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办理贷款需要的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的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1.贷款业务类型有很多,不同的贷款产品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不尽相同。另外,借款人还要根据实际贷款产品的需求提供相关材料,这样才能确保贷款的成功率。
2.办理贷款还需盖有公司公章的工作证明或收入证明,经济实力证明,财力证明,如房产证、行驶证、理财凭证、银行流水、五险一金缴存证明,个人征信报告,且不能有不良信用记录。
3.不同地区,各家银行对贷款发放条件的要求会有所不同,以上条件仅供参考,具体以所办贷款银行要求为标准。
拓展资料:
贷款种类具有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特点,是指贷款的具体组织形式。贷款种类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贷款的具体分类。
科学地划分和设置贷款种类,对于贯彻贷款原则和政策、正确使用信贷资金、研究贷款结构、加强贷款管理、反映国民经济活动情况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贷款种类的划分标准是多样化的,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划分方法。选择何种标准划分贷款种类,应根据国家经济管理和银行信贷管理的要求。
从宏观角度划分贷款种类,有助于分析不同经济成份的贷款之间的比例关系,便于具体贯彻国家经济政策,尤其是产业政策,合理配置社会资金,引导和促进产业结构的协调发展。从微观角度划分贷款种类,有助于加强企业管理,增强还本付息能力,提高贷款效益,体现贷款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三原则。现行贷款种类的划分标准及种类如下:
按贷款经营属性划分
1.自营贷款。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3.特定贷款。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按贷款使用期限划分
1.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主要有6个月、1年等期限档次的短期贷款。这种贷款也称为流动资金贷款,在整个贷款业务中所占比重很大,是金融机构最主要的业务之一。
2.中、长期贷款。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长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包括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
按贷款主体经济性质分
1.国有及国家控股企业贷款。
2.集体企业贷款。
3.私营企业贷款。
4.个体工商业者贷款。
按贷款信用程度划分
1.信用贷款。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2.担保贷款。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指按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抵押贷款,指按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质押贷款,指按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3.票据贴现。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按贷款在社会再生产中占用形态划分
1.流动资金贷款。可分为工业流动资金贷款和商业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流动资金贷款。
2.固定资金贷款。大中型项目的固定资金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办理。中小型项目的资金,除企业自筹、社会筹集外,也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
按贷款的使用质量划分
1.正常贷款。指预计贷款正常周转,在贷款期限内能够按时足额偿还的贷款。
2.不良贷款。不良贷款包括呆账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
呆账贷款,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列为呆账的贷款。
呆滞贷款,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逾期(含展期后到期)并超过规定年限以上仍未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终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不含呆账贷款)。
逾期贷款,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
按国际惯例(风险度)对贷款质量的划分
在世界银行技术援助项目下,我国央行对商业银行资产分类方法作了探索和试点,自1998年起,将陆续对商业银行贷款质量按国际金融同业标准分类评级,即将银行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个等级,后三类贷款称为“不良贷款”或为“有问题贷款”。
⑵ 银行贷款一般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银行流水;
5.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6.征信报告;
7.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建设项目贷款所需资料扩展阅读
银行贷款的信用条件
银行贷款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人征信良好才可以申请。
1.信贷额度
信贷额度是借款人与银行在协议中规定的允许借款人借款的最高限额。
2.周转信贷协定
周转信贷协定是银行从法律上承诺向企业提供不超过某一最高限额的贷款协定。
3.补偿性余额
补偿性余额是银行要求借款人在银行中保持按贷款限额或实际借用额一定百分比(一般为10%至20%)计算的最低存款余额。
⑶ 公司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贷款资料: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的公章、法人印章;企业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交税凭证;法人身份证和股权架构明细;贷款申请表格,标明具体用途;开户许可证。公司贷款指企业贷款。企业贷款是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利率和期限的一种借款方式。企业的贷款主要是用来进行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等大额长期投资。
分类
企业贷款可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外汇贷款、单位定期存单贷款、银团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买方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
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是指银行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担保。
按贷款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1、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贷款。
2、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为1年(不含)至5年(含)的贷款。
3、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以上的贷款。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固定资产项目投资的中长期贷款。
按贷款用途分为基本建设贷款和技术改造贷款:
1、基本建设贷款:是指用于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基本建设项目的中长期贷款。基本建设项目是指按一个总体设计,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构成或组成的工程项目的总和,包括新建项目、扩建项目、全厂性迁建项目、恢复性重建项目等。
2、技术改造贷款:是指用于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中长期贷款。技术改造项目是指在企业原有生产经营的基础上,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和应用科技成果进行的更新改造工程。
⑷ 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抵押需要哪些资料
在建工程办理抵押贷款需要的资料有:
1、土地使用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营业执照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⑸ 房地产项目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一、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条件
(一)在建设银行开立基本结算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经营收支全部或部分在建行结算;
(二)生产经营正常,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三)信誉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能提供足值有效的抵押、质押或资信程度高的保证担保;
(五)开发建设项目经可行性预测分析研究论证,能够有效满足当地住房开发市场的需求,市场销路较好;
(六)开发建设项目已经纳入国家或地方住房建设开发计划,其立项文件完整、真实、有效;
(七)已经取得开发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
(八)开发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和施工计划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九)借款人计划投入开发建设项目的自有资金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二、房地产开发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影印件);
2、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及影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签字样本(原件及影印件);
4、贷款(卡)(原件及影印件);
5、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前三个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新建企业免提交;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
6、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
7、利税清算表;
8、公司合同(原件及影印件);
9、公司章程(原件及影印件);
10、企业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
11、若客户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要求提供董事会或发包人同意的决议或文件(原件);
12、贷款由被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贷款项目材料
1、开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原件及影印件);
2、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设、实施和开发的文件和计划(原件及影印件)。
(三)担保材料
按保证、抵押或质押的不同要求提供材料:
1、已经作过客户评价并在有效期内的客户,如无变更的,可不需提供客户基本材料,只需提供贷款项目材料和担保材料;
2、授信客户只需提供贷款项目材料、担保材料和《贷款证(卡)》;
3、要求客户提供的材料在《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申请材料清单》相关栏内标示 。
⑹ 房地产公司办理项目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对开户行同意受理的借款申请,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的,通知开发商正式填写《固定资产(中长期)借款申请书》;申请建筑安装贷款的,根据资金期限,属于短期贷款的,通知建筑安装企业正式填写《流动资金(中短期)借款申请书》,属于中长期项目贷款的,通知借款人正式填写《固定资产(中长期)借款申请书》。
开户行除要求开发商或建筑安装企业提供《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操作规程(试行)》规定的一般相关资料外,开发商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开发资质等级证书;
(二)经济适用住房开发项目列入国家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和信贷计划以及政府部门对该项目减免税费的有效批件;
(三)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交纳凭证以及土地规划红线图,经济适用住房开发项目土地划拨证明;
(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施(开)工许可证》,已开始销预售的,还需提供县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的《销预售许可证》;
(五)项目所在地总平面图、规划设计方案、投资概(预)算书、供水、供电、供气和雨水、污水排放合同及公建配套资料;
(六)抵押物保险单或借款人同意对抵押物投保的承诺函;
(七)参建、联建合同或协议;
(八)建筑工程保险单或借款人同意投保建筑工程险的承诺函;
(九)与贷款相关的其他资料。
建筑安装企业除提供贷款操作规程规定的一般相关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外地注册的建筑安装企业进入本地区承建项目许可证;
(三)中标和承建协议、合同及承建项目清单;
(四)中标和承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投资概(预)算书;
(五)其他贷款相关资料。
⑺ 银行受理房地产开发贷款时,竟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住房、商业用房和其他房地产开发建设的中长期项目贷款。房地产贷款的对象是注册的有房地产开发、经营权的国有、集体、外资和股份制企业。 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含三年)。 贷款原则上应采取抵押担保或借款人有处分权的国债、存单及备付信用证质押担保方式,担保能力不足部分可采取保证担保方式。
除一般贷款所要求的条件外,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借款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已取得贷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且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长于贷款终止时间。
3、已取得贷款项目规划投资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外销房屋许可证,并完成各项立项手续,且全部立项文件完整、真实、有效。
4、贷款项目申报用途与其功能相符,并能够有效地满足当地城市规划和房地产市场的需求。
5、贷款项目工程预算、施工计划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工程预算投资总额能满足项目完工前由于通货膨胀及不可预见等因素追加预算的需要。
6、具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一般应达到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30%),并能够在银行贷款之前投入项目建设。
7、在银行开立帐户保持正常业务往来。
8、开发商须对建设的房地产进行保险,且第一受益人为贷款银行。
申请资料
1.基本材料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影印件);
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及影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签字样本(原件及影印件);
贷款(卡)(原件及影印件);
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前三个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新建企业免提交;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
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
利税清算表;
公司合同(原件及影印件);
公司章程(原件及影印件);
企业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
若客户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要求提供董事会或发包人同意的决议或文件(原件);
贷款由被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贷款项目材料
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原件及影印件);
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实施和开发的文件和计划(原件及影印件)。
3.担保材料
按保证、抵押或质押的不同要求提供材料。
4.已经作过客户评价并在有效期内的客户,如无变更的,可不需提供客户基本材料,只需提供贷款项目材料和担保材料。
5.授信客户只需提供贷款项目材料、担保材料和《贷款证(卡)》。
6.要求客户提供的材料在《中国银行信贷业务申请材料清单》相关栏内标示"ü"。
⑻ 中行项目融资办理材料有哪些
项目融资客户需提供的资料:
1、立项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国家有权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
2、有关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
3、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部批准的合资合同和章程及有关批复;
4、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外汇登记证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0、贷款卡。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