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装修房子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款装修自住住房贷款需提供房屋资料、个人资料。具体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和配偶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件;
3、所装修房屋产权证;
4、装修父母、子女房屋的,同时还需父母、子女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5、所有当事人信誉状况良好的个人征信报告。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其他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以上内容参考兴和县政府——我市住房公积金正式开通装修贷款业务
『贰』 自己公积金贷款装修需要哪些资料
1.房产证(只有现房才有资格申请) 2.房产证所有人身份证 3.户口簿、结婚证(未婚的需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 4.借款人申请的 住房公积金 账号 5.若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须提供最后一期的银行对账单(还款记录) 6.与装修公司签订的 房屋装修合同 、预算书及装修首付款发票
『叁』 用公积金装修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用公积金装修房子需要以下手续:
1、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还商贷的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两种表格都可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
2、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认真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4、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时,经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应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经审核有疑问的,应将相关提取证明资料留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审核批准后,职工持经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6、提取金额超过10万元的、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职工家庭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缴存职工或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住房积金缴存银行的职工因购房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须到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办理审核;经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审核通过后,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申请公积金装修房屋的主要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在售房单位领取申请表,按表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确定贷款金额;建造、大修自住房的,凭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购买具有完全产权的私有住房的,到长房置换担保有限公司办理申请;
2、银行或金融机构进行审核。售房单位或担保公司将借款人资料连同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材料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3、签订装修贷款合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保险等相关手续;
4、找担保。购买与中心签订相关协议的开发商所建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房屋未正式办理抵押手续前由开发商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购买有产权证、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直接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抵押科办理抵押登记,带相关手续到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证;购买有产权证、无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需由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5、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中心向委托银行发出决定书,通知银行放款。
6、后期进行还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