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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住房贷款余额

发布时间:2023-04-23 06:38:04

⑴ 怎么查房贷剩下多少

了解房贷还剩多少钱有三种方式,线下贷款部门查询、网银查询、打电话到贷款银行查询。

具体查询方法如下:

一、线下网点查询

贷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有效证件到贷款银行网点个贷部进行查询。线下查询的好处是,不仅可以了解贷款还剩多少钱,还可以打印下一年内的还款时间表,方便提前做好资金安排。

二、通过网上银行查询

第三,通过银行的客服电话查询

对于不方便使用手机、电脑查询的借款人,也可以致电贷款银行。但该方式只能获取贷款余额单一信息,暂时不能提供其他信息电话服务。

相关问答:手机上如何查询房贷剩余贷款

1、工商银行:用户登录手机银行后,在首页选择“谈改慧最爱-贷款-我的贷款”功能,找到房贷,点击去就能看到所办的房贷信息,包括房贷放款行、贷款总额度、还款日期、剩余房贷额度,贷款期限等,还能查到具体的房贷还款计划等。操作环境:苹果12手机,ios14系统,中国工商银行版本6.1.1.0.02、建设银行:也是需要登录手机银行查询的,步骤为手机银行-贷款-我的贷款,输入证件号码、登录密码登录,在我的贷款页面就能看到办理的中长期个人商品住房贷款信含答息,包括本金余额、贷款金额、已还期次、当期还款额、年利率等。操作环境:苹果12手机,ios14系统,建设银行版本5.6.03、农业银行:登录掌银APP,点击“全部→贷款→查看详情”,选择个人商品住房贷款,点进去后就能看到所办的个人房贷信息,包括什么时候办理的、贷了多少年、还了多少期,剩余多少贷款额度未还等等。操作环境:苹果12手机,ios14系统,农业银行版本6.7.0拓展资料:利率政策: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利率政策执行。2019年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是贷款利率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过程中,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也需从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以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同时,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也是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和区歼好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重要内容。为落实好“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定价基准平稳有序转换,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定价基准转换后,全国范围内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为4.85%);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计算为5.45%)。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1年期和5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直接对应的基准,1年期以内、1年至5年期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准,可由贷款银行在两个期限品种之间自主选择。参考基准确定后,可通过调整加点数值,体现期限利差因素。定价方式:2019年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将调整,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2020年8月12日,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和邮储五家国有大行同时发布公告,将于2020年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相关规则统一调整为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方式。公告同时明确,批量转换完成后,若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相关渠道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底发布的公告,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启动,原则上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中国人民银行对存量房贷客户给出了两个选择,一个是转为“LPR+加点”浮动利率,即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二是转换为固定利率。而且,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相关问答:怎么估算自己还有多少房贷?

我们可以使用我们个人的身份证到办理贷款银行的营业厅查询,其次,我们可以拨打银行客服的热线电话查询,再次,我们也可以使用手机或者电脑客户端,登录自己的网银账户进行查询。

当下的社会情况与日俱增,房价涨幅很大,但凭借我们日复一日的辛勤耕耘,积攒的一部分工资也很难实现我们自己的房屋自由,所以一旦我们需要购买房产,就需要利用贷款这项业务实现,即使是凑齐房子的首付,我们也需要办理贷款分期实现我们的购房需求。

一般买房的贷款有两种方式可以帮助我们实现,一种是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种是商业贷款。后者的额度要相对来说高一些,利息也要更高。在二者的选择上,我们可以根据我们自己的需求进一步选择。

前者所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相比之下利率要更低,是国家为了提高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中低职工的购房率所提供的一种福利保障。而后者是属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当我们有了第一套住房的前提下,再想购买第二套住房,就无法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优惠了,但商业用房贷款可以无限使用。

然而虽然我们享受到了拥有住房的快乐,我们也要按时还贷,逾期或未按时还款都会对我们的个人征信产生影响,那么我们如何查询房贷还剩下多少没还呢?

如果您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您可以直接登录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查询,可以直接查询到自己剩余的还款账单,也可以携带证件到您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服务大厅或相关办事处查询。

除此之外,您还有三种方式可以根据银行服务查询到自己的还款账单。

首先,最原始的办法,我们可以使用我们个人的身份证到办理贷款银行的营业厅查询,并且可以打印账单,以此清晰的了解我们还款的进度。其次,我们可以利用人工智能进行查询,我们可以拨打银行客服的热线电话,根据语音提示或者人工客服进行查询。再次,我们也可以使用手机或者电脑客户端,登陆自己的网银账户进行查询,可以清晰直观的查看到我们的贷款分期以及剩余所需还款的数目。

贷款是一件对于个人征信有影响的事情,我们要慎重的考虑,严格按照我们所签订的合同进行还款,合理的开支,根据个人情况和能力获取我们想要得到的生活。

⑵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

法律主观: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上限计算公式是:贷款职工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度÷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0.45×12×实际可贷年限。单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公式是: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注意事项:1、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8成。2、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符合上述条件的贷款申请,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结合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法律客观:

针对有购房者提出的是否“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为零,那么公积金贷款额度即为零”的疑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是根据贷款人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来计算的。目前,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个人信用评估报告》评定的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可上浮30%,可以到52万元;AA级的可上浮15%,可以到46万元。本市计算购房者公积金最高可贷款额度的笑姿公式为:借款人家庭月收入(月收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碰磨绝比例),每月至少扣除400元的生活费后所剩余额,再除以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的所得,即为最高可贷款额度。同时,具体贷款额度和年限,必须同时满足单笔最高贷款额度、最高可贷款额度和最低首付款的要求。例如,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200元,缴存比例为8%,配偶个人每月缴存住房游罩公积金100元,缴存比例为8%,申请贷款期限为10年,购买房屋为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总价为40万元,那么,您最多可以贷款33万元。此外,目前公积金贷款合同中,对提前还款做了这样的规定:一般来讲,提前还款实际上是一种单方违约行为,所以违约方应根据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但目前在公积金贷款合同中并没有这种规定,而是同意提前还款,具体规定为:在您还清当月的本息后,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提前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的本金在偿还后不再计收利息。如果您不是提前全部还清贷款的话,那么提前偿还的部分贷款额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最少是1万元。剩下的贷款额度您可以选择在贷款期限不变的条件下,重新计算每月还款额,或在每月还款额不变的前提下适当缩短贷款的期限。据了解,购买自用住房,可以支取公积金,但累计支取金额不能大于总购房款。如果您是贷款买房的话,在购房后,您还可以按季或按年支取公积金。但有一点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当您支取公积金时,至少要在您的公积金账户上保留一个月的缴存额。

⑶ 个人住房贷款怎么查询

个人住房贷款的查询方法:
1、到贷款行网点的个贷部门进行查询,这种方法不仅能够查询贷款的余额,也能让银行打印出晚计划表。
2、通过网银查询,这种方法比较简单,不用出门就可以查询到贷款的余额,而且还能衡册查询到还款记录等相关信息,操作也比较简单,依次点击个人贷款,我的贷款以及贷款查询来操作。
3、通过银行服务电话来进行查询,可以拨打贷款银行的相关服务热线,但是这种方法只能获取到贷款余额,这一种信息无法查询到之后每月还贷的计划表。

住房贷款怎么贷最划算?

住房贷款采用公积金贷款相对来说会比较划算,因为公积金贷款的优势是比较明显的,不仅利息低于商业贷款,而且可以贷款的房源面也是比较广的,哪怕是购买二手房,对于房龄的限制也是比较少的。
另外公积金贷款还可以申请全部还贷,或者是部分还贷,申请完毕之后只要符合条件,办理起来也会比较顺利,通常也不会收取违约金。
但是即便如此,公积金贷款也会存在一些劣势,比如需要按照各地政策缴满一定的期限,才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另外缴存的数额态拦培对于额度的申请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住房贷款利率是多少?

住房贷款利率其实并不是固定的,贷款的时长对于利率的影响也是比较大的,根据目前情况下来看,6个月含6个月的利率是4.356%,6个月到12个月的贷款利率是4.35%,而一年到三年的贷款利率是4.75%,3年到5年的贷款利率是4.75%,而5年以上的贷款利率为4.9%。帆唯
以上就是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怎么查询的相关介绍在查询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以通过网络查询或者是现场查询等多种查询方式,相对而言,网络查询会更加的方便。

⑷ 广发银行已发行130亿ABS 信用卡贷款余额5千亿

过去几年,个人消费信贷ABS发行规模增长20倍以上,从年均几十亿规模增至千亿以上,成为仅次于住房信贷和汽车消费 贷款 的第三力量。消费信贷ABS的玩家主要是银行和持牌消费金融机构。

今年上半年,广发银行发行了“臻鑫2019年第一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总额55.88亿元,底层资产为广发银行 信用卡 消费分期。

自2015年以来,广发银行累计发行了四期个人消费分期ABS,累计金额127.9亿元,其中三单底层资产为信用卡现金分期,一单底层资产为信用卡消费分期。

2015年央行发布”7号文”后,以汽车抵押贷款、住房抵押贷款和消费贷款及信用卡等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得到了迅猛发展,其中个人消费贷款增速最快。

据中国资产证券化分析网统计,2015年,个人消费贷款ABS发行金额仅113亿元;2017年飙升至1489亿元,2018年,在金融去杠杆的大背景下,个人消费贷款ABS发行金额依然高达1101亿元。

中国资产证券化分析网统计数据显示,过去几年个人消费贷款ABS前十名发起机构中,除了捷信消费金融和中银消费金融外,其余均为银行机构。

广发银行个人消费贷款ABS发行规模排名第六,累计发行四单,金额127.9亿元。

广发银行最近一期个人消费贷款ABS是2019年上半年发行的“臻鑫2019年第一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总额55.88亿元,底层资产为广发银行信用卡消费分期。

从披露信息看,本次发行ABS分为优先A档、优先B档和次级三档,其中优先A档发行金额46.74亿元,占比83.64%;优先B档发行金额2.98亿元,占比5.33%;次级档发行金额6.16亿元,占比11.03%。

本期证券入池贷款共计1223576笔,借款人户数68.9万笔,资产池合同金额91.26亿元,未尝本金余额55.88亿元,单笔贷款最大未尝还本金金额为8.25万元,单笔贷款平均本金余额仅0.46万元。可见,资产池分散度较高,集中风险较低。

此外,资产池贷款加权平均年化 手续费 率为6.99%,其中,7%-9%年化手续费的贷款余额占比46%。而本次证券优先A档发行 利率 仅3.2%,优先B档发行利率3.76%,利差空间较大。

值得关注的是,以往发行的四单ABS产品中,前三期底层资产均为信用卡现金分期,其发行利率优先级最低4.35%,最高4.98%,次级最低4.7%,最高5.29%。第四单底层资产为信用卡消费分期,优先级利率仅有3.2%,次级发行利率为3.76%。

在中债资信的评级报告中,以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为违约标准,统计了66个静态样本池的累计违约率。图表显示,大部分样本池的累计违约率在12期之后趋于平缓,整体违约率水平介于2%-2.5%。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下半年和2018年一季度的样本池违约率曲线走势较为陡峭,风险水平似乎有所上升。

而根据评级报告估算,此次资产池中逾期90天以上贷款的回收率为16%。

公开信息显示,广发银行成立于1988年,是我国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大股东中国人寿(港股02628)持有广发银行43.69%股份。截至2018年末,广发银行资产总额2.36万亿元,负债总额2.20万亿元;存款总额1.32万亿元,较年初增长22.28%;贷款总额1.34万亿元,较年初增长21.51%。2018年,广发银行实现营业收入593.20亿元,净利润107亿元。

截至2018年末,广发银行个人贷款余额7409.44亿元,较年初增长29.08%,主要是信用卡业务、个人住房 按揭 贷款和消费信贷业务增长较快。个人贷款结构中,信用卡透支占比超过65%。截至2018年末,广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1474.82亿元,占比19.90%;个人信用卡透支贷款余额4855.01亿元,占比65.52%。截止2017年末,广发信用卡透支余额为3787亿元。

截至2018年末,信用卡累计发卡量6994万张,较年初增长22.47%,不良贷款率为1.30%,较年初降低0.27个百分点。

⑸ 央行出新规!从明年3月起 你的房贷合同要变了

利率市场化改革正在加速推进。12月28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以下简称“《公告》”),进一步推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

《公告》指出,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专家认为,《公告》的实施,将更好地发挥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在实际利率形成中的引导作用,推动社会融资成本下降。预计初次转换之后,存量贷款的利率执行水平将与转换之前保持基本不变。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 来源:央行官网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换锚”

LPR运行4个月以来,商业银行新发放的贷款正在挂钩LPR。央行表示,目前接近90%的新发放贷款已经参考LPR定价。

存量贷款如何转换为LPR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焦点。“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仍基于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不利于保证借贷双方的权益。”央行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范若滢分析称,自央行2019年8月实施LPR改革以来,经多次报价后,当前1年期和5年期LPR分别报4.15%和4.8%,分别较8月份下行16个和5个基点。但实体经济融资利率降幅有限,2019年三季度末,金融机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62%,仅比上年末下行了2个基点,其中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不降反升,2019年三季度末为5.96%,较上年末上行了5个基点。

范若滢指出,在LPR报价机制改革后,央行制定了相应的“358”考核要求(2019年9月末,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中应用LPR做为定价基准的比例不少于30%;2019年12月末,上述比例不少于50%;2020年3月末,上述比例不少于80%),但仅针对增量贷款,LPR作用发挥效果并不明显。本次则是针对存量贷款,预计未来LPR对贷款定价的引导作用将明显增强,有利于更好地引导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行。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认为,预计初次转换之后,存量贷款的利率执行水平将与转换之前保持基本不变。这有助于推进转换工作顺利进行,也有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利益。

“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货币政策保持稳健基调,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未来一段时间LPR仍有一定的下行空间。借款人与银行平等协商,采用LPR作为定价基准将可能是普遍的方式,这对借款人是相对有利的。”董希淼对中新经纬记者表示,通过这种市场化方式,有助于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更好地为稳增长、稳就业服务。即便借款人与银行协商转换为固定利率,现有的同期限LPR仍然可能是固定利率执行水平的重要参考。同时,这也体现了利率市场化原则,即利率定价相关事项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如何改

不少人对存款贷款如何改还存在疑问,中新经纬客户端这就为您划重点。

一、可以协商

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确定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或转换为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二、实施时间

转换工作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利率水平

转换后的贷款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

四、房贷(指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

(1)期限品种:LPR的期限品种依据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确定,确定后在合同剩余期限内不再调整;(注:LPR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一般房贷均为5年期以上)

(2)加点数值:加点数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与2019年12月LPR的差值(可为负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3)利率水平: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

(4)重定日周期:借贷双方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5)同一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2020年3月-2020年8月之间任意时点转换,均根据2019年12月LPR和原执行的利率水平确定加点数值,加点数值不受转换时点的影响,银行和客户可合理分散办理。

五、其他贷款

其他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可由借贷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具体转换条款,包括参考LPR的期限品种、加点数值、重定价周期、重定价日等,或转为固定利率。

存量房贷利率2021年真正变化

在银行贷款中,房贷占据了很大的份额。央行数据显示,2018年末,中国住户部门贷款余额47.9万亿元,住户部门贷款余额占存款类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为35.1%,同比上升2.8个百分点。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25.8万亿元,占住户部门债务余额的比例为53.9%。

从当前情况看,银行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4.9%,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那参照LPR定价后,是否意味着房贷利率下调,购房者的实际还款金额会减少呢?答案是暂时不会。

央行表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央行为此举例称,若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执行利率为4.9%×(1+10%)=5.39%。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应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

也就是说,在上述案例中,房贷利率的定价锚点从基准贷款利率变为LPR后,加点方式从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变为了LPR上浮0.59个百分点,当前实际贷款利率不变。

目前,大多数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为1年且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诸葛找房副总裁苑承建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此次利率转换期为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但实际执行时间是从2021年开始,也就是说,2020年客户实际执行的房贷还是按照2019年的房贷执行,按照当前的还款约定偿还。即使LPR在2020年下降,客户也只能从2021年开始享受利率下行的红利。

前述案例中,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由于LPR每月都会发布一次,那是否意味着房贷利率每月都要变化呢?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政策给出了明确答复,即可以约定一直不变,也可以约定一年一次,但绝对不会出现每个月调整一次。

央行也给出两个选择,即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确定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或转换为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苑承建认为,对于用户来说,固定利率长期确定,无法享受利率下行的红利,但同样也可以在利率上行时避免成本上升。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称,降息周期的大门已经打开,一年期LPR主要针对企业贷款,5年期LPR基本代表了房贷利率的走势,实际房贷利率的下调将成为未来的趋势。

银行内部管理面临考验

虽然央行给商业银行预留了2个月多月的准备时间,不过不少银行从业人员表示,接下来银行的工作任务会比较重。

据央行近期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11月末,中国本外币贷款余额157.56万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余额151.97万亿元。需要注意的是,按照货币资金借贷关系持续期间内,利率水平是否变动来划分,利率可分为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据了解,在银行存量贷款中,浮动利率贷款占比较大。

一位国有银行支行个贷经理表示,他所在的银行目前银行贷款中绝大多数都是浮动利率贷款。

“我们银行没有固定利率贷款,一般客户会要求申请浮动利率贷款。”另一位外资银行的贷款客户经理告诉中新经纬记者。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指出,此次央行在《公告》中规定,“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以个人住房贷款为例,截止2018年末,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25.75万亿元,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18.89%,且个人住房贷款具有受众广、金额小、笔数多的特点,“换锚”将对银行的合同、系统、报表、人员、风控等多方面形成影响,短期内银行内部管理面临考验。

范若滢同样认为,此次“换锚”给商业银行带来更大的经营压力和挑战。一方面,在储蓄率趋于下行、存款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由于存量贷款规模大,定价基准转换后将给商业银行带来较大息差管理和资产负债管理压力。另一方面,对商业银行风险定价、内部定价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公告要求来看,最终贷款利率要通过银行与客户协商的方式来确定,需要银行综合考虑客户本身的信用资质、放款银行的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多种因素。未来如何优化调整FTP定价管理体系,是商业银行需要思考的问题。

⑹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增速连续两年回落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增速连续两年回落
2018年全年房地产贷款增加6.45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39.9%,比2017年占比低1.2个百分点

在房地产市场“严控”的背景下,房地产信贷情况是市场的焦点之一。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阮健弘在15日的2018年金融统计数据发布会上回应新京报记者提问时指出,2018年房地产贷款增速出现平稳回落。
个人住房贷款增速回落
阮健弘介绍,截至2018年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为38.7万亿元,同比增长20%,增速比2017年回落0.9个百分点;全年房地产贷款增加6.45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39.9%,比2017年占比水平低1.2个百分点,比2016年低4.9个百分点。
她表示,从结构上看,一是个人住房贷款增速比2017年低。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25.75万亿元,同比增长17.8%,增速比2017年回落4.4个百分点。二是房地产开发贷款增速比2017年高。2018年末,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为10.19万亿元,同比增长22.6%,增速比2017年高5.5个百分点。其中,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余额4.32万亿元,同比增长29.5%,增速比2017年低3.1个百分点。
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12月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为32.25万亿元,同比增长20.9%,增速比2016年末回落6.1个百分点,全年增加5.56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41.1%,比2016年占比低3.7个百分点,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21.86万亿元,同比增长22.2%,增速比2016年末回落14.5个百分点。
新年首次降准实施,楼市影响几何?
1月4日,央行宣布决定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其中,2019年1月15日和1月25日分别下调0.5个百分点。
对于昨日实施的新年首次降准,此前有多位市场人士提及,降准或有利于引导房贷利率下行。但在“房住不炒、因城施策、分类指导”这一大的调控框架下,再次走全面刺激楼市老路的可能性不大。
此前,国内部分地区房贷利率松动的新闻已受到市场普遍关注。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新京报记者指出,房地产市场核心是看杠杆,也就是首套房资格的认定和首套、二套房贷款的额度,这些现在都没有变化,所以市场利率的轻微波动对于市场影响很小。
展望未来,在严控的大基调下,市场对房价的预期也有所变化。央行此前发布的2018年第四季度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报告显示,对下季房价,27.4%的居民预期“上涨”,49.6%的居民预期“基本不变”,11.8%的居民预期“下降”,11.1%的居民“看不准”。
将这份季度调查较前几次结果对比着看,预期“上涨”的下降了(上季度为33.7%),预计下降的有所提高(上季度为9.6%)。
据新华社,2018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记者宓迪)

⑺ 住房公积金改革新方案

住房公积金的存废再次成为社会热点话题。有人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不公平,住房公积金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主张取消住房公积金。

在我看来,住房公积金制度还是有价值的,应该保留。

住房公积金的制度效率与公平

从住建部在官网公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可以鸟瞰住房公积金的制度效率和公平性,对制度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根据公积金“年报”,公积金的制度效率可以概括为四个特征,制度公平可以概括为四个特征。看住房公积金的四个察乎乱制度效率特征。

第一,受益率比较高。公积金制度建败档立以来,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335万笔,其中双职工占三分之一,共惠及约5500万人。在1.44亿实缴员工中,38%成功成为住房贷款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本质是一种互助制度。作为一个互助体系,38%的成员可以受益,这个比例不低。

第二,抵押水平适当有效。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53万笔,金额1.02万亿元。平均每笔房贷40万左右。在二三线城市,首付够了基本可以解决贷款,不需要结合其他商业贷款。

第三,为员工减轻沉重的利息负担。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五年期以上3.25%,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低1.65-2个百分点。2018年发放的房贷可为贷款职工节省利息支出2020亿元。平均每笔贷款按10年计算,可以节省8万元利息支出。20多年来,公积金制度为职工减轻了一万亿元的利息负担,这是公积金制度的生命力所在。

第四,行政成本完全来自提取的管理费。全国共有342个公积金管理中心,3439个服务网点。全国公积金有44000名职工,其中40%是非职工。2018年提取管理费117亿元,每亿元资产综合管理费用21万元,包括所有员工的工资奖金、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公务费用等。整个公积金体系是一个自收自支的体系。在国家缴费型福利制度中,如社会保险制度,甚至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其运行管理成本全部来自财政资金,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管理成本完全是自我吸收的,这在我国目前的缴费型福利制度中是非常少见的。

从《全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开始,我们来考察一下住房公积金的四个制度公平特征。

一是覆盖面逐步扩大。截至2018年,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有1.44亿人。在中国的缴费型福利制度中,覆盖面比较大。例如,在可比的社会保险体系中,失业保险覆盖1.96亿人,生育保险覆盖2.04亿人,医疗和养老除外,它们的强制覆盖面大于住房公积金。其他一些缴费系统只覆盖一小部分人。比如企业年金,覆盖人群不到2400万。

第二,受薪雇员的结构主要基于正规部门就业。在1.44亿实缴职工中,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占31%,国有企业占20%,私营企业占31%,外资占8%,其余10%为私营企业、集体企业和其他类型单位。中国正规部门就业可分为狭义和广义。狭义指城镇法人机构和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1.7亿人;广义的城镇私营从业人员有1.4亿,也就是营业地址位于县城以上的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公积金主要覆盖

第三,制度的透明度很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信息披露和透明度一直是比较好的。2015年,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另外,住建部、财政部、央顷粗行每年联合向全社会公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信息完整,非常透明。比如,在我国的缴费型福利制度中,公积金的透明度是最高的,比如按单位性质划分的缴存职工比例、按类型划分的公积金提取、各类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贷款、业务收支和增值收益、各省住房贷款和增值收益分配、资产风险等。

第四,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共同基金,对中国住房建设起到了三方面的溢出效应。第一,在房市占据一席之地。例如,2018年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和公益贷款合计2.2万亿元,占全国商品房销售额的17%,占个人住房贷款市场的16%。又如支持贷款职工购建住房2.87亿平方米,占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的19%。二是在租赁市场和房屋修缮市场上作用明显。公积金对暂时没有住房需求的职工在租房、修房需求方面给予了支持,766万租房职工提取730亿元,年提取额人均1万元。三是在保障房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住房公积金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提供贷款支持。截至2018年底,共向373个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发放贷款872.15亿元。此外,部分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还为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提供补充资金,共安排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3365亿元。例如,北京住房公积金迄今已发放36笔项目贷款,贷款金额201亿元,建筑面积94万平方米,潜在解决了9万多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困难。

住房公积金的使命并没有完全结束。

从上述公积金制度的效率和公平来看,它在众多缴费型福利制度中表现不错,至少不差,在住房制度转型和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方面发挥了作用。今后一个时期,住房公积金的历史使命并没有完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需求端来说,住房公积金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在三四线城市,工薪阶层对于缓解住房困难的作用非常明显。最有说服力的是房贷率,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与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的比值。比如中西部大部分省区的房贷率在70%到80%,只有西部在70%以下。

藏、青海和新疆建设兵团。一二线城市几乎都是85%以上,例如,北京是95%,上海96%,天津几乎100%,江苏、浙江、安徽、福建、贵州是95%以上。重要的是,一二线城市房价高,机关事业单位每年录用的员工的买房压力太大,而这些群体都是百里挑一通过“国考”考进去的,他们承担着国家机器运行的职能,在科研教学第一线,住房公积金对他们的边际效用最高,在二三线城市可完全依靠公积金解决购房问题。如果取消公积金,对中央部委或有些部门来讲就意味着他们录用优秀人才存在较大障碍。

第二,从我国初次收入分配的格局看,保留公积金可提高劳动收入份额。众所周知,在我国初次收入分配格局中,劳动收入份额太低。改革开放以来,劳动收入份额指标发生过波动,从上世纪90年代60%以上,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前下滑到50%以下,后来又有所回升,这10年来有所改善,但比发达国家要平均低15到20个百分点,甚至比有的发展中国家还要低。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2020年5月18日刚刚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再次指出“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

从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角度看,公积金制度本是一件好事。主张取消公积金的观点主要是出于为企业减负的考虑,出发点也是好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重点应该是减税和降低社保费。我国的税收收入主要来自间接税,直接税只占10%左右,长期看,应该逐渐向以直接税税收收入为主,但如果劳动收入份额始终太低,那就始终是一句空话。

第三,从职工的获得感来看,公积金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在缴存公积金时,老百姓从来也没抱怨说基数太高了,比例太高了,他们抱怨的是社保费费率和基数太高了。老百姓和企业社保“逃费”现象非常严重,而公积金几乎没有人和企业对公积金“逃费”!为什么呢?因为公积金的“税收楔子”是“零”,百分之百都成为职工及其家庭的可支配收入,私人属性十分明显。剔除公积金,我国社保缴费的税收楔子高达30.81%,正好等于OECD国家平均值,相比之下,北欧福利国家丹麦的税收楔子才仅是30.99%,仅比我国高出一点点。税收楔子比我们低的发达国家有很多,比如,有日本、澳大利亚、英国、卢森堡、爱尔兰、加拿大、美国、新西兰、以色列、瑞士等。

重要的是,在个人和企业的社保缴费中,企业的缴费税收楔子高达19.22%,个人缴费和个税的税楔分别为6.41%和5.19%,就是说,在税收楔子的结构中,企业的社保缴费占比竟高达62.36%,这么大的税收楔子,与职工利益割裂开来,企业当然可以“名正言顺”地逃费了,职工得不到实惠,没有获得感,当然也愿意“配合”企业逃费了,所以形成职工和企业的“合谋”,全国人民一起“逃”社保费就成为一个潜规则,最终“吃亏”的就是社保制度。这就是缴存公积金比缴纳社保费更受欢迎的主要原因。

第四,公积金的中低收入阶层贷款人占95%,在贫困地区尤其受到欢迎。主张废除公积金的主要理由之一是认为这个制度不公平,穷人补贴了富人。2018年发放的1万亿元的253万笔房贷中,95%的借款人是中低收入者,高收入者只占5%。根据《全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这里的中低收入是指收入低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高收入是指收入高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再看年龄和购买房屋情况40岁以下的借款人占76%,购买144平方米以下的建筑面积占89%,首套占85%。很显然,上述这些数据说明购房者基本都是刚需阶层,公积金制度实实在在的为中低收入群体购房提供了保障和支持。

再用2017年几个典型的贫困地区缴存基数来看看他们对公积金的态度和行为甘肃定西的缴存基数是其社平工资的101%,广西百色市是其社平工资的110%,甘肃张掖的实际缴存基数最高,是其社平工资的113%。这说明,贫困地区职工的缴存基数是非常“实”的,甚至都超过了当地社平工资,因为他们得到了实惠。

第五,缴存职工人数越来越多,尤其私企职工缴存人数占比越来越大。我们再看看“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公平问题。在现实生活中,这一对概念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被视为“体制内”,其他被视为“体制外”。在1.44亿实缴职工中,机关事业单位4452万人,国企2928万人,合计7380万人,这说明,“体制内”的缴存职工数量基本处于“饱和”状态;另一种理解是“体制内”指正规就业部门,“体制外”指非正规就业部门,而正规就业部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基本处于饱和状态下,私企将成为当前和未来参加公积金的主力军,例如,2018年公积金新开户1990万人,其中私企占50%,这说明,在未来的扩大时覆盖面过程中,私企占比逐渐提高。在正规就业群体中,对没有参加公积金的职工来说是不公平的,但覆盖面的扩大需要一个过程,国家在扩大公积金覆盖面方面多次发布文件,需要雇主和雇员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社会保险覆盖面也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例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20年前覆盖人口只有1.36亿,而2019年高达9.67亿。但如果取消了公积金,没有加入的职工和已经加入的职工就都永远失去了机会,只要这个制度存在,机会就存在。

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革建议

2020年3月18日刚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指出“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

笔者认为,这是中央对住房公积金最有权威的最新的定调,态度是十分明晰的,那就是“改革”,而绝不是什么“取消”,我表示完全赞同。既然中央态度依然明朗,要改革,我们就应该先明确公积金存在问题是什么,然后再讨论解决问题的办法是什么,不是什么取不取消的问题,而是改不改革的问题了。公积金存在的问题可能很多,比如,无购房需求的年龄偏大的职工是否有权利退出、在上限之内缴存比例职工个人是否有权利选择,等等。

但是,住房公积金一直以来存在的最大问题有两个一是投资手段单一,收益率太低,例如,2018年增值收益率仅为1.56%;增值收益率太低直接导致的后果是职工缴存款利息太低,仅按1.5%计息。如按市场化投资收益率来算,损失巨大。以2018年结余资金8023亿元为例,假如将其委托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来投资并假定收益率按6%来计算,这一年的利息收入将高达280亿。所以,二十多年下来,利息损失要有几千亿元。对职工个人来讲,1.5%的计息水平远没能跑赢通胀率,贬值风险十分明显,账户缴存资金眼睁睁看着每年在缩水;1.5%的计息水平低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至少10个百分点,造成的“福利损失”每几年就翻一番,在过去的22年里,单位配比缴费几乎相当于“白交”。在过去的22年里,工资增长率加上人口增长率超过14%,这是“生物收益率”,也叫做“内部收益率”,减去1.5%的计息水平,每年的“福利损失”至少要在12%以上,22年下来,职工的福利损失是天文数字。从全社会的角度看,这是巨大的社会福利损失,是社会财富的“转移”。第二个问题是统筹层次太低,贷款率高的地区和低的地区之间不能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使用结余资金,从全社会的角度看,资金管理层次太低和地区割据降低了结余资金的“互助”效率。

鉴于上述分析,公积金制度存在问题,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对公积金存在的问题要尽快解决,不能视而不见,否则就是对缴存职工的不负责任,从某种角度讲,是用价格低廉的优质资产“养肥”了国有银行。既然有学者提出了取消公积金的动议,决策者就应该有紧迫感,抱着对人民利益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尽快行动起来,不要让一个很好的民生制度长期成为一个“软肋”。为割除上述两个主要弊端,笔者提出四个改革思路或说四个改革选项。

第一,在不改变住房公积金中心目前行政事业单位性质的条件下扩容功能和优化结构。这是一个改良方案,是最容易、最便捷的方案,现存体制机制不做任何改变。“改良”的领域包括在投资体制上,可采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的模式,由各省分别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约并商定投资收益率等具体事项,真实投资收益全部作为利息分配给缴存职工。在业务范围上,允许一二线城市公积金中心利用增值收益等资金直接投资持有租赁住房,支持缴存职工通过租赁解决住房问题;在缴存上扩大覆盖面,覆盖城市务工者、甚至自由职业者等人群;在统筹层次上提升到全国统筹,加强各城市间资金互融互通,缴存职工可以异地接续缴存、异地提取使用、贷款;在提取使用上建立新的配贷机制,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加大对租赁住房支持力度;在运行机制上提升效率,简化提取使用手续;在监管上加强依法公开,定期披露信息。

第二,改组成立全国独立法人的政策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公司”。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公司以国家信用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和证券,做大资金池,为老百姓使用住房公积金提供流动性支持和政策性担保;在资金使用上,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公司不直接发放贷款,而是采用为缴存职工提供低息、长期信用担保的方式支持缴存职工基本住房需求,缴存职工在获得公积金管理公司担保后可以选择任何一家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获得贷款。此方式可促进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提升缴存职工获得住房贷款的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公司通过批量收购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资产为其源源不断的提供资金。在房价较高的一二线城市,通过贷款或直接投资方式支持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促进“租购并举”。建立全国统筹机制和全国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平台,实现全国通存通兑和同业拆借;在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上,按照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的方式运行,并接受监管。

第三,改组成立政策性国家住房银行。这是在借鉴发达国家住房储蓄银行模式的基础上,将全国公积金中心改组为全国统一的独立法人金融机构,各省市公积金中心改组为国家住房银行的分支机构,并以国家信用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和发行证券;开展政策性住房储蓄业务,建立差别信贷机制,向中低收入群体提供更优惠的住房金融支持,可异地缴存接续,异地提取使用、贷款;向租赁住房建设发放项目贷款。在运行机制上按照现代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运行,建立激励机制,促进效率提升、风险可控;在监管机制上按照政策性金融的监管机制,住建部负责住房政策规则的制定和监管,央行、银监会负责银行业监管规则的制定和监管。

第四,与企业年金合并,整合为综合公积金制度。考虑到老龄化趋势,遵循全生命周期原则,兼顾城镇居民在住房、养老两方面资金需求,在全国建立统一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兄。按照住房和养老分设两个子账户,住房账户实行“低存低贷”,租赁住房或购买住房的可提取使用住房账户资金,当职工无公积金贷款或无住房消费需求时,住房账户资金转移至养老账户。成立政策性非银行金融机构,统一负责综合公积金资金池的投资运作,发挥目前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的双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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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请问把住房按揭贷款转成经营商业贷款,利率从5.6变成3.8,转了有什么坏处和不一样的地方?

傻子都知道,贷款3.8%的利率比5.6%的利率更划算。而且5.6%的利率是按揭利率——等额本金或者等额本息,真实年利率达到了年化8%左右!——因此很多老板把5.6%的贷款转化为3.8%的贷款。

飞刀做了银行小贷20多年,跟大家说说其中的问题。

1、5.6%是按揭,3.8%是经营贷——性质不一样

按揭是买房的消费性贷款,只要您有还款能力,买房就可以做按揭——注意这里的借款人,身份可以是上班族,打工族,老板等等。

经营贷是经营性贷款——借款人的身份必须是老板,或者股东,法人代表等。——打工仔、上班族是不能办理经营贷的。

注意——有的银行审核松懈,临时入股,就可以办理3.8%的经营贷——一旦政策收紧或者检查,有可能经营贷款立刻收回!

2、提供的材料不同

按揭贷款——提供个人资料,收入证明,流水等材料。

经营贷——除了个人材料,还要提供企业经营材料(营业执照,办公地租约,上下游合同,企业流水等等)

3、房产抵押顺序不同

按揭贷款——抵押物是购买的房子,一手房开发商会承担阶段担保,一般是先放款,后出房本,再办理抵押。二手房交易是,先首付,过户,抵押再放款给卖房的人。

经营贷款——必须是先抵押再放款。

因此购买一手房无法直接做成经营贷。

4、期限不同

按揭一般是20年或者30年还款。

3.8%的经营贷是一年一还款——注意,很多银行都推出了“无还本续贷”——举例:10年期的500万经营贷额度,提款一次500万,一年到期,到期了办手续直接再延期一年,直到10年额度到期为止。

经营贷虽说是可以无还本续贷,但是每年会有简要审核,万一不通过,就必须还款了。

5、用款方式不同

按揭贷款,银行直接放款给开发商或者卖房人。

3.8%的经营贷,放款只能去企业交易对手,如果是真实用于买房,肯定要做假合同,需要对手方配合收款,中间必然有风险。

6、适合5.6%转化为3.8%的情况

本来借款人就是老板,本来就有公司,本来就可以做经营贷。

老板可以把5.6%的贷款还完,再用这个房子去银行抵押做3.8%的经营贷款。

有人问?——万一3.8%的贷款审批不下来咋办?——很简单,可以先让银行审批3.8%利率的经营贷,贷款审批通过后,再还款5.6%的按揭,这就万无一失了。

最后,飞刀在北京的一家银行工作,北京监管对用经营贷去购房管理严格,新购买的房子不能抵押做经营贷。而且会用大数据对比经营贷和购房人信息,比对成功就会追查。

至于3.8%的贷款利率也不是最低的——北京“创业担保贷”2021年的,无抵押物,年利率才2.35%,金额最高300万——政府对小微企业真的大力扶持。

⑻ 住房户均贷款余额

住房户均贷款余额18.9万亿元
2022年末,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2.69万亿元,同比增长3.7%,增速比三季度末高1.5个百分点,比上年末高2.8个百分点。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8.8万亿元,同比增长1.2%,增速比上年末低10个百分点。
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2年四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2022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13.99万亿元,同比增长11.1%;全年人民币贷款增加21.31万亿元,同比多增1.36万亿元。
  其中,房地产贷款增速回落,房地产开发贷款增速提升。数据显示,2022年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53.16万亿元,同比增长1.5%,比上年末增速低6.5个百分点;全年增加7213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3.4%。
  2022年末,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2.69万亿元,同比增长3.7%,增速比三季度末高1.5个百分点,比上年末高2.8个百分点。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8.8万亿元,同比增长1.2%,增速比上年末低10个百分点。
  同时,住户经营性贷款增速继续回升,住户消费贷款增速回落。2022年末,本外币住户贷款余额74.94万亿元,同比增长5.4%,增速比三季度末低1.8个百分点,比上年末低7.1个百分点;全年增加3.83万亿元,同比少增4.09万亿元。
  2022年末,本外币住户经营性贷款余额18.9万亿元,同比增长16.5%,比三季度末高0.4个百分点,比上年末低2.6个百分点;全年增加2.68万亿元,同比多增793亿元。住户消费性贷款(不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7.25万亿元,同比增长4.1%,增速比三季度末低1.3个百分点,比上年末低5.4个百分点;全年增加6755亿元,同比少增7646亿元。2022年二季度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06.35万亿元,同比增长11.2%。
2、上半年,我国GDP为562642亿元。一季度末,中国居民部门杠杆率是62.1%。
从中我们可以得出两点信息:
1、住户贷款在总的贷款占比是35.51%左右。
2、居民杠杆率是居民部门的总负债与GDP的比值。62.1%意味着居民总债务占GDP比重超过60%。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为,居民杠杆率超过65%会影响金融稳定,目前我国的居民杠杆率已经接近甚至有超过了。
居民负债主要是房贷。
央行数据显示,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8.86万亿元,同比增长6.2%,增速比上年末低5.1个百分点。
整体来说这个增速高于GDP增速,但低于以往房贷增速,主要原因:
1、目前居民负债率处于高位,再继续增长的空间有限。
2、楼市比较冷,房价回调,居民买房热情下降。
央行数据还显示:
2022年二季度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53.11万亿元,同比增长4.2%,比上年末增速低3.7个百分点。其中,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2.49万亿元,同比下降0.2%,增速比上年末低1.1个百分点。
房地产贷款包含开发贷和按揭贷。最近一两年,受不时出现的房企流动性危机以及楼市入冬影响,房企从银行获得的资金明显减少。
7月28日的政治局会议提到:要稳定房地产市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压实地方政府责任,保交楼、稳民生。
银保监会也表态:支持地方做好“保交楼”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可以预计,接下来房企融资应该会得到改善,毕竟楼市太重要了,不仅涉及民生,还影响经济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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