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青岛公积金最多能贷款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缴存比例、账户余额、购房金额、贷款年限及还贷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实际可贷额度以管理处最终核定额度为准。主要依据以下条件:
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四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以1万元为起点,按5000元的整数倍确定(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
(一)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
1、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为30%;
2、公式中的“额度计算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二)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1、首次公积金贷款,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二次公积金贷款,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0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对申请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1万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认定为准,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1、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的7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
2、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60%(房龄在10年以内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40%;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龄,房龄增加以5年为一档,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二手房的房屋总价款,应由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抵押房产进行价值评估,并以评估价值、房屋交易价格相比的较低值确定。
(1)青岛公积金余额与贷款额度扩展阅读
借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
(三)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且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规定要求;新建住房有相当于购房全部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30%以上的自筹资金,二手房为40%以上的自筹资金(有房龄要求)
(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办理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六)借款申请人购买新建住房的,开发单位须同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借款申请人购买二手房的,二手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产权人)不得为其配偶;
(七)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须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两年;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停止受理。
㈡ 青岛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6月15日,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发展,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青岛调整了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
在贷款额度方面,青岛上调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双方申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上调为80万元;借款申请人单方申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6万元上调为50万元。
根据当下政策,贷款额度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意味着想要达到最高80万的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要有约万元;个人贷款额度要达到50万元,账户余额要有约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青岛,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保持不变,单职工为36万元、双职工家庭仍为60万元。
㈢ 青岛公积金贷款是余额的多少倍
一、按账户余额计算:1、如果用于购买限价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首套房时,最高可借账户额度的20倍,如果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2、贷款购买二套房、购买公有现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时,最高可借账户余额的10倍左右。二、按房价成数计算:1、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时,最高可借房价的80%左右。2、购滚尘液买二套房、自有住房、公有现住房、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时,最高可借房价的70%左右。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兄晌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大物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㈣ 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如下:
1、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
2、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3、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4、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
5、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或者是自己在官网下载,填写好之后,把个人的相关材料与证件都递交给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公积金贷款的申请;
2、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之后,会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风险、个人征信进行全方面的调查与核实,看其是否符合贷款的要求;
3、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通过之后,委托银行根据合格的申请手续到中心划款;
4、银行按照合同把贷款的资金全部划入开发商的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若是额度不够的话,剩下的可以申请商业贷款,那么商业贷款的部分审核主体就是银行,能不能通过看申请人是否满足银行的要求,主要是看个人的还款能力怎么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㈤ 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如何计算
2016年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如何计算?下面我就为大家介绍公积金贷款额度。㈥ 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根据青岛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公告,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其中个人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