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
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三)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 3年以上(含 3年)。
各学院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学院审查完毕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报学校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一条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是指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 3年以上(含 3年)的,由国家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第二条 高校毕业生是指地方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第三条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补偿代偿。
❷ 河南有考取乡镇公务员后,国家代偿助学贷款吗
河南有考取乡镇公务员后,国家代不代偿助学贷款,需要看是否符合条件。
国家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代偿助学贷款,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如果满足以上条件,则可申请享受国家代偿助学贷款的政策。
❸ 大学生助学贷款
大学生助学贷款
大学生助学贷款,中国有很多的贫困家庭,这些家庭很多时候是供不起孩子上学校的,而助学贷款是国家推出了一款面对贫困的学生的一种贷款,它可以帮助贫困家庭学生不会因为学校学费而辍学,以下分享大学生助学贷款。
进入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大喊握生在线系统,输入登录名、密码和验证码或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进入,新增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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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入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
2、进入网址后,输入登录名、密码和验证码或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进入,点击左边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
3、录入申贷信息,资料审核情况,共同借款人信息,账户信息等,最后点击提交就可以了。
以上就是网上助学贷款步骤相关内容。
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一)被实渗祥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正式录取,取得有效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三)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四)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担任其共同借款人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
5.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其年龄应在18周岁(含)以上,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原则上,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其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其父母或监护人
一、定义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学生提出申请 → 学校进行初审 → 银行开展审批 → 双方签订合同 → 银行发放贷款 → 毕业后开始偿还贷款
注:银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指定部门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
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因家庭困难
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由所在学校审查同意;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资料(一般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街道或乡级以上的'困难证明、担保人的担保书及本人的现实表现等),承诺有关还贷的责任条款,提供还贷担保人。
五、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有哪几种还款方式?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六、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利率、额度
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最长期限为10年。利率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由借款人自行承担(按央行现行的基准利率执行)。
一、贷款金额及期限
学生就读大学期间,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款12000元,研究生最高可贷款16000元。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科或专科就读年限加15年确定,贷款期限最长可达到22年。
二、利息计算
学生在校期间无需承担贷款利息,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承担;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贷款利息由学生自行承担。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国家批准的全日制高校已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校大学生;
2.申请人必须具有涪陵区户籍;
3.生源地贷款需由学生父母或其他亲属作为共同贷款人,共同贷款人必须具有涪陵户籍;
4.在涪陵就读高中的外区县户籍学生,向户籍所在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四、办理时间及地点
1.办理时间:2022年8月1日至8月31日;
2.办理地点:涪陵区乌宝路3号(教委小区)。
五、办理流程
1.在线预约
为进一步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更好的为贷款学生及家长提供服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需提前1天在线实名预约,预约网址:http://vip18.manrong.pw/appoint/。
2.现场受理
(1)预约成功后,贷款学生根据预约时间,按照下列要求到涪陵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点正式申请、签约办理助学贷款。
(2)首次贷款学生: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首次办理贷款的在校大学生持学生证),一同前往办理。
(3)继续贷款学生:由学生本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线上办理。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进行线上办理的学生,也可预约后,持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一人前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3.贷款发放
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将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送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并提醒高校于10月10日前完成“电子回执”。
国家开发银行委托支付宝公司,通过助学贷款支付宝指定账户将贷款划转至就读高校,以支付学生学费、住宿费。支付后如有结余,结余金额将留在支付宝上供学生支取作生活费。学生毕业以后也可通过该支付宝账户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