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积金贷款跟公积金余额有关系吗
有关系。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跟余额有关系。可贷公式为:贷款职工月计缴公积金额÷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实际可贷年限。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帐户存储余额是挂钩的,目前的倍数最高已经从15倍放宽到40倍,如果按贷20万元(不包括补充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至少要有5000元的存储余额。
另外,借款人申请贷款前还须连续6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具体来说:
(1)贷款金额不能超过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2)具体贷款额度和年限,必须同时满足单笔最高贷款额度、最高可贷款额度和最低首付款的要求。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有:
⑴按照还贷能力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额]×12(月)×贷款年限。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现有贷款月应还款额为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中贷款的月应还款额。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⑵按照房屋价格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计算公式为:
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其中贷款比例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来确定,购买商品房的,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
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的70%,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的80%;
购买私产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公有现住房的,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住房评估价值)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⑶按照贷款的最高限额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限额为40万。
⑷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小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② 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账户余额有关吗
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账户余额有关。
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账户余额成正相关的关系,账户内余额越多,用户可以申请的额度也就越高。当然,个人用户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有上限的,当公积金贷款额度已经达到上限,账户内余额增加就不会再影响到公积金贷款额度。当用户有公积金贷款需求,不建议在贷款之前提取公积金余额。
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只有参加了公积金制度的员工才能参加公积金贷款;
2、在申请贷款前还应该连续缴纳至少半年的住房公积金;
3、夫妻双方中某一方如果还未偿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是不能获得住房公积金的;
4、申请住房公积金的员工除了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的能力以外,还应该偿还清其他债务;
5、公积金的贷款期限不能超过三十年。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公积金提取可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办理公积金提取,需提前到指定银行申领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入联名卡储蓄账户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③ 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余额有关吗
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余额有关。
公积金贷款与自己公积金账户里余额的关系如下:
1、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一般会跟卡里余额有关系,可贷公式为:贷款职工月计缴公积金额*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实际可贷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帐户存储余额一般来说是挂钩的,目前的相关倍数高已经从15倍放宽到40倍,如果按贷20万元(不包括补充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至少要有5000元的存储余额;
2、贷款金额不能超过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具体贷款额度和年限,必须同时满足单笔高贷款额度、高可贷款额度和低首付款的要求。购买私产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公有现住房的,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住房评估价值)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3、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小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公积金提取流程:
1、提取人要先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2、公积金中心会告知提取人提取公积金所需要填写的材料及办理的程序。
3、提取人也需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与所在单位核实信息后并出具相关证明,并同时也向公积金中心核实按规定可以提取的金额,也需填写相关事项和所需信息再加盖预留印鉴。
4、提取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供填写正确的材料、单位证明和相关凭证,中心工作人员予以审核。
5、只要经公积金中心主管领导审查后,并作出同意提取的决定和提取人提交的单位证明上签了字,基本就算能拿到公积金了。
6、准予提取的公积金,公积金中心会出具取款支票的,提取人只需凭支票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④ 公积金贷款的帐户中有余额怎么办
最好的方法就是用公积金贷款,用公积金还贷。
公积金余额,可以选择年充还贷款;每年提取公积金一次,充还公积金贷款。
这样用公积金充还公积金贷款;最大利用了公积金,减轻了还款压力。
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取公积金余额:
一、购房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以后任一时间办理提取购房时账户内公积金余额。提取材料按购房提取材料提供。
二、购房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且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以后任一时间办理购房提取,提取额度为购房时账户内公积金扣除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后的余额。提取材料按购房提取材料提供。
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房的,可按购房提取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额度为扣除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后的账户余额。提取材料按购房提取材料提供。
四、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未办理还贷提取的,可提取以前年度可按还贷提取而未提取的额度。提取材料按还贷提取材料提供。
⑤ 公积金账户余额是什么意思啊
公积金余额是指公积金账户中的剩余资金。公积金即住房公积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住房保障制度。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即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缴纳公积金。此外,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可以提取用于购买住房对于房屋装修和出租,可以提取的金额根据实际提取情况确定。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用住房公积金筹集合作建房资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放的优惠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向受托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贷款的两部分共同构成了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房地产开发商应当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抵押贷款合作协议。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向借款人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按照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交存保证金。产权证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完成后,担保责任终止,转移至所购房屋抵押担保。
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委托银行应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资金使用手续。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应根据贷款偿还能力、房价百分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上限四个条件确定。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可以贷款的最大金额。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为职工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
⑥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需要账户有余额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需要账户中有余额的。购房者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账户里面是必须要有余额的,因为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银行会根据申请人的账户存额以及缴存基数等方面来判断贷款额度。而且公积金没有余额是没有公积金贷款额度的。
而且,贷款额度的确定:不高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之和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按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计算,公积金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20万元。
另外,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4、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5、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6、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最后,公积金贷款指的是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拓展资料:
贷款能贷多少,计算方式就比较复杂了,与个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职工年龄、家庭收入、城市信用评分、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等因素密切相关。
具体的计算公式是: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 贷款申请之日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 X +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贷款申请之日至退休之日预计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X 调节系数
⑦ 公积金贷款需要多少余额
公积金贷款需要两万元,具体如下:
1、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请求获得公积金贷款买房;
2、买房人的年龄需在18到60周岁间,并且收入恒定,还确保自己能够偿还掉本金和利息;
3、申请人已经缴纳了一段时间的公积金,正常需大于12个月;
4、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钱够多,申请公积金贷款能够获得的金额是公积金剩余钱的10到20倍,比如说2万的余额能够贷到40万。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⑧ 公积金贷款余额需要留多少
公积金贷款余额有两种解释,其一是公积金贷款前的账户余额,其二是指公积金贷款后的账户余额。
【1】公积金贷款前余额:一般情况下,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在公积金最高限额范围内按照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20倍,因此在完成公积金贷款前,账户余额最好是能够满足自己的贷款需求。比如需要贷款60万元的,当地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账户余额10倍的,那么就需要保证公积金账户余额是不少于60000元的。
【2】公积金贷款后余额:公积金在贷款成功之后一般对于账户留存余额是没有强硬要求的,用户可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范围内处理账户余额。比如可以对公积金账户余额办理对冲;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也可以对公积金办理提前还贷提取。
⑨ 公积金贷款和余额有关系吗
有。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借款人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一般是有一定关联的,通常公积金账户余额越多,客户可以办理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就越高。不少地区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账户余额成倍数关系,各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都是有最高限额的,纵使公积金账户里余额再多,也无法冲破上限。
(9)参与贷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扩展阅读:
公积金全称为: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于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并且即日起用。
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