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用我的名字贷款买的车+贷款一直是别人教的+现在要求过户+他不愿意过户+怎么办 前夫用我的名字贷款买
如果是前夫用你的名字贷款买的这个私下里,你可以和他写一个协议,就说他欠你的钱注册时用来贷款买车的。
㈡ 房贷还清也拿回了房产证,但是还没有去解押(前夫不配合)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房产并过户吗
您好,申请法院拍卖房产,也就是涉及到法院执行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所以,需要有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结合本案中,您提到的房产问题,若该房产尚未进行离婚分割,建议您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由法院确认房产归属后,若对方依旧不予配合办理解押、过户等,您可凭借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等执行措施,拍卖的房产就如同正常上市交易一样,可以办理过户。
以上回答,希望能帮到您。
㈢ 离婚协议书上写道,待女方房贷还清后,男方无条件配合女方过户到女方一人名下
对,房产证是你自己的名字就属于你本人。前提是有离婚协议条件合情合理手续即可。
㈣ 用我的名字贷款买房,离婚了,房子判给男方了,男方拒绝过户,仍然用我的名字还贷款,我想过户,我该怎么办
在贷款结清之前不能过户。到贷款银行咨询一下,看看有没有转贷款业务,如果有,可以办理转贷款业务,将贷款转到男方名下。如果没有,就只能让男方结清贷款,然后过户。如果男方没有能力结清贷款,那就没办法了,只能等。
但因为你们已经离了婚,且有法院判决书,银行不会找你要钱的。
㈤ 前夫不配合房子过户怎么办
法律分析:1、诉讼离婚。对于诉讼离婚,因为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因此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2、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对方如果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准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如果觉得双方协议离婚不够安全时,可以采用公证协议书的办法或者直接起诉到法院,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拿到法院的调解书与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一样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㈥ 离婚后前夫不配合房产过户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对离婚协议书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㈦ 离婚后前夫欠债房产没过户怎么办
离婚后前夫欠债房产没过户怎么办
离婚后前夫欠债房产没过户怎么办,感情已经破烈,婚姻期间共有的房产还未来的及划分,前夫却欠债累累,那么房产应如何分配,属于妻子的权益该如何得到保障呢,让我们来看看离婚后前夫欠债房产没过户怎么办。
离婚后前夫欠债房产没过户怎么办
离婚房产约定,要及时过户,不及时过户,就很有可能因为前夫或者前妻有新的负债被执行。离婚协议约定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归另一方所有但未办理过户的,另一方当事人仅享有请求不动产登记机关进行所有权人变更登记的权利,但较于形成在后的一般金钱债权具有优先性。
法律分析
如果对法院查封、冻结、评估、拍卖房产不服,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为金钱债权,即不指向特定物房屋,而约定所有权人的权利则直接指向房屋,即其请求权系基于房屋而产生,显然约定所有权人的权利离房屋更近。
另一方面,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仅系登记所有权人(即离婚协议中的义务人)的个人债务,则根据债权的相对性原理,申请执行人只能向债务人请求给付,而不能向债务人以外的人请求给付。买受人物权期待权之所以要保护 ,就是因为买受人已经为取得物权履行了一定义务并以一定的方式对外进行了公示 。
约定所有权人已占有使用房屋,则离婚协议已开始履行并以一定的方式对外宣示权利,也减少了恶意串通逃避债务的可能性。约定权利人对此不存在过错,系指其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是由于义务人不予协助、办理登记存在客观障碍、登记机关原因等约定所有权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约定所有权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逃避债务,故意将财产登记在义务人名下的,应当认定其具有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夫欠债 属于我的未过户房产会不会执行给债权人
这起案件中涉及了很多方面的纠纷点,每一个纠纷点对于当事人都是利益的重要得失点。在债务的纠纷中往往很简单的只关乎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而这起债务的.纠纷还涉及了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债务纠纷,查封房产等等方面,十足是个令人头疼的案件。
胡先生与胡太太离婚,离婚协议书上明确的将他们共同名下的一处房产归于胡太太。但是因为这所房产正在进行贷款期间,所以产权的名字还是双方。事隔四年胡先生因为向卢先生借款,未能及时偿还,被卢先生告上了法院,并且申请了财产保全,这样包括属于胡太太的那所房产在内的两处房产被法院查封。
稀里糊涂的胡太太怎么也没想到本属于自己的房子要被法院强制执行给债权人,咨询清债公司律师才知道维权诉讼是个漫长的过程。首先要另案提起诉讼确保自己的权利,其次可以在执行阶段提出异议,但是两种方法都会耗时较长。并且这里胡太太有个致命的伤——被查封房产未进行过户。
债权人对胡太太没有追究债务偿还的义务,这是在离婚后发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有关规定中不动产即使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做了分配,但是没有进行变更手续,离婚后一方的债务纠纷发生,依法仍然可以将原房产权的归属作为查封的财产。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上的财产分配不能影响对没有办理变手续的产权进行制约。
虽然在清债公司的专家律师调解下,债权人放弃了对本属于胡太太的房产的保全,但是胡太太也着实受惊不小。在这里提醒大家,及时办理变更才是对自己权益的一种保护。
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执行监督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㈧ 协议离婚后按揭贷款的房产过户,男方不配合怎么办
1,男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可申请法院执行;
2,找不到男方的话,法院可以公告送达;
3,有法院的执行判决书也还需要房产证;
4,有离婚证、房产公证、离婚协议,还有男方的身份复印件,有这些材料可以向法院起诉。
㈨ 用我的名字贷款买的车+贷款一直是别人教的+现在要求过户+他不愿意过户+怎么办
用我的名字贷款买的车,贷款一直别人交的,现在要求过户,他不愿意过户,怎么办?贷款买车是你的名字,那么这个车也是你的名字,贷款虽然是别人的,但是他不同意过户,你就把车要回来,不能让他再开,一旦要有事故的话,你是车主,你要有责任的
㈩ 离婚了,房子归我,但是有贷款不能过户怎么办
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依法应根据情况判决归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换言之,通过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由于设定了抵押权,所有权人在转让房屋时要通知抵押权人并以转让所得优先清偿银行贷款。所以,该房屋在贷款还清前属于产权不完全的房屋。所以,对于该房屋不能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1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