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比例怎么计算公式是什么
流动性资产与流动性负债的比率即为流动比率,公式为流动性资产余额除以流动性负债余额。流动资产包括货币及可短期套现的资产,实际表现为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的大小。该比例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 规定该项指标的目的在于抑制风险资产的过度膨胀,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三)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四)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流动性资产包括:现金、黄金、超额准备金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资产方净额、一个月内到期的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合格贷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在国内外二级市场上可随时变现的债券投资、其他一个月内到期可变现的资产(剔除其中的不良资产)。
流动性负债包括:活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定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负债方净额、一个月内到期的已发行的债券、一个月内到期的应付利息及各项应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中央银行借款、其他一个月内到期的负债。
⑵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的测算方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当期财务报告和业务发展预测,按以下方法测算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 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在调查基础上,预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在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可参考如下公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
1、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2、营运资金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净额/(平均流动资产-平均流动负债)
以上两个公式均没有问题,个人倾向于使用公式2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如借款人所属行业、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分别合理预测借款人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周转天数,并可考虑一定的保险系数。
(二)对集团关联客户,可采用合并报表估算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原则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总和不能超过估算值。
(三)对小企业融资、订单融资、预付租金或者临时大额债项融资等情况,可在交易真实性的基础上,确保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情况下,根据实际交易需求确定流动资金额度。
(四)对季节性生产借款人,可按每年的连续生产时段作为计算周期估算流动资金需求,贷款期限应根据回款周期合理确定。
⑶ 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计算公式
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计算公式是: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次数)。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转天数)。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锁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按照传统的财务管理理论,可以采用因素分析法、销售百分比法、资金习性预测法等方法对企业所需的流动资金进行估计和预测。
在此基础上,依据流动资金与销售收入之间的关系,银监会在2010年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给出了一套测算参考公式,通过对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合理测算,不仅帮助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加强对企业所需流动资金贷款的管理和控制。
也便于大型企业集团结算中心或财务公司对集团内部成员单位进行放贷管理。本文总结了国内某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下属50余家成员单位内部信贷过程中具体应用测算公式的实际经验,发现在利用测算公式过程中还存在几方面的不足,针对这些不足提出了具体的改进建议。
⑷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所以说只要你知道了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那么你就可以知道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这个计算公式是怎么推导出来的呢?
资金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而确保企业日常经营中有足够的营运资金也是资金管理的重点工作。当企业短期的流动资金不足时,在没有其他资金来源的情况下,企业一般会向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向金融机构说明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的理由,以及资金缺口的金额,也就是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信贷额度。所以只要你知道了这4个变量,就可以计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这个额度也是非常好计算的。
计算这个额度有什么作用呢?
其实计算这个额度的作用是很大的,能够明确企业这年的贷款额度是多少,可以从银行借贷多少钱,然后把这一笔钱投入到生产中。若你不计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你就不知道企业今年还需要贷多少钱,在生产经营的时候就会很迷茫。下面就是其中三个变量的计算方法。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营运资金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流动资产-平均流动负债)。自有资金指的是自有流动资金,即所有者权益扣除固定资产等其它资金占用后的,用于营运周转的自有流动资金。
只要你知道这三个变量,那么你就能够测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也是非常好计算的,并不需要太多复杂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