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积金封存还能继续还贷款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不影响还贷,委托提取正常划转。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封存后,可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者公积金转移。公积金提取需要携带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提取规定的资料到柜台进行办理,需要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才可以,资料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为准;同一地区找到下一家单位后可以办理公积金转移,下一家单位开出公积金接收函,转交上一家单位办理公积金转移后能继续缴纳。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九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Ⅱ 公积金封存后贷款怎么还
法律分析:可以继续还贷,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不影响还贷,委托提取正常划转。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第一、第二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Ⅲ 公积金封存后还能贷款吗公积金是封存状态怎么办
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很多,而且可以直接用公积金冲还款,相对来说减轻了贷款人还款的压力,但是公积金贷款是有条件的,首先是有缴纳的公积金。
公积金封存后还能贷款吗?
不可以,因为公积金封存后意味着缴存人的公积金是断缴的状态,是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时贷款人的公积金必须是正常缴存的状态,而公积金封存往往是职工因故(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退休、出境定居等)暂停或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个人账户的一种状态。
公积金是封存状态怎么办?
【1】如果已重新就业,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2】如果目前还未重新就业,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
【3】可以办理销户提取,缴存职工未重新就业住房公积金账户离职封存满6个月且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本人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配套的银行卡(折)至所属分理处或管理部柜面办理。
公积金封存之后不代表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拿不出来了,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处理的方式,当然公积金账户封存之后也可以暂时不管,钱反正是在里面的,后续有需要再提取也没有关系。
Ⅳ 公积金封存影响公积金贷款还款吗
不影响。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不影响还贷,委托提取正常划转。
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是指单位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
等进了新的公司就可以启封,也有公司不封存的,由下一家公司转移的,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无新单位就业的,原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中心托管专户管理。
如何解封公积金:
1、职工与单位恢复工资关系的,单位应当在恢复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携带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到经办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启封手续,单位应为该职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2、职工重新就业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到集中封存的经办行办理启封手续,并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到新单位。
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办理:
(1)被兼并或破产企业的职工未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职工所在单位撤销的;
(3)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上岗的;
(4)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未重新上岗工作的;
(5)职工在服刑、劳教期间的;
(6)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批准缓缴期限内的;
(7)其它原因需要封存的。
职工账户在封存状态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因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账户内余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Ⅳ 公积金封存后能否冲还贷款
法律分析:可以还款。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不影响还贷,委托提取正常划转。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Ⅵ 公积金封存了还能自动还款吗
公积金封存了还能自动扣款。公积金账户被封存了并不影响之前办理的公积金冲还贷业务,账户里缴存的公积金还是可以用来还房贷的,直到公积金账户余额为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要判断个人情形是否符合提取的适用条件,再根据提取要求准备各类必要申请材料,最后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即可。
公积金提取额度原则: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
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6、公积金提取是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分成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Ⅶ 辞职以后,公积金停交,原公积金帐户里的余额可以继续逐月还贷吗
可以。
1、你将公积金里的账户余额都提取出来作为还款使用。
2、如果之前申请过账户余额冲还贷款。那么账户内的余额还会继续自动还的。直到账户内余额100元以下为止。
借款人也可以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
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按照贷款实际占用的天数重新核定借款人剩余部分的贷款本息。
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贷款银行按剩余的贷款本金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金额或贷款期限。
拓展资料: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Ⅷ 住房公积金封存了还可以正常扣贷款吗公积金还款注意事项
大家都知道,公积金贷款还款一般都是从公积金账户扣款的,不过也有的人公积金贷款后离职了导致公积金被封存了,就想知道住房公积金封存了还可以正常扣贷款吗?这里就给大家来介绍下,公积金贷款还款的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一起看看吧。Ⅸ 公积金账户封存对还贷有何影响
可以继续还贷。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不影响还贷,委托提取正常划转。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是指单位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
等进了新的公司就可以启封,也有公司不封存的,由下一家公司转移的,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无新单位就业的,原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中心托管专户管理。
二、职工在下列情况下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
(1)被兼并或破产企业的职工未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职工所在单位撤销的;
(3)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上岗的;
(4)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未重新上岗工作的;
(5)职工在服刑、劳教期间的;
(6)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批准缓缴期限内的;
(7)其它原因需要封存的。
职工账户在封存状态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因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账户内余额。
(9)住房公积金封存后余额还贷款扩展阅读:
管理办法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封存户实行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封存帐户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封管办)集中管理,未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帐户由原单位管理。职工按封存管理方式区分,前者称入管集中封存职工,后者称单位封存职工。
第四条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和封存户提取实行审批制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封管办审核,未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暂委托建设银行经办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分别由封管办和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封存管理。
第五条符合本办法第二条1—4项规定情形的,单位应当在终止劳动关系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封管办提出封存申请。
单位应填写“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封存户集中管理人管清册”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封存户集中管理人管清册汇总表”,并提供有关封存原因的证明材料,到封管办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审核手续。
第六条单位变更或终止的,应提供上级有关部门批文的复印件;职工离开单位的,应提供“上海市职工退工通知单”复印件;职工被判刑、劳教的,应提供法院判决书的复印件;其他情况的,也应提供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
第七条封管办应在接到审核资料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封存的书面答复。经审核准于封存的,封管办应打印出“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封存户集中管理入管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交单位。
第八条单位收到审核表后,应填写“上海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以下简称转移通知书)。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时,携带审核表、转移通知书及公积金汇缴资料到经办银行办理汇缴及封存转移手续,经办银行应即办理,并将封存帐户转移到封管办集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