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贷款后不能提取公积金的。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即使个人账户仍有余额也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如果公积金在还完贷款后仍有余额可以申请增加每月还款额度。如果想提取公积金,只有在还清公积金贷款后,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提取: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要符合相应的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2、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职工购买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私产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危改还迁住房和公有现住房。
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上限计算公式是: 贷款职工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度÷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0.45×12×实际可贷年限
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要求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且一般都有上限限制。
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
贷款利率:
(1).从2008年12月23日起,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利率,5年(含)以下贷款由现行年利率3.51%调整为3.33%;5年以上贷款由现行年利率4.05%调整为3.87%。
(2).2008年12月22日(含12月22日)前受理并签订合同的按调整前利率执行,2008年12月22日以后受理并签订合同的贷款,按照调整后利率执行。
2008年12月23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从2009年1月1日起按上述通知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 公积金贷款之后余额还能提取吗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只要符合条件,比如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积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公积金。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的方法如下:
1、如果购房者购房时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也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办理提取购房时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
2、如果购房者购房时没有提取公积金而且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在1年后办理购房提取,凭借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等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月供。
3、如果购房者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再次购买房子,可以按照购房提取的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额度为扣除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后的账户余额。
4、如果购房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没有办理还贷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按还贷提取而未提取的额度。提取材料按还贷提取材料准备即可。
5、购买新建住房的购房者,可在首付付完后,凭借购房合同和发票即可提取;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可在首付过后,凭相关协议即可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3. 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馀额吗?关于这个问题是贷款购买者最关心的,下面的文章会详细回答.
首先,主编在这里确信公积金贷款后的馀额可以提取,但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一般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向住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的商社买卖合同、购房费用收据和收据等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馀额.
公积金贷款后如何提取馀额?
1、购房者购房时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也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购房时账户内的公积金馀额.
2、如果购房者在购房时没有提取公积金,处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在一年后提取购房,通过住房管理部门登记的商社买卖合同、购房收据和收据等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月收入(一年内偿还的月收入,不得超过公积金馀额).
3、购房者处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房,可按购房提取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扣除计算贷逗段款额后账户馀额.
4、购房者处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未处理偿还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以偿还提取而未提取的金额.提取材料按还款提取材料准备即可.
5、购买新住宅的悄斗购买者,在最初支付完毕后,购买住宅合同和销售房地产统一收据(预收购住宅费或购买住宅费)可以提取的二手住宅的购买者在最初支付完毕后,可以在库存住宅买卖合同(或者库存住宅交易资金管理山运誉协议)和库存住宅交易资金管理证明书(交易资金为住宅交易价格的30%以上)提取.
支付房价后,购房合同和全额房价的房地产销售统一收据(或者权利税纳税证明书可以提取
如果已经收到房地产证明书,可以用房地产证明书和全额购买房地产的房地产销售统一发票(或者权利税纳税证明书)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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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买房用公积金贷款了,里面余额还能提取吗
法律分析: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即使个人账户内有余额也不能申请提取。明庆如果还完贷款每月公积金账户内还有余额,用户可提高每月公积金贷款的还款额。如果用户办理贷款之后还剩下有余额的话,公积金里面得预留一年的缴费额就行,以后可以按月还贷按月提取或者以还贷款为激巧握由提取。
简单来说,公积金贷款之后是不可以提供公积金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宽哪储余额中: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5. 公积金贷款就不能取余额了吗
一、公积金贷款就不能取余额了吗
1、公积金贷款就不能取余额了。通常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后,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申请提取账户余额来还贷的,或者直接去办理公积金郑穗冲慧知还贷,这样就会直接从账户里面划扣还款。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镇卜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改段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前旅消比例。
二、公积金冲还贷年冲合算还是月冲合算
、公积金冲还贷年冲合算还是月冲合算,这个要依据公积金月缴和余额而定。具体是:
1、年冲。如果公积金帐户的余额有几万元,剩余贷款全部为商业性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余额很小,或全部为纯公积金贷款,采用“一次性还款法”较为合算。主要原因在于可以利用公积金帐户的资金冲还贷款的本金,在资金较喊歼卜多的情况下,归还贷款本金就多,这样可以减少贷款的利息支出;
2、月冲。如果客户的公积金帐户余额不多,采用“逐月还款法”合算一些。因为公积金帐户资金余额较少,若采用“一次性还款法”,所能冲还的贷款本金也较少,利息减少的幅度并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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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积金贷款就不能取余额了吗
【法律分析】: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即使个人账户仍有余额也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如果公积金在还完贷款后仍有余额可以申请增加每月还款额度。如果想提取公积金,只有在还清公积金贷款后,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提取:(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第二条 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第三条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第四条 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第五条 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备案。直辖市、xx兵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备案。
第六条 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