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积金贷款比例是多少倍
公积金贷款比例倍数每个地区是不同的,需要看各个地区公积金中心的具体贷款政策,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额度是贷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20倍,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与个人账户余额有关,比如说某个地区规定的倍数是15倍,某贷款人账户里面有2万元的公积金,那么就可可以申请2*15=3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当然了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当地公积金规定最高可贷额度的上限。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额度还与贷款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比如说有些地区规定贷款人的月还款额不能超过贷款人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一半,在这种情况下就算贷款人公积金账户里面有较多的公积金余额,但因为缴存基数低,也可能会申请不到多少贷款。
如果准备以后要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在贷款以前,贷款人还是尽量不要提取公积金账户的资金,这样也能申请到更多的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B. 烟台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和公积金最低标准规定
公积金贷款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那么烟台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如何计算的,烟台公积金贷款最低标准是如何的呢?本文我为你介绍关于烟台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发放的相关知识。
一、烟台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5万元,且不得超过所购建住房价值的一定比例。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贷款期限加上借款人借款时的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二手房贷款还不得超过所购房土地使用权的剩余使用年限。
(1)以房产抵押方式发放的贷款,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所抵押房产的使用年限;
(2)用有价证券质押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有价证券的到期日。若用不同期限的有价证券作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
在45万元的最高贷款限额内,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实际可贷款额度需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金额取整至万元):
(1)可贷款额度≤借款人与配偶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12月×可贷款年限×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5)
(2)月还款额≤借款人与配偶实际收入之和÷2
二、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C. 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是余额的多少倍
关于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下不高于以下四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以1万元为起点,按5000元的整数倍确定(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具体如下:
一、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为30%;公式中的“额度计算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二、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首次公积金贷款,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二次公积金贷款,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0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对申请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1万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认定为准,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的8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
D. 济南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
济南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济南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每户不高于50万元,最低不低于1万元贷款限额。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5万元(章丘、平阴、济阳、商河执行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章丘、平阴、济阳、商河为40万元)。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商品房总价款或二手房评估价的70%。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
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15倍。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65,即可贷款年限出生年+65(男)—当前年,可贷款年限出生年+60(女)—当前年。
除配偶外的共同还款人以及担保人的年龄加上申请贷款的.年限,男性不得超过65,女性不得超过60。
二手房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50年。
济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详解
1、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之和×15。
2、同时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的规定:
(1)贷款金额不高于抵押房屋总价款规定的比例;
(2)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5万元(章丘、平阴、济阳、商河执行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仍为50万元(章丘、平阴、济阳、商河为40万元)。
3、借款人属于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职工或配偶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如果提供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共同还款人,可按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对待计算可贷额度,在该笔贷款还清之前共同还款人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 公积金贷款比例是多少
房屋公积金贷款比例是多少?
1、一般来说,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但是同时要满足首付加贷款额为总房款,这时候就要看能不能贷到首付20%以外的钱,如果贷不到,首付是需要增加的。
2、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就不好说了,可能在20%至60%之间。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呈现一种极端化现象,热点城市楼市火爆,房价居高不下,政府出台的政策很多,其中就有限贷,包括把二手房贷的首付提高,提至60%很正常,不少城市已经这么做了,甚至有些地方二套房市直接停贷的。
3、在一些小城市或者是不发达地区,楼市依然以去库存为主,这些地方是鼓励大家买房的,二套房执行的政策有时候是和首套房一样的,没什么区别,这时候二套房贷款首付20%完全有可能。
房屋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1、当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或20倍,可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或首套自有房,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时按2万元计算。
2、当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可以购买二套房和公有现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房。
如果要办理房屋公积金贷款的话,大家可以注意一下自己的交费比例,注意一下办理的流程,以上就是关于房屋公积金贷款比例是多少和房屋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的相关介绍,大家在办理房屋贷款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具体的办理事宜和流程。
F. 济南公积金贷款条件及高贷款额度是什么
买房公积金贷款相对于上贷款来说是省钱。有公积金的朋友在贷款买房时,首先想到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济南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及高贷款额度多少?
买房公积金贷款相对于上贷款来说是省钱。有公积金的朋友在贷款买房时,首先想到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济南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及最高贷款额度多少?
(1)单位建立公积金制度并至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济南行政区范围内的合法房产;(4)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为: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为20%,90平方米以上的为30%;(5)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6)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7)借款人及其共同还款人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8)禁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自2012年10月8日开始实施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新政,从贷款上限、可贷额度计算方法、连续缴存公积金时间、差别化信贷政策等四个方面对公积金贷款购房做出调整。
其中,主要内容包括两人及以上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为50万元保持不变,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从此前的50万元调整为25万元;借款额度的确认办法从此前的两种方法减少为一种,即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15;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从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提高到12个月。此外,公积金贷款采用差异化的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从三成降低到两成,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为3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从30%提高到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业内人士表示,济南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使得公积金贷款进一步被压缩,尽管首套房低于90平方米首付比例下调一成,但公积金贷款限额下调、计算方法的调整、缴存时间要求的延长,都将使年轻的购房者公积金贷款额度被压缩,购房时间可能会推迟。在当前的市场行情中,对部分刚性需求释放将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 .
G. 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
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如下:
1、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单身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3、首付比例降低至20%省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原来的30%降低为20%。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H. 公积金贷款比例1:多少
根据相关条例来看,公积金贷款的比例一般是1:10到1:20左右,也就是说我们能够贷到的金额一般是公积金余额的10倍到20倍左右。
从实际情况来看,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额度通常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5或20倍,如果是夫妻共同贷款,那么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之和的15或20倍。但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主要有三大因素,具体情况如下。
【1】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一般会通过我们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等来判定我们的还贷能力,以此调整贷款额度。
【2】成交价格:无论是办理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都需要先支付一部分的首付款,剩余的部分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一般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少为30%,例如房屋总价为100万,贷款人至少需要支付30万的首付,剩余70万的部分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3】贷款限额:公积金贷款也是有限额的,并不是付完首付后,剩余金额都能进行贷款,但各个城市公积金贷款限额会有所不同。
总之,具体的贷款比例还要根据借款人其他情况进行综合计算,除了会受到公积金贷款比例的影响,还会根据我们的还贷能力、房价和贷款最高限额等进行调整。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