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和公积金最低标准规定
公积金贷款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那么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如何计算的,苏州公积金贷款最低标准是如何的呢?本文我为你介绍关于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发放的相关知识。
一、按个人账户余额的倍数计算:
苏州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
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可贷额度可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元。
二、按还款能力计算:
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之和×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期限(年)。
另外,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还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不超过贷款最高限额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
(2)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
2、不超过住房总价与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
3、选择按个人账户余额的倍数计算可贷额度的,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⑵ 苏州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苏州公积金贷款每个人根据条件不同,贷款额度也不相同。
苏州市公积金贷款执行按个人账户余额10倍计算贷款额度,还要按职工还款能力计算贷款额度,按职工还款能力计算贷款额度的公式为:
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之和×35%×12(月)×贷款年限。
(2)苏州公积金贷款是账户余额几倍扩展阅读
苏州市新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4、购买苏州市范围内的新建普通住房,所购住房所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已按规定办理楼盘备案手续;
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6、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⑶ 苏州公积金贷款最高可以贷多少钱
如您在苏州市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规定如下:1、不超过贷款最高限额。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2、不超过住房总价(包括在购房合同(协议)中载明并计入住房总价的精装修金额、阁楼等价款)与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3、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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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简单粗暴计算方法介绍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受到还贷能力、房屋价格、公积金账户等因素的影响。作为苏州人,你知道本地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吗?今天就以两种依据给大家带来苏州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⑸ 公积金贷款是余额的多少倍
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一般是账户余额的20倍。
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最高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不过,不同地区都不一样的,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最好打电话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咨询一下。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拓展资料】
一、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
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x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x贷款期限(月)。
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屋价格x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账户余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最高限额,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二、怎么还房贷最划算
1.分阶段还款法
分阶段还款法是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还款方式之一。如果我们选择分阶段还款法,那么我们可以将贷款分为5个阶段,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各个阶段偿所偿还的本金。比如说刚创业的人可以选前面阶段还款少一些,后面的还款额高。它是按照等额本金或者是等额本息的方式计算各个阶段的还款额。一般我们所需要支付的利息会比较少。
2.双周供还款法
双周供还款法是将原本的房贷由每个月还款一次改为了每两周还款一次。虽然每个月的还款压力并没有改变,但是因为还款次数多了,导致本金加快减少,因此可以节省还款的利息。它比较适合收入稳定的人群。双周供对于我们的资金安排会非常的麻烦,而且罚息会比较高。
3.组合贷款
大家在申请组合贷款的时候,可以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进行合理分配。在最大程度上利用公积金贷款来延长我们的贷款年限。尽量提高商业贷款的每个月还款额,减少商业贷款年限。因为公积金的利息低,商业贷款的利息高。这样可以节省我们的还款利息。
⑹ 苏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苏州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提供以下两种计算方法,由借款申请人选择:
(一)按个人账户余额的倍数计算。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
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可贷额度可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元。
(二)按还款能力计算。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之和×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期限(年)。
另外,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还有一定的要求,即不能超过规定的上限或基数比例,具体有下面三种情况:
(一)不超过贷款最高限额。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
2、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
3、不超过住房总价(包括在购房合同(协议)中载明并计入住房总价的精装修金额、阁楼等价款)与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
4、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二)不超过住房总价与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
(三)选择按个人账户余额的倍数计算可贷额度的,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二、苏州公积金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贷款期限加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龄。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新建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2、存量成套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存量成套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出所购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
三、苏州公积金首付款比例:
1、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2、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苏州公积金贷款利率:
1、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为5年以下的,利率为2.6%;贷款期限为5年以上的,利率为3.1%。
2、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5年以下的,利率为3.025%;贷款期限为5年以上的,利率为3.575%。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⑺ 公积金贷款可以贷余额的多少倍
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一般是账户余额的20倍,具体的规定如下:1、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最高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2、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