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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积金贷款资料

发布时间:2023-04-11 05:24:26

1. 2022昆明公积金贷款流程怎么走

2022昆明公积金贷款流程怎么走

2022昆明公积金贷款流程怎么走,一个家庭(含单身)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昆明公积金贷款现在两次不能同时使用,2022昆明公积金贷款流程怎么走。

2022昆明公积金贷款流程怎么走1

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个人申请

借款人持个人资料、购房资料等向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2.中心审核

分中心、管理部对借款人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向缴存地中心核实缴存证明真伪,符合贷款条件后在系统里录入借款人相关信息并进行贷款审核。

3.贷款发放

按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流程办理。

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缴存地中心出具的《云南省内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和最近6个月缴存明细(签章)。

2.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配偶及借款相关人的收入证明(签章)。

3.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审验原件,收复印件。

4.借款人及配偶婚姻证明文书(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异、丧偶者还须出具未再婚证明)(有效期1个月),单身者须提供未婚证明(有效期1个月),审验原件,收复印件。

5.还款存折(卡),审验原件,收复印件。

2022昆明公积金贷款流程怎么走2

昆明公积金贷款“认房又认贷”。其中,“认房”是指按照申请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信用报告记录的个人住房贷款笔数、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借款次数和借款人提交的家庭住房实有套数诚信保证书。

即使没有使用过公积金,符合“认贷”条件,但“认房”这项,依旧不能通过。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此前已经购入房产,即使后来卖出、产权不再属于自己,仍然占用“认房”名额。

以前是纯商贷,现在转组合贷,夫妻两人可以申请转80万公积金贷款吗?

先要明确房屋是婚前个人还是婚后双方共同财产。

如果婚姻状态由未婚变为已婚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受理:借款人须与其配偶对已办理抵押贷款的债务及抵押物所有权进行明确:抵押物贷款债务为借款人个人债务、抵押物所有权为借款人个人享有、配偶对借款人商转组贷款无异议。

值得注意的是,商转组不可变更主借款人,婚后约定公证后不可合拼额度,主借款人没有公积金账户不支持办理。

而婚后共同购房的,双方符合条件即可按照双职工申请。

目前那些银行支持商组合贷?

目前昆明市级中心支持商转公积金贷款的银行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富滇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农信社、交通银行、红塔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邮储银行等。

2022昆明公积金贷款流程怎么走3

一个家庭(含单身)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家庭其中一人和配偶,无论婚前或者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两次使用标准的,第三次贷款将不予受理。

也就是说,职工在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想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必须结清原来首套住房的贷款,才能再次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手续。

此外,夫妻双方名下已拥有两套住房(吉安市范围内),之前均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再次购买住房也不予受理贷款业务。

总而言之,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使用两次,已使用两次贷款或名下已有两套住房,再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将不予受理,这也就是公积金人常说的“既认贷,也认房”。

使用时间和间隔

昆明公积金贷款现在两次不能同时使用,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必须等第一次结清后满两年才能使用第二次,当然第二次使用公积金的话额度不会因为你是第二次贷款而有变化,同样的最高可以到50万。

公积金还款的抵扣方式

公积金还款的话,可以用你的公积金直接抵扣,可以直接选择扣每月的本金和利息,如果说公积金抵扣扣不足的话你必须得补进去,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人买房贷款还一分钱都不用还月供。

2.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3. 昆明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及步骤

昆明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及步骤

篇一: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一览表

附件:

住房公积金支取、贷款及提前还贷业务要求及所需相关资料

一、支取

(一)需满足条件:

1.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支取有效期限为: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或首付款缴交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支取之日止,所有户型不超过4年;二手房支取申请有效期限放宽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2年内。

2.同一购房合同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3.如未办理过装修提取的并在有效期内的购房合同,可再次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

4.已办理商业贷款的,需提供上一年的银行缴存流水,按照全年缴存额提取。

(二)需提供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地产开发商《房屋预售许可证》(有购房网签合同或机打发票的贷款无需提供开发商预售许可证)、有效的购房合同及由税务部门统一制式的购房机打发票。

2.申请只有购房款收据的、额度在50万以上的(及中心有异议的)贷款,需要提供所付房款在售房单位银行账户的入账流水(有购房网签合同或机打发票的不需要该流水)。

3.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及购房机打发票。

4.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结婚证。

5.购房合同为本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配偶、直系亲属身份证)、如购房人为直系亲属的需提供关系证明。

(三)提取公积金相关规定:

1.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可全额提取,以百位取整。支取总额不足以支付购房款的,可以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人员需留足六个月公积金账户余额。

2.职工符合一项或多项提取条件的,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各次提取时间间隔一年以上。购买一套住房的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二、贷款

(一)贷款对象及须具备的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购买自主产权住房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

2.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和担保义务,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的在岗职工,购买的自住住房。

3.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交纳不少于购房总款20%的首付款,购房行为在4年之内。

4.已支用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支取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清贷款的职工,在帐户余额留足六个月及以上的,再次购房者亦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只可支取一次、贷款一次,并同时办理,必须先支取后贷款。

5.一位保证人原则上只能为一位借款人提供担保,两位借款人可互相作担保;经认定收入高且信用好的保证人可同时为两位借款人提供担保,保证人在保证期限内不得申请贷款;但为一个借款人提供一次担保时,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可申请贷款。

6.保证人担保方式:

(1)住房担保贷款由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管理中心建帐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在岗职工作为保证人。第三方保证在有效保证期内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必须由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

(2)保证人必须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及贷款合同引起的相关费用的能力。

(3)保证期限自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偿清之日止。

(4)保证人可以同时为两个借款人提供保证。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原则上不得给其他借款人进行担保;经认定收入高且信用好的借款人可以为一位借款人提供担保。

(5)在管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双职工贷款,不在需要担保人担保。

(6)保证人剩余的`法定工作年限,必须大于等于借款人的借款期限。

7.作为共同借款人,借款合同由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签署。

(三)贷款所需资料

借款申请人到人资部领取相关贷款材料,按要求填写并连同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一并提交:

1.借款人工资卡、夫妻双方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结婚证;备注: 未婚,本单位开具单身证明;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相关单位开具的离异未再婚证明。

2.购买商品房的提供房地产开发商《房屋预售许可证》、有效的购房合同及由税务部门统一制式的购房机打发票;

3.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及购房机打发票(购房时间以缴纳契税时间为准)。

4.贷款金额

(1)贷款上限:为80万元,且不高于住房价款或评估现值的80%;工作年限为五年以上的员工,月还款额按不得超过家庭工资收入(含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60%;工作年限为五年以下的员工,月还款额按不高于家庭收入的70%(含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确定,借款人家庭工资收入未达到规定条件的,如借款人夫妻双方直系亲属或其他有偿还款能力的自然人自愿承担共同还款义务,视为符合贷款发放条件。

(2)装修贷款:为符合国家住宅“全装修”的政策要求,保证政策的公平性,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统一按住宅“全装修”进行核定,购买未装修住房的购房金额基础上增加25%。此前未按“全装修”核定贷款额度的,可按购房金额的2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此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不能超过所购住房总价款的25%。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购房合同。

(3)车库:鉴于我区地处严寒地区,为保证家庭车辆冬季正常使用,将与缴存人所购住房同一小区的车库、地下车位购置,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提取额度核定范围。

(4)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缴存职工购房时已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归还商业贷款。购房合同在有效期内的,贷款额度按正常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核定;购房合同超出有效期的,贷款额度按不超过商业贷款剩余还款金额核

篇三:公积金提取流程及所需要材料

二手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以前支取过公积金)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空白处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

2、上一次支取公积金所打入的银行卡复印件。

3、《公积金支取记录单》盖有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章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房子为商品房

如果房子为自己名字的, 商品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第一次提取,以前从未提取过公积金)

1、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复印件空白处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

2、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如果没有公积金联名卡提供任何一张储蓄卡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将办理“约定提取”业务,公积金柜台将每三个月自动转账到您公积金联名卡中; 普通储蓄卡将办理“部分提取”业务,一次性将公积金账户中的公积金钱打入该储蓄卡中。

3、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注:购房合同复印件需复印全部页数。

4、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注:贷款合同复印件需复印全部页数

5、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房子为爱人姓名, 商品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第一次提取,以前从未提取过公积金) 1、爱人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

2、爱人《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

爱人《公积金支取记录单》上房子总价款必须为你分一定提取额度。

如爱人没有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爱人所在单位提供《无住房公积金证明》,没有固定格式。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复印件空白处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 5、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如果没有公积金联名卡提供任何一张储蓄卡复印件。

公积金联名卡将办理“约定提取”业务,公积金柜台将每三个月自动转账到您公积金联名卡中; 普通储蓄卡将办理“部分提取”业务,一次性将公积金账户中的公积金钱打入该储蓄卡中。 6、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注:购房合同复印件需复印全部页数。 7、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注:贷款合同复印件需复印全部页数。 8、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商品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以前支取过公积金)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空白处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

2、上一次支取公积金所打入的银行卡复印件。

3、《公积金支取记录单》盖有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章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是租房提取公积金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复印件空白处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 2、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如果没有公积金联名卡提供任何一张储蓄卡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将办理“约定提取”业务,公积金柜台将每三个月自动转账到您公积金联名卡中; 普通储蓄卡将办理“部分提取”业务,一次性将公积金账户中的公积金钱打入该储蓄卡中。

3、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注:租房合同复印件需复印全部页数。

4、租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首页,点击“税务查询”功能区中的“发票查询”栏目,按照网上发票真伪查询的说明在“发票号码”栏依次连续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在“密码”栏输入密码,按“查询”键进行查询。 将查询真伪的结果打印出来。

如果是装修提取公积金房子为自己名字的,装修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复印件空白处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

2、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如果没有公积金联名卡提供任何一张储蓄卡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将办理“约定提取”业务,公积金柜台将每三个月自动转账到您公积金联名卡中; 普通储蓄卡将办理“部分提取”业务,一次性将公积金账户中的公积金钱打入该储蓄卡中。

3、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原件(产权需要为本人),及复印件。注:复印件需复印全部页数。

4、产权证明原件(产权需要为本人),及复印件。注:复印件需复印全部页数。

5、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房子为爱人姓名的,装修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爱人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

2、爱人《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爱人《公积金支取记录单》上房子总价款必须为你分一定提取额度。如爱人没有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爱人所在单位提供《无住房公积金证明》,没有固定格式。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复印件空白处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

4、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如果没有公积金联名卡提供任何一张储蓄卡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将办理“约定提取”业务,公积金柜台将每三个月自动转账到您公积金联名卡中; 普通储蓄卡将办理“部分提取”业务,一次性将公积金账户中的公积金钱打入该储蓄卡中。

5、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原件(产权需要为本人),及复印件。注:复印件需复印全部页数。

6、产权证明原件(产权需要为本人),及复印件。注:复印件需复印全部页数。

7、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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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昆明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流程介绍!

现在购买二手房的人越来越多了,遇到优质的房源,下手确实要快,那么提前了解一下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也是很有必要的。今天我们以昆明为例,介绍一下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一、申请条件
购买二手房的贷款申请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60天之内(以证书记载时间为准)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申请资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含军官证等其余有效证件);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户口簿原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均可);
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婚姻状况资料(单身提供未婚声明;离异提供离婚证、民事判决书、未再婚申明、离婚协议。丧偶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未再婚声明);
4、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收入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全额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组合贷款需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并附近半年工资收入明细);
5、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6、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7、过户前原房东产权证复印件;
8、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需整本完整复印);
9、售房人收款账号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贷款银行的收款卡号,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
10、借款人还款账号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贷款银行的收款卡号,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
11、抵(质)押物凭证[抵(质)押物包括房产、指定受委托银行定期存单];
12、不动产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3、借款人其他资料(视借款人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提交)。
三、申请流程
1、贷款申请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受理审批通过的,待办理完成不动产抵押登记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划转到卖房人提供的银行收款账户。
2、选择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中心发放贷款,贷款资金转到卖房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5. 昆明2022年最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哪些房子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原则上用于购买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建造的,并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拟购住房土地用途应为住宅用地,不动产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一、新建商品房7
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且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揭合作协议的、可以取得房屋产权权属证书斗悔并可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住房。
二、存量二手房
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屋产权权属证书、土地信息完整、具有完全处置权利并可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住房。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经过有权机构批准后投资建造的自住住房。
四、出现以下情形不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
1、与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之间买卖住房的;
2、购房合同(协议)上存在除配偶或同户的父母(借款申请人未婚)或同户的未婚子女(丧偶、离异未再婚除外)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3、拟购住房被列入政府改造拆迁的住房、被有关部门鉴定为危房、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已改变产权用途或存在其他不宜处置情形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加贷款期限超过规定标准的住房、位于企业、学校等单位工作区域内的不宜实现变现处置的住房。
申请条件(借款人)
一、贷款对象
1、借款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且必须是购房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
2、昆明市住房公积金
借款人必须是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异地住房公积金
在云南省内昆明市行政区域外的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户籍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缴存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时,可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4、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二、缴存期限
住房公积金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从贷款之日起往前推算),且开户满6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时公积金是正常缴存状态;
三、贷款年龄及还款期限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年龄在18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女职工不超过55周岁;
空判正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县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含正、副高级)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女干部和女高职专技人员)未满60 周岁,上述女干部和女高职专技人员以所在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为依据。
3、还款期限
借款申请人的还贷年限调整至法定退休年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即男性未满65周岁、女性未满60周岁(女干部和女高职专技人员未满65周岁)。
首付比例及房贷利率
一、首付比例政策
1、首套房贷款政策:对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宅的,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二套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3、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暂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贷款利率政策
1、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即年限1-5年,利率为2.75%;年限6-30年,利率为3.25%;
2二套房: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即年限1-5年,利率为3.025%;年限6-30年,利率为3.575%;
三、贷款额度
双职工家庭最高可贷80万,单职工家庭最高可贷50万
1、缴存住房公积金双职工家庭,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额度为80万一方正常缴存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
2、缴存住房公积金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
3、借款人父母或同户冲庆未婚子女所购住房产权共有人,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
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执行标准)
一、缴存基数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按照昆明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21年昆明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111,460.00元,月平均工资为9,288.33元。
2022年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执行标准为27,865.00 元。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按照《缴存管理办法》规定,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人社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
2022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执行标准为:
一类区为1,670.00元,适用于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和安宁市、嵩明县;
二类区为1,500.00元,适用于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区。
二、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或自愿缴存者自行选择,比例不应高于12%且不应低于5%。
三、月缴存额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按元计算)+单位给予的同等金额补助。
2022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得高于市税务局纳税的上限。
四、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执行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贷款材料
购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个人资料
1、身份证明
有效身份证件(不含过期、临近3个月到期和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2、婚姻状况相关资料
结婚的:结婚证
离婚的: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等
无配偶的:应提供《婚姻状况申明书》
3、个人信用资料
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保证担保人应提交查询授权书,声明同意贷款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保证担保人征信必须良好,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将贷不了住房公积金:
(1)、有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存在逾期未还,或有担保人代偿记录的;
(2)、贷款、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记录合并计算后达到连续6期,累计10期的,即:贷款存在逾期记录;
贷记卡近5年内存在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含卡费、年费);
准贷记卡5年内存在透支90天以上未还记录(含卡费、年费)。5年的期限从申请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
公积金(组合)贷款,个人信用查询范围包括借款申请人、借款申请人配偶、产权共有人、保证担保人等。凡单个个人累计违约记录超过标准的不得受理其贷款申请。对于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或组合贷款形成的同一期违约记录,提供佐证资料后按同一期计算。
(3)、存在涉诉记录的;
(4)、存在呆账、冻结、止付记录的;
(5)、存在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记录的;
(6)、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承诺等情形的;
(7)、存在失信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缴存公积金相关资料:
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申请贷款时,无需提交公积金缴存资料;
昆明市行政区域外的异地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时,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并由贷款经办部门进行核实。
5、收入相关资料
(1)、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若组合贷款应按受委托贷款银行要求提供收入相关资料。
(a)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的月收入,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近6个月的平均月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
(b)共同借款申请人未缴存公积金的,月收入以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为依据,以近6个月的个人工资收入流水或社保个人参保缴费资料或个人缴纳所得税资料等作为佐证;
(c)共同借款申请人为自由职业者的,月收入按近6个月的个人储蓄账户资金流水单或社保个人参保缴费资料或个人缴纳所得税资料等取低值确定;
(d)共同借款申请人为农业人口的,月收入可参考当地上一年度农村人均收入水平认定。
(2)、其他合法收入
其他合法收入包括房租收入、股权分红收入、劳务报酬收入等,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个人缴纳所得税证明、房屋产权权属证明、劳务合同等相关合法合规资料佐证认定。
(3)、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确定: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偿还住房贷款月还款额加其他负债及支出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家庭月收入的60%,且家庭月收入的40%不得低于申请人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费用。
其他负债及支出: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除住房贷款以外的其他债务及支出。
人均最低生活保障费用:按照本市人民政府当年公布的标准执行。
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费用:家庭供养人数×人均最低生活保障费用。
6、贷款还款账户资料:符合受委托贷款银行扣划要求的借款申请人银行账户。
7、《家庭住房实有套数诚信保证书》
二、贷款房屋信息材料
提供经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完税凭证、房屋产权权属证书。
三、首付款相关资料:
1、购买新建商品房的,
提供首付款发票(收据),并提供刷卡POS单、现金收款单等佐证资料;
2、存量二手房
提供买卖双方确认的首付款收据,并提供银行转账凭据、银行现金缴款单、资金监管凭证等佐证资料;
四、二手房(售房方)资料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除借款申请人提供以上资料外,售房方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1、过户前的房屋产权权属证书复印件,不动产登记信息摘要。
2、售房方有效身份证件。
3、收款账户:符合受委托贷款银行要求的售房方账户。
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6. 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以及贷款条件

以下是在昆明市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和条件,以及需要提供的一些资料和注意事项。

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申请人携资料到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建设大厦西裙楼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抵押登记;

6、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需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在申请贷款前一年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

2、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并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

3、职工申请住房贷款时,需已缴纳房价30%以上的预付款;

4、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贷款抵押,并办理借款公证等手续;

5、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1、购买住房的合同原件4份;

2、首期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3份,银行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4份,以及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份;

4、申请人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的可用于银行代扣还贷的储蓄存折及复印件1份;

5、保证函1份(根据要求提供);

6、房屋抵押登记和公证等手续;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的其它资料。

四、还款时间及方式

1、还款时间:贷款承办银行为工行的,借款人应在办妥贷款后次月对日还款,比如在本月6日办好贷款,借款人就应在次月6日还款;贷款承办银行为其他银行的,借款人应在次月15日还款。

2、还款方式:借款人在贷款承办银行开设储蓄存折,通过银行代扣方式还款,借款人应保证储蓄存折账户在每月应还款日之前有足额款项。

五、办理贷款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请按规定将申请贷款所需的资料准备齐全;

2、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储蓄存折一定要可以用于银行代扣还贷(开立存折时要向银行柜面工作人员提出);

3、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时,除了提供登记后的借款合同等资料外,还要携带公证书一份。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0-2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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