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2年1月末本外币贷款余额
一、广义货币增长9.8%
1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243.1万亿元,同比增长9.8%,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0.8个和0.4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61.39万亿元,同比下降1.9%,剔除春节错时因素①影响,M1同比增长约2%。流通中货币(M0)余额10.62万亿元,同比增长18.5%。当月净投放现金1.54万亿元。
二、1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3.98万亿元
1月末,本外币贷款余额202.59万亿元,同比增长11.2%。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196.65万亿元,同比增长11.5%,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低0.1个和1.2个百分点。
1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3.98万亿元,是单月统计高点,同比多增3944亿元。分部门看,住户贷款增加8430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1006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7424亿元;企(事)业单位贷款增加3.36万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1.01万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2.1万亿元,票据融资增加1788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减少1417亿元。
1月末,外币贷款余额9308亿美元,同比增长2%。1月份外币贷款增加181亿美元,同比少增269亿美元。
三、1月份人民币存款增加3.83万亿元
1月末,本外币存款余额242.6万亿元,同比增长9.2%。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236.07万亿元,同比增长9.2%,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低0.1个和1.2个百分点。
1月份人民币存款增加3.83万亿元,同比多增2627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5.41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减少1.4万亿元,财政性存款增加5849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减少1836亿元。
1月末,外币存款余额1.02万亿美元,同比增长9%。1月份外币存款增加272亿美元,同比少增228亿美元。
四、1月份银行间人民币市场同业拆借月加权平均利率为2.01%,质押式债券回购月加权平均利率为2.04%
1月份银行间人民币市场以拆借、现券和回购方式合计成交132.45万亿元,日均成交6.31万亿元,日均成交同比增长18%。其中,同业拆借日均成交同比增长9.3%,现券日均成交同比增长22.9%,质押式回购日均成交同比增长18.2%。
1月份同业拆借加权平均利率为2.01%,比上月低0.01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0.23个百分点,主要受上年1月初隔夜拆借利率偏低影响,剔除该因素后,1月份同业拆借利率比上年同期低0.02个百分点。质押式回购加权平均利率为2.04%,分别比上月和上年同期低0.05个和0.03个百分点。
五、当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7212亿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4786亿元
1月份,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的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分别发生5436亿元、1776亿元、1365亿元、3421亿元。
① 春节前由于企业集中发放薪酬、福利,单位活期存款会向个人存款转移,导致M1减少较多。2022年春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为1月30日,而2021年为2月10日。
B. 三农如何不差钱|不差钱小品
2010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明年要把好流动性这个总闸门,把信贷资金更多投向实体经济特别是“三农”和中小企业。 “让资金下乡”,并非宏观调控的应急之策。就在不久前,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中,促进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成为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与农村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
2010年前11个月,我国新增人民币贷款超过7.4万亿元,位居历史同期高位。但金融体系资金充裕,并不意味着“三农”“不差钱”。
面对金融资源配置中的“虹吸现象”、“马太效应”,如何疏通梗阻,改变一定程度上存在的金融机构脱农倾向、县域资金外流问题,引导和激励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让更多新鲜金融血液注入农村?
记者在黑龙江、河南、湖南、云南等省实地调查,入农家,访银行,了解农村资金“进城返乡”的曲折,感受金融创新助力“档唯三农”的脉动。
存款“农转非”
统筹城乡添了一道堵
湖南省岳阳县麻塘镇洞庭村养猪专业户曹平,近几年多次向本镇金融部门申请1万元贷款,但都因农村住房、养殖的牲畜等物不符合办理抵押条件,农户担保不适合要求等,未能如愿。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不久前对岳阳市部分农村作了一次调研,在4个村随机抽样调查的100户农民中,2008至2009年因生产经营有借贷需求的共79户,实际发生借贷行为的23户,仅占需求户总数的29%。
中国农业银行董事长项俊波日前表示,目前,全国只有27%的农户能够从正规渠道获得贷款,有金融需求的农户中仍然有40%以上未能获得正规渠道的信贷支持。
农村金融机构疏远农户倾向,原因之一是有了更有利的信贷市场。湖南省农发行副行长周霆分析说,农户数量庞大,贷款额少、期限短、管理成本高,趋利性决定资金趋向收益、风险、成本具有相对优势的城市流动。
近年来,不少商业性金融机构陆续撤离农村市场。据统计,云南省有129个乡镇没有金融网点。截至2009年底,全国金融空白乡镇达2792个。
“在没有金融机构网点的乡镇,农民往往需要翻山越岭辗转到县城去找信用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非常不便,不少人为此放敏亮弃申请贷款。”云南省农村信用联社办公室副主任黄新斌说。
即使留在县域的机构,往往没有被授予贷款审批权,容易造成资金沉淀在分行、总行。在河南,一些银行在县域的分支机构只吸储,不发放贷款或很少发放贷款,从农村吸收的资金被投入城市,存款“农转非”问题突出。有的地方银行存款总额为110多亿元,而贷款总额仅40多亿元。
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在中国农村金融发展高层论坛演讲透露,截至今年一季度,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约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3%。其中,农户贷款在金融机构贷款总额中的比重约为5.3%。“农户贷款余额占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比重一直维持在5%至6%,近20年都没有大变化。”
“金融供给严重不足,金融资源非农化趋势明显,是我国农村发展相对落后、城乡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之一。”北京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秘书长王曙光说,“十二五”时期,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迫切需要在农村金融服务、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等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突破。
2004年起,连续七个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要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要求,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定向实行税收优惠、费用补贴,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并提出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
加快构建农村资金回流机制,从中央到地方,探索的脚步从未停歇。
政策“组合拳”
直指金融支农软肋
连续两年涉农贷款增长幅度超过15%,湖南岳阳县农村信用联社因此拿到了一笔不小的奖励:两年的奖励资金,加起来超过54万元。同处湖南的平江县农信社业务管理主任凌冠军说:“我们一年的纯利润也就400万元左右,20多万的国家奖励资金对我们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晓之以理,还需动之以“利”。2008年,为引导和激励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财政部开始试点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桥蠢宽量奖励。奖励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目前,此项奖励已由试点时的黑龙江、河南、湖南、云南、新疆等5个省区扩展至18个省区。
小补贴撬动了大资金。2009年与2010年,各级财政部门分别拨付奖励资金8.64亿元和20.79亿元。2009年度,首批试点的5省区符合奖励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42.57%,远高于30%左右的全国平均水平。
黑龙江省望奎县先锋镇农信社主任王国丰介绍,该社今年以来吸储1380万元,而发放贷款则达5200万元,远高于存款额。从望奎县来看,到10月末,县农信社存款余额5.44亿元,贷款余额则为5.83亿元,存贷比达107%。
在湖南平江县,补贴也收到了“四两拨千斤”之效。2008年以前,平江县域金融机构贷款额度占存款余额的比例一直徘徊在30%以内,存款资金外流严重。2008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6.09亿元,同比增长20.84%;2009年末,涉农贷款余额超过9亿元,同比增长42.3%。到今年10月底,全县金融机构的存贷比已接近40%。县财政局副局长余祖应说:“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的效果,还是非常明显的。”
眼下,村镇银行正成为河南金融领域异军突起的业态。去年开始,包括澳大利亚联邦银行、澳门汇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在内的中外银行人士频频踏访河南,或与相关部门接触,计划在河南设立村镇银行。截至今年6月底,河南村镇银行数量达12家。按照规划,到2011年末,全省村镇银行数量将达100余家,实现村镇银行的县域全覆盖。
银监会河南监管局副局长陈益民认为,破解农村融资难,有针对性地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增机构”是当务之急。
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到按上年贷款平均余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系列政策创新,有力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
作为增量供给机构,“草根金融”“筑渠引水”作用凸显。
“想参与投资村里的食用菌生产种植基地,但资金短缺、无法扩展……”河南辉县市裴寨村村民裴银庚为筹钱发愁时,根本没想到不久之后落户辉县市的村镇银行,能解决他的这一难题。和裴银庚一样,当地很多村民从新成立的村镇银行中方便快捷地获得贷款。
截至2010年11月末,全国共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425家, 吸收存款607亿元,发放贷款536亿元,其中农户贷款185亿元,占比35%。
创新“金钥匙”
服务“三农”兼顾商业运作
11月20日是约定的还款期,一大早,黑龙江省望奎县先锋镇农民王国林就赶到镇农村信用社还款。他家种了8垧地,年初从农信社贷了2万元。
看到信用社被还款的农民围得水泄不通,王国林颇为感慨:“现在贷款比七八年前方便多了,那时农户贷款不易,到年底不愿还钱,最多的时候全村1/3的农户都当了‘老赖’。如今,五户联保,好借好还,形成了良性循环。”
近年来,黑龙江省农信社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的产品设计基础上,推出了“一证通”,通过5户以上农户联保形式,对农民贷款实行最高限额授信,一次发证、随用随贷、3年循环使用。目前,“一证通”业务的乡、村覆盖面均达85%以上。
创新信贷品种和服务方式,满足农户贷款需求,成为各类农村金融机构通过服务“三农”实现自身发展的不二选择。
肇东市五里明镇是黑龙江省传统产粮大镇,破解农业规模经营的资金之困,让镇党委书记刘宝铸一班人绞尽脑汁。偶然的机会,他们找到龙江银行肇东支行。
针对农民合作组织缺乏信用担保等问题,该行与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及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推出信贷新模式:中粮生化能源公司与3个农民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1万吨玉米购销合同,中粮信托公司将作为担保方式的渔场承包经营权、农机出租收益权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设为信托财产,并以上述信托财产项下的受益权质押给龙江银行肇东支行……这一量身定做的信贷产品,将农民、银行与市场紧紧捆在一起,实现了多赢。
面对日趋激烈的同业竞争,下功夫研究农村金融市场和客户的特殊性,精耕细作,农村市场也能成为传统涉农业务较少的金融机构发展的“蓝海”。据黑龙江省银监局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处甘霖介绍,2008年以来省内城市商业银行普遍成立了农村金融部,目前全省城市商业银行60%的新增存款用于农业农村;截至今年9月末,全省城市商业银行涉农贷款余额136.35亿元,比年初增长25.3%。
以改革促转型,以机制促创新,服务“三农”与商业运作无法兼顾的“魔咒”正在被冲破。
作为农村金融的骨干和支柱,中国农业银行专门成立了“三农”金融事业部,坚持股改不改服务“三农”方向、上市不减服务“三农”力度。截至今年9月末,涉农贷款余额超过1.4万亿元,比年初净增2294.69亿元,占全行贷款年增量的37.28%。
坚持服务城乡大众、服务社区、支持“三农”的零售银行定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从经营观念、体制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快向商业银行转型。截至今年10月16日,邮储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已覆盖全国所有地市和2400多个县市及主要乡镇,累计发放贷款2300多亿元,其中农村地区占70%。
身为“三农”金融服务主力军,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支农步履更稳、更欢。今年9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涉农贷款和农户贷款余额分别为3.8万亿元和2万亿元,比上年末分别增加7353亿元和3962亿元。
河南省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孙新雷表示,转变用城市金融的思维开展农村金融服务的观念,处理好“三农”金融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关系,进一步推进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创新,“县域资金取之于农、用之于农”就是“种在春天里的誓言”。
C. 贷款年均增长额怎么算
问题一:贷款平均增速如何计算 不好意思记错了,应该是期末数除以期初数,得出来的数值再开期数的次方,再减1
问题二:(贷款增速)和(贷款增量)怎么计算??? 贷款增量是用期末余额减去期初余额,即贷款本期内增量;而贷款增速则是本期增量除以期初余额*100%。
问题三:涉农贷款贷款平均余额同比超过百分之13的部分怎么算 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
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
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问题四:年信贷增长率是怎么计算的?查得到吗?是不是应该算实际信贷余额的增长率?写论文急用,谢谢各位了! 50分 当然查到,是要计算的
问题五:2016年4季度末贷款余额同比增速怎么算 贷款数额是指借款人与放款人签订的合同数额,是一个不变的数额。贷款总额是指截止到某一日以前商业银行已经发放的贷款总和,是企业在棚卜会计期末其贷方发生额的合计数,它表示企业向银行举债或融资的总额。贷款余额是指到会计期末尚未偿还的贷款,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等于贷款总额扣除已偿还的银行贷款。它的计算公式:今年同期的除以去年同期数据,再除以百分率。
问题六:银行贷款的利息怎么算? (30000*7.47)/100=2241
一年的利息是2241元,再加上本金30000元.
1年后一共需还给了银行32241元.
2241/365=6.14元
一天的利息是6.14元
问题七:增长年金现值的计算需使用哪些条件 1、如果年金是按等比增长,你得知道增巧和搭长比率r,如果年金是按等额增长,你得知道增长额B
2、折现率你得知道
3、第一年的年金你得知道
知道这三个条件就够了
问题八:如何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和期限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在实际使用中,我们要根据借款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合理的分析和使用数据,而不能仅仅局限于财务报表数据,而是要根据实际调查情况,合理确定数据取值。1、上年度销售收入。我们要对报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根据企业的主营业务内容进行核实,对一次性、临时性的收入应予以剔除,比如一次性变卖固定资产所得,临时性的生产赈灾物资销售所得孝拿等,这些收入都不是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而且是一次性的收入,剔除后才能得出合理的主营业务收入,在此基础上计算出的营运资金量才能更加符合企业实际。2、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该比率的预定要有理有据,既要符合企业所在行业的发展规律和趋势,又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规划及可实现性进行确定。最重要的是预测的增长水平要与企业现有的生产能力以及市场承受能力匹配,如果仅仅是为了达到需求量的测算而确定很高的增长率是非常不合理的。比如对于过剩行业预计过高的销售收入增长率就是不现实的。举个例子:某造纸厂2009年主营业务收入是5000万元,产能是15万吨,销售增长率为10%,本次欲向银行申请贷款1亿元,为了增加营运资金需求对2010年的销售增长率预测为100%,提出的理由是新建车间将完工并达到产能30万吨。看上去理由很充分,但是没有考虑原料稻草和秸秆的供应能力以及市场对产品的承受能力,即产值翻一倍,原料是否能保证充足供给?产品是否能被市场消化?如果不能合理作出解释,那么我们就要考虑实际的流动资金需求量是否有这么大?借款人是否有将流动资金贷款挪用到固定资产投资的可能?因此可以看出,我们预测时要对数据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充分验证,才能更加合理确定营运资金量并符合企业发展的实际。3、计算营运资金周转次数时,要合理剔除报表中的不合理因素,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科目应剔除账龄3年以上的坏账,存货中的水分等,这样才能显示出企业运营中真正需要的资金量。1、自有资金:任何企业从事经营活动,都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资金,自有资金包括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及经营中形成的积累,如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等,它反映了所有者的权益。但是自有资金投入的方向不仅限于日常经营周转,还包括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投入、购买土地使用权等,这部分资金投入后,就势必减少流动资金的周转量,因此公式中的自有资金是指企业用于流动资金周转的部分,应剔除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的投入。我行信贷管理制度规定自有资金的比例不低于30%。2、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不仅包含借款人现有的他行流动资金贷款金额,还应该包含应付票据的敞口部门,原因是这部分敞口也是作为流动资金用途使用。如企业应付票据科目为400万元,经调查是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30%,那么敞口就是280万元,应作为被减项。3、合理剔除应偿还的资金因素,如已到期的贷款、应支付的应付账款等。4、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包括自股东处取得的借款;发债;职工集资;通过融资租赁购入的小型设备;财政补贴;发行股票;非银行金融机构取得的融资等等。这样,在合理分析上述数据的基础上,我们就能得到借款人需要新增加的流动资金贷款额,也就是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缺口。但是实际工作中,往往会发生计算出来的贷款额很可能会与借款人申请的贷款额不一样的情况,基本有下面三种可能:一是测算额度大于申请额度,表明借款人有可能要增加自有资金投资的投入,如增加股东投入、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或者是到其他银行进行再融资;二是测算额度小于申请额度,那就......>>
问题九:2013年三月末 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同比增速约为 这个增速是怎么计算的 没有看懂你提的问题。
D. 怎样计算贷款余额同比增速
也就是说与上年相比翻了一倍。前面的百分比就是说的资金比。后面的只是说明一种特定指数。
E. 我国现有哪些关于农村金融的法律法规
我国现有关于农村金融的法律法规有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中国农村金融法正在酝酿讨论中,还没制定、公布。
F. 2022我国商业银行活期存款比例和中长期贷款比例上升
8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争取最好结果。在信贷投放方面,要引导商业银行扩大中长期贷款投放,为重点项目建设、设备更新改造配足融资,着力扩大有效需求,促投资带消费增就业,巩固经济恢复基础,增强发展后劲。
成效明显大型
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保持较快增长。从规模余额数据看,中长期贷款占比有较大提高。根据人民银行统计数据,2022年7月底,我国金融机构本外币境内中长期贷款余额为137.25万元,占金融机构本外币境内贷款余额的65.87%,比2011年底的42.3%提高23.57个百分点。从新增规模数据看,中长期贷款在新增贷款中的占比较高。根据人民银行粗瞎统计数据,2022年1-7月,我国金融机构本外币境内中长期贷款余额增加8.15万亿元,占金融机构境内本外币贷款余额增加额的57.77%。从不同领域看,中长期贷款同比都保持较高增速。以工业为例,根据人民银行统计数据,2022年6月底,我国工业领域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1.2%,其中轻、重工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分别同比增长27.4%、20.2%,制造业领域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9.7%。2022年3月底,我国高技术制造业领域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同比增长31.9%。可见,我国金融机构近年来投放中长期贷款较多,在数量快速增加的同时结构也在不断优化,中长期贷款向制造业尤其是高技术制造业领域投放较多。
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以及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看,金融机构需要扩大中长期贷款投放。整体来看,我国经济延续恢复发展态势,但仍有小幅波动,经济恢复的基础需要稳固。在需求总体不足的情况下,需要通过扩大中长期贷款投放稳定需求、稳定经济恢复基础。
就长远发展来看,实现高质量发展也需要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我国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都需要大规模投资,尤其需要中长期资金支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抓住第四次全球制造业大迁移的机会,推动制造业快速发展岩仿空,迅速成为全球制造业大国
G. 我国现行的的农村金融政策是什么
一、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扶持主要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分析
(一)部分政策存在明显的临时性特征,而且数额有限
如财政部关于呆账核销和贷款自主核销政策,仅对金融机构(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发放并认定为不良的中小企业和涉农贷款有效,而此时间段内的新增贷款在近期形成呆账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导致短期内该政策“优而不惠”的结果;银行业监管收费政策实行的是三年一定的收费政策,现行政策2010年到期;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也是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执行;对农村信用社的税收减免政策则分试点地区和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分别执行至2008年底和2009年底。
(二)部分政策尚在试点中或存在局限,受惠面有限
如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2009年仅在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南、新疆、云南省等6个省(区)试点,2010年则扩大将江苏、安徽、内蒙古3省(区)纳入政策试点范围。又如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仅针对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类农村金融机构而言,显然对服务农村且服务时间更长、遗留历史问题更多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不公平。
(三)部分政策缺乏细则与整合,影响了具体执行效果
一是对有关概念内涵与外延缺乏科学的界定容易造成执行的混乱。如关于涉农贷款,在涉农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中,特指《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2007]246号)统计的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但在贷款增量奖励政策中,涉农贷款特指县域金融机构发放的,支持农业生产、农村建设和农民生产生活的贷款,具体统计口径以《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规定为准。根据银发[2007]246号文件,涉农贷款除了农村贷款(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外,还包括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二是现行的农村金融扶持政策有些兑付、奖励条件设置有些笼统;有些程序性规定不甚明了,犹欠细则与整合,特别是缺乏源于基层贷款主体的民主监督及汇总申报考核确认的制度建设;有些则审查、审批程序复杂,各级各部门理解不一致,反复较多,执行成本较高。以上这些都影响到农村金融业务的引导与激励政策的有效实施。
(四)部分政策设置门槛太高,影响了农村金融机构的积极性
如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工作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工作都强调遵循政府扶持、商业运作、风险可控、管理到位的基本原则,设置了一系列的条件,如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仅“对县域金融机构上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给予奖励。对上年末不良贷款率同比上升的县域金融机构,不予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仅“对上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上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上年末存贷比高于50%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村镇银行,按其上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这两个政策同时设计了与贷款增长、不良贷款率挂钩两个门槛,显然由于农村金融成本高、效率低的特点,对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水平吸引不大,也不符合制度设计的初衷。
(四)针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资金扶持力度有待加强。一方面,由于农村信用社长期以来信贷资产质量和统计数据不实,根据2002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报表而计算的资不抵债金额并不是真实的损失数量;另一方面,对改革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的一半损失,短期内靠地方和信用社自身显然是无法弥补的。二是资金支持方式有待完善。与支持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国家以账面价格收购和剥离银行不良资产以及用外汇储备向银行注资的方式不同,国家对农村信用社改革在资金扶持上采取了“花钱买机制”的方式,力求促进改革措施的真正到位。但由于资金扶持条件的有限性和转制期限的仓促性,致使“花钱买机制”短期内唯以实现预期的理论效果。
二、国外农村金融扶持政策的实践及经验
为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很多国家在农村金融扶持体系建设方面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考察国外农村金融扶持政策实线及经验,对我国农村金融政策的建设和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利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对农村金融服务进行强制和引导
一是政府扶持建立农村金融机构。美国、法国、日本都由政府出资设立了专为“三农”发展服务的金融机构,并通过立法明确了农村金融体系的主体和市场地位。印度出台了《银行国有化法案》,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必须在农村地区设立一定数量的分支机构。印度储备银行要求商业银行在城市开设一家分支机构,必须同时在边远地区开设2-3家分支机构,否则将不予审批。二是对金融机构提供“三农”金融服务的责任进行强制或引导。如印度中央银行规定要求所有的银行包括外资银行要有18%的贷款投入到优先领域,即主要与农业有关的领域。《美国社区再投资法》规定所有的金融机构要把贷款的15%投放到社区,政府对达到法律要求比例的金融机构进行奖励。
(二)利用财税优惠政策对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进行鼓励和引导
为提高农村金融服务“三农”的积极性,各国普遍采取在财政、税收、监管等政策上给予适当优惠。一是财政补贴。日本在20世纪50年代就制定了农业改良资金补贴计划,规定商业银行从事低息农业贷款可以得到政府的利息补贴,因特殊呆账而造成的损失还可以得到政府的补偿。美国则以财政补贴为保障撬动涉农贷款,农场主可用尚未收获的农产品作抵押,从农产品信贷公司取得9个月期限的“无追索权贷款”,当市场价格不利时,农场主以农产品现货归还贷款,贷款公司从政府取得损失补贴。二是税收减免。这是各国普遍采用的一项优惠政策。泰国、荷兰等国家对主要的涉农金融机构给予长期的免税政策。美国的税法规定凡农业贷款占贷款总额25%以上的商业银行,可以在税收方面享受优惠待遇。三是政府直接或间接拨款,扩大农村金融机构资金供给。如日本政府通过提供低利贷款和认购低息贷款,为涉农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美国联邦土地银行可向金融市场发行债券和票据筹集资金。
(三)把合作金融作为农业金融制度的基础加以重点扶持
美国、德国、日本和法国等许多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合作经济是组织个体农民、个体工商户及中小企业发展经济、参与市场竞争的有效组织形式。合作金融的参加者多是社会中低收入阶层和贫困阶层,是市场竞争中的弱者。美国、日本、德国等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明确信用社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法人,免征税收。如美国国会于1937年决定对信用社享受免征联邦收入所得税的待遇,并在《联邦信用社法案》中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美国信用社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其社员的储蓄性股份,作为一种长期负债,所有者权益由储备、公积金和未分配的盈余这三部分组成,并不包括储蓄性股份,所以社员存放在信用社的资金名义上仍被称为“股份”,其收益也即为“红利”,而不是利息,从而免征个人利息所得税,这两大免税特点使信用社迅速成为最受欢迎的金融机构。日本在政府的扶持下,建立了全国联网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扎根农村的合作金融组织,在农村发挥着信贷主渠道的作用。
(四)通过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环境促进农村金融的规范发展和规避风险
在不断通过各种政策强制、鼓励和引导加大农村金融信贷投放的同时,各国政府也十分重视农业保险、担保、农村公共信息服务体系等的建立和健全,以便促进农村金融的规范发展和规避风险。一是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美国于1938年颁布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并在此后进行了多次修正以对所有农作物进行保险。日本早在1929年就颁布了《家畜保险法》,经过多次修改补充,目前,形成了《农业灾害补偿法》。法国政府于1960年7月通过法律规定实行农业保险,1964年建立了农业损害保障制度,拓展了保险范围,并由国家农业灾害委员会负责补偿受灾农民的损失。1982年又通过法律强制实行自然灾害保险。法国农业保险体系基本上由私有保险公司组成,政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二是健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法国通过地方农业局对法国农业信贷银行向农业合作社提供的农副产品收购贷款进行担保;日本政府农林渔业信用基金协会和农林中央金库则共同出资设立了农林渔业信用基金(日本政府占83%),对农林中央金库体系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其发放涉农贷款。三是改善公共信息服务。德国建立了面向农村的公共信息服务体系、信用体系、土地抵押品登记制度等为农村金融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
三、借鉴外国经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扶持政策的建议
国际经验表明,给予农村金融政策扶持是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必不可少的措施。因此,应充分借鉴外国经验,建立完善符合我国实情的农村金融扶持政策,推动金融资源要素向“三农”有效配置。
(一)遵循“普惠制”原则,进一步提高财税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和力度
应遵循“普惠制”原则,“加快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在政策支持方向、力度和政策结合方式、时机等方面形成合力。一是适当的税收优惠。遵循“普惠制”原则,对达到一定支农要求的金融机构都给予相应的所得税和营业税优惠。二是扩大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补贴范围。对凡是在农村设立网点的金融机构都给予一定的费用补贴,补偿农村金融机构运营成本。特别是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农民确实需要但又达不到规模效益的农村金融机构网点的财政弥补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县域机构发放涉农贷款的奖励。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财政部在黑龙江等9省(市)开展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奖励试点经验,并不断提高奖励标准。建议首先从理论层面对涉农贷款的内涵、外延及特征进行科学界定,解决不同的扶持政策对涉农贷款不同的解释;其次剖析在落实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中的操作障碍及其根源,进而规范各类金融机构有关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申报、确认制度;再次要提高奖励标准,对县域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增量超过上年的,15%以内部分给予1%奖励,15%以上部分给予2%奖励。四是结合“进一步完善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政策”要求,将财政、公共性资金存款优先向支农力度大的金融机构倾斜。建议市、县两级财政部门按“存贷同比”原则,即按各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占比调配相应的财政性存款份额,调动各金融机构支农的积极性。五是建立涉农贷款项目的配套机制。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涉农贷款贴息和资金配套,降低单独由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支持的涉农贷款项目风险,提高金融机构的支农积极性。六是实行涉农贷款利息补贴和储蓄存款免缴利息税制度,使利率由金融手段转变为财政金融综合手段,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二)遵循“尊重历史,正视现实”原则,在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同时突出抓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
国家对农村金融机构在采取“普惠制”优惠的同时,应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制定一些单独的扶持政策。一是对只要是按照服务“三农”原则设立、改制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都纳入合作制体系,享受统一的政策优惠和行业监管。因为现行的许多农村金融扶持政策,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资金扶持、存款准备金、银行业监管收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仅局限于农村信用社和由农村信用社改制而成的农村合作银行享受,而同是农信社改制而成的农村商业银行却无法享受。目前,国家对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总体方向是按照市场原则,坚持股份制方向,“力争用5到10年时间把农村信用社分期分批办成产权明晰、经营有特色的现代金融企业。”但由于农村商业银行无法和农信社、农村合作银行享受一样的优惠政策,影响了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变身农村商业银行的积极性。事实上,即使改制成为农村商业银行,根据国家的政策要求和自身实际,仍然主要承担着服务“三农”的职能,理应获得与合作金融机构同样的优惠待遇。二是逐步取消各种制约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政策障碍。如近年来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而农村信用社却由于政策障碍无缘代理“新农保”基金账户,从而影响了“新农保”业务在农村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三是继续延长税收优惠政策。2009年末,农信社所享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到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营的正常好转。应结合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沉重、支农实力受限等特点,继续对农村信用社实行税收优惠。四是支持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下决心解决农村信用社由于体制、历史等因素形成的大量不良资产问题,补偿其为农村经济发展付出的代价。
(三)针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特殊情况,实行差别的货币、监管政策
总的来说,对农村金融机构应主要采用扶持性、鼓励性的货币和监管政策。一是实行差别的存款准备金政策。对涉农贷款占比高的县域金融机构,继续适度调低存款准备金率,鼓励其增加涉农贷款投放。二是在贷款规模和再贷款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在信贷总量调控过程中,对涉农贷款规模给予一定倾斜,特别是对农户贷款规模实行单列。完善支农再贷款政策,有效发挥支农再贷款引导增加涉农信贷投放的作用。三是实行差别的信贷监管政策。针对“三农”客户贷款“短、小、频、急”的特点,允许农村金融机构在信贷管理、产品创新、流程改进、风险控制上进行探索创新。尽快将人民银行、银监会在中部六省和东北三省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经验全面铺开,在新产品审批、推广等方面给予支持。四是实行差别的风险问责、呆账核销等监管政策。对涉农贷款中的不良贷款单独考核。简化核销程序,适当扩大农村金融机构核销呆账优惠政策的贷款时间范围,并给予农村金融机构呆账核销等更大的权限。五是进一步建立完善金融机构支农服务在网点、服务、贷款等方面覆盖程度监管考核与评价体系。出台县域内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的考核机制,确保持续稳定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放。设立适应“三农”业务特点的考核监管指标,国家有关部门对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进行绩效考核时,应区别涉农业务和城市业务考核指标,充分考虑涉农业务收益较低的特点,避免在考核上挫伤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的积极性。
(四)针对农业天然弱质性特点,建立多层次的风险分担机制
必须通过加快农业保险、担保发展,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等予以解决。一是加快推进农业保险建设。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的制度安排,全面发展财政支持下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积极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和区域覆盖范围;对开展农业保险的商业性保险公司给予相应的保费补贴,减免涉农保险营业税。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探索农村信贷和农业保险的合作机制,完善涉农贷款风险转移分摊机制。二是完善“三农”担保机制,切实解决“三农”客户融资担保难的“瓶颈”问题。探索建立政府支持、企业和银行多方参与的政策性、商业性、行业性、互助性等多元化的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合理分散和转移农村金融业务风险。探索建立符合“三农”特点的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发展林权、大型农机设备、土地经营权等抵押和推动动产担保。
(五)针对农村金融保障机制不健全的情况,加强农村金融市场环境建设
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有待提升,农村金融保障机制不健全,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法制建设来给予支持和保障。一是加强农村金融立法、执法工作。美国、日本、印度等国家都有比较完善的关于农业金融的法律体系。我国目前只有《商业银行法》,没有针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的法律,应考虑制定专门的农村金融促进法和监管法,就农村金融性质、金融机构支农责任和各项农村金融支持、促进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加大对违反金融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改善农村金融法治环境,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维护农村金融秩序,保护农村金融机构的利益。二是加快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建立和农户信用评价工作,抓紧建立覆盖全国农村地区的企业、个人征信系统,完善失信惩戒制度,提高违约成本。三是促进农村产权市场发展。加快农村各类可流转资产权益的确权、颁证进度,完善市场化流转的制度安排,培育交易流转平台和机构,建立有农村特点的物权、产权价格形成机制,有力促进农村资产和权益合法、有序地转化为可交易金融资产。
H.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余额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数纤辩据,截至2021年2月底,全国住房贷款余额为12.14万亿元,同比增长6.3%,增速比上月回落3.2个毕竖辩百分点。从贷款手缺类型来看,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达到4.71万亿元,同比增长6.3%;公积金住房贷款余额达到7.43万亿元,同比增长6.3%。
I. 上半年人民币贷款余额同比增长是什么意思
上半年人民币贷款余额跟同期比起来增长就是
贷款的人比去年的增长了
J. 央行:12月M2同比增8.1% 全年住户部门贷款增7.36万亿
观点地产网讯:1月15日,央行发布2018年金融统计数据报告。
报告指出,12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182.67万亿元,同比增长8.1%,增速比上月末高0.1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持平;狭义货币(M1)余额55.17万亿元,同比增长1.5%,增速与上月末持平,比上年同期低10.3个百分点;流通中货币(M0)余额7.32万亿元,同比增长3.6%。全年净投放现金2563亿元。
贷款方面,12月末,本外币贷款余额141.75万亿元,同比增长12.9%。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136.3万亿元,同比增长13.5%,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0.4个和0.8个百分点。
全年,人民币贷款增加16.17万亿元,同比多增2.64万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7.36万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2.41万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4.95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加8.31万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4982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5.6万亿元,票据融资增加1.89万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增加4401亿元。12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1.08万亿元,同比多增4995亿元。
12月末,外币贷款余额7948亿美元,同比下降5.2%。全年外币贷款减少431亿美元,同比多减953亿美元。12月份,外币贷款减少110亿美元,同比多减158亿美元。
存款方面,12月末,外币存款余额182.52万亿元,同比增长7.8%。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177.52万亿元,同比增长8.2%,增速比上月末高0.6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低0.8个百分点。
全年,人民币存款增加13.4万亿元,同比少增1071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7.2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2.16万亿元,财政性存款减少596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加1.96万亿元。12月份,人民币存款增加916亿元,同比多增8845亿元。
12月末,外币存款余额7275亿美元,同比下降8%。全年外币存款减少634亿美元,同比多减1413亿美元。12月份,外币存款减少39亿美元,同比多减104亿美元。
另外,2018年银行间人民币市场以拆借、现券和回购方式合计成交1012.71万亿元,日均成交4.02万亿元,日均成交比上年同期增长26.4%。其中,同业拆借日均成交同比增长75.7%,现券日均成交同比增长46%,质押式回购日均成交同比增长20%。
12月份同业拆借加权平均利率为2.57%,比上月末高0.08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低0.34个百分点;质押式回购加权平均利率为2.68%,比上月末高0.22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低0.43个百分点。
数据中还显示,2018年,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的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分别发生3.66万亿元、1.45万亿元、8048.1亿元、1.86万亿元。国家外汇储备余额为3.07万亿美元。12月末,人民币汇率为1美元兑6.8632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