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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电子化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2-12-24 23:39:22

『壹』 助学贷款的有关动态

相关动态: 成都
24日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市教育局将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面向户籍在我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帮助其顺利升入高校和正常完成学业。据悉,符合条件者可以开始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了。
山东
凡山东省籍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山东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可由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以及有关学籍证明,到户口所在农村信用社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自2010年起,山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出现了许多新变化:一是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20日;二是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不再通过邮政储蓄银行办理,无需到邮政储蓄银行开户;三是借款合同文本将采用新版本,2009至2010学年的借款合同文本停止使用,由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从2008年正式启动,面向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贷款手续。
每个借款人每年最多可以申请6000元贷款,最长还款期限可达14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甘肃
甘肃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贷款最长期限为10年,要求大学生毕业后2年内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如果大学生读研,贷款期限还可相应延长。
福建
从2010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福建省各县(市、区)高校全面实施,与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并行推进、互为补充。为此,福建省积极创新运行体制,并规定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以实现助学贷款的全覆盖、广受益。
江西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和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青海
据了解,2008年,青海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因启动时间晚、知晓率低等因素,贷款学生数仅1418人,贷款额为720余万元;2009年,由于我省对这项工作宣传到位、准备充分,贷款人数激增至10655人,贷款额为万多元。2010年新增人数达8000人,贷款额接近8000万元。
包头
从包头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2010包头市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从7月20日开始接受办理。
资阳
以前的各类助学贷款都是在学生进入大学后才可办理,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大学生入学前就可以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广西
2010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较上年有3大调整,一是2009贫困生开具贫困证明时,需由生源地的乡镇出具,为方便学生办理手续,2010调整为可由贫困生所就读的高中或大学出具证明;二是2010贫困生可在网上填报生源地贷款的申请;三是2009申请人需拿申请回执到学校盖章,15个工作日内寄回到资助办公室,调整为,学生拿回执在学校盖章后,直接从网上传到资助办就可以了,整个流程更便捷。 国开行新增助学贷款将突破120亿元
2012年8月8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开发银行2012年6月底已全面启动2012年度的生源地及高校助学贷款工作,预计新增发放助学贷款将突破120亿元,支持220多万人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覆盖地区达到1761个县区,15个省份达到全覆盖。
作为中国中长期投融资主力银行,国开行自2004年试点助学贷款业务以来,运用开发性金融方法,积极与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沟通合作,有效调动各方积极性,创造性地以批发的方式开展零售业务,破解助学贷款难题。
国开行评审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行2012年将采取一系列新举措,进一步提升助学贷款服务水平,探索更加完善、便捷的助学贷款服务模式,一是进一步优化完善学生在线申请系统,新增了贷款预申请功能、电子承诺书、学生账户实时查询、贷款催收记录管理等100多项功能,方便了学生的贷款申请和还款办理;二是推广助学贷款预申请模式,减轻现场办理工作量,预申请后的现场办理申请时间将由20分钟缩短至5分钟,服务质量和效率大大提高;三是建立国开行总分行之间、分行与各级资助中心之间、资助中心与学生之间的三级热线电话支持体系,及时解决贷款办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更好地保障贷款工作的开展;四是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县级和高校资助中心一线业务人员的培训指导,使经办人员熟悉政策要求,掌握系统使用。
2015年12月9日举行的教育规划纲要中期评估资助专场发布会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张光明表示,今年我国的助学贷款有望首次突破200亿元。同时,《教育规划纲要》就“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作出了全面部署,国家助学贷款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我国共发放助学贷款167亿元,惠及280多万学生,其中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145亿,受益学生240万人次。
从经办银行反馈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借款学生都能按照合同的约定还款,有少数借款学生可能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足额还款,2014年违约率仅为1.75%,形成的实际损失比较小。总体上国家助学贷款运行的情况还是良好的。

『贰』 河南助学贷款申请条件流程,河南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登录

为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6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面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5〕79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财教〔2017〕12号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关于印发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的通知》(教助中心〔2016〕175号)要求,现就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变更材料报送工作

存在法人信息变更的市、县、区,需填写资助中心法人信息变更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其它变更材料(一式两份)于6月15日前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变更材料包括:1.县级资助中心法人代表的任命文件复印件;2.县级资助中心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3.县级资助中心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4.公章印模和法人签字章印模(原件)。

新增工作人员或者工作人员有变化的市、县、区需填写资助中心工作人员信息变更表(附件2),于6月1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资助中心公章)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贷前准备工作

(一)开展贷款预申请工作

为提高贷款资格认定的准确性,减轻贷款办理期间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认定申请贷款学生资格的工作压力,我省全面开展高中预申请工作。

1、预申请范围

高中预申请的范围为高中阶段享受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的应届毕业生和中职对口升学毕业班建档立卡学生,其中对享受免学费政策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职对口升学毕业班建档立卡学生要实现全覆盖。各市、县要加强预申请学生资格的审查,预申请学生的比例占当年毕业生的比例与市县普通高中学生当年享受助学金的比例相当。

2、预申请工作流程

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利用2017年普通高中、中职对口升学、春季学期免学费、助学金等信息,组织所属学校填写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名单(附件3),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所属高中的数据后在5月15日之前将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上报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所属县(市、区)和所属高中的数据后在5月25日之前将电子版(加盖电子签章)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留存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备查。省重点扩权县(市)随所在省辖市报送,省直管县(市)单独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所属高中数据后,在6月20日之前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中预申请名单导入预申请系统。

(二)需求摸底和贷款额度上报

各县级资助中心要根据当地历年被高校录取学生情况结合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情况和高中预申请情况,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需求摸底工作,科学预测当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

各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范围要经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同意。6月15日由省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计上报所辖县(市、区)的《2017-2018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预测表》(附件4)。省重点扩权县(市)随所在省辖市报送,省直管县(市)单独报送。

(三)领取贷款合同、档案盒

7月上旬,请各省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办人持有效身份证和《河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空白借款合同出入库单》(附件5)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档案盒。

(四)完成乡镇街道和高中信息录入

为进一步便于县资助中心管理,助学贷款系统中增加了乡镇街道和高中信息管理功能,部分县资助中心在系统中录入了乡镇街道和高中信息,请各县级资助中心继续做好数据维护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相关数据录入。

(五)高校收费账户信息维护工作

高校要在每年6月30日前完成收费账户的确认工作。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办人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使用高校账户维护模块,选择新增或修改高校账户信息。

(六)做好合同电子化试点前期准备工作

今年我省将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电子化试点工作,各市、县(市、区)要做好材料收集和设备采购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每个单位都具备开展合同电子化试点的条件。对于设备采购、业务培训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宣传咨询工作

各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加大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申办流程、还款要求和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条幅、宣传栏、海报、展板、宣传片、宣传彩页以及微信、电视、网络、广播、报纸等多种途径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要设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热线电话,保证在工作时间保持畅通,有专人值守。各市、县、区要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里更新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

四、贷款申请受理及发放

(一)贷款申请的受理以及合同的签订

各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从7月1日起组织辅导学生访问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填报贷款申请信息。若借款学生续贷声明填写不规范,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指导学生修改完善续贷声明,并对学生重新提交的续贷声明进行现场审核。7月15日起组织借款学生携带所需提供材料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审查及合同签订事宜。各省辖市要加强对所属县(市、区)的业务指导,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随机检查各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开展情况。

(二)收集录入合同回执、整理上报贷款材料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要求,学生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高校要录入回执,对于不及时录入回执的高校,各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及时主动进行协调,对于10月10日仍不能录入回执的学生将予以谢绝贷款。各市、县、区要认真整理合同档案材料,制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并将申请材料和档案材料在10月15日之前逐级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在生源地贷款系统内提交)。10月20日至31日,省资助中心将会同国家开发银行抽调人员组织召开合同审查会,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和档案材料,予以退回补充材料或谢绝。

(三)风险补偿金及贴息的资金划拨

省级财政应承担的贴息,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市级财政应承担的贴息,由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各省辖市于当年12月15日前将贴息足额划拨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定账户,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当年12月20日前将省、省辖市应承担的贴息划拨至经办银行。

省财政负担的风险补偿金,由省财政下达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直接拨付经办银行;市级和县级财政部门负担的风险补偿金,由财政部门下达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于当年5月15日前逐级划拨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财政直管县直接划拨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于当年6月30日前统一拨付至经办银行。

账户名: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账号:410101010100005005

开户行:中原银行郑州金水路支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借款学生贷款资格审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困难学生资格的审核和认定工作,要参照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办法认定贷款学生资格,首贷学生占当年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比例应与本地当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比例相当;不得将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

从2017年开始,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对本专科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研究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助学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据实综合确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三)认真做好受理工作

各省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督促所属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请工作中应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制订、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对于办事大厅面积狭小、楼层较高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及早采取措施,合理调度安排工作,按照“早入学、先办理”的原则,在7月12日至8月10日期间主要受理在校大学生贷款申请,8月10日至9月20日主要受理新生贷款申请。组织学生分批办理,妥善安排受理进度,错峰处理,避免学生和家长过度集中,防止突发事件发生,要做好不符合贷款条件学生和家长的解释工作,保证贷款工作平稳开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媒体报导的处理工作。

贷款工作启动前,各省辖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组成监督检查组,对所辖县(市、区)贷款政策宣传情况、人员、办公场所、办公设备配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措施及时到位。 贷款办理高峰期,各市、县资助中心主任要坚守工作岗位,并安排专人对本地区贷款工作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每天浏览省内有较大影响的新闻媒体及网络,如发现有关本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方面的报道,在第一时间快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建立工作周报制度

7月13日-9月20日,各市、县、区每周一要报送上周工作简报(附件6),简报内容主要包括:各县区业务进展情况、好的建议和做法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将对好的做法予以推广,对出现的问题,将集中解答并统一操作口径。

(六)建立工作联系机制

请各市县于6月15日之前,填写《市、县两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人员名单》(附件7,excel格式)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高校于6月15日之前,填写《河南省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员名单》(附件8,excel格式)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各市县、高校要及时加入河南省助学贷款工作QQ群(52873665)。

(七)加强贷后管理工作

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工作,6月底之前,提醒毕业学生办理毕业确认、就学信息变更、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提醒本年需要自付利息的学生按时支付利息;要高度重视对学生追踪联络、还款通知和逾期催收工作;对逾期未还款的学生,发挥多方力量联络学生或家长,督促其及时偿还本息。省教育厅将建立回收数据通报机制,通报当年本息回收情况。

(八)推动建立多级联动的风险防控机制

各市、县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的管理职能,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建立“县政府—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县级资助中心—高中—乡镇中心校”多级协同管理体系,借助基层政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力量提高工作效率,加大风险防控力度。

(九)高校要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要继续做好诚信宣传教育工作。高校要通过召开报告会、讲座、座谈会以及组织大型专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诚信教育。既要注重金融知识宣传,又要加强自立自强教育,不断提高大学生的责任意识、感恩意识、守信意识、自强成才意识,帮助学生树立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思想道德观念。

二是要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工作。各高校要于6月30日之前,完成高校行政区域、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维护工作,录入并维护本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化,高校应及时与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联系,说明情况并更正信息。

三是组织做好在校生的续贷工作。高校要组织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需求的学生,每年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同时在暑期离校前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四是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回执录入工作。高校经办人要登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回执录入模块,录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回执。若借款学生的学号、院系和专业有误,高校经办人可以在录入回执的过程中直接修改。

五是做好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退费工作。部分高校要求学生提前将学费和住宿费存入高校指定账户,对已缴纳学费且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高校要在学费和住宿费划拨至高校账户60个工作日内,将学生已缴纳的学费返还到学生手中。

六是做好学籍异动学生的信息变更工作。高校要将借款学生升学、休学、转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死亡以及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等学籍异动情况及时告知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提醒借款学生或者共同借款人及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合同变更。

七是组织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借款学生毕业前,各高校要组织、督促学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各高校应确保每一名借款学生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并加强抽查审核,提高毕业确认信息准确率。

各高校要在做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同时,按上述要求切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各项工作,省教育厅将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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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登录官网入口:http://www.csls.cdb.com.cn/

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登录官网入口: http://www.csls.cdb.com.cn/

吉林省公主岭市的钟泽龙同学,一大早与母亲来到当地教育局的助学贷款中心,在提供了几份材料并签字之后很快就拿到了8000元的贷款受理证明。“幸好有助学贷款,我就能安安心心上大学了,明年我还将继续申请助学贷款来完成学业。”钟泽龙同学今年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武汉大学,但接到通知书的刹那却是喜忧参半,由于父亲体弱多病,家中的经济拮据曾让他一度备感压力。

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无担保、无抵押,包括学费和住宿费,由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发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由学生及家长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多年来助学贷款已经帮助无数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圆了大学梦。

据悉,今年7月1日起,国开行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已全面启动,较以往年度提前半个月左右时间,预计全年发放助学贷款将突破250亿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逾350万人。届时,国开行助学贷款累计发放将突破1600亿元,累计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突破2600万人次。

在吉林省,国开行的助学贷款已成为涉及群众最多、力度最大的惠民政策之一。截至目前,国开行吉林分行已累计发放高校助学贷款9亿元,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12.2亿元,贷款投放范围覆盖全省全部10个市(州)、60个县(区),解决了18.5万名学生因家庭困难而上学难的燃眉之急,被群众形象地称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圆梦工程”。

电子化受理让助学贷款更便捷

为更好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高贷款办理效率,国开行今年继续扩大助学贷款覆盖的广度和深度,坚持不设贷款规模和人数限制,提前做好助学贷款受理各项准备工作,其中包括全面提升IT系统支持性能、简化贷款合同文本、优化办理流程等,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助学贷款文件电子化,在2017年1017个县(区)试点基础上,今年已经实现2089个县(区)全覆盖。

如今国开行将助学贷款办到了学生家门口,并着力弥补未覆盖地区空白。针对山区、牧区等深度贫困及交通不便地区,国开行还在乡镇、高中设立贷款办理点,共将在270个县(区)设置1329个贷款办理点,同比增加123个县(区)、602个办理点,为学生提供“一站式”服务。

在吉林省公主岭市和安图县,每年高考前当地教育部门都会向毕业班学生发放“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播放助学贷款宣传片,集中宣传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和大学资助政策,尤其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采取了“点对点、面对面”的宣传方式,确保贫困家庭的学生都能圆大学梦想。近年来当地还不断优化助学贷款的电子办理流程,为学生提供便利。

今年公主岭市助学贷款受理大厅里设置了贷款受理窗口和贷款复核窗口,并设置了电子签名提示牌,提示电子签名方法,还有专门的指导老师和志愿者来帮助贷款大学生及家长完成贷款注册、申请等操作,保证高效、快捷地办理贷款。

公主岭市学生资助中心主任单连杰称,该市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于7月23日开始办理,现已受理合同288笔,受理申贷资金236万元,预计今年受理高峰在8月13日之后,日均受理量在80笔合同,总受理人数可达1500人以上,发放贷款可达1200万元。

安图县位于吉林省东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境内,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也是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从2010年开始,安图县就开展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累计发放助学贷款1778笔,累计资金超过1207万元。

王大力是安图县的一名大学生,母亲在外打工,父亲在家务农,但因旱情减产使得家庭经济收入微薄。今年王大力考入东北电力大学,可如何完成学业是摆在面前的最大难题。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他申请了8000元的助学贷款,能解决大学一年级的学费和住宿等费用。为了不给家庭增加经济负担,今年暑假期间王大力还在当地县城的一家饭店打工,以实际行动实现自强自立,通过两个月的打工收入和政府奖补共8000元,就能解决自己一年的生活费用,不花家里的一分钱。

据了解,近年来吉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达到了“应贷尽贷”的目的,实实在在地为经济困难学生带来了继续求学的希望,送来保障,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

推进诚信教育改善社会信用环境

要想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有一个良好的还款率,以保证贷款资金良性循环。据了解,在贷款人数、金额连年增长的情况下,吉林省的助学贷款累计还款率一直较高。国开行吉林分行与当地教育部门、高校三方联合,以信用平台为基础,构造信用结构并建立诚信网络,对借款学生进行诚信教育,接受社会监督,推动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改善社会信用环境。

据了解,针对学生在入学前、入学后和就业后三个阶段的信用和信息变化特征,国开行吉林分行建立了三段信用联结的运作模式,如学生和家长的共同借款人机制,资助中心、高校、就业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与资助中心的约束激励机制,将学生家长、高校和就业单位等信用相关者联结成一道风险防范链,努力创造风险和收益相匹配、可持续发展的助学贷款模式。同时,国开行吉林分行、吉林省教育厅和高校共同推动助学贷款业务的信用建设工作,进行诚信宣传,突出强调对学生的金融常识和道德诚信教育,防范信用风险。

例如在吉林省安图县,当地教育部门会及时关注助学贷款学生的还贷情况,解答学生和家长的还贷咨询,对还贷逾期的学生及时提醒并进行诚信教育,同时还会走访逾期还贷学生家庭,了解情况,做好还贷宣传工作。

此外,国开行的助学贷款系统还与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对接,形成个人信用档案,增强学生自律意识。以大学生的信用建设促进全社会信用意识的提高和改善,最终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国开行不仅持续做好助学贷款的审核、发放及学生诚信教育工作,还要“扶上马再送一程”,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解决就业难的问题。自2012年起,国开行吉林分行联合省教育厅连续6年举办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场招聘会,共有超过3万名学生参加招聘会,一半以上达成签约意向,最终近万名学生签订劳动合同。

据了解,国开行吉林分行是系统内首家开展面向助学贷款学生专场招聘会的金融机构,通过招聘会可以将助学贷款金融服务延伸到学生的就业环节,为学生提供就业平台的同时进行诚信宣传教育,增强了贷款学生的还款能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肆』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截止时间

一、延长申请受理时间

2022年助学贷款受理时间进行暂时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续贷受理时间:7月18日(星期一)~8月31日(星期三)。

(二)首贷受理时间:8月8日(星期一)~9月30日(星期五),其中,低风险地区首贷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6日(星期五)。

注:市县具体受理时间以当地发布的为准。

二、完善受理方式

(一)续贷

续贷原则上以远程电子化的方式开展受理工作(如续贷学生存在特殊情况可前往现场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中、高风险地区的续贷学生如需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市县资助中心可采取线上提交变更材料预办理的方式,先予办理变更申请,待疫情结束后申请人现场补充签名,方便学生远程续贷。

(二)首贷

首贷以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现场电子化的方式开展。对中高风险地区因返校不能面签的借款学生可启动应急受理,即通过授权的方式委托共同借款人办理,具体材料要求请联系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推行优先办理

对符合贷款资格且高校开学早的借款学生提供优先预约办理服务。

『伍』 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是否已启动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期,高校录取通知书陆续发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也已经启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享受国家财政风险补偿和贴息政策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迄今已走过十年,每年帮助三百多万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解决上学难题。

教育部指出,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读期间不用支付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读及毕业后3年期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结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陆』 高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已经启动

据报道,随着各高校新生录取书陆续开始发放,7月16日起国家开发银行从今天起在广西、云南、贵州、辽宁等26个省市区启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这标志着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正式启动。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国开行助学贷款累计发放金额超过1100亿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累计突破1850万人次,今年发放助学贷款将突破240亿元,为35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贷款支持。

『柒』 助学贷款的详细情况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2012年8月8日,开发银行新增助学贷款将突破120亿元。
2015年7月20日,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意见》表示,为切实减轻借款学生的经济负担,将贷款最长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相关介绍:http://ke..com/view/841694.htm

『捌』 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哪里贷,银行吗

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学生家庭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部分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一、贷款证明材料

1、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8)助学贷款电子化工作开展情况扩展阅读:

1、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2、贷款金额

按学费、住宿费实际金额总和确定,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为了加大对建档立卡学生的帮扶力度,建档立卡学生可以按照最高金额贷款。

3、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4、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剩余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3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三年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要偿还贷款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还本宽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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