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贫困户小额贷款的政策
贫困户每户最高可贷款5万元,并且三年内免息:
一、按照相关规定在脱贫攻坚期内,符合以下4个条件的贫苦户每户最高可贷款5万元,由当地县级财政机构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于农户来说也就是三年内免息,换句话说,也就是国家拿5万元无偿的给农户用三年,农户可以利用这笔钱进行生产或者创业,进而脱贫致富。
二、根据国家金融扶贫政策的相关规定,2017年农村贫困户只需满足以下4个条件,即可申请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1、“三好”农民。即遵纪守法好、家庭和睦好、邻里团结好。
2、“三强”农民。即责任意识强、信用观念强、履约保障强。
3、“三有”农民。即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致富项目。
4、“三无”农民。无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风气;无拖欠贷款本息、被列入贷款黑名单记录;无游手好闲、好吃懒做行为。
(1)镇扶贫小额贷款工作方案扩展阅读:
1、扶贫贷款的贴息范围:2000年1月1日起,中央财政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含当年新增、收回再贷、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在计划额度内进行贴息。1998年前发放的所有扶贫贷款均不再贴息。
2、扶贫贷款的贴息比例:根据国务院作出的“从2000年开始,把当年新增扶贫贷款,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全部纳入当年扶贫贷款计划;财政部根据年度扶贫贷款计划给予贴息”的决定,中央财政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内贴息,原则上只贴一年。
3、扶贫贷款的贴息年限:根据国务院作出的“从2000年开始,把当年新增扶贫贷款,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全部纳入当年扶贫贷款计划;财政部根据年度扶贫贷款计划给予贴息”的决定,中央财政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内贴息,原则上只贴一年。
4、扶贫贷款贴息的结算:扶贫贷款贴息实行按季据实结算。每季末由农业银行各省级分行(直属分行列其中数)汇总填报《扶贫贷款财政补贴利息结算表》,经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扶贫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财政部和农业银行总行;
5、由农总行汇总后(附分省表),于次季第一个月底前报财政部,由财政部审核,并与农业银行总行结算。各级农业银行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扶贫办必须认真、及时、真实、准确地按照规定做好此项工作。
Ⅱ 农村扶贫贷款是什么申请条件有哪些如何办理
老家所属的村子是一个省部级贫困乡。偏远少人,人均耕地不够,交通运输也极其麻烦。前三十年,全村人大多数南下广东打工赚钱。许多家中根据二三十年的勤奋,根据一点一点的积累,在城内镇上购房或建房子,此后搬出了这些偏远的山村里。可或是有一部分人,由于各种原因,停留在大山深处里,仍然在贫穷中挣脱。可是,我国没有忘记她们。近些年,精准脱贫幅度持续增加。从惠及全民的农村基础设施基本建设再到现如今的扶持到户,精准扶贫持续的全方位细腻深层次,从行动上改变了这一贫困乡的外貌,
有借款意向和自主发展水平;可以推动欠缺发家致富水平的贫穷农民(必须是低保困难户)创收脱贫致富的赚钱贤能、农村合作机构、农业产业行业龙头;借款人需与困难户、村民委员会、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一同签署创收脱贫致富推动协议书,应用贫苦农民的贷款额,并做为承贷行为主体,担负借款所有还款义务;借款人是公司法人的,其法人代表除具有前1至4款标准外,公司法人务必有营业执照、机构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生产制造许可证等合理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Ⅲ 脱贫户小额信贷政策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要点:
一、支持对象: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边缘易致贫户可按照执行。
二、贷款金额: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
三、贷款期限:3年期(含)以内。
四、贷款利率:1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LPR,1年期至3年期(含)贷款利率不超过5年期以上LPR。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五、担保方式:免担保免抵押。
六、贴息方式:财政资金对贷款适当贴息。
七、风险补偿金机制: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保持现行机制基本稳定。
八、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九、贷款条件: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 65周岁(含)之间。
十、合理追加贷款:办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后,对个别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可予以追加贷款支持,追加贷款后,单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不得超过10万元,5万元以上部分贷款不予贴息,也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
十一、续贷和展期办理规定: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可续贷或展期1次,脱贫攻坚期内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在过渡期内到期的,也可续贷或展期1次,续贷或展期期间各项政策保持不变,已还清贷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人口可多次申请贷款。
十二、实施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在过渡期内将继续坚持并进一步优化完善,切实满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脱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贷款业务。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第三十九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
(三)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四)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五)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Ⅳ 扶贫小额贷款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五位一体”扶贫小额信贷是对有贷款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的,贫困户同意将承贷的扶贫小额贷款委托给实施主体使用并获得收入的,5万元以下,期限三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发放、财政补贴利息和投保费用、县级政府建立风险补偿金、参加保证保险的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贷款业务。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第三十九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
(三)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四)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五)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Ⅳ 2019年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新一轮扶贫攻坚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下面我搜集整理了一些关于扶贫攻坚工作方面的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学习!
【方案1】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扶贫攻坚战略部署,全力做好我县新一轮扶贫攻坚,依据《燕山—太行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精神,不断完善贫困群体精准识别工作,努力做到扶真贫、真扶贫,探索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为今后精准扶贫奠定坚实的基础,全面提升我镇农村扶贫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
全面调查,分级负责,民主公开,客观公正。
三、调查范围
全镇所有行政村提出申请的贫困农户家庭,重点调查双河村、南庞庄、碌碌泉村、周庄村、石棚村、曹家庄村、黄金庄村、五块石村、前马槽村、桃沟村“十二五”期间确定的省级和市级贫困村10个。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按照山东省农村扶贫标准3000元(2010年不变价,相当于20XX年现价3322元)的标准进行识别。
2、规模:对10个重点贫困村内的贫困人口按贫困发生率平均50%的比例进行识别,非重点贫困村内的贫困人口按贫困发生率平均5%的比例进行识别。
3、做法: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采取“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贫困户识别。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培训(5月13日—5月22日)。制定《临涧镇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业务指导组、督导检查组、抽调人员成立入户调查组(每个村2-5人,1000人以上的村不少于3人)。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农户申请(5月23日—5月26日)。各社区、村通过广播、入户走访、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强化政策宣传,发动群众自愿填写《贫困户申请书》。
第三阶段:入户调查(5月27日—6月2日)。对提出申请的农户由镇工作人员会同村委会开展入户调查,核实相关信息,剔除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户,筛选出贫困户初选名单。
第四阶段:民主评议(6月3日—6月4日)。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贫困户初选名单进行民主评议(1000人以下的村不少于20人,1000人以上的村不少于30人),确定贫困户入选名单。
第五阶段:公式公告(6月5日—6月25日).将贫困户入选名单在村内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镇。镇汇总审核确定全镇贫困户名单并在各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进行公告(公告时间5天)。
第六阶段:建档立卡(6月26日—6月30日)。各村对农户调查登记表进行分类统计、装订后报镇政府,镇汇总后报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抽调人员认真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准确完成任务。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社区、村通过广播、入户走访、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强化,把精准识别的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程序和步骤开展工作。要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表不漏项、项不出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走过场等行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合理。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农户信息对外公布、提供或泄露。
(四)确保时间和质量。各社区、村要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标准,做到符合标准的一户不漏,不符合标准的一户不能入,确保精准识别工作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要集中人力、物力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
(五)强化督导检查。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工作被动落后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凡是验收不合格的,将责令进行重新识别。并在年底千分考核中给予倒扣10—20分的处罚。
【方案2】
根据《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25号),《山东省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方案》(鲁扶贫管理字【2016】7号)和《平邑县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实施方案》(平办发【2015】24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近期目标:20xx—20xx年,实现3.49万贫困人口解决温饱和脱贫。计划投入资金1.2亿。远期目标:20xx—20xx年,完成新一轮扶贫任务,解决80%以上低收入人口的脱贫问题,达到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目标,使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改善,贫困群众居住环境有效改观,贫困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农民增收主导产业基本形成,贫困村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二、工作重点
根据新时期农村扶贫工作的新特点,重点抓好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扶贫移民搬迁、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小额信贷资金投放、贫困村互助资金稳步推进,积极实施产业扶贫,加快贫困农民脱贫致富,20xx—20xx年,全县计划启动建设扶贫重点村41个,全面完成新时期扶贫攻坚的目标任务。
1、抓好扶贫开发重点村工作:20xx至20xx年,全面完成新阶175个扶贫开发重点村规划的建设任务,20xx年启动新阶段扶贫开发摸底调查中未被列入《规划》的88个重点村。
2、扩大扶贫移民搬迁规模:努力争取资金支持,继续实施扶贫移民搬迁工程,20xx—20xx年,扶贫移民搬迁分别达到202户854人、200户800人和210户860人,通过移民搬迁使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3、管好用好信贷扶贫资金:每年投入信贷扶贫资金1000万元,小额信贷项目每年扶持贫困人口0.4万人,三年实施贫困村互助资金计划30个村,每年扶持扶贫龙头企业1至2家,龙头企业每年带动贫困户500户。三年共解决全县剩余3万贫困人口温饱和脱贫。积极实施“贫困户增收工程”,三年间每年扶持贫困户1500户。20xx年—20xx年再争取信贷扶贫资金1亿元,积极实施“1万贫困户增收工程”。
4、加大扶贫技能培训力度:继续对全市农村贫困家庭中具有初中文化水平的青少年进行脱贫致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实施“雨露计划”,每年培训210人。加大对农村贫困家庭农民进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培训1.6万人次。20xx—20xx年,全县“雨露计划”培训2000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2万人。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以扶贫开发总缆农村工作全局,用大扶贫的理念统一思想,继续落实扶贫开发工作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制度,切实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县上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分管副书记、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涉农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扶贫机构和扶贫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加强工作协调,加强扶贫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2、加强资源整合,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做好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争取工作,认真落实县新增财力5%用于扶贫开发的政策,强化扶贫资源整合措施,坚持“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的原则,按照“资金整合、县为平台、明年计划、今年研究、政府协调、部门上报”的要求,整合资源,确保每个新启动扶贫重点村资金投入不低于150万元。同时要加强资金管理,提升扶持效益。
3、加强基础建设,增强发展活力。以完善提高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建设为目标,大力实施扶贫重点村建设。坚持“连片开发、整体推进”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集中投入,进一步提高扶贫重点村项目建设整体质量,全面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落后的面貌,不断扩大贫困人口受益面,为贫困地区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奠定基础。
4、加快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积极实施“贫困户增收工程”,全面建立贫困村发展“互助资金”机制,充分发挥信贷扶贫资金作用,大力扶持能够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辐射带动农民增收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种养业大户。鼓励龙头企业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动机制,带动引导贫困户发展,确保贫困户的经济收入稳步增长。
5、实施“安居工程”,改善生存环境。以“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为目标,认真落实“安居工程”有关政策,加大扶贫移民政策宣传力度,坚持移民开发与新农村建设、扶贫重点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村产业开发、退耕还林、小集镇建设、防病救灾等相结合。鼓励有致富门路的贫困户向城镇转移,努力减少农村贫困人口数量。
6、坚持社会参与,形成扶贫开发合力。加强社会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大扶贫开发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进一步完善并坚持领导干部和县级部门单位包村扶贫工作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扶贫的局面,为贫困村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和物资扶持。同时,加大对包村扶贫工作的考核力度,继续实行不脱贫不脱钩的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社会扶贫工作深入开展,加速贫困乡(镇)、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进程,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Ⅵ 小额信贷扶贫政策
法律分析:
拿房主户口本、身份证等到乡、街道办或扶贫部门办理审批,再将审批表交民政局,一般一个月内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需要的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乡(镇)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的程序进行确定的。村委会有扶贫对象民主评议和票决的会议记录及代表签名,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扶贫办有扶贫对象审核的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县扶贫办对乡镇上报的扶贫对象信息资料进行最后把关,确保没有争议或争议解决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统一建立县级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档案资料由扶贫对象、采集人、审核人共同签名确认,扶贫对象已完成签名手续,是知道自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可以由父母到村委会咨询,并到乡镇扶贫工作站,通过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查询后,开具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即可。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 一、是明确了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总体要求。必须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即一手抓精准投放,能贷尽贷;一手抓规范完善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二、是重申了扶贫小额信贷的政策要点。坚持“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政策要点。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对象应包含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借款人年龄上限可放宽到65周岁。扶贫小额信贷及续贷、展期在脱贫攻坚期内各项政策保持不变。三、是强调了扶贫小额信贷用途。要充分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贷资金需求。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不能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继续禁止将新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政府融资平台或其他组织使用。
Ⅶ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小额信贷扶贫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为更进一步规范、完善小额信贷扶贫管理工作,管好用好小额信贷扶贫资金,不断提高小额信贷扶贫效果,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小额信贷”扶贫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小额信贷扶贫工作的实际,重新(修订)完善《云南省小额信贷扶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小额信贷扶贫是银行、财政、社会力量向贫困农户提供小额有偿有息的信贷资金,实行“有偿使用、小额短期、整贷零还、小组联保、滚动发展”的原则,并指导帮助支持贫困农户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全新的扶贫方式。同时并将贯穿于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全过程。第三条小额信贷扶贫以贫困村为重点,以贫困户为对象,是一项行之有效的综合性扶贫措施,金融系统,扶贫、财政以及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应密切合作,各司其职,推动我省小额信贷健康、有序、快速发展。第四条省、地州市、县在同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内设立小额信贷扶贫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省、地州市、县各级农行相应设立管理小额信贷扶贫贷款的机构,确保机构协调上的联系配合。第五条省小额信贷办公室设在扶贫办内,负责全省小额信贷扶贫的组织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代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全省小额信贷扶贫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以及拟定小额信贷扶贫的有关规定及管理办法等;
2.统筹计划,确定规模,调配资金,监测审计,组织对小额信贷扶贫进行政策调研,总结交流经验,加强人员培训;
3.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小额信贷的方针、政策,小额信贷的业务工作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第六条地、州、市小额信贷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代地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编制全区小额信贷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按照省小额信贷办公室有关规定拟定全区小额信贷扶贫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
2.指导县、乡小额信贷的业务工作;
3.培训县、乡小额信贷的业务人员,搞好统计监测,组织好小额信贷政策调研;
4.加强与农行的联系合作,确保农行小额信贷扶贫贷款及时、足额到位;
5.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县、乡小额信贷扶贫资金的检查、审计和监察工作。第七条县级小额信贷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代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编制小额信贷扶贫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2.审查、检查小额信贷扶贫项目,搞好统计监测;
3.加强与农行的联系与合作,确保农行信贷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
4.管理乡(镇)小额信贷工作站工作,抓好培训,组织好配套服务;
5.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乡(镇)小额信贷资金的抽查、审计工作。第八条乡(镇)小额信贷工作站主要职责是:
1.代本乡(镇)人民政府编制乡(镇)小额信贷扶贫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2.选定扶贫对象,搞好建档立卡工作,组建管理各中心和联保小组工作,建立健全工作站站长、会计、出纳、信贷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中心主任、小组长工作职责和岗位责任;
3.帮助贫困户选好项目,并围绕项目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各项服务;
4.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中心会议,确保中心会议制度化、正常化,协助农行做好放贷工作,并认真负责地按农行《“小额信贷”扶贫贷款委托代收代管协议》做好信贷资金管理、收回及再贷工作。第九条中心主任职责是:
1.组织小组成员选择开发项目,申请扶贫资金;
2.每月召开一次中心会议,交流生产经验,传递市场信息,开展技术培训,落实联保责任,宣传扶贫政策;
3.协助信贷员做好放款、收款及回收再贷工作。第十条小组长职责是:
1.监督组员参加中心会议,监督组员执行规章制度;
2.组织组员讨论、选择、实施好生产项目,确定贷款数额,合理使用贷款,落实联保责任;
3.团结互助,督促组员按期还款付息和缴纳小组基金;
4.协助工作站人员开展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参与社区发展规划的制定。第十一条省农业银行管理小额信贷扶贫贷款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下达年度小额信贷扶贫贷款计划;
2.负责农行小额信贷扶贫贷款的业务工作;
3.按照农总行有关规定,拟定管理小额信贷扶贫贷款的有关管理实施细则、办法,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4.承担全省各地、州、市、县扶贫信贷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定期检查各地、州、市、县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的帐务,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对各地、州、市、县小额信贷扶贫到户资金进行审计和监察。
Ⅷ 什么是精准扶贫 精准扶贫的实施 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一般来说,精准扶贫主要是就贫困居民而言的,谁贫困就扶持谁。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靠实责任、细化任务、抓实见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精准目标
1、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要求,把扶贫开发作为最大任务,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深化双联、精准帮扶、责任到人、限期脱贫”的工作思路,深化拓展双联行动和“1236”扶贫攻坚行动,推动扶贫政策向贫困村聚集、扶贫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聚焦、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聚合,深入实施扶贫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评、保障六个精准,做到扶真贫、真扶贫,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2、目标任务。到2017年,力争所有贫困村实现脱贫,1.26万户4.77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其中:敦煌市、肃北县、阿克塞县2015年实现整体脱贫目标;肃州区、金塔县2015年70%的贫困户脱贫,2016年实现整体脱贫目标;玉门市、瓜州县老乡镇贫困户2015年实现整体脱贫,移民乡村贫困户2015年实现40%脱贫、2016年实现40%脱贫、2017年实现整体脱贫目标,移民人均纯收入在2014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年均递增25%以上,力争达到9000元以上,确保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精准对象
3、贫困户建档立卡。做到“五清”:即摸清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档案,做到“底数清”;摸清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建立问题台账,做到“问题清”;摸清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帮扶措施,制定帮扶计划,做到“对策清”;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不脱贫不脱钩,做到“责任清”;逐户制定脱贫计划,确定脱贫时限,做到“任务清”;建立帮扶档案,做到一村一档、一户一卡、帮扶干部有工作台帐。
4、贫困村建档立卡。做到“五有”:有村情档案,包括基本村情、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贫困状况、收入水平等;有问题台账,包括主要制约因素、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等;有需求清单,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准确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致富需求;有领导联系、单位帮扶、干部驻村工作台帐;有村级综合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和增收计划、脱贫时限。
5、精准识别对象。按照“五步一公示”(户申请、组评议、村审查、乡审核、县审定,公开公示)的工作程序,抓好申请评议、公示公告、抽检核查、信息录入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标准和要求,摸底初筛审核,有效识别贫困村、贫困户,剔除没有脱贫能力的残疾人、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群体,提高扶贫对象精准性和操作性。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牵头,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6月中旬完成
三、精准内容
按照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会议“1+17”总体工作部署要求和酒政办发〔2014〕178号《深入贯彻“1236”扶贫攻坚行动实施六项工程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各个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积极主动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对接联系,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并有针对性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项目、资金申报争取等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落实到位。
6、实施产业扶贫
(1)发展特色产业。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富民产业培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坚持“做精一产”的发展思路,制定贫困村贫困户发展高效特色产业专项扶持政策,大力扶持贫困乡村发展畜牧养殖、设施蔬菜、优质林果、高效制种、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对土地贫瘠的乡村和贫困户借鉴戈壁日光温室的做法,重点扶持发展日光温室、钢架大棚、舍饲养殖,一步导入现代农业。积极推广“户均输转1个劳动力、种植2亩高效田、饲养30只羊”的脱贫增收模式,加快“一乡一业”产业对接和“一村一品”产业培育,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向贫困乡倾斜、向贫困村覆盖,到2017年移民区耕种面积达到30万亩,其中设施蔬菜1万亩,葡萄2万亩,枸杞3万亩,甘草4万亩,苜蓿5万亩,高效特色产业种植面积达到总耕地面积的70%以上。按照“小群体、大规模”的发展要求,引导和鼓励移民群众发展肉羊为主的草食畜牧业,到2017年,羊饲养量达到70万头(只)以上,人均来自畜牧业的收入达到20%以上。推进标准化生产,完善标准体系,到2017年,主要农产品标准化覆盖率达到80%,三品一标农产品覆盖90%以上的贫困村。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牵头,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2)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坚持把劳务经济作为增收的重要支柱来培育,鼓励能人带动务工,打造提升劳务品牌,促进劳务输转从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整合培训资源,开展订单、订岗、定向、菜单式等精准培训,对“两后生”开展2—3年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对务工青年开展3个月左右就业技能培训和劳务品牌培训,对在岗务工人员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对创业和技能带头人的示范培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双证书”制度。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机制,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00人。强化劳务输转,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提高移民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每年开展劳务技能培训5000人以上,输转劳动力2万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农牧局、市扶贫办、市妇联、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3)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服务。推进电商扶贫,拓展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在农村特别是贫困村伸腿设点,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进城,促进工业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下乡;支持发展乡村旅游、民俗文化、光伏发电等增收产业,优先吸纳贫困户参与项目建设与经营。开展旅游强县、旅游名镇名村创建,推进旅游扶贫试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旅游局、市供销社、市文广新局、市能源局、市邮政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4)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带动蔬菜、林果、中药材、牛羊等特色产业深度开发,推进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建设,提高产品附加值。倾斜支持贫困乡村发展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和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农作物秸秆等农副产品综合开发利用。支持贫困群众以生产要素入股等形式参与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订单生产、原料加工等方式,促进贫困群众在参与农产品加工流通中增加收入。到2017年,贫困地区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5%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牵头,市商务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5)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产业协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引导贫困农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推进贫困地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加快贫困乡村土地确权登记办证工作,建立风险防范和补偿机制,鼓励支持贫困农户以土地和农业设施、机械等作价入股,参与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贫困群众的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经营水平。到2017年,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1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1个资金互助协会,基本实现贫困农户参与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牵头,市国土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7、实施基础设施扶贫
把破解田、水、路、林、房等瓶颈问题作为扶贫攻坚的关键来抓,用好国家和省上相关政策项目资金,优先安排移民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力争到2017年实现3个全覆盖、4个全配套,即贫困乡村安全饮水、危房改造、通村道路等全部覆盖,水利设施、农田林网、农村快递、信息网络等全部配套。
(1)农村安全饮水和农田水利建设。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饮水安全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和“1236”扶贫攻坚工作方案,改造提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提高水质达标率和自来水入户率,2017年实现安全饮水户户通,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达到100%。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疏勒河、九甸峡和“两西”移民等贫困片区为重点,着力加强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建设,着力解决“地高渠低”、“渠小地大”等问题。到2017年,新建、改建移民贫困片各类渠道425公里。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2)交通通畅工程建设。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交通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依托“6873”交通突破行动,采取争取中央和省上扶持、地方自筹、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筹集资金,着力推进移民乡村道路建设。到2017年,全市实现乡乡通国省道,村村通沥青(水泥)路,村村通班线车,城市半径20公里范围内通公交;到2020年,实现县县通高速,乡乡通国省道的目标。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牵头,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3)危旧房改造。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移民危旧房改造,到2017年移民乡村消灭危房。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4)农电保障。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贫困村动力电覆盖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贫困村、贫困户照明电、动力电正常供应。
责任单位:市能源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5)生态环境建设。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生态环境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大力开展移民区农田林网、绿色通道、防风治沙等林业生态建设,到2017年累计完成农田林网、绿色通道、防风治沙面积6万亩,有效改善贫困乡村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6)信息网络和农村邮政快递网络建设。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电商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移民乡村宽带网络建设,推动光缆入乡入村入户,到2017年底,实现贫困村宽带信息网络全覆盖。加快推进电商扶贫,积极对接阿里巴巴集团“千县万村”和京东集团“千县燎原”计划,支持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建立农村电商服务体系,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在贫困村设立服务网点,到2017年,快递服务基本覆盖贫困村。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信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7)村容村貌整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全面实施村庄净化、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开展以脏乱差治理、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村庄绿化为重点的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推进改厕、改圈(舍)、改灶、改院和治弃、治污、治理乱搭乱建工作,制定村规民约,健全完善群众自我管护村内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机制,创建干净整洁、村庄优美的农村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牵头,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8)农村土地改良。大力推进盐碱地、板结地为重点的土地改良和标准化农田建设,实施盐碱地、板结地改良18万亩。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农牧局、市农发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8、实施教育扶贫。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教育扶贫,着力解决因学致贫的问题。实施标准化中小学建设工程,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加快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大力实施素质教育,稳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重点落实好贫困家庭本科和高职(专科)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职学生免学费、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按在校学生的20%确定)和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学生每人每年享受2000元国家助学金等政策。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9、实施卫生扶贫。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卫生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卫生扶贫,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加强乡村两级卫生院(所)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好新建村卫生室补助10万元的政策,到2017年实现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加强贫困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技术培训,到2017年贫困村村医全部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大病救助制度,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从2015年起,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从2016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实际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0、实施文化扶贫。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贫困乡村文化场所建设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移民乡村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17年,全面完成11个移民乡和60个移民村的文化站(室)、农家书屋建设,实现贫困村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活跃移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1、实施科技扶贫。整合市县科技力量,组建科技扶贫队伍,到2017年,两个插花县建成2—3个科技示范基地,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名科技特派员、培育2至3个农业科技示范户。建立科技扶贫网络,建设“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和农技推广“云平台”,免费为群众提供各类科技服务,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等形式领办和创办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2、实施金融扶贫。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到贫困乡村设立服务网点,全面落实支农再贷款利率优惠政策,探索农村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抵押担保贷款办法,实施精准扶贫小额贷款工程,力争到2017年底,使所有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和一定还款能力的贫困户都能够得到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小额信用贷款,解决贫困群众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加大在贫困村建立扶贫互助资金的力度,重点落实好每个贫困村互助资金规模不少于50万元等政策。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牵头,市财政局、市扶贫办、人民银行酒泉分行、市银监局、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3、实施社会扶贫。深入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攻坚,开展一对一、手拉手精准帮扶;调动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力量,推动爱心捐赠、结对帮扶、扶贫志愿者行动、科技推广等扶贫活动深入开展。深入推进“人大代表在行动”、“政协委员助推双联”、“爱心包裹”等社会扶贫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双联办牵头,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扶贫办、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4、实施社会救助。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社会救助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制度的保底作用,对特殊贫困人口分类按标施保,落实大病医疗救助补助政策,优先解决重残、重病、单亲及生活极度困难扶贫对象的生活保障问题,逐年健全完善低保人口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临时救助制度和外出就业农民的社会保障跟进机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扶贫办、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5、强化人才支撑。按照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干部人才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精准选好配强干部,培养开发人才,使每个县市区都有一支思想解放、奋发有为、能力强、作风实,真正能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干部队伍;都有一批熟悉现代农业技术、善于经营管理、开展技能服务,能够示范指导和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社局、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四、精准方式
16、完善包抓方式。根据贫困程度,靠实包抓责任,市委牵头包抓玉门市移民乡村,市、县干部帮扶贫困户;市政府牵头包抓瓜州县移民乡村,市、县干部帮扶贫困户;市人大牵头包抓金塔县,市人大、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及县科级及以上干部帮扶贫困户;市政协牵头包抓肃州区,市政协、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及区科级及以上干部帮扶贫困户,敦煌市、肃北县、阿克塞县由于贫困程度较轻,以县为单位自行包抓。地级干部负责包片抓组,既要抓好所包抓片区面上工作,又要协调指导片区内各个工作组,同时要联系帮扶2-3户贫困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县级干部负责包组抓户,既要抓好所在工作组面上工作,又要协调指导组内科级干部包户工作,同时要联系帮扶3户左右贫困户,发挥承上启下作用;科级干部负责蹲点帮扶若干贫困户,发挥骨干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市委双联办牵头,市扶贫办、市直及驻酒各单位、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7、改革扶贫机制。加快贫困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鼓励土地依法规范有序流转。县乡村三级要建立公告公示制度,全面公开扶贫对象、资金安排、项目建设等情况。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鼓励贫困人口通过搬迁、务工、就业、创业等形式在城镇落户。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牵头,市农牧局、市公安局、市扶贫办、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8、融合双联行动。从市、县单位选派以科级干部为主组成驻村蹲点包户工作队,常年轮流坚持开展帮扶工作,并整合双联干部、到村任职(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乡镇包村干部,重点推动落实“六个精准”、协调实施扶贫项目、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宣传各项惠农政策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双联办、市直及驻酒各参联单位、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9、创新投入方式。认真落实市级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0%以上、插花县按15%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有效整合各项涉农资金,当年清理回收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资金的5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确保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真正用到扶贫开发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扶贫办、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五、精准考评
20、细化分解任务。市扶贫办要将贫困村“六大突破”的各项任务和贫困户增收减贫目标分解到县(市、区)、具体到年度、落实到责任人,加强平时跟踪检查,准确掌握情况,为考核评价提供依据,推动帮扶措施和责任落实见效,每年参联单位、帮扶干部要向群众述“扶贫帐”。
21、健全考核体系。市考核办要将贫困村、贫困户收入增长、如期脱贫作为科学发展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将精准扶贫成效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增加扶贫绩效考核指标,加大赋分权重,不断健全完善精准扶贫考核评价办法。
22、强化结果运用。加大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市委每年表彰奖励扶贫脱贫成效显著的班子和干部,对完不成脱贫任务的班子不能评为“好”班子,完不成脱贫任务的干部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责任单位:市考核办牵头,市委双联办、市扶贫办配合
时限要求:6月底前完善考核办法,每年底由市考核办考核评价。
六、精准保障
23、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力量,明确职责任务,制定精准扶贫方案,层层衔接,量化细化,分解任务,确保与“十三五”规划相衔接配套。要按照分级负责,分层管理,点面结合的要求,履行好片区领导、组长单位领导和包抓科级干部的责任,抓好贫困户精准扶贫脱贫。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点面结合,抓好精准扶贫工作。要分级分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
责任单位:市委办牵头,市政府办、各县(市、区)、市直及驻酒各单位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启动,2015年至2017年全面组织实施。
24、严格责任落实。实行党政一把手扶贫责任制,市县乡逐级签订扶贫目标责任书,县乡党政主要领导为扶贫开发第一责任人,强化县级主体责任,实行责任、资金、权力、任务“四到县”制度。建立市级领导包抓移民乡村扶贫攻坚制度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
责任单位:市委办牵头,市政府办、各县(市、区)、市直及驻酒各单位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启动,2015年至2017年全面组织实施。
25、加强分类指导。瓜州县、玉门市要根据贫困人口集中分布的实际情况,打好“整体战”,重点瞄准移民乡村实施精准扶贫。其他5个县市区,贫困人口少而且分散,实行到户到人的精准扶贫,打好“歼灭战”,定点消除。到户扶贫要差别化对待,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户实施产业覆盖和技能培训,使他们增加收入;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的困难户,发挥低保等社会保障措施的“兜底”作用,解决基本生活问题。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及驻酒各单位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启动,2015年至2017年全面组织实施。
26、强化动态管理。以村为基本单位,建立村级信息监测管理平台,每个贫困户逐户建立收支台账,常年记录,年底公示,接受监督。实施动态监测评估,每年对贫困村、贫困户帮扶实绩进行总结评估,对收入变化情况进行核算分析,准确掌握脱贫情况。要实行工作台账管理,以村、户为重点,编制“三表两图一指南”(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分布表、农民人均纯收入目标表、减少贫困人口任务表,产业项目布局图、基础设施布局图,扶贫攻坚明细资料指南) 扶贫攻坚路线图,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户有册、村有本、乡有档、县有库”。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牵头,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底建立网络管理系统、工作台账,每半年分析监测,每年报送评估报告。
27、夯实基层基础。以县(市、区)为主,组织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扶贫专干和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轮训。推进双联单位基层党组织与联系村党组织互促共建,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增强村党组织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及驻酒各单位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启动,2015年至2017年全面组织实施。
28、跟踪督查检查。各级督查部门要研究制定精准扶贫督查办法,作为“工作落实年”督查检查重点,纳入每月分管领导检查、督查部门双月督查、季度常委带队检查内容,严格督促检查。双联办、扶贫办要建立跟踪落实机制,定期调查研究,经常跟踪指导,特别要加强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效益发挥和群众受益等情况的日常检查,掌握项目启动、资金到位和扶贫进展等情况,认真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不断提高精准扶贫水平。
责任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委双联办、市扶贫办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全程督促检查
29、切实改进作风。各级帮扶干部要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扑下身子,深入一线,亲力亲为,真心实意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落实精准扶贫措施,在为贫困群众谋利益的同时,磨炼意志品质,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形成组长带头、组员紧跟,纪律严明、作风扎实、工作得力、成效显著的工作合力,使精准扶贫成为群众欢迎、干部满意的脱贫“催化剂”和致富“助推器”。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
时限要求: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
30、努力营造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制定专题宣传方案,注重典型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开设专栏,一个阶段突出一个主题,持续不断地组织市内外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报道精准扶贫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要注重挖掘亮点和选树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着力营造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创先争优、攻坚克难,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双联办、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6月底制定宣传方案,2015年至2017组织实施。
Ⅸ 乡镇精准扶贫工作汇报材料2篇
乡镇精准扶贫工作汇报材料2篇
01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区国土房管局就2**年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有关情况作简要汇报。
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政协的大力关心指导下,我局按照有关工作部署,精准发力助推脱贫攻坚,将脱贫攻坚作为服务发展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积极调度行业资源,努力做到扶贫项目优先安排、扶贫资金优先保障、扶贫工作优先对接、扶贫措施优先落实。同时,严格遵守和贯彻区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确保局系统扶贫工作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不散、力度不减,重点开展D级住房改造和土地整治复垦等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局结对帮扶的镇村和其他镇街的精准扶贫相关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相关责任
2017年,按照区政府扶贫工作要求,我局7名局领导组成的局系统扶贫工作领导班子仍然正常运转,47名结对帮扶的干部职工继续认领任务。对我局结对帮扶的万古镇、季家镇梯子村的扶贫工作,局党委经常加强与镇政府、村委会的工作联系,对镇村提出的有关工作事项全力予以支持。对区级领导临时或随时安排的事项及时进行落实。局系统47名结对帮扶的干部职工不定时的对结对帮扶对象进行电话联系或进行实地走访,为帮扶对象出谋划策,全力助其尽快脱贫致富。对我局牵头的万古镇扶贫工作,按照区统一部署,经常做到强化与镇政府联系,并及时组织万古工业园区管委会、大足旅开委落实相关工作。
二、明确工作重点,切实推进落实
自开展扶贫攻坚工作以来,我局相关工作主要立足于国土房管职能职责,重点在农村土地整理、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复垦、危房改造等工作方面予以全力支持,有效地促进有关镇街的精准扶贫相关工作。
(一)切实推进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工作。一是开展农村土地整理项目。去年,基本竣工32个区级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8798.6公顷,总投资2.1亿元,涉及棠香、龙岗、龙水、玉龙、季家、石马、拾万、金山、回龙、国梁、万古、雍溪、龙石、珠溪、高坪、铁山、宝兴、三驱等镇街的有关村社。正在进行招标17个区级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模4359.2公顷,预计投资1.1亿元,主要涉及雍溪镇石堡村、龙水镇袁家村、高坑村、龙石镇保家村、凤凰村、高坪镇冒咕村、高峰村、瓦店村、新兴村、月台村、季家镇梯子村、石马镇石门村、七里村、智凤街道福寿村、万古镇沙河村。二是开展精准扶贫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去年,开展2个精准扶贫建设用地复垦项目,除双桥经开区3个街道外,涉及到24个镇街。2个精准扶贫复垦项目涉及140户,总面积为93亩,总投资1450万元,目前已拆除复垦,正进行竣工测绘工作,预计今年5月前可以完成验收发证。去年,首次补偿已支付201万元,验收发证后即支付余款。
(二)及时拨付D级危房改造补助款项。按照区残联《关于申请拨付2017年度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的函》(足残联函﹝2017﹞24号)文件精神,按每户5000元拨付169户残疾人D级危房改造补助款84.5万元全部到位。同时,我局在资金压力很大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237万元,全力支持万古、拾万、高坪、高升、古龙、季家、邮亭、中敖等镇开展扶贫攻坚、地灾隐患消除、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土地整治、耕地保护等工作。
(三)认真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按照区扶贫办《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督查的方案》工作部署和有关会议精神,我局作为万古镇脱贫攻坚工作牵头单位,于去年11月30日组织旅开委、万古园区有关人员,对万古镇的建卡贫困户D级危房情况、新增识别对象情况、脱贫对象情况等进行了现场实地走访和相关资料核查核实,相关工作情况符合有关规定。
三、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扶贫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我局作为万古镇扶贫攻坚的牵头部门,受职能职责所限,深感力量单薄。二是从结对帮扶的.干部职工个体来看,受各种因素限制,在推进有关工作方面,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工作建议。一是组织构架方面。建议取消目前由部门牵头的扶贫攻坚模式,由各镇街政府(办事处)承担主体责任,各政府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提出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或落实具体精准扶贫相关项目。二是政策方面。建议扶贫工作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贫困户的进与出的具体政策、进一步加强审核对比,以便各镇街顺利开展识别和整改。
四、下步工作计划
2018年,我局将切实按照区扶贫攻坚有关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扶贫攻坚相关工作。并在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地灾防治、耕地保护、危房改造等领域,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职责,为各镇街开展脱贫攻坚贡献应有的最大的力量。
02
一、主要成效
截至7月底,全市已发展1项以上特色种养业的贫困村204个,占全市286个有条件发展特色种养业贫困村的71.3%,其中,有101个村形成“一村一品”专业村,占有条件发展特色种养业贫困村的35.3%;从事1项以上特色种养业的贫困户有44418户,占有条件发展特色种养业贫困户53046户的83.7%。全市有2794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带动260个贫困村、28618户发展特色种养业。
二、主要工作
(一)谋划实施产业精准扶贫工作。根据省、市部署要求,我市谋划制定出台了《亳州市脱贫攻坚期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意见》(亳政办秘〔2017〕149号),明确了脱贫攻坚期产业精准扶贫目标任务和重点培育发展十大扶贫产业。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建立了四种产业扶贫模式。分别在3月、6月、7月份,开展了三次调度会,并于7月底召开了全市产业扶贫现场会,对产业扶贫下一步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有力推动我市产业扶贫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特色种养业扶贫政策落实。为推动贫困户自主发展和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的积极性,我市各县区都出台了特色种养业精准脱贫扶持政策。谯城区:2016年4月1日出台了《精准扶贫(产业类)实施方案》,按照该方案,今年已补助发展特色种养业贫困户6879户,发放扶持资金2008.27万元。2017年2月20日出台了《贫困村莲藕种植扶贫实施方案》,对未出列的20个贫困村,按照每亩补助1万元的标准发展莲藕种植,目前共种植莲藕 230亩,发放扶持资金230万元。于2017年5月25日和28日分别出台了《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奖补办法》和《进一步推进扶贫养羊补助实施办法》,目前正在组织实施。涡阳县:2016年6月10日出台了《种植养殖特色产业扶贫财政补贴实施办法》,按照该方案,今年已补助发展特色种养业贫困户3954户,发放扶持资金335.8074万元。2016年9月,利用省专用品牌粮食生产发展资金675万元,依托龙头企业带动37个贫困村,打造专用品牌粮食生产基地19.9万亩。蒙城县:2017年5月10日出台了《2017年特色产业扶贫奖补办法》,按照该方案,目前已补助发展特色种养业贫困户10076户,发放扶持资金2028.528万元;对达到省规定的特色专业村和“一村一品”专业村,分别按照每村10万元和20万元的标准奖补,目前正在组织实施。利辛县:2017年3月3日出台了《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按照该方案,乡镇已上报到户特色种养业补助资金计划数。其中补助发展特色种养业贫困户5585户、奖补资金1620万元,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3361户、补助资金995万元;农机作业补贴覆盖全部未脱贫贫困户共42546户,补贴资金2600万元。目前资金已落实,近期可以打卡发放。
(三)着力推进产业扶贫重点项目实施。我市结合实际,通过“傍大款”和金融支持,依靠实力强的龙头企业带动,积极发展特色种养业。一是涡阳县温氏养猪扶贫项目。项目采取政企共建模式在全县78个贫困村建设156栋猪舍,每栋猪舍总投资75万元左右(不同地方的猪舍招标价格不完全一样),其中由政府投资60万元左右、由温氏公司投资15万元左右,产权归乡镇政府。猪舍由温氏公司经营,每栋猪舍每年分红8万元带动40户贫困户,共能带动6240户贫困户每户每年增收2000元。目前正在建设140栋,8月15日前建成;16栋已完成招标,8月底前建成。二是蒙城县强英鸭业产业带动扶贫项目。按照户贷企用和企业担保贷款的模式建设立式笼养大棚330个(全县60个贫困村每村至少建2个),每个鸭棚总投资80万元,其中由建设鸭棚的养殖户出资5万元、使用贫困户户贷企用资金15万元、使用强英鸭业公司担保的银行贷款65万元,鸭棚产权属于能人或大户。每个鸭棚带动3户贫困户,共能带动990户贫困户每户每年增收3000元。目前已投产12个,正在建设32个。三是利辛县强英鸭业产业带动扶贫项目。项目采取政企共建模式在全县90个贫困村每村建设一个肉鸭养殖扶贫小区(每个小区建设2个立式笼养大棚,第一批先建设1个),每个大棚平均总投资86万元,其中县政府整合扶贫资金入股20万元、强英公司选定的养殖户自筹20万元、强英公司担保养殖户贷款46万元,产权归养殖户。每个鸭棚每年分红3万元给村集体,再由村集体分配给贫困户。目前已投产3个,建成40个,正在建设47个,第一批于8月底前可全部建成。四是利辛县金鸡扶贫项目。项目采取政企共建模式建设存栏240万只的蛋鸡产业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3.63亿元,其中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13亿元作为生物资产及流动资产、利辛县依托利辛县广丰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2.5亿元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通过农发行融资1.5亿元,县财政整合扶贫资金1亿元),产权归利辛县广丰源农业公司。项目建成后,租赁给德青源公司15年,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收取租金,租金分期归还贷款本息、土地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后年剩余约600万元用于带动3000个贫困人口每人每年分红2000元;可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提供500个就业岗位,每人年均收入可达1.5万元。目前,青年鸡一区养殖场6栋标准化鸡舍工程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设备安装。产蛋鸡一区养殖场工程已于7月25日正式开工。五是银行贷款支持扶贫项目。截至7月20日,全市累计发放贫困户自贷自用扶贫小额贷款10108户、44040.43万元,户贷企用扶贫小额贷款5048户、25330.75万元。
(四)加强扶贫模式和政策宣传培训。按照市里统一安排部署,市农委积极参与全市“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扶贫业务培训,市农委主要负责人上第一课,又精心挑选了4名熟悉业务的人员赴县区授课。共参与培训40场次,培训了89个乡镇、13218人。同时,我委组织人员深入各地调研,总结出可复制的特色种养业扶贫模式范例,先后编印《特色种养扶贫模式汇编》和《亳州市特色种养扶贫重点模式汇编》发放到县区、乡镇、贫困村、贫困户,并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脱贫。
(五)强化特色种养业扶贫监督检查。按照市委统一安排,我委抽调8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督查组进村入户实地抽查特色种养业发展情况。截至目前,已抽查贫困村32个、贫困户240户,形成7期《特色种养业扶贫实地抽查情况报告》报送市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市政府分管领导,并报市扶贫局以亳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进行通报,要求各县区限期整改,加快重点项目实施,加快建立到村到户产业项目库,努力扩大特色种养业扶贫覆盖面。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对政府、对扶贫政策依赖性较强,发展特色种养业积极性不高。二是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产业扶贫项目积极性不高,与贫困户间的风险与利益分配不均衡,带动能力不强。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把精准贯穿于特色种养业扶贫各个环节,继续开展扶贫抽查,深入查找问题,有针对性的研究出台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动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加快落实政策和重点项目,并谋划出台新政策、新项目,使每个发展特色种养业的贫困户都能享受到政策扶持,推动更多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三是创新主体带动机制。创新支持政策,构建适宜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特色种养业扶贫覆盖面,推动贫困村、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实现持续增收、稳定脱贫。
Ⅹ 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方案(2)
各乡镇要组织专门的力量,对本乡镇的贫困村、贫困户进行一次认真细致地、全方位的摸底调查,了解贫困村、贫困户的基本情况,摸清本村的地理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发展需求,力求做到底数精准。
(二)选准产业
根据摸底情况,每个村都要选准自己适宜发展的主导产业,围绕这个主导产业,可以有1——2个辅助产业,延伸主导产业发展链,如畜牧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等。
(三)选准项目
产业选定以后,根据自身的优势和上级安排的扶持项目,选准适合本村主导产业发展的支撑项目,及时和对口部门勾通,争取支持,促进产业的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四)选准模式
确定了适合本村发展的项目,就要根据项目和产业特点,选好最适合的帮扶模式。除了上述六种模式外,各乡镇、村委还可以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新模式。
(五)选准主体
选择带动经营主体时,一定要摸清新型经营主体的情况,不能盲目选择带动主体。选择主体时,不局限于本乡镇、本县的经营主体,要打破地域界限,只要有带动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经营主体均可。各乡镇也可以培育自己的经营主体,使经营主体与贫困村、贫困户实现共赢。
五、推进措施
(一)提供产业扶贫项目。在省定十三个扶贫项目的框架内,逐步遴选推广实施适宜我县的产业扶贫项目,目前将组织实施5项重点产业扶贫项目:
1、县农发办牵头实施的2000亩高标准优质玉露香梨树产业扶贫园区项目。
2、县林业服务中心15000亩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项目。
3、县果业服务中心1000亩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5000亩新栽苹果基地建设项目和6000亩退耕还水果项目。
4、县产业扶贫领导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的整合财政资金2000万元的精准扶贫项目。包括:(1)果园节水灌溉5500亩,投资550万元;(2)太阳能杀虫灯安装180盏,投资81万元;(3)提水工程1处,投资105万元。(4)果园管护房建设330个,投资165万元;(5)果园防护网搭建7公里,投资140万元。
5、县农林委牵头的设施蔬菜建设项目。执行《吉县蔬菜生产补贴办法(试行)》(吉财字【2016】66号),即:(1)新建合格的节能日光温室每亩补贴2万元;(2)新建合格的全钢架结构春秋大棚每亩补贴1万元;(3)种苗补贴。对菜农在吉县农林委确定的正规的集约化育苗基地购买的优质合格种苗,按每株购买合同价格的60%进行补贴;(4)新技术补贴。使用滴灌技术的每亩补贴300元,使用黑膜覆盖技术的每亩补贴30元,使用简易基质栽培技术的每亩补贴2000元。该补贴办法优先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
各乡镇也要积极谋划实施一批产业项目,确保贫困村产业扶贫项目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农发办、县林业服务中心、县果业服务中心、县农林委及县产业扶贫领导组成员单位)
(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上级政策重点扶持实施“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农业龙头企业,促使其提档升级,增强带动能力。扶持引导贫困户组建合作社,鼓励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担任村干部,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
(责任单位:县农林委、县扶贫中心)
(三)推动产业扶贫组织创新。一是鼓励引导农村合作组织创新,将财政扶持资金、农村集体资产及农民的土地、房屋等资产折股量化,发展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贫困农民抱团发展。二是鼓励引导合作经济组织、贫困户与企业建立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合作经营、自主经营、委托经营等模式形成利益共同体,增强贫困户持续稳定脱贫能力。三是引导推广“资产(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收益有分红”的资产收益扶贫模式。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林委、县扶贫中心)
(四)强化科技和培训支撑。鼓励县科技人员到贫困村领办科技企业,承包特色产业,提供技术服务。依托县果业服务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进行培训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农林委、县果业服务中心、县农广校)
(五)完善财政金融扶贫政策。尽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加大对贫困村产业发展项目支持力度。不断完善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合作机制,构建“政银企”对接平台,扩大企业产业扶贫贷款,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进一步健全金融扶贫政策,充分发挥金融扶贫在“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上的助推作用。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中心)
(六)加强农业品牌建设。一是支持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建立农产品品牌,扩大品牌知名度。二是支持开展“三品一标”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三是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村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强12316公益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贫困村农产品集散展销和农产品产地田头市场建设,促进农民合作社与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超市、社区的对接。
(责任单位:县农林委)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林委要切实担负起产业扶贫牵头部门的职责,全力推进“一村一品一主体”工作。产业扶贫项目牵头实施单位要抓好组织落实,建立产业扶贫项目库,帮助贫困村引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成立“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领导组,认真履行产业扶贫主体责任,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根据当地资源比较优势,结合县产业扶贫规划和项目库,做好项目对接工作,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协调。各乡(镇)村是“一村一品一主体”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各项工作,重点推进合作组织创新,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二)发挥帮扶作用。驻村扶贫工作队要积极指导贫困村选主体、定产业、探索建立帮带模式。主管单位和包村负责人要积极参与到“一村一品一主体”建设中,加大对扶贫工作队的支持力度,及时解决实际问题。扶贫工作队要及时总结“一村一品一主体”建设中的好办法、好经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确保工作进度。各乡镇务必在四月二十日以前完成摸底调查、选定产业、确定项目、选好主体、选准模式,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上报县扶贫攻坚领导组和县农林委。同时,要分阶段上报工作进度和信息,全面了解掌握工作动态。
(四)严格考核督查。县政府对各乡镇及产业扶贫部门、扶贫工作队的 “一村一品一主体”工作,分年中、年底进行考核。对推进“一村一品一主体”工作好的地方和单位要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通报、约谈并追究有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