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请问北京大兴区农村宅基地,房屋可以抵押贷款了吗
近中国人民银行、保监会、财政部 、银监会、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起下发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农民的集体户口可以用集体住址去做抵押贷款,农民抵押贷款赢来了春天。
抵押贷款解释:
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用农民所占宅基地使用权及住房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机构申请贷款,并且等额本息还款。
借款人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信用没有不良记录
3 要抵押的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及所有权没有纠纷争议,拥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权属证明,没有列入征地拆迁范围;
4 除去抵押的房子外,借款者有稳定居住的地址,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5 借款人所在的集体组织要出书面同意宅基地使用权随农民住房一并抵押和处置。
6 用集体农民住房抵押的,需要找其他共有人提供书面同意。
以下是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名单
省份 试点县(市、区)
湖北省 宜城市、武汉市江夏区
山西省 晋中市榆次区
内蒙古 和林格尔县、乌兰浩特市
吉林省 长春市九台区
黑龙江 林甸县、方正县、杜蒙县
江苏省 常州市武进区、仪征市、泗洪县
浙江省 乐清市、青田县、义乌市、瑞安市
安徽省 金寨县、宣城市宣州区
江西省 余江县、会昌县、婺源县
山东省 肥城市、滕州市、汶上县
河南省 滑县、兰考县
湖南省 浏阳市、耒阳市、麻阳县
广东省 五华县、连州市
天津市 蓟县
❷ 农村的房子能做抵押贷款吗。如果能哪些银行会受理
什么样的房屋可以用于抵押贷款
(一)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二)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三)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温馨提醒:用来抵押的房产的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也可以是其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一般由当地的农村信用社或者农行、农发行,可以咨询一下。
拓展资料:
房产证抵押贷款利息多少
有房产证抵押的利率是最低的,一般是基准利率上浮10%-40%,各个银行不一样的,工行,建行,农行,中行等等都可以申请的,还有一个要关注的就是贷款还有评估费等费用,了解一下利率和其他费用方面的问题,平衡一下,再决定在哪个银行做。
贷款人要具备的条件:
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其次,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第三,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
第四,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办理贷款的流程:
1、办理现房抵押贷款:首先,借款人要找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评估,取得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其次,夫妻双方到场提交上面的资料并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再次,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第四,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最后,借款人分期或一次性偿还贷款并取消房产抵押拿回房产证。
2、办理期房抵押:借款人凭购房预售合同、房预交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夫妻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房产证下来后给银行,借款人偿还后到银行办理解除贷款并取回房产证。
❸ 农村的房子能做抵押贷款吗。如果能哪些银行会受理
借款百人的户籍必须在抵押物的所在低。如果农村房屋和户籍不一样,那么借款人是不能办理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的。想拿自家房屋作为抵押,必须要经过当度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由村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抵押的房屋必须知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缺少一个证件是不能办理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的。道贷款机构会根据自身的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确定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的风险控制方式、抵押原则。
借款人专办理农村房屋抵押贷款是,需要做出书面承诺,保证房屋在处置之后,有固定的居住场属所,保证房屋在抵押后自己不会居无定所。
❹ 宅基地抵押贷款试点
省份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内蒙古和林格尔县、乌兰浩特市;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是指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称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农民住房所有人(以下称借款人)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❺ 开年好消息:农田、农房抵押贷款有望在全国推广
农村一向是金融行业的蛮荒之地,尽管农民贷款的需求其实很大:建房、子女结婚、扩大生产……如果银行肯贷款,农村人的日子会好过很多,创业的路子也会宽很多。
多年来,农民贷款是个老大难的问题,没有合适的抵押物,银行不肯受理。 但2019年春节刚过,一个重大好消息就要席卷全国农村了:五部委联合发文,推广“两权”抵押贷款!
2月11日晚,农业农村部联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共同发布了《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积极稳妥推广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 ,稳妥开展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 (即“两权”抵押贷款)。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次指导意见的发布,标志着农村金融的新纪元即将开启。最近几年在部分地区试点的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很快会在全国加速推广。因为在各大试点地区,“两权”抵押贷款的效果都不错。
浙江温州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有了民间自发的农房抵押贷款。随着国家正式批准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当地多年积累的经验成了巨大优势。
在湖南汉寿,“互联网+土地金融”的新模式则解决了不少农民创客的融资难题。土流网评估变现处置+保险担保+银行提供资金的两权抵押贷款模式,不仅贷款额度高(按土地估值的6成发放贷款),而且无需政府担保基金,试点三年多以来,没有不良,没有坏账。
五部委发布的文件指出,要完善农村金融资源回流机制,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
同时,要积极推动新技术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应用,规范互联网金融在农村地区的发展,积极运用 大数据、区块链 等技术,提高涉农信贷风险的识别、监控、预警和处置水平。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随着国家对“两权”抵押贷款的推进,农村金融很快将成为金融机构以及农村创业者眼中的业务“蓝海”。谁能率先解决农村金融普遍存在的单户金额小、贷后管理难、不良清收处置难等问题,会是抢占市场的关键。
❻ 2020年广西玉林有不动产权证书农村宅基地贷款银行试点吗
年内试点有望。“从今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安排和规划来看,确实要推进农村住房的抵押担保贷款试点。”6月10日清晨,一位接近国土资源部的权威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如果一切顺利,2015年将选择若干地区,对农村住房抵押担保贷款进行试点工作。在基本确定年内开展试点工作后,国土资源部将牵头负责试点地区的遴选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的初步设想,将在东部、中西部各类典型地区选择开展试点工作,以为日后的工作积累经验。在试点初期,将会严格控制试点地区规模,并采取封闭运行的方式。
一、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我国《担保法》也规定: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二、但国土资源部提出,关于征地制度、土地储备制度、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土地执法监察、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和流转、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等意见已经在修改过程中进行了研究和采纳,并已于2009年6月将修订草案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议。
三、《担保法》第34条第1项规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抵押。农民以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应当是有效的。
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是不得抵押的。金融机构等债权人一般不愿意接受借款人用农村房屋设定抵押。但是宅基地证可以贷款吗《担保法》第34条第1项规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抵押。农民以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应当是有效的。相关法律上认为是可以的,得具体操作还得看放贷行,你不妨去当地的银行咨询一下。
❼ 石狮五家银行可办农房抵押贷款
去年年底,石狮被确认为福建省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 贷款 试点城市。日前,石狮市政府再次发文,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石狮市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的出台,意味着石狮在改革创新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融资体系方面有了新的重大突破。今后,农民住房(利用农村宅基地或“集体回批地”建造的农民住房)可用于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满足借款人从事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融资需求。
人民银行拍弯石狮支行副行长李典棋证实,目前,石狮市已有五家银行含派可办理农房抵押贷款业务,分别是石狮农商银行、泉州银行、民生银行(行情9.20+0.00%,买入)(港股8.67-1.03%)、农业银行(行情3.17+0.32%,买入)(港谈贺贺股3.12+0.32%)、邮储银行(港股4.21+0.24%)。其他银行也正陆续启动相关工作。
❽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推进了哪些工作
——聚土回答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在推出“两权抵押”之后提出的农村金融服务。主要是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村宅基地房产抵押贷款。虽然提出已经超过两年,但进展缓慢,主要原因在于部分专家领导对“两权抵押”持不同态度,现行的也只是在少量城市做了试点工作。
农村土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进行,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业农村的金融问题,让一些闲置土地有了市价。但不足之处在于农村土地价值不一,很难准确把握进行抵押贷款。风险相对较高。
除了地方政府单位进行的试点,不少金融机构,农村服务平台也在先后切入“两权”包括如今的聚土在农房农地上面的服务,都有已经初具规模,但这一切都还是在为“两权”做万全准备。总体来说,农村土地的抵押贷款,会走向正规化和规模化,这也需要政策的大力支持。试点和市场的金融机构还会继续在这里面率先分切蛋糕,但进展不会快,对农村农业的金融实际帮助也不大。
❾ 农村的房屋产权证能不能抵押贷款买车
国家从2015年开始开展农村房屋产杷和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试点,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
相关规定:
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5〕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做好农村承包土地(指耕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以下统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和经营权流转有关要求,以落实农村土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出发点,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稳妥有序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增加农业生产中长期和规模化经营的资金投入,为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经验和模式,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依法有序。“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要坚持于法有据,遵守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先在批准范围内开展,待试点积累经验后再稳步推广。涉及被突破的相关法律条款,应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试点地区暂停执行。
二是自主自愿。切实尊重农民意愿,“两权”抵押贷款由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请,确保农民群众成为真正的知情者、参与者和受益者。流转土地的经营权抵押需经承包农户同意,抵押仅限于流转期内的收益。金融机构要在财务可持续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自主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
三是稳妥推进。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前提下,妥善处理好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金融机构、政府之间的关系,慎重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工作。
四是风险可控。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完善试点地区确权登记颁证、流转平台搭建、风险补偿和抵押物处置机制等配套政策,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平稳实施。
二、试点任务
(一)赋予“两权”抵押融资功能,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在防范风险、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政策基础上,稳妥有序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强制度建设,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土地权益作为改革试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两权”抵押融资功能,明确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产品设计、抵押价值评估、抵押物处置等业务要点,盘活农民土地用益物权的财产属性,加大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力度。
(二)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强农村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结合“两权”的权能属性,在贷款利率、期限、额度、担保、风险控制等方面加大创新支持力度,简化贷款管理流程,扎实推进“两权”抵押贷款业务,切实满足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对金融服务的有效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剩余使用期限内发放中长期贷款,有效增加农业生产的中长期信贷投入。鼓励对经营规模适度的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
(三)建立抵押物处置机制,做好风险保障。因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需要实现抵押权时,允许金融机构在保证农户承包权和基本住房权利前提下,依法采取多种方式处置抵押物。完善抵押物处置措施,确保当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承贷银行能顺利实现抵押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抵押物处置应与商品住房制定差别化规定。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中宅基地权益的实现方式和途径,保障抵押权人合法权益。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抵押物处置,受让人原则上应限制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范围内。
(四)完善配套措施,提供基础支撑。试点地区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对通过流转取得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农民住房财产权设立抵押的,需将宅基地使用权与住房所有权一并抵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探索建立宅基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机制。依托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完善多级联网的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建立“两权”抵押、流转、评估的专业化服务机制,支持以各种合法方式流转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用于抵押。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有效调动和增强金融机构支农的积极性。
(五)加大扶持和协调配合力度,增强试点效果。人民银行要支持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参与试点,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加大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研究差异化监管政策,合理确定资本充足率、贷款分类等方面的计算规则和激励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试点地区要结合实际,采取利息补贴、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公司、利用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提供担保、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建立“两权”抵押贷款风险缓释及补偿机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大力推进农业保险和农民住房保险工作,扩大保险覆盖范围,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民银行会同中央农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税务总局、林业局、法制办、银监会、保监会等单位,按职责分工成立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指导小组(以下统称指导小组),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各项要求,按照本意见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开展试点,并做好专项统计、跟踪指导、评估总结等相关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
(二)选择试点地区。“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以县(市、区)行政区域为单位。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主要在农村改革试验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较好的地区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原则上选择国土资源部牵头确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开展。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封闭运行、风险可控原则向指导小组办公室推荐试点县(市、区),经指导小组审定后开展试点。各省(区、市)可根据当地实际,分别或同时申请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三)严格试点条件。“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率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全,交易行为公开规范,具备较好基础和支撑条件;二是农户土地流转意愿较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势头良好,具备规模经济效益;三是农村信用环境较好,配套政策较为健全。
(四)规范试点运行。人民银行、银监会会同相关单位,根据本意见出台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管理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管理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本意见和金融管理部门制定的“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管理办法,建立相应的信贷管理制度并制定实施细则。试点地区成立试点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试点条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支持政策,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后,送指导小组备案。集体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草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五)做好评估总结。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及时提出制定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建议,加快推动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人民银行牵头负责对试点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和指导,开展年度评估。试点县(市、区)应提交总结报告和政策建议,由省级人民政府送指导小组。指导小组形成全国试点工作报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全部试点工作于2017年底前完成。
(六)取得法律授权。试点涉及突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条款,由国务院按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允许试点地区在试点期间暂停执行相关法律条款。
国务院
2015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❿ 云南试点农信社先行先试实现“三个第一”
试点农信社先行先试实现“三个第一”
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居同业第一、全省第一家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开办全省第一笔农户建房贷款和农村 房屋抵押贷款 。
2012年,我省在开远、富宁、隆阳、富源、晋宁、东川6个县(市)区启动了“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引导涉农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以林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房“三权三证”抵押融资为重点的“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
在此背景下,云南省农信社率先先行先试,把创新作为解决“三权”抵押难、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实现了“三个第一”——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居同业第一、全省第一家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开办全省第一笔农户建房贷款和农村房屋抵押贷款。
截至今年3月末,全省农信社已办理农村居民房屋抵押贷款47431户,贷款余额44.55亿元,占信用社全部农户贷款的4.7%。截至今年4月末,已累计发放16笔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3108万元。截至今年3月末,全省103个县(市)级联社共发放林权抵押贷款约11万户,贷款余额9181亿元,居同业第一。同时,由该社自创推出的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贷款品种,在“第三届中国农村金融品牌价值榜”评选活动中,荣获“十大品牌创新产品”奖,成为云南省唯一获奖的金融产品。
省联社信贷部副总经理马苏萍认为,农信社目前有2431个网点,贷款业务覆盖每一个乡镇,与600多万农户建立了长期信贷关系,且管户信贷员长期从事农户贷款工作,了解农户的生产生活习性和当地的乡风民俗,可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在具备办理农村房屋、土地等抵押登记和风险补偿机制健全、且能实现流转的情况下,积极推进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等“三权”贷款的办理。
亮点开远市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在首批试点的6个县市区中,开远市以务实的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为突破,促进农民财产权、收益权的有效变现,以及金融资源回报“三农”
开远市通过建立农村金融工作坦羡推进机制、农村金融激励机制、财金联动的风险补偿机制、农村融资担保机制、政策支撑机制“五大机制”,实现了政府优惠政策、财政资金、各类支农资金和信贷资金的有效对接,市、乡、村三级共同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新格局。
以开远市羊街乡团空老燕子村为例,56户村民通过房屋抵押,向农信社贷款370万元,发展蔬菜、香米等产业,人均收入超过万元。另一个例子是,金土地粮食专业合作社以农户入股的土地经营权作质押,先后向市农信社申请贷款共730万元,改善农业基础条件,实现了规模化、机械化生产,成为“全国50佳合作社”。
最有特点的是,目前试点县(市、区)中,只有开远市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涉农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500万元。此举的意义在于,消除金融机构怕风险、难处置、不敢贷的顾虑,化解金融机构担心抵押融资的农村产权出现风险时无法有效处置的难题。
目前,开远市金融办正与各金融机构推进合作,建立风险补偿铺底资金,采取风险补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创新产品。
正是得益于财金联动的风险补偿机制的建立,开远市在全省第一家开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发放全省第一笔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率先推出农村房屋抵押权贷款。至今年4月末塌信瞎,开远市已累计投放林权抵押贷款2亿多元,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3000多万元,农房抵押贷款1.98亿元,12户22笔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余额4600多万元。
此外,开远市还出台了《统筹城乡发展“三农”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及加快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林权抵押融资、农村土地承包括经营权质押融资、农村房屋抵押融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等12个金融配套政策文件,为试点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