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男方违反离婚协议不还贷款,都是女方在还,女方有权力要回房屋产权吗
有权利。
男方是否偿还借款应根据协议书上约定处理,如未约定共同债务的处理方式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具体比例协商确定,无法协商可由法院处理,如违约不还贷款,房子不论归谁,银行都有权利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房产。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贰』 车贷还不起了,对方要求配合过户,要是不配合会怎么样
不配合是不行的了,毕竟是签了贷款合同的,估计内容当时你也是没细看的,但肯定的是,如果还不了w贷的话,车子会被贷款公司给收回的,还有,这种贷款逾期或是不还的话,会被告上法院强制执行的,个人信用还会上征信的。
『叁』 离婚协议上房子归女方,可是男方又迟迟不过户,房贷男方也不还,女方可以不还房贷,或者不要这个房子么
可以,房产是男方的,房贷也是以男方名字还贷款,如果在女方女方就必须还贷款。在男方
就是男方换,已经离婚了
『肆』 夫妻离婚三年,房子归男方,但房子在女方名下,女方不配合过户,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如果双方之前是诉讼离婚,房子现在又没有贷款、男方在房子的问题上对女方没有义务(比如给付房屋折价款)的情况下,男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给房管局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
如果双方系协议离婚,因《离婚协议书》在法律层面没有强制执行力,所以需要起诉到法院解决。前提是房屋没有贷款,男方该给女方的房屋折价款已经给付完毕。判决之后,如果女方还不配合过户的,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吧。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伍』 房子在女方名下,离婚后,房子归男方,房贷还未还清,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吗
房贷没有还清之前不能办理过户。
房屋有银行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房产证是不可以办理更名手续的。
离婚时,经常会出现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归另一方所有的情况。此时,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都着急将房屋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因为这样才放心嘛。
无奈,房子有未还的银行贷款啊,不能过户。
怎么办?
在贷款还清,银行不再是抵押权人的时候,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果对方不配合的,可以依据离婚协议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当然,关于房屋,双方必须没有对待给付义务,如果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没有将房屋折价款全额支付给另一方,即使贷款还清之后起诉要求配合过户的,也很难得到支持。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陆』 离婚协议上写明了房子的归属,房贷归属方还,还完后对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如果离婚的话,房产怎么分配?那一定法院会根据你们两个人结婚的情况,房子之前买的还是然后买的,他会会给你们说
『柒』 离婚后女方不办房产过户男方为报仇拒还房贷该怎么解决
心存不满,离婚后她迟迟不协助前夫办房产过户
男方“报仇”,拒还房贷致银行状告两人令女方“跳脚”
这场离婚后的“暗战”
观众看着都累啊
江南区法院认为,晓红和小军曾共有的房产,经南宁市两级法院审理,已经认定归小军所有。虽然晓红没有积极配合将该房产进行变更登记,但该房产的物权在法院的生效判决作出后已经发生了变更,小军已取得了该房产的物权。因该房产为晓红和小军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向银行按揭贷款,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晓红和小军对于共同房产债务承担的约定,仅能约束双方当事人,某银行作为债权人仍有权要求二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晓红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有权向小军追偿。所以,晓红的主张合理合法,近日,一审法院判定,小军返还晓红已支付的39.3万多元的房贷及罚息等。
『捌』 离婚协议上写了房子归孩子所有,孩子判给男方房贷由男方支付,现在房子是女方户名,她不肯过户能起诉吗
可以起诉。
如果离婚协议没有约定女方需要配合过户,需要以孩子名义起诉确认该房产归孩子所有,同时要求女方配合过户。
『玖』 卖房者未还清贷款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卖房者未还清贷款,不配合过户。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买房者可以直接携带你的购房合同起诉卖房者的,要求他违约进行赔偿。
『拾』 离婚后房产归女方没过户男方不配合过户男方有外债的要怎么办
离婚后房产归女方没过户男方不配合过户,男方有外债的要先确定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女方需要偿还债务,如果不属于则需要男方个人承担,女方可要求男方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