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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余额变动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9 15:29:23

① 多地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

无锡市日前发文明确,对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调整为100万元(之前为60万元)。此外,宁波、株洲、遂宁等地也发布公积金新政,提高多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

提高贷款额度

4月25日,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对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不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及缴存余额挂钩,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调整为100万元。

《通知》明确,提高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额度至每人每年15000元。取消因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名下有还贷记录不能办理租房提取的限制条件。

此外,无锡市对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

克而瑞研究中心认为,之前无锡市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了一次调控加码,首次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夫妻为60万元。此次无锡市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调整,让其成为江苏省内首个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多胎生育政策挂钩的城市。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3月无锡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上涨0.2%,同比上涨4.4%;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上涨0.5%,同比上涨2.1%。3月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下降0.6%和1.9%,降幅比上月分别扩大0.5和0.6个百分点。无锡市在三线城市中属于房价反弹较明显的城市。

之前已有宁波、株洲、遂宁等地发布公积金新政,提高多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其中,株洲市发布的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明确,按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可最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80万元。

提供购房补助

除了提高贷款额度,四川绵阳、甘肃临泽、江苏海安等地还出台政策,对多孩家庭购房给予补助。

其中,四川绵阳出台政策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自通知执行之日起,在绵阳城区(含安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财政补贴,单户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同时,鼓励开发企业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给予最高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特别优惠。特别优惠的额度不计入低于备案价15%内。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认为,给予购房补贴优惠所起到的效果要因地而异,中西部和北部的一些城市房价比较低,给予一些购房优惠,相对来说力度要更大一些,对减轻购房负担、鼓励生育的作用更加明显。

释放稳楼市信号

中原地产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4月以来,已经有衢州、秦皇岛、绵阳、兰州、大连、丽水、苏州、南宁、昆明等超过50个城市发布房地产调控政策。其中,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城市数量较多。

首创证券研报显示,据监测,4月以来,重点城市销售面积同比降幅较大。近期在因城施策框架下的政策出台密集度明显提升,涉及城市范围进一步延伸至部分二线城市,总体而言宽松范围和力度相对有限。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依然是近期楼市调控政策的主要内容。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不会引发购房者投机炒作,而大部分公积金使用者都是刚需型购房者。对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可给市场释放稳楼市信号。

“4月以来,发布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城市呈现井喷态势,目的是促进刚需及改善型需求释放。从政策效果看,购房者置业信心尚未恢复,市场活跃度仍显不足,预计将有更多城市加快政策调整节奏。”张大伟表示。

② 公积金贷款调整、房票购房、房企纾困……宁波楼市新政来了!

凤凰网房产讯 5月31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宁波银保监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点支持首套购房需求,满足合理的“以小换大”“卖旧买新”等改善型住房需求,帮扶房地产企业纾困,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该新政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二孩三孩家庭限购区可再买一套

《通知》要求,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100万元/户。

购买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等其他情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

按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基础上再上浮20%。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的12倍调整为15倍。

有未成年子女的本市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鄞州区(以下简称“市四区”)已有2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有未成年子女的非本市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市四区已有1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

加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改造力度

推行房屋征收安置房票制度

《通知》指出,要大力推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改造,推动城市有机更新,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同时,调整优化集体土地住宅征迁评估机制,提高房屋征迁货币安置比例,推行征收安置房票制度。持房票可购买商品住房或者二手住房,积极引导房地产企业向持有房票的购房人提供购房优惠,房票也可以按照兑付规则申请到期兑付或者提前兑付。相关部门和地区已在制定政策制度及操作细则,适时发布。

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坚持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根据供需关系,实施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差别化供应调节,保持合理房地价差,合理统筹优化商住配建比例。

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前期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普通商品住宅地块,实施意向预申请的,剩余出让金按照意向预申请相关要求缴纳;不实施意向预申请的,剩余出让金可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缴纳。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使用银行保函替换商品房预售项目的预售资金相应监管额度,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不得拒绝接受合规的银行保函。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项目正常建设工程款支付的前提下,使用超出重点监管额度的预售资金支付本市土地竞买保证金,但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5天。

引导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加快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的审批、发放。

持续开展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围绕“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加强房地产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实现涉房风险闭环管理;加大涉险项目房企解困帮扶,鼓励国有企业参与项目重组,盘活项目;规范房地产企业市场行为,打击涉房虚假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及“支持刚性和改善型居住需求”精神,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14条针对性政策措施,重点支持首套购房需求,满足合理的“以小换大”“卖旧买新”等改善型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哪些变化?

为缓解刚需家庭购房资金压力,保障改善型和二孩三孩家庭的购房需求,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惠及度,《通知》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调整。即: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100万元/户。购买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等其他情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按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基础上再上浮20%。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的12倍调整为15倍。

例1、职工小王,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住房公积金余额5万元,第一套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新政实施前,小王公积金贷款额度为40万元(5万元*12=60万元,达到额度上限40万元)。新政实施后,小王公积金贷款额度为75万元(5万元*15=75万元,未达到80万额度上限)。

例2、职工小李,生育二孩,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住房公积金余额7万元,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新政实施前(2022年1月1日起,最高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小李公积金贷款额度为80万元(7万元*12=84万元,达到额度上限80万元)。新政实施后,小李公积金贷款额度为120万元(7万元*15*(1 20%)=126万元,达到额度上限120万元)。

三、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资格有何变化?

二孩三孩家庭因新增人口产生的居住需求,属于合理改善型需求,故在新政实施前规定的购房套数上增加1个购房名额,即:有未成年子女的本市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市四区已有2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有未成年子女的非本市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市四区已有1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

四、为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居民购房方式上有何变化?

政府将搭建平台,助力房企及中介机构开展云端房源展示、在线房源直播推介、楼盘实景及样板房VR展示、线上选房、线上各类看房购房优惠活动,实现云上选房常态化。

近期,市住建局将联合房协、宁波晚报等单位和媒体,共同推出宁波首届线上房展会活动,通过直播推介、云端选房等多种形式,在房企和购房者之间搭建云端售房、购房渠道,助力促进合理住房消费。

五、新政实施后,土地供应方面有何变化?

一是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在三江沿线、东部新城等核心区域,增加优质纯住宅用地供应,打造标杆品质楼盘,丰富市场产品类型,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购房需求,提升城市品质。二是为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拿地成本,保持合理利润率,提高房企拿地积极性,新供土地将调整房价、地价限价,使房地价差更趋合理。三是住宅供应结构上,将增加住宅供应紧张片区用地供应量,并结合市场需求统筹商办配比数量,减少过剩配套。

六、在商品房预售方面,做了哪些优化?

一是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普通商品房申请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条件为“高层达到三分之一、多层结顶”,绿色建筑项目工程形象进度达到±0,可以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为推广建筑工业化进程,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新政实施后,装配式建筑占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及以上的商品房项目,工程形象进度达到±0的,也可以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二是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每批次预售建筑面积由原来的不少于5万平方米暂调整为不少于2万平方米,每批次间隔时间由原来的不少于3个月暂调整为不少于1个月;对于拟售商品房全部为商业办公用途商品房的项目或批次,不受每批次最低2万平方米的限制,属地住建部门视情灵活掌握。

七、在帮扶企业纾困方面,新政出台哪些政策?

一是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因疫情等不利因素导致的资金紧张状况;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使用银行保函替换商品房预售项目的预售资金相应监管额度,释放预售资金的流动性,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三是允许临时使用超出重点监管额度的预售资金支付本市竞买土地保证金。

特别要说明的是,对于允许临时使用超出重点监管额度的预售资金支付本市竞买土地保证金的问题,为规避风险,要求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项目正常建设工程款支付的前提下才能使用超出重点监管额度的预售资金。同时,在资金安全保障方面,房企需及时归还该笔资金,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5天,房企的母公司或总公司要为该笔资金的按期归还提供承诺或担保;为保证预售资金的按时归还,资规和住建部门将在土地竞拍、资金使用及归还阶段建立沟通联动机制,对用于支付保证金的预售资金进行闭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八、在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方面,有何措施?

宁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为主要目标,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市、区两级专班持续开展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对个别风险项目,积极解决矛盾问题,全力实现“保交楼”。同时,我市已建立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监测预警机制,落实日常监督,加强资金管控,确保项目正常施工,按期交付,让老百姓放心购房。

③ 怎么开通住房公积金短信提醒

住房公积金短信提醒的开通方式:

1、缴存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银行经办网点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时,填写《短信服务登记表》办理,提交手机号码同时办理即可。

2、开通12329短信平台。

以上海市为例:缴存职工可以通过编辑短信“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号#A”发送到12329,即可开通短信服务。也可以在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公积金手机客户端、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自助和人工服务申请开通服务。

12329短信平台开通后,市公积金中心将为所有缴存职工免费提供公积金缴存、补缴、结息、封存、停缴等账户变动信息;有公积金贷款和正在冲还贷的职工,可以收到冲还贷公告、提取和还款等短信提醒服务。

(3)公积金贷款余额变动通知扩展阅读

短信提醒内容:

1、汇补缴业务:用户于(发生日期)(业务种类)住房公积金(发生额)元,目前余额(余额)元。

2、提取业务:用户于(发生日期)(业务种类)住房公积金(发生额)元,目前余额(余额)元。

3、转移业务:用户于(发生日期)(业务种类)住房公积金(发生额)元,目前余额(余额)元。

4、年度结息业务:用户于(发生日期)(业务种类)住房公积金(发生额)元,目前余额(余额)元。

5、还款日前还款提醒:用户本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日为(约定还款日),还款金额为(约定还款金额),请于还款日(零点)前将款项存入还款账户。

6、扣划还款资金成功提示:已于(扣款日期)收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实扣金额)元,当前状态(贷款状态) ,贷款(本金)余额(贷款本金余额)元。

7、扣划还款资金失败提示:本月还款日(约定还款日)未收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请确认还款账户状态正常,并尽快将足额款项存入还款账户。如有疑问请与(经办网点)联系。如已还款请忽略。

8、贷款逾期提示:截至(前一自然日)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逾期。逾期期间,逾期部分将按日计收罚息。请尽快将足额款项存入还款账户,并确认还款账户状态正常,以便下次正常还款。如有疑问请与(经办网点)联系。如已还款请忽略。

9、贷款受理通知:用户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已于(受理日期)在(经办网点)受理,借款编号:(借款编号)。我们将在10个工作日内(不含补充材料的时间)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10、贷款审批通过通知(期房):用户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于(审批日期)审批通过,贷款金额(贷款金额)元,期限(贷款期限)月。(担保机构)正在办理担保审核。担保通过后,(经办网点)将与您联系。

11、贷款审批通过通知(二手房):用户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于(审批日期)审批通过,贷款金额(贷款金额)元,期限(贷款期限)月。请您及时办理过户,担保审核通过后,(经办网点)将与您联系。

④ 来了五条微信公积金贷款余额变动通知什么意思

1、资金确实变动,可能有缴存的,有还贷扣款的。
2、错账调整。因为账务问题,调整金额。
3、传输通道不顺畅,造成重复发送或者消息淤堵。
不管如何,你都应该去关注一下自己公积金账户余额变动情况。

⑤ 合肥公积金制度调整:贷款额度最高为账户余额20倍

合肥市人民政府网站5月30日消息,合肥市将对公积金贷款额度确定标准进行完善,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落实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规范》中规定的“所申请贷款额度不应高于借款人(含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一定倍数”。因此,合肥市贷款额度在与还款能力挂钩的基础上,同步增加缴存余额一定倍数的计算方式。

二是体现公积金的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需要,在贷款额度按缴存余额一定倍数计算的同时,按缴存年限设定相应倍数,进一步体现缴存义务与贷款权利的匹配,提高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引导缴存单位及个人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主动性,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发展。

三是其他城市经验。参照外地中心账户余额倍数普遍设定为10-20倍之间,结合合肥市贷款流动性风险以及贷款政策平稳可持续发展需要,合肥市倍数拟定为按缴存时间分为10、15、20倍三档。同时兼顾低收入、低龄群体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障需求,对职工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近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该《通知》旨在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职工家庭刚性住房需求,并对合肥市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完善。

根据《通知》,首套首次住房贷款的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将提高。其中,家庭首次住房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50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5万元提高到60万元。

根据《通知》,二手房贷款年限也将延长。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房龄不超过20年,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期限加房龄由最长不超过30年调整到最长不超过40年。

此外,《通知》执行之日前借款人所购住房已在合肥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中完成网上签约的,仍按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执行。

⑥ 公积金贷款额度最新政策2022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按使用配偶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3)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4)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法律依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津公积金委〔2022〕3号),自2022年5月27日起施行,2027年5月26日废止。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支付的房租,且合计不超过2400元。
2、本市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

⑦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法律分析:一、调整部分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满足申请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账户状态正常,且近期应缴未缴不超过4个月的条件(高层次人才、退役未满3年的复转军人除外)。

二、调整还贷能力认定标准

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实际还款期限和所选还款方式计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应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三、开展个人征信查询

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向近2年内有连续3次或累计6次不良个人征信记录的申请人(含共同申请贷款的配偶,下同),或正在接受省直住房公积金“黑名单”管理的申请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应当同意并授权贷款受理部门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其个人征信记录。

四、调整有关提取政策

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于购房后2年内,凭房地产交易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手续或凭证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总额应不超过购房所支付的金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借款人(含已经出具异地贷款证明、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缴存账户余额仅可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再以其他原因提取。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借款人为高层次人才或退役未满3年复转军人的,开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后缴存未满12个月但账户状态正常的,按缴存状态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认定;借款人配偶为高层次人才或现役军人的,按照缴存状态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认定,其身份和收入依据相关证件及材料进行核实。

(二)借款人家庭月收入按照夫妻双方最近12个月内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之和认定,借款人未婚、离异、丧偶未再婚以及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缴存时限不满12个月的,按借款人单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其家庭月收入。

(三)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申请贷款时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的余额之和,缴存不满12个月的账户余额和无正当原因补缴的金额不计入家庭缴存余额。

本通知第四项内容于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他内容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为2年。执行日期前已签订购房合同(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或已通过初审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继续按原政策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作为第四十一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财政法规的,由财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根据以上修改,对部分条文的顺序作相应调整。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⑧ 福建泉州: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5月10日,福建省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凡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配偶及直系血亲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进一步减轻支付首付款资金压力,方便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另外,泉州还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单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
此次政策调整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提高贷款最高额度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新开户单位4416家,净增单位4410家;新开户职工8.52万人,净增职工4.40万人;实缴单位24585家,实缴职工61.86万人,缴存额105.1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3.54%、7.79%、10.67%。2021年末,缴存总额860.41亿元,比2020年末增加13.93%;缴存余额276.71亿元,同比增长9.15%。
在公积金提取方面,2021年,泉州共有21.3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81.99亿元,同比增长3.4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7.94%,比2020年减少5.44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583.7亿元,比2020年末增加16.34%。
公积金贷款方面,2021年末,泉州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92万笔530.03亿元,贷款余额257.31亿元,分别比2020年末增加6.92%、9.37%、3.0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2.99%,比2020年末减少5.4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
国家统计局此前公布的3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二手商品住宅价格情况显示,3月份泉州新房价格环比下跌0.4%,二手房价格环比下跌0.4%。

⑨ 公积金账户变动提醒但是余额没动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账户变动提醒可能是月缴存信息,提取余额发生变更,这并不影响基金里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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