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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积金贷款资料

发布时间:2023-05-03 21:25:28

A.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1、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份)。

2、转让后的房屋契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转让房屋评估书(原件1份)。

4、首付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6、借款人及其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7、结婚证、未婚(包括离异)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未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

8、工作在县或市的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连续一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原件。

9、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以上材料1-7项需各增加复印件一份及提供单位收入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B. 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资料及申请流程-贵阳

一般来说,住房贷款有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种。很多朋友办理商业贷款以后想要将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就在这里为贵阳的朋友介绍一下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资料及申请流程。

申请商转公贷款的职工要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本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所购房屋在贵阳市内,且已在商业银行办理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有完整的贷款及抵押登记手续;
2、申请人及配偶有良好信誉,有能力时归还本息,还贷期间无连续3期、累计逾期6次的信用记录;
3、原贷款银行已经同意提前还款。
职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方式
1、职工原住房按揭贷款银行为建行、农行和工行的,向原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2、原住房贷款银行为其他银行的,向贵阳置业担保公司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职工申请商转公贷款所需资料
1、填写好的《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申请人及配偶或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4、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以及余额清单;
商转公贷款的贷款额度及期限
1、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银行的贷款本金余额,且最高不超过45万。
2、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原按揭贷款剩余的年限,且最长不超过30年。
办理商转公贷款的流程如下:
1、由银行办理的商转公贷款办理流程为:(1)向贷款银行提出商转公申请;(2)在银行受理并审查合格后,报市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3)审批通过后,银行与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变更登记和发放贷款。
2、由置业担保公司办理的商转公贷款办理流程为:(1)借款人向担保公司提出申请,担保公司进行初次审核;(2)初审通过后,报贵阳市市公积金中心审批;(3)审批通过后,银行与申请人签合同,并发放贷款;(4)担保公司办理抵押变更。

C. 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手续和资料

法律主观:

公积金贷款手续和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详解公积金贷款的基本含义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返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一)借款申请人咨询借款申请枝早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漏搭槐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公积金贷款手续和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详解(五)银行放款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六)按月还款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1.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6)有效的担保证明;(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二手房办理是以所购住房做抵押担保,在提供上述资料基础上须补充以下资料:(1)卖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2)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3)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4)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公积金贷款手续和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详解(5)由区级以上房产交易部门进行抵押登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可到受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条件及公积金贷款数额公积金贷款条件1.借款人须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能力,借款人月还贷额不能超过家庭收入的50%!2.借款人必须联系缴纳公积金半年以上,或一次性补齐所欠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数额:公积金余额的15倍;对于刚开始缴纳公积金超过半年但是余额不多的借款人可采用如下公式计算贷款的数额:月缴额÷0.14×贷款期数(月数)×0.4

法律客观: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D. 贵阳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贵阳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卖扮孙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缺御,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7)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中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E.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因为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公积金中心还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2、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3、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4、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F. 筑公积金字〔2020〕112号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权益,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指导意见》(黔建房资监发〔2015〕3号)和《贵州省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黔建房资监发〔2015〕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贵阳市实际,以严控风险为前提,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是属贵阳市户籍或贵安新区户籍(即原安顺市公安局平坝县局马场派出所、高峰派出所、原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湖潮派出所、思雅派出所、党武派出所、原贵阳市公安局清镇市局马鞍山派出所辖区户籍),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和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职工,在贵阳市行政区域或贵安新区直管区购买自住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时,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贵阳中心)申请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第二章 异地贷款条件
第三条 职工不能同时分别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缴存地中心)和贵阳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四条 异地贷款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为单位缴存职工,且户籍所在地为贵阳市或贵安新区;
(二)申请人所购住房为用于自住的贵阳市行政区域或贵安新区直管区内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
(三)申请人须在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六)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逾期记录不得超过累计6期(含)或连续3期(含);
(七)有符合法律规定及担保条件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八)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九)符合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异地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五条 异地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可贷款额度=职工月缴存工资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职工缴存余额×5倍。计算公式中“职工缴存余额”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
贷款最高额度按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标准执行。
第六条 异地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自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第七条 异地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第四章 异地贷款申请资料
第八条 申请人需提供的基础资料
(一)《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有共同购房人的需填写《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补充资料)》;
(二)缴存地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以下简称《缴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个月内有效);
(三)申请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四)申请人(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婚或离异的填写未婚或未再婚声明书;
(五)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现场填写);
(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收款人银行开户情况证明;
(七)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 申请人需提供的购房资料
(一)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首期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购买商品房期房的需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表、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购买商品房现房的,如已完税并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和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提供现房销售备案登记表。
第五章 异地贷款流程
第十条 异地贷款申请
(一)申请人持缴存地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及身份证、户口簿向贵阳中心城区管理部申请开立异地贷款个人账户;
(二)申请人持《缴存证明》及贵阳市规定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资料向贵阳中心委托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第十一条 异地贷款受理及审批
(一)贵阳中心受托银行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受理并上报贵阳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审批;
(二)贵阳中心分中心、管理部贷款审批工作人员在进行异地贷款审批前,须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缴存地中心核实《缴存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在《缴存证明》上备注核实情况并加盖业务审核章;
(三)审批未通过的,受托银行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返还《缴存证明》回执联;审批通过的,按贵阳中心贷款流程予以办理,在异地贷款发放后,由受托银行向申请人返还《缴存证明》回执联;
(四)申请人将返还的《缴存证明》回执联提交缴存地中心。
第六章 异地贷款偿还和贷后管理
第十二条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异地缴存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贵阳中心发放的异地贷款。
第十三条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贵阳中心应及时协调缴存地中心协助配合开展贷款催收工作,必要时商请缴存地中心根据借款合同扣划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第十四条 异地贷款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累计6个月(含)或连续3个月(含)以上未能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贵阳中心可宣布贷款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剩余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第七章 附则第十五条 异地贷款借款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以欺骗手段获得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由贵阳中心撤销准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决定,限期退回所贷的住房公积金款额;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购房人或其配偶(共同购房人或其配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和贵安新区直管区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适用本细则。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贵阳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筑公积金字〔2016〕1号)同时废止。
2020年12月1日

G. 遵义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2021年11月30日,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遵住委字〔2021〕5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泛珠三角区域职工流动频繁,我市户籍在泛珠三角区域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数量较多,回遵购房意愿强烈,存在回遵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需求。今年3月我市放开成渝地区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以来,住房公积金运行整体良好,现已具备条件和基础向更广泛地区逐步放开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今年5月,遵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遵义市人才服务绿卡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保障体系,保障引进人才住房需求,提出了可适当放宽引进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意见。
为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支持泛珠三角区域遵义户籍缴存职工回遵购房以及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经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2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
二、政策内容及制定依据
(一)政策一
政策内容: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范围。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范围从贵州省内、四川、重庆扩大至泛珠三角区域(含云南、湖南、广西、广东、江西、福建和海南),即在泛珠三角区域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遵义户籍职工在我市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制定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 号)对推进异地贷款业务的有关规定。
(二)政策二
政策内容: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政策支持。各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具备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最高不超过 60 万元(不区分单、双职工),贷款房源不受面积和房屋类别限制。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按照遵义市人才领导小组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依据:贵州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贵州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黔人领发〔2013〕6号)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有关规定。
三、政策解读
解读一:本次政策调整受益群体有哪些?
答:政策一的受益群体为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具有遵义户籍,且在泛珠三角区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政策二的受益群体为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缴存职工。
解读二: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有什么要求?
答:遵义户籍在泛珠三角区域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为正常且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引进高层次人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为正常且最少有1个月汇缴记录。
解读三:在遵义市任一县(市、区)购房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都可以享受引进高层次人才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吗?
答:可以。
解读四:最长贷款年限是多少年?
答:贷款到期日放宽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但最长贷款年限不超出30年。
解读五: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遵义户籍在泛珠三角区域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我市非成品住宅,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单职工40万元、双职工50万元;购买我市主城区成品住宅,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单职工45万元、双职工55万元。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缴存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不区分单、双职工)。
解读六:还款能力怎么判断?
答:1.不办理组合贷款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还款额与每月应还银行债务之和不高于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60%;
2.如需办理组合贷款,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还款额与每月应还银行债务之和不高于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
3.借款人家庭月收入是指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与单位月缴存额之和。
解读七:还款方式有哪些?
答:等额本息、等额本金。
解读八: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答:1.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首付款收据、首付款支付凭证(POS机刷卡回单或银行转账凭证、汇款凭证等,且首付款支付凭证所载明支付时间应在备案登记日期(含)之前)、夫妻双方户口簿、借款人银行卡(存折)、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声明、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夫妻双方身份证和信用报告、购房合同、备案登记表、经房产管理部门盖章的现住房登记情况表的原件;
(3)夫妻双方的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缴存地以及工作地住房登记证明、缴存地中心提供的有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证明。
2.购买再交易住房申请贷款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上应体现房屋交易价格)、首付款收据、首付款支付凭证(POS机刷卡回单或银行转账凭证、汇款凭证等,且首付款支付凭证所载明支付时间应在不动产权证书载明过户日期(含)之前)、夫妻双方户口簿、借款人银行卡(存折)、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声明、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夫妻双方身份证和信用报告、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经房产管理部门盖章的现住房登记情况表的原件;卖方身份证、银行卡(存折)的复印件;
(3)夫妻双方的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缴存地以及工作地住房登记证明、缴存地中心提供的有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证明。
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缴存职工申请贷款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人才服务绿卡A卡或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解读九:怎样申请办理?
答: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贷款地受委托银行柜面申请。
解读十: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从2021年12月1日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H. 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主要有: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若申请者是已婚人士,那夫妻双方的身份证都需准备,以及双方的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也得准备好。

除此之外,还有首付款收据、与房地产开发坦手贺商签订好的购房合同、银行流水等收入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证明、纳税证明、公积金薯唯账号和申请当月前6个月的缴存明细、银行卡等等。

若贷款有找人做担保,那担保人的身份证和相关材料收入证明资料也需准备好。如果客户不清楚具体需要准备哪些资料的话,其实可以主动打电话询问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让派工作人员,问清楚后再带齐资料去网点领取贷款申请表进行填写,然后将填好的表格连同资料一并提交上去,然后耐心等待审核就好了。

若审批通过,再在约定时间内前往网点签订贷款合同、办理抵押手续,之后等待放款就好。

I. 贵阳公积金交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贵阳公积金交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社会性、互助性、政策性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筹集、融通住房资金,大大提高了职工的商品房购买能力。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贵阳公积金交多久可以贷款买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贵阳公积金交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贵阳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不得脱缴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才可以贷款买房!

拓展内容:

一、贷款的条件:

1、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不得脱缴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它批准文件;

5、个人信用良好,逾期记录不得超过累计6期(含)、连续3期(含);

6、首付款比例符合中心规定:

(1)首次购期房、现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首次购二手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套内建筑面积小于90平米的首付不得低于25%);

(2)二次购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7、用房地产抵押的,须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的条件;

8、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流程

1、借款人凭房屋买卖资料领取《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

2、分中心(管理部)或银行受理网点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3、分中心(管理部)对借款人贷款申请进行审批→借款人与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4、委托银行办理房屋抵押手续→委托银行按照合同约定放款

5、资料归档、贷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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