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浅谈农村信用社如何支持新农村建设
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办法及措施:
1、农村信用社应按照“扩面、增量、延伸”的应求,进一步延伸贷款对象、额度和期限,使传统种养大户、订单农业户、进城务工经商户等城乡个体经营户的资金需求都能得到较好满足,实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因需发放、动态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积极探索其他授信和贷款保险保证等新型信贷产品,把小额农贷授信模式延伸到民营企业、个体工商业群体,推行评级授信机制,全面满足农村其它方面的信贷需求。通过科学设计信用指标体系,建立公开透明的信用级评定机制,建立健全农户信用档案,取消农户贷款证和凭证发放的机制,建立农户小额贷款信用等级发放。对新投放的小额贷款要达到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的要求,使小额农贷真正做到放得出、管得住、收得回、能创效。
2、加大信贷投入,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信用社应采取“聚集项目、捆绑资金、集中投向”的方式,支持具备区域资源优势、品质好、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大力支持订单农业,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带动科技农业、高效农业的发展。积极积极农户联保贷款方式,支持农户联合体发展农业产业化和区域特色农业经营项目。要通过自主创新的手段,不断探索成立由政府或经济组织牵头组织成立农户大额贷款联担保组织,为大额农户贷款需求提供担保,发展区域规模农业经济。建立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库,重点支持发展一批从事国家、省、市、区级确定的农业产业化开发经营项目的企业和利用当地资源、经营规模大、带动较强的大型涉农加工企业,培植大龙头,创造大品牌,使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机联结起来。
3、支持农城镇化建设,促进农村和谐发展。农村城镇化是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实现以城带乡、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农村信用社将大力支持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介入城市和重点镇、中心村的道路、供水、供电、通迅、住房、广播电视、普及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建美好家园。大力支持集体观光、旅游、休闲、度假于一身的休闲农业的发展,缩减都市与农村发展的差距。
4、支持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促进打工经济发展。随着城镇化建设加快,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农村重要剩余劳动力已经逐渐向城镇转移。为增强农民自主创业能力,农村信用社应大力拓展创业类贷款。对进成务工发放“打工路费贷款”,为打工农民提高文化技能发放“打工助学贷款”,为打工农民回乡兴业发放“打工创业贷款”,为农民打工提供信贷、结算、咨询服务,提高农民的打工收入,促进农村打工经济发展。
5、深入创建“信用工程”,培育文明乡风民风。农村信用计应科学设计信用指标评价体系,认真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和信用社区的评选活动,大力倡导“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培育诚实守信的文明乡风民工。同时,农村信用社应加强信贷投放的管理,加快征信系统建设。要牢固树立诚信可贷、失信制裁的信贷投放准则,信用户予以信贷支持和利率优惠,对失信户予以惩戒,分类制裁。一是停止放贷。对现有的逾期贷款户,不再注入新的信贷资金;二是加强监督。对于在金融行业有贷款逾期行为的对象申请贷款,均应特别加强监督;三是信贷制裁,对于不讲信用的贷款户,取消其贷款资格画皮是经济制裁。对失信到逾期贷款户坚决按合同规定予以加罚息;五法律制裁。对恶意逃废债行为,通过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切实维护诚信环境。
6、积极创新农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支农服务水平。农村信用社应全面推行支农客户经理制度,实行“包村包片包户”信贷服务,有条件的信用社应成立支农服务中心,坚持从细处入手,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积极构建与政府、农户之间定期的信息交流机制,减少农户生产的盲目性,增强农户生产的抗风险能力,实现“三赢”局面。
『贰』 贷款增户扩面做不好的原因
你好请问是问贷款增户扩面做不好的原因是什么吗?贷款增户扩面做不好的原因是:
1、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
2、信贷人员应对竞争的意识不强、措施不足。
3、制约我国贷款增长的主要原因不仅在于金融体系中,而且存在于整个经济结构中。
『叁』 银行贷款的工作总结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以下是我收集的银行贷款的工作总结,欢迎查看!
贷款是农信社的主要资产,贷款管理直接关系着资产质量高低和资金效益好坏。因此,搞好贷款管理,提高管理效果,合理规避资金风险,以便有效支持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信贷资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是农信社追求的目标。
“五个”坚持清思路
坚持正确投向,合理发放贷款。 农信社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宏观调控政策,不断调整和优化贷款投向,合理发放贷款,严禁向国家禁止、限制及目前投资过热的行业和项目发放贷款,严禁向风险集中程度高、超出自身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的业务领域发放贷款。
坚持立足社区,支持县域经济。社区经济是农信社生存的基础,新农村建设是其发展的机遇,支持好社区经济,服务好新农村建设,才能获得稳固的储源和优良的客户。农信社应做到小额贷款不跨社区,其他贷款不跨县(市、区),在支持好社区“三农”经济的基础上,支持县域内具有优势和特色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坚持小额分散,扩大农户贷款面,弱化风险、站稳农村市场。农信社应在巩固现有市场和客户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灵活多样的特点,加大投放力度,增加投放密度,提高投放频率,扩大农户和社员贷款面,分散风险、站稳农村市场,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
坚持放开质押、提倡抵押、控制保证,优化贷款结构。在贷款方式上,农信社应放开有价证券质押的贷款,做到随到随办,不受存贷比例限制;大力提倡抵押担保贷款,不断创新抵押担保方式,拓宽抵押物品范围;对保证担保贷款,除农户联保和小额贷款外,予以适当控制,特别是大额保证担保贷款要严格控制。努力提高抵(质)押担保贷款占比,优化贷款结构。
坚持效益第一,加大营销力度。农信社应对县域主导产业中具有竞争优势的骨干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和分类排队,对其中法人代表人品好、信誉高、能力强,资产负债率、贷款占资产比重较低,自筹资金占比较高,产品市场前景好,盈利能力强,对地方经济有拉动作用的优质企业,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参与市以上管理部门组织的社团放款,有选择地向大型优质骨干企业,交通、通讯、电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市开发项目等发放贷款,提高资金运用率,培育新的效益增长点。
“六个”严格定规范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严格贷款程序,杜绝逆向操作。农信社应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贷款,即贷户向信用社申请、信贷员调查、信用社贷款小组审查审批(超权限逐级上报审查审批咨询)、办理贷款手续。严禁违反贷款程序审批,搞逆向操作。
严格贷款条件,把好贷户准入关。农信社应对借款人提供的贷款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对以设备抵押申请贷款的予以严格控制,大力提倡房地产抵押,确保抵押物具有增值的价值。
严格贷前调查,摸清贷户底数。农信社应高度重视贷前调查。至少应由二名信贷员同时对借款人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对多头贷款、有逃废银行贷款行为的不予支持。 严格贷款责任,实行终身负责。农信社不良贷款余额长期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是没有真正落实贷款责任人,放款责任不清。因此,农信社发放贷款应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小额贷款由信贷员为责任人,大额贷款由信用社和县级联社领导为责任人,并实行终身负责。 严格贷款审批,确保科学决策。各级农信社应严格执行贷款集体研究审批(咨询)制度,做到集体研究、少数服从多数和决策人一票否决,按权限审批(咨询)贷款,禁止不经集体研究和超权限审批(咨询)贷款等违规行为,保证贷款决策的科学、民主、公正、合理。 严格贷款手续,把好资金“闸门”。农信社应严格按照《担保法》、《贷款通则》、《贷款操作规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办理贷款手续,做到手续齐全、合法有效,避免形成无效手续,给清收带来隐患。
“八个”加强促效益
加强贷后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农信社应彻底改变以往重放轻管的粗放经营方式,贷款发放后,信贷人员应定期深入贷户查看资金使用、生产经营等情况,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发现贷户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贷户改进完善,降低风险;还应及时向借款人、担保人催收到逾期贷款,做到手续合法有效,防止贷款超诉讼时效和保证期间;对到期贷款,坚持按期收回,贷户需要时再发放。严格控制借新还旧贷款,维护借款合同的严肃性,并加强以物抵债管理。
加强档案管理,为业务发展服务。农信社应尽快实现微机联网和贷款信息电子化管理,以便各级农信社及时检查、考核贷款和查询贷户信息;建立健全客户经济档案,为客户贷款服务。农信社上级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贷款挡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足及时督促补充完善。确保贷款档案的完整,有效地为信贷业务发展提供服务。
加强贷款考核,提高管理效果。各级农信社应制定贷款考核办法,分别对基层信用社和信贷人员在支农贷款和小额贷款的发放量、农户和社员贷款覆盖面、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效果、信贷资产质量和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及时发现考核中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贷款考核办法,改进贷款考核工作,提高贷款考核和管理的效果。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提高贷款管理效果和信贷资金效益,必须解决目前农信社信贷人员素质较低和管理水平较低的问题。因此,加强信贷人员队伍建设是各级农信社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将原则性和促销能力较强,业务素质较高,懂企业财务,有敬业精神和进取精神的人员充实到信贷队伍。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优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的信贷人员队伍,为顺利开展贷款管理奠定基础。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行为。农信社在贷款管理上,应遵循靠制度规范、按制度办事、依制度处理的原则,结合辖区实际,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不折不扣地落实到贷款管理的全过程和操作的每一个细节。
加强社政协调,优化管理环境。各级农信社应及时主动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工作,使其明白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支持农信社依法合规管理贷款;积极与人行、银监、司法、政府宏观经济部门等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新出台的金融、产业、宏观调控政策及法律法规,更好地指导和做好贷款管理工作;敦促有关部门进一步改善执法环境,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
加强手段创新,提高管理效率。农信社贷款管理应结合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及时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手段,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效率,形成一套先进有效的现代金融企业信贷管理机制。
加强稽核监督,保障管理规范。稽核监督是农信社内部监控的重要形式,加强对信贷业务的稽核检查,有利于促进农信社和信贷人员正确贯彻国家信贷政策,提高贷款管理水平。因此,各级农信社应通过日常稽核、专项稽核、离任稽核等有效方式,采用现场或非现场稽核的方法,加大对信贷政策、信贷原则、信贷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贷款质量和效益状况等方面的稽核力度,加强对信贷管理人员贷款管理行为的监督,对查出的问题随时进行处理,发现重大问题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提高稽核效果,增强稽核威慑,保障贷款管理机制平稳运行。
回顾20**年,感谢公司给予的机会,让我有幸成为公司这个大家庭的一员;感谢公司领导的信任,让我从事我擅长的工作;感谢师父的悉心教导,让我提高法律实务操作能力;感谢公司同仁的支持、配合,让我的工作顺利完成。
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我认真履行了岗位职责,协助信贷部门在信贷业务调查、审查、检查三个阶段提供法律支持。现将20**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初到公司,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我拟定了信贷业务合同、员工聘用合同,贷前调查资料、贷中审查资料、贷后检查资料等,经过部门领导修订,公司经理层讨论通过并正式使用。同时还协助综合管理部出具公司部门职责、员工岗位职责、以及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等。
在日常业务中,积极参与信贷业务贷前调查,与客户沟通交流、收集信贷业务资料、学习贷款项目评估,通过现场测评和财务指标分析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资产保证,等。在业务熟练后,尝试设计了信贷业务操作流程,经领导的耐心指导,在经理办公会通过,完善了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在业务受理环节,为客户提供信贷业务咨询,收集客户信贷资料,对客户申请进行初级评估,符合公司信贷业务条件的客户,上报公司经理层,落实经理层的决策。协助信贷部办理资产评估、与客户签订合同、办理公证、办理他项权登记,等,全程为信贷业务提供法律支持。
在贷款审查环节,对信贷部提交的客户申请,按照岗位职责对客户的借款用途、还款来源、自有资产偿债能力、借款方式等进行评估,对业务潜在的风险如实上报经理层。参与贷审会讨论,为贷审会提供法律意见,制作贷审会记录,协助信贷部门落实贷审会决议。
在贷后管理环节,协助信贷部进行贷后管理,主要通过现场检查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正常,收集客户财务资料,通过财务分析,判断其各项财务指标是否在可控风险范围之内,进而测算客户有无还本付息的能力、有无潜在违约行为,撰写贷后检查报告等。对涉诉案件到司法部门办理立案、报案、诉前保全,协助司法部门办理查封、扣押等。
在日常工作中,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加强业务学习,通过自己购买书籍、网络、以及公司提供的各种学习培训机会,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与业务技能。
在与其他部门的配合中,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办理事务,加强了与其他部门的协作能力,增进了与其他部门的感情,赢得了公司其他同仁的认可。
20**年,我将继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尽心尽力的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在2012年的基础上, 我将加强与信贷部、贷后管理部同事的沟通、协调,做到部门之间信息的无缝对接,防止传递时间影响业务质量和业务数量。在业务操作中,要提高执行力度、强度,继续加强学习业务知识,提高项目评审能力、以及撰写风险评审报告的能力。
最后,再次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信任,感谢师父的悉心指导,在新的2012年里,一定不辜负领导的期望,一如既往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和其他部门配合,共同迎接收获的2012年。
XX银行自支持妇女“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开展以来,我行以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为“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双学双比”小额信贷是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为满足广大农村妇女想富、求富、奔富的强烈愿望,同时帮助那些有项目但无资金的妇女走出困境,我行积极制定“双学双比”小额信贷实施方案。自“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开展以来,经过我行与XX县妇女联合会的共同努力,于2009年5月13日联合下发了《关于XX县“巾帼创业”贷款的实施意见》,截至2011年11月28日,XX银行共发放小额巾帼致富贷款XX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XX万元,支持妇女户数达XX户,较去年同期XX户。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使得广大农村妇女及基层群众对我行的小额信贷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小额信贷为农村妇女铺平了致富路。近年来,我行在强化服务上下功夫,不断巩固成果,积极扩大小额贷款的辐射面,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一、深入调研,选准项目,奠定小额信贷工作的扎实基础
我行自“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开展以来,经过广
泛深入的宣传,小额信贷可以说是家喻户晓。有很多妇女想利用小额信贷致富,但苦于没有合适的项目。项目服务是小额信贷工作的基础。要把小额信贷工作做实做好,必须从项目上入手。每年我行与基层妇联都通过实地参观、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对适合本地区妇女发展的'项目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加强与我行在农村妇女创业、致富环节上的沟通与交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帮助广大妇女选项目,上规模。
二、加强管理,严格把关
确保小额信贷的安全运行 为确保国家信贷资金安全,保证小额贷款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我行与基层妇联共同把关,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制定了调查、审查、贷后跟踪服务等一套管理制度,确保小额信贷的安全运行,为妇女打造出一条增收致富的通道。 在实际工作中,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严格把关,确定信贷对象。贷款前组织人员深入农户家调查摸底,把那些信誉好、有文化、有技术、缺资金的农村妇女作为我行小额信贷支持对象,同时对妇联推荐的贷款对象,我行积极上门调查研究,优先扶持。
三、主动服务,扩大信贷规模
为了更有效地动员农村妇女发展致富项目,推广小额信贷,对没有项目的贫困妇女,帮助她们选择适合市场需求和妇女自身发展的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的项目,并给予信
贷支持;对原有项目,有一定偿还能力的家庭,帮助她们打消顾虑,支持她们扩大生产规模。巾帼建功活动总结
四、是简化手续,方便妇女贷款
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在合规的前提下,我行将尽量简化手续,最大限度地提供方便。
五、强化服务,注重实效
促进小额信贷的良性循环 为保证小额信贷工作顺利运作,我行多渠道挖掘资金潜力,尽量满足小额贷款资金需求。在小额信贷运作过程中,发现项目户妇女及准备上项目的妇女普遍缺乏技术,广大妇女科技素质偏低成为小额信贷发展的瓶颈。科技服务是小额信贷工作的关键。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2年XX银行信贷人员通过金融服务“家家到”活动的开展,更加积极的推进、支持妇女发展生产,推行完备的贷款计划以及贷后追踪服务。为广大妇女增收致富提供更好的资金服务,保证在贷款条件充分的条件下,随到随贷,不拖延,不延误农村妇女的生产发展。更有效的对农村妇女提供宣传,推广贷款业务,使其更为熟知贷款的程序及贷款利用效益,充分调动其生产经营的积极性。
在20**年支持妇女“双学双比”和“巾帼建功”的基础上,计划新增支持妇女户数达XX户,新增支持小额巾帼致富贷款XX万元,使更多妇女走上了“学技术、学管理,
比效益、比发展”的创业致富之路,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农村合作金融主力军作用。
『肆』 信用社农户扩面是什么意思
信用社农户扩面,即增户扩面是指农商银行经营转型、风险防控和占领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要方法之一,也是避开同业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
增户扩面的工作重点:
1、思想观念要发生转变,要改“坐商”为“行商”,不能再等客上门。
2、销方式要改变。
3、目标客户要改变,现在以小额、流动、分散的客户为主。
『伍』 农户贷款的当前农户贷款难的原因与对策建议
农户贷款难的问题比较复杂,存在诸多方面的因素,概括起来主要有: (一)政策和市场因素
作为中部欠发达地区,传统农业比重较大,农业内部结构不尽合理,随着近几年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大力推进农业结构的调整,使农业结构渐趋优化,总体上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的要求。由于受地域及局部环境的影响,地方有关配套政策相对滞后,政府短期目标行为比较突出,影响了当地农业支柱产业的形成和农业的深层次开发。表现为农业主导产业及特色不明显,重点不突出,在结构调整中片面强调市场导向,而忽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一些地方领导行政干预严重,不顾农民意愿,一哄而起,农业结构的调整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如鄂东某县前几年为发展蚕桑,要求农民大面积种植蚕桑,当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后,蚕桑卖不出去,又挖掉蚕桑,后来市场稍有好转,又重新种植蚕桑,不行后又挖桑,形成“种桑、挖桑、再种桑、再挖桑”的怪事,结果不仅使农民利益受到损害,也使农业银行和信用社贷款受到损失,挫伤了农民生产和结构调整的积极性。农业是投资大、周期长、收益小的行业,对农户贷款几乎没有什么盈利,从经营角度讲,农村金融部门对这种低效农业不甚愿意给予贷款,这在客观上制约了对农户贷款的发放。地方相关政策的不配套,缺乏长远眼光和对市场的准确把握,以及不适当的行政干预,必然影响到信贷功能和作用的有效发挥,削弱了其支农的力度。
(二)资金因素
农户贷款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发放,而信用社由于多年积累下来的各种矛盾和大气候的影响,经营中遇到很大困难,不良信贷资产占比重高,资金实力普遍不足。制约了对农业生产和农户所需的信贷投入。资金不足是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的突出问题。尽管近几年人民银行对信用社支农再贷款力度加大,资金总的看有所松动,但仍有不少信用社存在资金紧张问题。不少县市信用联社经常动用存款准备金,还有的县市为保付而不得不使用人民银行紧急贷款。信用社资金不足表现为:一是信贷资产质量板结,酿成了流动性陷阱,大多数信用社不良信贷资产占比达80%以上,大量不良信贷资产造成信用社支农能力下降;二是一些信用社亏损过大,占用了大量资金,造成了信用社支付困难,亏损的压力既削弱了信用社支农能力,又加剧了其支付矛盾,形成沉重的包袱;三是结算短脚,异地汇款几度转汇,又难于到帐,使农民客户不能得到快捷、便利的服务,致使一些大户和对公户纷纷转移他行,信用社的业务空间受到挤压,筹资能力受到削弱,进一步导致信用社负债比例失调。
(三)农村信用环境因素
在农村,尤其是在欠发达的贫困山区,人们的信用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相对缺乏对信贷资金还本付息的主动性。农村金融业由于本身具有经营上的风险性,对法律机关的依赖性很强,但目前司法效率不高是不争的事实,使农村金融部门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不少信用社出于无奈,对大量不良信贷资产只好采取消极态度,一般都不愿意使用起诉方法来保护金融债权,使许多信贷资产处于自然流失状态。农村行政干预贷款现象也十分严重,由于近几年基层商业银行信贷权限上收,机构撤并,一些县、乡行政部门指令信用社发放本不应由信用社发放的非农贷款,这些贷款往往都是有借无还,使那些急需资金的农户得不到贷款支持。
(四)农户因素
对大部分农户来说,贷款难主要是由于偿还能力的问题。目前农户联保、抵押担保还不健全,一些边远山区这一办法尚未启动,缺乏贷款保证条件是农户得不到贷款支持的一个重要因素。就农户抵押物来看,仅仅是陈旧的农机具和房屋,由于农村距城区较远,这些抵押物多数未经过公证和过户。对农户的大额贷款的抵押实际是形同虚设,一旦贷款出现风险,抵押物难以受到法律保护。尤其是近年来农民收入普遍下降,稍有风险的项目不敢开发,农民单纯依靠种养业,收入很低,对贷款缺乏承受能力。大额信用贷款放出后很少能够归还,因此信用社非本社的存单作质押,一般不放大额贷款,而单纯从事种养业的农户,很少有大额存单进行质押,这必然影响到大额贷款的发放。
(五)贷款机构因素
一是健全了内控机制,收贷收息力度加大,对贷款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只惩不奖,使信贷人员普遍产生“惧贷”的心理,多以不贷为上策。加上目前信用社正逐步推行“工效挂钩”的人事工资制度改革,使信贷人员感到收贷收息与工效挂钩的压力和责任不断加大,受个人利益驱动,造成信贷人员畏首畏尾,以规避风险、明哲保身为主。
二是信用社放款的额度、权限也制约了农户贷款的发放,按规定5000元以上的所有贷款都必须报县联社集体审批。基层信用社只能发放少量的5000元以下的小额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农户的正常贷款。而且贷款手续繁琐,环节多,时间长,即使发放一笔小额贷款,从申请到发放,少则一个月,多则2—3个月。
三是在执行贷款政策上存在偏差,如有的信用社在对农户的等级评定中,要求申请贷款的农户必须在信用社入股,有股金和其它条件的,可评为一、二等,没有股金的则评为三、四等,而三、四等是不能获得贷款的,使那些没有人股但又需要贷款的农户得不到信用社的支持。
四是一些信贷人员作风不扎实,没有经常深入农户,了解农户的生产和资金需求情况,对信用社的支农政策宣传不够,服务不到位,只是被动地应付,甚至存在关系贷款、人情贷款的现象,使那些真正需要贷款而没有“路子”的农户实难获得贷款。
(六)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的政策因素
自1999年人民银行出台支农再贷款政策后,通过不断增加支农再贷款投入,较好地解决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紧张状况,扩大了农户贷款面,有力地支持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其积极作用是很明显的。但从支农再贷款的管理上看,支农再贷款期限较短,不能与农业生产的周期相适应。农业生产具有周期长、季节性强的特点,其资金周转比较慢,一般地说,传统的种植业生产周期大多在6个月以上,养殖业大多在9个月以上,有的经济作物如林果特产品甚至达2—3年才能产生效益。而支农再贷款的期限最长为一年,与农业生产周期不同步,与农户需求不一致,使得部分缺资信用社对支农再贷款的申请和使用采取极其谨慎态度。事实上,近两年已有一部分支农资金不能按期收回,信用社只好以拆借资金归还人民银行再贷款,影响了信用社对农户贷款的积极性,也影响了支农再贷款的效果。 从当前看,要把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问题作为农村金融部门特别是农村信用社的中心任务,要站在农民的立场上来思考问题和处理问题,把是否符合农民利益、是否让农民满意作为信用社支农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为此,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建议之一:加大支农投入,增加支农信贷资金
朱镕基总理在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指出:“农业是经济的基础,农业问题是未来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而解决其资金来源则应主要依靠农村信用社”。因此,农村信用社应充分发挥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作用,加大信贷支农力度,进一步拓展信贷支农范围,扩大服务领域,把贷款重点放在支持农户和农业生产上。信用社支农信贷投入总量不能低于上年水平,对农户和农业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例应达70%左右。信用社要大力做好资金组织工作,认真清理外拆、外借、外贷资金,两级联社要做好辖内信用社的资金余缺调剂工作,确保支农资金及时投放:信用社在资金不足时,可酌情向人民银行申请支农再贷款,合理确定再贷款的期限和金额,保证用于信用社增加农户贷款。
建议之二:明确支持重点,搞好结构调整
农村金融部门要适应农业结构调整需要,拓展信贷领域,把支持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着力点放到支持结构调整上来。集中资金优先发放农户种养业贷款和为农业服务的农产品加工、运输、小型农机具贷款,支持以公司加农户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贷款和农户多种经营贷款。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专业大户起着重要的带动作用,它们为农金部门扩大信贷投放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要重点支持专业大户从事农业结构调整的资金需要。为防止结构调整可能造成的信贷资金流失,政府可建立农业结构调节基金,增强农户在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抗风险能力。政府在农户优势项目的产出期,可按农产品销售额提取千分之五的风险调节基金,作为农业发展项目专项扶持资金或新发展农业项目风险补偿金,在农产品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政府从调节基金中适当拿出一部分,作为价格补差,以平衡农户 心理,保护优势项目的稳定发展,避免“跟着感觉走”的短期行为。
建议之三: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提高社会信用水平
在这方面要借鉴广东高州市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大力推行农村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的“三信”建设试点工作,由农信社、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户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共同建立一种“四位一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具体通过评估农户资信、划分信用等级、确定授信额度、核发贷款证等,建立“一户一档”的贷款管理制度,提高整个农村社会信用水平:为解决那些急需贷款扶持而又缺乏相应保汪条件的大额农户贷款问题,可由政府牵头成立专门的中介担保机构,为农民提供相应的担保服务,培植更多的既符合贷款政策又具备贷款条件的农户,以利于争取信用社的进一步扶持,健全农联保贷款网络组织体系,农户小额贷款的联保可在自然村、组中进行,农村专业大户的联保应由所在乡、镇种养专业协会成员联保,无论那一类的联保都应手续齐全,切实做到既联保,又联责。
建议之四:完善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信贷管理机制
一是对大额农户贷款亦可实行信用放款,在健全农户经济档案、夯实农户信息咨询系统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农户信用贷款的额度,针对不同的农户,不同的农业项目准许发放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信用贷款。
二是适当下放农户贷款审批权,对20000元以下大额农户贷款,只要资金充足,可由乡镇信用社自主发放,只报联社备案。
三是在加强内控机制的同时,建立信贷激励机制,推行信贷营销责任制,把发放“三农”贷款、扩大农户贷款面作为对信贷人员考核的内容之一。在进行人事工资制度改革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地方实际,尽可能地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相关配套措施,保证责、权、利的对等,充分调动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从机制上消除他们的“惧贷”心理。
四是对贷款的责任追究应区别对待,如对种养业大户确因自然灾害招致贷款损失,不应由信贷人员承担全部责任,以减轻信贷人员的心理压力。
建议之五:改进工作作风,完善金融服务
要在加强贷款管理的同时,按照灵活、方便、安全的原则,改进贷款方式,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民贷款。推行贷款公开制度,实现贷款发放“四公开”,即计划公开、对象公开、额度公开、利率公开,以接受农户的监督,增加透明度。信用社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信贷人员要经常深入农户,搞好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农户的生产、生活资金需求,想农户所想,急农户所急,为农民提供资金、信息、技术等多方面的服务,当好农民致富的好参谋。
从长远看,为了解决信用社的历史包袱问题,增强信用社的资金实力,有必要从政策上加大对信用社的扶持力度。
第一,是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对农村信用社发放的粮棉油种养业贷款应免征营业税,对贫困地区信用社继续免征所得税,对高风险信用社在一定期限内实行免税优惠,使之能休养生息,降低财务风险。
第二,是实行优惠的财政政策。对信用社因承担政策性贷款业务造成的亏损包袱和信用社过去支付的保值储蓄贴补息,国家财政应予以补贴。
第三,是合理消化历史包袱。可考虑:A.对在行社脱钩时农业银行甩给信用社的不良资产划回农业银行;B.过去政策性的农业学大寨贷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的村组集体贷款、小水电贷款等大多已成呆帐,应由国家和地方政府用专项资金予以本息核消;C.对信用社近些年来承担的在抗灾、扶贫、扶持集体经济、支持农业产业化建设等政策性支农业务中形成的不良资产,应由国家财政和人民银行共同组建全国信用社不良资产管理机构,采取收购的形式予以剥离;D.加大农村信用社呆帐核消力度,对有自身承受能力的信用社,允许其提高呆帐核消比例。
第四,是实行低成本融资政策。各级政府可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资金,以低利率、长期限(三至五年)借给信用社周转使用,人民银行可对各地流动性较好、信用较好,但暂时资金不足的信用社实行低息短期融资,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支持力度。
『陆』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的内容
第一条 为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支农服务水平,规范农户贷款业务行为,加强农户贷款风险管控,促进农户贷款稳健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户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生活消费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本办法所称农户是指长期居住在乡镇和城关镇所辖行政村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开办农户贷款业务的农村金融机构。
第四条 中国银监会依照本办法对农户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坚持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本着“平等透明、规范高效、风险可控、互惠互利”的原则,积极发展农户贷款业务,制定农户贷款发展战略,积极创新产品,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与考核激励机制,加大营销力度,不断扩大授信覆盖面,提高农户贷款的可得性、便利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加强产业发展与市场研究,了解发掘农户信贷需求,创新抵押担保方式,积极开发适合农户需求的信贷产品,积极开展农村金融消费者教育。
第七条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结合自身特点、风险管控要求及农户服务需求,形成营销职能完善、管理控制严密、支持保障有力的农户贷款全流程管理架构。具备条件的机构可以实行条线管理或事业部制架构。
第八条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包括建档、营销、受理、调查、评级、授信、审批、放款、贷后管理与动态调整等内容的农户贷款管理流程。针对不同的农户贷款产品,可以采取差异化的管理流程。对于农户小额信用(担保)贷款可以简化合并流程,按照“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动态调整”模式进行管理;对其他农户贷款可以按照“逐笔申请、逐笔审批发放”的模式进行管理;对当地特色优势农业产业贷款,可以适当采取批量授信、快速审批模式进行管理。
第九条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优化岗位设计,围绕受理、授信、用信、贷后管理等关键环节,科学合理设置前、中、后台岗位,实行前后台分离,确保职责清晰、制约有效。
第十条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提高办贷效率,加大惠农力度,公开贷款条件、贷款流程、贷款利率与收费标准、办结时限以及廉洁操守准则、监督方式等。
第十一条 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农户贷款业务应当维护借款人权益,严禁向借款人预收利息、收取账户管理费用、搭售金融产品等不规范经营行为。
第十二条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提高农户贷款管理服务效率,研发完善农户贷款管理信息系统与自助服务系统,并与核心业务系统有效对接。 第十三条 贷款条件。农户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农户贷款以户为单位申请发放,并明确一名家庭成员为借款人,借款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户籍所在地、固定住所或固定经营场所在农村金融机构服务辖区内;
(三)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四)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五)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六)借款人无重大信用不良记录;
(七)在农村金融机构开立结算账户;
(八)农村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贷款用途。农户贷款用途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农户贷款。按照用途分类,农户贷款分为农户生产经营贷款和农户消费贷款。
(一)农户生产经营贷款是指农村金融机构发放给农户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包括农户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贷款和农户其他生产经营贷款。
(二)农户消费贷款是指农村金融机构发放给农户用于自身及家庭生活消费,以及医疗、学习等需要的贷款。农户住房按揭贷款按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揭贷款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贷款种类。按信用形式分类,农户贷款分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以及组合担保方式贷款。农村金融机构应当积极创新抵质押担保方式,加强农户贷款增信能力,控制农户贷款风险水平。
第十六条 贷款额度。农村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偿债能力、贷款真实需求、信用状况、担保方式、机构自身资金状况和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农户贷款额度。
第十七条 贷款期限。农村金融机构应当根据贷款项目生产周期、销售周期和综合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第十八条 贷款利率。农村金融机构应当综合考虑农户贷款资金及管理成本、贷款方式、风险水平、合理回报等要素以及农户生产经营利润率和支农惠农要求,合理确定利率水平。
第十九条 还款方式。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合理确定农户贷款还款方式。农户贷款还款方式根据贷款种类、期限及借款人现金流情况,可以采用分期还本付息、分期还息到期还本等方式。原则上一年期以上贷款不得采用到期利随本清方式。 第二十条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广泛建立农户基本信息档案,主动走访辖内农户,了解农户信贷需求。
第二十一条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农户以书面形式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能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二十二条 农村金融机构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当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对信用状况、风险、收益进行评价,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第二十三条 贷前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借款人(户)基本情况;
(二)借款户收入支出与资产、负债等情况;
(三)借款人(户)信用状况;
(四)借款用途及预期风险收益情况;
(五)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还款意愿及还款方式;
(六)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
(七)借款人、保证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情况。
第二十四条 贷前调查应当深入了解借款户收支、经营情况,以及人品、信用等软信息。严格执行实地调查制度,并与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面谈,做好面谈记录,面谈记录包括文字、图片或影像等。有效借助村委会、德高望重村民、经营共同体带头人等社会力量,准确了解借款人情况及经营风险。
第二十五条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善信用等级及授信额度动态评定制度,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对借款人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结合贷款项目风险情况初步确定授信限额、授信期限及贷款利率等。 第二十六条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遵循审慎性与效率原则,建立完善独立审批制度,完善农户信贷审批授权,根据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及风险控制能力等,实行逐级差别化授权。
第二十七条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逐步推行专业化的农户贷款审贷机制,可以根据产品特点,采取批量授信、在线审批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二十八条 贷中审查应当对贷款调查内容的合规性和完备性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关注贷前调查尽职情况、申请材料完备性和借款人的偿还能力、诚信状况、担保情况、抵(质)押及经营风险等。依据贷款审查结果,确定授信额度,作出审批决定。
第二十九条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在办结时限以前将贷款审批结果及时、主动告知借款人。
第三十条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外部经济形势、违约率变化等情况,对贷款审批环节进行评价分析,及时、有针对性地调整审批政策和授权。 第三十一条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需担保的应当当面签订担保合同。采取指纹识别、密码等措施,确认借款人与指定账户真实性,防范顶冒名贷款问题。
第三十二条 借款合同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诚信承诺和贷款资金的用途、支付对象(范围)、支付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还款方式等。借款合同应当设立相关条款,明确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于履行合同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遵循审贷与放贷分离的原则,加强对贷款的发放管理,设立独立的放款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落实放款条件,对满足约定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贷款,经农村金融机构同意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
(一)农户生产经营贷款且金额不超过50万元,或用于农副产品收购等无法确定交易对象的;
(二)农户消费贷款且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三)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条件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鼓励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进行支付。
第三十五条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农村金融机构应当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农村金融机构应当通过账户分析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使用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第三十六条 借款合同生效后,农村金融机构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发放贷款。贷款采取自主支付方式发放时,必须将款项转入指定的借款人结算账户,严禁以现金方式发放贷款,确保资金发放给真实借款人。 第三十七条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建立贷后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明确首贷检查期限,采取实地检查、电话访谈、检查结算账户交易记录等多种方式,对贷款资金使用、借款人信用及担保情况变化等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第三十八条 农村金融机构贷后管理中应当着重排查防范假名、冒名、借名贷款,包括建立贷款本息独立对账制度、不定期重点检(抽)查制度以及至少两年一次的全面交叉核查制度。
第三十九条 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应当对分支机构贷后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十条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建立风险预警制度,定期跟踪分析评估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约定内容的情况以及抵质押担保情况,及时发现借款人、担保人的潜在风险并发出预警提示,采取增加抵质押担保、调整授信额度、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并作为与其后续合作的信用评价基础。
第四十一条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在贷款还款日之前预先提示借款人安排还款,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期收回贷款本息。
第四十二条 农村金融机构对逾期贷款应当及时催收,按逾期时间长短和风险程度逐级上报处理,掌握借款人动态,及时采取措施保全信贷资产安全。
第四十三条 对于因自然灾害、农产品价格波动等客观原因造成借款人无法按原定期限正常还款的,由借款人申请,经农村金融机构同意,可以对还款意愿良好、预期现金流量充分、具备还款能力的农户贷款进行合理展期,展期时间结合生产恢复时间确定。已展期贷款不得再次展期。展期贷款最高列入关注类进行管理。
第四十四条 对于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收回的贷款,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清收,也可以在利息还清、本金部分偿还、原有担保措施不弱化等情况下协议重组。
第四十五条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严格按照风险分类的规定,对农户贷款进行准确分类及动态调整,真实反映贷款形态。
第四十六条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农户贷款,农村金融机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销,按照账销案存原则继续向借款人追索或进行市场化处置,并按责任制和容忍度规定,落实有关人员责任。
第四十七条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建立贷款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汇集更新客户信息及贷款情况,确保农户贷款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和连续性。根据信用情况、还本付息和经营风险等情况,对客户信用评级与授信限额进行动态管理和调整。
第四十八条 农村金融机构要建立优质农户与诚信客户正向激励制度,对按期还款、信用良好的借款人采取优惠利率、利息返还、信用累积奖励等方式,促进信用环境不断改善。 第四十九条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以支持农户贷款发展为基础,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户贷款定期考核制度,对农户贷款的服务、管理、质量等情况进行考核,并给予一定的容忍度。主要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一)农户贷款户数、金额(累放、累收及新增)、工作量、农户贷款占比等服务指标;
(二)农户贷款到期本金回收率、利息回收率及增减变化等管理指标;
(三)农户贷款不良率、不良贷款迁徙率及增减变化等质量指标。
第五十条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根据风险收益相匹配的原则对农户贷款业务财务收支实施管理,具备条件的可以实行财务单独核算。
第五十一条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制订鼓励农户贷款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绩效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以风险调整收益为基础的模拟利润建立绩效薪酬考核机制,绩效薪酬权重应当对农户贷款业务予以倾斜,体现多劳多得、效益与风险挂钩的激励约束要求。
第五十二条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包含农户贷款业务在内的尽职免责制度、违法违规处罚制度和容忍度机制。尽职无过错,且风险在容忍度范围内的,应当免除责任;超过容忍度范围的,相关人员应当承担工作责任;违规办理贷款的,应当严肃追责处罚。 第五十三条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制定农户贷款业务管理细则和操作规程。
第五十四条 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户贷款业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施行前公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国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柒』 信用社客户经理制下如何营销贷款
一、 建立一个正确的营销思想
1、 实行营销宣传和贷款发放“并举”,要把主动支农意识通过必要的营销渠道宣传出去。
一方面,通过新闻媒体、下乡座谈等多种形式,对信用社为什么要搞“贷款营销”进行广泛宣传,使服务对象感到,信用社发放贷款不仅仅是经济利益趋动,只图一己之利,而是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为老百姓办实事,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为“三农”和当地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 另一方面,要把具体营销措施对外公布,使客户能把“贷款营销”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达到透明化、制度化,从而愿意接受信用社的信贷服务,为贷款营销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 做到小额农贷和中小企业“并重” 从经济学的观点讲,把鸡蛋分散放在多个篮子里比都放在一个篮子里要保险得多。营销贷款必须以安全、效益为前提,坚持发放小额农贷和中小企业并重原则。
从事信贷营销的人员必须纠正发放小额农贷风险大、利润低的观点,大力推行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即:追求规模效益不在于单笔贷款的本金和效益如何,而是要看整体规模和效益,看贷款余额和户数是否保持着合理的比例。
3、实现信用社和客户“双赢” 营销贷款既要确保信用社增效,又要确保客户发展,二者不可偏废。否则,信用社不敢放款,客户不愿贷款,贷款营销就会走入“死胡同”。
作为信用社来讲,要做到诚信经营的表率,以诚信为首要条件。要树立“客户是衣食父母”的营销观念,即:放贷款不是农村信用社的权利,而是农村信用社谋生的一种手段,实现发放贷款由“权利观”向“义务观”的转变。
二、 建立一支合格的营销队伍
部分信用社资产质量不高,信贷市场份额萎缩,一个关键原因就在于客户经理队伍素质较低,制约了信贷营销工作的开展。从实践来看,建立一支德才兼备的信贷营销队伍迫在眉睫。
1、 狠抓作风建设,严肃信贷工作纪律。信贷营销人员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贷款才能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在工作态度上,既要有责任感,更要有自豪感,善于规避风险,敢于迎接挑战。在营销方式上,力戒“养尊处优”,等客上门,而要主动出击,进村入户,重视与客户的联系,真正密切社农、社企关系,把农村信用社办成客户喜爱的情感银行,建立互动、互惠、互利、共赢的新型战略合作关系。
2、 实行岗位考核,增强信贷队伍活力。通过岗位竞聘、信贷从业资格考试等方式,使信贷营销队伍保持合理流动,防止队伍老化,优化队伍结构。适当培养和引进高素质人才,满足农信社信贷客户群体日益广泛、中高端客户逐渐增加的需要。
3、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信贷队伍素质。加强信贷队伍品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准。信用社要经常组织员工学习金融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培养员工职业道德观念和守法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按制度办事、按规程办事、形成管理靠制度、操作靠规范的良好氛围,保证信贷营销工作安全、健康发展。
在防范道德风险的同时,举办各种形式的营销培训和业务培训,及时补充和学习新知识、新技能,鼓励信贷营销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教育,以适应新时期信贷营销工作的需要,增强信贷营销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管理能力。
三、建立一套完善的信贷服务体系
1、 创新信贷服务方式。对于贷款营销来说,亦是如此,思想陈旧,必将举步维艰;勇于创新,才能赢得主动。农信社的服务对象在信贷需求上各有不同,因而信用社的信贷服务方式也应多种多样。
2、 丰富信贷服务内涵。 通过一些实实在在的支农服务活动,使贷款营销情感化,让客户从内心里认同信用社,建立融洽的社群关系。
3、 扩大信贷服务外延。 对小额农贷,立足千家万户,做好扩面、增量、延伸工作,延展其服务功能:一是延伸贷款对象。使从事或服务一、二、三产业的所有农户、城镇个体工商户等都能受益于小额农贷。二是扩大授信额度。小额农贷最高限额不能一成不变,可以根据经济发展适当扩大;对种、养、加等特色大户,要大力推行联保贷款,加大支持力度。三是延长使用期限。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允许贷款跨年使用。
4、 改革信贷服务作风 。信贷人员要深入基层,开拓视野,把辖内有金融需求的农户、企业都纳入视线,努力发现、培育和选择优质的贷款项目。并以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来赢得客户、拓展市场,在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上下功夫,“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有我快”,做一流服务、争一流速度、创一流业绩,践行服务承诺和一次性告知制度,构建快速通道,实现服务提速。
四、 建立一套完善的信贷营销机制
围绕调动工作积极性,强化内部管理,在机制、权限、网络上初步形成灵活的营销机制。
1、 完善管理机制 推行客户经理目标责任制,充分调动客户经理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提高管理意识和忧患意识,同时实施效益结构工资制度改革,建立以效益为核心、激励机制为动力的结构工资制度。
2、 调整审贷权限 联社根据信贷管理的工作情况,调整贷款审批咨询权限,实施灵活的差别利率机制,增强经营管理的灵活性,为更好地做好信贷营销创造良好的环境。
3、 构建营销网络 注重开拓市场,做好市场调研,强化信息共享,实现上下联动,统一部署、步伐一致,加强横向沟通,互供信息、互动运作,形成合纵连横的网状营销网络。
五、 建立一种鼓励的营销激励机制
1、 实行“等级”营销制。 人员可根据岗位、能力等因素担任不同层级的客户经理。同时,对客户经理从业务素质的高低、所放贷款本息收回率、综合业务拓展等方面,对其进行等级评定,按级别授予不同的贷款权限,核定不同的经济待遇,鼓励多劳多得。
2、 实行“能上能下”的营销制 。在合规操作、风险有防的情况下,一方面充分挖掘潜在的信贷资源,扩大资金运用渠道,增加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可对工作不负责任、不能完成贷款营销任务的客户经理予以更换,把懂业务、熟悉农情和企情的员工适时充实到客户经理队伍中来。
3、 实行“尽职免责”的营销制 。长时间从事信贷工作的人员难免会有不良贷款,但如果不加以区分,盲目或过度追责,导致人人自危,必然会使信贷工作停滞不前,信贷人员如按照规章制度办理贷款,尽职尽责出现风险要视情况而言。如果违规操作,失职渎职,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捌』 如何做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贷款营销和管理工作
1、多听、多看、多分析,摸清情况,为开展工作打好基础。
到任之初,为了在短时间内尽快了解掌握支行的各项业务发展状况、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等情况,克服困难,平时经常找干部职工谈话,并深入到科室、网点,积极与当地政府取得联系和支持,掌握第一手资料,迅速了解支行各个方面的情况。白天走访村镇和农户,晚上利用休息时间处理支行事务。
根据某某地区的特点,我及时走访镇政府和相关部门,了解某某开发区政治、经济发展状况和思路,走访税务、工商、农办等部门和企业,了解某某地区的金融市场情况,了解企业客户的经营状况和需求,为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为进一步了解支行干部职工的真实想法,加强支行的经营管理水平,我在3月初通过找员工谈话、召开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各种小型会议和支行工作会等形式,及时了解员工思想状况,并对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对合理建议及时采纳和总结,并对一些职工普遍关注的问题给予了答复和解决。使职工看到了我诚恳的工作态度,激发了广大员工对管理的参与意识,提高了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职工之间谈论如何工作,如何努力将工作干好的良好风气。同时也使我基本摸清了支行的整体情况,为尽快融入到一个新的工作环境并尽快使工作打开局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规划某某支行未来几年发展方向
根据某某地区未来几年经济发展“以工业强区、旅游富民为主导、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以招商引资为重点,增强经济发展实力,扩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结构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和资源的协调发展”的思路,结合管辖行关于某某支行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划出了某某支行未来几年的发展方向。同时,通过发展规划,充分了解了宏观、区域经济走势,市场变化、同业竞争手段等内容,把准经济发展的脉搏。
“以强化服务提升农商行形象,以加强培训提升员工业务素质,以内控建设提升经营能力,以调整资产质量提升支行盈利水平”,并根据支行人员现状和业务现状逐步制定相应的制度规定,如支行网点和部室服务工作检查制度、支行业务技能培训制度、业务质量考核制度等,用制度手段确保支行近期目标的实行。
3、明确中层干部工作目标和标准
我清楚地知道,一个支行的发展不仅要依靠高管人员的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还要培养锻炼出一支过得硬的中层管理干部队伍,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工作合力,才能使总行、管辖行的政策、经营理念和相关规章制度得以准确有效的贯彻落实。
我感到,某某支行干部职工整体业务素质、文化素质和政治素质还是不错的,但也有落后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严重影响着支行业务发展,如认为某某支行历史上各项业务指标就完成不好,努力也是徒劳的破罐子破摔的颓废思想;自己的业务和水平比以前强多了,没有必要再努力学习的自满自足的思想;大家在一起工作很不容易,能干的就干点不能干的就不干的懒惰思想。
针对某某支行部分干部跟不上目前农商行快速发展形势的现实,提出了衡量中层领导干部是否称职的“十条标准”。这十条标准是:一、要有“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欲望和信心;二、要在工作上、管理上有自己的想法和思路;三、要善于从习惯的工作模式中发现问题,并能提出改进建议;四、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言必行、行必果;五、要正确处理好“发动大家干”与“自己带头干”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工作中的积极主动与被动应付之间的关系,力求在分工上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六、要有全行一盘棋意识,正确处理好个人、局部、整体之间的关系;七、要正确处理好上下级之间、人情与制度之间的关系,不能因人情放松制度;八、要有逐级负责意识,各级干部都要种好自己的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九、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为上级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十、要正确处理好开展工作与承担责任之间的关系,不能因噎废食。
“十条标准”的提出,希望使中层管理人员对照标准找到了自身的差距,明确改进目标,也让一些普通员工看到自身发展和努力的方向,为提高干部员工的素质奠定基础。
4、抓文明规范服务,树农商行形象
银行的服务形象在很大程度上是决定着银行整体形象,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北京农商行的服务形象,能否为客户提供周到的服务会直接影响我行的声誉,因此支行班子组建后积极研究如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了服务质量考核制度,将员工仪容仪表、服务规范、环境卫生、服务事故等服务工作细化到27小项,并细化每一小项检查原则和奖罚标准,力求使员工找出自己的差距,逐步养成良好的文明服务习惯。
同时充分利用中国银行业协会倡导的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活动,根据管辖行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初步实现了提高服务质量、扩大社会影响力、创造良好声誉的预期目标,某某支行的文明规范服务工作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所辖某某分理处被总行授予“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5、梳理业务流程,加强内控建设
在抓服务质量的同时,支行领导班子将业务流程梳理和内控建设放在了同等重要的地位,结合管辖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精神深入、细致、全面的开展支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分别制定了《某某支行2007年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某某支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自查小组分工》,详细明确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具体时间、各层次的职责分工,检查的方法等,逐级签定责任书,落实责任,确保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开展,全面梳理了支行的各项制度规定,将各项规章制度力争作到有的放矢并易于操作,有效的避免了制度形式化,尽量避免有章不循、有章难循的尴尬境界,维护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
通过案件专项治理,支行加强了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检查制度得以细化,违规处罚力度得以强化,内控制度体系得以健全,员工风险意识得以提高。员工进一步提高了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及意义的认识,使员工在思想上增强了风险防范和遵章守纪的意识。支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受到管辖行好评,并将某某支行作为某某支行试点单位。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内控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和强化,为案件防控打下了良好的人文基础。
6、加强信贷管理指导,注重贷款营销
为了对支行的贷款质量情况有一个整体了解,以防范信贷工作中的潜在风险,我多次听取信贷部门的汇报,对存量贷款企业进行摸底,并对主要的贷款客户逐户走访,了解企业经营状况,进行认真分析、考察,分析其贷款风险点,判断其是否为真正应该支持的贷款客户,是否存在潜在的风险,以确保我行信贷资金的安全。如某家贷款客户过去一直是我行支持的客户,在走访时发现其存在很大的风险因素,我及时与信贷员进行了情况沟通,同时要求制定了符合实际的、切实有效的逐步退出的计划并实施,以防范信贷风险的发生。
根据支行贷款营销成效不明显,客户经理贷款有畏难情绪,有严肃处理不良贷款责任人的心理包袱的状况,组织全体信贷人员认真学习总行和管辖行相关文件精神,充分理解在处理营销和风险的关系上,要坚持尽职原则,即:营销人员只要做到尽职尽责,依法合规、出现风险,不予追究。要求信贷客户经理,不要被总行严肃处理不良贷款责任人所吓倒,因为他们都是没有依法合规做贷款,没有尽职尽责。同时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现身说法,指出:“工作二十多年来,有我签字的贷款还没有一笔发生不良,说明信贷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防范的。同时也强调并不是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贷款就没有风险,只有把银行的贷款真正当成自己的钱借给别人那样来琢磨,你才能把所有的风险点都考虑到,才能真正的防范住贷款风险。”
在解决了贷款营销人员的思想问题以后,我带领营销人员走访镇政府、某某开发区,了解政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新入区的企业、高科技集团公司,如***有限公司、***厂、***等,为今后储备新的存贷款资源打下了基础。同时带领大家走出区外,对区外的优质存、贷款客户,积极主动营销。我深切的感受到某某地区的金融资源有限,要求大家要走出去,要放眼整个某某市场乃至北京市场,要求大家要解放思想、提高素质、敢于竞争、善于营销、同心协力、扎实奋斗,使某某支行在较短的时间里取得较大发展。
8、培养存贷款工作“四营销”机制
存贷款工作是当前我行重点工作,培养一支营销团队和营销手段是取得成绩的关键,到任之初,我就结合支行和地区特点,构建存贷款工作“四营销机制”建设,力图带领大家逐步建立一套符合实际的营销体系,从而培养一支能打硬仗的客户经理队伍。“四营销机制”即:
一是立体营销,以“抓大不放小,关键在于优”的宗旨,按存款规模大小,实行客户经理、部门经理、行长差别营销。坚持上、下联动,各部门协同公关,不拘一格抓存贷款。
二是连环营销,定期走访政府职能部门掌握新入资项目第一手信息,摸准牵头部门和承办部门,从龙头抓起,实行连环式营销,收到很好的效果。
三是感情营销,对公、储蓄个网点建立大户档案,帮助解决他们的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增加感情投资,来有效地稳定优质客户。
四是关系营销,利用郊区注重社会关系、人情关系的特点,利用行内职工与客户、政府职能部门的社会关系进行资源竞争。
工作设想和经营思路
1、强化制度执行力建设。支行干部职工整体业务素质、文化素质和政治素质是不错的,但也存在不求上进、自满自足、违反纪律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违反劳动纪律、违反业务操作规程、违反工作制度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现象虽然是个别现象,但也严重影响着支行各项业务健康发展。所以强化制度执行力建设是明年及今后几年需要花大力气去做的事情。这包括考勤制度建设、文明规范服务制度建设、结算制度建设、贷款管理制度建设等多方面。
2、努力改善贷款质量。目前支行各项贷款质量非常严峻,企业贷款时常出现欠息和逾期现象,常常需要用借新还旧方式化解不良,企业还款意识淡薄,我们信贷人员贷后管理水平和手段又较为落后,不能适应日益发展的经济环境和总行要求。小额农户贷款也存在同样问题,农户贷款本金不能到期收回,需要用借新还旧方式维持贷款的正常形态,同时还存在原农户贷款手续不正规甚至违规现象。所以改善贷款质量是支行能否健康发展的保证。
改善贷款质量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通过新增优质贷款来稀释原有不良。二是通过各种手段化解、消化现有不良。说白了就是加大管理和营销力度。从管理和营销制度入手,合理制定奖惩办法促进工作执行力。
3、充分利用某某开发区发展契机,抓住入区企业,营销存贷款业务。及时与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了解某某开发区入区企业情况,从源头抓住客户资源,了解掌握入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需求,为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