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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丢了可以补办带什么资料

发布时间:2023-01-01 13:58:52

① 银行贷款合同丢失怎样补办

一般情况下,贷款合同丢了,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行,让银行重新给您一个原合同的复印件。如果您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档。也可以到房产抵押部门查档,但是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② 房屋贷款合同丢了怎么补

房屋贷款合同丢了,有三种处理方法:
1、复印合同;
2、查档补办。丢了购房贷款合同还可以去房产抵押部门查档补办,若办理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档补办也是可以的。提供信息证明;
3、重新签订合同。可以先向各方声明合同作废,然后待三个月到期后,再带上相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并重新再签订一份合同。
怎么计算购房贷款
1、房屋总价不能超过实际偿还能力。贷款买房虽说可以花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但透支金额必须控制在有效偿付能力之内。普通购房者的购房总价应该不要超过家庭年收入的6倍,每月还款不要超过月收入的60%;
2、首付款并不是越少越好。购房者首付款不得低于总房价的20%,申请贷款的额度越大,首付款的额度就越小。选择小的首付款,就可以将其他资金用于别的投资。所以如果购房者有多余存款又有其他较好的投资途径就可以选择最少的首付,因为其他投资的回报可能会大于贷款利息。如果没有较好的投资途径,在有多余存款的情况下还是选择多付一些首付款,因为贷款利息比存款利息高得多;
3、还款期限要适当。借款期越少,每个月的还款额就越少。要根据自己的未来收支情况和自己的人生阶段来选择还款的期限。同样的贷款金额,选择十年的还款期每月要比选择二十年多,但是需要还款的总额比二十年期的要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③ 房屋贷款合同丢失怎么补办

房屋贷款合同丢失怎么补办

法律分析:

贷款合同丢失了是可以补办的。在贷款合同丢失的情况下,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贷款银行,让银行重新复制一份原合同的复印件。如果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档;当然也可以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查档。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④ 房屋贷款合同丢了怎么补

房屋贷款合同丢失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复印补办;借贷人未办银行按揭前丢失贷款合同的需要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后携带有关证明申请注销原房屋贷款合同并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丢失可以携带身份证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或公积金中心查档补办。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⑤ 贷款合同找不到了可以补办吗

法律分析:购房贷款合同相对来说是很重要的合同,涉及的金额大,并且在你还清贷款办理撤销房产抵押手续时,是需要你凭贷款合同等资料办理的。如果发生遗失后,以下三种方法可以补办:1.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到贷款银行,让银行重新给你一个原合同复印件,然后加盖银行公章。2.如果你当时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询档案。3.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行不通,还可以到房产抵押部门去查档,这个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一般不会很多。由此可以看出,贷款合同丢失有补救方法,但是过程都比较麻烦。有的单位也会嫌麻烦不愿意查档。有的银行在补办合同时,有可能还会需要买卖双方都到场,并带齐相关证明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第五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⑥ 办房产证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需要准备这些资料

如今很多人都是贷款买房的,在房贷没有还清前,房子是抵押到银行的,需要结清贷款后带上贷款合同去银行开具贷款结清证明,再去房管所解除房屋抵押才能办房产证。而有不少朋友没有保管好贷款合同,不小心给弄丢了,这种情况要如何办理房产证呢?一起来看看。

1、贷款合同有什么用?
房贷合同内容包括公积金贷款合同主要包括:个人相关信息、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期限、贷款利率、存入自筹资金情况、贷款拨付方式、贷款偿还方式、贷款担保、合同公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其他约定事项等。
从内容上看,好像贷款合同和房产证的办理没有关系,只是和银行双方的借贷关系证明,但是大家别忘了,我们办理房产证的前提是得结清贷款,让银行开具贷款结清证明时是需要用到贷款合同的。
2、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房产证?
先去银行信贷部门补办一份贷款合同,一般银行会把保存的那份复印给贷款人,复印件有银行盖章,和原件具有同等效应。然后,再按照下面的步骤,去办理房产证:
1)带着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以及贷款的还款记录,到还款银行开具贷款已经还清的证明;
2)带着银行开具的证明、原来的产权证、房屋他项权利证书、购房合同、贷款合同、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换证业务。
3)一般情况下7个工作日左右就能拿到新的房产证了。

⑦ 中国银行商品房贷款合同丢了在哪补办

如贷款合同丢失,您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贷款经办行(即原贷款行)申请复印合同。具体要求请详询当地经办机构。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⑧ 银行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可以补吗

一、银行贷款合同丢了可以补吗
1、银行贷款合同丢了可以补。补办方法如下:
(1)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
(2)若借贷人在还未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后,再拿着有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
(3)若申请贷款买房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的话,借贷人也可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银行贷款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贷款,携带资料到银行网点申请贷款;
2、审核,银行对申请人的征信、资产、个人资料等信息进行核实;
3、签订合同,通过审核后,银行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4、贷款发放,银行按贷款合同规定按期发放贷款;
5、归还贷款,贷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⑨ 购房贷款合同丢了怎么补

购房贷款合同丢了的补办方式如下:
1、复印合同,通常情况下,购房贷款合同不会只有一份的。贷款行、开发商、房管局都会有合同原件,只要申请者带上身份证去贷款行或是开发商、房管局复印一份就行了;
2、查档补办,丢了购房贷款合同还可以去房产抵押部门查档补办,若办理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档补办也是可以的;
3、重新签订,如果申请者是在还没有办理银行按揭前就已经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可以先向各方声明合同作废,然后待三个月到期后,再带上相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并重新再签订一份合同。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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