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甘肃省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的保障措施
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必须依靠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来引导,依靠科技进步、人力资源来支撑,依靠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来推动。
一、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大型骨干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和社会资本,实现产权多元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高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加快长风集团、驼铃客车、长控电缆三户企业政策性破产步伐。积极推进商贸流通、建筑、农牧、交通、旅游、供销社等领域的国有企业改革,完成企业产权多元化、与政府部门脱钩和职工身份置换三大任务。认真做好国企改革“回头看”工作。
继续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村改革创新,健全有利于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制度,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继续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实施农垦改革方案。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健全乡村两级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继续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加快财税金融物价改革。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做好国有土地有偿使用、“两权”价款收入监缴工作。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深化政府采购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努力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加快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面向中小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机构。落实和完善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政策。稳定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天然气、电力、水价等价格改革。
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制,落实投资服务、重点招商项目跟踪、客商投诉受理等工作制度,提高项目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扩大利用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规模。全力办好第十六届“兰洽会”,做好参加上海世博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二、推进科技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紧紧围绕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与科技结合。深化地方科研院所改革,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的骨干作用。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启动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创业扶持行动。加快科技园区、孵化器、创业中心建设,围绕重点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加快新能源、有色金属新材料技术攻关和产品开发。推进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甘肃基地和兰州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基地建设。推动重离子治癌关键技术研究和大型治疗设备开发。开展全膜双垄沟播生产配套技术及装备的研究与开发,建设高效节水设施农业科技示范工程。
三、加大资金筹措力度,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争取增加我省转移支付规模和政府债券发行额度。优化信贷结构,增加信贷总量。继续做好银政、银企合作项目对接。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快业务发展。强化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责任,对支持力度大的,在资金开户、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积极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等方式直接融资。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支持优势企业借壳买壳上市,推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增资扩股,提高再融资能力。加快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开展股权抵押、股权融资试点,积极争取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鼓励股权投资、风险投资机构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管好用活100亿元中期票据资金,充分发挥政府融资平台作用。继续做好“招行引资”工作,争取光大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兰州设立分支机构。
四、认真落实国家政策,积极争取更多支持
党中央、国务院对甘肃经济社会发展高度重视,近年来,连续印发了《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西部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和《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特别是在国家34个部委和单位联合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国务院正在研究制定支持甘肃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我省发展史上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也是对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能力的重大考验。我们必须抢抓机遇,迎接挑战,认真做好国家政策与甘肃区域发展战略的衔接、与“十二五”规划的衔接,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突出发展重点,全力抓好落实,用好用足政策,把项目和资金落到实处,推动甘肃经济社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❷ 三农服务个人工作总结
所谓“三农”问题,是指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下面就是我整理的三农服务个人工作总结,一起来看一下吧。
***银行基础金融服务情况汇报**银行辖内设立营业网点*个,其中:农村网点*个,城区网 点*个,从业人员*人。根据银监局相关要求,我行对辖内基础金 融“村村通”服务情况进行了调查,现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 9 月末,我行在辖内*个网点共布放自助取款机*台、存 取款一体机*台;布放 POS 机*台,其他机具*台,其中:助农取 款服务机具*台,自助机具到村覆盖率*%,累计办理查询、存取 款及转账业务*余万笔。全行累计发行福祥卡*万张,拓展手机银 行用户*户,网上银行用户*户,累计办理各项查询、转账、缴费 业务*余万笔。累计代理发放各项涉农补贴*万笔、金额*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统筹安排 作为服务农村金融的主力军,**银行坚持“改制不改向、更 名不改姓” ,始终坚持立足农村、支持农业、服务农业的“三农” 服务理念,董事会下设成立了专门的三农发展规划委员会,统筹 安排农村金融服务工作。
(二)开展宣传,稳步推进 近年来,我行先后开展了送金融知识下乡宣传活动*场、手 机银行业务推广宣传*次、金融知识进校园专题活动*次;举办了“**杯”**比赛、**走进*银行、***有礼助学活动等宣传*场; 在*个营业网点布放宣传展台*份、业务宣传资料*余份,对辖内 基础金融服务进行了广泛宣传和推广。
(三)合理规划,拓展服务 年初, 我行就对辖内布放自助设备及自助机具进行了合理规 划, 对金融服务空白区域及部分农村网点布放自助机具情况进行 了摸底统计。截止 9 月末,我行在**社区、**园区增设自助银行 *个,计划布放自助存取款机具*台,在各近郊农村网点增加在行 式自助取款机*台, 可为辖内*万余户农户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 务。
三、存在不足
(一)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仍有空白区域。农村基础金融服务 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到多方面要规划、推动、落实。目前 我行辖内仍有**、**、**乡镇未设立营业网点。
(二)业务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作为全市网点最多的 金融机构,我行在业务宣传上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有部分村组未 覆盖到,今后我行将进一步加强进村入户的业务宣传。
(三) 普惠金融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制后的*银行, 开展普惠金融的责任更大,我行在辖内推行了*卡、手机银行等 新业务新产品,在此基础上,将推出**、**等产品,进一步丰富 金融产品服务普惠金融。
XX 联社关于“三农”发展金融支持服务年活动的总结 为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杠杆作用,切实加强和改进“三农” 、中小企业的金融 服务工作,推动我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我县联社在全辖信用社开展了“三农”发展金融支 持服务年活动,上半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通过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升了我 县农村金融服务的整体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一)信贷投入方面。上半年,全县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 XX 万元,较年初净增 XX 万元, 增幅 XX%。
其中涉农贷款 XX 万元, 较年初净增 XX 万元, 增幅 XX%, 高于各项贷款增幅, 中小企业贷款余额 XX 万元,较年初净增 XX 万元,增幅 XX%,高于各项贷款增幅。同时 全县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及增量分别占全县金融机构的 XX%,XX%,余额及增量市场份额 均稳居全县首位。
(二)支付结算方面。上半年,全县信用社发行百福卡 XX 张,总量达到 XX 张,人均持卡 量达到 XX 张/人,较年初新增 XX 张/人;新增自动存取款机(ATM)XX 台,总量达到 XX 台,人均 XX 台/万人,较年初新增 XX 台/万人;新增刷卡终端机(POS)XX 台,总量达到 XX 台,人均 XX 台/万人,较年初新增 XX 台/万人;县域刷卡消费交易量 XX 万元,占社 会消费零售总额的 10%。
(三)信用建设方面。截止 6 月末,全县信用社累计建立农户信用档案 39012 份,建立农民 专业合作社信用档案 XX 份,建立农村企业信用档案 XX 份,覆盖率达到 XX%。
(四)货币流通方面。上半年,县联社组织辖内反假币宣传 XX 次,覆盖全县 10 个乡镇网 点,4 个城区网点,2 个城郊网点,宣传覆盖面达到 100%。同时,联社积极做好现金投放 回笼,共上缴残损币 XX 万元,投放新币 XX 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围绕“三农”发展,重点抓好落实。为切实贯彻落实人行南昌中支关于“三农”发展 金融支持服务年活动的工作要求,我县联社成立了“三农”发展金融支持服务年活动领导小 组,形成联社“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各司其职,全面抓好落实的工作 格局,并且结合辖内实际制定了《XX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农”发展金融支持服务年活动 实施方案》 ,明确了工作思路及工作重点,并将每项具体工作分解到各对口科室,由对口科 室负责抓好落实,明确工作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部署到位、措施保障到位,真正 把金融支持“三农”发展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围绕农业自身特点,重点支持农业生产。一是根据农业生产周期性特点,完善贷款操 作流程,为农民搭建贷款“绿色通道” 。2011 年,全县春耕生产总需求 19000 万元,其中农 户自筹 2000 万元,需要信用社支持 16900 万元,其他来源 100 万元。春耕生产中需要贷款 的农户 19254 户,占总农户的 34.7%,截止 6 月末,我县联社累计支持春耕资金 7200 万元, 其中粮种 3800 万元,农机具 400 万元,化肥 800 万元,农膜 200 万元,牲畜 400 万元,其 它生产资料 1600 万元。根据稳健货币政策,我县联社控制信贷投放节奏,对于目前未能满 足的春耕信贷资金需求,积极争取规模,腾出空间,确保农业资金供应到位。二是根据农业 生产的脆弱性特点,迅速采取行动,确保受灾农户正常生产生活秩序。6 月上旬大范围连续 降雨,造成全县 8 个乡镇,28529 公倾耕田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 19000 万元,我县联社及 时了解农户受灾情况,并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简化贷款程序,对受灾农户优先办理贷 款,帮助农户渡过难关。
(三)围绕稳定农民增收,重点支持农村青年创业。2008 年以来,大批农民工返乡,农村 劳动力过剩,对我县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根据省联社工作指导意见,我县联 社围绕稳定农民增收,大力扶持农村青年创业,培育了一批创业青年,同时激发了农村青年创业热情。至 2011 年 6 月末,我县联社累计发放青年创业贷款 248 户 ,金额 1289 万元, 贷款余额 815 万元,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 2000 多人,创业贷款工作开展扎实有效,措施得 力,社会反响良好。
(四)围绕“合作共赢” ,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2009 年以来,我县联社开办了“联保 +担保基金”模式的 XX 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联保贷款,为养殖经营大户又好又快发展搭建 了融资平台,实现了经济、金融的良性互动和社农双赢。截至 2011 年 6 月末,累计向 6 户 水产养殖合作社社员发放贷款 120 万元,有效支持了地方养殖大户的资金需求。
(五) 围绕区域经济发展, 重点支持“龙头” 企业。
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 对我县江西农旺实业有限公司、XX 天鹅湖精制米厂、江西御景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 10 家 企业持续投入资金进行重点扶持。累计支持贷款 1350 万元,贷款余额达 335 万元,确保了 企业资金需求,推进了农业产业化,有效地促进大农业的经济升温和农信社的增效。
(六)围绕“民生金融” ,落实贴息政策。我县联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大对民生工程的 支持力度,优先支持返乡青年,积极满足下岗和贫困学子等社会弱势群体的金融需求,充分 体现了农村金融主力军地位。联社于 2010 年 9 月份联合县人民银行、县团委等部门举办青 年创业洽谈会,会上主动对接创业青年,现场签约 100 户,签约金额达 295 万元,扶持了大 批青年创业就业, 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2011 年 6 月末累计发放下岗再就业贷款 6664 至 万元,贷款余额达到 2691 万元;累计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 306 万元,贷款余额达到 211 万 元;累计发放青年创业贷款 1289 万元,贷款余额达到 815 万元。
三、存在的困难
(一)信贷支农力度有限。
今年以来,央行连续 6 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锁定资金后,信用社可投放的信贷资金减少, 削弱了信贷支农力度。至 2011 年 6 月末,XX 联社执行 14.5%的存款准备金率,较年初上调 3 个百分点,锁定资金 3750 万元,根据春耕调查及二季度受灾情况,目前信贷需求 6500 万 元受宏观调控影响未能及时满足。
(二)金融产品创新难 虽然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在广大乡镇、 村组中不断推广和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联保贷款 等便农贷款,但其投放总量在贷款总量中占的比例小。农户及涉农小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 的'现象仍较普遍, 目前仍然采用传统的贷款方式。
一是信用社自身无专业机构研究金融产品 的创新,二是农户、涉农企业无有效抵押物,能提供抵押的城镇房屋、农村宅基地等抵押登 记手续繁琐、成本高。
(三)金融服务不尽完美。根据文明规范服务导入后续督导工作,大部分信用社在服务方式 上不尽完美,督导结果显示,全县信用社有 XX 人次服务不规范,累计扣分 XX 分,经济处 罚 XX 元。主要表现在文明用语、业务流程及制度执行等方面不规范,这表明服务水平仍需 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努力腾出信贷规模,积极满足三农金融需求。2011 年我社受困于规模受限,受制于 农村信用社短时间难以改变的增盈方式, 要争取到更大的经营效益, 当前唯有进一步扩大有 效信贷投放规模,提升增盈能力。因此,首先要积极清收不良贷款。既要严格控制新增不良 产生,抓好每个月份到期贷款的按期回收工作,还要深挖老欠不良的清收潜力,努力为信贷 规模腾出规模。
其次要认真核销损失贷款。损失贷款采取 “内销外化”的方式,即对内核销, 对外继续保持清收压力,减少损失贷款占据的信贷规模;最后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借助当 前我县新城区开发的大好时机,加强与政府沟通,争取政策支持,利用土地资源置换我社不 良贷款。
(二)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根据农业发展情况和农村经济特点,依照 相关法律, 进一步扩大农户和农村企业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 积极规范和完善涉 农担保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建立健全涉农贷款担保财产的评估、管理、处置机制。按照因地 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探索发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抵押贷款, 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等权利质押。原则上,凡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 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能够有效控制的各类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探索用于贷款担保。
(三)加强督导落实,继续推进规范服务。一方面由专业培训公司对文明规范服务导入后续 工作进行定期督导,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网点规范服务执行情况进行督导,并通报督 导结果,规范员工的服务方式。另一方面联社要将规范服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形 成日常工作机制,全面规范员工服务,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❸ 农商银行年度总结
农商银行年度总结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做出带有规律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发扬成绩,因此好好准备一份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农商银行年度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xx年是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乘着20xx年在香港成功上市的春风,重庆农商行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回首20xx,作为它平凡的一分子,我在本职岗位上做了自已应做的工作,完成了自已应尽的工作义务,现将一年来主要的工作情况作工作总结:
一 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金融工作方针政策,把牢自已思想关,合规敬业
金融行业一向是高风险行业;说它高风险,一方面是要随时应对外部各种犯罪浪潮的冲击,另一方面还要求我们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学习银行内控和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无数深刻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什么时候我们紧持了制度,各种损失就会嘎然而止!什么时候忽视了制度,国家和人民财产就会遭受意外的损害!正是得益于规章制度的认真学习,一年来,我能正确行使领导交给我手中的权利。什么该做,什么不该,都时刻地提醒自己,用制度来约束自己!做在财物上做到公私分明,较好地完成了领导交给我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 工作认真严谨,该自已做的从不推诿,高质量的完成本职工作多年党的教育告诉我:我们的工作既要对数字负责,更要对人负责!从参加工作至今,我是这样要求自已的,也是努力这样做的;我认为:作为一个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个人利益和社会良知之间,作怎样的选择应当是不言而喻的;我们可以不富贵,我们可以不腾达,但我们要时时处处对得起自已的良心!正是这种平和的心态,使我能正视个人的荣辱和得失,能不矫不燥的搞好自已的工作! 三 对于服务的意识增强,重新理解了从服务要效益的含义 重庆农商行上市之后,特别今年以来,整个银行进入了一个大发展的时期,总行出台了加强员工素质,提升服务水平的各项措施。通过学习,我举得收获最大的是思想上的转变。作为柜面人员来说,处在于客户交流的第一线,我们的一言一行就代表了整个农商行的形象。我们对客户多一分的关怀和理解,换回的就是他们多一份的信任和支持。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做好窗口服务的重要性,也增强了自觉、规范服务的意识 。
二努力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各方面素质,为应对新的工作环境作好准备
银行业作为高技术普遍应用的行业,需要我们不断地充实和学习更新各方面的知识;从世界金融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到我行和兄弟行各种业务种类的特点和异同,再到待人接物的心理学技巧,都需要我们用心地不断进行知识的积累,更新和探索。作为一名老员工,一方面是对新员工进行“传、帮、带”,用我的经验弥补他们工作上的不足;另一方面,我要加强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要跟得上发展的需要,这也是在20xx年需要加强的方面。 20xx年就这么过去了,20xx年正大步向我们走来!对照从业责任对我们的要求,我们的工作还远远不够;正因时代在变、环境在变,银行的工作也时时变化着,天天都有新的东西出现、新的情况发生,这都需要我跟着形势而改变。学习新的知识,把握新的技巧,适应四周环境的变化,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把自己培养成为一个业务全面的农村商业银行员工,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当然,在一些细节的处理和操作上我还存在一定的欠缺,我决心在新的一年里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严以律已,刻苦工作,在领导和同事的指导帮助中提高自己,为农村商业银行事业的发展尽绵薄之力。
20xx年8月16日,以原市联社、米东区联社合并设立的天山农商银行率先开业,拉开了新疆地方金融改革的序幕,吹响了自治区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的号角。为全面推进和完善新疆地方金融服务体系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天山农商银行自成立以来,依照《公司法》要求和自身业务发展需求专门成立了三农信贷部为涉农企业提供服务。20xx年在上级监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总行党委及零售银行部的正确领导下,三农信贷部各项业务取得了健康而快速的发展,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 “三农”机构设置及业务基本情况
天山农商银行涉及农业贷款的'支行共9个,涵盖了乌鲁木齐市除乌鲁木齐县以外的各行政区域,主要以农户联保、小额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合作社担保及授信等为贷款形式,支持地方传统及特色种植、养殖业等农业生产活动,尤其近几年扶持的雪菊、枸杞、反季节大棚蔬菜等特色种植,鹌鹑、稻田蟹、珍珠鸡、雪兔等特色养殖业,取得了很高的经济附加值,为农户增收、地区发展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为体现天山农商银行立足本地经济,明确市场定位,服务“三农”和中小微企业的宗旨,积极发挥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主力军”作用,设立了针对农牧区服务的专业机构—三农信贷部,主要承接原乌市联社和米东区联社的涉农业务。
截止20xx年末,全行发放涉农贷款355,198.43万元,农林牧渔业148,037.54万元,农户贷款132001.61万元,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194,831.49万元,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28,365.33万元。
二、 “三农”业务开展情况
三农信贷部自成立以来,为发挥其作用与优势,一是摸清目前的涉农业务的具体情况,一方面通过天山农商银行的业务系统和会计报表,准确掌握涉农贷款的增减变化;另一方面积极主动到基层支行,实地了解涉农贷款的基本情况,与农户面对面交谈了解农业产品的实际需求及问题等。二是对天山农商银行各类涉农贷款的制度及相关的业务流程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利用自治区联社农贷部涉农贷款培训学习的机会,对我行尚未开办过的信贷业务与其他地州的同行进行沟通交流,学习他们在支农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通过网络媒体了解全国各商业银行、农商银行、信用社在涉农业务上的亮点和具体措施。及时掌握国家及各地农业产品的相关政策等,为各级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三是根据各支行的业务发展情况及所处地理环境、结合地区经济发展,与当地村委会及我行驻各区金融办的工作人员交流,结合业务开展情况,积极与村委会及当地政府联系,多次去实地调研,共同研究解决当地农牧业发展的瓶颈。
20xx年天山农商银行涉农贷款整体呈现增长趋势,但也有个别区域的贷款余额和户数较上年有所下降,主要体现在沙依巴克区支行、水磨沟区支行和天山区支行。其下降的主要原因是104团农户的生产资金由连队自行解决,减少了信贷需求,而辖区内的长胜大队因征迁补偿,农户对生产生活中的资金需求得到了补充,减少了对贷款的依赖,以至于20xx年没有发放联保贷款。水磨沟区支行则是因为行政区域的调整撤村建居,撤并后的几个村处于新的规划实践中,各项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风险把控和信贷需求的矛盾较为突出,致使增量有所下降。天山区支行是因乌拉泊村的农牧户大多从事养殖,周期长、规模小,贷款需求不大。其他几个区域的涉农贷款都有所增长,但各区由于生产经营不同也呈现出了各自的特点。米东区支行主要是合作社的自身需求和合作社担保的入股社员养殖需求增大而呈现户数和余额的增加。新市区支行主要是根据乌市总体的“南控北扩”的城市规划,土地征迁巨大的利益促进了辖区居民的建设资金需求增加。开发区支行余额虽有增长,但总户数较上年有所下降,一方面是由于市场的需求增加,农户养殖的规模及成本成倍增加,导致贷款需求加大;另一方面是其好中选优,淘汰了一些信用相对较差的农户,使农户数有所下降。芦草沟支行的农贷是由于土地征收后,农户转行经营运输的需求增多,达坂城区支行除了农户的日常增长外,发放给涉农企业吐鲁番丰源农业公司2,800万元贷款资金,使地区的户均贷款达到5.5万元。
三、“三农”业务开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采取的措施
涉农贷款贷后管理是贷款管理的重要环节,我行在贷后管理中虽做出了一定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米东区支行由于客户经理人员有限,管理的笔数较多且地域分散,涉及面广,不能严格按照贷后管理制度对每一笔贷款进行贷后检查回访,虽制定了相关制度检查内容,但因人员少,审查量大,只能按季进行抽查。天山区支行20xx年出现的两笔不良,经与乌拉泊牧场沟通,由牧场将这两笔贷款还清。达坂城区等支行的贷后管理由分管领导主抓,贷款到期前按周询问清收进度,由于贷款农户较多,无法实现全面按季检查,贷后管理主要侧重于欠息农户,支行分管领导按月询问欠息农户家庭情况,督促客户经理上门做贷款检查,规避潜在风险,与各村领导均保持良好的关系,对发生风险的农户均能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尽快处理。从各支行的贷后管理情况来看,农户贷款虽然个别存在重放轻管理的现象,但大多涉农贷款支行贷后管理相对而言做的较好,主要是领导比较重视,采取的措施得当,能第一时间掌握农户贷款的风险隐患,将其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地防范了农户贷款风险。农户贷款由于金额小,户数多,在贷款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但同时也为提高地区经济发展,增加农牧户收入,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为此,我行在今后的农户贷款管理中,既要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加强管理,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农户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结合本行的客户经理资源,统筹安排,严格执行贷后管理制度,做好涉农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使天山农商银行的涉农贷款管理再上新的台阶。
四、20xx年“三农”工作开展计划
农户贷款是天山农商银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目前采用的主要贷款形式是农户联保贷款和信用贷款。由于信用贷款额度较低,所以大多农户主要以联保贷款为主,这已不能满足农牧民多种经营的贷款需求。因此三农信贷部向零售银行部提出了两项拟开展特色农贷产品的申请。一是针对首府周边农家乐火爆的特点,以及水区支行辖内农家乐经营者融资困难的现状,我部门多次与水区支行客户经理去实地调研辖区内农家乐经营情况,与农家乐所在地村委会领导积极沟通交流,与当地村政府负责景区开发的相关部门领导共同协商,向部门提出了拟开办“农家乐”贷款的申请。二是天山农商银行的涉农贷款大多以乌鲁木齐地区为主,在周边兵团地区没有全面推开,而兵团拥有大量的土地资源,随着国家支农政策的倾斜,兵团涉农业务有着广阔的前景,根据这一情况,三农信贷部与零售银行部刘成总经理同惠泽农业发展公司总经理陈克平一起对兵团的金融服务现状进行了实地调研,与当地农团场的领导进行了沟通,了解当地的生产经营状况及涉农企业的发展情况,同时对我行与团场业务合作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交流,经向主管领导及部门领导汇报,向总行零售银行部提出开展兵团农工贷款的申请,以上两项上报的申请正在按程序审批中。
20xx年天山农商银行将秉持支农之传统,履行好支农的社会责任,结合各涉农区域的特点,积极有序的开展涉农贷款的发放工作,为支持地区经济发展、农牧民增收做出新的贡献。
;❹ 我国现行的的农村金融政策是什么
一、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扶持主要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分析
(一)部分政策存在明显的临时性特征,而且数额有限
如财政部关于呆账核销和贷款自主核销政策,仅对金融机构(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发放并认定为不良的中小企业和涉农贷款有效,而此时间段内的新增贷款在近期形成呆账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导致短期内该政策“优而不惠”的结果;银行业监管收费政策实行的是三年一定的收费政策,现行政策2010年到期;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也是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执行;对农村信用社的税收减免政策则分试点地区和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分别执行至2008年底和2009年底。
(二)部分政策尚在试点中或存在局限,受惠面有限
如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2009年仅在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南、新疆、云南省等6个省(区)试点,2010年则扩大将江苏、安徽、内蒙古3省(区)纳入政策试点范围。又如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仅针对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类农村金融机构而言,显然对服务农村且服务时间更长、遗留历史问题更多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不公平。
(三)部分政策缺乏细则与整合,影响了具体执行效果
一是对有关概念内涵与外延缺乏科学的界定容易造成执行的混乱。如关于涉农贷款,在涉农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中,特指《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2007]246号)统计的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但在贷款增量奖励政策中,涉农贷款特指县域金融机构发放的,支持农业生产、农村建设和农民生产生活的贷款,具体统计口径以《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规定为准。根据银发[2007]246号文件,涉农贷款除了农村贷款(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外,还包括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二是现行的农村金融扶持政策有些兑付、奖励条件设置有些笼统;有些程序性规定不甚明了,犹欠细则与整合,特别是缺乏源于基层贷款主体的民主监督及汇总申报考核确认的制度建设;有些则审查、审批程序复杂,各级各部门理解不一致,反复较多,执行成本较高。以上这些都影响到农村金融业务的引导与激励政策的有效实施。
(四)部分政策设置门槛太高,影响了农村金融机构的积极性
如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工作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工作都强调遵循政府扶持、商业运作、风险可控、管理到位的基本原则,设置了一系列的条件,如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仅“对县域金融机构上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给予奖励。对上年末不良贷款率同比上升的县域金融机构,不予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仅“对上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上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上年末存贷比高于50%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村镇银行,按其上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这两个政策同时设计了与贷款增长、不良贷款率挂钩两个门槛,显然由于农村金融成本高、效率低的特点,对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水平吸引不大,也不符合制度设计的初衷。
(四)针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资金扶持力度有待加强。一方面,由于农村信用社长期以来信贷资产质量和统计数据不实,根据2002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报表而计算的资不抵债金额并不是真实的损失数量;另一方面,对改革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的一半损失,短期内靠地方和信用社自身显然是无法弥补的。二是资金支持方式有待完善。与支持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国家以账面价格收购和剥离银行不良资产以及用外汇储备向银行注资的方式不同,国家对农村信用社改革在资金扶持上采取了“花钱买机制”的方式,力求促进改革措施的真正到位。但由于资金扶持条件的有限性和转制期限的仓促性,致使“花钱买机制”短期内唯以实现预期的理论效果。
二、国外农村金融扶持政策的实践及经验
为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很多国家在农村金融扶持体系建设方面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考察国外农村金融扶持政策实线及经验,对我国农村金融政策的建设和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利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对农村金融服务进行强制和引导
一是政府扶持建立农村金融机构。美国、法国、日本都由政府出资设立了专为“三农”发展服务的金融机构,并通过立法明确了农村金融体系的主体和市场地位。印度出台了《银行国有化法案》,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必须在农村地区设立一定数量的分支机构。印度储备银行要求商业银行在城市开设一家分支机构,必须同时在边远地区开设2-3家分支机构,否则将不予审批。二是对金融机构提供“三农”金融服务的责任进行强制或引导。如印度中央银行规定要求所有的银行包括外资银行要有18%的贷款投入到优先领域,即主要与农业有关的领域。《美国社区再投资法》规定所有的金融机构要把贷款的15%投放到社区,政府对达到法律要求比例的金融机构进行奖励。
(二)利用财税优惠政策对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进行鼓励和引导
为提高农村金融服务“三农”的积极性,各国普遍采取在财政、税收、监管等政策上给予适当优惠。一是财政补贴。日本在20世纪50年代就制定了农业改良资金补贴计划,规定商业银行从事低息农业贷款可以得到政府的利息补贴,因特殊呆账而造成的损失还可以得到政府的补偿。美国则以财政补贴为保障撬动涉农贷款,农场主可用尚未收获的农产品作抵押,从农产品信贷公司取得9个月期限的“无追索权贷款”,当市场价格不利时,农场主以农产品现货归还贷款,贷款公司从政府取得损失补贴。二是税收减免。这是各国普遍采用的一项优惠政策。泰国、荷兰等国家对主要的涉农金融机构给予长期的免税政策。美国的税法规定凡农业贷款占贷款总额25%以上的商业银行,可以在税收方面享受优惠待遇。三是政府直接或间接拨款,扩大农村金融机构资金供给。如日本政府通过提供低利贷款和认购低息贷款,为涉农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美国联邦土地银行可向金融市场发行债券和票据筹集资金。
(三)把合作金融作为农业金融制度的基础加以重点扶持
美国、德国、日本和法国等许多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合作经济是组织个体农民、个体工商户及中小企业发展经济、参与市场竞争的有效组织形式。合作金融的参加者多是社会中低收入阶层和贫困阶层,是市场竞争中的弱者。美国、日本、德国等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明确信用社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法人,免征税收。如美国国会于1937年决定对信用社享受免征联邦收入所得税的待遇,并在《联邦信用社法案》中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美国信用社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其社员的储蓄性股份,作为一种长期负债,所有者权益由储备、公积金和未分配的盈余这三部分组成,并不包括储蓄性股份,所以社员存放在信用社的资金名义上仍被称为“股份”,其收益也即为“红利”,而不是利息,从而免征个人利息所得税,这两大免税特点使信用社迅速成为最受欢迎的金融机构。日本在政府的扶持下,建立了全国联网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扎根农村的合作金融组织,在农村发挥着信贷主渠道的作用。
(四)通过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环境促进农村金融的规范发展和规避风险
在不断通过各种政策强制、鼓励和引导加大农村金融信贷投放的同时,各国政府也十分重视农业保险、担保、农村公共信息服务体系等的建立和健全,以便促进农村金融的规范发展和规避风险。一是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美国于1938年颁布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并在此后进行了多次修正以对所有农作物进行保险。日本早在1929年就颁布了《家畜保险法》,经过多次修改补充,目前,形成了《农业灾害补偿法》。法国政府于1960年7月通过法律规定实行农业保险,1964年建立了农业损害保障制度,拓展了保险范围,并由国家农业灾害委员会负责补偿受灾农民的损失。1982年又通过法律强制实行自然灾害保险。法国农业保险体系基本上由私有保险公司组成,政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二是健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法国通过地方农业局对法国农业信贷银行向农业合作社提供的农副产品收购贷款进行担保;日本政府农林渔业信用基金协会和农林中央金库则共同出资设立了农林渔业信用基金(日本政府占83%),对农林中央金库体系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其发放涉农贷款。三是改善公共信息服务。德国建立了面向农村的公共信息服务体系、信用体系、土地抵押品登记制度等为农村金融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
三、借鉴外国经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扶持政策的建议
国际经验表明,给予农村金融政策扶持是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必不可少的措施。因此,应充分借鉴外国经验,建立完善符合我国实情的农村金融扶持政策,推动金融资源要素向“三农”有效配置。
(一)遵循“普惠制”原则,进一步提高财税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和力度
应遵循“普惠制”原则,“加快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在政策支持方向、力度和政策结合方式、时机等方面形成合力。一是适当的税收优惠。遵循“普惠制”原则,对达到一定支农要求的金融机构都给予相应的所得税和营业税优惠。二是扩大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补贴范围。对凡是在农村设立网点的金融机构都给予一定的费用补贴,补偿农村金融机构运营成本。特别是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农民确实需要但又达不到规模效益的农村金融机构网点的财政弥补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县域机构发放涉农贷款的奖励。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财政部在黑龙江等9省(市)开展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奖励试点经验,并不断提高奖励标准。建议首先从理论层面对涉农贷款的内涵、外延及特征进行科学界定,解决不同的扶持政策对涉农贷款不同的解释;其次剖析在落实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中的操作障碍及其根源,进而规范各类金融机构有关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申报、确认制度;再次要提高奖励标准,对县域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增量超过上年的,15%以内部分给予1%奖励,15%以上部分给予2%奖励。四是结合“进一步完善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政策”要求,将财政、公共性资金存款优先向支农力度大的金融机构倾斜。建议市、县两级财政部门按“存贷同比”原则,即按各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占比调配相应的财政性存款份额,调动各金融机构支农的积极性。五是建立涉农贷款项目的配套机制。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涉农贷款贴息和资金配套,降低单独由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支持的涉农贷款项目风险,提高金融机构的支农积极性。六是实行涉农贷款利息补贴和储蓄存款免缴利息税制度,使利率由金融手段转变为财政金融综合手段,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二)遵循“尊重历史,正视现实”原则,在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同时突出抓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
国家对农村金融机构在采取“普惠制”优惠的同时,应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制定一些单独的扶持政策。一是对只要是按照服务“三农”原则设立、改制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都纳入合作制体系,享受统一的政策优惠和行业监管。因为现行的许多农村金融扶持政策,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资金扶持、存款准备金、银行业监管收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仅局限于农村信用社和由农村信用社改制而成的农村合作银行享受,而同是农信社改制而成的农村商业银行却无法享受。目前,国家对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总体方向是按照市场原则,坚持股份制方向,“力争用5到10年时间把农村信用社分期分批办成产权明晰、经营有特色的现代金融企业。”但由于农村商业银行无法和农信社、农村合作银行享受一样的优惠政策,影响了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变身农村商业银行的积极性。事实上,即使改制成为农村商业银行,根据国家的政策要求和自身实际,仍然主要承担着服务“三农”的职能,理应获得与合作金融机构同样的优惠待遇。二是逐步取消各种制约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政策障碍。如近年来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而农村信用社却由于政策障碍无缘代理“新农保”基金账户,从而影响了“新农保”业务在农村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三是继续延长税收优惠政策。2009年末,农信社所享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到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营的正常好转。应结合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沉重、支农实力受限等特点,继续对农村信用社实行税收优惠。四是支持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下决心解决农村信用社由于体制、历史等因素形成的大量不良资产问题,补偿其为农村经济发展付出的代价。
(三)针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特殊情况,实行差别的货币、监管政策
总的来说,对农村金融机构应主要采用扶持性、鼓励性的货币和监管政策。一是实行差别的存款准备金政策。对涉农贷款占比高的县域金融机构,继续适度调低存款准备金率,鼓励其增加涉农贷款投放。二是在贷款规模和再贷款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在信贷总量调控过程中,对涉农贷款规模给予一定倾斜,特别是对农户贷款规模实行单列。完善支农再贷款政策,有效发挥支农再贷款引导增加涉农信贷投放的作用。三是实行差别的信贷监管政策。针对“三农”客户贷款“短、小、频、急”的特点,允许农村金融机构在信贷管理、产品创新、流程改进、风险控制上进行探索创新。尽快将人民银行、银监会在中部六省和东北三省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经验全面铺开,在新产品审批、推广等方面给予支持。四是实行差别的风险问责、呆账核销等监管政策。对涉农贷款中的不良贷款单独考核。简化核销程序,适当扩大农村金融机构核销呆账优惠政策的贷款时间范围,并给予农村金融机构呆账核销等更大的权限。五是进一步建立完善金融机构支农服务在网点、服务、贷款等方面覆盖程度监管考核与评价体系。出台县域内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的考核机制,确保持续稳定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放。设立适应“三农”业务特点的考核监管指标,国家有关部门对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进行绩效考核时,应区别涉农业务和城市业务考核指标,充分考虑涉农业务收益较低的特点,避免在考核上挫伤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的积极性。
(四)针对农业天然弱质性特点,建立多层次的风险分担机制
必须通过加快农业保险、担保发展,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等予以解决。一是加快推进农业保险建设。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的制度安排,全面发展财政支持下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积极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和区域覆盖范围;对开展农业保险的商业性保险公司给予相应的保费补贴,减免涉农保险营业税。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探索农村信贷和农业保险的合作机制,完善涉农贷款风险转移分摊机制。二是完善“三农”担保机制,切实解决“三农”客户融资担保难的“瓶颈”问题。探索建立政府支持、企业和银行多方参与的政策性、商业性、行业性、互助性等多元化的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合理分散和转移农村金融业务风险。探索建立符合“三农”特点的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发展林权、大型农机设备、土地经营权等抵押和推动动产担保。
(五)针对农村金融保障机制不健全的情况,加强农村金融市场环境建设
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有待提升,农村金融保障机制不健全,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法制建设来给予支持和保障。一是加强农村金融立法、执法工作。美国、日本、印度等国家都有比较完善的关于农业金融的法律体系。我国目前只有《商业银行法》,没有针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的法律,应考虑制定专门的农村金融促进法和监管法,就农村金融性质、金融机构支农责任和各项农村金融支持、促进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加大对违反金融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改善农村金融法治环境,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维护农村金融秩序,保护农村金融机构的利益。二是加快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建立和农户信用评价工作,抓紧建立覆盖全国农村地区的企业、个人征信系统,完善失信惩戒制度,提高违约成本。三是促进农村产权市场发展。加快农村各类可流转资产权益的确权、颁证进度,完善市场化流转的制度安排,培育交易流转平台和机构,建立有农村特点的物权、产权价格形成机制,有力促进农村资产和权益合法、有序地转化为可交易金融资产。
❺ 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五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法人金融机构应当如实统计和上报涉农贷款发放情况。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所属分支机构的监管,县级分支机构应当如实统计和汇总上报县级及以下分支机构涉农贷款发放情况。
第十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对辖区内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的审核工作进行指导,做好奖励审核拨付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奖励审核拨付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反映,保证财政奖励政策落到实处。
第十六条 专员办对辖区内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情况认真审核,出具意见作为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审核拨付奖励资金的依据。
专员办应当加强对奖励资金拨付和使用的检查监督,规范审核拨付程序,确保奖励资金专项使用。
第十七条 财政部不定期对奖励资金审核拨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奖励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价。
第十八条 县域金融机构虚报材料,骗取奖励资金的,财政部门应当追回奖励资金,取消县域金融机构获得奖励的资格,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专员办未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导致金融机构虚报材料骗取奖励资金,或者挪用奖励资金的,上级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追回已拨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❻ 我国现有哪些关于农村金融的法律法规
我国现有关于农村金融的法律法规有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中国农村金融法正在酝酿讨论中,还没制定、公布。
❼ 什么是普惠性涉农贷款
指县域金融机构发放的,支持农业生产、农村建设和农民生产生活的贷款。
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工作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可控、管理到位的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财政部门建立奖励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和激励县域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支持农业发展。市场运作,涉农贷款发放工作遵循市场规律,金融机构自主决策,自担风险。
风险可控,县域金融机构在增加涉农贷款投放的同时,应当加强风险管理,降低不良贷款率,有效控制风险。管理到位,财政部门规范奖励资金的预决算管理,严格审核,及时拨付,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施效果。
(7)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工作汇报扩展阅读
鉴于农村、农业、农民属于不同的分类标准,制度将涉农贷款分别按照城乡地域、用途、受贷主体进行分类统计,从不同侧面反映金融业对农村、农业、农民的贷款支持力度。在对农村贷款的统计上,分别统计了农户贷款、农村企业贷款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
在对农业贷款的统计设计上,不仅统计传统的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贷款,还统计了农林牧渔服务业贷款。在对农户贷款的统计上,不仅统计了农户生产经营贷款,还统计了农户消费贷款。从地域上考虑,除了统计农村贷款,考虑到城市也有用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贷款,因此增加了对城市涉农贷款的统计。
❽ 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是不征税收入吗
根据《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一条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而根据财政部《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9]30号)第七条规定,奖励资金纳入县域金融机构当年收入核算。不符合不征税收入。
一虽有资金拨付文件但没有规定资金专项用途,且明确作为当期收入处理;二是企业也未能确定资金的具体用途;三是企业未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❾ 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管理,建立和完善财政促进金融支农长效机制,支持三农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是指财政部门对上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增长幅度超过一定比例,且贷款质量符合规定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对余额超增的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本办法所称县域金融机构,是指县(含县级市,不含县级区,下同)辖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法人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不含农业发展银行,下同)在县及县以下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金融分支机构)。
本办法所称涉农贷款,是指县域金融机构发放的,支持农业生产、农村建设和农民生产生活的贷款。具体统计口径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7]246号)规定为准。
本办法所称涉农贷款平均余额,是指县域金融机构该年度每季度末涉农贷款余额的算术平均值。
第三条 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工作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可控、管理到位的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是指财政部门建立奖励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和激励县域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支持农业发展。
市场运作,是指涉农贷款发放工作遵循市场规律,金融机构自主决策,自担风险。
风险可控,是指县域金融机构在增加涉农贷款投放的同时,应当加强风险管理,降低不良贷款率,有效控制风险。
管理到位,是指财政部门规范奖励资金的预决算管理,严格审核,及时拨付,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