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离婚后房产有贷款能否过户手续
离婚房屋有贷款一般是不能过户,但是离婚后房产有贷款可以通过转按揭或付清全部银行贷款办理过户手续。当事人可以将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或者携带银行已还清贷款的证明持产权证原件、他项权证原件至房管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注销后到房产交易办理房产证更名过户手续。
夫妻离婚房子有贷款的过户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2.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3.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变更手续。
离婚一般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协议离婚,也称登记离婚、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时人的合意,并经过登记程序而解除。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离婚诉讼通常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贷款通则》第五十三条
贷款人对产权有偿转让或申请解散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产权转让或解散前必须落实贷款债务的清偿。
Ⅱ 离婚房产有贷款怎么过户
法律分析:离婚贷款房子过户办理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可以选择交清全部欠款;
2、可以通过正常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
3、办理房产公证,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Ⅲ 离婚后按揭房产怎么过户
离婚后按揭房产的过户方式如下:
1、可以选择交清全部欠款;
2、可以通过正常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
3、办理房产公证,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房屋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1、双方在房屋交易合同签订三十日过后,持房地产有效证明和本身有效身份证明、转让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且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有关部门对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房产核实还有现场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缴纳一定的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证明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Ⅳ 离婚房产有贷款如何过户
离婚 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 抵押贷款 的 抵押 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 房产证 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 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 住房贷款 抵押合同 。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的。 综上,对于按揭有贷款的房子,在离婚时需要过户的话是比较麻烦的,要么提前还贷,要么则需要跟银行协商,否则只能待贷款还清后才能完成过户。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九条 申请 房屋所有权 注销登记 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 身份证 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七十二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 预告登记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 转让合同 ; (四)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五)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六)其他必要材料。
Ⅳ 离婚后有贷款的房子怎么过户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贷款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手续:1、身份证;2、离婚证明材料;3、房产证;4、房产权登记申请书;5、房产买卖契约;6、房产买卖申请审批表。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时侯,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Ⅵ 离婚后按揭的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后按揭房 产过户需要以下流程: 1、夫妻双方到按揭房所在当地房屋登记机构进行网签; 2、夫妻双方携带网签合同到核税窗口排号核税; 3、携带核税单到按揭房所在当地的办证大厅办理按揭房过户手续。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 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规定, 不动产登记 ,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Ⅶ 离婚了房子有贷款怎么过户给对方
一、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过户给另一方
1、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
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
2、双方离婚贷款房过户情况有两种:
(1)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2)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
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
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的证明:
(1)双方婚前有何个人财产,如有,提供有关财产的品名、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及价值,购买时间、财产的存放地点等。
(2)共同财产需提供的证据同个人财产。
(3)双方有无共同购置的私有房产,如有,提供房屋座落的地点、门牌号、间数、朝向、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现在的使用状况、房屋的价值。
(4)有无共同存款、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如有,需提供存款的账号、户名、金额存入储蓄所名称及地址,是定期还是活期的有关情况,存单 现由谁持有。
(5)现金情况:人民币、港币、外币,提供具体的数额,由谁掌握等证据。
(6)提供合伙入股、个人经营等财务状况的证据。
(7)债权:债权的数额等义务人的情况。
(8)债务:提供有关证据。
(9)双方经济收入状况(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Ⅷ 离婚后房产还有贷款,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离婚后按揭房产过户的流程是: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5.取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