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武汉防疫一线人员公积金买房最高可贷84万
处在新冠肺炎疫情中心的武汉,战斗在抗疫一线的医护和工作人员无疑是最受社会各界尊敬和关怀的。
2月7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关怀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对参加武汉市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在一定期限内提供住房公积金使用倾斜政策:购买自住房贷款的,参照武汉市高层次领军人才的支持政策,提高可贷额度,即最高可贷84万元。
受此次疫情的影响,从1月23日封城起,武汉房地产市场暂停交易。但在2019年,武汉楼市表现抢眼,住宅和土地市场成交量屡创新高。那么,此次疫情对武汉楼市影响几何?疫后的武汉楼市怎么走?
中指研究院常务副院黄瑜长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认为,疫情在一定程度上只是延迟了消费者的购房计划,未来随着疫情逐渐被控制,被压制的需求会有望得到释放,需求仍在,只是有所推后。下半年才是武汉房地产市场的发力期。
最高可贷84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从2019年起,武汉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逐渐趋向宽松。
2019年9月12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武汉新建商品房个人贷款实施细则》和《武汉存量房个人贷款实施细则》,对可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中,删除了原规定中明确要求的“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同时,将原规定中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变更为“存量房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彼时,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称,此项规定的变化,对二手房购买者来说,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期限比细则调整前延长了10年,可减轻家庭还款压力。
2019年12月30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武汉市高层次和高技能领军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暂行办法》。官方解读称:“现行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首套房),而对高层次和高技能领军人才购买首套住房的,可以在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内申请贷款,即最高可贷到84万元,贷款额度明显提升。”
此次《通知》对参加武汉市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的住宅公积金政策倾斜,即是比照上述高层次人才政策进行实施。
同时,《通知》还指出,降低缴存时限要求;支援武汉防疫工作的外地医护人员,在汉购房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时,不受户籍地限制;对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不能本人到场办理提取业务的,将代办人放宽至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等。
2月1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拨打了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希望就本次政策的实施时限等问题进行采访,但是电话另一头并没有人工接听。
下半年楼市将发力
趋向宽松的住宅公积金管理背后,是2019年武汉楼市的亮眼表现。
据武汉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数据,2019年武汉新建商品住房批准预售228355套,批准预售面积2637.18万平方米,环比增长14.86%。据中指研究院统计,武汉市2019年共发放1169张预售证,这在全国绝无仅有。
成交端也应势上涨,官方数据显示,2019年武汉新建商品住房销售209101套,销售面积2346.51万平方米,环比增长11.41%,同比增长30.05% 。中指研究院统计显示,武汉是2019年全国住房销售套数与销售面积双料第一名,且连续9年位居中国城市销量三甲。
价格方面,根据国家统计局70城房价指数,2019年武汉新房价格整体维持了环比连续上涨,2019年以来,武汉新房价格指数有7个月环比上涨超过1%,最高为2019年10月份,环比上涨1.6%。
虽然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于2月3日暂停了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等服务,每日更新的新建商品房成交统计也停留在封城时的1月23日。但显而易见的是,武汉楼市仅仅是按下了暂停键,潜在的需求仍将释放。
在疫情之初的1月份,武汉楼市数据仍然表现强劲。中指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1月,武汉市商品住宅成交面积总计134万平方米,同比2019年1月份增长43.1%。
从中指研究院对武汉市近三年的商品住宅市场数据分析可以发现,一季度商品住宅供应及成交量全年占比均为最低,且逐年递减。从全年数据来看,武汉市商品住宅成交主要集中在下半年,上半年供应及成交占比均不足五成。
黄瑜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下半年才是武汉整体市场的发力期。疫情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只是延迟了消费者的购房计划,未来随着疫情逐渐被控制,被压制的需求会有望得到释放,需求仍在,只是有所推后。各房企需谨慎乐观,积极调整营销策略,加强蓄客,同时借助此次疫情反映出的问题,对现有的服务和未来产品做出相应的调整,迎合购房者需求的变化。”
“疫情之下,房企不可怠慢时机,土地市场值得关注。目前土地市场供求疲软,待疫情过去,政府将加大推地,土地价格也会相对合理,存在较多的拿地机会。同时也可采取报团取暖的策略,寻求合作机会。”黄瑜续称。
㈡ 武汉: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公积金最高可贷84万元
2月7日晚,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向一线医护工作人员提供公积金使用倾斜政策。
具体从哪些方面倾斜?
根据该通知,首先,购买自住房贷款的,参照该市高层次领军人才的支持政策,提高可贷额度,降低缴存时限要求。按照此前的政策,高层次领军人才购买首套公积金最高可贷84万元。
其次,支援武汉防疫工作的外地医护人员,在汉购房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时,不受户籍地限制。
此外,对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不能本人到场办理的,将代办人放宽至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
而对于受困企业,公积金也有相关扶持。
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相关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在规定标准内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待经济效益发生好转后,恢复正常缴存。
对于个人来说,疫情防控期间万一断缴了怎么办?
通知明确,因在疫情防控期间无法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需办理公积金贷款时,经单位说明情况并补缴住房公积金后,可视作连续足额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不受影响。
根据通知,还有四类特殊逾期信用记录支持调整。
对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逾期记录,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未能及时还款逾期记录,对后期归还并正常还款的人员,经个人申请,给予疫情防控期间征信逾期信用记录修改处理,并退还所收取的逾期罚息。
(原题为《疫情防控一线医护工作人员,购买首套房公积金最高可贷84万元》)
㈢ 一线医务人员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有房屋限制吗
不要说是医务人员了,只要你是。有公积金的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的。只要符合政策都是一视同仁。
㈣ 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2022
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请贷款时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且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现役军官、士官转业到地方工作,转业时间与地方入职时间无月份间隔,部队服役时间视同缴存时间,可与现单位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须为成套住宅。
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以及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同意大修的相关材料。
4.建造、翻建住房的,在《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拓展资料】
南京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1.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
2.还贷账户;
3.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
5.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
6.借款人和共有权人亲笔签字的《共有权人同意抵押承诺书》、《自行安置承诺书》。
7.同意受委托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银行专业版)的承诺书。
公积金能贷款多少钱?
一、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如果想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要确保个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在2万元以上,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账户余额的20倍,如果公积金账户有2万元,那么个人最高可以贷款到40万元。
二、参考公积金贷款政策。每个地区公积金贷款政策都不同,可以拨打公积金客服电话咨询,或者登录到公积金官方网站查询。公积金贷款政策中规定的贷款金额,通常一线城市,比如北京、广州等个人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60万元,家庭可以贷款120万元左右。二线城市贷款额度稍低,个人最高可以贷款到40万元,家庭最高可以贷款到80万元。要以当地的实际政策为准。
三、参考个人的还款能力。公积金贷款额度还要根据个人的还款能力来计算,有固定的计算方法。
四、参考购房总价。如果购买的房子建筑面积在90平方以上,那么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就不得高于房价的70%。如果购买的房子建筑面积在90平方以下,公积金贷款的总金额就不得超过房子价格的80%。
㈤ 医护人员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对参加我市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在一定期限内提供住房公积金使用倾斜政策:购买自住房贷款的,参照我市高层次领军人才的支持政策,提高可贷额度,降低缴存时限要求;支援武汉防疫工作的外地医护人员,在汉购房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时,不受户籍地限制。对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不能本人到场办理提取业务的,将代办人放宽至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
法律依据:《武汉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之二规定:关怀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对参加我市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在一定期限内提供住房公积金使用倾斜政策:购买自住房贷款的,参照我市高层次领军人才的支持政策,提高可贷额度,降低缴存时限要求;支援武汉防疫工作的外地医护人员,在汉购房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时,不受户籍地限制。对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不能本人到场办理提取业务的,将代办人放宽至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
㈥ 疫情爆发影响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不受影响。
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提出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
一是对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要连续计算,不影响每个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是对职工,特别是对一线的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来隔离或者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同样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同时,考虑对于支付房租有压力的缴存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三是对疫情比较严重和严重地区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决定自愿缴存公积金。继续缴存的,可以自主商定缴存比例;停缴的,停缴存期间缴存时间,同样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 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㈦ 公积金贷款有什么限制和要求
1、具有XX市常住户口或者具有有效居住证件;
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没有参加公积金缴纳制度的职工是无法享受公积金贷款业务的;
3、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还必须满足一定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需要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至少6个月以上,还有的城市规定是12个月以上;
4、在某个城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自住普通住房需要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经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5、具有一定民事行为能力,工作稳定,收入稳定,有一定条件可以偿还贷款能力,信用良好;
6、通过公积金贷款之后,夫妻双方有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贷款没有完全还清楚之前,双方都不能给享受公积金贷款业务;
7、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是30年。购房的时候如果办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那么贷款的期限是必须一致的。
㈧ 政策和流程来了!疫情防控期甘肃公积金“这么办”
原标题:疫情防控期间,公积金该“怎么办”?
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布阶段性支持政策及具体办理流程
本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 熊园)3月12日,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资金中心”)公布了疫情防控期间公积金的阶段性支持政策及具体办理流程。实施“延期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简化办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针对特殊群体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等措施。
允许单位延期缴存
受疫情影响,2019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未能按月缴存2020年一季度住房公积金的,可在2020年4月30日前一并办理汇缴,视同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权益。
允许自愿缴存人员补缴
受疫情影响,已在省资金中心开户的自愿缴存人员,2020年一季度无法在预留银行卡中按时足额汇入缴存资金的,允许2020年4月20日前补缴,省资金中心将在4月20日当天进行集中补扣,补缴期间视同正常缴存,2020年4月起应按月、连续、足额汇缴住房公积金。
可申请在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
受疫情影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至2019年12月的企业,可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生效时间以省资金中心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2020年7月份起恢复足额、正常缴存,并汇(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办理流程
1.企业申请缓缴期间,视同单位及职工连续按月正常缴存
企业申请缓缴时,应与职工协商一致,提出缓缴和汇(补)缴方案,明确汇(补)缴的具体时间和金额。企业申请缓缴期间,视同单位及职工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权益。办理要件包括单位介绍信(单位介绍信中需说明单位相关情况)、经办人员身份证;《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文件。
缓缴期限最长为2020年1月至6月。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省资金中心开通绿色通道,简化业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资料审核通过的由业务受理大厅当场办结。
值得注意的是,缓缴期间,有职工需办理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的,企业应当先为其办理汇(补)缴,再办理职工账户转移或再让职工办理销户提取。缓缴期间,企业经济效益好转的,可以办理正常缴存。缓缴期满后,企业应当恢复缴存,企业因经营困难仍需申请缓缴的,按照《关于印发〈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甘房资发〔2019〕37号)文件规定申请,缓缴期间不再视同连续缴存。
2.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执行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以申请降低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5%。办理要件包括: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2.《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基数/比例调整表》一式两份;3.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文件。
3.延期办理提取需提供哪些要件?
自2020年1月31日起疫情防控期间无法正常办理提取、贷款业务,造成职工购房合同等申请资料日期超过省资金中心规定办理时限的,可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前办理,2020年7月1日起不再延期。
提高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无所有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提取额度。提取范围为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可申请适当提高受疫情影响期间租赁提取月提取额。提取要件包括承租兰州市区域内由政府认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a.身份证明材料;b.政府部门认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合同;c.住房租金缴纳票据。
承租兰州市区域内其他住房的,已婚缴存职工提供:a.身份证明材料;b.结婚证;c.兰州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夫妻双方无自有住房证明;d.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证明材料。
单身缴存职工提供:a.身份证明材料;b.兰州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职工本人无自有住房证明;c.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证明材料。
4.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证明材料有哪些?
对于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者隔离(指医学隔离)人员,需提供本人的医院证明;对于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需提供所在地居委会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对于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证明;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群,需提供银行收入流水证明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降低等证明。
5.公积金提取额度有限定
提取额度方面,职工提供要件齐全,经省资金中心审核通过的,办理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业务时,提取额度按承租兰州市域内由政府认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按当年需要实际支付的租赁费用核定。承租兰州市区域内其他住房的,2020年1月至6月月缴存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核定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2020年7月1日起按原政策执行。
此外,对2020年已办理了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业务且月缴存额不足2000元的职工,职工可提供租赁自住住房提取要件及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证明材料,经省资金中心审核通过后,补提2020年1月至6月的差额。
贷款业务
1.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
对2020年1月(含)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处于正常还款状态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新冠肺炎患者或隔离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及其配偶,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减免罚息时间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具体操作流程为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医院、社区或工作单位等证明材料),前往省资金中心各业务受理大厅填写《职工贷款逾期处理申请表》。根据借款人提供的相应材料审核无误后,由计划信贷部进行减免罚息操作。各业务受理大厅做好资料传递及登记工作。
2.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影响正常贷款申请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至少应缴存至2020年1月。缴存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申请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经办人员根据缓缴名单进行判定。中心缴存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申请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各业务受理大厅工作人员进行电话核实并注明情况,省资金中心根据具体核实情况进行判定。以上标准认定时间截止2020年6月30日(含)。
3.因疫情影响导致部分贷款材料过期的可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
已向省资金中心提交贷款申请的职工因疫情影响部分贷款材料过期的,省资金中心认可且正常审批贷款。自2020年1月31日起,因疫情影响,尚未向省资金中心提交贷款申请的职工,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兰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合同签订时间或产权过户时间超过一年的,以上材料有效期暂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含),2020年7月1日起不再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