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公积金提取需要下列资料: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5.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② 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怎么提取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关于 公积金贷款 账户余额怎么提取这一问题解决后,如果要进行贷款则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以及经历以下流程: 1、贷款人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 贷款申请 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 住房公积金 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 身份证 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 债权债务 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 抵押 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 质押 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 公积金 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 借款合同 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 房产抵押 登记手续, 抵押合同 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法律条文】: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③ 用公积金还贷,提取公积金后账户上要留多少余额
冲还贷方式:
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简称“冲还贷”)方法:
1、一次性还款法(简称“年冲”)——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的方法。
2、逐月还款法(简称“月冲”)——每月直接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
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委托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采用逐月还款法,委托人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补足还款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还贷时间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
办理场所: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申请、变更或终止时,借款人应向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银行提出申请;
2、在委托期内发生提取还贷人变更(借款人除外),或者变更提取还贷方法,可向原贷款放款银行提出申请,并签订变更协议,办理提取还贷方法变更在原委托协议满一年以后生效;委托人的增减变更不受此限;贷款本息结清前,提取还贷人可以与贷款放款银行终止委托,但在一年内不得就该笔贷款再次办理提取还贷委托;
3、借款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后发生还款困难需要增加补充还款人,借款人的,可向原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提出申请。经补充还款人同意,并由上海市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核准,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后,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还款。
办理要件:
1、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需提供: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和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
2、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的变更或终止,原所有委托人应带好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和原《委托书》。
办理时限:
提前与办理网点预约,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办理期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可以但是要满足提取的条件,有关公积金的提取总结如下。
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按规定,不能全部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形: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建房所需的总金额;
(2)职工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提取取住房公积金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房租;
(3)职工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超过一年内未就业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本人(已婚含配偶)账户存储余额1/2的,一年内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时发现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可以补缴,但是要通过单位办理。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公积金的职工在贷款时发现公积金余额不足,可以补缴,但并非私人前去办理,而要通过职工单位办理。具体流程为:当事人向单位提出补缴申请,单位出具补缴说明,再连同《住房公积金(补)缴书》等材料直接到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网点或分中心办理补缴手续。超过一万元的补缴金额就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审批,同时,当事人所缴纳的公积金也将由当事人所在的单位通过转账方式划至住房公积管理中心归集账户。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
准备资料:首先要准备原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
详细原因:
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你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
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他们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不同情况,提取额度也各不相同,具体如下:
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购房未使用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3、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5、销户提取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且注销账户。
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
6、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备注】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
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
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
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
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
当月应缴存额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8种情形提取额度为全部存储余额:
1、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5、户籍迁出本市;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
6、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备注】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
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各地公积金政策有所不同,建议通过官网查询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电话是12329.
这个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有急用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如果想要办理公积金贷款则可以不取公积金以免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
具体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④ 贷款买房后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如您在陕西省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贷款时您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申请表;
2、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3、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文件;
4、所在单位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同意贷款的信函;
5、购买新建商品房客户,请提供售房单位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购买公房,请提供上级房改管理机构对“售房方案”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6、采用抵押或质押方式担保的,担保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7、采用保证方式担保的,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已交30%以上购房预付款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9、中国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国银行在线客服:https://95566.boc.cn/ZIM/
欢迎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或关注“中国银行微银行”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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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申请贷款:https://ebsnew.boc.cn/boc15/loginPreLoan.html?locale=zh&v=20180518020405613
国家助学贷款:https://ebsnew.boc.cn/boc15/studentLoan.html?locale=zh&v=20180518020405613
在线申请信用卡:http://www.boc.cn/ebanking/online/201310/t20131024_2567833.html
⑤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是: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发票真伪的复印件。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九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⑥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可以提取吗公积金个人消费贷款怎么贷
不少单位都有为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福利,众所周知,住房公积金除了可以贷款以外还可以办理日常的提取,对于职工来说,住房公积金是非常不错的福利。公积金贷款后余额可以提取吗?公积金个人消费贷款怎么贷?⑦ 个人公积金贷款对账户里的余额有要求吗
1.公积金贷款对公积金账户余额是有要求的,账户余额是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要素之一。根据账户余额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公式为:贷款职工月计缴公积金额÷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实际可贷年限。
2.贷款人要保证公积金账户内至少要有6个月以上的缴存余额,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拓展资料公积金贷款流程 1、测算贷款额度和期限 如果购房者想要通过公积金贷款,那么购房者首先就应该去和开发商或者是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清楚公积金办理的相关事宜,并且可以测算一下自己可以贷款的额度以及贷款的期限。 2、提出贷款申请 在购房者确定自己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之后,购房者就可以向可以承办公积金贷款的银行提出贷款的申请,并提供贷款所需要的资料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 3、签约 当购房者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核通过之后,那么购房者就需要去公积金办事大厅签订借款借款合同等。 4、办理手续 在购房者把贷款的合同签订好了之后,购房者就可以办理购房交易和抵押登记手续。 5、银行放款 等到购房者把以上的流程全部都操作完成之后,那么贷款承办银行就会按《借款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放款,资金直接划拨至开发商指定账户。个人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 1、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15倍计算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x倍数(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的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 2、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 是指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贷款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末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的平均数(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确定)。 注: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千位,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
⑧ 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当员工死亡、退休、出国定居等情况出现时,员工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那么公积金怎么提取呢?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公积金提取时要提交什么材料?提取流程又是怎么样的?
公积金怎么提取?
一、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住房消费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租赁住房自住
(二)非住房消费类
1、离休或退休;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在新工作单位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3、出国或出境定居;
4、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5、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
6、职工被判刑;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者特殊困难的职工家庭
8、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
二、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一)填写《xx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支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二)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购买期房,提供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和首付款税务收款凭证。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还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还需提供房改部门的购房批文或准购证和购房发票。
2、购买现房或二手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契证(或完税发票)。购买拆迁安置房,还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还需提供房改部门的购房批文或准购证和购房发票。
3、在城镇新建、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在农村新建、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经批准的《农村住宅建设用地呈报表》、《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4、大修自住住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工程造价评估报告》或《工程造价预算书》。
(四)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一次性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或部分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处出具的《提前还款申请书》。
2、一次性提前还清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提供原借款合同、原购房合同或房产证、还清贷款的银行凭证。
3、一年一次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上一还款年度的住房贷款还贷明细记录单。一年一次提取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供上一还款年度的住房贷款还贷明细记录单、商业性银行住房借款合同、借款人所购住房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出具的主贷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原件(有效期为一个月内)。
4、房屋贷款人不在本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房屋贷款人配偶申请提取时,还需出具房屋贷款人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证明原件。
(五)租赁住房自住,提供单身职工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非单身职工提供户口簿(同一户口簿内注明夫妻关系的)或结婚证,租房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提供的家庭成员住房状况证明(保障性租赁住房除外),房屋租赁合同(保障性租赁住房批文。
(六)离休或退休,提供离、退休证或退休文件。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在现工作单位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提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或文件。
(八)出国或出境定居,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出境定居证明,当地户籍注销证明。
(九)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提供户口迁出证明和单位调令、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证明。
(十)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提供继承人人身份证、死亡证明、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或遗赠或继承文书)。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判定书或调解书。
(十一)职工被判刑,提供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或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或文件。
(十二)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者特殊困难的职工家庭,提供民政部门印发的《低保证》或总工会印发的《特困证》。
(十三)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供夫妻关系及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申请人所在地医保部门出具的“自负医疗费用”的证明、三级及以上医院出具并加盖医院诊断证明章的《诊断证明书》或病历(一年以内)。
(十四)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和代办委托人身份证。
(十五)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其配偶、父母、子女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结婚证或户口簿等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1.还贷款提取额度: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2.余额不足时: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3.租房: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四、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职工填写《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凭本人身份证明携相关证明材料至中心柜面办理→中心柜面审核通过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