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用营业执照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营业执照贷款需要什么条件?⑵ 营业执照办贷款需要什么证件
一、正面回答
营业执照办贷款需要: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许可证、开户许可、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章程和验资报告;
2、身份证复印件。外地有房提供房本,有车提供行驶本,全要复印件即可。
二、分析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三、营业执照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所经营的项目需要达到一年以上,并且需要有工商部门审核的营业执照;2、申请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具有常住户口;3、借款人需具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可以提供银行近半年的流水;4、申请人需要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稳定的收入。
⑶ 营业执照在农村信用社怎么贷款,有什么条件
要资金周转可以给你做到账收费的要做吗?
⑷ 营业执照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营业执照贷款需要的条件如下:
1、所经营的项目需要达到一年以上,并且需要有工商部门审核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具有常住户口。
3、借款人需具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可以提供银行近半年的流水。
4、申请人需要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稳定的收入。
5、借款人需要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6、需要提供担保、抵押或质押。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⑸ 营业执照去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营业执照去银行贷款需要的条件
(一)所经营的项目需要达到一年以上,并且需要有工商部门审核的营业执照。
(二)申请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具有常住户口。
(三)借款人需具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可以提供银行近半年的流水。
(四)申请人需要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稳定的收入。
(五)借款人需要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六)需要提供担保、抵押或质押。
申请的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2)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
(3)可证明其合法收入的相关资料;
(4)可证明其婚姻状况的相关资料;
(5)提供合法、足值的抵押物及评估报告;
(6)抵押人或出质人填写本行格式化的抵(质)押承诺书;
(7)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⑹ 用营业执照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用营业执照贷款需要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近三个月税票;
3、公司章程;
4、验资报告;
5、近3月上下游合同;
6、销售票据或增值税发票;
7、最近半年对公流水;
8、近1年的财务报表等。
营业执照变更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1、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2、提交资料,时间大概5到15个工作日,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3、领取执照,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⑺ 有营业执照想到银行贷款还需要什么手续
主要手续如下:
一、申请贷款情况说明书
要求填写两份,加盖公司公章,提供法人的人名章以及法人委托他全权办理贷款手续的委托书,企业法人的概况。
二、借款申请表
填写并按照所需提交书面文件的细目准备材料:
1、法定发证机关办理的年审合格的本企业贷款证;
2、贷款申请报告。报告载明了下列内容: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金、企业性质、隶属关系、办公地点、联系电话、联系人、主营业务及企业介绍;企业法人概况,包括姓名、性别、文化程度、专业职称、曾经从事的职业及职务、有何业绩等;详细写清借款金额、用途、期限、还款途径及担保形式,以及附上项目可行性报告、购销合同等;企业财务情况,包括货币资金、存货量、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总资产、本期净利润以及最近一年累计利润总额;
3、财务报表。包括两方面内容: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本期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有关证件、证明(借款人、担保人均须提交)。这些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其复印件;法人身分证及其复印件;如有其他人代替法人签字,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有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
5、保证贷款需提交的资料。即保证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保证单位的财务报表,包括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本期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保证单位同意保证的证明书,需加盖公章;
6、抵、质押担保贷款需提交的资料。如:抵押、质押物的详细目录和产权或所有权证明;抵押物和动产质押物价值证明;抵押物和动产质押物经银行指定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权利质押物鉴定书;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的证明文件和证书。
三、企业银行贷款流程
(1)建立信贷关系申请建立信贷关系时企业须提交《建立信贷关系申请书》一式两份。银行在接到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后,要指派信贷员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①企业经营的合法性。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必需的有关条件。对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应检查营业执照批准的营业范围与实际经营范围是否相符。
②企业经营的独立性。企业是否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单独计算盈亏,有独立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
③企业及其生产的主要产品是否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序列。
④企业经营的效益性。企业会计决算是否准确,符合有关规定;财务成果的现状及趋势。
⑤企业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企业流动资金、固定资金是否分口管理;流动资金占用水平及结构是否合理,有无被挤占、挪用。
⑥新建扩建企业。扩大能力部分所需流动资金30%是否已筹足。如暂时不足,是否已制定在短期内补足的计划。信贷员对上述情况调查了解后,要写出书面报告,并签署是否建立信贷关系的意见,提交科(股)长、行长(主任)逐级审查批准。经行长(主任)同意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后,银企双方应签订《建立信贷关系契约》
(2)提出贷款申请
已建立信贷关系的企业,可根据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的流动资金需要,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以工业生产企业为例〕申请贷款时必须提交《工业生产企业流动资金借款申请书》。银行依据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及有关制度,并结合上级行批准的信贷规模计划和信贷资金来源对企业借款申请进行认真审查。
(3)贷款审查贷款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贷款的直接用途。符合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支持范围的直接用途有:
合理进货支付货款;
承付应付票据;
经银行批准的预付货款;
各专项贷款按规定的用途使用;
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②企业近期经营状况。主要包括物资购、耗、存及产品供、产、销状况,流动资金占用水平及结构状况;信誉状况;经济效益状况等。
③企业挖潜计划、流动资金周转加速计划、流动资金补充计划的执行情况。
④企业发展前景。主要指企业所属行业的发展前景,企业发展方向,上要产品结构、寿命周期和新产品开发能力,主要领导人实际工作能力,经营决策水平及开拓、创新能力。
⑤企业负债能力。主要指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实有额及流动资产负债状况,一般可用自有流动资金占全部流动资金比例和企业流动资产负债率两项指标分析。
(4)签定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贷款人将一定数量的货币交付给借款人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人到期还本付息的协议,是一种经济合同。借款合同有自己的特征,合同标的是货币,贷款方一般是国家银行或其它金融组织,贷款利息由国家规定,当事人不能随意商定。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达成协议。由借款方提出申请,经贷款方审查认可后,即可签定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①借款种类;
②借款用途;
③借款金额;
④借款利率;
⑤借款期限;
⑥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⑦保证条款;
⑧违约责任;
⑨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借款合同必须由当事人双方的代表或凭法定代表授权证明的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5)发放贷款
企业申请贷款经审查批准后,应由银企双方根据贷款种类签定相关种类的借款合同。签定合同时应注意项目填写准确,文字清楚工整,不能涂改;借、贷、保三方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齐全无误。借款方立借据。借款借据是书面借款凭证,可与借款合同同时签定,也可在合同规定的额度和有效时间内,一次或分次订立。银行经办人员应认真审查核对借款申请书的各项内容是否无误,是否与借款合同相符。借款申请书审查无误后,填制放款放出通知单,由信货员,科(股)长”两签”或行长(主任)”三签”送银行会计部门办理贷款拨入借款方帐户的手续。借款申请书及放款放出通知单经会计部门入帐后,最后一联返回信贷部门作为登记贷款台帐凭证。
一般情况下,银行自受理之日起,会按照法定的答复期限(短期贷款20个工作日,中、长期贷款130个工作日)为银行信贷部门审议贷款时间。
⑻ 营业执照贷款要什么手续
营业执照 贷款要走的手续主要是:1、向贷款机构提出申请,提交贷款所需的资料(包括 身份证 、户口簿原件、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可证明其合法收入的相关资料、合法、足值的 抵押 物及评估报告等);2、贷款机构审核借款人申请,进行贷款前调查;3、资料审核通过,双方就贷款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4、签订 借贷合同 ;5、借款人办理抵押( 质押 )登记等手续,手续办理完毕,贷款机构发放贷款。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内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贷款基础资料档案一般包括三部分:一、银行信贷业务档案。包括各级行制定的贷款规章制度;贷款计划的测定和指标的核定、分配、执行等资料;贷款登记总簿(参考格式六)、贷款发放回收登记明细簿、存款、利息等台帐;信贷人员移交手续等。二、借款单位档案。一般以每一借款单位为立卷对象,按贷款种类,逐户建立业务档案。其内容包括:借款单位基本情况表(参考格式七)、企业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统计表、会计报表、经营状况等有关资料,及归还借款本息情况表等。三、 借款合同 档案。包括借款申请审批书、信贷员贷前调查、贷后检查报告、借款合同、贷款指标通知书(或借据)、 贷款利率 调整通知书(参考格式八)、到逾期贷款通知书、挤占挪用贷款处理通知书、 抵押担保 协议或第三方不可撤销 保证书 (参考格式九),双方签订的合同变更、补充书面协议及其他与合同有关的书面资料。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内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贷款基础资料档案一般包括三部分:一、银行信贷业务档案。包括各级行制定的贷款规章制度;贷款计划的测定和指标的核定、分配、执行等资料;贷款登记总簿(参考格式六)、贷款发放回收登记明细簿、存款、利息等台帐;信贷人员移交手续等。二、借款单位档案。一般以每一借款单位为立卷对象,按贷款种类,逐户建立业务档案。其内容包括:借款单位基本情况表(参考格式七)、企业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统计表、会计报表、经营状况等有关资料,及归还借款本息情况表等。三、借款合同档案。包括借款申请审批书、信贷员贷前调查、贷后检查报告、借款合同、贷款指标通知书(或借据)、贷款利率调整通知书(参考格式八)、到逾期贷款通知书、挤占挪用贷款处理通知书、抵押担保协议或第三方不可撤销保证书(参考格式九),双方签订的合同变更、补充书面协议及其他与合同有关的书面资料。
⑼ 营业执照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1、向贷款机构提出申请,提交贷款所需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可证明其合法收入的相关资料、合法、足值的抵押物及评估报告等);2、贷款机构审核借款人申请,进行贷款前调查;3、资料审核通过,双方就贷款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4、签订借贷合同;5、借款人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等手续,手续办理完毕,贷款机构发放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⑽ 用营业执照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在用营业执照办贷款时,除了营业执照外,还需借款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住址证明等,同时还必须提供半年以上的银行流水。资料准备越齐全,越有利于申请贷款。申请流程:1、借款人将上述资料准备齐全,提交给贷款机构;2、贷款机构审核资料,同时对借款人进行贷款前调查;3、调查通过,双方签订借贷协议;4、协议签订完毕,贷款机构发放贷款;5、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还款。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