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地产金融监管不断加码 围剿违规流向楼市经营贷
在“房住不炒”基调下,监管部门抑制房地产过热的努力不仅体现在频出的限购政策上,如今的重心也日渐转向加强流向房地产的资金监管。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近日的发言再次对此予以强调。在国务院新闻办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郭树清表示,房地产目前金融化倾向较强,如果未来房地产热度消散,持有众多房产的炒房者个人财产会有极大损失,贷款无法偿还,推高银行的不良贷款率,经济生活将发生极大混乱。因此,必须积极又稳妥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事实上,自去年下半年以来,监管层已经在金融端对房地产领域泡沫化打出一套相互配合的“组合拳”,2020年房地产贷款增速8年来首次低于各项贷款增速。
2020年底,央行等有关部门对银行进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从资金占比上严控流入房地产领域的资金。而在近期,各地银保监局更是加强“经营贷”流向监管,严打其流向房地产市场。
集中度管理“张弛有度”
2020年的最后一天,房地产行业在“三条红线”之后再次迎来金融端的强力监管。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房地产行业贷款集中管理制度的机构覆盖范围、管理要求及调整机制作出明确规定。
某房地产企业资深管理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称,新规对市场影响度有限,尤其是刚需群体,但对于近期的一线城市炒房热度有一定打击。而对房企来说,则更利好头部品牌房企,银行战略会把稀缺额度留给这些房企,中小房企贷款难度增大,现金流压力也会提高。
《通知》提及,此次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根据银行类型一共分为五档。中资大型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中资中型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27.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20%;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2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17.5%;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17.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12.5%;村镇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1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7.5%。这也意味着,银行规模越大,房地产贷款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越高。
据业内人士介绍,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是大行在做,因为其吸储量较大,资金成本相对低,做房贷“划算”。而地方小银行则相反,若非与房地产开发商建立一定程度的合作,基本不会大力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这也可以解释为何《通知》中针对银行规模的不同制定出不同房地产业务占比上限。
Wind数据显示,2013~2019年,A股上市的35家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额占总贷款余额的比例由17%逐年上涨,至2019年末已达到27%。
增速方面,2013~2019年,35家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额快速上涨,由17%增至35%,随后逐年回落至15%。央行每年发布的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也对此趋势有所印证,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1.9万亿元,同比增长22.2%,增速比上年末低14.5个百分点。2018、2019年增速均相比上年同期有所放缓。2020年末,全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4.5%,增速进一步放缓。
郭树清近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中就明确提及:“房地产的核心问题就是泡沫比较大,很多人买房子不是为了居住,而是为了投资或者投机,这是很危险的。”他同时表示,目前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势头得到遏制,2020年房地产贷款增速8年来首次低于各项贷款增速。这个成绩来之不易,相信房地产问题可以逐步缓解。
2020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数据显示,2020年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49.58万亿元,同比增长11.7%,比上年末增速低3.1个百分点,连续29个月回落;同时,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1.91万亿元,同比增长6.1%,增速比上年末低4个百分点。
此次央行及银保监会对于房地产贷款的集中度管理同时坚定“一城一策”的管理方式,极力避免制度僵化可能造成的金融风险。《通知》显示,地方监管可以结合所在地具体情况和以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为基准,进行2.5个百分点的增减。
《通知》下发后,上海、四川、山东、辽宁等地皆针对本地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下发相应通知,其中对区域内部房地产贷款考核部分指标上限进行调整。
例如,辽宁方面将第三档的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调整为18.5%,较央行数据上调1个百分点;第四档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调整为14.5%,较央行数据上调两个百分点;第五档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调整为8.5%,较央行数据上调1个百分点。四川方面也类似,将第四档个人住房贷款集中度占比上限上调1.5个百分点至14%。
山东银保监局则将辖内城商行、民营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标准上限调高2.5个百分点至25%。对此,山东银保监局对外表示,该安排是考虑后续规范非标投资业务和表外理财业务,为资金实际投向房地产领域,但短期内无法收回,确需回表处理的留出必要空间。福建方面出台的细则则表示,对于调整确有困难的超标机构业务调整过渡期,经申请允许过渡期最长为6年,确保超标机构平稳过渡。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的紧缩调整,或将会对某些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比例产生影响。3月8日,郑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意见和建议的通知》,按照缴存和购房情况设定最高贷款比例(贷款金额占房产总价比例)。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70%不变,但异地贷款及其他情况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40%,相较此前的60%有所下调。
郑州市住房管理中心信贷管理处处长陈建功对媒体解读称,首套住房贷款比例不变意在保障在郑州长期缴存公积金的刚需的贷款需求。但由于目前不少银行已经缩紧贷款,将会给公积金部门带来不小的压力,因此对于非刚需、二套房、异地贷款者,贷款比例未来可能会有所降低。
严打经营贷流向楼市
除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住房贷款的调整外,监管层遏制房地产泡沫化的决心体现在金融端,还包括对“经营贷”的严格监管。
有银行业内人士对记者分析称,经营贷流向楼市有两大原因:首先,经营贷流向监管困难,银行方面仅能获悉钱款流向,但买卖交易是否构成难以确认,这种情况下,如果资金空转几手流入楼市,监管难度也会随之加大,对于购房者而言可操作空间很大。其次,经营贷能贷出的资金量比消费贷大很多,对于炒房者来说诱惑更大。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则提及,由于政策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目前经营贷利率普遍低于消费贷,或也成为经营贷流入楼市的一大原因。
上述银行业内人士同时表示,出于对不良贷款率的考虑,银行方面主观上并不想扩大中小企业贷款发放力度,但政策扶植下,银行方面压力较大。赵秀池则进一步表示,资本逐利的特性使得中小微贷款未必有实际效果。
2021年3月10日,在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最后一场“委员通道”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提及,2021年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小微贷款将会增长30%以上。如何使政策对中小企业的扶植落向实处,而非流向房地产领域,助长其泡沫化程度? 对“经营贷”流向的严格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1月底,北京、上海、广州等重点城市率先开始严打经营贷流入楼市。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布消息称,为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近期北京市区住建部门多次约谈和持续检查房地产中介机构,要求不得参与“经营贷”“首付贷”“消费贷”等任何违法违规的房地产金融活动。同时,新华社消息称,北京多家股份制银行上调经营贷利率。
某国有四大行北京地区从业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该行并未上调经营贷利率,在资金去向监管方面,大行始终相对严格。
2021年1月29日,上海银保监局印发《上海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对信贷资金用途管理、房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等方面提出要求。某股份制银行上海地区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该行经营贷利率还未上调,但对贷款去向审核的确更加严格。
除此之外,广州、大连、重庆、苏州等地银保监局皆对当地银行经营贷款资金流向房地产领域作出处罚。近日流传的一份来自上海的《个人贷款提前收回告知函》则显示,由于借款人未按约履行借款合同“贷款用途”的相关规定,银行宣布合同下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限时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目前全国楼市的运行态势和2015~2016年很类似:从深沪蔓延到广州、北京以及其他热点二线城市,整个都市圈的热度都在明显回升。不控制经营贷的流向将可能助推新一轮泡沫。对这一点监管层认识是很清楚的,所以严打经营贷和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将是今年房地产调控的主要工作,也关系到今年的楼市能不能稳定下来。
2. 8家上市银行房贷业务“踩红线”,浦发、招行压降,多家银行房地产行业贷款负增长
去年年底央行、银保监会颁布房地产贷款集中度制度,对银行的房贷占比作出“红线”指标,也因此,年报季中的上市银行是否“踩线”备受市场关注。
据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统计,截至4月11日,A股共计有21家上市银行披露了年报。其中有8家上市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或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标。
具体来看,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渝农商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标,郑州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超标;招商银行、兴业银行、青岛银行上述两项指标均踩“红线”。房地产贷款是今年的监管重点,超过“红线”的银行需要在2~4年内完成整改。
光大银行金融部宏观分析师周茂华告诉记者,“目前压降房地产贷款的难点主要是因为‘诱惑力’大,对于银行来说,房地产贷款额度大、期限长,有稳定的抵押品,不良率低,但随着监管环境变化,银行也将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改变和房企的合作模式,对制造业、小微企业、新型创新产业、绿色信贷等领域占比将逐步提升。”
8家银行指标超过监管上限
近期上市银行集中发布年报。截至4月11日,A股共有21家上市银行披露年报,其中国有大行6家,股份制银行8家,城商行3家,农商行4家。整体来看,21家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超29.5万亿元,有8家银行“踩线”,占比近四成。
记者注意到,在总体贷款规模大幅上涨的同时,房地产行业贷款总额增速相对而言有所减缓,其中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渝农商行、常熟银行、江阴银行、无锡银行6家更出现了负增长。
具体来看,民生银行在贷款总额同比增加5.47%,而房地产行业贷款却下滑7.81%,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大幅上升22.72%;渝农商行贷款总额同比增加16.20%,房地产行业贷款却下滑30.32%,个人按揭贷款增加24.96%。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李广子指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制度推出后,踩线的银行有两个解决方法,一是压缩分子,压降房地产贷款规模,降低新增房地产贷款投放;二是做大分母,加大其他信贷投放力度,稀释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他指出,由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一般期限较长且单笔额度较小,因此从操作性角度来看,短期内要实现快速压降的目的,针对房地产企业的贷款会更容易实现。
据记者梳理发现,已披露的21家上市银行,与贷款总额的增速相比,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增速并不逊色,甚至有些大幅超过。比如江阴银行,针对房地产企业的贷款同比减少10.24%,但个人住房贷款却同比增长40.88%。
房地产行业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为何出现分化现象?周茂华向记者分析,“二者分化主要是近年来,国内强化银行房地产信贷监管,引导资金更多流向小微民营等实体经济薄弱环节,同时,2020年出台房企“三条红线”,引导房企加强负债管理;而个人按揭住房贷款上涨,主要与去年一、二线等热点城市价格上升较快,楼市销售活跃有关。”
3月22日,浙江省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审慎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全面自查个人住房贷款、消费类和经营类贷款等。此前,深圳、上海、北京、广州等地下发通知要求银行自查经营贷、消费贷情况,严防违规资金挪用至房地产。
与北上广深有所不同的是,浙江发布的《通知》还指出了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要求各金融机构要严格审核房地产开发项目合规性,落实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封闭管理要求,根据项目工程进度放款,杜绝超规模超期限放款,防止贷款资金挪用。
一位国有大行信贷人士指出,开发贷监管一直较为严格,浙江此次发文再次予以了强调,将规范向不合资质的企业项目发放贷款。
吕家进指出,建行将对房地产开发贷继续实施从严的名单制管理,专注于为一二线城市的优质客户提供支持,开展项目合规审查,严格把关贷款的投向和项目用途。对于个人住房贷款,优先支持刚需群体,满足人民群众合理的一般住房需求和住房改善的需求。
近期广州、深圳等地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额度紧张,排队放款已成为普遍现象,除了国有大行以外,许多中小银行的信贷经理更直接告知中介,短期内已无住房贷款额度,利率也可能逐步上升。
“银行个人按揭贷款上限落实,不可避免导致部分超标或接近红线的银行个人按揭额度收紧,按揭利率存在一定上行压力,但预计影响有限。”周茂华认为,一是银行个人按揭占比是个动态比例,如果作为分母的贷款扩张,个人按揭规模也可以随之扩大;二是这个红线出台本意不是要打压刚性需求,对于少数额度紧张银行其利率有一定上升压力,对于额度充裕的银行,尤其是楼市库存仍高的区域,个人按揭利率将保持利率稳定甚至有降低可能;三是作为房贷利率定价“锚”的5年LPR报价利率走势还是很平稳的。
房贷规模将进一步下降
3月22日,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全国24家主要银行信贷结构优化调整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做法,分析研究信贷形势,部署推进下一阶段优化信贷结构工作。座谈会上,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就优化调整重点领域信贷结构的主要做法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实体经济恢复尚不牢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信贷结构仍需调整优化。
从本次会议部署的今年信贷投放重点领域看,小微企业、制造业、绿色低碳产业、科技创新等将成为今年银行业信贷投放的热门领域,同时,房地产金融将继续强化严格管控,分析指出,今年新增房地产贷款规模有望进一步降低。
连平指出,房价涨跌与涉房贷款增速具有较强的相关性,未来住房金融调控将更聚焦重点城市,突出结构性特点,而非“一刀切”。在中央“房住不炒”的政策下,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将持续从严和规范。尤其是在结构上,合理调节大中型商业银行在热点城市的涉房贷款,对缓解局部住房金融风险将起到关键的作用。
周茂华认为,监管环境变化,银行也将调整资产负债结构,银行可能改变和房企合作,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在满足监管规定同时,最大限度获取利润,毕竟房贷仍有吸引力;但从中长期看,银行将逐步调整经营战略,多元化资产负债结构,推动银行转型发展,银行对制造业、小微企业、新型创新产业、绿色信贷等领域占比将逐步提升;并更加注重特色、高质量金融服务供给,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加中间业务收入等。
长期来看,尤其是在碳中和、碳达峰目标下,监管将引导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碳减排投融资活动的支持,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产业倾斜。此外,银行可能会把视角倾向于战略型新兴产业、绿色金融、民生工程、租赁住房、消费领域等符合国家战略的领域,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3. 河南郑州经济怎样
郑州市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经济发展水平偏低,整体竞争力较弱。郑州市县域经济的规模、速度、实力、机制、效益,与全国百强县(市)相比,存在不小的差距。2003年全国百强县的县域平均GDP总值达到163亿元,平均地方财政收入为8.6亿元,人均GDP为2.4万元,人均财政收入2600元,人均农民纯收入5400元,人均在岗职工工资收入1.6万元。而同期郑州市6县(市)县级GDP平均规模95.37亿元,平均地方财政收入3.22亿元,人均GDP为1.38万元,人均地方财政收入465元,人均农民纯收入3386元,人均在岗职工工资收入10494元;县级GDP平均规模、平均地方财政收入、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人均农民纯收入分别比全国百强县平均水平低41%、63%、42%、82%、37%。由此可见,郑州市县域经济无论是发展水平还是竞争力,相对于全国百强县都处于明显劣势。
2、经济结构不尽合理,产业调整依然滞后。郑州县域经济典型的农业经济特征明显,效益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近几年虽有所发展,但占经济总量的比重仍然很小;第二产业优势不够突出,资源性加工企业规模偏小,能力较弱;现代高科技企业起点低、数量少,技术含量仍然较低;第三产业比重上升虽然较快,但因起步晚、规模小,不足以支撑整体经济发展。目前郑州市6县(市)县域经济三次产业结构为7.3∶63.7∶29。
3、县级财政运转困难。财政是经济发展的综合反映,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和经济运行质量决定了财政状况。由于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财政来源渠道单一,直接表现为各县人均财政收入差距巨大,最高的县人均地方财政收入664元,最低的县人均220元,县(市)之间相差悬殊。6县(市)县级地方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3.4%,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1个百分点。2000―2003年,全市县级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3.3%,而财政支出年均增长21.9%。财政收入的增长远滞后于其支出的不断扩张,使得县级财政只能疲于应付人头费用,而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发展社会事业的资金极为有限,县级财政入不敷出,运转困难。
4、生产要素大量外流,对外开放程度偏低。一是资金严重短缺。由于县级财政拮据,加之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级以下业务,使县域经济发展深受“失血”之痛。2003年,6县(市)金融机构存款余额310亿元,仅占郑州市各项存款余额的12.7%;6县(市)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只有187亿元,仅占全市各项贷款余额的9.4%。二是人才大量外流。受待遇、人居环境等条件限制,大中专学生回县率很低,到县级企业工作的更少。由于在待遇和事业留人方面缺乏吸引力,县域80%的人才去了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三是产品科技含量低。四是对外开放程度偏低。
5、农民增收任务艰巨,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城乡统筹不够协调。近年来,由于乡镇企业发展步入低谷,农民外出务工经商不景气,导致农民增收渠道明显变窄;再加上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使得农民收入的增长出现低速徘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2003年与1997年相比,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6%,远低于“八五”时期年均增长17.6%的水平;2003年6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386元、6299元,差距达46%,农村居民纯收入增长速度比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慢5.1个百分点。
4. 2020年郑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12月4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消息称:经郑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第43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郑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全面提高。
2020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
根据新政,自2020年1月1日起购房职工可按新的贷款额度签约备案。即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且为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金额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借款人单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或家庭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金额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
(一)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12329客服电话或办事大厅窗口查询本人及配偶的缴存信息,计算出夫妻双方账户余额总和以及本人的已缴存年数。
(二)利用公式:贷款金额=缴存账户余额×(14+已缴存年数)计算出可贷额度。如果计算结果大于对应最高贷款限额(根据缴存情况选取40万元或60万元,)则可贷额度最高为40万元或60万元,如果计算结果小于等于最高贷款限额,则最高可贷额度即为计算结果。
(三)贷款额度确定后,选定还款方式、最长贷款年限,利用住房公积金网站提供的计算器计算出贷款的月供。如果月供小于夫妻收入的60%,则相应的贷款金额即为最终可贷额度,否则应适当降低贷款金额。夫妻收入还必须是缴存住房公积金时核定的月收入。
5. 郑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啊
郑州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借款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6. 2022年郑州公积金贷款额度,首套80万第二套60万
1 、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情况均符合公积金房贷条件,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公积金房贷额度为 80 万。借款人单方缴存情况符合公积金房贷条件、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高公积金房贷额度为 60 万;
2 、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在对应最高公积金房贷额度内,综合还款能力、最长贷款期限和贷款比例确定单笔贷款金额。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在对应最高贷款金额内,综合家庭缴存余额、还款能力、最长贷款期限和贷款比例确定单笔贷款金额;
3 、未结清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合并月还款额认定其还款能力,还款能力不足时,需要降低公积金房贷额度;
4 、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家庭缴存余额的 15 倍。
以上就是 2022 年郑州公积金贷款额度相关内容。
1 、提交申请:贷款者需向当地公积金管理处提交贷款申请,出具贷款所需材料;
2 、房贷审批:公积金管理处收到贷款者明确提出的贷款申请后,审核贷款者的资质、贷款额等信息内容,对此予以答复;
3 、签订贷款协议:贷款者通过公积金管理处方面的审核后,收到借款金融机构的通知时,贷款者只要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携带身份证件、户口簿等材料,向金融机构申办借款,签订合同就可以;
4 、申办房屋保险和抵押贷款备案: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协议后,贷款者尽量按要求申办商业保险和抵押,申办时产生的费用由贷款者自 付;
5 、等候公积金房贷的发放。
本文主要写的是 2022 年郑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7. 11家A股银行房贷集中度“越红线” 多地按揭贷款额度收紧
房地产贷款新规的落地在个人按揭贷款市场掀起阵阵波澜。
日前,每经记者走访沪深两地,发现多家银行个人按揭贷款额度收紧。
“个人首套房目前没有贷款额度,现在放不了款,起码要到6月份才能放款。”
“我们这边现在额度相当少,如果客户决定现在做,我们不确定什么时候能放款,给到的回复只能是无限期。”
“3月(放款)可能是最快的了,今年的形势特别严峻,总体上央行会压降房贷的额度。”
有银行工作人员提及,房贷新规落地后,其所在银行在房贷额度上划得非常紧,现在放款很慢。
那么新规之下,哪些银行房地产贷款超标?有多少房地产贷款恐将“挤出”市场?新规是否会对普通购房者贷款买房产生影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了37家上市银行截至去年6月末的个人住房贷款(按揭贷款)、房地产贷款在贷款总额中的占比,发现其中有11家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或者房地产贷款占比越过“红线”。
多少银行“超标”?近三成!
9家房地产贷款占比超标,8家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标
近年来,“房住不炒”已成为房地产调控的主基调。而到了2020年的最后一天,人民银行联手银保监会放出大招,出台了《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限制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
在《通知》中,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根据不同银行的资产规模及机构类型,分成5档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
具体来看,第一档也就是中资大型银行,包括工、农、中、建、交、邮储银行6家国有大行和国家开发银行,这7家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指的房地产贷款包含了银行公司贷款中的房地产行业贷款和个人贷款中的个人住房贷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A股上市银行半年报后发现,截至2020年6月末,37家银行中有11家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或者房地产贷款占比越过“红线”,比例达到29.73%。具体来看,9家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超标”,8家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标”,6家银行两项贷款占比均“超标”。
在第一档的中资大型银行中,6家国有大行的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总贷款比重均未越过红线,但是有两家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略微超出了新规所划定的指标,分别是建设银行和邮储银行,这两家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集中度分别为34.03%和33.64%,分别超过32.5%的红线1.53个百分点和1.14个百分点。
在第二档的中型中资银行中,招商银行和兴业银行这两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两项指标在2020年6月末均双双超标,其中,招商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和房地产贷款的占比分别为24.74%和33.24%,分别超出了监管上限4.74个和5.74个百分点。
而兴业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和房地产贷款占比则分别为25.73%和33.73%,超出了5.73个和6.23个百分点。另外,浦发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也略微超过了红线0.43个百分点。
在第三档的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中,郑州银行、青岛银行等四家城市商业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双双“超标”。
值得注意的,监管部门对于集中度红线指标还是给予了一定的弹性空间,《通知》规定,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结合具体情况,在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基准上增减2.5个百分点。
杭州银行所在的第三档银行机构所对应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红线”分别为22.5%和17.5%,若监管以增减2.5个百分点范围内确定上限(即房地产贷款占比20%~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15%~20%),那么从半年报披露的数据来看,杭州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指标在红线范围内,存在未超标可能。
未来多少房地产贷款资金将被挤出?
静态测算恐近万亿
《通知》给银行业金融机构留出了业务调整的过渡期,规定了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也就是到2022年12月31日,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实施之日起4年,也就是到2024年年末。
不考虑监管对第三、四、五档银行的贷款集中度适当增减2.5个百分点的要求,如果我们以2020年6月末的数据来看,便可以静态测算新规之下,上市银行房地产贷款超标的总量,这也可以粗略估算在监管对业务调整的要求之下,未来银行将压降的贷款资金。
据统计,37家上市银行有11家银行的房地产贷款或个人住房贷款是超标的,经过计算,这11家银行的贷款超标总量达到了9519亿元。
交通银行金研中心首席房地产分析师夏丹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尽管这些银行存在缩减房地产贷款规模的压力,但由于政策“不急转弯”,给予了2~4年的过渡期,并且还可以据实适度延长,总体来说调整压力并不算大。粗略估算年均需要压降的存量总规模大概是房地产贷款2000亿、个人住房贷款3000亿,影响并不算大。
她进一步指出,具体来看,超过红线的银行中,大型银行超出幅度很小,只有部分中型银行和城商行超出点数较多,可能采取的措施有:一是“替代”,适当增配风险收益率与房地产贷款类似的信贷产品,适当加大信用卡等个贷产品发放力度;
二是“分子做减法”,进行逾期和不良房地产贷款的催收和压降,以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加大存量贷款流转;
三是“分母做加法”,支持实体经济,扩大其他领域的贷款。
近8000亿个人住房贷款需压降
调查:已有多家银行收紧按揭贷款额度
据记者统计,37家上市银行中有8家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过了监管所划红线。
从总的压降规模来看,记者通过静态测算得知,未来银行为调整业务合规,恐将会压降7903亿元左右的个人住房贷款。
银行将减少近8000亿的个人住房贷款资金,这让一些按揭贷款购房者担心是否会对个人申请住房贷款产生影响?未来申请住房贷款会不会更难了呢?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李广子认为《通知》对普通购房者影响比较有限。他向记者表示,目前按揭贷款是银行较为优质的资产,购房者也可以转向其他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较低的银行申请贷款。
夏丹对记者表示,银行对还款中无异常的个人住房贷款不会去压降,居民正常的新申请住房贷款需求也不会受到显著影响,刚需特别是首套刚需仍是政策大力支持的方向。
不过,贷款个人的资质审核和贷款获批流程可能更加严格,放款时间有拉长的可能。尤其是政策出台于岁末年初,往往是银行信贷额度“回血”、大力投放新增以及上年末积压贷款的节点,短期内新增个人房贷季节性激增的特征可能有所平滑。此外,局部随着信贷资源供给减少,贷款价格也可能有所提高。
日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了上海、深圳两地个人住房贷款情况,发现多家银行额度收紧,甚者在上海地区有股份行表示放款时间无限期。
招商银行上海地区一支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贷新规出来以后,其所在的银行在房贷额度上划得非常紧,现在放款很慢,没办法确保时效。“我们这边现在额度相当少,如果客户决定现在做,我们不确定什么时候能放款,给到的回复只能是无限期。”招行深圳一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也对记者表示,客户如果现在办理,预计在3月份放款。
类似地,兴业银行上海某支行信贷人员表示:“个人首套房目前没有贷款额度,现在放不了款,起码要到6月份才能放款。如果是二套房可能会快一点,但是现在额度也很紧张,什么时候放款我们也不好说。”
记者从浦发银行上海一支行了解到,该行每个月对房贷会控额,目前从受理到放款整个过程需要一个多月。“这是最起码的时间了,跟以前差不多,我们还好一些,本来就一直在控(额度),现在有些银行(放款)要三、四个月。”
额度之后是价格。据羊城晚报报道,有房地产中介业务人士表示,已收到工行、建行的调价通知,称首套房按揭贷款利率升至“LPR+55个基点”;二套房按揭贷款利率升至“LPR+75个基点”。这一调价信息也从广州的工农中建四大行相关工作人员处得到印证。
哪些超标银行信贷结构调整有压力?
郑州银行新增贷款70%依赖地产
对于超标的11家银行,虽然本次监管给予了2~4年过渡期调整,但从部分银行2020年上半年新增贷款结构来看,未来仍面临调整压力。
从2020年上半年新增贷款结构来看,11家银行中仍有9家新增房地产贷款或个人住房贷款占新增贷款总额的比重超过央行规定的占比上限。具体来看,招商银行、郑州银行等五家银行新增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与新增房地产贷款占比均高于上限;青岛银行、兴业银行、青岛农商行这三家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超标”;厦门银行仅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标。
总体来看,11家“超标”银行中,有3家2020年上半年新增房地产贷款在各项新增贷款总额中的占比超50%,有5家占比介于30%~50%之间。
国有大行中,建行和邮储银行两项贷款占比均未超标。
股份行中,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半年涉房贷款分别占新增贷款总额的49.31%、37.76%、33.18%,其中,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分别为36.72%、25.54%、18.07%。
东吴证券研报指出,房贷投放受限对招商银行的经营客观上有一定影响,因为按揭贷款目前是商业银行的优质业务品种,虽然收益率不高,但不良率很低、资本消耗又非常少(按50%折算风险资产)。不过,招商银行零售产品线丰富,消费贷及个人经营性贷款可能接替按揭贷款,成为未来几年新增零售贷款的主力。
中小银行中,值得关注的是,郑州银行、青岛农商行、杭州银行上半年涉房贷款占新增贷款总额的一半以上。具体看来,郑州银行占比最高为71.9%、青岛农商行为52.96%、杭州银行51.88%。
分析上述三家银行上半年新增贷款结构发现,郑州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高达49.22%,也意味着该行上半年新增贷款一半来源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青岛农商行、杭州银行则房地产行业贷款占比相对较高。
此外,青岛银行、厦门银行上半年涉房贷款分别占新增贷款总额的25.29%、9.32%,而个人住房贷款分别占11.72%、20.38%。
未超标银行能否高枕无忧?
江苏银行新增贷款超半数为房地产贷款
那么,余额占比未超标的银行未来是否可以高枕无忧?每经记者注意到,静态来看,截至2020年6月末,有26家上市银行未超监管规定上限。若单从2020年上半年新增贷款结构看,有10家银行“超标”。
例如,股份行中,平安银行新增房地产贷款占新增贷款总额的38.77%,华夏银行这一占比为30.75%,两家银行均超出监管规定27.5%的上限。而中信银行新增个人住房贷款占新增贷款的25.4%,超监管规定的20%。
此外,7家中小银行新增贷款也存在“超标”现象。如,渝农商行、长沙银行、张家港行上半年新增个人住房贷款占新增贷款总额分别为19.22%、17.56%、14.27%,对应上限分别为17.5%、17.5%、12.5%。贵阳银行新增房地产贷款占新增贷款总额的36.37%,超监管规定的22.5%。
而江苏银行、苏州银行、江阴银行两项贷款均“超标”。值得注意的是,江苏银行2020年上半年房地产贷款占比在26家未超标银行中最高,个人住房贷款、房地产贷款分别占新增贷款的29.36%、56.97%,远高于监管规定的20%和27.5%上限。
需要关注的是,单从上半年新增贷款结构来看,也有部分银行将接近“超标”的边缘。例如,中行上半年新增房地产贷款在新增贷款中的占比为36.86%,接近监管规定的40%。东吴证券研报指出,预计国有大行在调整过程中,会继续将信贷资源向小微贷款倾斜,借此同时满足房贷管控政策及鼓励小微信贷投放的导向。
其次,股份行中浙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这一占比分别为26.93%、26.82%、26.42%,接近监管规定27.5%。
与此同时,未超标银行中也不乏房地产贷款在新增贷款中占比较小的。比如,无锡银行、南京银行、常熟银行、苏农银行,上半年房地产贷款占新增贷款总额的比例在10%~15%之间。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这一占比在10%以下。
国盛证券在研报中指出,对无调整压力的机构来说,整体将保持现有水平,未来房地产贷款增长空间有限。《通知》规定,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符合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保持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基本稳定。体现了监管合理控制房地产贷款规模的意图。
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有何变化?
增速持续回落
分析了37家上市银行贷款结构数据后,再来看看全国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规模又有何变化。央行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近一年时间我国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增速持续回落。
具体来看,2019年末至2020年三季度末,金融机构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分别为44.41万亿元,46.16万亿元,47.40万亿元,48.83万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14.8%,13.9%,13.1%,12.8%。
此外,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占同期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分别为29%、28.81%、28.69%、28.83%。
再看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增量数据,2020年一季度增加1.75万亿元,上半年增加2.99万亿元,前三季度增加4.42万亿元,分别占同期人民币各项贷款增量的24.6%、24.7%、27.2%。
但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前三季度新增房地产贷款均低于去年同期。数据显示,2019年一季度增加1.82万亿元,上半年增加 3.21万亿元,前三季度4.59万亿元。
以单个季度增量来看,2019年四季度至2020年第三季度,每季度增加的人民币房地产贷款分别为1.12万亿元、1.75万亿元、1.24万亿元、1.43万亿元,占同期人民币各项贷款增量的35.22%、24.65%、24.85%、34.29%。
此外,2020前三季度,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增速出现放缓趋势。央行报告显示,2019年末至2020年三季度,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为11.22万亿元,11.89万亿元,11.97万亿元,12.16万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10.1%,9.6%,8.5%,8.2%。同期,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30.07万亿元,31.15万亿元,32.36万亿元,33.59万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16.7%,15.9%,15.7%,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