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做好产业扶贫,创新扶贫攻坚模式
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扶贫开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贫困人口数量大幅减少,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但也应清醒看到,目前全国扶贫对象规模依然很大,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收入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2/3,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文化事业仍严重滞后,已经解决温饱的群众因灾、因病返贫问题突出。同时,贫困地区大多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生存条件艰苦,人口受教育程度低,贫困问题呈现区域性、综合性特征。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要从战略和全局出发,把扶贫开发作为关乎我们党和国家政治方向、根本制度和发展道路的大事,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和着力点,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确保实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奋斗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扶贫开发工作,啃的是“硬骨头”,趟的是“深水区”,打的是“攻坚战”,我们要继续向贫困宣战,决不让贫困代代相传。要充分认识扶贫开发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改革创新,形成更加协调、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扶贫开发新体制、新机制,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组织、更加坚韧的毅力,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要加快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打好扶贫开发的攻坚战,要把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主战场,国家扶贫资金和政策向这些地区倾斜,努力提升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引导产业转移和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通过区域整体开发,创造有利于“造血式”扶贫的大环境。加快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制度,确保任务举措和工程项目得到落实。把扶贫规划、城镇化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统筹起来,加快发展中西部交通设施特别是铁路,带动产业转移和脱贫致富。拓宽扶贫开发工作思路和视野,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对于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群众搬迁愿望强烈的地方,要切实保护好环境,探索生态移民、退耕还林、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相结合的新路子。对于有开发条件的地方,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培训转移则培训转移,提高开发式扶贫成效。
要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一是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利用好考核这个指挥棒,从主要考核GDP转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指标,促进贫困县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在扶贫开发上。二是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要切实摸清谁是贫困人口、贫困程度如何、为何贫困、怎样脱贫、谁来帮扶,然后逐户建档立卡,因户施策,做到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扶真贫、真扶贫,把“大水漫灌”变成“滴灌”,既节约资源,又确保扶贫到村到户。三是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发挥驻村帮扶干部牵线搭桥、引资引智、参与管理等作用,把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稀缺资源输送进去,增强贫困村的发展活力和动力。把驻村帮扶的成效和扶贫单位、驻村干部的政绩考核结合起来,建立激励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实现驻村帮扶工作长期化、制度化。四是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简化资金拨付流程,项目审批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县。以扶贫攻坚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整合扶贫和相关涉农资金。把资金分配与工作考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探索以奖代补等竞争性分配办法。向社会公示扶贫项目,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监督,让公共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依法严管扶贫资金,对贪污侵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五是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导向作用,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主导产业发展。引导和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增加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和保险覆盖。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扶持贫困地区合作性金融发展,发挥其贴近农民、灵活多样的优势。进一步推广小额信用贷款,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六是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以多种形式帮扶农村困难群众。建立有效的协调协作和监管机制,确保善款能直接用于扶贫对象,维护社会扶贫良好信誉。每5年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进行一次社会扶贫表彰,营造全社会关心扶贫、支持扶贫的良好氛围。
要组织实施好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在继续做好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就业促进、生态建设等工作基础上,抓好10项重点工作。一是村级道路畅通工作,到2020年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和通班车。二是饮水安全工作,到2015年解决《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内贫困地区剩余的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自来水普及率。三是农村电力保障工作,到2015年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四是危房改造工作,到2020年完成贫困地区存量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解决贫困农户住房安全问题。五是特色产业增收工作,到2020年贫困地区初步构建特色支柱产业体系。六是乡村旅游扶贫工作,到2020年扶持约6000个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七是教育扶贫工作,到2020年贫困地区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基础教育办学质量有较大提升,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教育培训就业衔接更加紧密。八是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到2020年贫困地区群众获得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均等,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逐步实现人口均衡发展。九是文化建设工作,到2020年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十是贫困村信息化工作,到2020年自然村基本实现通宽带。通过实施好这些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扶贫开发质量和水平。
要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进扶贫开发,实行最广泛的社会动员。扶贫开发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全党动手、全国动员、全社会参与,汇聚各方资源,采取综合举措,形成强大合力。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扶贫开发作为首要任务,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扶贫开发的支持力度,形成有利于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加快发展的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扶贫任务重的县要选好配强扶贫部门领导班子,充实工作力量;扶贫任务重的乡镇要有专门干部负责扶贫开发工作。同时,要构建好的机制和办法,更为有效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事业,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在全国范围内配置好扶贫资源。
要更好地发挥政府和市场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政府要在不断增加扶贫开发投入的同时,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做好扶贫开发顶层设计,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扶贫事权,国家加大对跨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协作的支持,加强生态保护和
基本公共服务;地方要优化整合扶贫资源,做好贫困群众技能培训、基本生活兜底、拓展致富门路等工作。在可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使扶贫开发更有成效的领域,政府要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环境,吸引各种资源要素向贫困地区配置、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创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凡适合市场、社会组织承担的,都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要着力激发贫困地区的内生发展动力,充分挖掘内部发展潜力,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㈡ 研究精准扶贫带动下的农民创业的意义
在新形势下,国家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是促进农民增收和精准扶贫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对于县域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至关重要。2015年,在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动员会议上,双牌县委、县政府提出,到2020年从根本上解决本县7000多户贫困家庭的贫困问题。为掌握探索农民就业创业服务新问题、新需求、新思路、新途径。县就业局联合相关部门,以农民就业创业基本情况为切入点,深入部分乡、镇、村和贫困户,以点带面,尝试剖析农村就业创业面临的难题以及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
一、就业创业基本情况
(一)农村劳动力资源现状
据统计,双牌县共有贫困村72个,贫困家庭7000多户,贫困人口32300人,其中有农村劳动力(16至60周岁)共有2109人,占农业人口的65.3%。农村劳动力(满16至60周岁)人口知识结构为: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有371人,占劳动力人口的17.6% ,初中文化程度共有1076人,占劳动力人口的51.2%;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658人,占劳动力人口的31.2%。
(二)就业创业状况
双牌县是山区林业县,山多田少,经济发展滞后,人畜饮水困难,教育、医疗、交通、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薄弱。贫困村农民就业以种植业、养殖业和外出打工为主。从事第一产业所占比例46.13%,从事第二产业所占比例29.02%,从事第三产业所占比例24.85%。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推动下,一些眼界开阔,头脑灵活的农民依托政府的优惠政策和发展空间,选择自主创业,逐渐涌现出一批“能人”和“小老板”,他们的发展不仅带动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也吸纳了一大批富余劳动力就地就业。
贫困村目前大约有100余人在当地自主创业。创业项目主要为养殖业(猪、牛、羊、鸡、豪猪、野鸡、兔子、鱼、等)、种植业(茶叶、经果林、中药材、蔬菜等)、加工制造业(食品加工、竹木加工、水泥制品、家具加工等)、商业服务业(小卖部、早餐店、农家乐、小诊所、幼儿园等)。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创业缺乏资金投入和市场销路
从事零售行业的个体工商户都面临一样的困境,即村民购买力低,需求量小,市场空间有限。个体工商户年收入一般只在2至5万元左右。从事养殖、种植的农户,因缺乏资金支持,政策扶持,无法扩大规模。且缺乏专业技术指导,养殖、种植 对自然环境的依赖性较大。整体抗风险能力较低,小规模的发展收益甚微。
(二)就业缺乏理论知识和劳动技能
无论是外出务工人员还是村内灵活就业人员以及留守妇女,他们所受教育程度不高,也没有经过相关职业技能培训。这一部分人员在就业方面还处于打工的初级阶段,缺乏一技之长,大多靠体力挣钱,当他们体力优势一旦丧失就会失去就业能力。在调研中了解到,许多人还是有就业培训的意愿,但因消息闭塞,不知道相关就业政策。就业培训的硬件设施也相当缺乏。
(三)经济发展后劲不足
当地除了林业外,没有相关经济产业支撑,经济增长缓慢。农业基础薄弱,又受交通等条件限制,小农经济的传统生产模式制约农业的发展。同时受自然气候条件的制约,农产品产量较低,农民只能卖一些初级农产品。因此,农业可提供的收入高就业岗位十分有限。
(四)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贫困农村80后、90后的年轻人为了追求较高的生活水平,以及面临养老、教育、医疗等生活压力,不得不寻找新的就业路径,通过自己的求职和人际关系网的帮助,选择外出务工。留下的都是妇女、儿童、老人,也就是俗称的“386199部队”。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量转移,导致出现了留守儿童面临生活失助、学业失教、心理失衡、安全失保等一系列问题;“空巢老人”也面临精神层面的情感缺失、孤独寂寞、思念亲人,生活方面的年老体弱、无人赡养、就医困难。在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几位常年患有慢性病的老人,他们的子女为了生计外出务工,老人独自守着一间老屋和一亩三分地。农村的养老问题不容忽视。
(五)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
有些贫困山村地处偏远,环境艰苦,交通不便,通讯不畅,居住分散,不易集中,这些对农村工作政策的宣传和落实着实是一个挑战。有些工作没有真正深入基层“接地气”,相关工作人员没有俯下身段听民声。未能从根本上分析贫困的根源,找到扶贫的路径,工作开展只是流于形式,致使许多农民对就业创业及扶贫方面的政策知之甚少。
三、对策及建议
(一)抢抓政策机遇,加大扶持力度,增强自身能力
抢抓扶贫攻坚政策机遇,强力推进基础设施、产业扶贫、生态环保、民生改善、科技扶贫五大攻坚,深入实施宜居住房、清洁生产、安全饮水、通畅路网、环境治理、乡村绿化六大工程,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当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完善,生态保护良好,经济条件改善,生活水平提高,养老、医疗、教育等社会保障事业相对发展,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乡村魅力充分发挥,农村必将会成为创业就业发展的乐土。人才不仅不会大量外流,甚至还有回流的可能。扶贫开发不能一味的“输血”,关键在于要通过扶持,增强自身的“造血”功能。《老子》中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于渔”。政府的扶贫资金投入,都只能从外部环境解决短期发展问题。增强贫困对象自我发展的能力,还需要通过其他政策扶持和落实。在农村经济发展问题上,创业担保贷款、职业技能培训、农业科普宣传、传统文化继承等,都能够发挥重大作用,通过这些举措的实施,让农民在当地种植养殖中和外出务工道路上实现自我价值的提升。
(二)提高劳动力素质,加强现代知识普及和职业技能培训
农民长期在自由散漫的生活环境中,很少主动去学习新的知识,“农家书屋”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农民自身的素质没有得到提高。要转变这一态势,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引导。通过送文化下乡,组织村民集中学习,发放科普宣传资料,提高村民知识水平。通过送培训下乡,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创业人士理论知识水平。针对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和技能水平整体不高的状况,采取“眼前抓就业,长远抓培训”的思路开展培训工作。依托财政、教育、扶贫、人社等部门,开展阳光、雨露等工程培训,对技能水平不高、希望继续外出务工的,着重在提高技能水平上下功夫;对于具备创业条件、有志在家创业的,抓好创业培训辅导,提高创业能力;对年龄偏大、不愿外出的,可针对当地实际,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生产技能,增强创业就业能力。
(三)发展农村市场体系,培养三农创业人才和新型农民
依靠创业就业典型人物的发展,实行先富帮后富。在广大农村地区,应大力培养“三农”创业人才(技术型、投资型、市场型)。主要是一些具有一定的经营和管理能力,善于抓住市场与利用信息,充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与社会经济条件、合理配置人、财、物和土地资源,能组织生产与参与市场活动,发展现代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农村服务业等农村产业,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致富中期带头作用的现代新型农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可以对这些人才在一定程度上从税收减免,职业培训,贴息贷款等方面予以政策优惠,并建立奖励激励机制,提高农民参与经济发展、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同时,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提高农民科技转化素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解放农村生产力,改革传统生产方式,引导农民科学种田,科学养殖,让农民在自家的土地上实现就业,开辟奔向小康的致富之路。
(四)深入实际查找问题,落实各项惠农政策
受地域条件限制和主观因素影响,政策宣传落实仍存在许多不到位的现象,边远农村地区更为突出。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有条件的地区,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传播手段,扩大宣传范围。在没有条件的地区,要抓住农民赶集的机会,集中宣传,保每一位农民都能知晓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政策。在加大政策落实的同时,加强防范监管,确保每一项政策都落到实处,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花在刀刃上,确保每一次执行都不偏离轨道。通过这些政策的扶持,逐步破解就业创业难题,让农民实现安居乐业。
(五)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
支持农民自主创业,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依托现有各类园区等存量资源,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强化财政扶持和金融服务。将农民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等公共平台,提供创业指导和服务。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搭建一批农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见习基地,培训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辅导员。支持农民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积极组织创新创业农民与企业、小康村、市场和园区对接,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
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贫困地区在加强道路畅通、饮水工程、危房改造、农电保障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更要充分发挥就业创业在扶贫攻坚工作中承担的重要职能作用,做到精准施策、精准发力。这对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㈢ 2022年郑州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2022年郑州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及条件
1.个人创业贷备中陪款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男女劳动年龄上限均按照60周岁执行,不包括已退休人员),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自主创业时不在其他单位就业的以下创业人员,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城镇登记失业培燃人员。持有《就业创业证》并办理就业登记;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持有《就业创业证》并标识为就业困难的人员,持有《残疾证》的人员;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持有《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持有《军官转业证书》和自主择业管理服务机构出具的推荐介绍信;
(4)刑满释放人员。持有《刑满释放人员》证明或《就业创业证》;
(5)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和毕业学年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已通过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和注册),大学生村官和毕业学年毕业生需提供相应身份证明;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化解钢铁、煤炭、煤电等产能过剩行业工作中涉及企业的分流人员;
(7)身份证住址在乡镇或农村的返乡创业农民工;
(8)身份证住址在乡镇或农村的自主创业农民;
(9)网络商户。持有网络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虽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但已在电商网络平台实名注册,且稳定经营3个月以上、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
(10)脱贫人口。
2.个人创业贷款条件
(1)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含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偿还贷款,可以申请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
申请人(含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没有不良征信记录,可以申请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
(2)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除符合申请个人的条件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任职应不少于1年。
同时符合国家支持和地方支持贴息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人,优先为其申请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支持和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可以单独申请国家支持或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
二、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及期限
根据利息负担方式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两类:一是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二是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
1.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2.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申请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可自行选择贷款期限,累计贷款贴息次数不超过3次;申请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采取一年一还的形式,可以持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
三、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贴息
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17日,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1)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市本级发放的贷款,贴息资金由中央、省、市财政按照50%、25%、25%的比例分担。上街区发放的贷款,贴息资金由中央、省、市、上街区财政按照50%、25%、15%、10%的比例分担。
(2)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市本级发放的贷款,贴息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上街区发放的贷款,贴息资金由上街区财政承担;若同时发放国家支持和地方支持的贷款,市级财政对地方支持的贷款部分给予50%的贴息支持,其余贴息资金由上仿蠢街区财政承担。
2.2022年5月18日起,新发放的国家支持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中央、省有新政策要求的,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贴息。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新发放的地方支持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到期后,新发放的地方支持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按照中央、省政策执行贴息。
(1)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市本级发放的贷款,贴息资金除中央补助外,由省与市级财政按50%、50%的比例承担。上街区发放的贷款,贴息资金除中央补助外,由省、市、上街区财政按照50%、30%、20%的比例承担。
(2)地方支持的贴息贷款。市本级发放的贷款,贴息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上街区发放的贷款,贴息资金由上街区财政承担;若同时发放国家支持和地方支持的贷款,市级财政对地方支持的贷款部分给予50%的贴息支持,其余贴息资金由上街区财政承担。
四、创业担保贷款奖励补助机制
按照各地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的1%,由财政部门参考绩效评价结果,奖励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成效突出的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经办银行等单位,用于其工作经费补助,专款专用。
对当年新发放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总额达到新发放贷款总额15%以上的基层经办机构,财政部门可按照最高不超过各地当年新发放国家支持的贴息贷款总额的1%给予奖励。对以LPR或低于LPR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规模占其创业担保贷款总发放额一半以上的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财政部门可给予奖励。为鼓励经办银行分担创业担保贷款风险,财政部门将根据经办银行风险分担情况,在奖励资金分配上给予适度倾斜。
五、个人办理创业担保贷款的程序
人社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审核申请人条件,核查人员资格等;担保机构实地查看经营场所,核定担保额度,签订担保合同,办理反担保手续;经办银行根据其经营状况等核定贷款金额,办理各类手续,发放贷款。
六、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1.《郑州市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对象范围的相关证件;
4.营业执照或租赁承包协议等经营项目证明;
5.反担保相关材料;
6.个人承诺书;
7.其他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办理时限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经营)
在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人社经办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担保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核保,签订担保合同,办理反担保手续;经办银行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发放贷款。
八、免除反担保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免除反担保要求:
(一)新发放的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二)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
(三)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省级以上有关创业创新赛事活动规定奖项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
(四)获得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的高校毕业生,贷款额度在20万元以下的;
(五)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
(六)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
㈣ 如何申请创业贷款
法律分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50岁以下,之后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的行业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具有发展潜力或市场竞争力,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可以申请创业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五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全面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障权益。
㈤ 农村创业扶贫贷款条件
具体的规定条件要求如下:满足以下条件的农民创业可以申请扶贫贷款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未纳入上述范围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登记在册的贫困户和扶贫部门确认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事以下经营项目可以申请农民创业扶贫贷款用于支持借款人从事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致富创业经营活动。此外,对于农民创业扶贫贷款的申请人,还需要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以及良好的项目经营能力证明。农民创业扶贫贷额度、期限贷款额度按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实际需求确定,每户贷款金额为1-5万元(含5万元)。贷款期限1-3年(含3年),允许提前还贷。农民创业扶贫贷款利率贫困户可一次贷款 1万元,产业发展大户可一次贷款 10万元,农民合作组织可一次贷款 30万元,由扶贫部门按年 5%贴息;扶贫龙头企业申请扶贫贷款,根据金融部门确定的贷款额度按每年 3%贴息。贴息期限均为一年。具体利率按照当地政策规定来执行。
㈥ 智慧金服宣传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意义
答案是:广泛宣传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意义。建立创业担保贷款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创业就业的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为推动政策落实到位,湖北监管局一方面在与属地国有商业银行沟通中认真解读政策的重大意义,提升国有商业银行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审核工作中,在拜访代表委员等相关工作中,广泛宣传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促进属地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贴息撬动作用,有效推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创业就业。
二、以问题为导向,调研解剖政策落实中的困难。政策规定创业担保贷款既可向个人发放,也可向企业发放,但湖北向企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少,有些县市基本上没有相关涉企贷款业务。针对这一情况,分管副局长带队与省财政厅一起,先后到潜江、荆州等地,组织相关企业、经办机构、承贷银行进行深入研讨,为地方进一步完善措施、推进工作奠定基础。
三、与省财政厅共同协商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近几年,湖北创业担保贷款发展有了一定规模,但与缓解就业压力的需要相比差距还很大,特别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湖北就业压力十分严峻。面对这种情况,湖北监管局及时与湖北省财政厅进行沟通,共商发展之策。2020年,湖北省出台办法,鼓励各地逐步取消反担保、降低门槛,改变一年一次性结算做法,实行贴息资金按季拨付资金到基层等。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力推动了创业担保贷款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