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河南的地理环境
河南省呈西高东低地势,北、西、南三面千里太行山脉、伏牛山脉、桐柏山脉、大别山脉沿省界呈半环形分布;中、东部为黄淮海平原;西南部为南阳盆地。
河南省境内平原和盆地、山地、丘陵分别占总面积的55.7%、26.6%、17.7%。灵宝市境内的老鸦岔为全省最高峰,海拔2413.8米;最低处在固始县的淮河出省处,仅23.2米。 河南省的郑州是国家铁路交通“双十字”枢纽 。截至2014年,河南省铁路营业里程4874公里。
高速铁路
京广高铁、郑西高铁、郑徐高铁、商杭高铁、郑渝高铁、郑合高铁、郑济高铁、郑太高铁等。
普通铁路
京广铁路、陇海铁路、京九铁路、焦柳铁路、宁西铁路、漯阜铁路、新菏铁路等。
地方铁路
汤台铁路、衡潢铁路、新商铁路、孟宝铁路、侯月铁路、商南铁路、焦新铁路、禹亳铁路等。
城际铁路
郑洛城际铁路、郑焦城际铁路、郑开城际铁路、郑平城际铁路、郑新城际铁路、郑济城际铁路、新乡-焦作-济源-洛阳-平顶山环线铁路、郑州-新郑机场-许昌-漯河等8条城际铁路。 河南既是中国第一农业大省、第一粮食生产大省、第一粮食转化加工大省,同时也是重要的经济大省、迅速与发展的新型工业大省。
2015年,河南省生产总值37010.25亿元,比上年增长8.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209.56亿元,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18189.36亿元,增长8.0%;第三产业增加值14611.33亿元,增长10.5%。三次产业结构为11.4:49.1:39.5。
2015年,河南省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3%。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1.8%。商品零售价格下降0.2%。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4.6%。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4.6%。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下降2.4%。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0.3%。
2015年,河南省地方财政总收入4426.96亿元,比上年增长8.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09.65亿元,增长9.9%,其中,税收收入2100.95亿元,增长7.7%,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9.8%。
2015年,河南省全省粮食播种面积10267.15千公顷,比上年增长0.6%。其中,小麦播种面积5425.66千公顷,增长0.4%;玉米播种面积3343.86千公顷,增长1.8%;棉花播种面积120千公顷,下降21.7%;油料种植面积1600.80千公顷,增长0.2%;蔬菜种植面积1751.65千公顷,增长1.5%。
2015年,河南省全年粮食产量6067.1万吨,比上年增长5.1%。其中:夏粮产量3511.8万吨,增长5.2%;秋粮产量2555.3万吨,增长5.0%。小麦产量3501.0万吨,增长5.2%;玉米产量1853.7万吨,增长7.0%;棉花产量12.6万吨,下降14.3%;油料产量599.7万吨,增长2.6%;猪牛羊禽肉总产量696.5万吨,下降1.0%;禽蛋产量410.0万吨,增长1.5%;牛奶产量342.2万吨,增长3.1%。
2015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11710.08万千瓦,比上年增长2.0%;农用拖拉机379.85万台,下降1.1%;农用运输车217.15万辆,下降0.5%。 2015年,河南省全部工业增加值16100.92亿元,比上年增长8.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6%,其中,轻工业增长8.1%,重工业增长8.9%,轻、重工业比例35.3:64.7。产品销售率98.3%。
2015年,河南省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72381.37亿元,比上年增长6.6%;利润总额4840.62亿元,下降0.1%。分所有制看,国有控股工业利润30.11亿元,下降89.0%;集体控股工业利润239.59亿元,下降3.2%;非公有制工业利润4570.92亿元,增长5.7%。分行业看,40个行业大类中利润总额居前10位的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713.54亿元,下降1.1%;农副食品加工业444.11亿元,增长10.5%;食品制造业254.32亿元,增长8.8%;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52.88亿元,增长7.3%;汽车制造业244.42亿元,增长18.2%;专用设备制造业225.72亿元,增长1.3%;通用设备制造业222.04亿元,增长4.9%;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214.63亿元,增长3.8%;纺织业195.34亿元,增长7.6%;医药制造业171.47亿元,增长8.1%。
河南省共180个省级以上产业集聚区,其中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9个: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封经济技术开发区、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个: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5年,河南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740.43亿元,比上年增长12.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6%。分城乡看,城镇12886.63亿元,增长12.0%;乡村2853.81亿元,增长14.1%。分行业看,批发业1717.13亿元,增长9.9%;零售业11835.38亿元,增长12.6%;住宿业128.15亿元,增长10.2%;餐饮业2059.78亿元,增长13.7%。
2015年,河南省进出口总值4600.19亿元,比上年增长15.3%。其中:出口总值2684.03亿元,增长11.0%;进口总值1916.16亿元,增长21.9%。机电产品出口1982.12亿元,增长21.9%;高新技术产品出口1729.00亿元,增长27.1%。
2015年,河南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47629.9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3.5%。其中住户存款余额26048.49亿元,增长12.8%。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31432.62亿元,增长15.4%。其中住户贷款余额10041.88亿元,增长17.5%。
2015年,河南省有7家企业在境内外首发上市。其中,境内上市公司6家,境外1家。全年首次发行和再融资募集资金304.09亿元,其中通过境内市场募集资金186.50亿元。截至年底,全省已有105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发行股票107只,募集资金总额2538.69亿元。年末,境内A股上市公司流通股总市值6549.12亿元。
B. 通过扩大信贷投放 三家银行稳增长
记者采访了解到,通过扩大信贷投放,三家银行尤其是国开行、农发行在稳增长过程中起到了重大作用。近年来,国家加快棚户区改造,让亿万居民“出棚进楼”,改善了民生,同时有力地拉动了投资、促进了消费。
而时间回到五年前。2014年一季度,中国经济增速回落至7.4%,相比上年同期下降0.5个百分点。当年4月2日,国务院召开的常务会议确定,由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专门机构,重点支持棚改等相关工程建设。在市场人士看来,棚改是稳投资甚至稳增长的“重要抓手”,并一直延续至今。
为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央行创设PLS向国开行提供资金,国开行再向地方发放棚改 贷款 。2015年10月,PLS的支持对象扩展到农发行、进出口银行,支持领域拓展到水利建设、“走出去”等项目。
依靠着PSL的加持以及通过债券市场筹资的优势,五年间三家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扩张迅速。
年报数据显示,2018年末国开行资产规模为16.1万亿,相比2013年末增长了97.6%,其资产规模仅次于四大行;同期农发行资产规模6.85万亿,相比2013年末增长1.6倍,其间超越了民生、中信、浦发、兴业、招商五大股份行,扩张尤为迅速;口行资产规模则由2013年的1.88万亿增至2018年的4.19万亿,增长了1.2倍。而同期国有大行和股份行的资产增幅大多在60%左右。
和上市银行不一样,三家银行仅公布年报,且年报内容不像上市银行那般翔实,显得相对“神秘”。因为承担一些政策性业务,同时体量庞大(三家银行资产总规模达到27.2万亿),它们的变化亦需引起关注。近日农发行公布了2018年年报,三家银行年报披露完毕,这构成观察三者变化的重要窗口。
记者采访了解到,通过扩大信贷投放,三家银行尤其是国开行、农发行在稳增长过程中起到了重大作用。但是由于一些业务绑定了政府信用,有新增隐性债务之嫌。新形势下,传统的政府性业务也面临转型的难题。
扩张路径
基建业务一直是国开行的特长,其中也涉及棚改业务,但早期规模并不大。2014年,在央行PSL支持下,国开行发放棚改贷款的规模迅速增长。
年报显示,国开行2013年发放棚户区改造贷款仅为1060亿,而2014年增长近3倍至4086亿,2016年继续增长至9725亿。此后有所回落,2018年新增规模不足7000亿。
连续数年的大规模投放(2014-2018合计发放3.71万亿)后,棚改贷款成为国开行的第一大业务。年报数据还显示,截至2018年末国开行贷款余额3.2万亿,约占全部贷款余额为27.4%。第二大业务为公路贷款,占比低于棚改贷款11个百分点。
以粮棉油、三农贷款为主业的农发行则在2016年大规模介入棚改业务。和国开行相比,农发行的优势是人员众多、网点丰富:农发行5万多员工,而国开行不足万人;农发行近两千个县域支行,而开行只在省会及副省级城市布有分行。
“国开行大部分棚改项目与省级、地级市政府合作,统贷统还。农发行多年在县市级耕耘,争抢了很多县级甚至市级的棚改项目。”中部省份某地市级城投公司融资部人士表示,“因为项目风险低, 收益 也有保证,基本都是绑定政府信用。”
农发行年报显示,2015年农发行投放的棚改贷款仅为283亿,但2016年激增至2133亿,此后进一步上升,至2018攀升至5876亿。四年间农发行合计投放1.25万亿,棚改贷款也成为农发行的主要业务。
棚改贷款的大规模投放一方面来自于央行PSL的支持。2014年,央行提供PSL资金3831亿元,2014-2018年提供PSL资金在4000-10000亿之间。截至2018年末PSL余额增至3.37万亿。
另一方面则得益于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交易结构设计。其主要模式为,棚改主体将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向银行质押融资。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分期向企业支付采购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投资及偿还银行贷款。穿透来看,实质上是财政对棚改贷款兜底,有新增隐性债务之嫌。
在上一轮的稳增长中,专项建设基金也是重要方式。其操作方式为,国开行、农发行向邮储银行定向发行专项建设债券,然后利用专项建设债券筹集资金,建立专项建设基金,国开基金或农发基金采用股权方式投入项目公司。
在大规模投放的情况下,基金入股了一些民营企业项目。但出于风险考虑,增信方式上国开基金和农发基金要求当地融资平台按约定回购基金持有的民企项目股权,民营企业则再向地方融资平台回购股权。如果查阅地市一级融资平台公司的工商资料,可以发现其股东大多有农发基金或国开基金的股份。
“上一轮稳增长主要通过专项建设基金提供资本金,但最后增加了政府隐性债务。所以这一轮稳增长直接用地方政府债券提供资本金。”某外资银行银行业分析师表示。
专项建设基金已式微。以国开行为例,2015年末其专项债券余额为0.58万亿,2017年增长至1.39万亿,不过2018年回落至1.35万亿。分析认为,这可能是部分地方政府提前回购了专项建设基金。
转型之路
记者了解到,此前国开行、农发行的棚改、水利、公路等基建类业务大多绑定政府信用,而这可能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农发行西部省份信贷部门人士表示:“项目倒也不缺,但是很难做起来。如果新增隐性债务将会被问责,这是一个巨大的风险。所以我们对政府类项目都比较谨慎,只做一些收益能覆盖本息的项目,但收益从何而来是个大问题。”
最近,她还接到一个任务,即了解政府开展隐性债务清理导致政策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农发行与地方政府如何持续合作,包括业务在发展方式、品种、模式等方面的变化。
记者了解到,农发行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分行积极支持移交—运营—移交(TOT)模式贷款项目。文件称,TOT模式作为PPP项目中的一种重要模式,有利于盘活政府存量资产;支持TOT模式能帮助地方政府减轻财政负担,深化政策性银行和地方政府的合作关系。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此前一些金融机构也试水了若干TOT项目。农发行现在介入,是因为传统的平台业务(如棚改、水利贷款)有新增隐性债务之嫌,农发行的政府性业务大幅压缩,急需寻找新的投向和模式。
国开行也有一些探索。今年3月,国开行行长郑之杰接受采访时表示,建议扩大PSL的使用范围,增加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今年7月初,浙江省发改委和浙江国开行下发的一份通知显示PSL已拓展了支持范围。
通知称,对符合“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及装备制造、生态环保、地下管廊、科技创新及研发、清洁能源、集成电路和配套产业等领域抵押补充贷款资金(PSL)运用标准的项目,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
如果从广义基建角度来看,截至2018年末国开行铁路、公路、电力、公共基础设施和棚户区改造贷款余额占比接近七成。严监管下绑定政府信用明显违规,新的模式亦需探索。“这必然有阵痛。”国开行西部某省分行信贷部人士坦言。
“相对于农发、开行而言,进出口银行专注于外贸业务信贷,对政策性业务的恪守贯穿了从成立到现在的始终,方向相对明确。”沪上某券商固收首席分析师称。因为三家银行是债券市场主要的发债主体,也为债市参与者关注。
利率 市场化影响
和商业银行通过存款筹集资金不一样,国开行、农发行、口行主要通过发债筹集资金。
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国开行、农发行、口行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9.1万亿、4.2万亿、2.6万亿,分别约占其负债规模的61.4%、63%、66%。鉴于债市市场利率已实现市场化定价,如今贷款利率锚定LPR后,三家银行资产端也将实现市场化定价,由此资产、负债端都将率先实现市场化定价。
也有商业银行人士担心,商业银行负债端主要来源于存款,存款利率成本短期难以降下来,但国开行、口行、农发行依托国家信用在债市筹资,其成本低于存款利率。如果三家银行介入一些商业性业务,将具有明显优势。
实际上,如何准确界定商业性业务和政策性业务也是三家银行需要面对的争论。中部省份某地市农发行信贷人士介绍,今年首度投放了一些小微贷款,增信上主要由省担保公司担保。传统上,小微企业贷款是商业性业务,但在支持小微的大背景下,这类业务又具有了政策性的含义。那么到底如何界定?
从经营数据来看,2018年国开行实现利润1121亿,相比上年小幅收窄;农发行净利润181亿,同比微增5.8%;口行净利润则由2017年的亏损122亿转变为2018年盈利48.2亿。
“2015年外汇注资后,口行收到450亿美元外汇后保留在境外运作了。2017年人民币升值,口行从中承受了汇兑损失;2018年人民币贬值,获得汇兑收益,由此带来利润变动。” 一位外资银行汇率研究主管表示。
不过他提醒,这一操作仍属正常之举,取决于观察视角。部分企业倾向于避免外汇损益出现较大变动,往往会增加套保操作。而对汇率变化导致的估值起伏接受度较高的企业,也较为常见。
C. 房贷余额查询怎么查
房贷余额查询方法为:
1、每月的账单;
2、本人持身份证到贷款银行贷款业务部查询;
3、通过网上银行查询。非本人查询贷款余额时,只能从网银查,前提是知道网银的密码。如果不是贷款人本人,而且又没有做过授权,出于保护贷款人利益,银行不会提供贷款人的任何信息的。查询贷款的时候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以及有效的个人证件,在贷款部门不仅可以查询到个人的贷款余额,同时还可以查询到未来一年之内的银行还款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第七条
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
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D. 济源住房公积金能取吗
能的 不过需要公司人事去提吧具体文件得问他们
E. 央行出新规!从明年3月起 你的房贷合同要变了
利率市场化改革正在加速推进。12月28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以下简称“《公告》”),进一步推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
《公告》指出,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专家认为,《公告》的实施,将更好地发挥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在实际利率形成中的引导作用,推动社会融资成本下降。预计初次转换之后,存量贷款的利率执行水平将与转换之前保持基本不变。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 来源:央行官网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换锚”
LPR运行4个月以来,商业银行新发放的贷款正在挂钩LPR。央行表示,目前接近90%的新发放贷款已经参考LPR定价。
存量贷款如何转换为LPR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焦点。“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仍基于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不利于保证借贷双方的权益。”央行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范若滢分析称,自央行2019年8月实施LPR改革以来,经多次报价后,当前1年期和5年期LPR分别报4.15%和4.8%,分别较8月份下行16个和5个基点。但实体经济融资利率降幅有限,2019年三季度末,金融机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62%,仅比上年末下行了2个基点,其中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不降反升,2019年三季度末为5.96%,较上年末上行了5个基点。
范若滢指出,在LPR报价机制改革后,央行制定了相应的“358”考核要求(2019年9月末,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中应用LPR做为定价基准的比例不少于30%;2019年12月末,上述比例不少于50%;2020年3月末,上述比例不少于80%),但仅针对增量贷款,LPR作用发挥效果并不明显。本次则是针对存量贷款,预计未来LPR对贷款定价的引导作用将明显增强,有利于更好地引导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行。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认为,预计初次转换之后,存量贷款的利率执行水平将与转换之前保持基本不变。这有助于推进转换工作顺利进行,也有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利益。
“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货币政策保持稳健基调,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未来一段时间LPR仍有一定的下行空间。借款人与银行平等协商,采用LPR作为定价基准将可能是普遍的方式,这对借款人是相对有利的。”董希淼对中新经纬记者表示,通过这种市场化方式,有助于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更好地为稳增长、稳就业服务。即便借款人与银行协商转换为固定利率,现有的同期限LPR仍然可能是固定利率执行水平的重要参考。同时,这也体现了利率市场化原则,即利率定价相关事项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如何改
不少人对存款贷款如何改还存在疑问,中新经纬客户端这就为您划重点。
一、可以协商
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确定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或转换为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二、实施时间
转换工作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利率水平
转换后的贷款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
四、房贷(指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
(1)期限品种:LPR的期限品种依据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确定,确定后在合同剩余期限内不再调整;(注:LPR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一般房贷均为5年期以上)
(2)加点数值:加点数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与2019年12月LPR的差值(可为负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3)利率水平: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
(4)重定日周期:借贷双方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5)同一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2020年3月-2020年8月之间任意时点转换,均根据2019年12月LPR和原执行的利率水平确定加点数值,加点数值不受转换时点的影响,银行和客户可合理分散办理。
五、其他贷款
其他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可由借贷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具体转换条款,包括参考LPR的期限品种、加点数值、重定价周期、重定价日等,或转为固定利率。
存量房贷利率2021年真正变化
在银行贷款中,房贷占据了很大的份额。央行数据显示,2018年末,中国住户部门贷款余额47.9万亿元,住户部门贷款余额占存款类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为35.1%,同比上升2.8个百分点。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25.8万亿元,占住户部门债务余额的比例为53.9%。
从当前情况看,银行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4.9%,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那参照LPR定价后,是否意味着房贷利率下调,购房者的实际还款金额会减少呢?答案是暂时不会。
央行表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央行为此举例称,若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执行利率为4.9%×(1+10%)=5.39%。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应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
也就是说,在上述案例中,房贷利率的定价锚点从基准贷款利率变为LPR后,加点方式从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变为了LPR上浮0.59个百分点,当前实际贷款利率不变。
目前,大多数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为1年且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诸葛找房副总裁苑承建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此次利率转换期为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但实际执行时间是从2021年开始,也就是说,2020年客户实际执行的房贷还是按照2019年的房贷执行,按照当前的还款约定偿还。即使LPR在2020年下降,客户也只能从2021年开始享受利率下行的红利。
前述案例中,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由于LPR每月都会发布一次,那是否意味着房贷利率每月都要变化呢?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政策给出了明确答复,即可以约定一直不变,也可以约定一年一次,但绝对不会出现每个月调整一次。
央行也给出两个选择,即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确定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或转换为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苑承建认为,对于用户来说,固定利率长期确定,无法享受利率下行的红利,但同样也可以在利率上行时避免成本上升。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称,降息周期的大门已经打开,一年期LPR主要针对企业贷款,5年期LPR基本代表了房贷利率的走势,实际房贷利率的下调将成为未来的趋势。
银行内部管理面临考验
虽然央行给商业银行预留了2个月多月的准备时间,不过不少银行从业人员表示,接下来银行的工作任务会比较重。
据央行近期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11月末,中国本外币贷款余额157.56万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余额151.97万亿元。需要注意的是,按照货币资金借贷关系持续期间内,利率水平是否变动来划分,利率可分为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据了解,在银行存量贷款中,浮动利率贷款占比较大。
一位国有银行支行个贷经理表示,他所在的银行目前银行贷款中绝大多数都是浮动利率贷款。
“我们银行没有固定利率贷款,一般客户会要求申请浮动利率贷款。”另一位外资银行的贷款客户经理告诉中新经纬记者。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指出,此次央行在《公告》中规定,“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以个人住房贷款为例,截止2018年末,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25.75万亿元,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18.89%,且个人住房贷款具有受众广、金额小、笔数多的特点,“换锚”将对银行的合同、系统、报表、人员、风控等多方面形成影响,短期内银行内部管理面临考验。
范若滢同样认为,此次“换锚”给商业银行带来更大的经营压力和挑战。一方面,在储蓄率趋于下行、存款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由于存量贷款规模大,定价基准转换后将给商业银行带来较大息差管理和资产负债管理压力。另一方面,对商业银行风险定价、内部定价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公告要求来看,最终贷款利率要通过银行与客户协商的方式来确定,需要银行综合考虑客户本身的信用资质、放款银行的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多种因素。未来如何优化调整FTP定价管理体系,是商业银行需要思考的问题。
F. 济源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是70万。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综合计算才可以确定的。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G. 济源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历程
1996年
11月18日,济源市农村信用社正式与农行济源支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
年底,由焦作市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
1997年
1月1日,河南省对济源市实行直管体制。济源市农村信用联社由河南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直管。
3月8日,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规范农村信用社工作的意见》,对按合作制原则规范农村信用社工作的主要内容、政策以及实施步骤作了具体安排,标志着以合作制规范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进程正式启动。
1998年
10月,人民银行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济源市农村信用联社划归郑州市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
2003年
10月15日,河南银监局成立,履行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的监督管理职能。济源市农村信用社仍归郑州市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
2004年
10月22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成立济源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济文[2004]116号)。
11月19日下午,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会议在新行政区会议厅召开。
2005年
2月7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正式挂牌开业。同年6月,济源市农村信用社由省联社直管。
12月31日,河南银监局作出批复,将济源市农村信用联社作为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试点对象。
2006年
2月8日,济源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成立济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济政文〔2006〕9号),决定成立济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筹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济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筹建工作。
7月31日,河南银监局下发了《关于同意筹建济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批复》(豫银监复〔2006〕291号),同意筹建济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8月27日,济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创立暨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济源市雅士达酒店召开。同日,第一届理监事会召开。
11月1日,河南银监局下发《关于核准济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业的批复》(豫银监复〔2006〕419号),核准了济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业,核准了《济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核准了联社理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12月13日,统一法人的济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挂牌成立。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郝清嫩,副市长田国强为信用合作联社揭牌。
2008年
5月13日,济源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成立河南济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济政文〔2008〕29号),决定由筹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商业银行的组建工作。
2010年
1月4日,中国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河南济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0﹞9号文,同意筹建河南济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月2日,河南济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在济源雅士达酒店召开。同时,还分别召开了济源农村商业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监事长,聘任了行长、副行长、部门经理等。
4月28日,河南银监局下发《河南银监局关于核准河南济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豫银监复〔2010〕154号),正式核准济源农村商业银行开业。
4月29日,省工商局为济源农村商业银行核发了营业执照。
2010年5月5日,河南济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重开业 。
5月8日,济水支行举行乔迁暨开业仪式。
6月1日,济源农村商业银行印章正式启用。
6月底,人民币账户管理系统中“济源市农村信用合作社”所属的机构名称全部变更为“河南济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月15日,大小额支付系统开通。至7月23日,18家支行陆续上线运行,实现了所有来账实时到账。
8月4日-6日,对远程监控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主要对监控的操作、重点监控的时段、监控的主要部位、计算机操作等进行培训。从8月7日开始对全辖实施24小时监控。
9月7日晚,中国银行业协会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岭南大会堂举行了“金彩农信—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和支持中小企业先进评选颁奖典礼”。我行荣获 “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和支持中小企业先进评选优秀奖”;梨林支行信贷员谭雨生荣获“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和支持中小企业先进评选最佳信贷员奖”。
10月4日,开始对华新、济水苑、宣中等24个分理处及大峪支行安装了48台升腾XPE终端和远程授权设备,至24日结束,25个网点全部实行了远程授权
10月23日,天坛支行乔迁新址开业。
10月29日晚,组织召开共青团济源农村商业银行委员会一届一次会议。大会选举许江红为团委书记、翟玮为副书记,黄伟为组织委员、陈垒为宣传委员。
12月20日,北海支行大楼装修完毕,正式开业;
2011年
2月15日,济源农商行存款余额突破60亿元大关,达60.09亿元,较年初增长5.26亿元,增幅9.59%。其中储蓄存款余额达45.26亿元,较年初增长4.66亿元,增幅11.47%。
3月17日,一届二次股东大会在本行12楼会议室召开,到会股东72人,所持股份12747万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93.53%。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8项议案
7月21日,河南日报第七版刊登了济源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一周年纪实——《勇立潮头踏浪行》;
7月24日,全国青联金融界别委员会主题实践活动在济源文化城召开。会后,全国青联金融界别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银监局局长廖岷,河南银监局局长李伏安,济源市市长何雄等领导到轵城支行、济源市金河奶业有限公司、济源市黄龙饮品有限公司参观考察了青年创业贷款情况;
10月26日,尚庄分理处、留养分理处、寺朗腰分理处、赵礼庄分理处四个营业网点加入远程授权系统。至此,所有32个分理处和1家支行实行远程授权
2012年
3月22日,济源农村商业银行第一届股东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世纪酒店2楼世纪厅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独立董事蔡玉平主持,73名股东参加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关于2011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和201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草案)》、《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2012年-2014年村镇银行发展规划(草案)》共5项决议。
至4月26日,我行存款总量突破70亿元,达70.25亿元,居全市金融机构首位;较年初增加8.08亿元,增幅13.00%。
6月29日,省银监局下发《关于同意汝州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的批复》(豫银监复〔2012〕274号)。12月6日,平顶山银监分局下发《关于核准汝州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平银监复〔2012〕127号)。12月18日,汝州玉川村镇银行开始试营业。
10月,被市政府授予“2012年度市长质量奖”荣誉称号。
12月,荣获“省级文明单位”。
12月,总行营业部被中国银行业协会评为“全国千佳文明规范化服务示范单位”。
2013年
11月底,济源农商银行存款总量突破90亿元,达90.97亿元,较年初净增15.24亿元。存款总量、净增量均居全市金融机构首位。
12月底,各项存款为92.13亿元,占全市金融机构存款总量的35.94%;较年初净增16.40亿元,占全市金融机构存款净增额的48.69%;增幅21.65%,高出全市平均增幅6.53个百分点。
12月,在济源市委、市政府组织的2013年下半年干部作风建设评议中,济源农商银行荣获市直单位服务类第一名的好成绩,位列29家单位之首。
2013年底,济源农商银行全辖共布放自动取款机44台、存取一体机52台、查询机55台、助农取款服务点194个,POS机2357台,基本做到金融服务“无盲区”。
2013年,投资100多万元购置全省首辆流动银行车。可通过无线网络接入的方式,到农村集市、边远乡村、工矿企业、重大活动现场为群众办理各类金融业务。
2013年,开发了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二期,为客户经理配备平板电脑,引进身份证读写仪和VIP客户室门禁系统,提高了电子化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2013年,完成智能安防系统建设,使安防工作由过去的“事后处置”提升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进一步提升了安全防范能力。
2013年,投资210万元,独家赞助济源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
H. 楼市政策再现一日游:河南济源“首付分期”新政已删除
(记者 计思敏)楼市政策再现一日游。
6月29日,济源市房地产管理局官方微信号消息,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济源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在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方面,《通知》明确,居民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降为20%,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首付分期收取,但最长不宜超过一年。
其中,政策中提及的“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首付分期收取”使得济源市成为全国首提允许首付分期政策的城市。
不过,6月30日,澎湃新闻再次打开济源市房地产管理局官方微信号发现,上述政策已显示“该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
对此,澎湃新闻致电咨询济源市房地产管理局,对于政策为何显示删除以及后续是否会出台新政,其内部工作人员均表示:“不清楚”。
按照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济源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居民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降为20%,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首付分期收取,但最长不宜超过一年。拥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现需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可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提到,济源市政策最大的亮点是,济源在全国首提允许首付分期政策。过去对于首付分期的规定,更多是房企资金内部进行的,某种程度上是走在了监管的边缘线。而现在政府层面明确这一操作,实际上是摆正了首付分期的功能和角色。从吸引购房者入市的角度看,降低首付比例、允许“一人购房全家帮”、“首付分期”等做法,本身有可取之处,也是降低购房者入市成本的最直接有效做法,对于激活房地产市场行情也有积极的作用。
同时,济源市发布的《通知》还提到,引导金融机构提高个人贷款额度、加快放款速度、降低贷款利率。个人房贷在2023年5月31日前,出现房贷断供现象的,可以延期还本付息,最长可延期一年,银行暂不申请法院对断供房屋采取拍卖、变卖等处置措施;银行已申请执行的,法院征得银行同意后,暂不采取拍卖、变卖的处置措施。房贷断供行为不纳入个人征信范围。
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显示,非济源籍外来务工人员在济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济源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按照本市户籍缴存职工同等条件和标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无论是首套还是二套,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均按照20%执行,农村土地划拨性质的自建房暂不计入家庭总房产套数。
此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单方最高可贷额度由25万元调整为35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在综合考虑缴存账户余额、缴存时间、还款能力、房屋总价款等因素的前提下,具体可贷额度仍然按照原有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