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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工作调动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1-25 11:37:46

⑴ 公积金贷款后换工作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1.离职跳槽后,根据情况不同,公积金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办理的是公积金代扣,在公积金账户余额划扣到一定数额时,就不能进行划扣了银行会通知办理手续,每月将月供存入贷款还款账户中。

2.如果已经办理好公积金贷款,工作发生了变化不影响公积金贷款,每月按时将月供存入贷款的还款账户中即可。因为贷款已经发放,就会按照之前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因为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辞职后只是停止了缴纳,但账户里的钱所属个人,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自由支配

3.离职后还在当地工作,原单位公积金账户会与新单位合并。离职后去外地工作处理方法有两种,如果外地的工作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则可以将在当地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月转移到外地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另一种是销户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⑵ 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工作调动

法律分析: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工作调动继续还款即可。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⑶ 调动工作公积金怎么办

问题一:工作调动,公积金怎样办理? 可以全部提取出来,到公积金中心要表格,然后按他们要求做就好了,应该是需要单位证明,还要盖章什么的,不难办。新城市的再存就好了。

问题二:工作调动,住房公积金怎么转 住房公积金转移须知
一、本市同行转移、本市跨行转移业务
因工作调动或辞职到本市新单位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由原单位经办或本人带有关材料(调函或新单位工作证明、本人身份证),填写转移凭证到承办网点直接办理,材料留存银行备查。
二、本市跨“中心”转移或转县(市)各管理部业务
因工作调动或辞职需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其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如省直、煤炭、铁路或各县(市)管理部等缴存的职工,由原单位经办或本人带有关材料(调函或新单位工作证明、新单位的公积金账号、本人身份证),填写转移凭证到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结息转移手续。有关材料留存市管理中心备查。
三、批量转移业务
市属单位因撤并、重组,需批量或全员住房公积金转移的单位,由单位经办提供本单位撤并、重组的依据,以及住房公积金转移的报告,填写批量转移清单,经市管理中心审批后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转移业务。有关材料留存管理中心备查。
四、转入代管户业务
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需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代管户”内统一管理的,单位应向管理中心报备后,提供单位职工个人身份证和个人账号,填写“转移凭证”经原单位盖章后到管理中心盖章(盖代管户章),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转移业务,有关材料留存管理中心备查。
公积金转移是指因职工工作变动,而由原工作单位将其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到新工作单位为该其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
1、转出单位在职工停发工资当月,向承办银行办理单位缴存人员变更手续,将职工账户予以“封存”;
2、转入单位在职工发放工资当月,向承办银行办理单位缴存人员变更手续,为该职工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将该账户通知该职工;
3、转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随同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折到省直公积金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4、转入转出单位在办理转移手续七个工作日后,到承办银行领取转移凭证单位联,职工可持公积金存折查询转移情况。

问题三:工作调动后,公积金怎么办? ●【帮你问】: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您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将原单位缴存的公积金转到现工作的公积金账户即可。

问题四:工作调动的时候公积金应该怎么办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指定的窗口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或异地转移申请书;
2、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同城转移: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办理同城转移手续;
2、异地转移: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同城转移不超过3个工作日,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

问题五:工作调动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1.职工调动引起住房公积金在管理机构内部转移的,管理机构应督促原工作单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和账户转移手续。
2.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管理机构可将职工账户暂时封存。
3.职工调动引起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管理机构之间转移的,原工作地管理机构应为其办理账户转出手续,开具《公积金调出凭证》,反映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账户余额及缴存期限。
4.职工调动或户口迁出引起住房公积金转出本市的,原工作地管理机构应为其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并开具《公积金调出凭证》;不能办理账户转移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5.职工调动时,需所在单位出具经核实后的提取证明,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单位不为职工出具提取证明的,职工可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问题六:工作跨省调动,公积金怎么办 目前公积金还不能通转。不过可以取现。。

问题七:职工调动工作后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与职工的工资发放同步进行,职工调动后,按下列步骤办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1) 由职工调入单位首先在所属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开户手续,调出单位办理公积金帐户封存;(2) 由调出单位提供职工有效的调动材料、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有效凭证、加盖单位印章的《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所属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公积金转移。

问题八:工作调动,社保、公积金怎么办。 你北京的社保和公积金都可阀转回武汉
如果你使用武汉以前的
那你需要补交的也不少
建议你转回北京的

问题九:工作调动,住房公积金应该如何办理转移手续? 住房公积金转移须知一、本市同行转移、本市跨行转移业务因工作调动或辞职到本市新单位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由原单位经办或本人带有关材料(调函或新单位工作证明、本人身份证),填写转移凭证到承办网点直接办理,材料留存银行备查。二、本市跨“中心”转移或转县(市)各管理部业务因工作调动或辞职需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其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如省直、煤炭、铁路或各县(市)管理部等缴存的职工,由原单位经办或本人带有关材料(调函或新单位工作证明、新单位的公积金账号、本人身份证),填写转移凭证到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结息转移手续。有关材料留存市管理中心备查。三、批量转移业务市属单位因撤并、重组,需批量或全员住房公积金转移的单位,由单位经办提供本单位撤并、重组的依据,以及住房公积金转移的报告,填写批量转移清单,经市管理中心审批后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转移业务。有关材料留存管理中心备查。四、转入代管户业务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需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代管户”内统一管理的,单位应向管理中心报备后,提供单位职工个人身份证和个人账号,填写“转移凭证”经原单位盖章后到管理中心盖章(盖代管户章),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转移业务,有关材料留存管理中心备查。公积金转移是指因职工工作变动,而由原工作单位将其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到新工作单位为该其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1、转出单位在职工停发工资当月,向承办银行办理单位缴存人员变更手续,将职工账户予以“封存”;2、转入单位在职工发放工资当月,向承办银行办理单位缴存人员变更手续,为该职工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将该账户通知该职工;3、转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随同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折到省直公积金中心办理转移手续。4、转入转出单位在办理转移手续七个工作日后,到承办银行领取转移凭证单位联,职工可持公积金存折查询转移情况。

问题十:已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工作调动怎么办 你可以买任何地方的房子,你的公积金普通帐户都可以取出来付房子的首付款。如果您是买的园区的商品房,你不但取出公积金普通帐户付房子的首付款,还可以每月用公积金按揭的方式,还贷款。

⑷ 工作调动到异地公积金贷款如何还

工作调动外地公积金如何转到异地账户
第一步:你需要到新公积金中心(即我们假设的金华公积金中心)去开具开户通知书,证明你现在已经在金华重新开户并进行这边的公积金缴纳了,一般简称为“开户通知书”,去的时候带上相应资料(本人身份和复印件),如果朋友帮忙的话带上双方身份证和复印件,夫妻的话带上结婚证。
第二步:在新公积金缴纳处(即金华公积金中心处)提出申请,并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表明你想将杭州公积金余额转到金华这边的账户,一般情况下接纳你的工作人员会根据你身份证他就能查询到你现在公积金账户,并将申请单打印出来,大致如下图表格,然后在上面盖章,最后你带上转移申请书及相应身份资料到之前缴纳公积金中心(即假设的杭州公积金中心)去即可。
第三步:拿着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带上身份证和复印件1份到你需要转出地的公积金中心(即杭州中心)去办理即可,办理完一般会给你一份转出收据复件(即杭州公积金账户转出到金华公积金账户余额明细收据单),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你就等消息吧,随时在网上查询你的新公积金账户(即金华账户),大概7天-15天内转到你新公积金账户。这里一般来说你不用回新公积金中心去确认,但是有些地方会让你带着收据单在回去核对下账户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⑸ 公积金贷款期间换工作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换工作,在找到工作补缴前面的公积金。并且公积金不能中断3个月,中断三个月公积金贷款可以解除合同的或执行商业贷款利率。换工作找到工作一定要继续缴纳公积金。对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随即封存账号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责令其补缴已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并在贷款期间正常按月足额缴存;拒不缴存的,追回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执行商业贷款利率。对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⑹ 换城市工作了公积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公积金与社保一样,都是有一个个人专属账户的,而且这个账户也不存在时限要求,不会清零,不会完全划入统筹账户。 所以,无论在换了工作之后没有继续缴纳公积金,对于公积金账户影响不大,等待重新入职缴存即可。转移住房公积金,是把在上个城市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转过来,在新城市贷款买房,就可以用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⑺ 因工作调动到外地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法律分析: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⑻ 换城市工作了公积金怎么办

公积金与社保一样,都是有一个个人专属账户的,而且这个账户也不存在时限要求,不会清零,不会完全划入统筹账户。 所以,无论在换了工作之后没有继续缴纳公积金,对于公积金账户影响不大,等待重新入职缴存即可。转移住房公积金,是把在上个城市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转过来,在新城市贷款买房,就可以用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⑼ 因为工作调动公积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工作地点变动了,职工需要办理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转移手续。1、异地公积金的账户转移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由本行政区域转到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还有一种情况从外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转入本辖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职工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个人公积金转移接受函》。接受函上面必须注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和转入地的银行接受账户。2、职工在转出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资金转出后,需要及时到转入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资金入账手续。如果没有及时办理,可能会产生转入的资金没有及时计入个人的公积金账户。3、职工调动工作后,应该督促原单位的经办人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封存手续。如果没有办理封存手续, 是没有办法办理调入手续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⑽ 公积金贷款后换城市了怎么办

转移。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职工因工作调动,其公积金账户可以办理转移手续,但是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仍需要在原来的贷款承办银行还款,公积金贷款后换城市了转移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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