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积金里有余额可以提前还贷款吗
公积金里有余额是可以提前还贷款的。
公积金里有余额是可以提前还贷款的,不同的地方是有不同的规定的,以上海为例。
一、上海公积金提前还款条件:
1、公积金缴存职员已经办理了上海公积金贷款;
2、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之日起满一年;
3、每次还款金额应不低于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额。
二、上海公积金提前还款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最近一次的还款凭证;
3、贷款还款卡折;
4、其它所需资料。
三、上海公积金提前还款流程:
1、去银行先办理银行贷款结清证明,要带上贷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公积金借款合同、银行存折(里面打入你要一次性还清的钱)、任意一期的建行对账单,,你办理过公积金冲房贷的业务,还要提供提取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的委托书(一式两份)。
2、带好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还有担保借款合同、担保费发票、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到上海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办理抵押证和退保手续。
3、去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带好担保公司提供的抵押证、建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身份证原件办理抵押注销,这样后续手续就办理好了。
(1)公积金贷款能提取余额还款么扩展阅读:
公积金还款方式:
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
1、等额本金还款法。这种方法第一个月还款额最高,以后逐月减少,所以这种方法常被称为“递减法”。
2、等额本息还款法。这种还款法是按照贷款期限把贷款本息分成若干个等份,每个月还款额度相同,所以这种方法常被称为“等额法”。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还款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社保网-上海公积金提前还款指南
⑵ 使用公积金贷款后还能提取余额吗
使用公积金贷款后还能提取余额。但是需要满足一些条件:
1、买房时用户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但没有提取公积金的话,一般办理公积金贷款满一年后,用户可以拿着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是收据等资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月供,公积金余额不能全都提取出来;
2、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后,用户要用公积金提前结清全部欠款的话,可以在还款之前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的额度不能超过还款金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是什么
1、职工所在的单位出具提取证明;
2、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提取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日之内会作出决定是否准予提取。
⑶ 公积金还款,帐户内余额可以取出来吗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不过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公积金贷款后,可在12个月后凭借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等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月供(不能超过公积金余额)。
以下为住房公积金可提取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公积金中心办理为准。
应答时间:2021-12-15,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⑷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可以用来还房贷吗有几种还款方式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可以用来还房贷吗?
可以,不管是否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都是可以用来偿还自己名下的房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以申请冲还贷业务,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直接用于还贷款。
公积金冲还贷指的是缴存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申请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用以冲抵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公积金里面的钱还房贷有一次性还款和逐月还款两种方式:
【1】一次性还款是指每年一次向受托银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冲还贷款本金,并按照冲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
【2】逐月还款是指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方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
若是自己的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不是很多,每个月冲还贷的意义不大,可以选择提取出来的方式再用来偿还房贷,比如一次性从公积金里面提取几万,再存到自己的银行卡里面,用来还房贷。
需要注意的是,若是贷款人的房贷是组合贷款,就是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结合的,那么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只支持冲抵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商贷部分还款按各商业银行规则执行。但是可以选择提取的方式来还商业贷款。
⑸ 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不过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公积金贷款后,可在12个月后凭借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等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月供。如果购房者购房时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也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购房时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
如果已经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在1年后办理购房提取,具体可以参考当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规定。如果购房者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没有办理还贷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按还贷提取而未提取的额度。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有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和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总额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贷款本金逐月增加,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本金固定不变,贷款利息逐月递减的还款方式。
⑹ 公积金贷款后里面的余额可以还贷吗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怎么使用
公积金贷款后里面的余额可以还贷吗?
可以,公积金贷款后可以用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来还房贷,并且有好几种方法,最常见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贷、提前还贷对冲公积金贷款提取。
住房公积金贷款冲还:
适用于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其配偶委托公积金中心从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入其贷款账户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种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办理条件如下:
【1】冲还贷业务办理对象以银行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中借款签订人(借款人及配偶)为准;
【2】借款人申请冲还贷金额不少于2万元,借款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少于申请冲还贷款金额且冲抵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少于100元;
【3】申请人信誉良好,申请冲还贷时没有逾期情形。
提前还贷对冲公积金贷款提取:
【1】如此前未以该套房产提取公积金,提供首次提取公积金要求的相关材料;
【2】还贷未满1年不受理贷后变更申请;
【3】每人每年只限办理一次,每次还款金额为万元整数的倍数;
【4】每次提取须留存本人现存账户内10%的余额资金。
不管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贷款成功之后,都是可以提取公积金里面的钱来还房贷的,不过公积金冲还贷的话,必须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是不能直接冲还掉商业贷款的。
⑺ 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剩余的钱吗
⑻ 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法律分析: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即使个人账户内有余额也不能申请提取。如果还完贷款每月公积金账户内还有余额,用户可提高每月公积金贷款的还款额。如果用户办理贷款之后还剩下有余额的话,公积金里面得预留一年的缴费额就行,以后可以按月还贷按月提取或者以还贷款为由提取。
简单来说,公积金贷款之后是不可以提供公积金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中: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⑼ 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贷款后不能提取公积金的。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即使个人账户仍有余额也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如果公积金在还完贷款后仍有余额可以申请增加每月还款额度。如果想提取公积金,只有在还清公积金贷款后,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提取: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要符合相应的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2、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职工购买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私产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危改还迁住房和公有现住房。
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上限计算公式是: 贷款职工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度÷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0.45×12×实际可贷年限
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要求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且一般都有上限限制。
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
贷款利率:
(1).从2008年12月23日起,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利率,5年(含)以下贷款由现行年利率3.51%调整为3.33%;5年以上贷款由现行年利率4.05%调整为3.87%。
(2).2008年12月22日(含12月22日)前受理并签订合同的按调整前利率执行,2008年12月22日以后受理并签订合同的贷款,按照调整后利率执行。
2008年12月23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从2009年1月1日起按上述通知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