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安机关清收不良贷款工作措施
法律分析:1、深入开展评定信用农户、创建信用村镇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对前期评定的“信用村”、“信用户”要采取“回头看”的办法,对照条件加以巩固、完善和发展,加大小额贷款投放量,不能先“授信”后“失信”。同时对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要摘牌、收本,取消资格,切实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并以此为契机,积极清收和落实村组陈-欠贷款。2、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清收盘活工作的新路子。对一些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或遭遇自然灾害但业主讲信用、有一定经营能力的,可采取“放水养鱼”的办法,适当注入新的贷款,促其恢复生产经营,用获得新的收入归还旧贷;对已经关、停、并、转企业和一些数额较大、资信程度差、资不抵债的借款人,可采取“放水卖鱼”的办法,迫使借款人变卖财产或转让经营权归还旧贷;对于手续不完备、无保全措施、确经努力清收难度大的历史陈-欠贷款,在防范道德风险、算好成本账和效益账的前提下,拿出“壮士断臂”的决心,实行清权转让、资产转让及指标清收、拍卖清收、委托清收、打包清收等方法,以适当的代价、用抢救的办法尽可能清收不良贷款,虽然眼前可能出现一定的显性损失,但要看到收回资产可产生的长期效益。同时主动加强与政府、财税等部门的联系,用好用足各项扶持政策,及时掌握有关信息,抓住有利时机,为清非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Ⅱ 浅谈农商行不良贷款清收方法及措施
第一篇:浅谈农商行不良贷款清收方法及措施 浅谈农商行不良贷款清收方法及措施
目前农商行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是重中之重,各家农商行都高度重视,如何做好不良贷款清收工作,使不良贷款清收有效落实、有效推进,确保不良贷款清收取得实效,谈谈我的粗浅认识及应采取以下方法。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掀起清收热潮。
清收不良贷款已进入“深水区”、“难攻段”全行上下要树立打“持久战”、“攻堡垒”的思想,大造宣传声势,大抓司法清收,重点突破违规违法贷款和大额贷款的清收,高速推进清收进程,形成你追我赶,互相竞赛的良好清收氛围。纷纷实行、“白+黑”工作制,全员总动员,挨户走、家家到,不放弃每笔不良贷款。要强化领导,创造显效清收成果,强化组织保障、服务保障、制度保障,攻坚克难,奋力拼搏,
二、领导牵头、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总行及各支行行长要身先士卒,明确清收范围、目标及清收对象,落实信贷外勤人员清收责任,下达清收计划,使得人人头上有任务、人人有压力,人人有动力,充分挖掘信贷外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清收贷款的主观能动性。
三、摸清情况、多措并举、攻坚克难。
一是摸清每笔不良贷款具体情况,认真分析,一户一策,,多措并举,针对不同的贷户制定不同的清收方案。
二是利用人脉,以“情”攻关。清收小组对清收对象逐一入户,上门讲政策、讲感情,一次没有看到人,就二次、三次继续上门,白天碰不着,就晚上上门。 三是以“理”收贷。以理服人,辅之以法律宣传,政策攻心,阐明“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信贷政策,进入失信黑名单给生活带来的困扰等。培育、唤醒群众诚实守信的良知,感化难缠户,软化钉子户。
四是强化以“责”收贷和“依法”收贷。对不讲信用、有意拖欠有钱不还的借款户,清收小组“先礼后兵”,讲明拖欠的后果及厉害关系,借助政府清收平台,并争取法律部门配合,大力打击逃废债务的行为,让他们感到强大的清收攻势,达到震慑效果。
五是“一户一计“收贷。对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困难户,制定不同的还款计划,签订催收通知和还款计划。
四:清收不良贷款给予奖励及表彰
合理的制定奖励标准,对清收的不良贷款人员给予奖励,,严格执行“谁收回谁收益”的分配原则。对清收效果好的给予表彰,总行按阶段进行总结.对完成阶段任务好的支行及清收能手给予重奖,奖的让人心动,对完成阶段任务差支行及责任人给予处罚,罚的让他心寒。
第二篇:农商行多措并举清收不良贷款 **农商行多措并举清收不良贷款自筹建农商行以来,**农商行高度重视不良贷款的清收和盘活,结合工作实际,内外兼修多措并举清收和盘活不良贷款,收到了明显成效。预防管理,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从源头上预防不良贷款的形成。加强内控管理,从源头上,从人员、从制度上、从机制上遏制不良贷款的形成,实行严格的小额贷款包包赔制,谁发放,谁负责,谁授权,谁负责,运用裂变率来主导信贷人员放款权限的有无,只要超过裂变率,给予下岗惩处,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实行谁发放的谁买单;实行信贷员客户经理级别制,明确责权利;加强信贷人员队伍建设,由于历史原因,**农商行信贷人员老龄化,文化水平偏低,近年来每年选派高学历、高水平、本乡本土的员工充实信贷队伍,并根据历史数据分析,男信贷员的不良率高于女信贷员的数据,选派女员工也成为趋势,逐步改变信贷员的结构和提高信贷队伍水平。自身清收,内部日常清收与建立专门的清收队伍并存,内部清收常态化。**农商行每次开支行行长例会,都会对各支行的不良贷款清收情况进行通报,及时了解基层不良贷款的清收情况及新增不良及其原因,督促落后,激励先进,加快清收,严防新增;落实谁经办谁负责,谁授权谁负责,一旦形成新增不良,由经办人员加强清收,遵循谁介绍谁担保谁使用谁还款的原则短时间内追回不良贷款,避免不良贷款进一步恶化呆账化;总行成立专门的不良贷款清收小组,在全辖范围内精心挑选责任心强、清收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清收小组,组织、协调、负责、指导全行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另外鼓励本行内满女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的临退信贷人员加入清收小组,责任细化,任务到人,确保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有序进行,制定专门的不良贷款清收奖励政策,向不良贷款要效益,解决了临退人员的工资,减轻了总行负担,同时又净化了信用环境;实行内部认购不良贷款,全员参与清收的机制。制定清收不良贷款目标任务,以支行为单位认购不良贷款,层层落实认购责任,建立完善的不良贷款认购与奖励办法,根据不良贷款的清收完成情况,奖优惩劣,实行差异化的返还机制,按月考核,按月兑现,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清收积极性。通过以上几种措施,实现内部清收常态化。借助外力,分类认定,分类处置。不良贷款认定后,区别每笔贷款的不良情况,细分不良贷款成因,划分为法院起诉类,公安局立案清收类,纪检委清收类等类型。根据分类情况,广泛收集信息,对于恶意逃债赖债的,但仍有经济实力偿还的,要加强与法院与法院执行庭的协调,通过司法途径集中向法院起诉,落实执行,既减少了诉讼成本,集中执行又加强了执行力度;对于伪造公章伪装公职人员骗贷的,提交公安局以伪造公章罪、诈骗罪立案处理,采取传唤、立案、刑拘、逮捕等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影响,取得了一定成效;对于公职人员自贷或担保的贷款,形成逾期或不良的,由纪检委牵头全力推动国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向其单位领导汇报、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向其讲清“三停”、“五不”的政策,即停职、停薪、停岗与不提拔、不任用、不评先、不加薪、不任职规定及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推动不良贷款的清收。加强信用工程建设,打造良好的金融信用环境。一方面,协调地方政府在金融环境建设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县域信用建设和社会信用环境的净化,引导企业和个人诚信守法,培育良好的信用意识,努力打造诚信社会。另一方面,借助金燕快贷通的发展,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方式,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并给予贷款支持,营造县域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不仅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而且营造了良好的金融信用环境。
第三篇:不良贷款清收措施 河东分社不良贷款清收措施
为提高农信社的信贷资产质量,确保农信社向农商行的顺利过渡,按时挂牌,结合我社实际,特制定以下清收措施:
对内的组织领导及考核:
1、强化对员工的责任考核,按职工所分管的片区建立分户清收台账;
2、加强对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将五级、四级分类的逾期贷款按月分解到旬、月,按旬未完成任务的及时预警提示,按月未完成任务的除按县联社下达的考核标准外,按社内的制定的细化标准考核;
3、加强劳动纪律考核,在不良贷款清收期间,无特别重要事务的,不得请假。
对外沟通与协调:
1、加强与村组、驻村干部及逾期借款人的联系,采取电话、上门等方式清收;
2、采取先易后难,整村推进,分户落实的方式清收;
3、对逾期贷款要认真进找原因,是内部原因造成贷款逾期的,必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是外部原因造成的要有的放矢制定的行之有效的清收方案;
4、将政策宣传、信用工程建设、农商行组建工作结合起来,与清收相互促进。
河东分社
二0一二年九月八日
第四篇:清收不良贷款 不良贷款清收
为全面做好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我县联社结合全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处置现状,高度重视,认真分析,仔细研究。现将具体分析情况及今后四个月重点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xx年xx月底,全县各项贷款余额为xx万元,按五级分类划分不良贷款余额xx万元,占比为xx%,其中:次级类贷款xx万元,可疑类贷款xx万元,损失类贷款xx万元。不良贷款余额较年初下降xx万元,占比较年初下降xx个百分点。
截止2009年xx月底,万元(含)以下不良贷款xx笔xx万元,其中:次级类贷款xx笔xx万元,可疑类贷款xx笔xx万元,损失类贷款xx笔xx万元。其中:按形成时间划分xx年以前xx笔xx万元,xx年xx笔xx万元,xx年以后xx笔xx万元;按表现形式划分:个人贷款集体用款xx笔xx万元,个人贷款企业用款xx笔xx万元,个人贷款政府用款xx笔xx万元,个人贷款他人用款xx笔xx万元,企业贷款个人用款xx笔xx万元。
二、清收措施
近年以来,我县农村信用社将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作为信贷管理工作的主线,按照“落实责任、创新办法、立足自身、不等不靠、借助外力、合理摆布”的工作思路,下大力气,狠抓“双降”工作。
一是结合本县实际,合理下达任务,对已形成的不良贷款逐笔分析和摸底,再根据实际情况梳成辫子,分类施策;
二是认真执行“xx”清收不良贷款办法,抓好新增贷款的源头管理,防范新的不良贷款的形成,杜绝前清后增;
三是采取分类清收与全面催收相结合、户户见面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班子成员包难户与信贷员大包干相结合等办法,有选择、有目标、有重点的予以清收;
四是大力推行“一元”、“十元”、“百元”、“千元”收贷法,做到天天收、月月收、季季收、年年收,清贷不止;
五是完善清收不良贷款的办法和制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清收奖励办法,做到重奖重罚,实行清收一笔,奖励一笔的办法,谁清收、谁受奖,充分调动清收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信贷人员的清非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是积极与县委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定期汇报当前工作重点及存在问题,取得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并积极与司法机关协调配合,加大依法清收力度和已诉未执结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有偿还能力,赖帐不还的不良贷款,进一步摸底排查,对那些不讲诚信,无视法律的贷款户依法强制还款,最大限度保全资产。
三、清收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用环境差使“赖债户”不良贷款清收难。信用环境差是“赖债户”存在的“温床”。“赖债户”中不乏公职人员,地方政府部门虽屡次下发文件以行政手段配合农信社清收,但许多涉贷单位对清欠工作大多存在“光打雷,不下雨”、走形式的现象,清收效果不明显。而非公职人员的“赖债户”则多存有侥幸心理,通过外出躲债、拒绝签字等方式逃避信用社债务。对于这些“老赖债户”,无论信贷员怎样软磨硬泡也无济于事。
二是缺乏政策扶持使农业经济组织不良贷款清收难。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农信社自主经营管理薄弱,各级政府行政干预致使农信社发放了一批低质量的农业经济组织贷款,如一些村办造纸厂、水泥厂等,随着这些经济组织的亏损、解体、倒闭,农信社的这部分贷款也由此沉淀下来。这部分贷款大多年限长、金额大、涉及面广,由于缺乏国家相应政策扶持,而使此类不良贷款清收盘活难度相当大。
三是农业经济的高风险性使小额不良贷款清收难。由于农户尚未形成规模化农业经营,个体抗风险能力小,一旦出现天灾人祸,债务往往难以偿还。市场经济的复杂化也使城市小个体户常常血本无归,无法按期归还债务。这部分不良贷款具有单笔金额小、户数多、分布广的特点,加上不少贷户外出务工、经商,有的还举家外迁、下落不明。要盘活此类不良贷款,如果单靠信贷员一户一户跑清收,工作量巨大,而且势必影响正常业务发展。
四、清收不良贷款对策
一是建立主责任人制度,严格责任界定。
主责任人制,即第一责任人制,是适应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展需要,在实行审贷分离、明确岗位职责和部门职责的基础上,针对有权决策人在决策各环节中的作用及行为而承担责任的管理制度。主责任人制的建立,是对信贷决策各环节有权决策人管理责任的进一步明确,有利于规范信贷决策行为,有利于克服多年来信贷业务逐级报批而由一人承担责任或名为集体承担责任而实际无人承担责任的弊端,是信贷管理制度的又一个创新。通过建立主责任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确保责任人严格认真履行职责,共同为信贷业务的稳健发燕尾服负责,共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负责,共同为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负责,建立有效的信贷风险监管机制。
二是强化制度制约,严格责任追究。
冷静分析多年来信贷管理不规范和“三违”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除信贷管理制
度本身不完善的原因外,还有一个比较突出的原因,那就是有章不循,违章不究或追究不严,使信贷人员存有侥幸心理和依赖思想,养成了一边纠改一边违章或只查违章不认真纠正的不良习惯,信贷业务处于一种放任发展的态势,可以说已经给我们带来了沉痛的教训。为了确保信贷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尽快改变信贷人员的惰性思维,必须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调查、审查、审批各决策环节有关人员的责任,规范主责任人的行为。
三是授权范围内的贷款追究体系。
贷款本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必须全额收回,到期未能及时回笼应查明原因,依据实际情况确认各自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收回的贷款可进行延期,如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不良贷款则要进行追究,出现一笔到期未收回贷款,信贷员承担80%的赔偿责任,信用社主管信贷的副主任负10%的赔偿责任,信用社主任负10%的赔偿责任(可从每月工资中扣发,或让信贷员交一定的保证金)。出现两笔到期未收回贷款除承担以上赔偿外,信贷员要停职清收,停职期间内只发生活费,三个月内如收不回,进行下岗清收。出现三笔以上到期未收回贷款,除进行经济赔偿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信用社正、副主任要给予记过处分。
四是超授权范围内的贷款追究体系。
信用社在进行审批超授权范围内的贷款,要经过的岗位有信贷员岗、审查岗、审批岗,如出现贷款未收回(除去不可抗力因素),信贷员负70%收回责任,审查岗负10%收回责任(审查主责任人负5%责任,其余负5%责任),审批岗负20%收回责任(审批主责任人员负10%责任,其余负10%责任),如出现一笔贷款未收回,根据以上责任划分各自承担相应责任,至贷款收回;如出现两笔贷款未收回,信贷员要停职清收,停职期间内只发生活费,三个月内如收不回,进行下岗清收;出现三笔以上到期未收回贷款,除进行经济赔偿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信用社正、副主任要给予记过处分,联社有关人员也要得到处分。
五是建立清收激励机制。
我县联社制定了《关于对不良贷款管理清收工作的实施细则》,建立了不良贷款的清收激励机制,明确了清收不良贷款的计酬办法,具体如下:
对收回1978年以前的不良贷款按收回利息的xx计发;对收回1979年—1985年以前的不良贷款按收回利息的x0%计发;对收回1986年—1996年的不良贷款按收回利息的x%计发;对收回1997年—2002年的不良贷款按收回利息的x%计发;对收回2003—2005年的不良贷款按收回利息的x%计发;对收回呆帐贷款、已置换的不良贷款、抵债资产处置后剩余部分的贷款按收回本息的x计发。上述奖励由信用社按月统计上报收回信息单,经县联社稽核部门审查,直接发给清收人。在清收过程中因贷户当时资金不到位,暂无法收回,但能于贷户签发催收通书并制定还款计划的每户奖励信贷员1元。
六是探索建立“黑名单”制裁制度。
“黑名单”制裁制度的建立,对于改善农村信用社的信用环境,增强贷款客户的信用意识,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对有不能按期还贷款、不及时结息、擅自改变贷款用途等不良行为的客户要全部用“黑名单”制度进行制裁。建议和专业银行及邮政储蓄强化沟通,建立网络互通、信息共享的信用平台,对有不良记录的客户不但要上农村信用社的“黑名单”,而且还要上到所有金融机构的“黑名单”。同样,对于一些在其他金融机构有不良记录的,我们农村信用社也对其以“黑名单”制度进行制裁,形成对不讲信用、恶意逃废债务的借款人“金融封杀”的强大态势,由此逐步改善金融系统的“信用环境”。
第五篇:不良贷款清收 不良贷款亦指非正常贷款或有问题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不良贷款是指出现违约的贷款。一般而言,借款人若拖延还本付息达三个月之久,贷款即会被视为不良贷款。银行在确定不良贷款已无法收回时,应从利润中予以注销。逾期贷款无法收回但尚未确定时,则应在帐面上提列坏帐损失准备。
逾期贷款
是指逾期(含展期后到期)不能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帐贷款)。 呆滞贷款
是指逾期(含展期后到期)2年(含2年)以上仍不能归还的贷款和贷款虽然未到期或逾期不到2 年但生产经
工行发布一季报 不良贷款率降至3.6% 营已停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不含呆帐贷款)。 呆帐贷款
是指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则通》的规定,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借款人遭到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以保险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贷款人依法处置贷款抵押物、质物所得价款不足以补偿抵押、质押贷款的部分;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贷款。
对于有偿还能力但拒不还款的赖债户、非信益企业和个人,要依法维权,运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贷款。对表内外抵债资产,在妥善保管的前提下,采取转让、重组和租赁等方式积极、及早处置变现。在不良贷款清收过程中,各社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采取有效措施,只要措施依法合规,效果明显,有利于调动信贷营销人员的积极性。加大不良贷款的责任追究力度,做到每笔不良贷款都能落实到人,并限期清收。对新发放的贷款,应加强管理,并做到合法合规,坚决杜绝以贷收贷,以贷收息,以防止不良贷款前清后增。打蛇打七寸”,攻其要害,借力生力,巧收不良贷款。对于部分关系贷款,摊派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特别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清收人员主动去所在部门交涉,并视借款人态度以及还款承诺等情况向其部门领导反映,借助所在单位领导的压力督促其还清不良贷款。
灵活清收,通过对担保人施加压力,力促以物抵债或变卖有效资产偿还贷款。借款人因经营不善,工厂倒闭,屡次催收均无果,经调查,担保人有代偿能力,可通过给担保人施加压力,促使贷款收回。借款人杨某某在我支行2007年6月30贷款4.9万元于2008年6月30到期后,无力偿还,一直欠息。清收人员了解到杨某某有2亩左右厂房一处系对外出租,同时担保人张某的结算帐户上有存款余额3万元左右,清收人员及时把相关信息提供了兰山区执行局并当时给予了查封。担保人感到了压力,主动跟借款人和清收人员联系,最后一致协商担保人张某买下了借款人杨某某的厂房,还清了该笔贷款,很好的盘活了该笔贷款。
通过法院,检察院等权力部门,依法扣划、查封等措施清收不良贷款。在清收过程中,对于多次催收不积极主动配合偿还不良贷款的贷户,可与其说明情况,采取诉讼、执行、逮人等手段强制收回贷款,借款人许某某2006年3月13日在我支行贷款27万元,于2006年9月13日到期,该笔贷款到期后,一直处于欠息收款。经支行研究决定直接将该笔贷款进行了诉讼,通过法庭从担保人吴某帐户上扣划了借款本金及所有欠息,保全了该笔贷款。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协议分期还款是良策。对于有些不良贷款户,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一次性偿还所有贷款不现实,根据借款人的信誉状况,与其签订分期还款协议,也不失为不良贷款清收的一个良策。借款人王某某在我支行借款4.7万元一笔,考虑到借款人实际情况,与其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每月还款1500元,到现在借款余额尚欠2.9万元。 )
“放水养鱼”盘活不良贷款。对于因资金周转困难形成的不良贷款,经信贷人员实地考察,考虑到借款人的经营项目有一定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可根据信用评定和资信评级适当给予信贷支持,帮助其发展项目,逐渐偿还贷款。例如,特别是养殖贷款,由于资金周转时间比较长,容易形成不良贷款,但有一定的市场前景,可考虑经营户的信用状况和养殖项目,适当给予一定的信贷资金扶持,帮助度过难关,从而更好的偿还贷款。
如何更好地催收不良贷款?
1、调查借款人实际还款能力(收入、支出、资产状况),确定是否有还款能力而没有还款意愿;如果有还款能力,加强追索,书面催收,如其仍不偿还,说明借款人主观上存在恶意拖欠的故意,因此最好的方法不是起诉到法院,而是通过公安局经济侦查部门追索;
2、如果借款人确实存在短期偿还能力不足问题,但是经营情况长期向好,则可以采取债务重组方式,重新确定还款期限,采用修生养息的方式培育第一还款来源,使得借款人通过自身努力提高经营成果偿还贷款;
3、如果借款人短、长期偿债能力都不足,而且也看不出其经营上有向好的趋势,要采取断然措施,保全其资产,扣押抵押物或者追索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Ⅲ 昌吉分行“三项举措”强力压降不良贷款初显成效
为持续加强信贷资产质量管控,昌吉分行始终将不良资产清收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通过上下联动、内外合力、依法诉讼等措施,有效化解和防范信贷资金风险。截止6月30日,已清收不良贷款1469.8万元,申请执行案件46件,超额完成区分行下达的不良资产管控目标。
一、组织领导、坚定信心。成立不良资产清收小组,由行长任组长组成清收团队,定期召开不良资产清收小组会议,汇报、跟进高风险资产及不良资产清收化解进度,集前中后台合力积极压降不良资产,在清收工作中,进一步凝聚起了前后台清收不良贷款“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
二、建立台账、狠抓落实。 经营部门与风险部门相互配合,对每月个贷逾期客户进行比对、分析,从中找出逾期原因及风险特征,建立清收台账,分类采取清收措施,能收则收,应收尽收,逐户电话催收,对还款意愿不强的客户逐户上门、逐家见面,逐笔核对,不留死角,切实做到“户户到、笔笔动”。
三、加强沟通、应诉尽诉。经营部门与风险部门梳理多次逾期且还款意愿不强的客户,及时召开风审会,将拟采取司法手段清收的客户移交风险部门,借助公证、律师、法院外部力量推进执行或诉讼。
Ⅳ 清收不良贷款的措施及方法
第二期“归仓风暴”不良贷款清收还有两天就结束了,但是容易和合适的不良贷款上次我们都已本息结清,这次剩余的不良贷款确实难以清收,导致战果不是很乐观。因此,我们对各网点的不良贷款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通过全面调查了解,对各网点形成的不良贷款进行分类归纳。现就对清理不良贷款中形成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思索与探讨。
通过认真剖析每笔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和办法。
(一)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制定清收具体方案
(二)明确责任,建立台帐
(三)多方举措,加大清收力度
1、多方协商,解决不良贷款
2、领导包片,加大清收力度。
联社领导包片负责,动员全体员工共同做好清收工作。对清收工作不力或难度较大的社,由联社包片领导协助清收。
3、部门协调配合,确保清收力度。
各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开展清收工作。与该贷户协调,讲明其中利弊关系,着重讲述“黑名单”对自己家人及孩子以后得坏处。
四、对今后清收不良贷款的几点建议
(一)多渠道协调,多部门沟通,共同完成清收工作。
(二)让村委会,居委会协助清收
(三)抓源头,堵漏洞
今后,信用社要严格按照“阳光放贷”的模式,认真做好每一户信贷调查工作,信贷员必须做到调查全面,情况真实,数据准确,手续完备,资料齐全,从而堵住任何一个风险源。同时,加强贷后检查工作,发现贷户经济情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收回贷款。这就要求加强对信贷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对金融法律法规的学习。
(四)继续加大清收不良贷款力度,保全信贷资产。
各网点做好不良贷款逐户摸底工作,逐户签订还款协议,做出还款计划,保全信贷资产,力争百分之百到户。的确无法清收的不良贷款,调查是否具备呆帐认定的条件,做好核销准备工作。
(五)常督促,频催收。
不良贷款形成原因种类繁多,盘活工作难,不可能一次全部清收完毕,需要信贷员随时注意观察贷户的动态,对已签订还款协议的贷户,常督促,催收频率要高,通过长时间的清收工作中,让贷户了解信贷政策,及时偿还贷款。对那些常年赖债的贷户,随时了解情况,一经发现有新的经济来源,及时通过法律、行政手段进行清收。
图文编辑 李采忠
Ⅳ 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总结
强调调查、服务、检查与管理的重要。
没有范文。
以下供参考,
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
所以应该写好几点:
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
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
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
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
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
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
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语句通顺,容易理解。
3.要详略适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
Ⅵ 公安机关清收不良贷款工作措施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清收不良贷款工作措施:
1、深入开展评定信用农户、创建信用村镇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2、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清收盘活工作的新路子。
3、继续加大依法清收的力度,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
4、完善清收不良贷款的办法和制度,增强清收盘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心。
5、加大贷款投放力度,防范新增贷款风险,不断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法律依据:《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不良贷款的认定标准和程序,加强对信贷资产质量的监控,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办理的境内各项授信业务,包括本外币贷款,境外筹资转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等表外授信业务,以及由商业银行承担风险的其他信贷业务。政策性银行和其他经营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不良贷款指《贷款通则》中规定的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简称“一逾两呆”)。
Ⅶ 下片区不良贷款清收简报
积极归还不良贷款,是老赖的唯一出路!
下片区今日在联社领导和清收督导工作组的带领下对下片区进行清收不良贷款的宣传,对不良贷款户起了很大的震慑作用,利用一切能利用的方式方法来对不良贷款进行清收,严厉打击老赖,建立诚信社会,依法收贷。
下片区今日工作汇总,两河口清收不良贷款本金130258.68元,利息55568.37元,官厅清收不良贷款本金50000元,利息58917.51元,沙湾清收不良贷款本金110000元,利息81251,新寨清收不良贷款本金90000元,利息43200,狮子清收不良贷款本金190000元。
同志们,为了宕昌联社明天更好的未来,让我们一起加油努力,将清收不良贷款任务抓紧完成。
图文编辑 傅柄錡
Ⅷ 清理化解“普九”债务工作总结(范文)
太康县清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报告
太康县是一个农业大县、人口大县,总人口137万,现有农村中小学校636所。该县农村学校多,学生多,乡村债务种类多,“普九”债务数额大,情况复杂。多年来,农村“普九”债务成为农村中小学和基层政府组织的严重包袱,成为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隐患。如果不尽快解决这一问题,农民负担就可能反弹,农村综合改革的进程就可能受到影响,最终危及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按照省、市统一布署,从2008年4月7日开始,该县集中两个月时间开展清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至6月7日,清理审核锁定债务工作结束,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
一、太康县清理审核锁定普九债务情况
太康县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按照政策,严格程序,强化责任,严肃纪律,清理审核锁定“普九”债务工作平稳有序。
该县自查上报“普九”债务本金8483万元,债务利息697万元,“普九”债务总额9180万元。经审核,全县锁定“普九”债务4573万元,审减债务本金及利息4607万元,核减率50.2%。核实后,全县人均债务33.33元,校均债务7.2万元,生均债务193.8元,学校资产负债率14%。纳入化解债务范围的学校448所,其中中学62所,小学386所,占全县中小学校总数的70.4%。全县债务项目829个,涉及债权人1206人。在锁定的4573万元债务中,其债务用途分别为:教学及辅助用房3568万元,学生生活用房376万元,校园维修173万元,教学仪器设备购置262万元,土地征用或租赁86万元,其他108万元。该县清理审核锁定债务阶段工作进展平稳,没有出现一起群众上访事件。
二、太康县对农村“普九”债务的界定
按照省、市政府要求,该县把清理化解“普九”债务时间范围统一界定为199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乡镇政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村中小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国有农场学校为完成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形成的债务。主要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与学校建设直接相关的债务。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主要包括修建教学楼、办公楼、综合楼、实验室、图书室、多媒体教室等设施;学生生活用房主要包括学生宿舍、餐厅、厕所等设施;校园维修建设主要包括房屋、操场、校内道路、大门、围墙、门窗的维修以及校园的绿化;教学仪器主要包括微机、多媒体、实验仪器、桌凳、体音美器材、图书资料等设备。
农村“普九”债务不包括建设教职工住宅、拖欠教师工资、补贴等形成的债务。
对承担农村“普九”债务学校的界定,以是否承担农村“普九”债务为标准,判断农村学校性质。没有承担农村“普九”债务的学校不属于化解范围。对于农村完全中学教育债务中的义务教育债务数额,按债务发生时其初中学生人数比重及初中学生教室面积比重等因素折算确定。
三、太康县清理化解“普九”债务遵循的原则和方法
该县在清理化解“普九”债务中遵循以下四个原则:第一,坚持先清理后化解的原则。摸清债务底数是化债的基础,对所有需要偿还的农村“普九”债务,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计,锁定债务后才能偿还。第二,坚持分类报审的原则。针对“普九”债务形成原因比较复杂的情况,对澄底工作采取先易后难、分类报审的办法。其工作程序是:债务单位自查汇总、乡镇工作组初审把关;县驻乡镇审核组对每笔债务实地调查并进行审核;乡镇召开针对每笔债务的风险评估会;县债务审定组终审。第一批报审债务必须同时具备四项条件:一是在县教育、财政部门原上报的“普九”债务统计报表范围之内;二是债务单位会计账务记载明确;三是经债权、债务人双方签字认定;四是发生在2002年以前的“普九”教育工程欠款或2005年12月31日前的附属设施和教学设备欠款。在审核认定首批报审的债务时,着重把握四项原则:一是重证据原则,证据不足不简单认定;二是以原始手续的原件为准的原则;三是项目管理及债务记录互相印证原则;四是特殊情况下的证据毁失不作简单否定原则。第三,坚持债务公示的原则。对清理审查的债务,特别是对于那些未入账而认定的债务(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债务人、债权人、学校等出具的证明材料),在乡镇、村庄、学校等债务单位逐项逐笔张榜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债务用途、债务发生时间、事由、债务余额、债权人名称、经手人、举报电话和受理部门等。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通过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第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不还“糊涂债”、“水份债”、“人情债”。
该县在操作规程上,采取了六种工作方法:一是既遵循工作时限,又注重工作时效,在债务清理审核工作中做到细致到位,不出纰漏;二是“普九”债务根据自报数据由债务清理审核组进行初审;三是清理审核组在审核债务时,必须到相关学校现场确认;四是以学校为单位,每笔债务必须填写债务结论认定书,由乡镇、行政村、中心校、学校负责人、债权人及审核人共同签字确认,作为责任追究的基础;五是“普九”债务报审时,由乡、村两级分别召开由班子成员、债权人、群众代表参加的债务风险评估专题会议,对债务进行分析和评估。所出具的风险评估书必须由乡镇党委书记、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学校负责人、债权人等分别签字,乡、村班子成员的发言都留有记录;六是凡属于“普九”债务的,无论数额大小,一律进行公示,公示在债务认定书填写之后进行。
在债务审定工作中,主要采取六种工作方法:一是范围界定法。债务发生的时间全县统一划定为199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31日以后及中学1000元以下、小学800元以下的债务不予认定,私有制、股份制学校不纳入这次债务化解范围。二是伪证否定法。通过分辨笔迹、墨迹、印章、纸张的真伪等进行认定,发现有造假痕迹者,一律予以否定。三是重新举证法。对证据不足或不能相互印证的,重新举证,重新认证。四是相互印证法。债权人和债务人提供的账表和其他证据必须相互印证,否则不予认定。五是逻辑推定法。把欠债学校的建筑面积、金额、造价、筹资渠道与发生债务和偿还债务的时间、金额作因素分析,进行逻辑推理,发现虚报线索予以否定或剔除虚报部分。六是移交审理法。因证据不足难以认定的债务移交县人民法院依法审定。
四、太康县清理化解“普九”债务遇到的问题
(一)存在虚报债务现象。从该县自查上报“普九”债务状况看,普九债务600万元以上的有2个乡镇,500万元以上的有3个乡镇,400万元以上的有1个乡镇,300万元以上的有6个乡镇,200万元以上的9个乡镇,100万元以上的乡2个。个别乡镇学校不多、学生不多、上报的债务却高达几百万元。究其原因,一是想借机“浑水摸鱼”,想方设法把其它债务改头换面,嫁接到普九债务上。如学校的围墙、厕所、电教、图书、土地租赁等。造假协议,无中生有。二是以前已经用乡、村财务偿还过的债务,借机虚报,让财政重新“买单”,甚至贪占。更为严重的是村办小学,原来已用统筹提留、村集体经济积累,还过或还一部分的,现在却把投资当债务又重新报了上来。部分村干部与包工头,串通一气,合伙造假。有些包工头,多少年来从未要过账,一说国家解决债务,纷纷出来上报。三是把集资款、捐资助学款当成借款。鱼目混珠,真伪难辩。四是有的合同、协议造假,虚报工程款和欠款;有的手续不全,原始凭证提供不上来;有的口说无凭,虚虚假假;有的原始凭证因故丢失,残缺不全。五是把不是用于普九的贷款,借款或者赊欠工程材料款,当普九债务上报。
(二)部分乡镇领导重视不够。有的偏面认为,化解普九债务是县政府的事。在工作做法上,仅限于开个会,成立个组织,对自查自报和清理审核工作过问很少。有些村支部书记带头造假,有些行政村现任干部对不是任期内的普九债务漠不关心,与工作组的同志不配合。
(三)工作上有畏难情绪。由于普九涉及年份多,债务成因复杂,加之学校、行政村领导和经办人员工作变动,有的债权人外出不在家,取证工作困难很大,个别同志认为,普九债务“一团乱麻”,初始工作一筹莫展,有的对化解债务的政策尚未掌握熟悉,工作开展被动,效率低下。
五、太康县清理化解“普九”债务采取的措施
(一)宣传发动,制定方案,加强领导。4月7日,该县召开清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动员大会,县四大班子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教育副乡镇长、财政所长、中心校校长、村党支部书记和县直有关单位一把手参加了会议。会上印发了县政府《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县纪委《关于严明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纪律的通知》和《太康县农村普九债务审核认定实施细则》等8份文件。为开好动员大会,该县作了大量准备工作,常务副县长带领县财政、教育、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到试点县学习,对口座谈,借鉴经验。县委召开四个班子会议对化债方案进行专题研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加强对化债工作的领导,该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纪委书记和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公检法和县直有关部门一把手任成员的太康县清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财政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县化债办公室下设债务审定组、涉法涉诉信访稳定组、督导组、宣传材料组等四个工作组。同时抽调公检法司、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教育、农业等部门200多名业务素质强、工作负责的同志,成立23个乡镇普九债务清理审核工作组,每个工作小组由5-7人组成。由县四个班子领导任第一组长,从县直单位抽调的副科级以上干部任组长。财政局23个股室的股长分包23个乡镇,又从局机关抽调23名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充实乡镇清理审核债务工作组,严把初审关口。这次化债工作,全县财政部门共抽调100多人。动员会议之后,工作组立即进驻乡镇开展工作,工作组吃住全部由乡财政负责,协助乡镇召开动员会,具体安排和监督乡镇自查自报工作。
(二)明确政策,严格程序,严肃纪律。按照省政府文件和省市有关化解普九债务会议精神,结合太康实际,该县对普九债务化解有关政策作了明确规定。一是明确界定化债时间,199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二是明确界定普九债务内容;三是对"普九"租赁土地形成的债务进行明确规定;四是对普九主体工程债务统一规定截止时间为2002年12月31日;五是明确规定普九债务利息问题。
在化债程序上,首先是开展自查自报,由债务单位和债权人对债务情况进行自报。各乡镇清理审核工作组加强监督,严格把关,尽量挤水分,确保自查自报工作有效顺利进行,从动员到自查自报结束全县仅用5天时间。在自查自报基础上,乡镇清理审核工作组逐校、逐项、逐笔进行清理审核和认定。本着实事求是,先易后难的原则,对各种凭证、手续、账表记载齐全的给予认定;对疑难问题全县统一口径,稳步解决;对认定的债务,按照化债程序实行六方签字、逐笔公示等步骤进行,并分批报县债务审定组复核审定,使清理审核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为确保化债工作顺利进行,县纪委专门下发文件,严明纪律和要求。一是对债务单位、债权人弄虚作假,虚报债务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二是对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责任人违犯纪律的,除追究党政纪责任外,还要按照虚报数额比例,加倍扣减乡镇财力。三是对派驻各乡镇的清理审核工作小组和县债务审定组严明纪律,不准接爱工程单位业主和债权人的吃请和礼金,清理审核工作期间一律吃住在乡镇财政所。四是要求金融机构,不得为被审核单位提供虚假贷款合同、虚假贷款借据、虚假货款利息结算等手续凭证。此外,对督导组、债务审定组、相关部门以及中心校、行政村干部等都作了明确的纪律要求,有效防止了制假造假现象发生,确保了全县清理化解普九债务的客观真实。
(三)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强督导。为确保清理审核工作稳步进行,县化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阶段性工作推进情况、相应制定具体措施,特别是对难以认定的债务,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政策,提出具体意见。尤其是对村级“普九”工程债务的认定,对工程造价、个人投资办学、仪器器材、土地租赁等方面问题,反复调研,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县里专门制定了《关于难以界定的普九债务的认定意见》对10多个方面的疑难问题均拿出了具体的解决意见。比如,对普九期间个人投资办学形成的债务问题。因有关政策变化,当时由个人投资的学校有的已交所在乡镇教办室管理,有的仍由个人承包学校,对能够提供有关建筑原始凭证,债权人愿转交校产改为公办的,其投资剔除个人受益部分,原则上可以按普九债务处理。在初审阶段,全县原来由个人投资的私人学校,通过评估和去掉其收益部分交由县政府承担的债务学校计76所,债务总额计650万元,已全部认定由私人办学转为政府办学,从根本上解决了过去多年长期解决不了的教育包袱和遗留问题。政府在化债中主动买单,为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创造了条件。对个性的问题,本着实事求是,不留隐患,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的原则,采取一事一策,从而使遗留问题得到有效妥善解决。
在化债工作中充分发挥了政法机关的威慑作用。派驻乡镇清理审核工作组都有纪检、公检法的同志参加,从自查自报到清理审核阶段,政法机关起到了有效地震慑作用。据统计,该县在自查自报阶段全县有80多名债权人主动放弃债务700多万元,在清理初审阶段又有50多名债权人放弃债务300多万元。工程核减1000多万元,审核挤掉水分2000多万元。在挤水分上,该县对工程造价制定了统一标准,按当时物价水平,全县统一工程造价。如张集一所中学上报工程造价债务160万元,统一标准后,核减造价20万元。对村级工程债务,首先查其工程资金来源,其次查有关建筑凭证、合同、欠款等,最后查其账务记载,对手续不全、无账或账务丢失的不予认定。对特别棘手的个案,采取成立联合执法组和移交法院的办法。在清理审核阶段移交县法院三个乡三笔债务计38万元,县化债办公室与县法院进行协商,使案件处理既遵循法律又符合化债政策。对全县初审基本结束后,仍有一笔棘手债务原乡镇工作组无法解决,常务副县长亲自听取汇报,成立了由县反贪局、公安经侦大队、教委纪检、财政局和独塘乡政府五家参与的联合执法组,经过10天调查、取证,使问题最终得到了解决。该校自查审报债务77万元,核定债务50万元,核减27万元。为了打击遏止虚假行为,该县把债务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在县电视台公布化解农村普九债务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充分打压了普九债务的造假空间。
在明确化债责任上,县里规定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乡镇长是直接责任人,乡镇清理审核工作组必须由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派驻乡镇工作组中的财政局各个股长和抽调工作人员,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财政部门化解普九债务的牵头责任,发挥牵头部门作用,把化债工作既当成一项为政府当家理财,增收节支的经济工作,又当成一项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政治工作。财政部门的同志在这次化债工作中很负责任,主动与部门抽调的同志搞好配合,顺利完成了清理审核阶段的工作任务。
在加强化解普九债务督导工作上,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县长每天都要查看债务清理审核日报表;县里成立5个督导组,经常到乡镇开展督导工作;常务副县长多次听取督导汇报;县化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编发简报督促各乡镇开展工作;财政局班子领导包片下乡督导;县里召开三次会议专题动员和安排化债阶段性工作;全县实行普九债务清理核实日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乡镇初审情况,及时将初审情况送达县主要领导;在每个阶段或发现苗头性问题时,财政局及时召开股长、所长会议,总结安排阶段性工作,在清理审核阶段,先后召开10多次股长、所长座谈会和工作汇报会。
在复审核查、锁定债务和录入信息工作中,县审定组分成三个小组分乡镇进行复核,对10万元以上债务重点审查。复核小组组长由县纪委、审计、财政三家业务领导负责,县审定组组长由县审计局局长兼任。
该县通过两个月的辛勤努力,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初步实现了几个满意:即县委、县政府满意,上级领导满意,教育部门满意,债务单位、债权人满意,社会满意。
六、对清理化解“普九”债务的建议
(一)按统一标准妥善处理“普九”债务利息。该县在清理审核锁定“普九”债务中,对“普九”债务利息全部给予核销,得到了债权人的认可。因此,对农村“普九”债务中的高利率和复利问题,要向有关债权人做好说服解释工作,说明农村义务教育的公益性质,说明过高利率和复利的不合法性,建议上级政府本着减少化债成本而又能让债权人接受的原则,对“普九”债务利息全部进行核销,或按统一标准妥善处理农村“普九”债务利息问题。
(二)按照“先化解后补助”的原则,建议上级财政提前预拨一定比例的偿债资金。按照“先化解后补助”的原则,在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前,县级安排部分化债资金以确保化债工作的顺利进行。但农业大县普遍存在财政困难的状况,为减轻县级化债资金调度压力,省财政应提前预拨不低于50%的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作为县级化债的启动资金。县若不能按时完成化债任务,省财政可在年终清算时将预拨资金扣回。
(三)严格制止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发生。对涉及农村义务教育的建设项目应由县级政府通盘考虑,确需建设的学校项目要按规定立项报批,政府安排资金,不得留有缺口。要进一步规范农村中小学建设投资行为,严禁举债搞建设。对学校各项预算支出严格审核,对超标准、超预算和没有资金保障的建设项目与投资不予批准,严格控制学校的公用经费支出,严禁将用于偿还“普九”债务的资金挪作他用,严禁超标准发放教职工津贴、补贴。要建立农村义务教育新债责任追究制度,并将农村义务教育举借新债和清理化解旧债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巴楚县细致开展偿还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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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农村中小学正常教学秩序、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消除农民负担反弹隐患、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一年来,巴楚县在总结、探索过去化解乡村公益事业债务基础上,紧紧围绕巩固深化现阶段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扎实细致地开展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以县为主,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得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一、做好“普九”债务摸底、确认工作。为了摸清全县“普九”债务的“家底”,该县结合实际,统一拟定政策,草拟方案,按照基层债务单位或债权人申报、单位清查小组核实、张榜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县级主管部门复核、县级审计部门审计等工作程序,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了全县“普九”债务的全面清理、核实、审计工作,摸清了各单位“普九”债务的来龙去脉。为了进一步确认须偿还的“普九”债务。去年8月以来,该县在做好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会议精神,相继开展了“普九”债务的再清理、再核实、再审计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普九”债务信息的质量。之后,该县又按照中央及自治区的要求,将“普九”债务相关信息全部录入了“全国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监管系统”,并实施了监管。该县制定了全县偿债工作的计划,确定了完成偿债的具体时间,明确了各级财政筹集偿债资金的数额和责任,提出了做好偿债工作的具体要求等,积极筹划和疏通各级偿债资金的筹措渠道:一是借助中央财政计划安排本县“普九”化债奖补补助资金;二是借助自治区财政计划安排下达本县“普九”化债自治区补助资金;三是本县承诺自筹一部分“普九”化债资金。
二、做好偿债兑付准备工作。该县对已通过“全国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监管系统”在网上确认的“普九”债务的数额及构成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由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在化债责任书上签字盖章后反馈地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备案存查。遵照去年12月23日地区偿还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会议精神,去年12月24日,该县及时召开偿还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会议,县四大班子领导、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县纪检、宣传、财政、审计、教育、公安、信访、各学校等部门单位领导和债权人参加会议,会上,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从化解债务的意义、巴楚化解债务的任务、操作规程、工作纪律等方面做了重要讲话,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场)(包括所属学校)、县直学校,县教育局与各校层层签订《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责任书》,并以化债责任书的形式通知各乡镇(场)、县直学校化解“普九”债务的任务,对化解“普九”债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三、进行集中兑付债务。为缩短偿债资金兑付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该县采取集中统一兑付“普九”偿债资金的办法,通过召开兑付大会,先将资金统一划拨给乡镇(场)和县直学校,再以乡镇(场)和县直学校为单位,将辖区内全部债权人组织集中起来召开兑付大会,将资金分别偿还给债权人。开会时,要求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代表党委政府提出明确要求,把工作做细,方便群众,不额外增加群众的负担。去年12月26日,该县召开偿还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兑付大会,县四大班子领导以及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学校,县纪检、宣传、财政、审计、农行、地税、教育、公安、信访等部门,所有债权人参加会议,会上,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做了重要讲话,根据化债责任书确定的范围,县财政建立偿还“普九”债务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台帐,对每个债权人的自然信息和债务信息进行登记,县教育、审计、综改部门进行审核、签字,县农行受理台帐反映的债权人债务信息,县财政国库部门为债权人代办、代领偿债资金专用信用卡,会上给每位债权人发一份偿还债务批复文书和农行信用卡,每位债权人的债务金额打入信用卡中。会后,各乡镇(场)和县直学校召开了兑付大会,各乡镇(场)和县直学校与每位债权人签订《“普九”偿债协议书》,按照本单位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化债责任书核实数及《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确认的债务数,将偿债资金安全地支付给相应的债权人。各乡镇(场)和县直学校在确认上述债务资金到达债权人银行账户后,及时对相应“普九”债务进行了处理,并利用《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对已支付的债务进行了销号。目前,该县已全面启动并顺利完成自治区对本县确定的199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的“普九”债务共计3723.37万元的兑付工作。
四、规范操作,谨防差错,制止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该县在清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时,严格做到三个“核对一致”,即:责任书确认的债务数据与网上汇总数据核对一致;网上债权人的债务信息与台帐登记的债权人债务信息核对一致;台帐列示偿付信息与金融机构的付款信息核对一致。在兑付环节,把握关键,认真核实债权人的身份,原则上不允许代领;对于确须代领的,对代领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防止出现财产纠纷。对于工作中出现问题,先终止兑付,再研究解决。其中,在兑付债务工作中,要求债权人必须遵守兑付工作流程,不得无故拖延,对谣言惑众、滋事生非者,将暂停其办理兑付手续,责任自负,并将其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同时,组织各乡镇(场)、县直学校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39号)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制止发生新债务的长效机制,严禁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如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或重复申报“普九”债务,将视数额大小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严肃工作纪律。该县各级党委、政府强化领导,加大统筹协调的力度,认真学习、传达和落实上级“普九”偿债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了“普九”偿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财政、教育、审计、农经、综改等部门密切配合,相关人员集中办公,逐条逐项检查、落实各项偿债准备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普九”债务的清理、核实、审计、确认工作,其间,县宣传部门加强清理化债工作的正面宣传,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偿债兑付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信访部门协助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公安部门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备。该县还成立了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对化解“普九”债务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组织各乡镇(场)、县直学校加强对偿债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化解“普九”债务工作顺利进行,使偿债资金支付到债权人。对化债工作中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和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偿债资金等,造成资金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以及产生新债的行为,将在全县通报,追回相应补助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触犯法律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