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丧尽天良!中介伪装房东诈骗70岁购房老人1050万购房款,钱能追回吗
上海70岁的周先生在九年时间里给中介陈某指定的账户中先后支付了1050万元的房款。结果发现,自己花了一千多万的房子到最后竟然还不属于自己,周先生掉入了中介陈某挖好的诈骗陷阱里了。房屋中介陈某利用人们对房屋交易流程不熟悉设计了一个骗局,一人分饰两个人角色,把上千万的房款占为己有并挥霍一空。
原来,这一切都是陈某从中捣鬼,陈某利用职务之便,找到了周某,周某对二手房屋过户不熟悉,陈某便以原价留住房源为由让周某追加定金。陈某担心周某怀疑,便利用自己刚离婚的材料伪造了一份自己妻子王某跟胡先生父亲离婚的材料,连相应的材料,房产证、房屋产权人变更等都是伪造的,之后再利用陈某前妻王女士的银行卡收取周某的购房首付款。之后便是各种聊天、房产证等虚假材料骗取周某的信任,周某便一直给陈某打剩余的房款。目前警方已经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陈某,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⑵ 急需用钱,有个中介说把房子过到我名下贷款,可以到手几十万,靠谱吗
这种贷款方式,因为涉嫌了虚假包装骗取贷款,并且会有高昂的中介费用,很多人最后无法还款,使自己的个人征信成为黑户,背负一身债务,这种方式并不靠谱。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会涉及到贷款的情况,有不少人急需用钱,但是又不符合银行的规定,只能找一些中介,但是有不少中介都是骗子,他们从中只是为了赚钱,根本不会考虑客户情况,最后客户会背负一身债务,影响个人一辈子。
一、包装贷款资质涉嫌骗贷,会有各种风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需要钱的时候,一般会在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但是正规机构贷款需要个人资质,有些人没有财产证明,无法从金融机构贷款,只能找个人中介。这些个人中介为了赚钱,会想办法包装贷款客户,把房产过户到个人名下这种方式涉嫌贷款,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因此最好不要采取这种方式,否则自己会承担很大风险。
个人贷款不要相信这种金融中介,应该到正规机构贷款。大家对此有什么其他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⑶ 郑州100多人卖房遭遇连环骗,嫌犯份子是如何取得业主信任的
前言
诈骗套路多,买房卖房要当心。近日,郑州100多人卖房遭到连环诈骗,骗取的金额大多在50万~100万之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嫌疑犯又是如何取得业主信任的,下面笔者将一一道来。
结语
房屋买卖属于重大交易,涉及金额巨大。不出现问题还好,一旦出现问题就有可能需要承受巨大的金额损失。
笔者在此近警醒各位房主,在进行房屋出售、购买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正规合法流程去走,切莫贪图一时的省事或者小利益而做出错误的判断,最终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失。
⑷ 上海一房产中介骗取千万购房款,背后是怎样的诈骗套路
上海一房产中介骗取千万购房款,背后的诈骗套路是比较严密的,骗子就是利用了自己本人的房产中介这个身份便利,同时通过房产中介和房东的两个角色的切换让老年人深陷其中,最后骗的老年人对其转款将近1000多万元。
一、上海一房产中介骗取千万购房款
虽然我们总是愿意把这种诈骗成功归结在老年人的意识不强的身上,但实际情况却是目前骗子的骗术实在是太高明了,我们从刚才的这个案例当中,不难发现骗子不仅能够满足多维度开展工作的可能,而且针对的点也是对点打击,这也就意味着随随便便就能够知道老年人的弱点。就这个方面出发,其实我们还是不要轻易贪图小便宜,贪字得个贫!
⑸ 过户骗取贷款案怎么处理
房产过户骗取贷款的处理:构成贷款诈骗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⑹ 房产中介诈骗的案件有哪些
1、采用欺骗手段截留客户资金,将其非法占有或用于投资、转贷等风险项目。房屋中介公司要求买房者将购房保证金、首付款、购房款等存入中介公司指定账户,由他们“代为保管”,利用办理购房手续的时间差,从事投资、转贷等风险项目,获取中短期收益。
2、中介公司指使公司员工及他人假扮购房人,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少量定金或部分房款后,将房屋过户至虚假购房人名下,最后将骗取的房屋转卖或抵押从中非法获利。
3、利用为购房人代办银行贷款之机将房产抵押给银行,然后冒用购房人的身份证件,将银行发放的贷款占为己有。
4、公布虚假房屋租赁、销售信息,与客户签订租房、购房合同,骗取客户中介费及定金。
⑺ 我把自己房子过户给朋友让他帮我贷款,现在他想卖我房子请问这种我可以起诉他诈骗吗
这个你得有充足的证据才可以,你本来过户给他想贷款这个就不太好,现在房子从法律上来说是他的,他可以处理房子,卖掉或者出租都可以,建议还是好好沟通一下,还完贷款,再把房子过户回来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⑻ 过户贷的套路
法律分析: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第十一条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⑼ 用卖出去的房子己过户的房产证抵押借钱算诈骗吗
用卖出去的房子己过户的房产证抵押借钱算诈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十条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2)携带贷款逃跑的;
(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 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三)关于金融诈骗罪:
(二)贷款诈骗罪的认定。贷款诈骗犯罪是目前案发较多的金融诈骗犯罪之一。
审理贷款诈骗犯罪案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法律依据】
1、单位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三十条和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单位不构成贷款计骗罪。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也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 对于单位十分明显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2、要严格区分贷款诈骗与贷款纠纷的界限。对于合法取得贷款后,没有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到期没有归还贷款的,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对于确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不具备贷款的条件而采取了欺骗手段获取贷款,案发时有能力履行还贷义务,或者案发时不能归还贷款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如因经营不善、被骗、市场风险等,不应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
(三)金融诈骗犯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和犯罪数额的计算。金融诈骗的数额不仅是定罪的重要标推,也是量刑的主要依据。在没有新的司法解释之前,可参照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执行。在具体认定金融诈骗 犯罪的数额时,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对于行为人为实施金融诈骗活动而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或者用于行贿、 赠予等费用,均应计入金融诈骗的犯罪数额。但应当将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扣除。[page]
三、犯罪构成
(一)本罪主体是个人,单位不能构成本罪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所谓串通,在本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前或在诈骗的过程中,相互暗中勾结,共同商量或进行策划,与诈骗犯罪分子予以配合,充当内应而为之提供帮助的行为。
对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其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钱财的行为,应当注意分清两种人员在共同犯罪中采用行为的性质:
1、如果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为主,而采用的行为主要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社会上的其他人员仅是提供帮助的,这时就应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所犯的罪行来定性处理,如是贪污,就应依贪污罪处罚,社会上的其他人员则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如是侵占就应以职务侵占罪治罪,其他人员则以职务侵占罪的共犯处之。
2、如采用的行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为主,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仅是为之提供帮助的,这时就以本罪定性处罚。
(二)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机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转移隐匿,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四)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
⑽ 被骗房产过户,罪犯判诈骗罪,房子已被抵押,怎样做才能减少损失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之后,建议另行诉讼房屋买卖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