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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领导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2-12-29 04:49:43

Ⅰ 学生助学贷款是不是贷款年限越长利息越高

是的。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学生所借贷款本息必须在毕业后四年内还清。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学生毕业前必须与经办银行重新确认或变更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

此项手续办妥后,学校方可办理学生的毕业手续。借款学生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1)助学贷款领导组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相关法条:

第五条高等学校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合同,承诺离开学校后向贷款人提供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承诺贷款逾期一年不还,又未提出展期。

可由贷款人在就学的高等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予以查询。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学生在读期间所在学校的学费与生活费。

第七条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八年,是否展期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商定。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

Ⅱ 专班和领导小组的区别是什么

专班和领导小组的区别如下:

工作专班发挥的是集思广益、统筹兼顾、协调联动的效果;而领导小组负责该项目的策划、管理、招募与实施。工作专班为某项工作特意编排的一个班组、班次。

工作专班包括各个相关方面的负责人,一旦有问题可以当场协商,面对面沟通,从而大大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和实效。但是,任何事情都是有限度的,过分依赖工作专班很容易陷入“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恶性循环,治标不治本,被动地追着问题解决。

在社会工作领域,领导小组也指针对某一特定项目而成立,由若干分工明确,定位不一的工作者组成,负责该项目的策划、管理、招募与实施。

专班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是整个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单位。小组下可以有几个工作专班组成,在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完成各自负责的工作。

二,工作专班是领导小组之下的执行单位,对领导小组负责。

三,从层次上讲,它们是一种隶属关系,也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Ⅲ 成都理工大学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职责

1、首先负责拟定学校学生资助的各项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学生资助各项政策的落实,负责学校资助学生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负责了解资助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做好学生的资助档案管理工作。
2、其次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负责管理、协调全校的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勤工助学、生源地助学贷款、学费补代偿、绿色通道、学费减免等学生资助工作。
3、最后负责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其他有关资助工作。

Ⅳ 学生处的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般设立如下八个内设机构,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可能有所差别。
(一)综合办公室
1、协助处长做好全处各科室的协调工作;
2、协助处长负责部门目标、计划、总结的起草及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的组织工作;
3、负责各科室人员的聘任、培训、考勤和考核工作;
4、负责部门印章管理,各类经费的预算、结算工作;
5、负责部门收、发文管理及文书立卷工作,督办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和各科室工作实施进展;
6、负责各类报表、统计及信息化管理工作;
7、负责部门资产、办公用品、报刊、杂志的管理工作;
8、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
9、负责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教育管理办公室
1、负责全校普通本科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的规划、计划、信息和制度建设工作;
2、负责本科新生入学前准备,包括分班、编学号、与相关单位联系;
3、负责新生接待,考核全校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工作;
4、负责本科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和违纪处理;
5、负责全校普通本科学生学风建设工作;
6、负责全校普通本科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
7、负责制定全校普通本科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包括规划、管理、培训和考核;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文化、素质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
9、协助处理普通本科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10、负责“1442工程”学生骨干队伍建设。
(三)学生资助办公室
1、负责全校普通本科学生经济资助的规划、计划、实施和信息工作;
2、负责建立全校普通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维护学生管理信息系统贫困生档案库;
3、负责全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及本科生生源地贷款管理工作;
4、负责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的校内贷款管理工作;
5、负责全校普通本科学生资助类奖、助学金管理工作;
6、负责全校普通本科学生全校性的困难补助的发放和学费减免审批工作;
7、负责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工作;
8、负责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管理工作;
9、负责办理教育储蓄利息减免证明工作。
(四)国防教育管理办公室
1、负责国防教育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人武日常工作;
2、负责制定人武部、国防教育办公室工作计划;
3、负责和学院、选培办做好国防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4、负责国防生组织发展工作,做好国防生党总支组织员工作;
5、负责研究制定国防生的日常教育管理规定;
6、负责指导国防生团组织、国防生大队的工作;
7、负责国防生党总支的具体业务;
8、配合选培办做好国防生选拔、分配工作;
9、负责制定年度学生军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国防协会、国旗护卫队的指导工作;
11、负责全校大学生征兵、招飞工作;
12、负责战时兵员潜力调查、民兵整组工作。
(五)大学生心理发展研究中心
1、负责全校普通本科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划、计划和信息工作;
2、负责全校大学生心理咨询工作的协调、组织工作,负责全校心理咨询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
3、通过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等形式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
4、负责组织全校普通本科新生心理测试工作,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问题学生心理跟踪干预工作,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5、负责组织开展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的工作,指导各院系心理咨询站的工作;
6、负责干预学生心理危机;
7、负责协调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工作;
8、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网站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心理健康教育杂志《心翼》的编辑制作;
9、负责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宣传。
(六)就业指导中心
1、制定年度毕业生就业负责工作实施细则、有关就业法规性的文件;
2、负责收集就业工作动态,开展就业研究;
3、组织录入所有毕业生生源情况,核对毕业生信息并报教育厅审核;
4、组织、编制当年度毕业生的就业计划、签约管理及派遣;
5、负责开拓就业市场,联系各地人才市场的招聘会工作;组织校际、校内大型人才交流会;
6、负责日常用人单位接待工作,组织安排校内外中、小型招聘会;
7、组织办理毕业生离校的相关手续,协助进行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
8、负责就业专刊的收集、整理、制作,负责各种对外宣传文字、图片、图表、音像资料等的收集、制作;
9、负责全校普通本科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组织工作,写出调研报告;
10、负责毕业生就业派遣遗留问题,配合学院做好遗留学生的跟踪服务工作;
(七)招生办公室
1、负责普通本科招生改革方案的调研、拟定和实施;
2、编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含艺术类、国防生、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预转本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上报、调整、分送及核对工作;
3、负责自主选拔录取政策的调研、拟定和录取工作;
4、负责制定招生宣传整体方案,提出优化生源的具体措施,并对招生宣传人员进行培训;
5、负责组织实施普通本科招生远程网上录取工作;
6、负责制定年度招生工作计划,起草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工作报告、公文及招生总结;
7、负责对招生录取数据的汇总、统计、校核以及生源分布和质量评估工作;
8、负责生源基地建设;
9、负责组织每年的科学文化冬令营活动。
(八)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1、负责学校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协调各职能部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进公寓工作;
3、负责制定学校学生社区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负责全校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住宿规划以及住宿安排;
5、负责全校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住宿的日常管理工作,审批本科学生校外住宿申请;
6、负责指导学院对学生在社区内的行为表现进行考核;协助学院做好社区内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处理学生在社区内的违章、违纪事件;
7、负责指导各学院学生社区工作以及对各学院的学生社区工作进行考评;
8、负责招聘物业管理公司以及相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9、负责做好物业管理公司与学校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10、负责社区内学生的来访接待工作;
11、配合保卫部门做好学生社区的安全工作;
12、负责学生借宿的审批和安排工作;
13、负责校本部学生公寓的资产管理工作。

Ⅳ 2019年青海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政策及提前还款规定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青政[2007]50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帮助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的通知》(财教[2007]13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海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青海籍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目前由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试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向承办银行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青海籍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第四条青海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理结算行为青海省农村信用联社(以下简称代理行)。代理行受承办银行的委托对各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进行辅助结算管理。

第五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照“防范风险,方便贷款”的原则,由借款人在户口所在地的代理行各县(市、区)农村信用联社就近办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为保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顺利实施,由青海省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协调工作,以加强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领导,其主要职责是研究解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调教育、财政、银行业金融机构间的关系,组织宣传相关政策,落实有关工作。

第七条省教育厅为青海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牵头单位,青海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资助办公室),负责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各州(地、市)、县(市、区)教育局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州或县资助中心),组织、指导、考核和监督县资助中心开展贷款管理和本息催收工作;负责申请、归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并及时足额划拨到承办银行的专用账户;依托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个人资信查询功能,建立并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个人信息管理。

第八条省财政厅负责在年度财政收支预算中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加强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九条人民银行各州(地)中心支行负责协调辖内教育局在代理行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专用账户,并监督管理。

第十条承办银行按照国家信贷政策,科学合理设计贷款方式和期限结构,制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操作规程,负责审核、发放和管理贷款,确保贷款渠道畅通,使符合条件且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申请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承贷周期不同阶段的特点,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家庭、高校和就业单位三地的贷款产品、信息和信用联结,形成贷款学生借款期间全过程的信用管理。

第十一条各州(地、市)、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人员编制从教育行政部门现有教育事业编制中调剂落实,加强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十二条州、(地、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积极参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参与协调有关事项,足额安排州、县资助中心业务经费,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和监督本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三条州资助中心主要负责本地区贷款工作的统计汇总,监督检查等工作。县资助中心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具体办理机构,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前组织及贷后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入学前户籍为本县(市、区)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等信息;对申请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调查、认定;建立学生信用和贷款资格评议小组,确定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名单,测算贷款需求,编制贷款预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等管理工作。

(二)接受高等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的委托,建立与贷款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跟踪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受承办银行委托催还贷款;负责向省资助办公室、高等学校和经办银行定期报送贷款学生的有关信息等。

(三)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在本县(市、区)范围内,利用广大人民群众和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十四条普通高中要配合县资助中心和承办银行,提供当年高考招生录取情况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情况,协助做好贷款申请、审批和发放等工作。普通高等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督促学生毕业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根据县资助中心需要,协助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县资助中心沟通,避免重复贷款。

第三章贷款对象及条件

第十五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发放对象是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第十六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4、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市、区)。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特征之一。

(1)农牧区贫困、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学生家庭;

(3)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4)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5)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6)父母双方失业;

(7)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8)其他贫困家庭。

第四章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

第十七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具体额度以学生所读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及家庭贫困程度确定,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实行一次申请,逐年签订贷款合同,分年度发放。

第十八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第十九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第二十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鼓励提前还款,除应付本息外,提前还款不加收任何费用。

第五章贷款申请、审批和发放

第二十一条贷款申请。省内普通高中在县资助中心指导下,向即将毕业的学生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准备升学、有贷款需求的学生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表(由县资助中心提供),向所在中学提出贷款预申请。各中学以班级为单位,按贷款对象和条件,提出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学生名单,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并复核后,将拟贷款学生名单及在校期间的表现证明报送县资助中心。

在拟贷款贫困学生,取得正式录取通知后,向县资助中心提出正式申请,填写统一的《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省开行提供),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借款人(学生及其家长)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二)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

(三)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及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第二十二条贷款审查及合同签订。各县(市、区)所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社区)认真核实学生家庭情况,并在贷款申请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县资助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及时与审查合格的申请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由县资助中心将相关资料转交代理行,为借款人开立个人账户(用于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本息回收)。

第二十三条填写回执单。借款学生携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到学校报到,由学校按照回执单要求填写并盖章,借款学生须在规定期限前将回执单寄回所在县资助中心。县资助中心将借款合同和回执单整理汇总后,报送承办银行。

第二十四条贷款审批。承办银行及时审批借款合同,并将审批结果汇总后送交省资助办公室,逐级下发县资助中心,由县资助中心转交代理行备案。

第二十五条开设贷款专用账户。各县(市、区)教育局按人民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在结算代理行开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专用账户,用于承办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发放和贷款本息的归集。

第二十六条贷款发放。承办银行按审批结果将贷款发放至省资助办公室在开发银行开立的账户,再由省资助办公室发放至县资助中心在代理行的专户上,代理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之后根据借款学生就读高校要求,将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账户。

第六章贷款贴息、本息回收

第二十七条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高校的学生和考入地方高校跨省就读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省财政负担。借款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第二十八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理行于每年度结息日(12月20日)前30个工作日进行预结息,县资助中心将预结息情况审核后逐级上报省资助办公室汇总,省资助办公室报承办银行审核确认,结息情况确认后,省资助办公室向主管部门提出贴息申请。中央财政负担的贴息由省资助办公室负责归集后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央财政的贴息资金按有关规定办理划付手续;省财政负担的贴息资金,由省资助办公室归集后在年度结息日前直接划付承办银行。

第二十九条借款学生毕业后自付贷款利息的计息期自当年9月1日(含1日)起。当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起由借款人自付本金和利息;当休学的借款学生复学后,恢复贴息起始日为当月的1日。

第三十条学生毕业后贷款进入还款期,县资助中心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于贷款本息到期日前与代理行核对借款学生名单、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信息,并提前通知借款人在个人账户预存相应款项。代理行于结息日或还本日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贷款到期本息,并划转至结算账户,及时出具扣收清单。

第七章风险补偿金管理

第三十一条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由承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作为专项风险拨备,主要用于防范和弥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考入中央高校的学生,风险补偿金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风险补偿金由中央负担;在省属高校就读的,风险补偿金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各分担50%。中央财政负担的风险补偿金,由省资助办公室负责归集后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中央财政有关规定办理划付手续;省财政负担的风险补偿金,由省资助办归集后于每年12月20日前直接划付开发银行。

第三十二条建立风险补偿金激励约束机制。风险补偿金若超出贷款损失,超出部分由承办银行奖励给县资助中心,用于弥补县资助中心日常工作经费;若不足以补偿相应的违约贷款本息时,不足部分由承办银行和县级财政部门各分担50%。

第三十三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违约本息按上述办法补偿后,贷款学生所欠本息及罚息仍由县资助中心继续负责催收,回收后先纳入风险补偿金专户管理,在下一年度进行风险补偿金结算时再按本息相应比例返还县资助中心。

第三十四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呆坏账由承办银行按国家有关政策自主核销。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各州、县资助中心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财政厅、人行西宁中心支行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Ⅵ 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实施

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进一步做好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仅限于本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贷款学生)。

第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按用途分为学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其中学费贷款用于交纳学费,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学费(培养费)收费标准,最高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生活费贷款用于日常开支,最高贷款额不超过南京地区月人均生活费标准与在校月数之积。

第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贷款学生毕业后六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不上浮,不计复利。经办银行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指导下适当降低国家助学贷款利率。

第五条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不付利息,由财政100%贴息,自取得毕业证书当年的9月21日(含21日)后全额负担利息。2004年9月之前办理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仍按老办法即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的50%由国家财政贴息,其余50%由贷款学生个人承担。

第六条 本校助学贷款工作接受江苏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指导,并接受教育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领导。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七条 为统一管理本校助学贷款工作,学校成立国家助学贷款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学生处、财务处、教务处、人事处负责人及各院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讨论决定学校助学贷款规模、总额等重大事项及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工作。

第八条 领导小组下设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校贷款办)。校贷款办为学校助学贷款管理的常设机构,挂靠于学生处助学指导中心,并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供欠费未贷款或因主观原因使贷款未被批准的困难学生名单;

第十条 人事处负责向校贷款办提供教师见证人的变动情况。

第十一条 各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院办和分团委组成的管理小组。

第三章 贷款申请

第十二条 申请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十四条 申请人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银行要求的材料。

第十五条 助学贷款由院初审、汇总,校贷款办二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后送经办银行终审,经银行终审核准并通知校贷款办后,由校贷款办统一组织申请人填写合同文本、借款凭证等有关手续,再递交银行审批、发放。

第四章 贷款审查与发放

第十六条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逐年申请,银行集中审批,按年(生活费按月)发放。若中途要求停止贷款,可通过校贷款办向银行申请中止贷款;若遇特殊情况需要追加贷款金额,可另行办理追加贷款及见证手续。

第十七条 学费贷款由银行按年划入学校指定帐户,生活费贷款由银行每月10日前按月划入借款人指定的活期储蓄帐户(每年按10个月发放,二月和八月不发)。

第五章 贷款归还

第十八条 借款人离校前必须向校贷款办交按期还款承诺书,并与经办银行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未办清上述手续前,学校将缓发毕业证、学位证。不办理离校派遣手续。

第十九条 借款人转学、出国、退学、开除或死亡,银行将提前收回本息。

第二十条 贷款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贷款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息。具体还贷事宜,由贷款学生在签订还款协议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经办银行进行审批。

第二十一条 约定还款日期前,借款人应将还款本息自动存入原开设的活期储蓄帐户,由银行在约定还款时主动从帐户扣收。否则银行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补收罚息,并由银行按规定处罚。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毕业后到异地工作的,可采取通过异地银行分支机构汇款到贷款机构的方式归还贷款;贷款人也可以与借款人工作所在地银行分支机构进行协商,办理贷款转移手续。

第二十三条 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学生,应及时向经办银行提供连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经办银行将为其办理延期手续,财政部门将继续为其实施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贴息。

更为具体的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实施细则可以参照参考资料。

Ⅶ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总结范文(两篇)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总结1

一年来,在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在市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克服学生资助工作量大、面广、对象复杂、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把惠民工程实施到位。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了资助队伍建设

学生资助工作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这项工作工作量大,任务重,需要专门的机构,专门的人员来落实。经过努力,市委编办于20xx年7月批文同意,挂靠南平市职成教研室成立南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调剂1个编制,专门从事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建瓯市经编办批复确定了3个编制的学生资助机构,队伍建设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具体工作人员尚未安排到位。其它大部分县(市、区)因编制问题尚未建立由编办核准批复的专门学生资助机构,资助队伍尚不健全。

(二)规范了资助档案工作

为了规范全市学生资助工作,我市出台了资助档案建设专项文件,进一步推进了资助档案建设工作。一是建章立制,规范档案管理,对办理完毕的文件集中管理,及时收集、定时清理、年终复查,保证文件材料收集完整、齐全,严防遗失和泄密;二是注重收存,科学合理归档,分类(综合类、表册类、财务业、声像类)整理装订成册;三是存放有序、方便查找利用;四是以查促建,整改提高,结合资助检查对档案材料进行补缺补漏,自我完善;五是树立档案意识,熟悉档案制作程序,培育档案规范建设典型,以点带面地推进资助工作档案建设。20xx年,经研究,确定南平市教育局、邵武市教育局、武夷学院、闽北卫校、南平一中、建阳一中等单位为省资助档案建设试点单位。

(三)实行了阳光操作制度

全市中职学生实行“中职卡”制度,高中学生实行“高中资助卡”制度,实现了“统一办卡,集中支付”;实行“助前”和“助后”公示,确保了惠民政策的“阳光操作”;明确资助工作操作流程,准确掌握学生变动情况,做到“不错报、不多报、无漏报”,确保了统计报表的准确无误。各校都按要求设立了资助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增加了透明度,保证了助学金发放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建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资助对象认定方面,坚持“三级评审”、“三级公示”制度,确保了公平、公正。

(四)加大了资助宣传力度

今年,我市积极响应省“励志校园-感动海西”公益宣传活动,转发文件、制定方案、精心组织、配合采风、广泛宣传,让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南平市活动组委会评审确定了闽北卫校周诗雨、南平八中吴诚俊、武夷山章丽、建阳吴迪茜;松溪刘义鑫薛亚东、浦城周叶诚、邵武陈慧敏;顺昌雷水平、政和黄文华等13位同志为省首届励志海西先锋人物推荐人选。其中武夷山章丽和松溪刘义鑫获得本次活动的提名奖。武夷山蔡誉儇、建阳林思绮戴远情、南平职专卢建的宣传作品被推荐到省上参评。建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工具,结合家长会、主题班会和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定时回访受助学生家长,提高群众知晓度。浦城县仙阳中学“梦圆亦馨”基金会的活动独具特色,获省资助中心推荐到省电视节目进行宣传。由于工作业绩突出,南平市、武夷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浦城的仙阳中学被授予全省“先进单位”称号,南平刘旭森、顺昌卢琴英、政和谢祖旺等同志荣获“先进工作者”的称号。

(五)落实了资金监管措施

今年上半年,全市开展了一次资助工作大检查。检查组兵分3路,对全市64所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助学金工作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检查,采取现场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9月份整改到位。下半年又对整改情况进行了抽查。光泽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月深入所属中职学校2次,对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及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定时复查。通过“普查-反馈-通报-整改-复查-再整改”,绝大部分学校整改基本到位,进一步规范了全市的资助工作,提高了资金的监管力度。

(六)推进了生源地贷款工作

为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邵武市主动加强与信用社的联系和沟通,召开了“关爱信用记录”座谈会,农村信用社、高中学校负责资助工作的老师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并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做了具体的要求。各校加强了对高三学生的政策宣传和诚信教育,让每个学生都了解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习、积极迎考。

(七)贯彻了国家惠民政策

据统计,今年全年发放中职助学金1485余万元,免学费资金882余万元,惠及8566名学生;发放高中助学金800余万元,惠及5387名学生;发放少数民族中学学生助学金20.76万元,惠及173名学生;全市幼儿“低保家庭”学生发放80余万,惠及660家幼儿园的儿童;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2374人,“授信金额”达4831万元。此外,今年市教育局和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密切配合,开展了南平市济困助学活动,收到匿名企业捐助200万元爱心善款,资助了闽北139所学校1303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当然,在资助政策的实施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资助队伍规模太小、资助人员不稳定,效率不高;资助机制不完善,运行不畅;资助工作难协调,配合不力;宣传形式较单调,影响不广,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

(八)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资助机构队伍建设工作,增强资助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想方设法成立市政府主管领导挂帅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努力协调市编办充实市本级学生资助工作队伍,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督促县(市、区)成立由编办确认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加强对资助人员的培训,提高资助队伍的工作水平,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明确工作方向、目标、任务和战略,使资助工作更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落实、科学管理、提升水平”,扎扎实实做好各项资助工作。

(二)继续做好学生资助档案建设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档案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化建设,适时召开全市资助工作会议开展资助档案建设专项培训,指导各级资助中心建立资助档案库,并通过档案专项检查以进一步规范资助档案工作。

(三)继续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创新资助宣传形式,加强资助文化建设,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诚信教育,收集丰富多彩的主题摄影、征文和艺术创意等竞赛活动,努力营造资助育人的环境,创办资助工作期刊,多形式、多渠道宣传资助政策,强化学生的履约意识,提高公民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四)继续做好国家助学金发放和监管工作。完善市属学校国家助学金集中支付的运行机制,加强对各种免学费对象的评定与公示工作。今年继续按省上文件要求,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把握资助免学费的条件,定期抽查资助资金的发放和使用情况,严防套取和骗取现象的发生。

(五)协助中教科做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xx)461号)文件精神,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高中资助政策的贯彻落实。

(六)协助初教科做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1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xx]413号)有关要求,扎实开展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公平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七)进一步推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拟召开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资助的领导参加的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加强教育与农商行(农信社)的合作,推动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开展。

(八)进一步开展资助工作的课题研究。明确目标、调整思路、调动力量、深入调研、积极思考、宏观研究,努力完成省资助中心申报的教育规划专项课题《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效性研究》的研究任务,发挥理论指导实践的引导作用。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总结2

做好贫困生的资助工作是实践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体现,是为人民谋利益、巩固教育成果的重要手段。20xx学年度,在上级组织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我校高度重视贫困生助学工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贫困生资助政策,紧紧围绕贫困生助学工作的目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构建了贫困生助学工作体系,加大了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做到了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贫困而影响学习,爱心助学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现将20xx学年度我校贫困生助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工作机构。

为了抓好扶贫助学工作,成立了扶贫济困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对贫困生的摸底工作,摸清贫困生家庭状况,做好所有有学生及贫困生的建档工作,明确助学思路,然后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二、深入思考,认真总结,对全年贫困生助学工作的回顾。

20xx年,有消防大队、北京国际、春蕾女童、民盟、张铁军、教育局农村住宿补助等帮扶项目,有126名学生享受补贴,,共计金额人民币93621.2元。

1、规范操作流程,狠抓过程管理

① 对困难学生实施减免相关费用及实施补助的工作是实施义务教育的经常性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一年来,我们实行资助活动公示、公开,增强资助工作透明度。公开、公正做好贫困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对助学金的发放,我们严格按制度办事,经过申请、评选、公示、审核确定等几个阶段,接受监督,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放到最需要的`贫困学生手中。

②为了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保证助困名额的确定、各个环节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减免资助均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提出审请,班主任签字,校长审核盖章后,将贫困生档案资料建立专档,加大了资助面,避免多头资助,重复救助。

2、落实专项资金,狠抓好资金筹措

①规范涉农补助工作,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对所属学生进行补助,将政府的温暖惠及到每一位学生。

②加大救助的争资、引资工作力度。坚持政府救助为主、社会捐赠为辅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落实补助贫困学生的补助。广泛开展经常性助学筹资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方面的积极作用。

3、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检查

① 加大资助贫困生政策的宣传力度。一方面开学初,学校通过专栏、新生入学须知以及利用会议向贫困生宣传国家、省和学校资助贫困生的政策、措施,让家长、学生、教职工对有关资助措施应知尽知。另一方面规范助学工作操作程序、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②救助资金要严格执行帐务管理制度,分配、使用和发放实行集体研究制度。严格规范程序,确保救助金发放规范,杜绝救助资金在发放过程中代签、代管、托管、隔期发放、滞留、截留、顶冒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救助资金发放及时、足额、准确。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贫因生资助是一项长期系统而艰巨的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创建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保证。经过一年的努力,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要想长期做好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要注意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学生资助的宣传工作。助学贫困生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光靠几个人是无法做得最好的。因此,深入宣传,积极联系社会各界,发动社会力量,来帮助贫困家庭学生。

2、进一步做好贫困学生档案资料的更新工作。做好贫困生助学工作是一件非常繁杂的事情,每学期需要随时注意数据的更新。

3、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贫困生助学工作除了给贫困家庭学生提供一定的物质保证外,还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他们的感恩意识,注意随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在心理上给予他们正确的引导。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总结3

阿左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在旗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阿左旗教体局的正确领导下,克服办公场地狭孝无办公经费、受助对象多、工作量大等困难,认真完成各项资助业务,积极协调争取,改善办公环境,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各方面工作取得初步成绩:

一、组织政治学习,强化业务培训

为提升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形势、政策及上级要求,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不仅学习了国家有关助学政策以及阿盟、阿左旗相关政策要求,还认真撰写学习笔记百余篇,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为贯彻落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建立良性的生源地助学贷款运作体系,今年5月,两名工作人员赴呼市参加了全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工作培训会议;8月,一名工作人员赴临河参加了西部区学生资助中心经办人培训,为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6月3日,三名工作人员参加了盟资助中心举办的“中职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和中彩专项助学项目”培训。多元化的学习培训活动,真正将学习引向制度化、规范化、自觉化,通过学习提高了中心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

二、规范机构设置,落实各项职责

为规范中心内部管理,推进效能型机关建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业务需要,设置机构,分工负责,争取事事责任到人。设立业务部、财务部、办公室三个部门。业务部又分成助学贷款业务、中学助学金监管业务、政府社会捐助业务及关工委业务四个业务组。将主要业务责任到人,具体落实,特别对业务档案建设等提出要求。

明确了各部门、各组的职能职责。详细制定了业务组的基本工作方式和相关要求。对主要业务内容、信息撰写报送、宣传活动策划组织、档案建设、各级各类迎检工作都明确了责任人。目前各组都能自负其责。

三、完善内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

为了塑造单位形象,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初步制订了内部考勤制度和干部年度考核制度,目前这两项制度正在讨论修订过程中。同时建立了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和例会制度。要求员工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并通过例会制度定期进行各项业务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交流,以达到互通有无、沟通协调的目的。

四、改善办公环境,创造办公条件

为了改善办公环境和条件,中心领导积极呼吁争取办公场所,得到局领导大力支持,于11月中旬办公场所问题得到解决。同时经过积极努力,获得政府批示的五万余元经费,购置了办公桌椅,部分电脑、打、复印机等,初步解决了因办公设备严重短缺造成的工作极为不便等问题。因没有预算,今年尚未核拨任何办公经费,造成了单位运转极为困难,这一点也得到教体局的鼎力相助。

五、加强监管、规范落实,认真完成各类资助管理业务

1、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情况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今年首次在我旗开展,阿左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经办具体工作。8月初至10月底,经过近三个月紧张、有序的工作,资助中心与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合作,为我旗331名大学生办理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贷款金额共计193.89万元,这种有偿资助形式切实缓解了一大批困难家庭学生上大学的经济压力。

(2)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及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的要求,并经过积极协调和争取,今年10月我中心与国家开发银行、阿左旗政府签订了三方合作协议,对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3)为了获得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支持和配合,我们积极申请,于今年10月19日,阿左旗旗委、政府成立了“阿左旗贫困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旗委、政府领导及相关各大局、苏木镇、街道办一把手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和成员,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同时下设办公室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开展具体业务。

由此,阿左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从健全组织管理机构、落实办公场所、经办人员责任到人等环节均得到保障。今年的贷款业务经过初步试水,运行顺利,效果良好,同时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来年的工作奠定了很好的基矗

2、中职助学金、免学费政策落实的监管工作

为了保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以及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得以贯彻落实,我资助管理中心委派专人负责监督、检查、调研和整改,以保证职业学校和高中的孩子们能够及时地享受到国家的助学政策。

(1)于今年10月10日,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助学金发放领导小组,由教体局领导亲自担任组长,对中学阶段助学金发放工作进行监管,确保助学金按政策及时、足额发放。

(2)我中心对阿左旗辖区内各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各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的落实情况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调研、摸底和监管。今年,全旗共资助中职生 2287 人,发放资金 157.32 万元,所有资金从银行直达中职学生在信用合作联社开设的个人帐户,堵塞了资金流转中的漏洞,顺利地通过了阿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的检查验收,受到一致好评。

3、政府及各类社会捐助工作的管理

(1)XX年政府资助工作圆满完成

为了使更多的贫困大学生感受到来自政府的温暖,进过积极争取,阿左旗财政局今年又核拨专项资金20.9万元,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资助中心通过学生自行申请、学校评议上报、深入社区入户调查、摸底,受助学生名单公示等环节,确定了79名贫困大学生为最终受助对象。10月21日资助中心积极筹备组织了XX年度贫困大学生政府资助金发放活动。政府旗长、副旗长及财政局、教体局等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了此次发放仪式。仪式上,79名大学生受到现场资助,本科生40名,每人3000元,专科生39名,每人XX元,共发放资助款19.8万元。在教体局相关领导的支持帮助下和资助中心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今年政府资助金发放任务。

(2)各类社会捐助工作有序进行

为了使各类无偿的社会捐助更好地起到帮助贫困大学生的作用,我中心还负责提供多名家庭困难学生信息,承办各类社会捐助工作:例如:阿左旗方大村镇银行资助我旗贫困大学生8人,资助金额2.72万元;see生态协会资助我旗贫困大学生18人,高中生20人,初中生39人,共计77人,资助金额共计8.96万元;中国福彩“草原情”项目资助我旗贫困大学生7名,资助金额1.4万元;广东企业家“草原爱心”捐助项目今年资助我旗中小学生52人次,资助金额共计4.88万元;阿左旗红十字会资助我旗贫困大学生26人,资助金额共计5.2万元;阿左旗总工会“金秋助学”项目资助贫困大学生77人,资助金额共计14.9万元。

至此,通过阿左旗旗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的通力合作,并在阿左旗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仅XX年度,我旗就有657名贫困学生受到资助,资助金额高达251.75万元。

六、积极上报信息,撰写经验总结材料

资助中心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积极上报有价值的工作信息,不断提高报送数量和质量,全面、真实、及时地宣传和展示了资助工作的成绩和经验,为社会各界了解学生资助工作动态提供了丰富资料。其中多条信息被阿拉善日报、电视台、阿左旗教育局网站等采用。

年底,我中心对今年的工作做出了全面总结。同时应阿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针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总结,撰写了经验总结材料报送盟中心。

七、创新教育形式,发挥关工委工作职能

一年来,阿左旗教育系统关工委根据我旗各校家长学校工作的具体情况做了一些工作。目前,关工委业务组已申请成立家长学校实验区,并确立实验区课题研究项目,以阿左旗实验二小为实验基地,以(构建家校教育协调发展的实践研究)为题,向科技局提出立项申请;

充分利用建盟30周年大庆这个有利时机,适时地对青少年进行爱祖国、爱家乡、爱学校的教育活动,5月初根据盟关工委发(XX)7号文件精神在各学校开展了“热爱阿拉善”征文活动,有10所学校200多名学生参加了此项活动,经过我们汇总审核后,筛选40篇优秀作文上报了盟教体局。

为进一步做好年终教育系统关工委各项工作,及时下发了(阿左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年终关工委各项工作的通知),向各中小学发放了(民族宗教问题知识问答)手册,请各学校安排相关教师,结合思品及校本课程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此项工作为“中华魂”主题读书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为总结经验,提高认识,请各校报送了XX年度家长学校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对本年度各校家长学校的开班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根据上级关工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各中小学按要求数量征订了(关心下一代)杂志,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征订任务。

八、严格财务制度,做好财务管理

今年,我中心对各项资助款严格管理,坚持严谨、公开的原则,保证专款专用,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切实做好各项资助款的发放工作。

九、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首次开展,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同时还需要积极策划、统筹安排,提升办事效率。

2、现代助学工作全部网络运行,专业性很强,建议上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加大培训力度,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同时希望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从经费方面予以大力支持,以保证学习培训工作正常开展。
一.学生资助工作总结1000字范文(五篇) 二.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总结范文(三篇) 三.大学生贫困资助书面申请书(两篇) 四.大学生贫困资助需要什么条件 五.大学生贫困资助申请书范文(三篇) 六.安徽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http://xszz.emis.ahe.gov.cn/ 七.青海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http://xszz.qhe.cn/ 八.四川学生资助网官网入口地址 九.四川学生资助网登录入口:https://www.scxszz.cn/ 十.四川省学生资助网官网入口地址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帮扶缺乏统筹机制,各部门应积极主动协调配合,理顺关系,建立起长效机制,做到严格贷款对象和操作程序,严密审批,以保证更多的真正贫困的学生受到资助。

十、下年度工作思路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上级教育部门的指导下,不断总结经验,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认真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让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都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1、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工作,做好XX年度贷款后续业务,开展XX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2、建立贫困生信息库。制定方案,报请盟中心审核通过,即开始实施。逐步完善资助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加强资助资金的管理和发放。

3、继续争取业务经费。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员工培训力度,提高工作绩效。

4、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考勤、考核制度

5、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贫困生认定、贫困生档案的建立与更新、资助工作的有效监督和感恩教育,使贫困生全面健康成长。

6、积极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旗委政府安排的学生资助工作。 ;

Ⅷ 学生资助工作总结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给我们下一阶段的学习和工作生活做指导,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但是总结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学生资助工作总结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生资助工作总结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资助厅函[20xx]1号)、《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xx] 15号)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院资助育人实效,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提高学生诚信意识,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机电工程学院积极响应校学生工作处号召,于5月开展了资助诚信教育系列活动。

学院以“诚信为本,心怀感恩”为主题,面向学院14、15、16、17级所有学生开展诚信教育系列主题活动。

“20xx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确认暨诚信教育大会”主题座谈会

为保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我院在5月11日,认真组织20xx届贷款毕业生在工科楼C504举行了以“20xx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确认暨诚信教育大会”为主题的座谈会。会议由辅导员李梅主持,李梅老师首先宣读了《关于印发20xx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着重介绍了不按时还款需要承当的后果,引导学生合理制定还款计划,谨记首次还款时间和还款金额,提醒贷款学生按时还款、珍惜个人征信。之后所有与会人员共同签订了《珍惜征信承诺书》,并承诺会按时还款。

诚信格言征集

在5月15日到5月25日期间,学院17级各班开展积极了诚信格言征集活动,负责人员从各班上交的格言中挑选出了优秀格言,制成了展板和横幅,并在南区篮球场和南区操场进行了诚信宣传。在宣传过程中 ,许多同学都闻讯赶来,积极参与,活动获得了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诚信自评

在5月15日到5月25日期间,学院以“诚信做人”为主题,号召各班级开展“诚信自评”活动。17级的各班级积极参与,设计了“诚信自评”栏并且在各个班级间进行相互比较。在这期间涌现出许多优秀的、具有特点的作品。这个活动吸引了各个学院同学的关注,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大大普及了注重征信的重要性,增强了同学们的诚信观念,宣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构建诚实守信的校园文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我身边的诚信”主题采访

在5月18日至5月22日期间,学院采访人员深入学生群体,在校园范围内以“我身边的诚信”为主题进行了采访。通过活动了解到了同学们身边中的一些诚信和不诚信的行为,采访后,进行了会议讨论,从采访数据中了解到,我校大部分学生在平时的生活中都恪守诚信,认真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诚信教育主题班会

在5月21日至5月27日期间,学院以“做诚信学生,建诚信班级”为主题,号召学院各班级开展了主题班会活动。通过班会,进一步促进学生提高诚信意识,培育诚信品质,构建诚实守信的校园文化。班会上还让同学们签订了“班级诚信公约”和“诚信考试公约”。同学们积极参与,各抒己见,班会效果显著,影响深远。

“诚实守信”主题演讲比赛

在5月23日,我院以“诚实守信”为主题,举行了关于诚信的演讲比赛。在报名阶段,各班同学积极报名,在比赛中,同学们热情洋溢,以“诚实守信”为主题,讲述了自己对诚信的理解以及自己身边的诚信故事,许多演讲发人深省,使同学们受益匪浅。这场演讲比赛进一步促进了学生提高诚信意识,培育诚信品质,为构建诚实守信的校园文化做出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通过举办此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系列活动,进一步为学院学生普及了国家资助的相关政策,加强了受资助学生的诚信意识和感恩意识,构建了诚实守信的校园文化,为学院资助育人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学生资助工作总结 篇2

为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顺利实施,使贫困生资助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运作,阿左旗党委、政府根据中央财政部、教育部及自治区政府的要求,于20xx年7月正式组建成立了阿左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牵头管理和具体落实学生资助工作的各项事务。阿左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在旗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阿左旗教体局的正确领导下,克服办公场地狭孝无办公经费、受助对象多、工作量大等困难,认真完成各项资助业务,积极协调争取,改善办公环境,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各方面工作取得初步成绩:

一、组织政治学习,强化业务培训

为提升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形势、政策及上级要求,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不仅学习了国家有关助学政策以及阿盟、阿左旗相关政策要求,还认真撰写学习笔记百余篇,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为贯彻落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建立良性的生源地助学贷款运作体系,今年5月,两名工作人员赴呼市参加了全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工作培训会议;8月,一名工作人员赴临河参加了西部区学生资助中心经办人培训,为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6月3日,三名工作人员参加了盟资助中心举办的“中职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和中彩专项助学项目”培训。多元化的学习培训活动,真正将学习引向制度化、规范化、自觉化,通过学习提高了中心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

二、规范机构设置,落实各项职责

为规范中心内部管理,推进效能型机关建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业务需要,设置机构,分工负责,争取事事责任到人。设立业务部、财务部、办公室三个部门。业务部又分成助学贷款业务、中学助学金监管业务、政府社会捐助业务及关工委业务四个业务组。将主要业务责任到人,具体落实,特别对业务档案建设等提出要求。

明确了各部门、各组的职能职责。详细制定了业务组的基本工作方式和相关要求。对主要业务内容、信息撰写报送、宣传活动策划组织、档案建设、各级各类迎检工作都明确了责任人。目前各组都能自负其责。

三、完善内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

为了塑造单位形象,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初步制订了内部考勤制度和干部年度考核制度,目前这两项制度正在讨论修订过程中。同时建立了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和例会制度。要求员工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并通过例会制度定期进行各项业务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交流,以达到互通有无、沟通协调的目的。

四、改善办公环境,创造办公条件

为了改善办公环境和条件,中心领导积极呼吁争取办公场所,得到局领导大力支持,于11月中旬办公场所问题得到解决。同时经过积极努力,获得政府批示的五万余元经费,购置了办公桌椅,部分电脑、打、复印机等,初步解决了因办公设备严重短缺造成的工作极为不便等问题。因没有预算,今年尚未核拨任何办公经费,造成了单位运转极为困难,这一点也得到教体局的鼎力相助。

五、加强监管、规范落实,认真完成各类资助管理业务

1、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情况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今年首次在我旗开展,阿左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经办具体工作。8月初至10月底,经过近三个月紧张、有序的工作,资助中心与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合作,为我旗331名大学生办理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贷款金额共计193.89万元,这种有偿资助形式切实缓解了一大批困难家庭学生上大学的经济压力。

(2)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及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的要求,并经过积极协调和争取,今年10月我中心与国家开发银行、阿左旗政府签订了三方合作协议,对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3)为了获得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支持和配合,我们积极申请,于今年10月19日,阿左旗旗委、政府成立了“阿左旗贫困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旗委、政府领导及相关各大局、苏木镇、街道办一把手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和成员,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同时下设办公室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开展具体业务。

由此,阿左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从健全组织管理机构、落实办公场所、经办人员责任到人等环节均得到保障。今年的贷款业务经过初步试水,运行顺利,效果良好,同时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来年的工作奠定了很好的基矗

2、中职助学金、免学费政策落实的监管工作

为了保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以及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得以贯彻落实,我资助管理中心委派专人负责监督、检查、调研和整改,以保证职业学校和高中的孩子们能够及时地享受到国家的助学政策。

(1)于今年10月10日,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助学金发放领导小组,由教体局领导亲自担任组长,对中学阶段助学金发放工作进行监管,确保助学金按政策及时、足额发放。

(2)我中心对阿左旗辖区内各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各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的落实情况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调研、摸底和监管。今年,全旗共资助中职生2287人,发放资金157.32万元,所有资金从银行直达中职学生在信用合作联社开设的个人帐户,堵塞了资金流转中的漏洞,顺利地通过了阿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的检查验收,受到一致好评。

3、政府及各类社会捐助工作的管理

(1)20xx年政府资助工作圆满完成

为了使更多的贫困大学生感受到来自政府的温暖,进过积极争取,阿左旗财政局今年又核拨专项资金20.9万元,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资助中心通过学生自行申请、学校评议上报、深入社区入户调查、摸底,受助学生名单公示等环节,确定了79名贫困大学生为最终受助对象。10月21日资助中心积极筹备组织了20xx年度贫困大学生政府资助金发放活动。政府旗长、副旗长及财政局、教体局等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了此次发放仪式。仪式上,79名大学生受到现场资助,本科生40名,每人3000元,专科生39名,每人20xx元,共发放资助款19.8万元。在教体局相关领导的支持帮助下和资助中心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今年政府资助金发放任务。

(2)各类社会捐助工作有序进行

为了使各类无偿的社会捐助更好地起到帮助贫困大学生的作用,我中心还负责提供多名家庭困难学生信息,承办各类社会捐助工作:例如:阿左旗方大村镇银行资助我旗贫困大学生8人,资助金额2.72万元;SEE生态协会资助我旗贫困大学生18人,高中生20人,初中生39人,共计77人,资助金额共计8.96万元;中国福彩“草原情”项目资助我旗贫困大学生7名,资助金额1.4万元;广东企业家“草原爱心”捐助项目今年资助我旗中小学生52人次,资助金额共计4.88万元;阿左旗红十字会资助我旗贫困大学生26人,资助金额共计5.2万元;阿左旗总工会“金秋助学”项目资助贫困大学生77人,资助金额共计14.9万元。

至此,通过阿左旗旗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的通力合作,并在阿左旗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仅20xx年度,我旗就有657名贫困学生受到资助,资助金额高达251.75万元。

六、积极上报信息,撰写经验总结材料

资助中心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积极上报有价值的工作信息,不断提高报送数量和质量,全面、真实、及时地宣传和展示了资助工作的成绩和经验,为社会各界了解学生资助工作动态提供了丰富资料。其中多条信息被阿拉善日报、电视台、阿左旗教育局网站等采用。

年底,我中心对今年的工作做出了全面总结。同时应阿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针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总结,撰写了经验总结材料报送盟中心。

七、创新教育形式,发挥关工委工作职能

一年来,阿左旗教育系统关工委根据我旗各校家长学校工作的具体情况做了一些工作。目前,关工委业务组已申请成立家长学校实验区,并确立实验区课题研究项目,以阿左旗实验二小为实验基地,以《构建家校教育协调发展的实践研究》为题,向科技局提出立项申请;

充分利用建盟30周年大庆这个有利时机,适时地对青少年进行爱祖国、爱家乡、爱学校的教育活动,5月初根据盟关工委发(20xx)7号文件精神在各学校开展了“热爱阿拉善”征文活动,有10所学校200多名学生参加了此项活动,经过我们汇总审核后,筛选40篇优秀作文上报了盟教体局。

为进一步做好年终教育系统关工委各项工作,及时下发了《阿左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年终关工委各项工作的通知》,向各中小学发放了《民族宗教问题知识问答》手册,请各学校安排相关教师,结合思品及校本课程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此项工作为“中华魂”主题读书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为总结经验,提高认识,请各校报送了20xx年度家长学校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对本年度各校家长学校的开班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根据上级关工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各中小学按要求数量征订了《关心下一代》杂志,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征订任务。

八、严格财务制度,做好财务管理

今年,我中心对各项资助款严格管理,坚持严谨、公开的原则,保证专款专用,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切实做好各项资助款的发放工作。

九、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首次开展,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同时还需要积极策划、统筹安排,提升办事效率。

2、现代助学工作全部网络运行,专业性很强,建议上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加大培训力度,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同时希望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从经费方面予以大力支持,以保证学习培训工作正常开展。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帮扶缺乏统筹机制,各部门应积极主动协调配合,理顺关系,建立起长效机制,做到严格贷款对象和操作程序,严密审批,以保证更多的真正贫困的学生受到资助。

十、下年度工作思路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上级教育部门的指导下,不断总结经验,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认真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让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都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1、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工作,做好20xx年度贷款后续业务,开展20xx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2、建立贫困生信息库。制定方案,报请盟中心审核通过,即开始实施。逐步完善资助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加强资助资金的管理和发放。

3、继续争取业务经费。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员工培训力度,提高工作绩效。

4、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考勤、考核制度

5、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贫困生认定、贫困生档案的建立与更新、资助工作的有效监督和感恩教育,使贫困生全面健康成长。

6、积极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旗委政府安排的学生资助工作。

学生资助工作总结 篇3

做好贫困生的资助工作是实践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体现,是为人民谋利益、巩固教育成果的重要手段。20xx学年度,在区教育局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我们教育总支的高度重视贫困生助学工作,各学校按总支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三免一补”政策,紧紧围绕贫困生助学工作的目标,以实施“免““补“工作为重点,以社会捐资助学为补充,实行学校补助与社会助学相结合来开展工作。一年来,我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构建了贫困生助学工作体系,加大了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做到了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贫困而影响学习,爱心助学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现将20xx学年度贫困生助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工作机构。

为了抓好扶贫助学工作,成立了扶贫济困工作领导小组。教育总支书记任组长,总支成员及各学校校长具体落实,开学初,教育总支提出“百名教师进千家,温暖送进每一户”教师家访,要求各学校开展对贫困生的`摸底工作,摸清贫困生家庭状况,做好所有有学生及贫困生的建档工作,明确助学思路,然后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二、深入思考,认真总结,对全年贫困生助学工作的回顾。

一年来,在上级部门的亲切关怀下,在学校的共同努力下,20xx学年度,资助贫困学生生活费元,共计多人,100%的学生享受”两免“,我们积极争取社会力量的捐助资助,共计人。全体师生爱心捐款多元。

1、规范操作流程,狠抓过程管理

①对困难学生实施减免相关费用及实施补助的工作是实施义务教育的经常性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一年来,我们实行资助活动公示、公开,增强资助工作透明度。公开、公正做好贫困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对助学金的发放,我们严格按制度办事,经过申请、评选、公示、审核确定等几个阶段,接受监督,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放到最需要的贫困学生手中。教育总支负责对各学校资助工作及资料档案进行检查。

②为了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保证助困名额的确定、教材发放等各个环节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减免资助均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提出审请,班主任签字,校长审核盖章后,资料档案总支和学校各存一份。通过将贫困生档案资料建立专档,加大了资助面,避免多头资助,重复救助。

2、落实专项资金,狠抓好资金筹

①规范“三免一补”减免工作,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对所属学生进行减免,将政府的温暖惠及到每一位学生。

②加大救助的争资、引资工作力度。坚持政府救助为主、社会捐赠为辅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落实补助贫困学生的补助。广泛开展经常性助学筹资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方面的积极作用。

3、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检查

①加大资助贫困生政策的宣传力度。一方面开学初,教育总支要求各学校通过专栏、新生入学须知以及利用会议向贫困生宣传国家、省和学校资助贫困生的政策、措施,让家长、学生、教职工对有关资助措施应知尽知。另一方面教育总支加强对助学工作操作程序、资金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②救助资金要严格执行帐务管理制度,分配、使用和发放实行集体研究制度。严格规范程序,确保救助金发放规范,杜绝救助资金在发放过程中代签、代管、托管、隔期发放、滞留、截留、顶冒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救助资金发放及时、足额、准确,总支负责对各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良好的救助保障环境。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贫因生资助是一项长期系统而艰巨的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创建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保证。经过一年的努力,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要想长期做好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要注意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学生资助的宣传工作。助学贫困生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光靠几个人是无法做得最好的。因此,利用武湖的资源优势,深入宣传,积极联系社会各界,发动社会力量,来帮助贫困家庭学生。

2、进一步做好贫困学生档案资料的更新工作。做好贫困生助学工作是一件非常繁杂的事情,每学期需要随时注意数据的更新。

3、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贫困生助学工作除了给贫困家庭学生提供一定的物质保证外,还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他们的感恩意识,注意随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在心理上给予他们正确的引导。

Ⅸ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作用是什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制定学生助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贫困学生的调查、认定和档案建立。

三、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

四、负责学校勤工助学方案的制定和勤工助学管理工作的指导。

1.负责勤工助学校内岗位设置及审定;

2.负责勤工助学校内岗位人员的招聘、检查、工资发放工作;

3.负责勤工助学社会岗位的联系和学生的选派工作;

五、负责学生的困难补助和申请缓交、减免学杂费的审核报批等工作;

六、组织做好学校奖助学金、国家政府奖助学金等工作;

七、定期向教育厅和学校汇报我校贫困生的资助情况。

Ⅹ 商丘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商丘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为了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国务院批准实行的、无需经济担保的、由政府财政贴息的、各商业银行开办的信用助学贷款。其目的是帮助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使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中的借款人是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贷款发放银行是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开行河南分行)。
第四条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由有关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学生处、财务处、宣传部、教务处、校团委等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助学贷款领导组。学生处会同财务处负责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的日常工作。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本学院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第五条在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领导组领导下,设立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组织实施。有关办公设备和经费开支问题,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由财务处负责落实。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
1.具体组织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各项要求;
2.负责与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资助中心”)和开行河南分行的日常业务联系;
3.负责在开行河南分行和省资助中心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的校内审核、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相关工作;
4.指导各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组按要求开展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校内宣传、教育工作。
第六条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组,在校资助中心的指导下,负责本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受理学生的贷款申请,组织填写和收集有关贷款需要的各种表格和资料,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对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按规定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建档;
2.按照要求建立健全贷款学生的管理台帐,及时掌握每位借款学生的基本情况;
3.督促本学院贷款到期学生及时归还贷款本息,督促贷款未到期学生的年度付息工作,加强对借款学生的诚信教育;
4.认真做好本学院应届借款毕业生的提前还款和毕业确认工作;
5.及时完成学校助学贷款工作领导组和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组每年针对性、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及时准确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的方针、政策,并熟悉申请、办理程序和相关要求。
第八条学校在全体在校生中大力开展诚信教育,认真组织好每年度的“诚信校园行”系列活动,将诚信教育贯穿于招生、新生入学、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毕业就业教育及助学贷款受理的全过程,增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诚信氛围。
第九条在借款学生中开展违约、逾期、征信等金融常识的宣传教育。
第四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十条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一条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满18周岁的学生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成绩较好,诚实守信;
5.家庭经济困难,不能交纳完成学业所需学费、住宿费;
6.当年没有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
7.符合约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9月份及时布置学生贷款的申请工作。各学院应根据学校要求,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计划贷款学生名单和贷款额度,将本学院贷款信息录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提交上报省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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