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男方婚前按揭买房,贷款未还清,离婚在男方同意的情况下是否能过给女方如果可以需要怎么办理手续
不能 这是你婚前债务 也可以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前提是女方同意 还有一种情况 你把房子和债务一同过给女方 这样的话你们需要去公证处开一个聚有法律保护的协议
B. 女方在婚前贷款买房,现在贷款还未还清,这种情况可以把房子公证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吗
如果女方婚前购买房屋并支付首付款,但婚后利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则共同偿还贷款的本息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应当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而非女方的个人财产。该套房子无法办理公证证明系女方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综上,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该套房产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无法办理房产属于其个人的公证。
C. 夫妻一方在婚前买房,离婚后,在房贷还未还清的情况下,可以把这个房子过户到另一方的名下吗
不可以,房屋办理过户必须把贷款还清,或者找银行让银行出具同意更名的声明书,但银行大概率是不会同意的。
所以说,还必须先得把贷款还清。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买房,婚后还贷,在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双方离婚的,一般房子是归登记方所有的。但是,如果双方同意归另一方所有的,法律也是允许的,毕竟民法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
此时,另一方要将房产证原件从对方处要过来,必要时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登记方擅自处分该房屋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D. 婚前贷款买房如何变成夫妻共有财产
1、是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做一个增加共有人的变更登记,也就是俗称的房产加名。 2、通过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但注意这个协议不能以离婚为条件。 3、一方 婚前贷款买房 。这个情况不分婚前婚后取得房产证。一般来讲和银行贷款,银行会将房产做抵押登记,借款人无权变更住房产权所有人姓名,不能办理抵押转让买卖,加名字等手续。办理加名前需要还清贷款,拿到房产证解压, 注销他项权证 ,才可以办理变更。还有一种就是 婚内财产协议 ,约定房产给一方,没过户也 有法律效力 。同样,这个协议不能以离婚为条件。
E. 婚前男朋友贷款买房,房子写的他爸爸的名字,但是每个月是他在还贷款,按揭房不能过户
男朋友贷款买房,房子写他爸爸的名字,每个月是他在还房贷,就算过户到你和你男朋友名下。然后你不帮忙出资还房贷的话,你照样没有分割的权利。
F. 老公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可以改成我的名字吗
改成你名字叫过户,相对而言,添加你名字更简单一些。目前房产如果还在按揭当中,无法过户无法添加名字,需要等房贷结清后才可以正常进行上述操作。
G. 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更换贷款人姓名,需要什么条件
其实这么具体的问题,你最好还是去银行咨询,这样才能得到你想要的最背时的答案
H. 按揭房可以过户吗婚前婚后买房哪些情况下才能算个人的财产呢
房子有贷款是能够过户的,可是二次买卖有如下要求:
1、房子的二次买卖,就是你要把购买的时候签订合同和房屋产权证明资格证书、商业银行的借款合同关联变动一下就可以,其实做下去全过程则是没那么容易的,最先,购买房产的人与地产开发商要签订购房的合同书;金融机构签订贷款房产抵押合同,开展贷款房子预告登记纪录。
有一次由此可见,尽管按揭贷款的房子可以办过户,可是有关的办理手续也是非常繁琐的。假如屋主心急卖出房子得话,建议还是把剩下贷款结清,销户贷款预告登记,完毕购房的办理手续,这样就能进行二次交易了。而商家和顾客在申报房地产过户时,就相对简单一些。
1、结婚前本人全额付款买的房,属财产。结婚前以财产付款首付并在机构贷款,结婚后用共同财产还款,房产交易中心于首付付款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置。无法达成共识的,人民法院能够裁定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并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彼此婚后共同还贷收取的账款以及相匹配资产升值一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留意:这儿很有可能很多人会说,这一贷款是全部由本人来偿还,与结婚后的另一方不相干,我便要想这一房子完全属于自己的,因此彼此能够签订一个协议书,协议书好房子的归属权难题,然后进行公正。
2、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一切收益,全是夫妻共有财产,夫妻两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彼此结婚前签订财产协议,而且开展公正,那样婚后房产所属就参考协议书去执行。
3、结婚后由一方父母注资为儿女全额购房,产权登记在投资人儿女户下,视作投资人对自身儿女一方的赠送,该房产定性为一方的财产。
4、夫妇某一方想自己出钱单独购房,能够使用父母名义购房,然后由父母赠送自身。按照法律规定,当一方的父母不表明资产是赠送夫妻双方的话,被认定房地产仅对一方的赠送。
房子所属难题,一直纠纷案件持续。购房,特别是婚后买房,如果你想要房子属于自己的,就一定要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将相关的事宜提早商量好,防止日后引起纠纷。
I. 怎么把婚前的房子给另一方
怎么把婚前的房子给另一方
怎么把婚前的房子给另一方,夫妻两个人结婚以后,会有不少人甘情愿地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半的名字,以此来表达自己的爱意和真心,那么以下怎么把婚前的房子给另一方。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也就是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虽然双方达成了有效的协议,但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同法关于赠与的规定,是完全可以撤销的,这与婚姻法的规定并不矛盾。因此,尚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赠与,房产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对赠与房产一方离婚时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法院应予支持。
一、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属于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以房屋房产证登记为准,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行为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赠与给了配偶,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内过户和离婚后过户的区别
1、过户时间不同。房产婚内过户概念:房产要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过户,实际上是一种房产的赠与,因此房产婚内过户可以作婚内财产析产处理,住房产权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房产离婚后过户概念:对于已经终止婚姻关系的二人,要在此时房产过户,就需要办理析产登记。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即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
2、本质不同。房产婚内过户一般是赠与,离婚后房产过户则不是赠与。
3、所有权不同。婚姻存续期间,共有住房过户给一方当事人,住房产权还是夫妻共有。离婚之后办理过户住房,是析产过户,办理完毕一方名字房产证,住房是登记人个人所有。
三、离婚后房贷怎么还
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2、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共同来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
3、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也就是说,对外或者说对于银行来说,债务人仍然是双方,银行可以向任何一方进行追偿。但是夫妻内部是可以约定房产归属以及债务如何分担的,但仅在夫妻双方之间生效,不可以对抗债权人,如果银行向约定不用分担债务的一方主张了债权后,该方可以向另外一方追偿。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首先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确实要再收契税。”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所有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至于收费标准每个地方的房管部门要求不一样。
其次加名字程序。如果能在还完贷款后再加名字,那手续就很简单走正常的加名过户手续就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房管所办理,带上个人身份证,及其产权证,结婚证。如果短期内不打算还款,那么首先要到贷款银行开证明,表示银行同意增加配偶为产权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请加名。
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他有权利分割。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婚前买房的归属情况
按法律规定有如下几点可以解释婚前买房的归属情况: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这个人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如果是父母的给予的遗产也属于你个人财产,接受遗产或赠与时不必交太多费用就是些手续费之类,但如果日后要将房子出售,则要交比较重的遗产赠与税。以上提供的是婚前买房的归属情况的一部分,想具体了解的,请查询我国的新婚姻法。
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配
离婚后,婚前的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登记在他个人名下的,那么房产归一方所有。若婚前买的房产,婚后共同还款的,在分割房产时候,取得房子所有权的一方应当补偿另一方。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由于一般情况下,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
J. 婚前贷款房产如何处理
对婚前按揭房产的处理如下:婚前按揭买房婚后以一方个人财产偿还房贷的离婚时房子应当分配给一方独自所有;婚前按揭买房婚后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离婚时按揭部分应当分配给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