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怎么把北京公积金转到杭州
公积金如何异地转移?
2017年6月份,全国陆续开展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工作,这项工作方便了很多务工人员,使得异地公积金转移变得顺顺利利,不用再两地奔波了。
具体流程见下:
1、确认转出地是否已接入公积金异地转移续接平台,可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或者咨询相关人员
2、确认转入地是否已接入公积金异地转移续接平台,可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或者咨询相关人员
3、公积金转移人员已在转入地拥有了公积金账号
4、公积金转移者准备原有公积金账号,若原有公积金账号不记得了可在转出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注册账号获取或者关注相关微信公众号获取
5、公积金转移者本人带身份证前往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办理时需上交身份证复印件、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续接申请表,表格内容建议先在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载查看并准备相关信息
正常情况下办理后等待约10天左右可转移成功,有短信通知,短信提醒的手机号为办理时填写的,原公积金就会打到你现在的公积金账户里了。
公积金如何异地转移?离职后如何转移公积金?
离职后如何转移公积金?
离职之后,原单位会将你在职期间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为你申请封存,之后,你可以选择取出来,或者转移到新单位为你开的公积金账户中。下面简单介绍下离职后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1、如果你是要取出来,那么首先得等到原单位帮你封存之后,去单位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带上你的身份证、离职证明和一张本人银行卡,去柜台办理即可。
2、鉴于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所以准备买房的同志,笔者不建议您离职后将公积金取出来,建议办转移。
3、办理公积金转移事宜,首先需要新单位为你开户,通常会发你一张公积金卡(类似银行卡),若是没卡,有账户也行。
4、然后拿你的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去新单位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转移事宜。手续很简单,通常只需填一个表,但你得知道你原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名称和你原单位公积金的账户号(这个很关键,你可以通过原单位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
『贰』 工作跨省调动,原来的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目前能跨省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只有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四个省份。
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在2015年1月18日曾发表讲话,在讲话中明确指出: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潜力。要进一步降低门槛,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简化手续,建立方便快捷的业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各地要进一步采取公积金跨省、跨市异地支取使用的措施,使住房公积金在支持居民基本住房需求、改善民生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预计在将来的几年里一定会实现全国范围的住房公积金互认。
假设你原来在杭州工作,公积金交在杭州;现在换工作到了金华,公积金在金华重新开户缴
纳;现在你想将杭州的公积金资jin转移到金华账户内,怎么操作呢?好吧,流程很简单,接下来小编告诉你办理流程,一般7-15天之内转移成功,网上即可查。
第一步:你需要到新公积金中心(即我们假设的金华公积金中心)去开具开户通知书,证明你现在已经在金华重新开户并进行这边的公积金缴纳了,一般简称为“开户通知书”,去的时候带上相应资料(本人身份和复印件),如果朋友帮忙的话带上双方身
份
证和复
印
件,夫妻的话带上结
婚
证。
第二步:在新公积金缴纳处(即金华公积金中心处)提出申请,并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表明你想将杭州公积金余额转到金华这边的账户,一般情况下接纳你的工作人员会根据你身份
证他就能查询到你现在公积金账户,并将申请单打印出来,大致如下图表格,然后在上面盖章,最后你带上转移申请书及相应身份资料到之前缴纳公积金中心(即假设的杭州公积金中心)去即可。
第三步:拿着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带上身份
证和复印件1份到你需要转出地的公积金中心(即杭州中心)去办理即可,办理完一般会给你一份转出收据复件(即杭州公积金账户转出到金华公积金账户余额明细收据单),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你就等消息吧,随时在网上查询你的新公积金账户(即金华账户),大概7天-15天内转到你新公积金账户。这里一般来说你不用回新公积金中心去确认,但是有些地方会让你带着收据单在回去核对下账户等信息
『叁』 杭州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理流程
杭州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理流程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杭州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理流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杭州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理流程
1、职工由异地来杭州工作,新单位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后,职工携带相关材料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按以下程序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2、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2份,若单位中有多名职工同时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可委托单位专管员集中办理。
3、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和信息传递(3个工作日内办结)。
4、转出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受理(5个工作日内办结)。
拓展:
一、资金划转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①已连接全国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的,资金通过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划转至转入地中心,实现与信息的同步转出;
②未连接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的,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至转入地中心。
二、转移条件
如果是浙江省直的公积金转到杭州市公积金中心,不受6个月限制,其他异地需要在杭州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以上,且连续缴纳6个月才可以办理转入。
拓展:
连云港公积金异地转移操作流程指导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住房公积金跨市转移业务,不包括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在本市范围内转移。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转出本市流程如下:
(一)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
3、加盖原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支取原因填写“调离辖区”、转账收款人全称填写“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收款账号填写“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户账号”。
(二)办理程序
1、职工持转出本市所需材料向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辖区的中心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并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出连云港市申请表》(一式两联)。
2、中心服务窗口受理审核后,打印《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机制票据要求职工签字确认,并将所有申请材料扫描留存。将《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机制票据第一、二联及《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出连云港市申请表》第二联返还职工。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机制票据第一、二联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银行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转账手续。
3、职工办理提取转账手续后持住房公积金转移支付凭证返回中心服务窗口确认,中心服务窗口将住房公积金转移支付凭证复印件连同《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出连云港市申请表》第一联交中心财务部门(市区交会计核算科、四县交管理部)。
4、中心财务部门(会计核算科、县管理部)确认资金到账后,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出连云港市申请表》开具电汇单或信汇单,到受托银行办理异地转账手续。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流程如下:
1、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转入单位盖章确认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连云港市联系单》(一式两联)向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辖区的中心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2、中心服务窗口受理审核后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连云港市联系单》加盖业务章,并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连云港市证明表》第一联返还职工,第二联留存。
3、职工凭《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连云港市联系单》到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资金入账后,转入单位到汇缴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入账手续。
第五条 职工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应将职工身份证原件等材料交代办人。职工配偶、父母或子女作为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籍证明;单位作为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其他关系人作为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经公证的书面委托。
第六条 未结清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不受理住房公积金转出本市申请;为今后申请贷款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职工保留由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确认的近一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第七条 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肆』 一直在南京工作,准备去杭州工作,公积金怎么办
1、让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开具一张同意接受的函件,如果是外省转如要出具汇款信息;各机构要求不一样,有可能是原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同意调出函件,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盖章。(可先电话咨询)
2、持接受函(或转出函)到原单位社保所属机构办理转移,如原单位有社保专管员,可将接受函交托办理。
3、原单位社保机构同意转出,出具“转移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转出单位信息、参加工作时间、缴费截止日期等信息;“个人缴费记录单”含姓名、缴费明细、每年交费月份及账户余额等信息。
4、持单据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办理转入各省大同小异。
答1:因为你户口是南京的,可以在南京按揭买房,但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答2:安置房不可以分期付款购买,但可以正常的商业按揭贷款。补充:但你在杭州的公积金在你离开杭州这家公司以后是可以全额包括利息提取出来的,不需找任何中介机构,提供相关材料很方便。
在南京的社保、公积金只能到此为止告一段落了。到杭州重新开户从头开始,房贷你也只好另想办法了。 将来杭州不干了,你可以(也允许)把杭州社保、公积金都转移到你户口所在地南京,与南京的社保、公积金合并。
『伍』 换单位公积金怎么转公积金转移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公积金是由单位为员工缴纳,员工了公积金之后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利息要低很多,所以成为了众多买房用户的首选对象。
公积金是由单位为员工缴纳,员工了公积金之后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利息要低很多,所以成为了众多买房用户的首选对象。没有人一直做一份工作,公积金换单位了要怎么转移到新单位呢,大致流程有这些。
换了单位公积金怎样转?
【1】市内转移:用户需要在原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明细公积金封存,新单位就可以办理转移手续,填写一份《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即可。
【2】市外转移:职工需要携带身份证、转出地公积金缴存凭证(公积金对账簿、公积金专用存折卡等)和《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进行申报;随后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相关手续,单位经办人携带《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以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凭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公积金专用存折卡等)、委托人身份证等申报。
【3】市外转出:原缴存单位办理封存之后,职工到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在新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且提供相关开户证明。随后会由新单位根据职工公积金账户的账面金额,将资料提交到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职工离职之后应该由原单位办理公积金的封存,待找到新单位之后,就可以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不可以销户提取公积金。公积金只有符合条件才可以提取,不正规的提取手段对于用户住房公积金会有很大负作用。
『陆』 杭州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
我们都知道,公积金贷款的预期年化利率比商业贷款的预期年化利率低些,但是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申请,那么如果在条件不足的情况下进行了商业贷款,后来条件能够满足公积金贷款了,那还能从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吗?
据了解,有的地方已经开通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的地方还没有开通,杭州部分地区已经开通了,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请大家去杭州公积金管理中询问清楚。
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是两种性质,进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手续比较繁琐,申请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银行同意申请人提前结清贷款;
2、申请人在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上已经还款一年(含)以上并且没有逾期贷款余额;
3、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
4、符合所在省及当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一般来说,办理转贷业务,除按规定提供申请人及配偶的个人资料和购建房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原商业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消费借款合同、贷款余额或提前还贷的相关证明材料。还需注意的是,必须事先向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并填写当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经分中心、管理部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转贷款手续。
还有,申请人首先要向原商业贷款的银行提出转公积金贷款的申请,银行同意后,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房屋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此外还要进行房屋重新抵押等手续,需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原贷款银行、公积金账户所在银行、评估公司、房产管理局等部门办理手续,整个过程比较繁琐。
『柒』 2022杭州商转公积金贷款额度,有以下五点要求
1 、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最高额度是50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一起申请的最高额度是90万;
2 、不高于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
3 、每月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 50% 。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
4 、不高于按贷款可贷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申请人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的购房合同价作为该住房总价,按照国家规定的首付款比例确定贷款可贷比例后,认定该住房贷款额度;
5 、申请人按照本办法以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担保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抵押物评估价值的 70% ;申请人按照本办法以权利凭证质押担保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权利凭证价值的 90% 。
以上就是2022杭州商转公积金贷款额度相关内容。
用户在办理房屋贷款的时候,用户个人资质的好与坏会直接影响到房屋贷款的审核速度。倘若用户资质十分优良,审核速度通常会快许多,相反则会比较慢,甚至会被认定为综合评分不足。用户在申请房屋贷款时要留意维持个人优良的征信,维持近半年内征信查询数据不花。如果用户已婚,银行还需要查询用户另一半的个人征信等。除此之外,用户的工作收益或是家庭年收入都会影响到住房贷款的申请,一般用户在递交贷款申请时,都需要提供个人收入证明和工资银行流水清单等。如果用户是自由工作者,可以选择递交一些别的资产证明,例如车辆、存款等,让银行掌握用户的还款能力和财产能力,那样可以提高贷款的通过率。本文主要写的是2022杭州商转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捌』 杭州转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申请
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受理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中心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玖』 杭州商贷转公积金政策
1、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2、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7、必须是取得房产证的现房,如果购买的是一手房期房,只能通过提供其它住房抵押的方式办理;
8、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
一、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商转公贷款,是指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限为住宅,下同)、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后,尚未还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的,以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含公积金组合贷款)部分或者全部偿还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活动。。
二、客户可贷额度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参与额度计算的所有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符合本规定第五条要求的,单套住房的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2、不高于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
3、每月还贷额(即月供。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
4、不高于按贷款可贷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申请人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的购房合同价作为该住房总价,按照国家规定的首付款比例确定贷款可贷比例后,认定该住房贷款额度。目前执行的可贷比例为首套90平方米以下80%,首套90平方米以上70%,第二套住房为40%,第三套住房及以上的不接受贷款申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可以根据本市房地产市场及风险控制等情况,另行决定对申请商转公的住房开展价值评估。
5、申请人按照本办法以其他商品住房(不包括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担保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申请人按照本办法以权利凭证质押担保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权利凭证价值的90%。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质押担保暂时还能受理,需要等待二期系统开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拾』 因工作调动到外地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法律分析: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