是作废,暂时用不了的,因为中断交费以后,苏州的社保卡就冻结了,只能等将来再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