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积金异地可以取出来吗
【法律分析】:可以,住房公积金是指,一种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特点的,用在住房上的社会福利。主要是职工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型装修自住房或交纳房租。该公积金主要由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机构缴存。要想支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本人真实的身份证和复印件给最初开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认材料真实有效后会在自提交起的3个工作日内通知本人提供指定银行的账户。等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办完后,用户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B. 公积金异地可以取出来吗
【法律分析】:可以。一般在买房时是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其中异地买房也是可以提取本地公积金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行。
异地买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只能在缴纳城市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是可以在异地提取公积金。无论是在异地买房还是本地买房,一般都是可以提取本地公积金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C. 异地公积金贷款还款从公积金里扣吗
异地公积金贷款成功之后,还款是可以直接从用户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扣除的,账户余额不足以抵扣房贷月供的时候就会从绑定的其他还款银行卡账户内进行扣款。异地公积金贷款成功之后,在还款的时候可以选择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贷,有月冲或年冲两种选择,月冲就是每个月抵扣月供,年冲就是直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
不过如果没有办理冲还贷的话,则是从绑定的账户中扣除,借贷人需要提前将还款额汇入卡中。
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的主要区别就是还款不同,其中等额本金前期还款金额大,压力大后期还款金额少,总利息要比等额本息要少,而等额本息是从头到尾所还贷款都是一样的额度,前期还款压力小,但总利息比等额本金要多,详细对比如下所示:
1.这两种方法对比后,所贷款的期限越长,利息差距就会越大,根本原因就在等额本息总利息要多,等额本金要比等额本息省钱。
2.按照等额本息进行计算的话,假设一套房子总价为100万,按照首付30%、利率为3.25%还款时间是20年来计算的话,等额本息每月还款是3970.37元,共需要还款240个月,总还款额为952888.88元。
3.等额本金还款计算的话,240个月还款期限,第一个月还款金额为4812.5元,然后每月开始递减,最后一个月还款金额为2924.57元,总还款金额为928447.92元。
4.通过以上方法对比后可以得出,等额本金还款会比等额本息还款要划得来,但等额本金前期还款压力大,而等额本息还款压力小,具体怎么选择还得看用户的自身情况。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D. 异地公积金贷款 还能提取公积金吗
异地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62 号中有明确规定: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你在异地购房也是购房行为的一种,只要你出具购房合同和发票,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异地贷款买房的流程是什么
1、贷款咨询
购房者需要向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贷款管理中心进行业务咨询,询问一下当地是否允许你办理异地贷款,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哪些条件,要准备哪些资料等等。
2、贷款申请
接下来购房者需要向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提交办理异地贷款的申请,工作人员会对你的申请进行确认,看看你所述的信息是否属实,确认无误之后,工作人员将为你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缴存使用证明》。
3、提交资料
购房者需要持身份证、购房合同、异地贷款使用证明等资料前往申请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你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它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与此同时,你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会对你的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办理贷款
资料审核通过之后,申请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就会为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并且发放贷款给你。你需要按时偿还贷款,并且缴存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会协同贷款的公积金中心督促你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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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卖房后还可以提取公积金还贷吗
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卖房后可以提取公积金还贷。根据查询相关公开资料得知,在异地买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来偿还贷款本息。异地购房采用贷款方式的,要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可以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F. 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还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法律分析: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用公积金贷款的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的余额来偿还剩下的贷款,当然也可以每个月从公积金中提取金额来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用公积金贷款的,只要按照约定按时还款即可,公积金里的余额是可以提取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G. 西藏公积金贷款还贷可以取成都的公积金吗
西藏公积金贷款还贷可以取成都的公积金。西藏公积金贷款还贷取成都的公积金属于异地贷款还款提取公积金情况,是可以提取的,以下是具体流程。
1、借款人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借款人所在的单位应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借款人应持提取证明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以内作出提取决定,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H. 异地公积金贷款还款从公积金里扣吗
可以的,可以办理年冲或者月冲,然后扣款就是直接公积金余额上面扣除。
年冲:一次性还款法,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的方法。
月冲:逐月还款法,是指每月直接从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I. 公积金异地买房可以提取吗
法律分析:在异地买房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但是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来偿还贷款本息。具体规定是:异地购房采用全款方式的,可以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 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 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