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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二手房有贷款房东不配合过户

发布时间:2023-01-31 11:23:15

1. 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主却一直不肯过户,应该怎么办

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赶紧保留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他,不然的话,很有可能他又把房子卖给了别人,到时候你就鸡飞蛋打,什么都没有了。因为他一直不愿意跟你过户,很有可能就是因为他还有欠款,所以房子面临被查封的可能,也有可能是因为他根本就不想要过户,想要骗你的钱。但不管是哪一种原因,对于你来讲都是不能够接受的。

要相信国家,要相信法院,他一定会给你一个公平的抉择的,像这种事情基本上你都是占理的。如果你的钱已经付清了,那么房东是没有任何的理由去选择不过户的,不完成这个手续的。虽然说去打官司可能会花很长的时间,但是也无所谓,因为如果他不同意过户的话,那你可能还会等上更多的时间,说不定到时候房子都不是你的了。

2. 贷款买二手房,贷款审批后,房东不肯过户,怎么办

这种情况很明显是房东违约了,违约的话,你可以去起诉的。

3. 二手房房主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购买二手房后,过户是必经的一个流程,只有将房屋产权过户到购房者名下,才能真正购买了房子。但签订购房合同后,在过户时难免出现一些问题,卖方若是逾期过户、不配合过户都会使购房者合法权益受到巨大风险,那么二手房房主不配合过户怎么办?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看看吧。

一、二手房房主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1、协商调解

若是二手房房主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过户的话,购房者可以适当理解下,与房主协商,换一个时间来过户也是可以的。

2、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都会将房屋产权过户时间做好约定,而且还会标明违约责任等等,若是二手房主没有按照合同时间来过户的话,就属于违约,可以直接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来处理,可以要求房主立即过户,或者解除合同并赔偿购房者的损失。

3、去法院起诉

上述两种方式都试过后,二手房主依旧不配合过户的话,可以给卖方发催告函,或者直接到当地法院起诉,要求房主赔偿购房者的损失。

二、二手房过户流程

首先要在房管局官网进行网上预约过户,或者直接到现场拿过户申请表填写,然后准备好过户需要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等等材料一并提交给交易中心,接着就需要到相关窗口缴纳好过户所需的契税、产权登记费、工本费等等,领取受理单后过户就基本完成了,只要在规定时间来领新房产证就行。

编辑小结:以上就是关于二手房房主不配合过户怎么办的介绍,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去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解决。希望小编分享的内容能给大家一些参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方面的知识,可以关注我们齐家网资讯。

4. 贷款买二手房,贷款审批后,房东不肯过户,怎么办

可以根据购房合同进行起诉。建议联系可靠地中介单位购买二手房,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手房办理按揭贷款的基本流程如下:

  1. 实地看房;银行工作人员、居间机构、评估员、买卖双方到申请按揭贷款的房屋现场对房屋现场勘察。

  2. 产权验证;产权人及共有权人(卖方)带着身份证原件及房产证原件,到房管局交验身份证原件及房本原件,进行验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3. 签署合同;银行认真核对校验客户的资料原件,鉴别所有签字人员的真实性,监督客户签字,收取房产证原件及订金(具体数额由买卖双方确定),复印资料,提醒双方在该行办理帐户。

  4. 填写合同;银行整理资料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合同。

  5. 缴费义务;银行收取费用预审通过后,通知客户交费。

  6. 产权过户;买卖双方在房管局的帮助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7. 贷款人准备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抵押手续;

  8. 银行放款。

5. 买的二手房已经五年了,现在卖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买卖 二手房 时,房主不配合过户,一般会在双方签的 房屋买卖合同 中说明,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就按照 购房合同 中的约定处理。 1、不管是否有合同约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为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先确定对方不肯办理过户的原因。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买家可以收集相关 证据 到法院提起 诉讼 ,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 房屋所有权 登记的期限。

6. 二手房卖方不配合过户怎么样办

买卖二手房时,房主不配合过户,一般会在双方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说明,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就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不管是否有合同约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为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先确定对方不肯办理过户的原因,比如说因为卖家家里其他人的阻止。了解真实情况后,还坚持买那套房的,可以试试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买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在获得胜诉裁判文书后,登记权利人可凭此裁判文书自行申请并完成过户登记。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7. 二手房房东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1、由于户口不能强制迁出,如果你们合同上没有约定户口违约的问题的话,法院也不会受理。
2、关于房东户口没有迁出的通常处理方式。如果购房者是本地户口的,新户和上家户口可以并存。如果购房者是外地户口的,新户可以通过购房入户的政策先取得入户资格,然后通过上述1的方式将上家户口迁出后办理入户手续。
3、上家户口并存的影响。基本没有什么大的影响,在有线电视、管道煤气等方面可能会有一些隐患。但如果你卖房子的时候,买方知道这个房子里有这么多户口没迁出,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如何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
第一,检查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看两证是否齐全(有些房本是两证合一的);
第二,是要看清楚产权证是否被抵押和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年限的记载;
第三,检查房屋本身的质量。除了以上几点之外,还要注意房屋是否被卖房人出租;第四,要检查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姓名和卖房人的身份证上的姓名是否一致。
第五,看产权证上是否有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还需要共有人出具书面同意证明。即使是夫妻共有的情况,也需要另一方出具证明,以避免纠纷;
第六,对于买方来说,除了要严格按照建设委员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格式订立合同之外,还需要将一些细节问题纳入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的物业管理交接,户籍的迁移等问题。
第七,买方可以留一定的房款作为“保证金”,等买房将物业管理交接,户籍迁出之后再将房款全部交齐。第八是对于贷款无法如约办下来的情况要尤其注意,这是导致最近一些二手房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买房人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约定,可以设立一个期限,如果由于客观原因到期未能办理按揭贷款,双方的解决办法。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8. 买的二手房,原房主有贷款,过户时他不配合清贷怎么办

1、中介垫资解押:房主先找到中介将银行的放贷还完,然后将房子卖给要买房子的人,收到钱以后他将资金还给中介。在这个过程中,中介会收取卖房子的人一定的利息,一般几十万至上百万不等,哪怕几天,甚至十几天,都是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的。由于中介也是帮着双方办理买卖房屋,所以中介掌握着双方的资金流向,对于中介来说垫付资金很安全。现在许多大点的中介都支持这种赎楼方式。
2、转按揭即将贷款转移到买家身上:转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也就是说出售方若想有贷款的房子,需要将房子的按揭转给买方,让买方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贷款。转按揭的手续流程相当复杂,存在同行转按揭和跨行转按揭的情况,这种方法在使用中受到很多限制,目前能做转按揭的银行很少。
3、再次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卖家可以考虑用其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向银行或者资金机构申请抵押贷款,以结清按揭贷款。等买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后再还清银行抵押贷款,但是需要利息或者手续费。
二手房购买注意事项:
1、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方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2、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二手房中买方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方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方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3、物管费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方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4、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方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方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方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房主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贷款按揭房子过户方法:
1、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二手房交易最常见、最方便的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注意:买卖双方需要先去了解银行是否对提前还贷有要求。有些银行会对提前还贷有限制,如果卖家不符合提前还贷的条件,或者提前还贷需付违约金,那么依然难以解除房屋抵押。如果买家的首付款小于未还清贷款额,卖家也可以与买家商量提高首付,适当降价的方式协商完成。
2、转按揭(将贷款转移到买家身上)
转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也就是说出售若想有贷款的房子,需要将房子的按揭转给买方,让买方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贷款。转按揭的手续流程相当复杂,存在同行转按揭和跨行转按揭的情况,这种方法在使用中受到很多限制,目前能做转按揭的银行很少。
3、再次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假设以上两种都行不通的情况下,卖家可以考虑用其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向银行或者资金监管机构申请抵押贷款,以结清按揭贷款。等买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后再还清银行抵押贷款,但是需要利息或者手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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