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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圆满完成

发布时间:2023-02-25 23:16:00

㈠ 河南助学贷款申请条件流程,河南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登录

为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6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面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5〕79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财教〔2017〕12号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关于印发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的通知》(教助中心〔2016〕175号)要求,现就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变更材料报送工作

存在法人信息变更的市、县、区,需填写资助中心法人信息变更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其它变更材料(一式两份)于6月15日前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变更材料包括:1.县级资助中心法人代表的任命文件复印件;2.县级资助中心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3.县级资助中心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4.公章印模和法人签字章印模(原件)。

新增工作人员或者工作人员有变化的市、县、区需填写资助中心工作人员信息变更表(附件2),于6月1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资助中心公章)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贷前准备工作

(一)开展贷款预申请工作

为提高贷款资格认定的准确性,减轻贷款办理期间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认定申请贷款学生资格的工作压力,我省全面开展高中预申请工作。

1、预申请范围

高中预申请的范围为高中阶段享受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的应届毕业生和中职对口升学毕业班建档立卡学生,其中对享受免学费政策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职对口升学毕业班建档立卡学生要实现全覆盖。各市、县要加强预申请学生资格的审查,预申请学生的比例占当年毕业生的比例与市县普通高中学生当年享受助学金的比例相当。

2、预申请工作流程

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利用2017年普通高中、中职对口升学、春季学期免学费、助学金等信息,组织所属学校填写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名单(附件3),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所属高中的数据后在5月15日之前将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上报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所属县(市、区)和所属高中的数据后在5月25日之前将电子版(加盖电子签章)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留存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备查。省重点扩权县(市)随所在省辖市报送,省直管县(市)单独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所属高中数据后,在6月20日之前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中预申请名单导入预申请系统。

(二)需求摸底和贷款额度上报

各县级资助中心要根据当地历年被高校录取学生情况结合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情况和高中预申请情况,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需求摸底工作,科学预测当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

各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范围要经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同意。6月15日由省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计上报所辖县(市、区)的《2017-2018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预测表》(附件4)。省重点扩权县(市)随所在省辖市报送,省直管县(市)单独报送。

(三)领取贷款合同、档案盒

7月上旬,请各省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办人持有效身份证和《河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空白借款合同出入库单》(附件5)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档案盒。

(四)完成乡镇街道和高中信息录入

为进一步便于县资助中心管理,助学贷款系统中增加了乡镇街道和高中信息管理功能,部分县资助中心在系统中录入了乡镇街道和高中信息,请各县级资助中心继续做好数据维护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相关数据录入。

(五)高校收费账户信息维护工作

高校要在每年6月30日前完成收费账户的确认工作。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办人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使用高校账户维护模块,选择新增或修改高校账户信息。

(六)做好合同电子化试点前期准备工作

今年我省将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电子化试点工作,各市、县(市、区)要做好材料收集和设备采购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每个单位都具备开展合同电子化试点的条件。对于设备采购、业务培训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宣传咨询工作

各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加大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申办流程、还款要求和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条幅、宣传栏、海报、展板、宣传片、宣传彩页以及微信、电视、网络、广播、报纸等多种途径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要设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热线电话,保证在工作时间保持畅通,有专人值守。各市、县、区要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里更新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

四、贷款申请受理及发放

(一)贷款申请的受理以及合同的签订

各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从7月1日起组织辅导学生访问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填报贷款申请信息。若借款学生续贷声明填写不规范,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指导学生修改完善续贷声明,并对学生重新提交的续贷声明进行现场审核。7月15日起组织借款学生携带所需提供材料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审查及合同签订事宜。各省辖市要加强对所属县(市、区)的业务指导,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随机检查各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开展情况。

(二)收集录入合同回执、整理上报贷款材料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要求,学生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高校要录入回执,对于不及时录入回执的高校,各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及时主动进行协调,对于10月10日仍不能录入回执的学生将予以谢绝贷款。各市、县、区要认真整理合同档案材料,制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并将申请材料和档案材料在10月15日之前逐级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在生源地贷款系统内提交)。10月20日至31日,省资助中心将会同国家开发银行抽调人员组织召开合同审查会,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和档案材料,予以退回补充材料或谢绝。

(三)风险补偿金及贴息的资金划拨

省级财政应承担的贴息,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市级财政应承担的贴息,由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各省辖市于当年12月15日前将贴息足额划拨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定账户,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当年12月20日前将省、省辖市应承担的贴息划拨至经办银行。

省财政负担的风险补偿金,由省财政下达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直接拨付经办银行;市级和县级财政部门负担的风险补偿金,由财政部门下达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于当年5月15日前逐级划拨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财政直管县直接划拨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于当年6月30日前统一拨付至经办银行。

账户名: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账号:410101010100005005

开户行:中原银行郑州金水路支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借款学生贷款资格审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困难学生资格的审核和认定工作,要参照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办法认定贷款学生资格,首贷学生占当年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比例应与本地当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比例相当;不得将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

从2017年开始,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对本专科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研究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助学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据实综合确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三)认真做好受理工作

各省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督促所属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请工作中应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制订、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对于办事大厅面积狭小、楼层较高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及早采取措施,合理调度安排工作,按照“早入学、先办理”的原则,在7月12日至8月10日期间主要受理在校大学生贷款申请,8月10日至9月20日主要受理新生贷款申请。组织学生分批办理,妥善安排受理进度,错峰处理,避免学生和家长过度集中,防止突发事件发生,要做好不符合贷款条件学生和家长的解释工作,保证贷款工作平稳开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媒体报导的处理工作。

贷款工作启动前,各省辖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组成监督检查组,对所辖县(市、区)贷款政策宣传情况、人员、办公场所、办公设备配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措施及时到位。 贷款办理高峰期,各市、县资助中心主任要坚守工作岗位,并安排专人对本地区贷款工作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每天浏览省内有较大影响的新闻媒体及网络,如发现有关本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方面的报道,在第一时间快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建立工作周报制度

7月13日-9月20日,各市、县、区每周一要报送上周工作简报(附件6),简报内容主要包括:各县区业务进展情况、好的建议和做法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将对好的做法予以推广,对出现的问题,将集中解答并统一操作口径。

(六)建立工作联系机制

请各市县于6月15日之前,填写《市、县两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人员名单》(附件7,excel格式)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高校于6月15日之前,填写《河南省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员名单》(附件8,excel格式)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各市县、高校要及时加入河南省助学贷款工作QQ群(52873665)。

(七)加强贷后管理工作

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工作,6月底之前,提醒毕业学生办理毕业确认、就学信息变更、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提醒本年需要自付利息的学生按时支付利息;要高度重视对学生追踪联络、还款通知和逾期催收工作;对逾期未还款的学生,发挥多方力量联络学生或家长,督促其及时偿还本息。省教育厅将建立回收数据通报机制,通报当年本息回收情况。

(八)推动建立多级联动的风险防控机制

各市、县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的管理职能,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建立“县政府—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县级资助中心—高中—乡镇中心校”多级协同管理体系,借助基层政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力量提高工作效率,加大风险防控力度。

(九)高校要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要继续做好诚信宣传教育工作。高校要通过召开报告会、讲座、座谈会以及组织大型专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诚信教育。既要注重金融知识宣传,又要加强自立自强教育,不断提高大学生的责任意识、感恩意识、守信意识、自强成才意识,帮助学生树立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思想道德观念。

二是要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工作。各高校要于6月30日之前,完成高校行政区域、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维护工作,录入并维护本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化,高校应及时与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联系,说明情况并更正信息。

三是组织做好在校生的续贷工作。高校要组织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需求的学生,每年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同时在暑期离校前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四是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回执录入工作。高校经办人要登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回执录入模块,录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回执。若借款学生的学号、院系和专业有误,高校经办人可以在录入回执的过程中直接修改。

五是做好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退费工作。部分高校要求学生提前将学费和住宿费存入高校指定账户,对已缴纳学费且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高校要在学费和住宿费划拨至高校账户60个工作日内,将学生已缴纳的学费返还到学生手中。

六是做好学籍异动学生的信息变更工作。高校要将借款学生升学、休学、转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死亡以及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等学籍异动情况及时告知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提醒借款学生或者共同借款人及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合同变更。

七是组织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借款学生毕业前,各高校要组织、督促学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各高校应确保每一名借款学生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并加强抽查审核,提高毕业确认信息准确率。

各高校要在做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同时,按上述要求切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各项工作,省教育厅将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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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学生资助工作总结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给我们下一阶段的学习和工作生活做指导,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但是总结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学生资助工作总结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生资助工作总结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资助厅函[20xx]1号)、《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xx] 15号)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院资助育人实效,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提高学生诚信意识,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机电工程学院积极响应校学生工作处号召,于5月开展了资助诚信教育系列活动。

学院以“诚信为本,心怀感恩”为主题,面向学院14、15、16、17级所有学生开展诚信教育系列主题活动。

“20xx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确认暨诚信教育大会”主题座谈会

为保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我院在5月11日,认真组织20xx届贷款毕业生在工科楼C504举行了以“20xx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确认暨诚信教育大会”为主题的座谈会。会议由辅导员李梅主持,李梅老师首先宣读了《关于印发20xx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着重介绍了不按时还款需要承当的后果,引导学生合理制定还款计划,谨记首次还款时间和还款金额,提醒贷款学生按时还款、珍惜个人征信。之后所有与会人员共同签订了《珍惜征信承诺书》,并承诺会按时还款。

诚信格言征集

在5月15日到5月25日期间,学院17级各班开展积极了诚信格言征集活动,负责人员从各班上交的格言中挑选出了优秀格言,制成了展板和横幅,并在南区篮球场和南区操场进行了诚信宣传。在宣传过程中 ,许多同学都闻讯赶来,积极参与,活动获得了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诚信自评

在5月15日到5月25日期间,学院以“诚信做人”为主题,号召各班级开展“诚信自评”活动。17级的各班级积极参与,设计了“诚信自评”栏并且在各个班级间进行相互比较。在这期间涌现出许多优秀的、具有特点的作品。这个活动吸引了各个学院同学的关注,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大大普及了注重征信的重要性,增强了同学们的诚信观念,宣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构建诚实守信的校园文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我身边的诚信”主题采访

在5月18日至5月22日期间,学院采访人员深入学生群体,在校园范围内以“我身边的诚信”为主题进行了采访。通过活动了解到了同学们身边中的一些诚信和不诚信的行为,采访后,进行了会议讨论,从采访数据中了解到,我校大部分学生在平时的生活中都恪守诚信,认真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诚信教育主题班会

在5月21日至5月27日期间,学院以“做诚信学生,建诚信班级”为主题,号召学院各班级开展了主题班会活动。通过班会,进一步促进学生提高诚信意识,培育诚信品质,构建诚实守信的校园文化。班会上还让同学们签订了“班级诚信公约”和“诚信考试公约”。同学们积极参与,各抒己见,班会效果显著,影响深远。

“诚实守信”主题演讲比赛

在5月23日,我院以“诚实守信”为主题,举行了关于诚信的演讲比赛。在报名阶段,各班同学积极报名,在比赛中,同学们热情洋溢,以“诚实守信”为主题,讲述了自己对诚信的理解以及自己身边的诚信故事,许多演讲发人深省,使同学们受益匪浅。这场演讲比赛进一步促进了学生提高诚信意识,培育诚信品质,为构建诚实守信的校园文化做出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通过举办此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系列活动,进一步为学院学生普及了国家资助的相关政策,加强了受资助学生的诚信意识和感恩意识,构建了诚实守信的校园文化,为学院资助育人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学生资助工作总结 篇2

为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顺利实施,使贫困生资助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运作,阿左旗党委、政府根据中央财政部、教育部及自治区政府的要求,于20xx年7月正式组建成立了阿左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牵头管理和具体落实学生资助工作的各项事务。阿左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在旗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阿左旗教体局的正确领导下,克服办公场地狭孝无办公经费、受助对象多、工作量大等困难,认真完成各项资助业务,积极协调争取,改善办公环境,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各方面工作取得初步成绩:

一、组织政治学习,强化业务培训

为提升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形势、政策及上级要求,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不仅学习了国家有关助学政策以及阿盟、阿左旗相关政策要求,还认真撰写学习笔记百余篇,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为贯彻落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建立良性的生源地助学贷款运作体系,今年5月,两名工作人员赴呼市参加了全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工作培训会议;8月,一名工作人员赴临河参加了西部区学生资助中心经办人培训,为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6月3日,三名工作人员参加了盟资助中心举办的“中职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和中彩专项助学项目”培训。多元化的学习培训活动,真正将学习引向制度化、规范化、自觉化,通过学习提高了中心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

二、规范机构设置,落实各项职责

为规范中心内部管理,推进效能型机关建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业务需要,设置机构,分工负责,争取事事责任到人。设立业务部、财务部、办公室三个部门。业务部又分成助学贷款业务、中学助学金监管业务、政府社会捐助业务及关工委业务四个业务组。将主要业务责任到人,具体落实,特别对业务档案建设等提出要求。

明确了各部门、各组的职能职责。详细制定了业务组的基本工作方式和相关要求。对主要业务内容、信息撰写报送、宣传活动策划组织、档案建设、各级各类迎检工作都明确了责任人。目前各组都能自负其责。

三、完善内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

为了塑造单位形象,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初步制订了内部考勤制度和干部年度考核制度,目前这两项制度正在讨论修订过程中。同时建立了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和例会制度。要求员工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并通过例会制度定期进行各项业务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交流,以达到互通有无、沟通协调的目的。

四、改善办公环境,创造办公条件

为了改善办公环境和条件,中心领导积极呼吁争取办公场所,得到局领导大力支持,于11月中旬办公场所问题得到解决。同时经过积极努力,获得政府批示的五万余元经费,购置了办公桌椅,部分电脑、打、复印机等,初步解决了因办公设备严重短缺造成的工作极为不便等问题。因没有预算,今年尚未核拨任何办公经费,造成了单位运转极为困难,这一点也得到教体局的鼎力相助。

五、加强监管、规范落实,认真完成各类资助管理业务

1、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情况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今年首次在我旗开展,阿左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经办具体工作。8月初至10月底,经过近三个月紧张、有序的工作,资助中心与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合作,为我旗331名大学生办理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贷款金额共计193.89万元,这种有偿资助形式切实缓解了一大批困难家庭学生上大学的经济压力。

(2)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及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的要求,并经过积极协调和争取,今年10月我中心与国家开发银行、阿左旗政府签订了三方合作协议,对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3)为了获得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支持和配合,我们积极申请,于今年10月19日,阿左旗旗委、政府成立了“阿左旗贫困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旗委、政府领导及相关各大局、苏木镇、街道办一把手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和成员,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同时下设办公室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开展具体业务。

由此,阿左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从健全组织管理机构、落实办公场所、经办人员责任到人等环节均得到保障。今年的贷款业务经过初步试水,运行顺利,效果良好,同时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来年的工作奠定了很好的基矗

2、中职助学金、免学费政策落实的监管工作

为了保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以及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得以贯彻落实,我资助管理中心委派专人负责监督、检查、调研和整改,以保证职业学校和高中的孩子们能够及时地享受到国家的助学政策。

(1)于今年10月10日,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助学金发放领导小组,由教体局领导亲自担任组长,对中学阶段助学金发放工作进行监管,确保助学金按政策及时、足额发放。

(2)我中心对阿左旗辖区内各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各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的落实情况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调研、摸底和监管。今年,全旗共资助中职生2287人,发放资金157.32万元,所有资金从银行直达中职学生在信用合作联社开设的个人帐户,堵塞了资金流转中的漏洞,顺利地通过了阿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的检查验收,受到一致好评。

3、政府及各类社会捐助工作的管理

(1)20xx年政府资助工作圆满完成

为了使更多的贫困大学生感受到来自政府的温暖,进过积极争取,阿左旗财政局今年又核拨专项资金20.9万元,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资助中心通过学生自行申请、学校评议上报、深入社区入户调查、摸底,受助学生名单公示等环节,确定了79名贫困大学生为最终受助对象。10月21日资助中心积极筹备组织了20xx年度贫困大学生政府资助金发放活动。政府旗长、副旗长及财政局、教体局等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了此次发放仪式。仪式上,79名大学生受到现场资助,本科生40名,每人3000元,专科生39名,每人20xx元,共发放资助款19.8万元。在教体局相关领导的支持帮助下和资助中心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今年政府资助金发放任务。

(2)各类社会捐助工作有序进行

为了使各类无偿的社会捐助更好地起到帮助贫困大学生的作用,我中心还负责提供多名家庭困难学生信息,承办各类社会捐助工作:例如:阿左旗方大村镇银行资助我旗贫困大学生8人,资助金额2.72万元;SEE生态协会资助我旗贫困大学生18人,高中生20人,初中生39人,共计77人,资助金额共计8.96万元;中国福彩“草原情”项目资助我旗贫困大学生7名,资助金额1.4万元;广东企业家“草原爱心”捐助项目今年资助我旗中小学生52人次,资助金额共计4.88万元;阿左旗红十字会资助我旗贫困大学生26人,资助金额共计5.2万元;阿左旗总工会“金秋助学”项目资助贫困大学生77人,资助金额共计14.9万元。

至此,通过阿左旗旗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的通力合作,并在阿左旗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仅20xx年度,我旗就有657名贫困学生受到资助,资助金额高达251.75万元。

六、积极上报信息,撰写经验总结材料

资助中心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积极上报有价值的工作信息,不断提高报送数量和质量,全面、真实、及时地宣传和展示了资助工作的成绩和经验,为社会各界了解学生资助工作动态提供了丰富资料。其中多条信息被阿拉善日报、电视台、阿左旗教育局网站等采用。

年底,我中心对今年的工作做出了全面总结。同时应阿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针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总结,撰写了经验总结材料报送盟中心。

七、创新教育形式,发挥关工委工作职能

一年来,阿左旗教育系统关工委根据我旗各校家长学校工作的具体情况做了一些工作。目前,关工委业务组已申请成立家长学校实验区,并确立实验区课题研究项目,以阿左旗实验二小为实验基地,以《构建家校教育协调发展的实践研究》为题,向科技局提出立项申请;

充分利用建盟30周年大庆这个有利时机,适时地对青少年进行爱祖国、爱家乡、爱学校的教育活动,5月初根据盟关工委发(20xx)7号文件精神在各学校开展了“热爱阿拉善”征文活动,有10所学校200多名学生参加了此项活动,经过我们汇总审核后,筛选40篇优秀作文上报了盟教体局。

为进一步做好年终教育系统关工委各项工作,及时下发了《阿左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年终关工委各项工作的通知》,向各中小学发放了《民族宗教问题知识问答》手册,请各学校安排相关教师,结合思品及校本课程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此项工作为“中华魂”主题读书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为总结经验,提高认识,请各校报送了20xx年度家长学校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对本年度各校家长学校的开班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根据上级关工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各中小学按要求数量征订了《关心下一代》杂志,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征订任务。

八、严格财务制度,做好财务管理

今年,我中心对各项资助款严格管理,坚持严谨、公开的原则,保证专款专用,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切实做好各项资助款的发放工作。

九、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首次开展,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同时还需要积极策划、统筹安排,提升办事效率。

2、现代助学工作全部网络运行,专业性很强,建议上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加大培训力度,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同时希望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从经费方面予以大力支持,以保证学习培训工作正常开展。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帮扶缺乏统筹机制,各部门应积极主动协调配合,理顺关系,建立起长效机制,做到严格贷款对象和操作程序,严密审批,以保证更多的真正贫困的学生受到资助。

十、下年度工作思路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上级教育部门的指导下,不断总结经验,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认真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让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都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1、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工作,做好20xx年度贷款后续业务,开展20xx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2、建立贫困生信息库。制定方案,报请盟中心审核通过,即开始实施。逐步完善资助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加强资助资金的管理和发放。

3、继续争取业务经费。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员工培训力度,提高工作绩效。

4、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考勤、考核制度

5、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贫困生认定、贫困生档案的建立与更新、资助工作的有效监督和感恩教育,使贫困生全面健康成长。

6、积极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旗委政府安排的学生资助工作。

学生资助工作总结 篇3

做好贫困生的资助工作是实践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体现,是为人民谋利益、巩固教育成果的重要手段。20xx学年度,在区教育局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我们教育总支的高度重视贫困生助学工作,各学校按总支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三免一补”政策,紧紧围绕贫困生助学工作的目标,以实施“免““补“工作为重点,以社会捐资助学为补充,实行学校补助与社会助学相结合来开展工作。一年来,我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构建了贫困生助学工作体系,加大了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做到了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贫困而影响学习,爱心助学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现将20xx学年度贫困生助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工作机构。

为了抓好扶贫助学工作,成立了扶贫济困工作领导小组。教育总支书记任组长,总支成员及各学校校长具体落实,开学初,教育总支提出“百名教师进千家,温暖送进每一户”教师家访,要求各学校开展对贫困生的`摸底工作,摸清贫困生家庭状况,做好所有有学生及贫困生的建档工作,明确助学思路,然后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二、深入思考,认真总结,对全年贫困生助学工作的回顾。

一年来,在上级部门的亲切关怀下,在学校的共同努力下,20xx学年度,资助贫困学生生活费元,共计多人,100%的学生享受”两免“,我们积极争取社会力量的捐助资助,共计人。全体师生爱心捐款多元。

1、规范操作流程,狠抓过程管理

①对困难学生实施减免相关费用及实施补助的工作是实施义务教育的经常性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一年来,我们实行资助活动公示、公开,增强资助工作透明度。公开、公正做好贫困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对助学金的发放,我们严格按制度办事,经过申请、评选、公示、审核确定等几个阶段,接受监督,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放到最需要的贫困学生手中。教育总支负责对各学校资助工作及资料档案进行检查。

②为了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保证助困名额的确定、教材发放等各个环节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减免资助均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提出审请,班主任签字,校长审核盖章后,资料档案总支和学校各存一份。通过将贫困生档案资料建立专档,加大了资助面,避免多头资助,重复救助。

2、落实专项资金,狠抓好资金筹

①规范“三免一补”减免工作,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对所属学生进行减免,将政府的温暖惠及到每一位学生。

②加大救助的争资、引资工作力度。坚持政府救助为主、社会捐赠为辅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落实补助贫困学生的补助。广泛开展经常性助学筹资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方面的积极作用。

3、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检查

①加大资助贫困生政策的宣传力度。一方面开学初,教育总支要求各学校通过专栏、新生入学须知以及利用会议向贫困生宣传国家、省和学校资助贫困生的政策、措施,让家长、学生、教职工对有关资助措施应知尽知。另一方面教育总支加强对助学工作操作程序、资金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②救助资金要严格执行帐务管理制度,分配、使用和发放实行集体研究制度。严格规范程序,确保救助金发放规范,杜绝救助资金在发放过程中代签、代管、托管、隔期发放、滞留、截留、顶冒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救助资金发放及时、足额、准确,总支负责对各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良好的救助保障环境。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贫因生资助是一项长期系统而艰巨的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创建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保证。经过一年的努力,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要想长期做好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要注意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学生资助的宣传工作。助学贫困生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光靠几个人是无法做得最好的。因此,利用武湖的资源优势,深入宣传,积极联系社会各界,发动社会力量,来帮助贫困家庭学生。

2、进一步做好贫困学生档案资料的更新工作。做好贫困生助学工作是一件非常繁杂的事情,每学期需要随时注意数据的更新。

3、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贫困生助学工作除了给贫困家庭学生提供一定的物质保证外,还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他们的感恩意识,注意随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在心理上给予他们正确的引导。

㈢ 贷款承诺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作出。如何写一份恰当的承诺书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贷款承诺书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贷款承诺书 篇1

本人姓名:xxx,工作单位:xxxxxxxx

本人于20xx年xx月xx日向xxx区财政局借款X万元整(大写:xx整)。于20xx年xx月xx日还款给 ,逾期未还作如下承诺:

1、本人保证今后的工作收入(或筹集到的款项)限用于缴交借款,还款时间每月月初5号-10号之间。还款方式以现金方式为主,银行转账只提供梁子湖区信用社。梁子湖区财政局收到款之后要出具相应的收据。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本人同意将本人的 提供抵押。

4、若本人因故要出国(境)留学或定居,愿意交清全部借钱后再办理出国(境)等相关手续。

5、在借钱期间,若本人因故转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由变动,保证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梁子湖区财政局。若因不及时反馈信息造成不良后果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6、本人保证一定在20xx年 月 日前还清所欠的借钱,做诚信人,恪守信用。

7、本承诺一式三份,一份存梁子湖区财政局,另两份本人保存。

承诺人:

日期:

贷款承诺书 篇2

xxxx学院:

本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学号 , 系(院、部) 专业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帮助本人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能圆满完成大学学业。为保证学校和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本人郑重承诺:

1、助学贷款仅用于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决不将其用于其他消费;

2、毕业离校前主动通过学院与银行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

3、毕业后变更住所、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事项时,保证在变更后五日内告知母校;

4、毕业后每半年至少与母校联系一次,提供本人最新的就业信息和联系方式;

5、诚实守信,若违反合同约定,愿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6、本人在全部还清国家助学贷款前,自愿将毕业证、学位证交由学院代为保管,待还清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后,返还本人;

7、本人从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自付贷款利息,并保证在还清贷款前的每年12月20日前贷款用银行卡内有足够金额供银行扣付当年利息;

8、若本人贷款违约、逾期六个月或以上,可由学校在不提前告知本人的情况下在学校网站或相关媒体公布本人违约信息。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 X月 X日

贷款承诺书 篇3

本人 证件号码: ,向平安银行申请(业务品种) 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贷款期限为 个月。该贷款用途将用于:□个人消费 □企业经营(二选一),并承诺不用于房地产开发、购买住房和股票等权益性投资或其它非法经营活动。

若选择个人消费用途,还请在下述选项中选择具体用途(最多可同时选两项):

□消费 □装修 □教育 □旅游 □婚庆 □其它

1、本人承诺取现金额不超过贷款金额的?%(且不超过人民币?万元),剩余资金全部采用POS消费方式使用。

2、针对取现使用的贷款资金,平安银行有权要求提供相当于使用金额100%以上的贷款资金支付凭证。自平安银行要求之日起,如本人在10个工作日内无法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贷款资金支付凭证,则银行有权自提现之日起,在合同约定的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100%征收罚息,直至收到符合条件的贷款资金支付凭证或贷款提前收回(仍按合同约定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

3、平安银行接受能够证明贷款资金支付行为的合同、发票、收据和订单等文件,常见贷款资金支付凭证证类型如下。本人将根据选定的贷款用途提供表格中相对应的证明材料(以下资料均只需提供复印件,本人需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并“签名”)。

本人已清楚了解以上内容,并同意遵守平安银行对申请贷款资金使用的监控。

借款人:

本人已向借款人清晰解读上述内容,并见证借款人亲自签名确认。

经办人:

贷款承诺书 篇4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

为了推进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培养诚实守信的品德,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本人承诺:

一、向学校反映的家庭经济情况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

二、《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中填写的各项内容真实无误。

三、在校期间遵纪守法,生活俭朴,勤奋学习,保证顺利完成学业。

四、若因参军、转学、出国留学定居或退学、被校方开除等原因离开学校,保证在离校前归还全部贷款本金。若中途休学、停学等原因暂时离开学校,及时通知银行。

五、毕业后,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在没有还清贷款前,每半年主动和银行、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提供最新的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贷款逾期一年未还,可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银行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具体违约行为。

承诺人:

学 校:

学 号:

年 月 日

贷款承诺书 篇5

东莞理工学院:

本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学号 , 系(院、部) 专业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帮助本人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能圆满完成大学学业。为保证学校和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本人郑重承诺:

1、助学贷款仅用于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决不将其用于其他消费;

2、毕业离校前主动通过学院与银行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

3、毕业后变更住所、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事项时,保证在变更后五日内告知母校;

4、毕业后每半年至少与母校联系一次,提供本人最新的就业信息和联系方式;

5、诚实守信,若违反合同约定,愿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6、本人在全部还清国家助学贷款前,自愿将毕业证、学位证交由学院代为保管,待还清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后,返还本人;

7、本人从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自付贷款利息,并保证在还清贷款前的每年12月20日前贷款用银行卡内有足够金额供银行扣付当年利息;

8、若本人贷款违约、逾期六个月或以上,可由学校在不提前告知本人的情况下在学校网站或相关媒体公布本人违约信息。

此致!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贷款承诺书 篇6

贵州省印江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区信用社:

本人于 年 月 日在贵社申请一笔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金额: 万元),本人及共同申请人提供给贵社的所有申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银行交易流水、首付款证明、通讯方式等均为真实有效,本人将无条件全额赔偿因贷款申请资料不实给贵社带来的一切损失。

特此承诺

承诺人(贷款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贷款承诺书 篇7

我叫 ,是 年从部队转业到 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月退役金收入 元。因经营 现缺少资金,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元。如借款到期后,未按借贷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日期履行还款义务,本人及家属自愿由市自主择业管理服务机构逐月扣划本人账户上的退役金(扣除最低生活保障费)向银行偿还贷款。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自主择业管理服务机构和承诺人各持一份。

承诺人: 承诺人家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㈣ 助学金的工作总结报告

导语: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突破,你工作上是不是有了许多新的想法和发现,不如来写个总结吧,下面和我一起来看看关于助学金的工作总结报告,欢迎阅读!

本学年,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在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和福建师范大学助学贷款中心的帮助支持下,在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建立起了以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方式为辅的多元资助体系,学生资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一年来,我院学生在资助方面的投诉为零。现将我院本学年学生资助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

学院成立了以林玉瑞政委、许玉泰院长任组长,林成郎副政委、冯增其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系部负责人为成员的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各系成立了以系分管学生负责人为组长,辅导员和学生代表参加的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加大各项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加资助工作的透明度,指导学生资助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并把各项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印制在20XX版《福建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学生手册》供学生参阅。正因为有了上述组织管理制度化设置,才能够充分保障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客观公正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贫困家庭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关键环节,是保证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我省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我们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按照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首先,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责;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院的认定工作。系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为组长、学生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

其次,合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认定标准设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档。

第三,严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系认定工作组、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

此外,我们在新学年开学时,就立即布置启动全院认定工作。全面、认真部署每个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上学年结束之前,向在校学生发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0XX-20XX学年全院共认定384名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91名,贫、特困生占在校生29.49%。

(三)深入细致,科学管理,做好贫困学生信息管理和资料上报工作。

一是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该数据库包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在校期间的受助情况、奖惩情况、担任班干部情况、就业去向等信息,初步实现了学生资助工作系统化动态管理。

二是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档案,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贷后监督和管理,引导贷款学生树立诚信意识。积极与学生就业单位、学生家长联系,督促学生按时还款,减少借贷风险。

三是根据省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及时做好贫困生各项资助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并按省资助中心要求将我院贫困生数据导入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各项信息数据上报及时准确,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好评。

(四)切实做好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和发放工作。

根据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认真做好20XX-20XX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开展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克服种种困难,及时完成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评选上报工作,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相应的帮扶。截至20XX年10月,我院共评审、发放各类奖助学金五项,总计奖助589人次,奖助金额达103.575万元:

⑴国家奖学金2人,每人奖励8000元,共计1.6万元。

⑵国家励志奖学金38人,每人奖励5000元,共计19万元。

⑶国家助学金381人,其中特困生91人,共计70.8万元(国家、省财政下拨53万元,学院自筹资金17.8万元)。

⑷优秀学生奖学金195人,共计12.35万元。

(五)认真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由于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隶属福建师大管理,情况比较特殊。校学工部及助学贷款中心对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予以大力支持帮助,使我院20XX年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展顺利,国家助学贷款做到应贷尽贷,风险补偿金及时到位。我院20XX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27,实际获得贷款27人,贷款金额11.7万元,二次发放贷款24人,贷款金额9万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我院提取贷款金额(20.7万元)的5%作风险补偿金计1.035万元。

20XX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5人,贷款金额8.36万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我院提取贷款金额的2%作为风险补偿金计0.1672万元。

在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规范方面,积极做到四个主动,即主动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主动加强对学生的贷款指导,主动与银行配合,主动承担学校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过程中应尽的义务。加强贷前贷后管理。在风险管理方面,我们开展学生诚信教育,做到诚信贷款。如举办银行个人诚信制度专题讲座;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开展诚信教育宣传等活动。

(六)畅通“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

为保证今年考入我院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及时公布新生办理“绿色通道”手续工作流程,由学院和各系有关领导负责接待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落实国家绿色通道政策,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让学生安心,让家长放心。20XX年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39人,缓交学杂费金额约13万元。与往年相比,今年我院绿色通道更加畅通。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我院根据学院学生实际情况办理20XX-20XX学年非新生缓交学费174人,缓交学杂费金额共计41.096元。

(七)拓宽勤工助学渠道、增加勤工助学岗位

20XX-20XX学年,我院努力拓宽勤工助学渠道,增加勤工助学岗位。同时,不断探索和尝试勤工助学新方法、新模式,使勤工助学由体力勤工助学向智力勤工助学方向拓展。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既缓解了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费用的压力,也得到了很好的岗位锻炼和教育。目前,我院共设勤工助学岗位17个,分别设在武器库、图书馆、多功能厅、培训楼、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以及各专业学生工作助理等,为21名贫困学生提供了勤工助学的机会,每月获得100—200元不等的劳务费,全年发放酬金2.7万元。2008年暑假和20XX年寒假假安排护校学生27人,共计分放酬金1.503万元。

全年总计投入4.203万元,安排勤工助学学生 48人。

(八)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奖励工作

为积极引导和鼓励我院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提高做好就业工作的积极性,扩大毕业生就业的行业和领域,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与就业率,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毕业生就业奖励办法。据统计,截止20XX年10月9日我院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奖励费用共计7.83万元。(就业办提供数据)

二、工作中的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根本。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涉及学校重大事务与利益和多个部门,领导是否重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学生资助工作能否顺利开展。我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对实际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逐一解决,极大推动了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学生资助工作制度是保障。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和部门,高度重视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如何做好学生资助的基础工作是很关键的问题。20XX-20XX学年,在奖、勤、助、补、缓等各项工作中,我院重点抓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建档和调研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的落实,从学院、系到专业、年级,层层落实,逐个把关,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抓好奖助与教育相结合是重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是党和政府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励和扶助,促进他们成长、成才,懂得感恩、懂得回报社会、报效祖国。我院要充分利用这个契机,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和感恩教育。我们通过召开获得奖助学金学生颁发大会、获奖学生感言等形式,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感恩的教育,让广大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荣誉和帮扶,使他们学会饮水思源,激发他们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另外,由于每年的奖助学金的名额有限,对于没有评得奖助学金的学生也加强教育,让他们端正态度、调正心态,安心学业。

(四)加强对奖助学金使用的监控是关键。国家颁发奖助学金的初衷是出于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上奖励和生活上扶助,要让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真正把奖学金和助学金用到学习和生活的刀刃上,加强对奖助学金使用的监控是完全必要的。可以通过与获奖助学金学生签订承诺书、按月发放助学金、与家长沟通等方式,有效地监控学生使用奖助学金,防止学生把奖助学金用作它用,失去奖助学金应有的作用。

三、存在不足和需要完善的方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院的学生资助工作与国家、省政府的要求和广大学生的实际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定困难,这需要我们认真面对,齐心协力去解决。

(一)新资助体系建立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贫困学子的关怀,也表明了国家的政策导向。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时效性、社会敏感性很强的党心、民心工程,从事这项工作时时感到压力很大。

根据国家资助政策的要求,公办学校每年要提取学费收入的20%用于学生的奖、助、减免学费等工作。在我院,每年400多学子将直接接受国家的资助,资助工作任务更重、量更大、难度更高。我院助学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离国家政策和实际需求还有一定差距,资助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作为特殊专业学院,不仅办学规模小更没有校办工厂、企业等,难以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我院勤工助学岗位有限,难以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接收社会捐资助学渠道窄,在学生资助方面缺乏社会捐资支持。

(三)根据福建师大及相关院校的做法,适当提高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金额和奖励比例。

(四)学生奖助学金发放方式与省资助中心及相关政策要求有差距,需协调财务等部门规范学生奖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四、明确目标,理清思路,做好20XX-20XX学年学生资助工作

今后一个阶段,要深入贯彻全省资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奖助学金的评审与管理,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综合运用好奖、贷、助、补、减等各项资助政策,努力探索新的资助模式,不断扩大受益学生的覆盖面。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把好事做好;要进一步强化资助体系建设,完善资助工作管理体制;要明确重点,挖掘特色,全面完成各项资助工作任务。做到五个“切实抓好 ”:一是切实抓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二是切实抓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落实;三是切实抓好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和监督检查;四是切实抓好经济资助与人格培育的有机结合;五是切实抓好资助工作宣传和资助渠道的拓展。

(一)认真做好贫困学生认定和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

改进和加强贫困学生认定工作,增强贫困学生认定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全面、准确的贫困学生数据库,实施信息动态管理,保障信息通畅、及时。

根据我院20XX-20XX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统计,全院特困生101人,贫困生346人,占在校生30.4%。结合我院贫困学生实际情况,按闽教学(20XX)42号文件有关规定,国家助学金财政承担76%,学校承担24%,预计20XX-20XX学年国家助学金学院需自筹19.73万元。

(二)健全学生勤工助学机制,引导学生以积极、自主的态度及高度的责任感对待勤工助学。20XX-20XX学的共设置勤工助学岗位23个,参加勤工助学26人,全年共发放酬金3.555万元(每年按9个月发放)。

(三)积极做好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缓交学费工作。

据统计,20XX级新生共13人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缓交学费5.6566万元。截止20XX年10月10日,全院共164人申请缓交学费,缓交金额共计36.771万元。

(四)积极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20XX年我省全面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截至10月10日,我院共51名新老生获生源地助学贷款,共计26.365万元。除此之外,我院11名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我院将在校助贷中心的指导下继续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及时上缴风险保证金。

(五)做好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预计发放优秀学生奖学金14.05万元。

(六)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减免办法》,预计减免学费5-6万元。

(七)进一步规范奖、助学金评审和发放制度,建立奖助学金使用效率的评估和检查机制,加强对受助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情况的监督和教育工作。

㈤ 商丘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商丘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为了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国务院批准实行的、无需经济担保的、由政府财政贴息的、各商业银行开办的信用助学贷款。其目的是帮助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使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中的借款人是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贷款发放银行是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开行河南分行)。
第四条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由有关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学生处、财务处、宣传部、教务处、校团委等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助学贷款领导组。学生处会同财务处负责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的日常工作。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本学院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第五条在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领导组领导下,设立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组织实施。有关办公设备和经费开支问题,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由财务处负责落实。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
1.具体组织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各项要求;
2.负责与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资助中心”)和开行河南分行的日常业务联系;
3.负责在开行河南分行和省资助中心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的校内审核、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相关工作;
4.指导各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组按要求开展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校内宣传、教育工作。
第六条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组,在校资助中心的指导下,负责本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受理学生的贷款申请,组织填写和收集有关贷款需要的各种表格和资料,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对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按规定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建档;
2.按照要求建立健全贷款学生的管理台帐,及时掌握每位借款学生的基本情况;
3.督促本学院贷款到期学生及时归还贷款本息,督促贷款未到期学生的年度付息工作,加强对借款学生的诚信教育;
4.认真做好本学院应届借款毕业生的提前还款和毕业确认工作;
5.及时完成学校助学贷款工作领导组和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组每年针对性、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及时准确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的方针、政策,并熟悉申请、办理程序和相关要求。
第八条学校在全体在校生中大力开展诚信教育,认真组织好每年度的“诚信校园行”系列活动,将诚信教育贯穿于招生、新生入学、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毕业就业教育及助学贷款受理的全过程,增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诚信氛围。
第九条在借款学生中开展违约、逾期、征信等金融常识的宣传教育。
第四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十条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一条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满18周岁的学生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成绩较好,诚实守信;
5.家庭经济困难,不能交纳完成学业所需学费、住宿费;
6.当年没有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
7.符合约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9月份及时布置学生贷款的申请工作。各学院应根据学校要求,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计划贷款学生名单和贷款额度,将本学院贷款信息录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提交上报省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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