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生育津贴需要工资流水吗
法律分析:申请生育津贴一般不需要提供工资流水,通常要准备的资料是参保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结婚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等。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B. 准备贷款买房,银行要求提供最近6个月的流水,但是我刚好请了3个月的产假没有工资收入.怎么办
产假怎么会没有工资呢。而且买房贷款不是有中介公司吗?而且你把你卡的整个流水打出来就可以了,我当时就是这样
C. 生育津贴需要提供工资银行流水,但是工资都是现金没有流水怎么办
解决办法总是有的,没有银行流水的话可以让公司开一个收入证明,单位开证明后,与当地社保经办联系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
具体的流程如下: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收款收据。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拓展资料:
一、申领生育津贴
1、2013年1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个人自己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社保局办理,提供资料和提交公司资料几无差别
3、对于少数社保代理的个人或者小微企业、办事处、分公司的,需提前报备代理公司,并提交相应资料给代理公司由其协同申报,对于好易保这样的网上社保服务平台,便可网上直接上传资料、网上申领
二、申请生育津贴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D. 10月出生申请生育津贴打工资流水是那几个月
根据官方说法有几种情况,我都写下来,可供参考。
1)属于产假休完后申请,并符合拨付条件的,将于30日内逐笔拨付生育津贴,一次性拨付到账。
例如8-10月生育津贴,12月1日申请,将在12月30日前发放完8-10月三笔津贴至申请账户。
(2)属产假期间申请的,将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对已休产假时间段的津贴,根据参保人缴费情况,逐月拨付。
例如8-10月生育津贴,9月1日申请,将在9月30日前发放完8-9月2笔津贴至申请账户,10月30日前拨付10月津贴。
如果还是不确定,可以通过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查询。
E. 职工生育津贴需要银行流水号怎么打
职工生育津贴需要银行流水号,就是需要该单位在银行或者网银打印对于该员工相关的缴款凭证,主要是用于核对该员工是否是在正常上班,排除挂扣公司购买社保的情况。
F. 北京生育津贴提供不了工资流水
让公司开收入证明。
可以让公司开一个收入证明。
不过申请生育津贴一般不需要提供工资流水。毕竟只要职工有正常缴纳社保,且缴费的时限达到当地的要求,比如说连续缴费满6个月,那就可以去申领生育津贴。
G. 生育险需要银行流水吗
生育津贴不需要工资银行流水,系统会自动匹配数据,数据能匹配成功的,那么将会进入审核流程,审核通过的即可获得津贴。
H. 生育津贴需要提供工资银行流水,但是工资都是现金没有流水怎么办
1、如工资发现金的话,没银行流水的话可以让公司开一个收入证明;
2、生育津贴公司没有缴纳的话,就按收入证明的标准工资来支付,这部分由公司承担,不会影响领取生育津贴。缴纳生育津贴就是社保基金支付了;
3、单位如支付生育津贴不足额,可以申请仲裁。
I. 深圳申请生育津贴需要申请流水号
是。深圳申请生育津贴是需要申请流水号的,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