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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贷款剩下的余额

发布时间:2022-12-08 09:11:08

① 深圳公积金贷款余额会影响贷款额度吗

深圳公积金贷款余额会影响贷款额度吗

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深圳公积金贷款余额会影响贷款额度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深圳公积金贷款余额会影响贷款额度吗

深圳公积金贷款余额会影响贷款额度,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申请人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拓展

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首付款比例应符合国家、省及我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要求。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购房合同价与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中较低者为准。

深圳公积金贷款买房受理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以下以下信用记录:

(1)单笔贷款近24个月内有8次以上逾期达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达2期,或者1次以上连续逾期达3期记录;

(2)单笔信用卡(含准贷记卡)近24个月内有8次以上逾期达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达2期,或者1次以上连续逾期达3期的记录;

(3)单笔信用卡(含准贷记卡)近24个月内状态为“呆账”、“冻结”或者“止付”的;

(4)贷款曾被“担保人代还”或者“以资抵债”等特殊交易记录;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1)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2)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

(3)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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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剩余的钱吗

③ 公积金贷款后帐户余额还在不,以后可以取吗

公积金贷款后,首先会将帐户内余额还贷,当公积金账户内资金不够还贷时,需要贷款人筹集其他款项,来偿还贷款和利息,此时公积金账户内当然没钱了。当偿还贷款后,公积金账户内尚有余额时,到你退休后,还可以领取这部分剩余款项。甚至按规定,只要你符合条件,在偿还首次公积金贷款后,相隔大约半年到一年后,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

④ 公积金贷款后,里面的余额怎么使用

不同地区公积金贷款政策不一样,上海地区可以申请公积金账户余额冲还房贷,深圳地区可以将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提取。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详情可联系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
应答时间:2020-09-18,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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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怎么处理公积金贷款后余额还能取出来吗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怎么处理?公积金贷款后账户里面的余额是可以提取的,也可以用来还房贷,当然也可以直接放在里面不动,公积金贷款并不会消耗掉账户里面的余额,这些钱都是缴纳人的,具体怎么处理看缴纳人的选择。

【1】提取,可以在12个月后凭借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或收据等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2】冲房贷,签订一个协议,这样每个月银行扣房贷的时候优先从贷款人的公积金账户里面扣,不足的再从其银行卡扣。

【3】存在里面,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也是有利息的,只不过是按照银行的活期利率算利息,每年结算一次。

公积金里面的钱在满足提取条件的基础上是可以取出来的,申请提取之后审批通过两三天即可到账。只不过对于公积金存缴数额多的人来说,利用余额还贷款,还是比较好的选择。

⑥ 深圳公积金贷款余额会影响贷款额度吗

法律分析:深圳公积金贷款余额会影响贷款额度,但是影响程度不大。贷款额度取决于房屋评估价值、月缴存额、首付款、建筑面积等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⑦ 公积金贷款后怎么提取里面的余额

法律分析:在贷款后用户可在12个月后凭借相关资料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月供,而且以后每年都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贷款申请者需要明白,公积金贷款后里面的余额是可以提取出来的,不过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如果购房者购房时没有提取公积金而且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在1年后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⑧ 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可以把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取出吗

如您在中国银行广东省(不含深圳)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公积金提取方式分为:定期转账支付和部分提取。
1、定期转账支付
又称为约定提取,指您与贷款经办行或者公积金住房中心签订协议,根据协议的指定周期将公积金自动转到指定的收款账户。(暂时只受理纯公积金贷款,其他贷款方式暂不受理,2010年11月1日生效)
(1)定期转账支付周期
分为半年期提取和一年期提取,只能用于纯公积金贷款提取,必须由公积金提取申请人全部到贷款经办行签订定期支付提取协议才能办理,即是房产证上的房屋持有人需全部到场签订协议。
(2)申请方式
只能到贷款经办行申请办理,不收取手续费,且只能以借记卡作为定期转账支付的接收账户,不能以信用卡作为接收账户。
(3)若公积金提取申请人是一个以上的,需所有申请人均到场签订协议,不能分开时间签订协议办理,提取时间必须满足协议所选定的半年前或者一年期的周期,且所有提取人的期限必须是同步的。
(4)若是夫妇购房,但房屋持有人是丈夫,此前一直由丈夫提取公积金办理贷款,如其太太希望申请加入贷款以提取其本人的公积金,需双方到场出示双方的身份证以及结婚证,重新签订定期转账支付协议,此点适用于部分提取和约定提取。
(5)若您的贷款经办行为非四行(工,中,建,广州),则需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定期转账支付协议,而客户必须提供四行的账户作为接收。
2、部分提取
您不签订定期转账支付协议,而直接到以上“四行”申请提取公积金,支持跨行提取。
如为其他省市的业务,需要您详询贷款经办行或者当地公积金住房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⑨ 公积金贷款,每个月还完贷款后剩下的钱能取出来吗

不能。公积金只有在弄买房,装修,租房时可提取使用,剩下的钱等你退休时回都给你的。

⑩ 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后剩下的余额可以提取吗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
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2、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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