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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省房地产贷款余额

发布时间:2023-06-18 19:15:13

『壹』 11家A股银行房贷集中度“越红线” 多地按揭贷款额度收紧

房地产贷款新规的落地在个人按揭贷款市场掀起阵阵波澜。
日前,每经记者走访沪深两地,发现多家银行个人按揭贷款额度收紧。
“个人首套房目前没有贷款额度,现在放不了款,起码要到6月份才能放款。”
“我们这边现在额度相当少,如果客户决定现在做,我们不确定什么时候能放款,给到的回复只能是无限期。”
“3月(放款)可能是最快的了,今年的形势特别严峻,总体上央行会压降房贷的额度。”
有银行工作人员提及,房贷新规落地后,其所在银行在房贷额度上划得非常紧,现在放款很慢。
那么新规之下,哪些银行房地产贷款超标?有多少房地产贷款恐将“挤出”市场?新规是否会对普通购房者贷款买房产生影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了37家上市银行截至去年6月末的个人住房贷款(按揭贷款)、房地产贷款在贷款总额中的占比,发现其中有11家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或者房地产贷款占比越过“红线”。
多少银行“超标”?近三成!
9家房地产贷款占比超标,8家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标
近年来,“房住不炒”已成为房地产调控的主基调。而到了2020年的最后一天,人民银行联手银保监会放出大招,出台了《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限制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
在《通知》中,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根据不同银行的资产规模及机构类型,分成5档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
具体来看,第一档也就是中资大型银行,包括工、农、中、建、交、邮储银行6家国有大行和国家开发银行,这7家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指的房地产贷款包含了银行公司贷款中的房地产行业贷款和个人贷款中的个人住房贷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A股上市银行半年报后发现,截至2020年6月末,37家银行中有11家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或者房地产贷款占比越过“红线”,比例达到29.73%。具体来看,9家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超标”,8家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标”,6家银行两项贷款占比均“超标”。

在第一档的中资大型银行中,6家国有大行的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总贷款比重均未越过红线,但是有两家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略微超出了新规所划定的指标,分别是建设银行和邮储银行,这两家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集中度分别为34.03%和33.64%,分别超过32.5%的红线1.53个百分点和1.14个百分点。
在第二档的中型中资银行中,招商银行和兴业银行这两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两项指标在2020年6月末均双双超标,其中,招商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和房地产贷款的占比分别为24.74%和33.24%,分别超出了监管上限4.74个和5.74个百分点。
而兴业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和房地产贷款占比则分别为25.73%和33.73%,超出了5.73个和6.23个百分点。另外,浦发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也略微超过了红线0.43个百分点。
在第三档的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中,郑州银行、青岛银行等四家城市商业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双双“超标”。
值得注意的,监管部门对于集中度红线指标还是给予了一定的弹性空间,《通知》规定,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结合具体情况,在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基准上增减2.5个百分点。
杭州银行所在的第三档银行机构所对应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红线”分别为22.5%和17.5%,若监管以增减2.5个百分点范围内确定上限(即房地产贷款占比20%~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15%~20%),那么从半年报披露的数据来看,杭州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指标在红线范围内,存在未超标可能。
未来多少房地产贷款资金将被挤出?
静态测算恐近万亿
《通知》给银行业金融机构留出了业务调整的过渡期,规定了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也就是到2022年12月31日,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实施之日起4年,也就是到2024年年末。
不考虑监管对第三、四、五档银行的贷款集中度适当增减2.5个百分点的要求,如果我们以2020年6月末的数据来看,便可以静态测算新规之下,上市银行房地产贷款超标的总量,这也可以粗略估算在监管对业务调整的要求之下,未来银行将压降的贷款资金。
据统计,37家上市银行有11家银行的房地产贷款或个人住房贷款是超标的,经过计算,这11家银行的贷款超标总量达到了9519亿元。

交通银行金研中心首席房地产分析师夏丹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尽管这些银行存在缩减房地产贷款规模的压力,但由于政策“不急转弯”,给予了2~4年的过渡期,并且还可以据实适度延长,总体来说调整压力并不算大。粗略估算年均需要压降的存量总规模大概是房地产贷款2000亿、个人住房贷款3000亿,影响并不算大。
她进一步指出,具体来看,超过红线的银行中,大型银行超出幅度很小,只有部分中型银行和城商行超出点数较多,可能采取的措施有:一是“替代”,适当增配风险收益率与房地产贷款类似的信贷产品,适当加大信用卡等个贷产品发放力度;
二是“分子做减法”,进行逾期和不良房地产贷款的催收和压降,以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加大存量贷款流转;
三是“分母做加法”,支持实体经济,扩大其他领域的贷款。
近8000亿个人住房贷款需压降
调查:已有多家银行收紧按揭贷款额度
据记者统计,37家上市银行中有8家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过了监管所划红线。

从总的压降规模来看,记者通过静态测算得知,未来银行为调整业务合规,恐将会压降7903亿元左右的个人住房贷款。
银行将减少近8000亿的个人住房贷款资金,这让一些按揭贷款购房者担心是否会对个人申请住房贷款产生影响?未来申请住房贷款会不会更难了呢?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李广子认为《通知》对普通购房者影响比较有限。他向记者表示,目前按揭贷款是银行较为优质的资产,购房者也可以转向其他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较低的银行申请贷款。
夏丹对记者表示,银行对还款中无异常的个人住房贷款不会去压降,居民正常的新申请住房贷款需求也不会受到显著影响,刚需特别是首套刚需仍是政策大力支持的方向。
不过,贷款个人的资质审核和贷款获批流程可能更加严格,放款时间有拉长的可能。尤其是政策出台于岁末年初,往往是银行信贷额度“回血”、大力投放新增以及上年末积压贷款的节点,短期内新增个人房贷季节性激增的特征可能有所平滑。此外,局部随着信贷资源供给减少,贷款价格也可能有所提高。
日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了上海、深圳两地个人住房贷款情况,发现多家银行额度收紧,甚者在上海地区有股份行表示放款时间无限期。
招商银行上海地区一支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贷新规出来以后,其所在的银行在房贷额度上划得非常紧,现在放款很慢,没办法确保时效。“我们这边现在额度相当少,如果客户决定现在做,我们不确定什么时候能放款,给到的回复只能是无限期。”招行深圳一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也对记者表示,客户如果现在办理,预计在3月份放款。
类似地,兴业银行上海某支行信贷人员表示:“个人首套房目前没有贷款额度,现在放不了款,起码要到6月份才能放款。如果是二套房可能会快一点,但是现在额度也很紧张,什么时候放款我们也不好说。”
记者从浦发银行上海一支行了解到,该行每个月对房贷会控额,目前从受理到放款整个过程需要一个多月。“这是最起码的时间了,跟以前差不多,我们还好一些,本来就一直在控(额度),现在有些银行(放款)要三、四个月。”
额度之后是价格。据羊城晚报报道,有房地产中介业务人士表示,已收到工行、建行的调价通知,称首套房按揭贷款利率升至“LPR+55个基点”;二套房按揭贷款利率升至“LPR+75个基点”。这一调价信息也从广州的工农中建四大行相关工作人员处得到印证。
哪些超标银行信贷结构调整有压力?
郑州银行新增贷款70%依赖地产
对于超标的11家银行,虽然本次监管给予了2~4年过渡期调整,但从部分银行2020年上半年新增贷款结构来看,未来仍面临调整压力。
从2020年上半年新增贷款结构来看,11家银行中仍有9家新增房地产贷款或个人住房贷款占新增贷款总额的比重超过央行规定的占比上限。具体来看,招商银行、郑州银行等五家银行新增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与新增房地产贷款占比均高于上限;青岛银行、兴业银行、青岛农商行这三家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超标”;厦门银行仅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标。

总体来看,11家“超标”银行中,有3家2020年上半年新增房地产贷款在各项新增贷款总额中的占比超50%,有5家占比介于30%~50%之间。
国有大行中,建行和邮储银行两项贷款占比均未超标。
股份行中,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半年涉房贷款分别占新增贷款总额的49.31%、37.76%、33.18%,其中,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分别为36.72%、25.54%、18.07%。
东吴证券研报指出,房贷投放受限对招商银行的经营客观上有一定影响,因为按揭贷款目前是商业银行的优质业务品种,虽然收益率不高,但不良率很低、资本消耗又非常少(按50%折算风险资产)。不过,招商银行零售产品线丰富,消费贷及个人经营性贷款可能接替按揭贷款,成为未来几年新增零售贷款的主力。
中小银行中,值得关注的是,郑州银行、青岛农商行、杭州银行上半年涉房贷款占新增贷款总额的一半以上。具体看来,郑州银行占比最高为71.9%、青岛农商行为52.96%、杭州银行51.88%。
分析上述三家银行上半年新增贷款结构发现,郑州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高达49.22%,也意味着该行上半年新增贷款一半来源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青岛农商行、杭州银行则房地产行业贷款占比相对较高。
此外,青岛银行、厦门银行上半年涉房贷款分别占新增贷款总额的25.29%、9.32%,而个人住房贷款分别占11.72%、20.38%。
未超标银行能否高枕无忧?
江苏银行新增贷款超半数为房地产贷款
那么,余额占比未超标的银行未来是否可以高枕无忧?每经记者注意到,静态来看,截至2020年6月末,有26家上市银行未超监管规定上限。若单从2020年上半年新增贷款结构看,有10家银行“超标”。

例如,股份行中,平安银行新增房地产贷款占新增贷款总额的38.77%,华夏银行这一占比为30.75%,两家银行均超出监管规定27.5%的上限。而中信银行新增个人住房贷款占新增贷款的25.4%,超监管规定的20%。
此外,7家中小银行新增贷款也存在“超标”现象。如,渝农商行、长沙银行、张家港行上半年新增个人住房贷款占新增贷款总额分别为19.22%、17.56%、14.27%,对应上限分别为17.5%、17.5%、12.5%。贵阳银行新增房地产贷款占新增贷款总额的36.37%,超监管规定的22.5%。
而江苏银行、苏州银行、江阴银行两项贷款均“超标”。值得注意的是,江苏银行2020年上半年房地产贷款占比在26家未超标银行中最高,个人住房贷款、房地产贷款分别占新增贷款的29.36%、56.97%,远高于监管规定的20%和27.5%上限。
需要关注的是,单从上半年新增贷款结构来看,也有部分银行将接近“超标”的边缘。例如,中行上半年新增房地产贷款在新增贷款中的占比为36.86%,接近监管规定的40%。东吴证券研报指出,预计国有大行在调整过程中,会继续将信贷资源向小微贷款倾斜,借此同时满足房贷管控政策及鼓励小微信贷投放的导向。
其次,股份行中浙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这一占比分别为26.93%、26.82%、26.42%,接近监管规定27.5%。
与此同时,未超标银行中也不乏房地产贷款在新增贷款中占比较小的。比如,无锡银行、南京银行、常熟银行、苏农银行,上半年房地产贷款占新增贷款总额的比例在10%~15%之间。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这一占比在10%以下。
国盛证券在研报中指出,对无调整压力的机构来说,整体将保持现有水平,未来房地产贷款增长空间有限。《通知》规定,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符合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保持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基本稳定。体现了监管合理控制房地产贷款规模的意图。
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有何变化?
增速持续回落
分析了37家上市银行贷款结构数据后,再来看看全国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规模又有何变化。央行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近一年时间我国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增速持续回落。
具体来看,2019年末至2020年三季度末,金融机构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分别为44.41万亿元,46.16万亿元,47.40万亿元,48.83万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14.8%,13.9%,13.1%,12.8%。
此外,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占同期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分别为29%、28.81%、28.69%、28.83%。
再看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增量数据,2020年一季度增加1.75万亿元,上半年增加2.99万亿元,前三季度增加4.42万亿元,分别占同期人民币各项贷款增量的24.6%、24.7%、27.2%。
但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前三季度新增房地产贷款均低于去年同期。数据显示,2019年一季度增加1.82万亿元,上半年增加 3.21万亿元,前三季度4.59万亿元。
以单个季度增量来看,2019年四季度至2020年第三季度,每季度增加的人民币房地产贷款分别为1.12万亿元、1.75万亿元、1.24万亿元、1.43万亿元,占同期人民币各项贷款增量的35.22%、24.65%、24.85%、34.29%。
此外,2020前三季度,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增速出现放缓趋势。央行报告显示,2019年末至2020年三季度,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为11.22万亿元,11.89万亿元,11.97万亿元,12.16万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10.1%,9.6%,8.5%,8.2%。同期,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30.07万亿元,31.15万亿元,32.36万亿元,33.59万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16.7%,15.9%,15.7%,15.7%。

『贰』 房地产金融监管不断加码 围剿违规流向楼市经营贷

在“房住不炒”基调下,监管部门抑制房地产过热的努力不仅体现在频出的限购政策上,如今的重心也日渐转向加强流向房地产的资金监管。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近日的发言再次对此予以强调。在国务院新闻办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郭树清表示,房地产目前金融化倾向较强,如果未来房地产热度消散,持有众多房产的炒房者个人财产会有极大损失,贷款无法偿还,推高银行的不良贷款率,经济生活将发生极大混乱。因此,必须积极又稳妥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事实上,自去年下半年以来,监管层已经在金融端对房地产领域泡沫化打出一套相互配合的“组合拳”,2020年房地产贷款增速8年来首次低于各项贷款增速。
2020年底,央行等有关部门对银行进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从资金占比上严控流入房地产领域的资金。而在近期,各地银保监局更是加强“经营贷”流向监管,严打其流向房地产市场。
集中度管理“张弛有度”
2020年的最后一天,房地产行业在“三条红线”之后再次迎来金融端的强力监管。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房地产行业贷款集中管理制度的机构覆盖范围、管理要求及调整机制作出明确规定。
某房地产企业资深管理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称,新规对市场影响度有限,尤其是刚需群体,但对于近期的一线城市炒房热度有一定打击。而对房企来说,则更利好头部品牌房企,银行战略会把稀缺额度留给这些房企,中小房企贷款难度增大,现金流压力也会提高。
《通知》提及,此次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根据银行类型一共分为五档。中资大型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中资中型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27.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20%;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2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17.5%;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17.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12.5%;村镇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1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7.5%。这也意味着,银行规模越大,房地产贷款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越高。
据业内人士介绍,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是大行在做,因为其吸储量较大,资金成本相对低,做房贷“划算”。而地方小银行则相反,若非与房地产开发商建立一定程度的合作,基本不会大力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这也可以解释为何《通知》中针对银行规模的不同制定出不同房地产业务占比上限。
Wind数据显示,2013~2019年,A股上市的35家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额占总贷款余额的比例由17%逐年上涨,至2019年末已达到27%。
增速方面,2013~2019年,35家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额快速上涨,由17%增至35%,随后逐年回落至15%。央行每年发布的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也对此趋势有所印证,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1.9万亿元,同比增长22.2%,增速比上年末低14.5个百分点。2018、2019年增速均相比上年同期有所放缓。2020年末,全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4.5%,增速进一步放缓。
郭树清近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中就明确提及:“房地产的核心问题就是泡沫比较大,很多人买房子不是为了居住,而是为了投资或者投机,这是很危险的。”他同时表示,目前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势头得到遏制,2020年房地产贷款增速8年来首次低于各项贷款增速。这个成绩来之不易,相信房地产问题可以逐步缓解。
2020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数据显示,2020年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49.58万亿元,同比增长11.7%,比上年末增速低3.1个百分点,连续29个月回落;同时,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1.91万亿元,同比增长6.1%,增速比上年末低4个百分点。
此次央行及银保监会对于房地产贷款的集中度管理同时坚定“一城一策”的管理方式,极力避免制度僵化可能造成的金融风险。《通知》显示,地方监管可以结合所在地具体情况和以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为基准,进行2.5个百分点的增减。
《通知》下发后,上海、四川、山东、辽宁等地皆针对本地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下发相应通知,其中对区域内部房地产贷款考核部分指标上限进行调整。
例如,辽宁方面将第三档的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调整为18.5%,较央行数据上调1个百分点;第四档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调整为14.5%,较央行数据上调两个百分点;第五档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调整为8.5%,较央行数据上调1个百分点。四川方面也类似,将第四档个人住房贷款集中度占比上限上调1.5个百分点至14%。
山东银保监局则将辖内城商行、民营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标准上限调高2.5个百分点至25%。对此,山东银保监局对外表示,该安排是考虑后续规范非标投资业务和表外理财业务,为资金实际投向房地产领域,但短期内无法收回,确需回表处理的留出必要空间。福建方面出台的细则则表示,对于调整确有困难的超标机构业务调整过渡期,经申请允许过渡期最长为6年,确保超标机构平稳过渡。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的紧缩调整,或将会对某些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比例产生影响。3月8日,郑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意见和建议的通知》,按照缴存和购房情况设定最高贷款比例(贷款金额占房产总价比例)。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70%不变,但异地贷款及其他情况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40%,相较此前的60%有所下调。
郑州市住房管理中心信贷管理处处长陈建功对媒体解读称,首套住房贷款比例不变意在保障在郑州长期缴存公积金的刚需的贷款需求。但由于目前不少银行已经缩紧贷款,将会给公积金部门带来不小的压力,因此对于非刚需、二套房、异地贷款者,贷款比例未来可能会有所降低。
严打经营贷流向楼市
除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住房贷款的调整外,监管层遏制房地产泡沫化的决心体现在金融端,还包括对“经营贷”的严格监管。
有银行业内人士对记者分析称,经营贷流向楼市有两大原因:首先,经营贷流向监管困难,银行方面仅能获悉钱款流向,但买卖交易是否构成难以确认,这种情况下,如果资金空转几手流入楼市,监管难度也会随之加大,对于购房者而言可操作空间很大。其次,经营贷能贷出的资金量比消费贷大很多,对于炒房者来说诱惑更大。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则提及,由于政策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目前经营贷利率普遍低于消费贷,或也成为经营贷流入楼市的一大原因。
上述银行业内人士同时表示,出于对不良贷款率的考虑,银行方面主观上并不想扩大中小企业贷款发放力度,但政策扶植下,银行方面压力较大。赵秀池则进一步表示,资本逐利的特性使得中小微贷款未必有实际效果。
2021年3月10日,在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最后一场“委员通道”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提及,2021年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小微贷款将会增长30%以上。如何使政策对中小企业的扶植落向实处,而非流向房地产领域,助长其泡沫化程度? 对“经营贷”流向的严格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1月底,北京、上海、广州等重点城市率先开始严打经营贷流入楼市。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布消息称,为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近期北京市区住建部门多次约谈和持续检查房地产中介机构,要求不得参与“经营贷”“首付贷”“消费贷”等任何违法违规的房地产金融活动。同时,新华社消息称,北京多家股份制银行上调经营贷利率。
某国有四大行北京地区从业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该行并未上调经营贷利率,在资金去向监管方面,大行始终相对严格。
2021年1月29日,上海银保监局印发《上海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对信贷资金用途管理、房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等方面提出要求。某股份制银行上海地区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该行经营贷利率还未上调,但对贷款去向审核的确更加严格。
除此之外,广州、大连、重庆、苏州等地银保监局皆对当地银行经营贷款资金流向房地产领域作出处罚。近日流传的一份来自上海的《个人贷款提前收回告知函》则显示,由于借款人未按约履行借款合同“贷款用途”的相关规定,银行宣布合同下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限时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目前全国楼市的运行态势和2015~2016年很类似:从深沪蔓延到广州、北京以及其他热点二线城市,整个都市圈的热度都在明显回升。不控制经营贷的流向将可能助推新一轮泡沫。对这一点监管层认识是很清楚的,所以严打经营贷和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将是今年房地产调控的主要工作,也关系到今年的楼市能不能稳定下来。

『叁』 央行银保监会祭出重大政策:房地产贷款再迎“两道红线”

2020年最后一天,央行、银保监会祭出重大政策——为各大银行发放房地产贷款规模及占比设置了“两道红线”。

为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御房地产市场波动的能力,防范金融体系对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性,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分档设置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对超过上限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置过渡期,并建立区域差别化调节机制。

值得指出的是,根据通知,为支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

交行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夏丹认为,通知体现了对金融、地产两个市场防风险和稳市场的考虑。对于房地产市场而言,强化房地产金融监管,是坚持“房住不炒”的一个环节;对于金融市场而言,防止楼市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有利于金融系统稳健发展。

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房地产贷款“两个上限”

12月31日当日,央行、银保监会在就该通知举办的答记者问中表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应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相应上限。

这个“上限”设定,综合考虑了银行类型、存量房地产贷款业务现状及未来空间,分档设定。

第一档为中资大型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

第二档为中资中型银行,包括招商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进出口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27.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20%。

第三档为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包括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大中城市和城区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2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17.5%。

第四档为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17.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12.5%。

第五档为村镇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1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7.5%。

同时,为体现区域差异,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可以有适度的弹性,并设置了过渡期,以保证政策的平稳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通知,2020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

通知强调,当前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过渡期业务调整方案;符合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密切监测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对异常增长的将督促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校正。

为支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目前,人民银行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租赁金融业务有关意见,并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届时对于符合定义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统计范围。

2021年房地产贷款投向比例或收缩

长期以来,房地产贷款被银行看作优质资产。从目前各大银行投向房地产贷款的规模来看,部分银行恐怕已触及“红线”。

根据上市银行财报,截至2020年6月末,36家上市银行房地产业贷款余额达7.04万亿元,较2019年末增加7201.78亿元,增幅为11.4%。

从上市商业银行类别来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行对房地产业贷款的投放力度较大。截至2020年6月末,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房地产业贷款余额合计分别为3.66万亿元和2.71万亿元,分别占房地产业贷款总额的52.02%和38.46%。

与此同时,房地产违规放贷屡禁不止。2020年上半年,中国人民银行深圳支行、上海总部相继突击严查“房抵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的情况。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指出,房地产与金融业深度关联,房地产是现阶段我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

郭树清表示,房地产与金融业深度关联。上世纪以来,世界上130多次金融危机中,100多次与房地产有关。2008年次贷危机前,美国房地产抵押贷款超过当年GDP的32%。目前,我国房地产相关贷款占银行业贷款的39%,还有大量债券、股本、信托等资金进入房地产行业。

这一切,都意味着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应得到足够的重视。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建立,无异于给各大银行投放房地产贷款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都设置了一道“安全阀门”。“有利于市场主体形成稳定的政策预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答记者问时表示。同时,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内在约束,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制造业、科技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融资,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具有非常好的导向作用,后续各大银行在房地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规模及比例方面都会进行调整,以更好地贯彻房住不炒,有利于更好地规范明年房贷领域,防范违规放贷,尤其是消费贷,同时也防止一些即便是合规的贷款过多地流入房地产,将更多资金导入其他领域,尤其后疫情时代急需发展的新兴产业、领域。”易居智库研究总监严跃进置评道。

『肆』 房贷管理新规引导银行优结构稳楼市

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的要求,2020年12月31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新规”),建立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明确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机构覆盖范围、管理要求及调整机制。

新规将如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从银行角度看,房地产贷款业务将会产生哪些变化?不同类型的银行会如何应对?对房企和购房者带来哪些影响?《金融时报》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了业内专家学者。

监管端政策如何考量

“总体而言,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有利于市场主体形成稳定的政策预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在关于新规的答记者问时表示。

作为支撑房地产发展的血脉,房地产金融的健康发展对整个行业至关重要。“从国际上看,房地产贷款占比过高或在一定时期占比上升过快,既不利于房地产市场自身发展,也会给金融体系造成风险。目前,我国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房地产贷款余额(含个人住房贷款)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在29%左右,但部分银行机构的房地产贷款占比过高,远超出平均水平。”民生银行(5.170,0.00,0.00%)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

“发布新规的主要目的是防范系统性风险。本次对房地产贷款设立集中度限制,有助于控制银行信贷的总风险敞口,进而控制系统性风险。”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约研究员戴志锋认为。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对于不同类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设五种组合的上限。“2020年下半年以来,受益于按揭贷款低风险、低资本消耗、相对高利率、高RAROC回报因素,中小银行大力发展按揭贷款业务,中小银行大量的增量信贷资源投向按揭市场,在原有统一的调整模式下(对房地产融资增量占比、贷款增速进行管理),难以对新进入的中小银行形成有效控制。”在光大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看来,新规的初衷是在坚持房地产融资稳中从紧的原则下进行差异化调节。

与此同时,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内在约束,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也是发布新规的重要意图。“新规将引导信贷资源重点支持制造业、科技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王一峰表示。

银行端如何落实新规要求

作为银行业的重要优质业务之一,房地产贷款尤其是占大头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在新规要求下将受到哪些影响?

首先,房地产贷款的规范将对银行业形成良性引导。“对银行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提出上限要求,将从供给侧抑制银行的放贷冲动,有助于降低银行房地产风险敞口,促进银行形成自我约束的内在机制,调整中长期经营策略和信贷结构。”戴志锋说,新规对于个别上市银行房地产贷款虽有压降压力,但总体影响不大。

“若按照新规的分类监管要求上限测算,2021年全部金融机构按揭贷款增长预估在4.5万亿元左右,房地产企业贷款预估在1.5万亿元左右。这一增量与2020年按揭贷款、房地产企业贷款增量大体相当,新规在房地产贷款增量安排上并没有明显收紧。从长期看,受新规影响,银行表内房地产贷款增速将向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收敛。”王一峰分析称。

不过,由于贷款存量占比的差异,不同银行未来贷款增长结构会受到一定影响。“新规要求,已经达标的银行要保持房地产贷款比例总体稳定。因此,即便占比较低的银行,也不会存在大幅提升房地产贷款和按揭贷款的可能性。而对于占比已经超标或接近监管要求的银行而言,需要控制增量或者压降存量。”王一峰指出。

王一峰表示:“预计超标银行和2020年下半年以来在房地产领域贷款投放较大的银行需要重新调整2021年预算指标,降低房地产贷款增量占比。同时,除支持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外,中小银行下一阶段发力重点可能在非按揭其他零售业务,包括信用卡、综合消费贷款、场景化金融等。”

新规如何影响楼市

通过金融向房地产行业的传导,新规将进一步促进楼市稳定发展。“过去,房地产行业的杠杆率一直在攀升,主要体现在大型房企负债率畸高以及居民负债率不断攀升。房贷集中度监管削弱了银行继续通过房地产相关贷款向企业和居民加杠杆的能力,有利于有序降低房地产行业的贷款规模。”戴志锋表示。

在戴志锋看来,新规将从融资端进一步推动贷款向房地产头部企业集中。“大银行出于维护战略客户的考虑,稀缺的额度会优先保证头部房企,中小房企获取银行贷款的难度升高,或只能通过加快处理存货保证自身现金流,后续不排除被并购的可能。”

对于购房者而言,专家普遍认为,新规对微观主体住房贷款需求影响不大,存量住房贷款也不会因为新规而被银行提前收回,对刚需购房群体不会造成影响,购房者只需要按照政策流程办理贷款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贷款集中度管理其实是核查合规的房地产贷款,而后续一些消费方面的贷款也需要管控,防范部分银行违规通过消费贷来变相发放房贷。”易居研究院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为大力支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暂不纳入本次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此举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相关要求一致。”交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夏丹表示。

“2021年或将是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关键一年。未来,住房租赁市场或可能迎来‘国家队’进场,针对住房租赁市场中的矛盾和问题,将从包括用地供应、落实租赁住房公共服务和财税等的支持政策,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稳定。”金融监管研究院研究员高佳表示。

『伍』 房地产三季度如何降杠杆:增回款、少拿地、卖股权

房地产企业正在全力降杠杆,以满足“三条红线”等监管要求。

“明年初,行业要给监管报数据,降杠杆是我们现在内部最紧要的事情。”11月5日,一位中型房企区域负责人表示,“三条红线”后,房地产公司增加销售回款、减少拿地,甚至引入战略或财务投资人入股或者流转资产包。

随着房地产降杠杆进程加快,来自银行、信托等的外部融资也愈发紧张。四季度开发贷呈收紧趋势,银行对房地产企业的贷款有所收紧,房地产信托业务的合规监管也在持续。

11月5日,21世纪经济报道独家报道获悉,银保监会通报要求重点加强大额透支和现金分期等业务的资金流向管控,及时收集有效资金使用凭证,严防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及其他非消费领域。

今年8月20日,住建部与央行召开重点房地产企业座谈会,首次提及“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业内一般称为“三条红线”。

十一假期过后,一周之内央行官员两度提及房企融资新规。央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彭立峰直言,新规的目的之一是“矫正一些企业盲目扩张的经营行为”。

房地产企业三季报显示,杠杆水平下滑已成确定性趋势。根据Wind统计,A股房地产开发板块中,“剔除预售款后的资产负债率”指标大于70%的地产公司有48家,比二季度少了1家。“净负债率”大于100%的有38家,比二季度少了1家。

大型房地产公司中,截至三季度末,绿地控股、万科、保利地产的剔除预收款项后的资产负债率分别环比二季度下降0.32、1.33、0.37个百分点,但绿地控股、万科净负债率分别环比增加3.20、0.44个百分点,保利地产净负债率环比下降1.20个百分点。

紧随其后,到三季度末,华夏幸福、金科股份、中南建设的剔除预收款项后的资产负债率、净负债率均环比下降,且金科股份、中南建设的净负债率分别环比大降12.39、11.16个百分点。但新城控股净负债率环比大增20.68个百分点。

A股申万房地产开发板块中,“剔除预收款项后的资产负债率”指标降幅最大的是*ST友谊、爱旭股份、华联控股。三季度末环比二季度分别下降15.71、15.29、10.99个百分点。合肥城建、荣丰控股、三湘印象的降幅也超过5个百分点。

净负债率指标降幅最大的是鲁商发展、栖霞建设、京投发展、深物业、华发股份,三季度末环比二季度分别下降55.35、42.28、41.72、34.14、32.11个百分点。净负债率降幅逾20个百分点的还包括天房发展、中国武夷、雅戈尔、宁波富达、泛海控股、光明地产、万业企业、合肥城建、苏州高新。

不过,一些中小房地产企业杠杆水平仍有所上升。京能置业、*ST新光、荣安地产、粤宏远、迪马股份的剔除预收款项后的资产负债率分别环比增加5.03、4.28、3.95、3.58、3.43个百分点。*ST松江、云南城投、京能置业、济南高新、南山控股、*ST新光、大名城的净负债率分别环比增加175.77、60.15、56.30、51.11、35.87、34.27、30.87。

据开源证券统计,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A股房地产板块剔除预收(合同负债)后的资产负债率为72.1%,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龙头公司、物业及后服务公司分别同比分别下降1.2、1.3个百分点;净负债率为90.3%,同比下降9.0个百分点;龙头公司、物业及后服务公司分别下降16.1、提升5.5点。也即,龙头公司对杠杆水平控制最为严格,且在持续下降。

有地产分析师表示,不管是融资收紧导致的被动降杠杆,还是房企基于景气度判断的主动降杠杆,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多数房企都走在降财务杠杆的路上,直接的财务表现就是有息负债的增速低于企业销售和业绩的增速。随着ROE对财务杠杆依赖程度的降低,房企有望迎来价值重估。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三道红线是后续房企和行业需要注意的一个红线,所以降低杠杆减少对负债的依赖是核心内容。从实际过程看,此类杠杆的降低也说明市场各参与主体做了调整。

“三条红线”落地的脚步在加速,范围也有望扩大。

据悉,10月末监管加大对地产商的监管力度,要求部分开发按月披露财务明细,包括恒大、融创、万科等12家房企业每月15日上报融资、负债总额及业务数据明细。

央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彭立峰在2020年第三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上说,下一步,我们将会同住建部和其他相关部门,跟踪评估执行效果,不断完善规则,稳步扩大适用范围。

随着房地产降杠杆进程,来自银行、信托等的外部融资也愈发紧张。

11月5日,一位大行华南分红地产金融部门人士表示,受房地产金融调控影响。“三条红线”试点后,该行对房地产企业的贷款有所收紧,在额度上进行了控制。此外,有银行人士表示,四季度开发贷呈收紧趋势。房地产融资“三条红线”明确后,银行的房地产开发贷收紧将主要通过限额管理方式进行,总行也要求对项目“好中选优”。

21世纪经济报道9月末曾独家报道,监管机构近期要求大型商业银行压降、控制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等房地产贷款规模。一位大行人士表示,监管年初就有要求,本年度新增涉房贷款不能超过全部新增贷款的一定比例,这一比例或为30%左右。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0月30日发布的2020年三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房地产贷款增速持续回落。三季度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48.83万亿元,同比增长12.8%,比上季末下降0.3个百分点,连续26个月回落;前三季度增加4.42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27.2%,比上年全年水平低6.8个百分点。

严跃进表示,“三条红线”后,银行本身也会开始注意做管控,房企本身也会做调整,尤其是在高价拿地等方面会趋于保守。所以这都是值得肯定的地方,后续降杠杆的动作将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更好发展。

银行之外,银保监会信托部近期下发《关于开展新一轮房地产信托业务专项排查的通知》,要求继续严控房地产信托规模,强化房地产信托穿透监管,严禁为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提供通道。此次专项排查主要针对房地产信托业务的持续合规监管情况、风险防范化解情况及落实整改问责情况,银保监会要求各银保监局于11月30日前将排查情况上报。

随着降杠杆步伐,房地产行业出现了之前少有的发债猛增、但投资额大降的情况。

有业内人士指出,房地产杠杆的方式包括加快销售、减少拿地、变卖资产、寻求股权融资、甚至资产包流转等方式。

根据国泰君安数据,截至2020年6月末,三条红线均超标的“红色档”企业有22家,包括恒大、绿地集团、中南建设、金科股份、华夏幸福、富力地产、荣盛发展等。诸多地产商通过多种方式降杠杆。

除加速销售,房企也不断转让子公司股权。11月1日,恒大公告将持有广汇集团40.96%股权转让给申能集团,转让总金额为148.5亿元。稍早前,恒大863亿元规模战投签订补充协议,将战投转为普通股权长期持有,明确放弃回购权益。恒大还分拆旗下物业管理业务,已向港交所正式递交上市申请表格。

另据报道,恒大、融创计划首次在银行间市场发债,并正在为此准备相关材料。

上述中型房企区域负责人表示,从公司内部来说,在“三条红线”半年过渡期内,房地产公司要增加销售回款、减少拿地等投资力度,并引入投资人增加权益。“我们也正在和一些地产公司协商,或者入股,或者流转资产包,尽力在明年初之前把杠杆率水平降到合规范围内。”

责编 李剑华 实习生 李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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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湖南:稳控长沙房价,激活其他城市住房消费潜力

2月24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

会上,湖南省副省长王一鸥表示,今年要聚焦重点难点,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现新突破。首要是全面做好住房工作,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稳控长沙房价,激活其他城市住房消费潜力,稳定住房消费。从源头上建立防范化解房地产项目风险的长效机制。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全力促进解决城镇住房困难群众和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强化农村住房建设管理。

去年长沙新建商品房销售额同比增长19.3%,湖南全省同比增长1.6%

此前的2月17日,湖南省住建厅通报2021年度全省房地产市场形势表示,2021年,湖南省房地产市场进入调整期,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持续回落,商品房销售和房地产用地供应均出现下降,房价平稳可控。

2021年,湖南省新建商品住宅均价6481元/平方米,中部排名第5位,全国排名第25位,仅高于河南、黑龙江、广西、甘肃、新疆和贵州。1—12月,长沙市新建商品住宅均价10119元/平方米,在30个直辖市、省会城市(除拉萨外)中排名第20位。

湖南省住建厅对下阶段发展形势预判, 长沙经济韧性强、人口吸引力大,市场需求旺盛,房地产市场有望继续保持增长。部分三四线城市市域人口持续流出,城镇人口增长缓慢,产业支撑不足,住房需求疲软,预计市场将延续以价换量,房价下行压力较大。

去年1-12月,长沙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2605.79万平方米,占全省的28.4%,同比增长9.5%,高于全省增速12.1个百分点,销售额2620.32亿元,同比增长19.3%。三四线城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6583.00万平方米,同比减少6.7%;销售额3420.19亿元,同比减少8.8%。

2021年,湖南全省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9188.79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6%,较上年同期回落6.3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0.5%,总量、增速分别在全国排名第8位、第21位,在中部排名第3位、第5位。其中,住宅销售面积8316.71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2%;办公楼销售面积101.72万平方米,同比减少8.1%;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523.2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3%;其他房屋销售面积247.14万平方米,同比减少11.4%。新建商品房销售额6040.51亿元,同比增长1.6%,两年平均增长4.1%。其中,住宅销售额5390.44亿元,同比增长3.2%;办公楼销售额107.05亿元,同比减少12.1%;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444.38亿元,同比减少7.9%;其他房屋销售额98.65亿元,同比减少17.4%。

张家界房地产开发投资降幅最大,下降28%

2021年,湖南全省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427.83亿元,同比增长11.2%,较1—11月回落1.5个百分点,已连续10个月回落,高于全国平均增速6.8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10.5%,总量、增速在全国排名第10位、第4位,在中部排名第4位和第2位。从投资结构看,住宅完成开发投资4164.61亿元,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6.7%,同比增长15.2%;办公楼完成投资143.57亿元,同比减少18.1%;商业营业用房完成投资639.78亿元,同比增长5.7%;其他房屋完成投资479.87亿元,同比减少1%。

分城市看,1—12月,长沙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236.12亿元,同比增长19.7%。三四线城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191.71亿元,同比增长10.2%。全省10个市州房地产开发投资实现正增长。其中,增幅较大的为长沙、湘西和永州,分别增长19.7%、19.2%、17.8%;株洲、湘潭、常德和张家界4个市州为负增长,张家界降幅最大,下降28%。

去年,湖南住宅用地供应量同比减少12.2%

此外,湖南省去年还面临新开工面积持续下滑、土地供应量减少以及房地产贷款增速持续放缓等问问题。

去年全年,湖南房地产用地供应7956.0公顷,同比减少10.6%,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46.1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10.1%。其中,住宅用地供应量5812.99公顷,同比减少12.2%,占房地产用地供应量的73.1%;商服用地供应2143.01公顷,同比减少5.8%,占房地产用地供应量的26.9%。根据四季度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从同比看,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常德住宅用地地价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95%、-0.55%、0.44%、4.98%、5.25%、2.90%;从环比看,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常德市住宅用地地价环比分别增长0.80%、-0.47%、-0.11%、0.07%、1.02%、0.25%。

截至2021年12月末,全省房地产贷款余额16341.44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9.3%,同比增长8.5%,较上年同期回落4.8个百分点,增速已经连续三年放缓。全省房地产贷款新增1276.7亿元,同比少增484.4亿元。从贷款投向来看,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3956.16亿元,同比增长0.6%,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3.7个百分点;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1671.46亿元,同比增长12.2%,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6个百分点。12月,全省首套房贷款平均首付比例、利率分别为33.9%和5.61%,分别低于二套房贷款9.05个和0.35个百分点。

1—12月,全省完成房地产税收收入1216.06亿元,同比增长3%,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3.31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1.34%;占税收总收入比重为26.98%。房地产税收地方部分1025.49亿元,同比增长4.88%;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31.55%,占比较上年同期回落0.95个百分点;占地方税收收入比重为45.66%,占比较上年同期回落1.85个百分点。

湖南省住建厅预计,土地供应减少将影响房企新开工规模,市场活跃度不足、资金压力较大亦降低了部分企业开工意愿,房企投资渐趋谨慎。但在建项目施工规模较大,相关建筑工程投资仍对开发投资形成一定支撑,租赁住房的建设也将对开发投资起到拉动作用,预计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仍将保持一定增长,增速将回落到个位数区间。

受个别房企资金链紧张、债务违约风险显现等因素的影响,市场观望情绪较重,叠加房地产税试点短期对市场预期或带来一定冲击,需求入市动力偏弱,市场上半年或将延续调整态势,但新型城镇化不断推进,促使刚性需求持续释放,加上信贷环境迎来边际宽松,市场销售规模仍有保障,预计市场将逐渐企稳回暖,全省商品房销售增速呈前低后高的走势。

『柒』 楼市大事件!央行、银保监会联手发文,48万亿房贷市场迎巨变

关乎楼市的又一大事来了!

2020年12月31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立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这是继前不久监管部门出台“三道红线”房企融资新规后,房地产金融政策再出重磅新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通知》规定,央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结合所在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特点,以本通知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为基准,在增减2.5个百分点的范围内,合理确定辖区内适用于相应档次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央行、银保监会将对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确定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为配合资管新规的实施,资管新规过渡期内(至2021年底)回表的房地产贷款不纳入统计范围。同时,为支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

央行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央行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租赁金融业务有关意见,并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届时对于符合定义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统计范围。

新增房贷增速将受影响

实际上,今年以来,就有一些银行进一步放缓了新增房企开发贷增速。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此前了解到,有银行压缩了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投放规模,还有银行部分区域性分行因仅用半年时间就把全年的个人按揭贷款投放额度用完,使得后续该地区新的个人按揭贷款投放要靠存量移位再贷。

央行数据显示,2020 年三季度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 48.83 万亿元, 同比增长 12.8%,比上季末低 0.3 个百分点,连续 26 个月回 落;前三季度增加 4.42 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 27.2%,比上年全年水平低 6.8 个百分点。

曾刚表示,从分档设计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上限水平看,预计超出上限的银行不会太多,总体看对存量房地产贷款来说,调整的压力较小。但《通知》的主要影响是未来的新增房地产贷款增速会受限,例如,前几年个人房贷增速显著高于平均贷款增速,对于接近上限或已经超标的银行来相关贷款的新增投放增速会放缓。

央行有关负责人也表示,2019年以来,央行、银保监会已就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开展了广泛调研,与金融机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相关指标设定充分考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并采取了分类分档、差别化过渡期、区域调节机制等多种机制安排。目前,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管理要求,央行、银保监会将要求其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保持房地产贷款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基本稳定。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指标对存量房贷的调整压力并不大,因为只要银行保持现有房贷余额不变,随着分母的贷款余额总规模不断提升,该指标自然会下降。但对于接近上限的银行来说,该指标就会影响其新增房贷投放规模,这意味着未来部分银行的新增房贷增速和个贷增速不能超过平均贷款增速,否则相关占比还会进一步提升。”曾刚称。

银行需制定过渡期业务调整方案

当前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过渡期业务调整方案;符合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央行、银保监会将密切监测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对异常增长的,将督促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校正。

具体来看,2020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业务调整过渡期分别设置。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稳妥有序整改过渡,充分考虑不同银行的情况不同,《通知》提出,业务调整过渡期结束后因客观原因未能满足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经央行、银保监会或当地央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评估后认为合理的,可适当延长业务调整过渡期。

“对于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要求其合理选择业务调整方式、按年度合理分布业务调整规模,确保调整节奏相对平稳、调整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个别调降压力较大的银行,通过延长过渡期等方式差异化处理,确保政策平稳实施。”上述负责人称。

北京市银行业协会已出台个人住房贷款自律公约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获悉,北京市银行业协会已正式印发《北京市银行业协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公约》,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公约从内控制度、风险管理、尽职调查、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合作机构监督、公平竞争、优质服务等七个方面对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提出自律要求,同时也对银行开展的关于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业务的做出了自律要求。

针对公约出台的背景,北京市银行业协会表示,目前北京地区会员银行开展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主要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自北京市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以来,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出台了多项涉及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调控政策,但各家会员银行对政策的理解不尽相同,造成部分银行在政策执行尺度的掌握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二是,近年来北京地区房地产市场中,二手房交易的市场占比逐年提升,房地产中介机构在二手房交易中成为关键环节,个别银行为争揽客户而向中介“返点”、“返费”的现象死灰复燃。

在统一房贷政策尺度方面,《公约》规定:住房贷款记录不区分本市、非本市;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对首付款资金来源进行实质性审核,不得使用“首付贷”等金融产品加杠杆、挪用其他个人类贷款资金或信用卡融资用于支付首付款;涉及一手房的个人住房贷款其所购房屋必须是主体结构已封顶的住房;必须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等。在涉及“返点”、“返费”问题方面,《公约》规定:银行不得向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中介机构(含关联机构)及工作人员支付或变相支付财物从而获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并明确规定:支付或变相支付佣金、介绍费或其他性质类似的费用;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服务,或出租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设备;替其支付、承担应当由其自己承担的支出或费用;以超出正常价格或不合理方式等使用其提供的服务;租用其办公场所或渠道(含线上、线下)向购房客户营销本行业务等方式均在禁止范围之内。

据了解,此次《公约》的出台得到了业内银行的广泛支持,目前北京地区开办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43家银行均已签署公约承诺函。部分银行表示,《公约》的出台有助于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竞争回归到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方面上来,从而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返点”、“返费”和放松政策执行尺度的市场竞争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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