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固定资产评估
固定资产评估是指对规定资产的评估。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和使用期限均在规定标准以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用来改变或影响劳动对象、或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劳动资料。具有单位价值较大,使用期限较长、实物形态在经过多个生产经营周期后,仍然能够保持不变。固定资产评估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具有项目差异大、影响因素多、工程技术性强等特点。对于大型评估项目、非凡是企业整体资产评估,通常需要预先设计评估技术路线,拟定评估作业计划。
拓展资料:
机械设备是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往往种类多、数量大。一种可行的方式是按其价值大小将设备分为a、b、c三类,并根据其特点分别采取不同的评估方式。对于a类设备应实行重点单项评估;对于b类设备应分类评估;对于c类设备则采用相对较粗的评估方法,分别按设备用途、类型和购入年限分类,采用直线折旧法计算成新率,用价格指数法计算重置成本。设备评估中应注重根据评估目的选择评估方法,并确定评估值中所应包含的内容。
程序:
1.收集资料
2.设计调查表与评估表
3.核查待估固定资产
4.划分待估固定资产的类别
5.确定评估的价格标准与方法
6.收集和测定各种技术参数
7.计算评估值,编制评估报表
企业流动资产的评估:
流动总资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在一年或一个经营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流动资产可以分为价值形态的流动资产与实物形态的流动资产,分别使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对于价值形态的流动资产,如果是货币资金的,按照核对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价值。外汇的价值,按照评估基准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外汇比价折算成人民币;如果是应收款项的,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价款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价值。有充分理由可以收回的款项,即以账面价值作为评估价值;很可能收不回的价款。
B. 什么是固定资产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是银行传统融资产品之一,如果您有固定资产贷款的需求,无论是人民币还是外汇。
一、业务综述
固定资产贷款是指银行为解决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而发放的贷款。
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开发并生产新产品等活动及相关的房屋购置、工程建设、技术设备购买与安装等。
二、业务品种
固定资产贷款分为下列各项用途的长期贷款、临时周转性贷款和外汇转贷款:
1、基本建设: 指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服务设施和新建或扩建生产性工程等活动。
2、技术改造:是现有企业以扩大再生产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
3、科技开发:是指用于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制开发并将开发成果向生产领域转化或应用的活动。
4、其他固定购置:指不自行建设,直接购置生产、仓储、办公等用房或设施的活动。
三、申请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四、申请条件
1. 持有经工商行政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2. 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证/卡;
3. 借款申请人经济效益好,信用状况佳,偿债能力强,管理制度完善;
4. 落实银行认可的担保;
5. 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户;
6. 固定资产贷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
7. 具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
8. 项目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通过,配套条件齐备,进口设备、物资货源落实。
9. 申请外汇固定资产贷款的,须持有进口证明或登记文件。
五、申请程序
1、 搜集汇总材料上报银行等投资商,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近三年财务报告,项目立项及批复文件、项目经济效益分析、用还款计划等。
2、 银行对借款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银行进行贷前的调查和评估、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形成评估意见。
4、经银行内部审查同意的,双方就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的条
5、 借款人办理合同约定的抵押登记等有关手续。
6、 借款人在银行开立贷款帐户,提用贷款。
C. 怎样处理贷款风险
一,适时、准确地识别风险是风险管理的最基本要求。风险识别包括感知风险和分析风险两个环节:感知风险是通过系统化的方法发现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种类和性质;分析风险是深入理解各种风险的成因及变化规律。商业银行业务的日益多样化以及相关风险的复杂性,极大地增加了风险识别的难度。延误或错判都将导致风险管理信息的传递和决策失效,甚至造成更为严重的风险损失。制定风险清单是商业银行识别风险最基本、最常用的方法。二、风险管理的策略包括风险分散、风险对冲、风险转移、风险规避和风险补偿等措施。1,风险分散式指通过多样化的投资来分散和降低风险的策略性选择。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贷款出售和其他商业银行组成因吐纳贷款的方式,是自己的授信多样化,从而分散和降低风险。风险分散前提是有足够多的相互独立的投资形式,风险分散策略是有成本的,主要是分散投资过程中的交易费用。但与集中承担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相比,风险分散策略的的成本支出显然是值得的。2,风险对冲。风险对冲是指通过投资或购买与标的资产收益波动负相关的某种资产或衍生产品来冲销表的资产的一种策略性选择。风险对冲对对公业务市场风险非常有效,可以分为自我对冲和市场对冲两种情况。自我对冲是指商业银行利用资产负债表或某些具有收益负相关性质的业务组合本身所具有的对冲特性景象风险对冲。市场对冲是指对于无法通过资产负债表和相关业务调整惊醒自我对冲的风险,通过国衍生产品市场进行对冲。3,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指通过购买某种金融产品或采取其他合法的经济措施将风险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的一种策略性选择。风险转移可分为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保险转移是指商业银行购买保险,以缴纳保险费为代价,将风险转移给承包人。非保险转移是指商业银行通过购买保险以外的其他安排将其业务中的风险转移给第三方。商业银行在国内市场可以利用衍生金融工具转移利率、汇率、股票和商品价格风险,利用担保、备用信用证等转移信用风险。4,风险规避。风险规避是指商业银行拒绝或退出某一对公业务市场,以规避承担该业务/市场风险的策略性选择。简单说就是:不做业务,不承担风险。风向规避策略的局限性在于其是一种消极的风险管理策略,不宜成为商业银行风向管理的主导策略。5,风险补偿。风险补偿是指商业银行在所从事的业务活动造成实质性损失之前,对所承担的风险进行价格补偿的策略性选择。对于那些无法通过风险分散、对冲或转移进行有效管理,而且又很难规避、不得不承担的风险,投资者可以采取在交易价格上附加更高的风险溢价,即通过提高风险回报的方式,获得承担风险的价格补偿。
D. 银行自身应怎样处理好三性原则
论商业银行经营的“三性”及其均衡(2008-04-11 08:52:31)
(发表于《金融经济》1995年第12期,并获“3351”金融质量工程征文一等奖)
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作为商业银行经营的基本原则,各国概莫例外。如何认识“三性”并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是银行永久研究的主题。在我国,几大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刚刚起步,对此可以说是正在研究的新课题。
安全性——银行经营的基础
一、银行业的经营风险大
其一,银行是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特殊企业,与一般工商业相比较,它与社会各行业的关系更为紧密,更为广泛,微观经济的发展变化状况,直接影响到银行业的经营状况。
其二,银行所经营的特殊商品——货币,受政府或中央银行经济、货币政策的影响,即银行又受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
其三,财政、税收和财会制度改革后,取消了对银行实施保护的措施。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取消了对国有企业税前还贷的规定;企业破产清偿债务时,银行与其他债权人处于同等地位。企业破产后的债务按内部职工债务——国家债务——其他债务顺序清偿。企业对银行的债务,在有力清偿时,同其他债务一并清偿,在无力清偿时,按贷款占全部债务的比例清偿。因此,银行信贷资产的风险加剧。
其四,各种经济成分的并存,银行放款对象由单一的国营、集体企业变化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等等,对象的复杂性,也将加剧信贷资产的风险。
二、存款的偿还具有“钢性”
众所周知,银行资金主要来源于客户的存款,基于客户对银行的信赖,如果银行不能保证存款本息的支付,就可能出现存款人挤兑现金,银行关门倒闭的风险。一般企业在债务到期无力偿还时,债权人还可申请延迟一段日期,如企业贷款可展期,但银行对存款的偿还则具有“钢性”,到期必须无条件地向存款人支付本息。
以上两点说明,银行业经营风险大于一般企业,而对债务的偿还又具有“钢性”,所以必须视安全性为其经营基础。
银行经营风险来自多方,千变万化。如果从信贷资金的来源与运用的角度看,主要有存款风险和贷款风险。存款风险就是银行超比例放款,备付金不足,不能随时支付提存和顺利吸收存款。贷款风险则表现为审贷不严或企业效益陡降,贷款逾期、呆滞,不能及时地收回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两类风险相比较,贷款风险是实质性的风险。存款支付困难,有可能是因为银行一时出现资金调度上的技术失误而造成的,只要银行及时,灵活调度,组织资金,这种支付困难可以克服。而贷款风险一旦发生,不是银行内部可以解决的。贷款不能及时收回本息,会带来实质性而不是技术性的存款支付困难,还会使银行无资金支付经营费用。贷款风险到一定程序时,不仅使银行自身倒闭,还将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正常秩序。因此,安全性是银行经营的基础,基础的保障又依赖于贷款风险的防范。
任何贷款都存在风险,只是程序不同而已。但是银行为了实现其融通资金的职能、保证存款人的利息,为了支付经营管理费用,为了实现盈利目标,又必须放款于企业。也就是说,银行明知贷款有风险,又不能不放款。这就要求银行积极防范风险,使贷款的风险程序最小。
影响贷款风险大小的因素主要有贷款方式、贷款对象以及贷款所处的形态即贷款发放后的管理三个方面。贷款发放的当初,贷款方式的选择(如信用、担保、抵押形式),银行有比较大的自主权,难度也小,但贷款对象的评估、审查、选定难度就大。即使当初的评估审查完全无误,企业也会在市场经济作用下,发生或大或小的变化。
如何防范贷款风险,我国的交通银行已有成功经验可供借鉴,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明确各方责任,重点是信贷员的责任,信贷员要对贷款的安全性负责。
第二,健全内部制约机制,在贷款分级审批的基础上,完善审贷分离制度。
第三,加强信贷员的基础工作,主要是资料积累和“三查”制度,对固定资产贷款还要搞好项目评估。
第四,压缩信用放款,推行抵押、担保、贴现放款。
第五,按贷款方式系数、信用系数和形态系数计算贷款的风险度,实行贷款的风险管理。
第六,实施信贷风险资产质量日常监督,做到:正确分析、逐步审定、台帐登记、帐户反映、严格稽核、统计分析、催收办理、奖惩考核。
第七,严格执行信贷通则,全面规范信贷行为。
近几年来,中央银行以及各家专业银行相继引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设置了一系列指标和标准,从资产负债结构、信贷资产质量等方面加强抵抗风险,防范风险,现在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从1995年7月1日起施行。主要做法有:
1、用资本金充足率作为银行是否稳健经营的重要尺度。
根据“巴塞尔协议”,人民银行要求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金总额与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最终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不得低于4%,中央银行将以风险资产总额控制代替过去的贷款规模控制。具体方法是,首先按照资本的流动性,把银行资本分成一、二两级,考核资本总额,然后再根据资本充足率来决定风险资产总额。譬如,某商业银行资本总额为10亿元,规定的资本金充足率是8%,那么,风险资产总额就了定在125亿元以内。(10÷8%),中央银行把125亿元风险资产总额看作监控银行是否稳健的标准值。商业银行则主要通过降低信贷资产的风险度达到资本充足率的标准。
2、用信贷资产比例及质量标准防范风险,保障安全经营。
具体做法有:(1)对根据贷款方式,贷款对象风险权重值计算出的风险程度大于60%的,一般不予放款。(2)对某一企业放款余额不得高于该企业资产余余额的60%。(3)银行对同一企业放款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自身资金的10%,对最大十家企业的贷款总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总额的一半。(4)逾期贷款余额与各项贷款余额之和不得超过8%,呆滞贷款不得超过5%,呆帐贷款不得超过2%。(5)固定资产贷款在全部贷款中的比例不能高于15%。(6)银行的短款,错帐损失应控制在业务量的万分之三以内。
以上主要比例的标准值,都是一个相对区间值。在实际监控、运作时,应结合当时的金融外部环境,外部条件,灵活掌握,达到安全经营之目的。
流动性——银行经营的杠杆
流动性是实现安全性的必要手段,又是盈利性、安全性之间的平衡杠杆。流动性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有足够的资金满足存款的支付;其二,满足企业正常贷款的需要。流动性中的满足存款支付,侧重于信贷资金的合理调度。有时银行即使有充足的资金实力,贷款风险低,但在资金运用调度上不合理,如将短期存款大量用于长期贷款,致使银行到期没有足够变现资产来支付存款人的提款。这种支付困难,对于银行来说有可能造成“黑宇破产”。
一般企业遇到资金支付困难时,如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等,尚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宽限一定期限归还;银行则要无条件地保证债务的清偿。如果银行没保证提现,一旦消息传出,马上就会出现挤兑风潮。国外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在雨中几个行人聚在一家银行的屋檐下躲雨,被人误传为该银行不能保障提现。于是储户纷纷兑取存款,迫使该银行关门倒闭。
银行集中社会大量和分散的资金,必须充分、合理、有效地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这既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实现银行经营经营职能和目标的需要。实际上流动性的两个内容是由安全性、盈利性原则决定的,所以说流动性是均衡“三性”的杠杆。
流动性的保证程度,银行自身主要通过存贷比率等指标考核。在存款比例方面,人民银行规定:商业银行先从增量上要求,各项贷款与存款之比,控制在75%以内,先从增量上考核,是因为目前几家专业银行的历史包袱沉重,以后将逐步过渡到存量的考核上,控制存贷款比率,实际上用资金来源制约资金运用,如果超比例运用势必造成存款支付困难;商业银行法第39条也规定,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另外还规定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还有一个指标是中期和长期贷款不得超过中长期存款的120%。客户是商业银行从自身资金运用方面来保障流动性。银行对企业的贷款坚持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分别管理的原则,银行的信贷员应层层深入分析企业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资产利润率等财务指标,考察企业短期、长期偿还能力,确保银行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当前企业普遍面临的一大难题是资金紧张,据分析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不在于银行贷款的减少,其主要原因在于企业产值超常规发展,产值和效益不是伴生发展。因此银行资金的流动性很大程序上依赖于企业资金的流动性。
盈利性——银行经营的目标
商业银行把追求最大限度的盈利作为经营目标和内在动力。盈利也是安全性、流动性经营的结果。
只有保持理想的盈利水平,银行才能巩固信誉、增强实力,提高竞争能力。
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对微观经济产生影响。在盈利性驱使下,银行致力于贷款的安全和较高的收益,资金流向生产经营效益好的企业,支持企业创造更多的效益,同时银行较高的利率对工商企业形成资金成本压力,迫使企业节约用资金,降低资金成本。
商业银行的自身效益如何,也影响着整个宏观经济的发展。首先银行作为企业,构成国民经济整体效益的一部分;其次,商业银行作为特殊企业,资金纽带连接千家万户,银行效益削弱,意味着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筹集,再分配能力的削弱,造成工商企业启动和运转资金困难,从而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协调发展。如果银行经营亏损到不能保证存款支付时,带来的只会是社会经济生活的混乱和动荡不安。
商业银行较高的盈利水平,会增加客户对银行的信用程度,从而增加存款额,同时也可提高在中央银行的信誉,从而减少过严的监督和过多的干预。
商业银行在高盈利条件下,可以用高薪优厚福利,优良的工作环境等条件招聘与保持一批精明强干的专业人才。防止人才外流,也可使银行经常性地更新设备,采用先进技术和手段提高工作效益。
评价考核盈利性指标分为两类:从总体上考察的经营性盈利指标,从个体上分析的项目盈利性指标。
我国交通银行设置了总利润、资产盈利率、资本金盈利率、利息收回率,人均利润几项指标考核盈利性。其中主要指标是资产盈利率和资本金盈利率。就资产盈利率来说,资产包含着盈利和非盈利资产的比例问题,净收益中包含着存款规模、存贷利差、管理费用和税收等因素。所以说该指标反映了资产总体盈利水平,很大程度上代表着银行的经营水平。
均衡“三性”——银行经营的难点
商业银行的三项经营原则,从个别看,每一项都是必要的、合理的,而且都有各自的特殊要求。在实际运用中,“三性”又往往会相互牵制,相互影响。如:安全性高的资产——现金,流动性大但盈利性差。盈利性高的资产——贷款,流动性差但风险大。因此,正确处理“三性”之间的关系,在“三性”之间选择一个适当的均衡点,正是银行经营的难点。
如果过分注重某项原则,势必会牺牲其他原则,从而影响总体目标的优化。近几年,一些银行曾只片面追求盈利性而忽视了安全性和流动性。如滥设机构,乱拉客户,一个企业可同时在几家银行开立帐户,至使不管企业经营状况,几家银行同时予以放款,结果大量贷款收不回,变成呆滞,沉淀资金;各家银行搞利率大战,造成存款在金融系统内部大搬家,相互乱占用联行汇差,乱拆借,用信贷资金到沿海地区炒股票,炒房地产,造成内地资金困难,我国金融秩序混乱。以上状况都是银行业不能正确均衡“三性”关系所至,最终不得不迫使中央银行实施全面整顿。“三性”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矛盾的关系,增强了银行经营的难度。解决这一难题的基本做法是:“总量平衡、对称管理。”
以资金来源制约资金运用是总量平衡的指导思想。具体包括的内容有:(1)负债的平衡:长期负债与短期负债,存款负债与其他负债之间保持适当比例。(2)资产的平衡:长期资产与短期资产,信贷资产与其他资产之间保持适当比例。(3)资产与负债的总量平衡:资产与负债要建立在经济合理增长基础上的动态平衡——积极平衡,既坚持以资金来源制约资金运用。量力而行,防止“超负荷”运行,确保银行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又积极“找米下锅”,扩大经营规模,获取合理盈利。
“对称管理”是以资产负债各项之间的对称原理为基础,协调“三性”之间的矛盾。对称管理的内容包括:
——规模对称,即资产规模与负债规模相互对称,统一平衡。
——偿还期限对称,资产的偿还期与负债的偿还期保持一定程序的对称。
——结构对称,各种类型的负债与相应的资产类型对称。但是以上所述对称又不是绝对的,可以有一个缺口,银行对这个缺口承担较大风险,但如果管理得当,就会给银行带来更多的赢利。
“三性”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联系,又为均衡协调其关系创造了条件和可能。
从银行的长期经营看:第一,长期的稳健的经营可能取得客户的信任,建立较高的信誉,可以为增加盈利创造良好的环境。只有保证了资金的安全无损,才能进一步谈得上流动性也盈利性。第二,资产的合理调度。保持充足的清偿力,可以加强巩固业务的基础,争取更多盈利的机会,只有保证了信贷资金的正常流动,才能保证银行信用中介地位的稳定。第三,不断增加盈利是弥补风险损失,保证安全和流动的真正源泉。
在具体业务操作时,银行资金来源较充足,借款需求旺盛,安全性与流动性要求十分紧迫,可以侧重于盈利性的要求;相反,在经济衰退、经济危机时期,则侧重于保持安全性、流动性,获取盈利应放在次要地位。在中央银行放松银根的条件下,可以更多地考虑盈利性;在紧缩银根时,就更多的考虑流动性。商业银行自身流动性资产较多时,则设法改变原有资产结构,侧重于增加盈利;在长期贷款较多,流动资产减少的情况下,更多地考虑流动性。
“三性”经营是商业银行全行上下共同的任务,行长对此应全面负责,各职能部门分工配合。如资金运用的流动性管理,以计划部门为主;贷款的质量,安全性管理以信贷部门为主;资金成本、利润即盈利性分析以会计部门监督为主;“三性”真实性的监督以稽核部门为主。
总之,商业银行应以“三性”作为经营原则,随时转换“均衡点”,达到三者之间的动态平衡,在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最佳盈利水平。
E. 农业银行固定资产项目贷款评审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固定资产贷款按照“谁调查、谁组织评估”、“先评估、后审批”的原则办理,办理流程执行《中国农业银行法人客户信贷业务基本规程》等相关规定。一般程序为:客户申请、受理、调查与评估、审查、审议与审批、(报备)、信用发放条件审核、签订合同、提供信用、贷款使用条件审核、资金支付、贷后管理(风险分类)、信用收回。”
F. 38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评估应注意什么
数据来源可信度审查。数据失真在可研报告中具有普遍性,现在的中介结构职业水平确实不怎么的,给钱什么事都可以做,职业道德下滑,报告中的数据让人不知道怎么来的,客户让投资做多少就做多少、经济指标达到什么水平就做到什么水平。因此,银行对数据可信度审查显得十分重要。“基础不牢,地动三摇”。源头数据我们说不清楚是真是假,我们下那么大力气,耗用那么大人力审查报告也好、计算数据也好又有什么用呢?如何审查数据,对评估人员要求比较高,通过一天、两天的培训要在专业性强的报告中挑出不足还做不到。根据项目评估的特点,应从下列角度审查数据:
1、设备购置支出和市场报价是否吻合。有网上报价的可参考网上报价,无网上报价的可根据材质计算,比如不锈钢发酵罐规格为φ4500*6000*12,应耗用的不锈钢=π
(4.512/2)2*6.012-π(4.5/2)2*6=0.702立方米,重量=立方*比重=0.702m3
,重量
=0.702*7.8=5.48吨,按单价45000元/吨计算24.66万元,加上30%的加工费预算价应为32万元。如果报价低于32万元,就应该查原因。
2、设备安装费预算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设备安装费率取多少,国家有明文规定,一般情况下是30%左右。在评估时,最好查查有关书籍或上网查询各行业的取费标准,对设备购置费做进一步核实。
3、土建的预算应和当地建筑成本大致一致。评估土建要把握四点:面积、结构、单位造价、各种规费的标准(如质检费、预算编制费、设计费、监理费、施工管理费等)。土建结构主要有:土木结构、框架结构、采钢结构、混凝土结构,结构不同造价不同,要做分析性复核。 4、土地投资预算审查要点:土地是否向国家办理了出让或划拨手续、占地面积和土地证面积等一致、土地出让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2007年国土资源部对全国土地最低出让标准
G. 什么是贷款项目评估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要求必须建立健全市场运转机制,其中包括为市场主体服务的信息咨询服务体系。评估业,就是这个服务体系中的一支生力军。所谓评估,就是根据掌握的材料,针对某种目的,对某一事物进行定性、定量说明和评价的过程。一般来说,它只是根据周围条件和部分事实对具体事物进行评价,具体事物可以小到某种商品,大到机构实体,可以是有形的物,也可以是无形的、抽象的概括,如某种关系、某种形象等等。从以上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评估不是科学的试验和推理,只是一种相对客观、公正的意见与判断,其实质是一种提供信息与咨询的服务。因此,只要需要,就可以评估,评估可以渗透到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但目前,形成一定的评估方法并具有较为完整的评估内容的,只有项目评估、资产评估、有价证券评估、信用评估和企业信誉评估。其中后三者均属于资信评估,与项目评估及资产评估具有一定的区别。
一、资信评估与资产评估
所谓资产评估就是在资产发生交易、转移或变更经营者之前,对其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从客观、公正的角度证明资产的实际价值,以保证并促进资产的合理流动与组合。而资信评估活动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或为了实现某种目的,对评估对象的资金、信誉,从质和量方面进行检验和计量,并科学、客观地做出全面评价的过程。二者虽然同属评估范畴,但在很多方面仍有很大差别。
首先,二者的评估对象不同。资信评估的对象广泛,可以是企业,可以是有价证券,也可以是某种特定的关系或项目,甚至可以包括资产评估。资产评估的对象只有一个即资产,当然包括一切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或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
其次,二者的评估机构不同。从事资信评估的机构一般均为专业资信评估机构,而从事资产评估的机构一般分为三大类即综合性评估机构(业务范围中既包括资信评估,也包括资产评估);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兼营或主营资产评估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管理咨询公司。
再次,二者的评估目的与评估特点不同。资信评估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对被评估对象的信誉往来、财务质量、效益等各有关方面的客观评估,为投资者提供信息与决策依据,指点迷津,为融资者顺利融资鸣锣开道,为管理者宏观与调控提供科学依据。而资产评估则主要是为了说明或证实资产的实际价值。其在很大程度上同传统的清产核资相类似,但也有一定区别,资产评估是在清产核资,账物相符的基础上,把被评估资产视为商品,在考虑市场价格波动的情况下,以现值为依据,在其折旧中扣掉技术进步等无形损耗的贬值因素,加入资产使用的收益及货币时间价值因素,来最终确定其市场价格。
最后,二者的活动范围不同。按《国有资产评估暂行条例》中规定,且占用国有资产的单位在企业兼并、承包、租赁、联营、股份经营、抵押、经济担保对企业破产清理、结算清理、拍卖、出售资产时及同外商合资或合作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另外在发生保险赔偿而对资产价值和损失有争议时,也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相比之下,资信评估活动在政府文件中,除明确指出地方企业发行债券须经有关评估机构评估之外,其他则未有明确规定。二者不同之处还有很多,如评估方法与程序不同,评估的具体内容不同等等,因涉及到资产评估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资产评估专业知识,而本书核心为资信评沾,为节省篇幅,在此不赘述。
二、资信评估与项目评估
如果把评估看作一种活动,那么项目评估就是一种对投资项目进行科学的审查和评价的活动。项目评估的基本内容包括市场研究、技术分析、企业财务效益评价、国民经济效益评价。其中投资项目可以是一个拟新建的工程项目,也可以是现有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
项目评估作为一门新兴学科正以其科学性、系统性、完整性,为项目相关机构提供相关评价与分析的理论与方法及结论。正因为如此,项目评估在我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注意,从而成为直接为科学投资决策服:务的重要手段。从事项目评估的机构,一般是最终决策或投资的机构。评估目的主要是为保证自己的决策不失误或投资不受损失。在西方,项目评估机构主要是银行,因为在西方,作出最终决策或最终投资的是银行,而在我国情况稍有不同。在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下,项目评估机构有银行系统的,有计划部门的,也有其他管理部门的,这是由于我国的投资主体不同而形成的特色。
目前,我国投资的主要决策者是各级计划部门,所以项目 评估便成为各级计划部门进行科学投资决策的重要手段;而基本建设投资、专项贷款等的决策与投资机构是有关银行,因此银行也必须开展项目评估;另外,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预算外资金逐步增加,各地区、部门、企业的自筹基本建设投资越来越多,为了保证这些单位的资金合理使用,项目评估也成为管理这部分资金的各个部门进行科学投资决策的重要手段。’
从以上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项目评估、资信评估及资产评估虽有很大差异,但也有一定相似之处。
首先,项目评估机构不是中立机构,项目评估的服务对象不是社会而是自己。资信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均属中立机构,这些机构本身与所进行的评估内容及评估对象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它们既不是审批机构,也不是投资机构,更不是项目载体,其评估目的与评估服务对象正是为上述相关机构服务。因此资信评估与资产评估机构实质上是中立的社会咨询服务类机构,在经济活动中同属旁观与评论的第三者。项目评估与此完全不同。通常项目最终投资者最终决策者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开展项目评估,因此其评估立场与服务对象完全是自己,是评估机构本身,这样项目评估活动的实质属于经济活动中的参与者,构成经济活动的一部分,而不是旁观与评论的第三者。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特别是投资体制的改革,投资向多层次、多元化发展,在这种情况下,计划部门与有关银行已经不是垄断的投资决策部门,投资渠道增加,相关部门增多,相应的投资决策部门也会增加。因此,应当大量组建民间的投资咨询机构和项目评估机构,特别是建立一批素质好、科学客观的独立中介机构,努力深入开展项目评估工作,以提高全社会的投资决策水平。这是项目评估发展的必然趋势。
其次,项目评估与资信评估及资产评估的服务方法一样,均属信息服务,即依靠一定的信息资料,运用一定的分析方法,总结和分析出一种绝论性的意见和判断,为服务对象提供参考和依据。因此评估程序也基本相同。一般要搜集大量经济信息和各种相关资料,然后整理、加工、分析,得出初步意见,组织专家讨论、研究、论证,最后得出结论。项目评估属于评估行业,属于评估咨询服务业,不能将其简单地视为可行性分析。应该明确,项目评估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之后对投资项目的建设与否,给出结论性的意见。
摘自吴晶妹编著的《资信评估》,中国审计出版社
H. 固定资产贷款是什么有哪些特点
固定资产贷款是银行为解决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而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固定资产项目的建设、购置、改造及其相应配套设施建设的中长期本外币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和贷款计划的安排,必须以国家批准的项目计划和信贷计划为依据,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授权,先评估,后决策。固定资产贷款计划的管理原则为“统一计划,分级管理,指标切块,分类运行,保证重点,择优倾斜”。第十七条 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提款条件以及贷款资金支付接受贷款人管理和控制等与贷款使用相关的条款,提款条件应包括与贷款同比例的资本金已足额到位、项目实际进度与已投资额相匹配等要求。
I.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细则
法律分析:固定资产贷款是银行对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发放的贷款。经济体制改革以前,我国银行只对企业的流动资金发放贷款,国营企业的固定资产由国家财政拨款,集体企业的固定资产则自筹。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和贷款计划的安排,必须以国家批准的项目计划和信贷计划为依据,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授权,先评估,后决策。固定资产贷款项目的选择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向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以及具有较大竞争力和发展潜能的新兴产业倾斜;增强市场观念,提高投资效益,结合银行的业务发展方向,注意培育银行的基本户和重点户;符合商业银行资金营运的要求,注重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协调统一,既保证贷款本息的按时收回,扩大银行对经济的调节能量和影响,又兼顾银行的实际承受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J. 什么是固定资产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是指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包括基本建设贷款和更新改造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