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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个人购房贷款余额

发布时间:2022-12-12 23:52:31

㈠ 楼市大事件!央行、银保监会联手发文,48万亿房贷市场迎巨变

关乎楼市的又一大事来了!

2020年12月31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立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这是继前不久监管部门出台“三道红线”房企融资新规后,房地产金融政策再出重磅新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通知》规定,央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结合所在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特点,以本通知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为基准,在增减2.5个百分点的范围内,合理确定辖区内适用于相应档次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央行、银保监会将对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确定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为配合资管新规的实施,资管新规过渡期内(至2021年底)回表的房地产贷款不纳入统计范围。同时,为支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

央行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央行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租赁金融业务有关意见,并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届时对于符合定义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统计范围。

新增房贷增速将受影响

实际上,今年以来,就有一些银行进一步放缓了新增房企开发贷增速。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此前了解到,有银行压缩了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投放规模,还有银行部分区域性分行因仅用半年时间就把全年的个人按揭贷款投放额度用完,使得后续该地区新的个人按揭贷款投放要靠存量移位再贷。

央行数据显示,2020 年三季度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 48.83 万亿元, 同比增长 12.8%,比上季末低 0.3 个百分点,连续 26 个月回 落;前三季度增加 4.42 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 27.2%,比上年全年水平低 6.8 个百分点。

曾刚表示,从分档设计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上限水平看,预计超出上限的银行不会太多,总体看对存量房地产贷款来说,调整的压力较小。但《通知》的主要影响是未来的新增房地产贷款增速会受限,例如,前几年个人房贷增速显著高于平均贷款增速,对于接近上限或已经超标的银行来相关贷款的新增投放增速会放缓。

央行有关负责人也表示,2019年以来,央行、银保监会已就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开展了广泛调研,与金融机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相关指标设定充分考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并采取了分类分档、差别化过渡期、区域调节机制等多种机制安排。目前,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管理要求,央行、银保监会将要求其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保持房地产贷款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基本稳定。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指标对存量房贷的调整压力并不大,因为只要银行保持现有房贷余额不变,随着分母的贷款余额总规模不断提升,该指标自然会下降。但对于接近上限的银行来说,该指标就会影响其新增房贷投放规模,这意味着未来部分银行的新增房贷增速和个贷增速不能超过平均贷款增速,否则相关占比还会进一步提升。”曾刚称。

银行需制定过渡期业务调整方案

当前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过渡期业务调整方案;符合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央行、银保监会将密切监测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对异常增长的,将督促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校正。

具体来看,2020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业务调整过渡期分别设置。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稳妥有序整改过渡,充分考虑不同银行的情况不同,《通知》提出,业务调整过渡期结束后因客观原因未能满足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经央行、银保监会或当地央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评估后认为合理的,可适当延长业务调整过渡期。

“对于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要求其合理选择业务调整方式、按年度合理分布业务调整规模,确保调整节奏相对平稳、调整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个别调降压力较大的银行,通过延长过渡期等方式差异化处理,确保政策平稳实施。”上述负责人称。

北京市银行业协会已出台个人住房贷款自律公约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获悉,北京市银行业协会已正式印发《北京市银行业协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公约》,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公约从内控制度、风险管理、尽职调查、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合作机构监督、公平竞争、优质服务等七个方面对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提出自律要求,同时也对银行开展的关于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业务的做出了自律要求。

针对公约出台的背景,北京市银行业协会表示,目前北京地区会员银行开展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主要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自北京市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以来,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出台了多项涉及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调控政策,但各家会员银行对政策的理解不尽相同,造成部分银行在政策执行尺度的掌握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二是,近年来北京地区房地产市场中,二手房交易的市场占比逐年提升,房地产中介机构在二手房交易中成为关键环节,个别银行为争揽客户而向中介“返点”、“返费”的现象死灰复燃。

在统一房贷政策尺度方面,《公约》规定:住房贷款记录不区分本市、非本市;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对首付款资金来源进行实质性审核,不得使用“首付贷”等金融产品加杠杆、挪用其他个人类贷款资金或信用卡融资用于支付首付款;涉及一手房的个人住房贷款其所购房屋必须是主体结构已封顶的住房;必须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等。在涉及“返点”、“返费”问题方面,《公约》规定:银行不得向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中介机构(含关联机构)及工作人员支付或变相支付财物从而获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并明确规定:支付或变相支付佣金、介绍费或其他性质类似的费用;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服务,或出租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设备;替其支付、承担应当由其自己承担的支出或费用;以超出正常价格或不合理方式等使用其提供的服务;租用其办公场所或渠道(含线上、线下)向购房客户营销本行业务等方式均在禁止范围之内。

据了解,此次《公约》的出台得到了业内银行的广泛支持,目前北京地区开办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43家银行均已签署公约承诺函。部分银行表示,《公约》的出台有助于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竞争回归到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方面上来,从而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返点”、“返费”和放松政策执行尺度的市场竞争局面。

㈡ 房地产金融监管不断加码 围剿违规流向楼市经营贷

在“房住不炒”基调下,监管部门抑制房地产过热的努力不仅体现在频出的限购政策上,如今的重心也日渐转向加强流向房地产的资金监管。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近日的发言再次对此予以强调。在国务院新闻办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郭树清表示,房地产目前金融化倾向较强,如果未来房地产热度消散,持有众多房产的炒房者个人财产会有极大损失,贷款无法偿还,推高银行的不良贷款率,经济生活将发生极大混乱。因此,必须积极又稳妥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事实上,自去年下半年以来,监管层已经在金融端对房地产领域泡沫化打出一套相互配合的“组合拳”,2020年房地产贷款增速8年来首次低于各项贷款增速。
2020年底,央行等有关部门对银行进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从资金占比上严控流入房地产领域的资金。而在近期,各地银保监局更是加强“经营贷”流向监管,严打其流向房地产市场。
集中度管理“张弛有度”
2020年的最后一天,房地产行业在“三条红线”之后再次迎来金融端的强力监管。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房地产行业贷款集中管理制度的机构覆盖范围、管理要求及调整机制作出明确规定。
某房地产企业资深管理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称,新规对市场影响度有限,尤其是刚需群体,但对于近期的一线城市炒房热度有一定打击。而对房企来说,则更利好头部品牌房企,银行战略会把稀缺额度留给这些房企,中小房企贷款难度增大,现金流压力也会提高。
《通知》提及,此次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根据银行类型一共分为五档。中资大型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中资中型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27.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20%;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2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17.5%;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17.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12.5%;村镇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1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7.5%。这也意味着,银行规模越大,房地产贷款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越高。
据业内人士介绍,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是大行在做,因为其吸储量较大,资金成本相对低,做房贷“划算”。而地方小银行则相反,若非与房地产开发商建立一定程度的合作,基本不会大力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这也可以解释为何《通知》中针对银行规模的不同制定出不同房地产业务占比上限。
Wind数据显示,2013~2019年,A股上市的35家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额占总贷款余额的比例由17%逐年上涨,至2019年末已达到27%。
增速方面,2013~2019年,35家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额快速上涨,由17%增至35%,随后逐年回落至15%。央行每年发布的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也对此趋势有所印证,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1.9万亿元,同比增长22.2%,增速比上年末低14.5个百分点。2018、2019年增速均相比上年同期有所放缓。2020年末,全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4.5%,增速进一步放缓。
郭树清近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中就明确提及:“房地产的核心问题就是泡沫比较大,很多人买房子不是为了居住,而是为了投资或者投机,这是很危险的。”他同时表示,目前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势头得到遏制,2020年房地产贷款增速8年来首次低于各项贷款增速。这个成绩来之不易,相信房地产问题可以逐步缓解。
2020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数据显示,2020年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49.58万亿元,同比增长11.7%,比上年末增速低3.1个百分点,连续29个月回落;同时,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1.91万亿元,同比增长6.1%,增速比上年末低4个百分点。
此次央行及银保监会对于房地产贷款的集中度管理同时坚定“一城一策”的管理方式,极力避免制度僵化可能造成的金融风险。《通知》显示,地方监管可以结合所在地具体情况和以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为基准,进行2.5个百分点的增减。
《通知》下发后,上海、四川、山东、辽宁等地皆针对本地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下发相应通知,其中对区域内部房地产贷款考核部分指标上限进行调整。
例如,辽宁方面将第三档的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调整为18.5%,较央行数据上调1个百分点;第四档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调整为14.5%,较央行数据上调两个百分点;第五档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调整为8.5%,较央行数据上调1个百分点。四川方面也类似,将第四档个人住房贷款集中度占比上限上调1.5个百分点至14%。
山东银保监局则将辖内城商行、民营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标准上限调高2.5个百分点至25%。对此,山东银保监局对外表示,该安排是考虑后续规范非标投资业务和表外理财业务,为资金实际投向房地产领域,但短期内无法收回,确需回表处理的留出必要空间。福建方面出台的细则则表示,对于调整确有困难的超标机构业务调整过渡期,经申请允许过渡期最长为6年,确保超标机构平稳过渡。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的紧缩调整,或将会对某些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比例产生影响。3月8日,郑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意见和建议的通知》,按照缴存和购房情况设定最高贷款比例(贷款金额占房产总价比例)。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70%不变,但异地贷款及其他情况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40%,相较此前的60%有所下调。
郑州市住房管理中心信贷管理处处长陈建功对媒体解读称,首套住房贷款比例不变意在保障在郑州长期缴存公积金的刚需的贷款需求。但由于目前不少银行已经缩紧贷款,将会给公积金部门带来不小的压力,因此对于非刚需、二套房、异地贷款者,贷款比例未来可能会有所降低。
严打经营贷流向楼市
除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住房贷款的调整外,监管层遏制房地产泡沫化的决心体现在金融端,还包括对“经营贷”的严格监管。
有银行业内人士对记者分析称,经营贷流向楼市有两大原因:首先,经营贷流向监管困难,银行方面仅能获悉钱款流向,但买卖交易是否构成难以确认,这种情况下,如果资金空转几手流入楼市,监管难度也会随之加大,对于购房者而言可操作空间很大。其次,经营贷能贷出的资金量比消费贷大很多,对于炒房者来说诱惑更大。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则提及,由于政策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目前经营贷利率普遍低于消费贷,或也成为经营贷流入楼市的一大原因。
上述银行业内人士同时表示,出于对不良贷款率的考虑,银行方面主观上并不想扩大中小企业贷款发放力度,但政策扶植下,银行方面压力较大。赵秀池则进一步表示,资本逐利的特性使得中小微贷款未必有实际效果。
2021年3月10日,在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最后一场“委员通道”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提及,2021年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小微贷款将会增长30%以上。如何使政策对中小企业的扶植落向实处,而非流向房地产领域,助长其泡沫化程度? 对“经营贷”流向的严格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1月底,北京、上海、广州等重点城市率先开始严打经营贷流入楼市。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布消息称,为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近期北京市区住建部门多次约谈和持续检查房地产中介机构,要求不得参与“经营贷”“首付贷”“消费贷”等任何违法违规的房地产金融活动。同时,新华社消息称,北京多家股份制银行上调经营贷利率。
某国有四大行北京地区从业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该行并未上调经营贷利率,在资金去向监管方面,大行始终相对严格。
2021年1月29日,上海银保监局印发《上海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对信贷资金用途管理、房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等方面提出要求。某股份制银行上海地区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该行经营贷利率还未上调,但对贷款去向审核的确更加严格。
除此之外,广州、大连、重庆、苏州等地银保监局皆对当地银行经营贷款资金流向房地产领域作出处罚。近日流传的一份来自上海的《个人贷款提前收回告知函》则显示,由于借款人未按约履行借款合同“贷款用途”的相关规定,银行宣布合同下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限时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目前全国楼市的运行态势和2015~2016年很类似:从深沪蔓延到广州、北京以及其他热点二线城市,整个都市圈的热度都在明显回升。不控制经营贷的流向将可能助推新一轮泡沫。对这一点监管层认识是很清楚的,所以严打经营贷和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将是今年房地产调控的主要工作,也关系到今年的楼市能不能稳定下来。

㈢ 个人买房贷款额度要怎么确定啊是多少

如您在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一手住房贷款业务,贷款的最高成数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值或评估价值的80%(两项选其中较低一项),具体成数不得超过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单笔贷款的成数需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记录逐笔确定。因各地区存在一定差异,需要请您申请贷款时详询当地经办机构。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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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11家A股银行房贷集中度“越红线” 多地按揭贷款额度收紧

房地产贷款新规的落地在个人按揭贷款市场掀起阵阵波澜。
日前,每经记者走访沪深两地,发现多家银行个人按揭贷款额度收紧。
“个人首套房目前没有贷款额度,现在放不了款,起码要到6月份才能放款。”
“我们这边现在额度相当少,如果客户决定现在做,我们不确定什么时候能放款,给到的回复只能是无限期。”
“3月(放款)可能是最快的了,今年的形势特别严峻,总体上央行会压降房贷的额度。”
有银行工作人员提及,房贷新规落地后,其所在银行在房贷额度上划得非常紧,现在放款很慢。
那么新规之下,哪些银行房地产贷款超标?有多少房地产贷款恐将“挤出”市场?新规是否会对普通购房者贷款买房产生影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了37家上市银行截至去年6月末的个人住房贷款(按揭贷款)、房地产贷款在贷款总额中的占比,发现其中有11家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或者房地产贷款占比越过“红线”。
多少银行“超标”?近三成!
9家房地产贷款占比超标,8家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标
近年来,“房住不炒”已成为房地产调控的主基调。而到了2020年的最后一天,人民银行联手银保监会放出大招,出台了《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限制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
在《通知》中,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根据不同银行的资产规模及机构类型,分成5档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
具体来看,第一档也就是中资大型银行,包括工、农、中、建、交、邮储银行6家国有大行和国家开发银行,这7家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指的房地产贷款包含了银行公司贷款中的房地产行业贷款和个人贷款中的个人住房贷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A股上市银行半年报后发现,截至2020年6月末,37家银行中有11家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或者房地产贷款占比越过“红线”,比例达到29.73%。具体来看,9家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超标”,8家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标”,6家银行两项贷款占比均“超标”。

在第一档的中资大型银行中,6家国有大行的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总贷款比重均未越过红线,但是有两家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略微超出了新规所划定的指标,分别是建设银行和邮储银行,这两家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集中度分别为34.03%和33.64%,分别超过32.5%的红线1.53个百分点和1.14个百分点。
在第二档的中型中资银行中,招商银行和兴业银行这两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两项指标在2020年6月末均双双超标,其中,招商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和房地产贷款的占比分别为24.74%和33.24%,分别超出了监管上限4.74个和5.74个百分点。
而兴业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和房地产贷款占比则分别为25.73%和33.73%,超出了5.73个和6.23个百分点。另外,浦发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也略微超过了红线0.43个百分点。
在第三档的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中,郑州银行、青岛银行等四家城市商业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双双“超标”。
值得注意的,监管部门对于集中度红线指标还是给予了一定的弹性空间,《通知》规定,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结合具体情况,在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基准上增减2.5个百分点。
杭州银行所在的第三档银行机构所对应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红线”分别为22.5%和17.5%,若监管以增减2.5个百分点范围内确定上限(即房地产贷款占比20%~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15%~20%),那么从半年报披露的数据来看,杭州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指标在红线范围内,存在未超标可能。
未来多少房地产贷款资金将被挤出?
静态测算恐近万亿
《通知》给银行业金融机构留出了业务调整的过渡期,规定了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也就是到2022年12月31日,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实施之日起4年,也就是到2024年年末。
不考虑监管对第三、四、五档银行的贷款集中度适当增减2.5个百分点的要求,如果我们以2020年6月末的数据来看,便可以静态测算新规之下,上市银行房地产贷款超标的总量,这也可以粗略估算在监管对业务调整的要求之下,未来银行将压降的贷款资金。
据统计,37家上市银行有11家银行的房地产贷款或个人住房贷款是超标的,经过计算,这11家银行的贷款超标总量达到了9519亿元。

交通银行金研中心首席房地产分析师夏丹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尽管这些银行存在缩减房地产贷款规模的压力,但由于政策“不急转弯”,给予了2~4年的过渡期,并且还可以据实适度延长,总体来说调整压力并不算大。粗略估算年均需要压降的存量总规模大概是房地产贷款2000亿、个人住房贷款3000亿,影响并不算大。
她进一步指出,具体来看,超过红线的银行中,大型银行超出幅度很小,只有部分中型银行和城商行超出点数较多,可能采取的措施有:一是“替代”,适当增配风险收益率与房地产贷款类似的信贷产品,适当加大信用卡等个贷产品发放力度;
二是“分子做减法”,进行逾期和不良房地产贷款的催收和压降,以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加大存量贷款流转;
三是“分母做加法”,支持实体经济,扩大其他领域的贷款。
近8000亿个人住房贷款需压降
调查:已有多家银行收紧按揭贷款额度
据记者统计,37家上市银行中有8家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过了监管所划红线。

从总的压降规模来看,记者通过静态测算得知,未来银行为调整业务合规,恐将会压降7903亿元左右的个人住房贷款。
银行将减少近8000亿的个人住房贷款资金,这让一些按揭贷款购房者担心是否会对个人申请住房贷款产生影响?未来申请住房贷款会不会更难了呢?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李广子认为《通知》对普通购房者影响比较有限。他向记者表示,目前按揭贷款是银行较为优质的资产,购房者也可以转向其他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较低的银行申请贷款。
夏丹对记者表示,银行对还款中无异常的个人住房贷款不会去压降,居民正常的新申请住房贷款需求也不会受到显著影响,刚需特别是首套刚需仍是政策大力支持的方向。
不过,贷款个人的资质审核和贷款获批流程可能更加严格,放款时间有拉长的可能。尤其是政策出台于岁末年初,往往是银行信贷额度“回血”、大力投放新增以及上年末积压贷款的节点,短期内新增个人房贷季节性激增的特征可能有所平滑。此外,局部随着信贷资源供给减少,贷款价格也可能有所提高。
日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了上海、深圳两地个人住房贷款情况,发现多家银行额度收紧,甚者在上海地区有股份行表示放款时间无限期。
招商银行上海地区一支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贷新规出来以后,其所在的银行在房贷额度上划得非常紧,现在放款很慢,没办法确保时效。“我们这边现在额度相当少,如果客户决定现在做,我们不确定什么时候能放款,给到的回复只能是无限期。”招行深圳一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也对记者表示,客户如果现在办理,预计在3月份放款。
类似地,兴业银行上海某支行信贷人员表示:“个人首套房目前没有贷款额度,现在放不了款,起码要到6月份才能放款。如果是二套房可能会快一点,但是现在额度也很紧张,什么时候放款我们也不好说。”
记者从浦发银行上海一支行了解到,该行每个月对房贷会控额,目前从受理到放款整个过程需要一个多月。“这是最起码的时间了,跟以前差不多,我们还好一些,本来就一直在控(额度),现在有些银行(放款)要三、四个月。”
额度之后是价格。据羊城晚报报道,有房地产中介业务人士表示,已收到工行、建行的调价通知,称首套房按揭贷款利率升至“LPR+55个基点”;二套房按揭贷款利率升至“LPR+75个基点”。这一调价信息也从广州的工农中建四大行相关工作人员处得到印证。
哪些超标银行信贷结构调整有压力?
郑州银行新增贷款70%依赖地产
对于超标的11家银行,虽然本次监管给予了2~4年过渡期调整,但从部分银行2020年上半年新增贷款结构来看,未来仍面临调整压力。
从2020年上半年新增贷款结构来看,11家银行中仍有9家新增房地产贷款或个人住房贷款占新增贷款总额的比重超过央行规定的占比上限。具体来看,招商银行、郑州银行等五家银行新增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与新增房地产贷款占比均高于上限;青岛银行、兴业银行、青岛农商行这三家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超标”;厦门银行仅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标。

总体来看,11家“超标”银行中,有3家2020年上半年新增房地产贷款在各项新增贷款总额中的占比超50%,有5家占比介于30%~50%之间。
国有大行中,建行和邮储银行两项贷款占比均未超标。
股份行中,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半年涉房贷款分别占新增贷款总额的49.31%、37.76%、33.18%,其中,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分别为36.72%、25.54%、18.07%。
东吴证券研报指出,房贷投放受限对招商银行的经营客观上有一定影响,因为按揭贷款目前是商业银行的优质业务品种,虽然收益率不高,但不良率很低、资本消耗又非常少(按50%折算风险资产)。不过,招商银行零售产品线丰富,消费贷及个人经营性贷款可能接替按揭贷款,成为未来几年新增零售贷款的主力。
中小银行中,值得关注的是,郑州银行、青岛农商行、杭州银行上半年涉房贷款占新增贷款总额的一半以上。具体看来,郑州银行占比最高为71.9%、青岛农商行为52.96%、杭州银行51.88%。
分析上述三家银行上半年新增贷款结构发现,郑州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高达49.22%,也意味着该行上半年新增贷款一半来源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青岛农商行、杭州银行则房地产行业贷款占比相对较高。
此外,青岛银行、厦门银行上半年涉房贷款分别占新增贷款总额的25.29%、9.32%,而个人住房贷款分别占11.72%、20.38%。
未超标银行能否高枕无忧?
江苏银行新增贷款超半数为房地产贷款
那么,余额占比未超标的银行未来是否可以高枕无忧?每经记者注意到,静态来看,截至2020年6月末,有26家上市银行未超监管规定上限。若单从2020年上半年新增贷款结构看,有10家银行“超标”。

例如,股份行中,平安银行新增房地产贷款占新增贷款总额的38.77%,华夏银行这一占比为30.75%,两家银行均超出监管规定27.5%的上限。而中信银行新增个人住房贷款占新增贷款的25.4%,超监管规定的20%。
此外,7家中小银行新增贷款也存在“超标”现象。如,渝农商行、长沙银行、张家港行上半年新增个人住房贷款占新增贷款总额分别为19.22%、17.56%、14.27%,对应上限分别为17.5%、17.5%、12.5%。贵阳银行新增房地产贷款占新增贷款总额的36.37%,超监管规定的22.5%。
而江苏银行、苏州银行、江阴银行两项贷款均“超标”。值得注意的是,江苏银行2020年上半年房地产贷款占比在26家未超标银行中最高,个人住房贷款、房地产贷款分别占新增贷款的29.36%、56.97%,远高于监管规定的20%和27.5%上限。
需要关注的是,单从上半年新增贷款结构来看,也有部分银行将接近“超标”的边缘。例如,中行上半年新增房地产贷款在新增贷款中的占比为36.86%,接近监管规定的40%。东吴证券研报指出,预计国有大行在调整过程中,会继续将信贷资源向小微贷款倾斜,借此同时满足房贷管控政策及鼓励小微信贷投放的导向。
其次,股份行中浙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这一占比分别为26.93%、26.82%、26.42%,接近监管规定27.5%。
与此同时,未超标银行中也不乏房地产贷款在新增贷款中占比较小的。比如,无锡银行、南京银行、常熟银行、苏农银行,上半年房地产贷款占新增贷款总额的比例在10%~15%之间。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这一占比在10%以下。
国盛证券在研报中指出,对无调整压力的机构来说,整体将保持现有水平,未来房地产贷款增长空间有限。《通知》规定,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符合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保持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基本稳定。体现了监管合理控制房地产贷款规模的意图。
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有何变化?
增速持续回落
分析了37家上市银行贷款结构数据后,再来看看全国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规模又有何变化。央行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近一年时间我国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增速持续回落。
具体来看,2019年末至2020年三季度末,金融机构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分别为44.41万亿元,46.16万亿元,47.40万亿元,48.83万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14.8%,13.9%,13.1%,12.8%。
此外,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占同期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分别为29%、28.81%、28.69%、28.83%。
再看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增量数据,2020年一季度增加1.75万亿元,上半年增加2.99万亿元,前三季度增加4.42万亿元,分别占同期人民币各项贷款增量的24.6%、24.7%、27.2%。
但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前三季度新增房地产贷款均低于去年同期。数据显示,2019年一季度增加1.82万亿元,上半年增加 3.21万亿元,前三季度4.59万亿元。
以单个季度增量来看,2019年四季度至2020年第三季度,每季度增加的人民币房地产贷款分别为1.12万亿元、1.75万亿元、1.24万亿元、1.43万亿元,占同期人民币各项贷款增量的35.22%、24.65%、24.85%、34.29%。
此外,2020前三季度,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增速出现放缓趋势。央行报告显示,2019年末至2020年三季度,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为11.22万亿元,11.89万亿元,11.97万亿元,12.16万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10.1%,9.6%,8.5%,8.2%。同期,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30.07万亿元,31.15万亿元,32.36万亿元,33.59万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16.7%,15.9%,15.7%,15.7%。

㈤ 10 月全国个人住房贷款环比多增超千亿,这些数字说明了什么

这次公布的数据意义非同小可,因为这是央行首次将个人住房贷款数据单月发布。以往个人住房贷款数据都是出现在每季度公布的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中。

同时,10月份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也大幅增长,11月初的贷款投放力度也进一步加大。

投放速度大幅增长,这意味着什么?透露出怎样的信号?

首次单独发布个人住房贷款单月数据

业内专业人士分析,今年推出了对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的调控措施,对居民房贷和全部房地产贷款有了红线要求。因此从5月开始,房地产各项贷款开始持续回落,影响了整个房地产经济的发展。

这点其实不难发现,今年中旬以来,全国多个城市都传出了二手房停贷的消息,不少银行都表示对二手房房贷提出了限制。这也对楼市造成了不小的影响,不少买房人都担心买了房而无法贷款,从而推迟了买房计划。

针对与个人贷款发放问题,央行表示这是由于少数城市房价上涨过快,因此通过限制贷款投放来抑制房价上涨。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张波表示,“通过总量层面对于房地产行业进行全面的融资精准化监管,在有效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同时,可以更好保障房贷资金合规性和高效性。”

央行也表示,在这些地区房价恢复平稳后,贷款也将回归正常。

而从最新发布的数据来看,10月贷款余额的增速确实有所增长,这是否意味着,信贷政策已经开始放松?

信贷政策是否开始放松?

其实,在前不久,广州、佛山等多个城市开始下调房贷利率的消息出现后,就有不少人猜测房贷政策是否已经开始放松。不过当时,业内人士表示,个别银行贷款提速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由于交易下降让银行有空间化解此前积压的房贷,放款有所提速。但这种个别现象并不意味着个人房贷将全面松动。

那此次公布的10月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数据,是否能表明房贷开始放松了呢?其实不然,由于贷款余额显示的是存量,并不能代表新增房贷的数据,所以也不能就认为是多放了1000亿的贷款。

对此,专业人士表示,央行此次公开数据,主要在近期房地产融资收紧、市场悲观的背景下,传递正面信号,用有力数据维稳,提醒购房人房地产市场的信用情况正有所改善,提升大家的购房意愿。

总体来看,对于房地产未来的调控目标将以“稳”为主。在十月中旬召开的央行三季度金融统计数据发布会上,表示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加快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在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同时,也降低了整体金融风险水平。

㈥ 中国什么时候开始实行购房贷款的

1997年。

建行北京分行相关负责人说,房贷真正的发展期是从1997年开始的。这一年,央行颁布《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贷款比例最高限额是房价的70%,贷款年限最长为20年。也正是从这一年开始,商品房和个人住房贷款开始走近普通百姓身边。

数据显示,1997年全国房地产个人贷款余额不到200亿。2001年底,全国房地产个人贷款达到了6600多亿元,是1997年的35倍。而到了2012年,全国主要金融机构上半年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就达到了6.9万亿元,是1997年年底的363倍。

(6)全国个人购房贷款余额扩展阅读:

1998年前后,福利分房停止,“当时听了这个消息都傻了,没命地向单位争取最后一批福利分房。”一位市民回忆道。没有搭上“末班车”的人也只好认命,掏钱购买商品房。到2000年,个人消费占到了全国房地产消费总量的70%以上。2000年2月,住房实物分房在全国停止。

从2009年起,国家开始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先后出台了“国四条”、“国十一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二套房涨利率、停止三套房公积金贷款等措施,限制投资投机购房需求,支持自住需求,控制房价过快增长。

㈦ 央行、外汇局出台23条政策,涉及房产、小微企业等

4月18日,央行、外汇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支持受困主体纾困、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外贸出口发展三个方面,提出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23条政策举措。

《通知》指出,今年以来,央行靠前发力加快向中央财政上缴结存利润,截至4月中旬已上缴6000亿元,主要用于留抵退税和向地方政府转移支付

《通知》还指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支持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 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

《通知》指出,要发挥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人群等金融支持。央行将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

在对小微企业等受困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指出,将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末,按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鼓励金融机构稳定普惠小微贷款存量,扩大增量。

与此同时,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并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自2022年起,原用于支持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00亿元再贷款额度继续滚动使用,必要时可再进一步增加,引导金融机构提升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

此外,金融机构要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更好满足小微企业用款需求。要细化实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不良容忍度、尽职免责、绩效考核等要求,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强化金融科技赋能,加快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

要按市场化原则,通过提供中长期贷款、降低利率、展期或续贷支持等方式,积极支持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要积极主动对接征信平台有关的金融、政务、公用事业、商务等不同领域的涉企信用信息,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提高融资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加大流动性投放力度,为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加速落地,人民银行靠前发力加快向中央财政上缴结存利润。

数据显示,截至4月中旬已上缴6000亿元,主要用于留抵退税和向地方政府转移支付,相当于投放基础货币6000亿元,和全面降准0.25个百分点基本相当。

4月15日,人民银行宣布全面降准0.25个百分点,将再投放长期资金约5300亿元。从全年看,人民银行将总计上缴11000多亿元结存利润,缴款进度靠前发力,视退税需要及时拨付,与其他货币政策操作相互配合,有力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引导市场利率下行0.1-0.15个百分点,带动一季度企业贷款利率同比下降0.21个百分点至4.4%,为有统计以来的记录低点。

另外,加大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支持力度,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和两项减碳工具,加快1000亿再贷款投放交通物流领域,创设2000亿元科技创新再贷款和400亿元普惠养老再贷款,预计带动金融机构贷款投放多增1万亿元。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近期,受疫情多发、部分居民收入下降、房地产建筑营销活动受阻等因素影响,商品住宅销售额出现了下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也有小幅回落。

数据显示,3月末,全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8.8万亿元,同比增长8.9%,余额同比增速比去年末下降了2.3个百分点。

《通知》指出,要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2022年一季度金融数据统计新闻发布会上,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称,3月份以来,由于市场需求减弱,全国已经有100多个城市的银行根据市场变化和自身经营情况,自主下调了房贷利率,平均幅度在20个到60个基点不等。

此外,部分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也配合地方政府的调控要求,根据城市实际情况,在全国政策范围内,下调了本城市首付比例下限和利率下限,这是城市政府、银行根据市场形势和自身经营策略,做出的差别化、市场化调整,适应了房地产市场区域差异的特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部分居民收入受到短期影响,存在推迟偿还月供、重新安排还款计划的需求,近期多家银行也相继推出延期还款政策。

上述《通知》指出,对于受困人群,金融机构要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予以支持,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

㈧ 谁了解个人购房贷款余额是什么意思

请问你说的是公积金贷款吗?
一般单位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中的“一金”,就是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和月缴额来计算你的贷款额度。此外还要考虑购房人的年龄和房龄。
上海菁英地产客服为您解答

㈨ 央行房贷新规:去杠杆、降负债是大势所趋

2020年的最后一天,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境外分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以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要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目的是提高金融体系韧性和稳健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这是继2020年8月20日“三条红线”出台后,又一针对房地产融资的政策,在刚刚过去的2021“丁祖昱评楼市”年度发布会上,我曾说过:“2020年全年与房地产相关的金融政策一直在持续的收紧,哪怕是在疫情最严重的上半年也没有在任何一个公开场合说过要给房地产金融助力,一直到8月20日,这是所有地产人应该记住的日子,‘三条红线’的相关政策给整个行业特别是给房地产金融行业理清了未来的政策脉络和思路。”

  在当时我给出的十大预测中,提到未来金融政策还将趋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全年金融政策持续收紧的2020年的最后一天推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在某种程度上验证了我对金融政策趋紧的预测,未来房企整体融资环境依旧偏紧的主基调不变。

  01

  大部分银行金融机构符合管理要求

  从近期发布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具体要求来看,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类型分档,其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各档不高于40%、27.5%、22.5%、17.5%及1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各档不高于32.5%、20%、17.5%、12.5%、7.5%。


  若结合居民杠杆率与债务收入比来看,截至2020年三季度,居民杠杆率逐年提升至33%,较2015年增加13.7个百分点,债务收入比升至55%,较2015年增加24.5个百分点。而在疫情阴霾下,居民收入预期大概率将有所下滑,偿债能力进一步减弱,由此看来现阶段有序引导企业负债率、居民杠杆率逐步回归到“安全线”以内,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仍是重中之重。

03

  未来房企整体融资环境依旧偏紧

  2020年,房地产政策层面前松后紧,中央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主基调,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长期调控目标。上半年房地产信贷政策中性偏积极,央行三度降准释放长期资金约1.75万亿元,并两度下调LPR利率中枢,5年期以上LPR累计降幅达15个基点。

  但下半年央行设置“三道红线”分档设定房企有息负债的增速阈值,并压降融资类信托业务规模,倒逼房企去杠杆、降负债。时值年末最后一天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房地产行业将稳杠杆乃至去杠杆的强调和加强。

  联系到郭树清发文强调,坚决抑制房地产泡沫,房地产是现阶段我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我们认为未来房企整体融资环境依旧偏紧,房企去杠杆、降负债已是大势所趋。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答记者问时同时表示要“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十四五”规划也已定调:房地产事关民生消费和投资发展,助力经济内循环。

  我在2021“丁祖昱评楼市”年度发布会上说过“房地产是中国最大的金融业、制造业、服务业”。因此,我认为政策基本面依然“稳”字当头,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主基调,强化并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

  同时,《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发布,也进一步验证了我对行业步入无增长时代新逻辑的验证,过去若干年,房企高歌猛进,资金带来了巨大的动力,时至今日,在“三条红线”和“央行房贷新规”的要求下,资金被限制,由于没有更多的资金进入,整个行业再往上走的动力被大大削弱,因为整个行业的主体是房企,缺乏资金的支持,会使得企业动能不足,从而使得行业动能不足,就将步入无增长的时代,这也是2020年的最后一天,我所讲到的最核心最关键的问题。

㈩ 名下有贷款还可以贷款买房吗

可以贷款买房,但是名下有房贷再贷款买房属于二套房贷款,无法享受首套房贷款的优惠。一般二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都要比首套房贷款高一些。有的银行就规定,首套房贷款首付3成即可,但二套房贷款首付得给4-7成;还有,首套房贷款利率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0%到30%左右,而二套房贷款利率就要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40%到50%。
【拓展资料】一、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贷款风险的产生,往往在贷款审查阶段就开始了,综合司法实践中发生的纠纷,可以看出,在贷款审查阶段出现的风险主要出现在以下环节。
(一).审查内容遗漏银行审贷人员挂一漏万,造成信贷风险。贷款审查是一项细致的工作,要求调查人员就贷款主体的资格、资质、信用、财产状况进行系统的考察和调查。
(二).在实践中,有些商业银行没有尽职调查,而有关审贷人员,往往只重视文件的识别,而缺乏尽职的调查,这样,很难识别贷款中的欺诈,很容易造成信贷风险。
(三).许多错误的判断是因为银行没有对有关内容听取专家意见,或由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导致的。审贷过程中,不仅仅要查明事实,更应当就有关事实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在实践中,大多数的审贷过程并非十分严谨和到位。
二、一定期限内利息与贷款资金总额的比率,是贷款价格的表达形式。即:利率=利息额/贷款本金利率分为日利率、月利率、年度利率。贷款人依据各国相关法规所公布的基准利率、利率浮动空间,而与该贷款银行确定贷款利率。基准利率基准利率是金融市场上具有普遍参照作用的利率,其他利率水平或金融资产价格均可根据这一基准利率水平来确定。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前提之一,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融资者衡量融资成本,投资者计算投资收益,以及管理层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客观上都要求有一个普遍公认的基准利率水平作参考。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机制形成的核心。说简单点,就是你平时往银行里存钱,他给你利息。基准利率越大,利息越多;基准利率越小,利息越小。
三、央行发布的《2012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2012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62.99万亿元,同比增长15%。房地产贷款余额12.11万亿元,同比增长12.8%。报告显示,房地产贷款增速回升。
去年末,主要金融机构及主要农村金融机构、城市信用社、外资银行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12.11万亿元,同比增长12.8%,比上季度末高0.6个百分点;全年增加1.35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17.4%,比前三季度高2个百分点。
年末,地产开发贷款余额8630亿元,同比增长12.4%,增速比上季度末高5.1个百分点。房产开发贷款余额3万亿元,同比增长10.7%,增速比上季度末低1.4个百分点。个人购房贷款余额8.1万亿元,同比增长13.5%,增速比上季度末高0.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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