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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2023-05-03 16:49:05

㈠ 广元苍溪助学贷款信息

可以的哈。。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来源:苍府办函〔2009〕105号 点击数:50 更新时间:2009年12月22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为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苍溪县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 长:王明贵 副县长副组长:邓才强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肖光健 县教育局局长成 员:何剑明 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喜全 县教育局副局长周荣强 县信用联社主任唐慧相 县教育局计财股副股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局,由周喜全兼任办公室主任,唐慧相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5223869)。 二○○九年七月五日

㈡ 2018年福建生源地助学贷款登录办理指南及还款流程时间说明

2018年福建生源地助学贷款登录办理指南及还款流程时间说明

福建省学生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已接近尾声,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和各经办银行助学贷款工作流程的变更情况,4月26日,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一、改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为提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效率,确保学生更方便、快捷获得贷款。经研究,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从2018年5月起调整为“贷款资格认定”和“贷款合同签订”两个阶段进行。

(一)“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即原来的“预申请”阶段)

将原有的“预申请”阶段调整为“贷款资格认定”阶段。“贷款资格认定”时间为上年9月至当年4月(例如:2019届应届毕业生“贷款资格认定”申请时间为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2018年应届高中、中职毕业生和在校首贷大学生“贷款资格认定”时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学生需登录贷款资格认定系统( http://xszz.fje.gov.cn )在线提交申请,各高中、中职学校和高校要负责审核认定本校学生提交的贷款资格,即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和学生个人基本信息等,确保相关信息(特别是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真实、完整、正确。县级资助中心负责指导各高中或中职学校登录系统完成审核工作,如发现学校未认真进行审核或校级已审核数据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系统内退回,要求学校重新审核。贷款资格认定信息与学生实际信息不一致的,资格认定结论视为无效,学生需要根据补申请办法(详见本通知)重新进行助学贷款申请。贷款资格认定审核的过程性档案资料由学校收集完整后,交由各县级资助中心存档。

各地、各校在进行贷款资格审核工作时要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不给学生和家长添麻烦。对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等国家助学金的受助对象,应当要求其全部提交贷款资格认定申请并由所在学校直接给予确认其贷款资格,无需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其他学生可由学生就读学校根据学生户籍所在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任意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所在学校根据学生日常在校学习生活及家访等考察情况等综合给予认定。

(二)“贷款合同签订”阶段

通过“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审核的高校“准新生”或“准贷款学生”,在该阶段不需要再提供贫困认定证明,只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即可直接进入“贷款合同签订”阶段。学生在“贷款资格认定”阶段选择的经办银行原则上不建议变更,若学生在“贷款合同签订”阶段确需变更经办银行的,应主动告知最终申贷银行。不允许学生在不同银行重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商业助学贷款除外),若发现学生重复贷款的,将视其情况取消贷款资格。
国家开发银行:通过“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审核的学生,只需携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随同共同借款人到县级资助中心进行贷款合同面签。

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已通过“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审核的学生,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和高校确认函(入学报到后提供),就近到各级农商银行或农信社网点签署纸质合同(未满十八周岁的借款学生需由共同借款人陪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8年起“贷款合同签订”流程已完全实现网络化,并实行电子合同制度。已通过“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审核的学生,可直接通过手机下载“华安助学”APP或微信小程序,拍照上传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口本和高校确认函(入学报到后提供),即可在线签订定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等同效力。
(三)补申请办法

对未进行“贷款资格认定”或“贷款资格认定”信息与实际信息不一致的学生,录取后需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证明材料(高中/中职毕业学校或就读高校出具的困难认定证明、学生户籍所在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任意单位出具的证明)等,于7月1日至10月15日至生源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按原有程序进行办理。

二、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和金融知识教育相结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高考后的志愿填报指导或其他不影响学生课业的时段,邀请贷款经办银行及助学贷款承保机构入校宣讲,并提供“一站式”助学贷款受理服务。

三、畅通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绿色通道

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由各经办银行直接转入高校账户,封闭运行,用于支付贷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用。凡正式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入学时可持各经办银行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通过各高校绿色通道直接报到入学。各校不得强制要求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休学或延期入学、签立书面欠款欠费申明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催收或要求学生垫付学费和住宿费。民办高校或高额学费专业就读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先由绿色通道入学再通过学费缓交、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或商业助学贷款等方式支付学费。

各高校要做好助学贷款确认工作、续贷审核和毕业确认工作。省内高校可直接通过各经办银行系统直接进行审核和确认操作,省外高校(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各校可在国家开发银行系统进行审核)需通过纸质材料寄送审核和确认结果。

四、扩大国开行助学贷款受理范围

根据相关要求,学籍所在生源县(区)与国家开发银行福建分行签订县级合作协议后,学生方可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地要尽快与国家开发银行福建分行签订县级合作协议(范本见附件2)。还没有签署合作协议的县(区)资助中心(名单见附件3),要主动向县(区)政府汇报并推动签署县级合作协议,尽快开办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

国家开发银行福建分行联系人:
王然,联系电话:0591-88569236

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联系人:
庄燕武,联系电话:0591-8632071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联系人:
林浩,联系电话:0591-83373328

华安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吴晓真,联系电话:0591-87761766/87331025

点击 下载相关附件

各设区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情况通报


国家开发银行县级合作协议(范本)


还未签订国开行县级合作协议的县(区)名单

㈢ 2021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申请首贷、续贷流程一览

2021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开展,想要办理贷款的大学生一定要对申请流程有所了解,并把所需要的资料准备齐全。2021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申请?生源地贷款有首贷、续贷两种,办理流程有所区别,一起来看看。

2021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申请?
一、生源地首贷申请流程:
生源地贷款首贷是需要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的,不支持远程续贷,流程如下:
1、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按提示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2、在线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打印出来,由贷款学生签字。
3、贷款学生和共同贷款人携带贷款申请表、双方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去当地县级资助中心提交申请,通过审核后当场签订贷款合同,获取贷款回执单。
4、学生拿着贷款回执单到学校提供给学校资助中心老师录入系统。
5、国家开发银行统一审核后,会按回执单金额把贷款发放到合同上指定支付宝账号。
二、生源地续贷申请流程
生源地续贷可以现场办理,要是县级资助中心开通续贷远程办理业务也支持远程办理,不同办理渠道流程不同。
1、现场办理
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按提示在线填写贷款信息和续贷声明提交,等老师审核通过后把贷款申请表导出来,由学生或者共同贷款人带上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到户籍地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然后回到学校把回执单交给高校老师录入系统。
2、远程办理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填写贷款申请和续贷声明,选择网上办理,使用支付宝APP扫描二维码完成身份认证,提交申请,等待县级资助中心老师审核,通过后把回执单交给高校老师录入系统。
以上即是“2021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申请”的相关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㈣ 河南助学贷款申请条件流程,河南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登录

为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6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面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5〕79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财教〔2017〕12号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关于印发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的通知》(教助中心〔2016〕175号)要求,现就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变更材料报送工作

存在法人信息变更的市、县、区,需填写资助中心法人信息变更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其它变更材料(一式两份)于6月15日前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变更材料包括:1.县级资助中心法人代表的任命文件复印件;2.县级资助中心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3.县级资助中心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4.公章印模和法人签字章印模(原件)。

新增工作人员或者工作人员有变化的市、县、区需填写资助中心工作人员信息变更表(附件2),于6月1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资助中心公章)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贷前准备工作

(一)开展贷款预申请工作

为提高贷款资格认定的准确性,减轻贷款办理期间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认定申请贷款学生资格的工作压力,我省全面开展高中预申请工作。

1、预申请范围

高中预申请的范围为高中阶段享受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的应届毕业生和中职对口升学毕业班建档立卡学生,其中对享受免学费政策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职对口升学毕业班建档立卡学生要实现全覆盖。各市、县要加强预申请学生资格的审查,预申请学生的比例占当年毕业生的比例与市县普通高中学生当年享受助学金的比例相当。

2、预申请工作流程

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利用2017年普通高中、中职对口升学、春季学期免学费、助学金等信息,组织所属学校填写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名单(附件3),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所属高中的数据后在5月15日之前将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上报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所属县(市、区)和所属高中的数据后在5月25日之前将电子版(加盖电子签章)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留存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备查。省重点扩权县(市)随所在省辖市报送,省直管县(市)单独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所属高中数据后,在6月20日之前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中预申请名单导入预申请系统。

(二)需求摸底和贷款额度上报

各县级资助中心要根据当地历年被高校录取学生情况结合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情况和高中预申请情况,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需求摸底工作,科学预测当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

各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范围要经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同意。6月15日由省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计上报所辖县(市、区)的《2017-2018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预测表》(附件4)。省重点扩权县(市)随所在省辖市报送,省直管县(市)单独报送。

(三)领取贷款合同、档案盒

7月上旬,请各省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办人持有效身份证和《河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空白借款合同出入库单》(附件5)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档案盒。

(四)完成乡镇街道和高中信息录入

为进一步便于县资助中心管理,助学贷款系统中增加了乡镇街道和高中信息管理功能,部分县资助中心在系统中录入了乡镇街道和高中信息,请各县级资助中心继续做好数据维护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相关数据录入。

(五)高校收费账户信息维护工作

高校要在每年6月30日前完成收费账户的确认工作。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办人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使用高校账户维护模块,选择新增或修改高校账户信息。

(六)做好合同电子化试点前期准备工作

今年我省将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电子化试点工作,各市、县(市、区)要做好材料收集和设备采购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每个单位都具备开展合同电子化试点的条件。对于设备采购、业务培训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宣传咨询工作

各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加大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申办流程、还款要求和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条幅、宣传栏、海报、展板、宣传片、宣传彩页以及微信、电视、网络、广播、报纸等多种途径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要设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热线电话,保证在工作时间保持畅通,有专人值守。各市、县、区要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里更新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

四、贷款申请受理及发放

(一)贷款申请的受理以及合同的签订

各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从7月1日起组织辅导学生访问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填报贷款申请信息。若借款学生续贷声明填写不规范,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指导学生修改完善续贷声明,并对学生重新提交的续贷声明进行现场审核。7月15日起组织借款学生携带所需提供材料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审查及合同签订事宜。各省辖市要加强对所属县(市、区)的业务指导,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随机检查各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开展情况。

(二)收集录入合同回执、整理上报贷款材料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要求,学生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高校要录入回执,对于不及时录入回执的高校,各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及时主动进行协调,对于10月10日仍不能录入回执的学生将予以谢绝贷款。各市、县、区要认真整理合同档案材料,制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并将申请材料和档案材料在10月15日之前逐级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在生源地贷款系统内提交)。10月20日至31日,省资助中心将会同国家开发银行抽调人员组织召开合同审查会,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和档案材料,予以退回补充材料或谢绝。

(三)风险补偿金及贴息的资金划拨

省级财政应承担的贴息,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市级财政应承担的贴息,由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各省辖市于当年12月15日前将贴息足额划拨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定账户,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当年12月20日前将省、省辖市应承担的贴息划拨至经办银行。

省财政负担的风险补偿金,由省财政下达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直接拨付经办银行;市级和县级财政部门负担的风险补偿金,由财政部门下达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于当年5月15日前逐级划拨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财政直管县直接划拨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于当年6月30日前统一拨付至经办银行。

账户名: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账号:410101010100005005

开户行:中原银行郑州金水路支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借款学生贷款资格审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困难学生资格的审核和认定工作,要参照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办法认定贷款学生资格,首贷学生占当年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比例应与本地当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比例相当;不得将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

从2017年开始,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对本专科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研究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助学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据实综合确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三)认真做好受理工作

各省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督促所属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请工作中应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制订、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对于办事大厅面积狭小、楼层较高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及早采取措施,合理调度安排工作,按照“早入学、先办理”的原则,在7月12日至8月10日期间主要受理在校大学生贷款申请,8月10日至9月20日主要受理新生贷款申请。组织学生分批办理,妥善安排受理进度,错峰处理,避免学生和家长过度集中,防止突发事件发生,要做好不符合贷款条件学生和家长的解释工作,保证贷款工作平稳开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媒体报导的处理工作。

贷款工作启动前,各省辖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要组成监督检查组,对所辖县(市、区)贷款政策宣传情况、人员、办公场所、办公设备配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措施及时到位。 贷款办理高峰期,各市、县资助中心主任要坚守工作岗位,并安排专人对本地区贷款工作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每天浏览省内有较大影响的新闻媒体及网络,如发现有关本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方面的报道,在第一时间快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建立工作周报制度

7月13日-9月20日,各市、县、区每周一要报送上周工作简报(附件6),简报内容主要包括:各县区业务进展情况、好的建议和做法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将对好的做法予以推广,对出现的问题,将集中解答并统一操作口径。

(六)建立工作联系机制

请各市县于6月15日之前,填写《市、县两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人员名单》(附件7,excel格式)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高校于6月15日之前,填写《河南省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员名单》(附件8,excel格式)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各市县、高校要及时加入河南省助学贷款工作QQ群(52873665)。

(七)加强贷后管理工作

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工作,6月底之前,提醒毕业学生办理毕业确认、就学信息变更、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提醒本年需要自付利息的学生按时支付利息;要高度重视对学生追踪联络、还款通知和逾期催收工作;对逾期未还款的学生,发挥多方力量联络学生或家长,督促其及时偿还本息。省教育厅将建立回收数据通报机制,通报当年本息回收情况。

(八)推动建立多级联动的风险防控机制

各市、县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的管理职能,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建立“县政府—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县级资助中心—高中—乡镇中心校”多级协同管理体系,借助基层政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力量提高工作效率,加大风险防控力度。

(九)高校要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要继续做好诚信宣传教育工作。高校要通过召开报告会、讲座、座谈会以及组织大型专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诚信教育。既要注重金融知识宣传,又要加强自立自强教育,不断提高大学生的责任意识、感恩意识、守信意识、自强成才意识,帮助学生树立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思想道德观念。

二是要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工作。各高校要于6月30日之前,完成高校行政区域、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维护工作,录入并维护本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化,高校应及时与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联系,说明情况并更正信息。

三是组织做好在校生的续贷工作。高校要组织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需求的学生,每年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同时在暑期离校前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四是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回执录入工作。高校经办人要登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回执录入模块,录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回执。若借款学生的学号、院系和专业有误,高校经办人可以在录入回执的过程中直接修改。

五是做好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退费工作。部分高校要求学生提前将学费和住宿费存入高校指定账户,对已缴纳学费且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高校要在学费和住宿费划拨至高校账户60个工作日内,将学生已缴纳的学费返还到学生手中。

六是做好学籍异动学生的信息变更工作。高校要将借款学生升学、休学、转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死亡以及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等学籍异动情况及时告知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提醒借款学生或者共同借款人及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合同变更。

七是组织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借款学生毕业前,各高校要组织、督促学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各高校应确保每一名借款学生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并加强抽查审核,提高毕业确认信息准确率。

各高校要在做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同时,按上述要求切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各项工作,省教育厅将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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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总结5篇

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总结篇1

为准确掌握我区20xx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确保自治区、市、区为民办实事教育惠民工程学生资助项目的顺利完成,推动“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工作以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按照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抽查的通知》(来教资助〔20xx〕14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开展了20xx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经过认真细致地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秋季学期,我区共有454所学校符合资助条件,其中幼儿园379所,义教学校75所。截止目前,20xx年秋季学期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578.9875万元,资助学生31571人,其中建袭如档立卡户受助学生为12709人,资助金额523.69375万元。下拨学前免保教费资助经费190.23万元,受助人数2455人。

二、主要工作措施

1、认真开展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按自治区教育厅和市教育体育局的统一部署,将5月上旬印制好的宣传资料(宣传单和海报)分发到各学校给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各学校通过班会、集会、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入户解读等多种方式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在20xx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召开各学校资助办主任会议,布置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宣传秋季学期资助政策与以往的不同点,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

2、结合我区学校实际,把我区所有在校学生身份信息做了大数据的比对,完成了全区在校学生的身份类型认定。

3、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1)要求各学校按上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2)成立由分管副书记兰汉周为组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检查组,对各乡(镇)中学、中心校、区直各学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集中交叉检查与实地检查结合,提高检查覆盖面,完善相关档案材料与核查材料的真实性。

4、学校成立了资助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具体实施该项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

5、学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关于学生资助的政策及文件精神,明确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补助范围,在此基础上做好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评定工作。

按规定进行班级民主评议→校级评审小组评审→学校领导小组审核程序组织评审,并将拟定资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及学生家庭所在乡镇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受资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定。

6、学校严格按照下达的资助资金,按时将资金发放到位,确保专款专用,并把政策落实情况上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7、建立信息告知制度。补助资金通过银行发放到学生银行卡后,在学校公告栏内将发放金额、发放时间信息张贴告知受助学生,同时学校给受助学生发放告知家长回执单,由学生带回给家长签字确认已知情况带回学校存档。

三、工作成效

1、重视和加强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建设。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认真按照学生资助工作有关文件要求成立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班级评议小组,配备专、兼职人员,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出台本校的学生资助实施办法,明确了职责分工。

2、资助档案管理规范。资助对象申请表填写完整、档案资料装订整理装盒,学校均认真按评审程序要求开展工作。所有学校都有班级评议记录,拍弯启学校有校级评审记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汇总,档案资料整理比较规范。

3、、核查到位,精准扶贫。为了学生资助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部分学校在受助对象的认定方面,工作做得细致,发表到班级进行调查摸底,宣讲政策到位,召开了班主任会议、全校师生会议和学生家长会议,有助于排查工作,提高扶贫精准度。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新增的部分民办幼儿园无法及时办理对公账户,致使免保教费资金无法按时拨付。

2、目前的资助政策不够完善,致使不在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农村建档闹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不能享受免保教费资助政策。

3、受助学生认定难。上级不允许申请资助的学生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佐证材料,而是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校通过信息比对核查和调查了解的方式确定受助学生,给开展资助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由于信息比对数据更新不及时,有错资助和漏资助现象。入户调查了解给学校老师的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和不便。

4、广西学生资助精准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需要录入的信息量过大,除了要录入受助学生信息外,还要录入全区所有学生信息,而且这两个系统问题多,常常难以登录。

五、整改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让学生、家长充分了解资助政策,重点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的资助政策宣传。一是建立给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家长一封信制度,确保学生家长了解相关资助政策、申请补助所需材料及学生在校期间获得资助的情况。二是认真落实“两节课”制度。各学校在新生入学时给学生上一节资助政策宣传课,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得到有效资助;在期末结束放假时上一节资助政策宣传课,让学生回家给家长讲清楚资助政策。使广大家长知晓教育资助政策,支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资助工作。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后顾之忧。

2、不定期对有资助项目的学校进行材料检查,督促学校按规定的归档要求把材料装订成册,同时要求每个学校对建档立卡学生的申请材料单独列放,做好目录并装订成册保存。

六、工作建议

在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全部免除保教费,按免除保教费标准将资金打如家长账户,方便资助工作的开展。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放心、家长满意。

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总结篇2

一、基本情况

自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以来,我校切实做到及时、全额将经费发放到每一位受助学生手中,无一遗漏。困难寄宿生资助情况:__年班级数为11个,学生人数为307人,资助困难寄宿生6人,每人___元,计____元。每次资助经费全额打到学生家长的账户中,由学生家长全额领回。

二、主要做法

(一)宣传政策,摸排情况

为掌握贫困学生资助的第一手情况,学校要求班主任老师在接任新的班级后,在一周内通过班会、调查、家访等形式,摸清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填写贫困学生调查表,并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提出资助建议,上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全校待资助学生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资助意见并审核,最后将资助名单上报镇、县相关机构。为使有限的资助资金发放到最需要资助的学生手中,我们通过办专栏、写标语,发传单等形式对贫困生资助政策及工作流程情况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贫困学生、家长、社会全方位了解资助政策,熟悉资助申报程序,即家长提出申请、教师调查走访、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名册上报、资金发放、后期监管,从而营造了全社会关注贫困生资助、关心贫困学生成长、学习的良好氛围。

(二)领会精神,落实制度 认真学习并坚决落实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范建立相关档案。

2、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学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资助流程,为资助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使我校的助学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学校在认真研究国家有关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精神基础上,制定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并认真做好学生资助计划、学生资助工作总结、经常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自查。

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总结篇3

我校是一所山区小学,有部分家境贫困的学生,一直以来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在县教育局、当地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们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求真求实,探索创新,使该项工作得以有条不紊地持续深入推进,使贫困学生能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党和国家惠农惠学之政得到了衷心拥戴。现将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健全组织

当前,随着社会发展不均衡,单亲家庭、留守儿童的增多,学生的生活条件相差很大,贫困学生依然存在。我们思想上高度重视,一致认为,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是帮助贫困家庭学生解决实际困难,使其健康快乐成长的重要惠民之举,作为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按照上级要求和便于工作的有效开展,随即成立了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专人具体负责组织落实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调查、评审、公示、报批、发放、监管。

二、广泛宣传,全面摸排

为使资助贫困生工作家喻户晓,我们通过学校宣传橱窗、开学时班主任向家长告知及学校集会等形式对贫困生资助政策及工作流程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广泛深入宣传,让广大贫困学生、家长社会全方位了解惠学政策,熟悉贫困生资助申报程序。为掌握贫困学生资助的第一手情况材料,学校要求班主任老师在接任新的班级后,要在一周内通过班会、调查、家访等形式,并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提出资助建议,上报少先队和总务处。

三、公平公正,阳光透明

确定人员后在校务公示栏进行公示,使整过资助工作的核心关键环节落到了实处,有效地防范了投诉、上访。

四、落实责任,出错必究

在贫困生资助工作中,村委会、学生家长对基本情况的真实负责。学校对漏报、少报负责,发现一处,及时纠正,对不合规定的,坚持一查到底,一追到底。因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的工作要求运作,家长与社会反响良好。

五、专款专用,感恩成长

为使资助款项无截留无挪用,专款用在刀刃上,学校严把资金管理关,要求班主任协管到位,叮嘱监护人接管到位,节源长流,保证学生安心生活学习。引导受助学生记住党恩,学会感恩,并把感恩的心转化成学习成长的动力。

在贫困生资助工作中,我们还积极倡导师生及所能及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争取社会各界的捐助。总之,全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得到了好的落实,达到了预期效果。

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总结篇4

学校严格执行省市资助学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学校高度重视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把专项资金用在贫困学生和优秀学生身上,让受助学生既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又激励自己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制定助学方案

我校高度重视资助工作,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其他副校级领导任组员。首先制定了桦甸一中资助学生工作方案,各班按班级人数分配指标,既要照顾到家庭困难,又要考虑学习和平时表现等情况,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把助学款真正用到刀刃上,让受助的学生学习有劲头,没受助的也心服口服。为了便于学生了解情况,公开助学方案,学校把制定的资助学生工作方案上传到校园网上,让学生随时查询,同时公开学校助学邮箱,学生如有情况反映,可往邮箱里发信息留言进行说明,派专人每天查看2次邮箱,把情况直接提供给校长。

二、调查摸底,确定受助对象

为了能使每一个困难家庭学生都能得到资助,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同时又激励自己努力学习完成学业,我校班主任对班级每个学生都采取多种途径进行调查摸底,通过家访、调查、询问、座谈等形式进行摸底。各班级上报贫困学生名单前,由本班学生进行讨论和不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反映情况,无异议再上报到学校。上报到学校后,学校领导小组再进行逐一核实,做到不看人情,不不徇私情。

三、张榜公示,公开评选结果。

受助学生确定后,为了将此项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对受助学生名单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张榜公示,并公示举报电话、信箱,主动接受师生及社会的监督,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举报信息。

四、建立档案,跟踪学习成绩

所有受助学生填写了家庭情况调查表,并由学生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村委会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严格复查,通过走访、家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并且根据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分配受助等次,同时,将贫困家庭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家庭情况,学校汇总输入微机,建立贫困家庭学生学习档案,对贫困家庭学生进行学习跟踪管理,让受助学生学习成绩稳步提高,如果受助学生出现学习滑坡现象,班主任要跟踪管理,及时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确保贫困生学习不掉队。

五、加强疏导、优化学生心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一特殊学生群体,很容易产生自卑心理,甚至诱发心理障碍。因此,在解决他们的经济困难的同时,也要密切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做好他们的思想教育工作,经济帮困只是解决学习费用的问题,精神解困才是最终的目的。学校重视了教育经济困难学生要树立自尊、自强、自信、自立的意识,自觉克服自卑心理;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注重经济困难学生挫折教育;教育他们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教育他们树立诚实守信思想;加强关爱教育,感恩教育。培养他们良好的思想情操,善良的人性,高尚的道德品质;教育他们养成关爱弱者,助人为乐的品质,提倡勤俭节约,花钱不大手大脚等。

六、学校减免,资助群体扩大

学校为了切实解决贫困学生学习问题,不让因家庭经济困难问题影响学生求学,每年从学杂费、书本费、住宿费、伙食费、行李备品费等方面对贫困学生进行减免,每年减免各种费用多达60万元。

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总结篇5

为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顺利实施,使贫困生资助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运作,阿左旗党委、政府根据中央财政部、教育部及自治区政府的要求,于20xx年7月正式组建成立了阿左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牵头管理和具体落实学生资助工作的各项事务。阿左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在旗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阿左旗教体局的正确领导下,克服办公场地狭孝无办公经费、受助对象多、工作量大等困难,认真完成各项资助业务,积极协调争取,改善办公环境,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各方面工作取得初步成绩:

一、组织政治学习,强化业务培训

为提升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形势、政策及上级要求,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不仅学习了国家有关助学政策以及阿盟、阿左旗相关政策要求,还认真撰写学习笔记百余篇,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为贯彻落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建立良性的生源地助学贷款运作体系,今年5月,两名工作人员赴呼市参加了全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工作培训会议;8月,一名工作人员赴临河参加了西部区学生资助中心经办人培训,为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6月3日,三名工作人员参加了盟资助中心举办的“中职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和中彩专项助学项目”培训。多元化的学习培训活动,真正将学习引向制度化、规范化、自觉化,通过学习提高了中心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

二、规范机构设置,落实各项职责

为规范中心内部管理,推进效能型机关建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业务需要,设置机构,分工负责,争取事事责任到人。设立业务部、财务部、办公室三个部门。业务部又分成助学贷款业务、中学助学金监管业务、政府社会捐助业务及关工委业务四个业务组。将主要业务责任到人,具体落实,特别对业务档案建设等提出要求。

明确了各部门、各组的职能职责。详细制定了业务组的基本工作方式和相关要求。对主要业务内容、信息撰写报送、宣传活动策划组织、档案建设、各级各类迎检工作都明确了责任人。目前各组都能自负其责。

三、完善内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

为了塑造单位形象,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初步制订了内部考勤制度和干部年度考核制度,目前这两项制度正在讨论修订过程中。同时建立了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和例会制度。要求员工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并通过例会制度定期进行各项业务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交流,以达到互通有无、沟通协调的目的。

四、改善办公环境,创造办公条件

为了改善办公环境和条件,中心领导积极呼吁争取办公场所,得到局领导大力支持,于11月中旬办公场所问题得到解决。同时经过积极努力,获得政府批示的五万余元经费,购置了办公桌椅,部分电脑、打、复印机等,初步解决了因办公设备严重短缺造成的工作极为不便等问题。因没有预算,今年尚未核拨任何办公经费,造成了单位运转极为困难,这一点也得到教体局的鼎力相助。

五、加强监管、规范落实,认真完成各类资助管理业务

1、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情况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今年首次在我旗开展,阿左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经办具体工作。8月初至10月底,经过近三个月紧张、有序的工作,资助中心与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合作,为我旗331名大学生办理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贷款金额共计193.89万元,这种有偿资助形式切实缓解了一大批困难家庭学生上大学的经济压力。

(2)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及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的要求,并经过积极协调和争取,今年10月我中心与国家开发银行、阿左旗政府签订了三方合作协议,对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3)为了获得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支持和配合,我们积极申请,于今年10月19日,阿左旗旗委、政府成立了“阿左旗贫困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旗委、政府领导及相关各大局、苏木镇、街道办一把手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和成员,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同时下设办公室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开展具体业务。

由此,阿左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从健全组织管理机构、落实办公场所、经办人员责任到人等环节均得到保障。今年的贷款业务经过初步试水,运行顺利,效果良好,同时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来年的工作奠定了很好的基矗

2、中职助学金、免学费政策落实的监管工作

为了保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以及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得以贯彻落实,我资助管理中心委派专人负责监督、检查、调研和整改,以保证职业学校和高中的.孩子们能够及时地享受到国家的助学政策。

(1)于今年10月10日,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助学金发放领导小组,由教体局领导亲自担任组长,对中学阶段助学金发放工作进行监管,确保助学金按政策及时、足额发放。

(2)我中心对阿左旗辖区内各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各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的落实情况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调研、摸底和监管。今年,全旗共资助中职生2287人,发放资金157.32万元,所有资金从银行直达中职学生在信用合作联社开设的个人帐户,堵塞了资金流转中的漏洞,顺利地通过了阿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的检查验收,受到一致好评。

3、政府及各类社会捐助工作的管理

(1)20xx年政府资助工作圆满完成

为了使更多的贫困大学生感受到来自政府的温暖,进过积极争取,阿左旗财政局今年又核拨专项资金20.9万元,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资助中心通过学生自行申请、学校评议上报、深入社区入户调查、摸底,受助学生名单公示等环节,确定了79名贫困大学生为最终受助对象。10月21日资助中心积极筹备组织了20xx年度贫困大学生政府资助金发放活动。政府旗长、副旗长及财政局、教体局等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了此次发放仪式。仪式上,79名大学生受到现场资助,本科生40名,每人3000元,专科生39名,每人2000元,共发放资助款19.8万元。在教体局相关领导的支持帮助下和资助中心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今年政府资助金发放任务。

(2)各类社会捐助工作有序进行

为了使各类无偿的社会捐助更好地起到帮助贫困大学生的作用,我中心还负责提供多名家庭困难学生信息,承办各类社会捐助工作:例如:阿左旗方大村镇银行资助我旗贫困大学生8人,资助金额2.72万元;see生态协会资助我旗贫困大学生18人,高中生20人,初中生39人,共计77人,资助金额共计8.96万元;中国福彩“草原情”项目资助我旗贫困大学生7名,资助金额1.4万元;广东企业家“草原爱心”捐助项目今年资助我旗中小学生52人次,资助金额共计4.88万元;阿左旗红十字会资助我旗贫困大学生26人,资助金额共计5.2万元;阿左旗总工会“金秋助学”项目资助贫困大学生77人,资助金额共计14.9万元。

至此,通过阿左旗旗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的通力合作,并在阿左旗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仅20xx年度,我旗就有657名贫困学生受到资助,资助金额高达251.75万元。

六、积极上报信息,撰写经验总结材料

资助中心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积极上报有价值的工作信息,不断提高报送数量和质量,全面、真实、及时地宣传和展示了资助工作的成绩和经验,为社会各界了解学生资助工作动态提供了丰富资料。其中多条信息被阿拉善日报、电视台、阿左旗教育局网站等采用。

年底,我中心对今年的工作做出了全面总结。同时应阿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针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总结,撰写了经验总结材料报送盟中心。

七、创新教育形式,发挥关工委工作职能

一年来,阿左旗教育系统关工委根据我旗各校家长学校工作的具体情况做了一些工作。目前,关工委业务组已申请成立家长学校实验区,并确立实验区课题研究项目,以阿左旗实验二小为实验基地,以《构建家校教育协调发展的实践研究》为题,向科技局提出立项申请;

充分利用建盟xx周年大庆这个有利时机,适时地对青少年进行爱祖国、爱家乡、爱学校的教育活动,5月初各学校开展了“热爱阿拉善”征文活动,有10所学校200多名学生参加了此项活动,经过我们汇总审核后,筛选40篇优秀作文上报了盟教体局。

为进一步做好年终教育系统关工委各项工作,及时下发了《阿左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年终关工委各项工作的通知》,向各中小学发放了《民族宗教问题知识问答》手册,请各学校安排相关教师,结合思品及校本课程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此项工作为“中华魂”主题读书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为总结经验,提高认识,请各校报送了20xx年度家长学校的 工作计划 和工作总结,对本年度各校家长学校的开班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根据上级关工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各中小学按要求数量征订了《关心下一代》杂志,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征订任务。

八、严格财务制度,做好财务管理

今年,我中心对各项资助款严格管理,坚持严谨、公开的原则,保证专款专用,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切实做好各项资助款的发放工作。

九、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首次开展,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同时还需要积极策划、统筹安排,提升办事效率。

2、现代助学工作全部网络运行,专业性很强,建议上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加大培训力度,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同时希望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从经费方面予以大力支持,以保证学习培训工作正常开展。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帮扶缺乏统筹机制,各部门应积极主动协调配合,理顺关系,建立起长效机制,做到严格贷款对象和操作程序,严密审批,以保证更多的真正贫困的学生受到资助。

十、下年度工作思路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上级教育部门的指导下,不断总结经验,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认真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让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都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1、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工作,做好20xx年度贷款后续业务,开展2011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2、建立贫困生信息库。制定方案,报请盟中心审核通过,即开始实施。逐步完善资助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加强资助资金的管理和发放。

3、继续争取业务经费。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员工培训力度,提高工作绩效。

4、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考勤、考核制度

5、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贫困生认定、贫困生档案的建立与更新、资助工作的有效监督和感恩教育,使贫困生全面健康成长。

6、积极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旗委政府安排的学生资助工作。

㈥ 巨野县全面启动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计划

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入学,巨野县教育资助中心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缓派,招募30余名志愿者开展全方位服务,为家庭困难学生求学圆梦提供坚实后盾,为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提供有力支撑。

据悉,5月以来,巨野县教育资助中心先后组织高中(含中职)通过微信群、张贴宣传展板和报纸、发放资助政策宣传资料等方式,扩大学生对国家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知晓率;陆续开展生源地信用贷款摸底,即贷款预申请,推出生源地信用贷款制度。7月19日,在实验小学报告厅对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大家认真学习了信用助学贷款的贷前、贷中、贷后流程,操作熟练,进一步提高了助学贷款的受理效率。

巨野县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于7月20日至9月12日集中办理,每年进行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目前拆哪返生源地信用贷款的标准是本科或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国家支付。巨野县学生需持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巨野县教育助学贷款中心办理首次贷款或信息变更。建议同学们选择网上申请续贷。

真心奉献,惠民生。2021年,巨野县教育助学中心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5200多万元,惠及6100名贫困学生。2023年,我们将继续强化使命,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助学贷款业务再上新台阶,旅饥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谱写助学贷款业务发展的新篇章。

相关问答:国家开发银行的 生源地贷款,其中个人信息变更中的变更原因 如何填写

晕,你的信息变更就说信息变更就可以了,最简单的就是“变更”两个字,详细一些的可以说“电话号码换号了”“地址发生改变了”之类的,也没有谁去看你变更原因的。

㈦ 2019年学校教育扶贫调研报告和实施方案总结

学校教育扶贫调研报告【一】

百色市位于广西西部,北与贵州接壤,西与云南毗邻,东与南宁相连,南与越南交界,全市辖12个县(区)135个乡(镇、街道),总面积3.63万平方公里,山区占总面积的95.4%,总人口400多万人,是一个集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大石山区、贫困地区、水库移民区“六位一体”的特殊区域。百色是全国14个连片特困地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之一,有9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2个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区)、506个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重点村,贫困问题涉及广、程度深、人数多,扶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目前仍有贫困人口102.4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25.5%,占全区贫困人口的16.3%。贫困人口中:居住在石漠化大石山区的,约占65%;特少数民族聚集区的,约占10%;交通不便、边远山区的,约占15%;边境一线的,约占10%。在全市3223所各级各类学校(含区直及高校)约80.7万在校生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校生就有14多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17.3%,比重相当大,教育扶贫成为百色扶贫工作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百色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此,百色市委、市人民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教育扶贫工作,以落实教育惠民政策、提升资助保障水平、提高资助覆盖面为重点,以探索创办职业教育扶贫班为突破口,以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为基础,全面推进教育扶贫,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十二五”期间百色市教育扶贫工作汇报如下:

一、“十二五”期间,百色市教育扶贫取得的成效

(一)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为落实好国家贫困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依据相关政策,百色市及所辖12个县(区)均设有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人员编制和经费、办公场地、必要的工作条件等得到有效落实,初步实现职业化和专业化。构建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贫困学生资助项目包括:学前教育入园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普通高中免学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大学贫困新生上大学路费补助、高校本专科生助学金、高等学校生源地助学贷款和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就业助学贷款代偿等,资助所需资金绝大部分由中央和自治区下达,市、县(区)按一定比例配套资金。此外,百色市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贫困学生的帮扶工作,于2013年成立百色市教育基金会,募集善款物资积极开展学生资助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贫困学生资助资金全面有效落实。2011-,百色市共筹集中央、自治区、市、县(区)各类教育资助资金17.1亿元,受益学生约208.3万人次。此外,2011-共筹集社会资金2096.15万元,用于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和资助贫困学生,其中资助贫困学生超过1万人次;截至8月,全市已有8.2万多人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累计发放各项教育资助项目正在按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三)实施职业教育扶贫计划成效显著。在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百色市职业教育“9+3”工程经验的基础上,“十二五”以来,百色市着眼教育精准扶贫,突出抓好贫困县贫困户的重点扶持,重点办好一系列职业教育扶贫实验班、特色班,面向大石山区、边境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贫困家庭的初中毕业生招生,免费接收职业教育的学生,并推荐就业。创办了“506职业教育扶贫班”、“百川励志班”、“广西扶贫巾帼励志班”、“广西扶贫男儿自强班”、“隆林助学励志班”、“成美巾帼励志班”、“东盟民俗体育运动马术班”等十二种类型职业教育扶贫助学班。扶贫助学班的学生每年在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再享受每人每年2100元-5000元不等的生活费补助,保障接受全程免费职业教育,学到一技之长,走出大山就业创业,努力实现“上学一人,就业一个,脱贫一家”的目的。全市共有6050名学生通过百色市实施的职业教育扶贫班接受了职业教育。目前,部分学生已毕业并找到满意工作,或走向顶岗实习岗位。

(四)薄弱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2011年以来,在中央、自治区的大力支持下,百色市组织实施了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等10多个大类的教育专项工程,涉及12个县(区)近2000所学校,中央和自治区下达教育项目工程资金达16.8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2亿元,自治区资金4.8亿元,加上地方投入资金20多亿元,有力地推动我市贫困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五)多方筹措资金举办形式多样的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培训。2011-,全市约95万人次参加各级各类短期培训,如创业培训、边民培训、库区移民和失地农民职业培训、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等,投入经费约1.6亿元。大大提高了劳动者的工作技能和创业激情。

二、百色市教育扶贫工作的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强化管理,推动学生资助工作常态化。

1.建立贫困生档案。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县(区)中小学校困难家庭学生的状况,切实做到“应扶尽扶”,百色市统一要求对贫困学生建档立卡。要求学校收集贫困生信息档案,并明确规定,对所有享受补助的贫困学生都必须是从已经建立了贫困学生档案的数据库中筛选评定,且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贫困学生。目前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校生共计140297人。

2.制定健全管理细则。根据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百色市相应制定了各项学生资助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资助资金发放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确保全市学生资助工作规范、科学、有序地开展。

3.严格资助工作程序。一是做好政策宣传。利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加大对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各级各类学校对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补助标准、办理程序、享受对象的条件以及相关要求,通过教职工会议、全校学生大会、班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每一位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都吃透相关政策和有关规定,确保资助工作的“阳光”操作。二是组织好学生申请。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附上由村民委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或其它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原因的证时材料。三是把关好拟资助对象的评定。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校(或幼儿园)领导、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评审小组,按照资助条件对提出申请补助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四是做好公示。将初拟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宣传栏和学校大门外显眼处进行7天的张榜公示,同时拍照存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将公示结果情况书面上报教育部门资助管理中心备案。五是办好签领手续。助学金的发放登记表要求有学生和家长签字并捺手印,各栏目信息特别是学生姓名和金额不允许有涂改现象,一有涂改视为无效。经银行代发的助学金,学校要将银行代发清单收集存档、上报。六是做好材料归档。按要求收集学生资助的档案资料,确保学生资助档案资料完整、有效,同时归档科学规范。

4.加强督导检查工作。为了确保惠民政策不走样,资助工作落到实处在各县(区)、学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全市每年均组织两次以上学生资助工作专项督查,确保资助资金花在点子处,用在刀刃上。

(二)创新职教扶贫新思路促进教育精准扶贫。

“十二五”以来,根据百色的实际,在认真考察多年来劳务输出扶贫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以促进贫困人口适应工业化城镇化为新视角,把教育扶贫和精准扶贫结合起来,通过促进每个贫困家庭一人接受职业教育稳定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这一形式,以开办各种“实验班”为载体,走发展职业教育解决贫困问题的新路子,使教育扶贫上升到精准扶贫的高度。

1.突出贫困县贫困户的重点扶持抓好各类培训。针对全市506个特困村开办扶贫实验班,举办了“506职业教育扶贫班”,与广东百川慈善基金会共同举办国家教育扶贫试点项目“百川励志班”,每年招收全市大石山区、边境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1000名免费接受中职教育,并推荐就业。同时,针对贫困地区女童接受教育难的实际,在自治区扶贫办的支持下,开办了“广西扶贫巾帼励志班”,针对扶贫面窄、县(区)教育扶贫需求不同等因素,开办了“广西扶贫男儿自强班”,“隆林助学励志班”、“成美巾帼励志班”、“东盟民俗体育运动马术班”等十二种类型职业教育扶贫助学班。

2.壮大职业教育扶贫办班办学规模。为扩大职业教育扶贫班规模,百色市立足市场需求,制定了《百色市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计划总体方案》(百政办发〔2014〕58号),从起,在已实施的国家教育扶贫试点项目“百川励志班”、“506职业教育扶贫班”等四种类型助学班的基础上,重点办好一批与企业需求对接的扶贫班,使全市职业教育扶贫班达到16个类型,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为主要对象,每年计划实现招生约6000多人,三年内实现1.7万人稳定转移就业,带动6万人以上人口脱贫。,16个类型的扶贫班共招收贫困家庭学生3750人。

3.搞好招生管理提高贫困生接受职业教育覆盖面。为了帮助初中毕业后希望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入学,近年来,全市组织一批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就业面广、就业率高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大篷车进校园”进行招生宣传,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地选择就读学校、选修专业,为将来顺利就业创造条件。由于宣传到位,全市共招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10352人,完成自治区下达8600人的目标任务的120.4%。百色卫校开学时出现新生爆满,无法再接收的现象;市财经学校招生也比去年有大幅度的提高;凌云县职业学校全日制新生突破800人大关;靖西、德保、平果和隆林县职业学校的新生人数都比去年有了大幅度提高。

三、教育扶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遇到的困难

(一)学生资助保障能力需要加强。目前,在百色市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和营养改善计划,全市12个县(区)只有7个县的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100%享受家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而另外5个属于国家集中连片开发的贫困县或自治区贫困县仅有65%左右的农村义务教育寄缩生享受补助,这给学校在寄宿生名额的分配时带来困难。营养改善计划还有3个县(区)未享受国家试点,9个试点县的实施范围仅为农村学校,而不是农村家庭,致使很多进城务工的农村贫困家庭随迁子女因在城区学校就读而享受不到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这种只以学校性质来确定补助对象的做法显失公平,且不能发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作用。另外,在我市就读中职学校的学生几乎都是贫困学生,但是,能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只有9个县的学生,每生每年享受1500元的生活补助费。在右江区、田东县、平果县及市直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中,国家助学金覆盖面只有20%。目前,这三个县及市直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有15254人,已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有3050人,还有12204人未能享受国家助学金,未享受国家助学金人数占全市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的50.2%。资助标准、资助范围还很有限。

(二)资助工作管理水平需要完善。一是学生资助宣传深度广度不够。部分学校对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不够重视,一些学校没有设学生资助宣传栏,学生、家长对资助政策知晓率不高。二是学生资助组织机构不健全。个别县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太少,特别是有些学校没有成立学生资助办,没有安排固定的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导致资助工作档案资料收集不完整、学生资助评审过程不够规范、审核和回访受助学生的工作不到位、不按要求公示等问题,直接影响到学生资助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资助工作规范化程度不高。有些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绝大部分都由教师兼任,平时由于教学工作忙,难以兼顾资助工作,加上缺乏财务知识,学生资助项目和营养餐管理不规范,账目不清晰,未能做到专项列支、分账核算。

(三)薄弱学校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学校债务较多。一是全市多数县(区)大部分学校普遍存在基础设施差、教学设备陈旧落后、教育信息化水平低、农村教师住房条件简陋等问题。据初步统计,百色市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乡镇公办幼儿园及县(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公用廉租房及产权型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需要资金累计约40亿元。另外,全市每年100所以上标准化学校建设、预置板和木瓦结构校舍改造重建、县级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以及百色中心城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也都需要投入巨额资金,加快建设,统筹协调发展。由于百色经济欠发达,财政困难,对教育的投入十分有限,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巨大,后续投入保障能力严重不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步伐缓慢。二是一段时期以来,国家对教育的投入政策重点在于义务教育阶段,对高中阶段教育的投入尚需加强。在这种客观形势下,百色市中心城区多数高中学校为了加强建设,特别是为了创建示范性普通高中,只得通过不同渠道筹集办学经费。截止9月底,我市中心城区高中学校负债总额达1.4222亿(其中银行贷款9860万)。比如,百色学院附中2011年上划百色学院后,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但学校办学规模没有重新核定,造成上级有关部门只能按2011年以前的办学规模下拨生均办公经费(710元/年.生),学校教育经费紧缺的问题非常突出。

(四)教育精准扶贫未能实现对农村贫困劳动力扶持的“全覆盖”。一是由于农村贫困面大而散,基层工作人力不足等一些原因,全市建档立卡确定的贫困户没有能够实现百分之百的精准;二是由于脱贫指标的原因,一些相似于同一贫困线上的家庭人口(含部分返贫人口)没有能够及时统计,造成不少“边缘贫困户”的客观存在;三是由于扶贫政策和财力投入的原因,造成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实用技术培训开展难度大。

(五)农村强壮中、青年农民多数外出务工,组织群众开展培训工作难度大,加上在家务农人员文化水平低,集中培训效果不尽理想。

(六)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还处于初级阶段,绝大多数的职业农民还没有取得一种以上的农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四、教育扶贫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建议在百色创建国家职业教育扶贫试验区。为更好地探索贫困革命老区和边境少数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进一步扩大百色市职业教育扶贫工作的成效,建议在百色市设立国家职业教育扶贫试验区,给予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夯实职业教育扶贫工程的基础,重点支持兴建百色市级职业教育集中区,配备足够的实训设备,优化专业设置。帮助建立良好的职业院校合作和校企合作网络,充分发挥院校合作、校企合作的社会功能,提高学校的办学层次。加大学生的资助力度,继续实行免学费和生活补助费全覆盖政策,将助学金标准从现在的每年1500元提高到每年3000元或更高的幅度。建立国家教育扶贫实验区学生资助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确保实验区各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要有效整合政府各部门的培训经费,统一开展有效的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让更多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专业技能教育和培训并优先就业。

(二)建议进一步扩大学生资助政策覆盖范围。为了帮助因家庭困难学生完成义务教育,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普及,贫困学生的资助应重点放在义务教育阶段,整合各项资助资金,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全免费。将百色市的田阳县、田林县、右江区、田东县、平果县等5县(区)的农村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比例也提高到100%,实现全覆盖。同时,改变以学校所在地为标准来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做法,将那些属于农村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纳入营养改善计划范围,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另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县级学校资助面为30-40%,市直学校资助面仅15-20%。大多数从县区到市直高中就读的贫困学生得不到资助,建议国家和自治区将百色市普通高中学生的资助比例提高到40%以上。对贫困地区就读中职学校的学生实行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全覆盖,并提高国家助学金标准。

(三)建议提高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补助标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2011年秋季学期实施以来,均是按每天每生补助3元(秋季学期起提高到4元),全年在校200天计的标准实施,由于近几年物价不断上涨,每餐4元,要让一名正在长身体的学生吃到一份营养搭配合理的营养餐,已经很困难。建议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天5元。

(四)请求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教育投入的扶持力度。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对照《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全市农村中小学校舍缺额建筑面积165.8万平方米,需要资金23.2亿元;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规划涉及11所学校80多个单项工程,需要解决资金5.5亿元;规划110个乡镇各建设一所公办幼儿园,12个县(区)至少建设一所示范性幼儿园,需要解决资金8.8亿元;计划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公用廉租房3000套约15万,解决近6000人的住宿困难,需要解决资金2亿元;计划建设产权型保障性住房1200套约8.5万,解决1200户住宿困难,需要解决资金0.5亿元。以上项目需要国家帮助解决资金共40亿元,鉴于我市财力困难,垦求国家、自治区给予项目资金的支持。另外,鉴于学校为加强学校建设,特别是为了创建示范性普通高中,只得通过不同渠道筹集办学经费而形成的债务,请求国家、自治区给予支持,逐步化解高中学校债务负担。

(五)建议出台实施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细则。针对扶贫建档立卡工作过程存在一些误差和“边缘贫困”的客观实际,建议从自治区层面不断深化改革,出台并实施教育精准扶贫的细则,以便规范地方操作的客观性和统一性,确保贫困地区真正实现教育公平。

(六)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引导力度”,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和经费投入额度。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居住在农村或集镇的农业从业人员。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建设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的战略选择和重点工程,是促进城乡统筹、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更是有******农民发展道路的现实选择。建议中央和自治区一如既往地重视和关注“百色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这一富民工程,在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上给予更多的倾斜。

(七)加强培训后的跟踪指导和服务工作。引导农民将学到的技术运用到实际生产中,提高岗位的科技含量和经济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助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学校教育扶贫调研报告【二】

根据市政协工作安排,由紫阳县政协经科委牵头,对我县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属于秦巴连片扶贫开发区,是592个国定贫困县之一。全县现有贫困村158个,占全县总村数的75.3%;现有贫困人口11.45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2.7%。新一轮扶贫攻坚工作启动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狠抓精准对接、精准施策、精准帮扶,通过机制创新全力破解扶贫攻坚难题,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联系分管领导分别任副组长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从2014年起,每年完成贫困人口脱贫1.5万人以上的目标任务。相继印发了《紫阳县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紫阳县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紫阳县选派干部进驻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紫阳县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紫阳县各镇、部门扶贫开发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等系列制度措施,指导规范全县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

(二)深入摸底调查,逐一建档立卡。根据中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有关要求,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和选准对象、找准原因、定准类别的要求,逐村逐户开展贫困状况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并建档立卡,为实现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基础。县上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扶贫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扶贫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扶贫信息监测中心。在贫困户识别过程中,我县探索推行的“户申请、组评议、村审查、镇审核、县审定”和“实地核实、到村到户,严格程序、群众评议,公平公正、三榜公示”的工作方法,得到了国务院扶贫办和省市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目前,我县已全面完成158个贫困村、11.45万贫困对象识别和信息录入工作,为精准监测、精准施策、精准脱贫奠定了基础。

(三)抓实精准对接,强化项目支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准扶贫项目整合工作,捆绑涉农项目资金,集中用于精准扶贫。我县按照“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原则和“乡镇申报、部门踏核、县上研定”的要求,由县扶贫局牵头汇总整理各镇贫困村急需实施的项目,分类反馈到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初步确定年度拟实施的项目和投资额度,经县政府审定后由县发改局、扶贫局和相关部门下达项目计划,有效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的精准度。截止目前,全县共整合县发改、国土、住建、交通、教育、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电力、通讯等部门资金1.79亿元,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四)夯实综合措施,实施重点突破。一是完善规划体系。为确保实现每年1.5万人以上贫困户脱贫目标,按照“五结合、四到位”的要求(坚持扶贫开发与城乡一体化相结合,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整村推进与到村到户相结合,产业扶贫、移民搬迁与教育扶贫相结合,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相结合;坚持增收项目到村到户,扶贫资金到村到户,帮扶措施到村到户,帮扶责任到干部人头),以解决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瓶颈问题为突破口,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城镇一体化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建立了系统完善的县、镇、村扶贫规划体系,确保扶贫规划与其他专项发展规划协调统一。同时,以户为基础、项目为支撑、移民搬迁安置为核心、产业发展和就业增收为重点,为贫困户逐一制定符合村情户情实际的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切实做到一村一策、一户一法。二是加快贫困户搬迁。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重点解决危居贫困户搬迁工作的通知》,明确在三年扶贫期间,必须彻底完成71个贫困村的危困户搬迁任务。为切实解决贫困户搬迁资金难的问题,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农商银行积极合作,开展了危居贫困户搬迁贷款工作,建立金融扶贫产业贷款风险基金,扩大金融扶持产业信贷规模,确保2016年底前所有危居贫困户一户不少的搬入新居。三是推动产业发展。突出富硒特色产业开发,重点抓好茶芋药果菜(茶叶、魔芋、中药材、特色林果、富硒蔬菜)和猪牛羊鸡鱼(黑猪、黄牛、白山羊、乌骨鸡、富硒鱼)五大特色养殖业,并将特色产业与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相结合,延伸特色产业链,依托特色种养业,积极发展农村小型加工业,大力发展旅游、电商、劳务等三产服务,做到村村有产业、户户有项目、产品有销路、增收有门路。四是强化劳务输出。采取“订单式、定向式”的方法,扎实开展修脚足浴、电子商务、民歌茶艺、特色烹饪和建筑劳务五大培训工程。

(五)干部驻村帮扶,充实扶贫力量。我县结合联系服务群众“五个一”工作法,按照省、市、县派驻工作队不重合的原则,实行领导联村、部门包村、工作队驻村和干部包户工作机制,落实了71个贫困村驻村工作队;目前,71个驻村工作队410名干部全部进驻各贫困村履行帮扶工作职责,实行定点、定人、定时、定责帮扶,做到“一人驻村、单位全员帮扶”,确保了每个贫困村都有帮扶单位,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二、精准扶贫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还存在着四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合力未形成。一些部门和干部潜意识认为扶持到户很难出“成绩”。导致有的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没有把心思用在扶贫工作上,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近一年时间,到底扶谁,怎样扶尚未完全搞清楚。一些镇政府未将精准扶贫工作列入本镇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为精准扶贫工作,县上派的有工作队,自然由工作队负责,政府只催催进度,过问过问就行了,考核追责首先是追工作队的责。村干部只热衷于争取和实施覆盖面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于到户产业项目不热心,感到落实、实施难度大,不愿投入精力抓落实。扶贫工作队则认为,工作队是到镇入村协助当地政府、村两委开展扶贫工作,希望得到镇村两级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对目前的现状觉得工作无动力、无信心,感到彷徨和无奈。合力攻坚的氛围未形成

㈧ 河北省教育厅等关于推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及规范贷款操作程序的通知的简介

冀教贷〔2009〕7号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教育局,省联社各办事处,石家庄、沧州、衡水市联社,各县(市、区)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2009年是我省大力推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扩大助学贷款范围,加大助学贷款规模,实现普通高校河北籍学生全覆盖的一年。同时,国家今年将我省列为全国重点督察督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6省之一,要求贷款发放“应贷尽贷,满足需求”。为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顺利发放,为了规范贷款操作程序,现就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㈨ 2018年四川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政策及提前还款规定

2018年四川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政策及提前还款规定

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行办法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四川银监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43号)、《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切实推进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经批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第三条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为主承办。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四川银监局同意可以开展此项业务。

第二章贷款对象与条件

第四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

第五条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第六条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家庭;

(3)无稳定收入的单亲贫困家庭;

(4)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的家庭;

(5)遭受重大灾害,造成严重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6)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7)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8)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的家庭;

(9)其他贫困家庭。

第三章贷款政策

第七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一般不超过就读学校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已经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八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第九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第十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只付息,不还本),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第四章贷款贴息与风险补偿

第十一条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所属高校和考入地方高校跨省就读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四川省籍学生考入四川省属高校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省财政承担;四川省籍学生考入市(州)属高校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高校所在市(州)财政承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第十二条建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考入中央所属高校和考入地方高校跨省就读的学生,其风险补偿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四川省籍学生考入省属高校就读的,其风险补偿金由中央承担贷款发生额的75%,省财政承担15%,学生就读高校承担6%;四川省籍学生考入市(州)属高校就读的`,其风险补偿金由中央财政承担贷款发生额的75%,高校所在市(州)财政承担15%,学生就读高校承担6%。

第十三条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市(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

第十四条经办银行收到风险补偿金,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待确认生源地助学贷款损失时,计入当期损益。已确认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损失,以后又收回的,相应回拨递延收益。风险补偿金若超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超出部分由经办银行返回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用于弥补不良贷款损失;若低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不足部分由经办银行和县级财政部门各分担50%,其中县级财政分担部分首先使用经办银行返回给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

第五章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级教育、财政部门、银监部门和经办银行以及普通高中、高等学校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建立良性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运作体系。

第十六条 省教育部门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督促各级教育部门及普通高中、高等学校共同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市、县级教育部门要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等信息;对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认定;建立学生信用和贷款资格评议小组,确定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名单;测算贷款需求,编制贷款预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等管理工作;接受高等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的委托,建立与贷款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跟踪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受开发银行省分行委托催还贷款;负责向上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等学校和经办银行定期报送贷款学生的有关信息,加强与高校沟通,避免重复贷款。

有关普通高中要配合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经办银行,提供高考招生录取情况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情况,协助做好贷款申请、审批和发放工作。有关高等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教育学生毕业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并将学生贷款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管理。根据有关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需要,协助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相关信息和高校收费账户信息等资料。

第十七条省、市(州)财政部门在年度财政收支预算中足额安排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加强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八条 经办银行负责按照国家信贷政策,科学合理设计贷款方式和期限结构,制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操作规程,负责审核、发放和管理贷款,确保贷款渠道畅通,使符合条件且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申请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要会同财政、教育部门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承贷周期不同阶段的特点,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家庭、高校和就业单位三地的贷款产品、信息和信用联结,形成贷款学生借款期间全过程的信用管理。经办银行可通过委托代理方式由其它金融机构辅助结算管理,并按照委托协议支付代理手续费。代理银行及各分支机构要为生源地信用贷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经办银行应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专职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切实防范贷款风险,保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九条银监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进行指导,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价,督促经办银行完善金融服务,提高工作效率。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此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5部门制定的《四川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按原办法执行,从本办法执行之日起不再办理新的贷款。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四川银监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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